DBJ15-91-2012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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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
3.1.1 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 断及建筑查勘,查勘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工程竣工资料; 2历年房屋修及设备改造记录: 3公共建筑及商住楼的公共建筑部分的相关设备技术参数 和近1~2年的运行记录; 4 公共建筑室内温湿度状况; 5 建筑近1~2年的燃气、油、电、水、蒸汽等能源消费 账单; 6 其他相关资料。
3.1.2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制定详细的节能诊断力案,节能 诊断后应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 概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内容。 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分为单项诊断和综合诊断。对于综合诊断项 目,应在完成各单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再编写综合项目节能 诊断报告,并进行节能效果预评估。 3.1.3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结构安全前提下,在外围护 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 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各单项诊断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综合诊断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计建筑的年能耗量及查找其变化规律; 2分析能耗构成及各分项所占比例; 3针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 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诊断后应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既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内 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分为单项诊断和综合诊断。对于综合诊困 目,应在完成各单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再编写综合项目 诊断报告吊环标准,并进行节能效果预评估。
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 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各单项诊断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综合诊断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计建筑的年能耗量及查找其变化规律; 2 分析能耗构成及各分项所占比例; 3针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 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4 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 5编制节能诊断总报告。
1.4民用建筑节能诊断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行业标准
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CJ/T177、《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 J/T132等相关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承担民用建筑节能诊困 果评估的检测、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3.1.5居住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厂东省标准
3.1.6公共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厂乐
1.7公共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经节能改造后,系统的能
低2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5年时,或者仅资回 收期小于等于3年时,应进行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原,经节能改造后,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3年或照 毛降低20%以上时,宜进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3.1.9通过改善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
周系统、照明系统的效率,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参数 ,与未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前相比,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 全年能耗降低3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报期小于等于6年 应进行节能改造。
定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备案。
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宜进行
6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实际水流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 或循环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 行相应的调节或改造;
6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实际水流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 或循环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 行相应的调节或改造;
7冷却塔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80%时,宜对冷却塔 应的清洗或改造。
7冷塔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80%时, 日A 应的清洗或改造。 3.2.4对于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空调系统的热源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8年时,应 改造为其他热源方式: 1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 建筑; 2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煤、油等燃料的使用受到环保或 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3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 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建筑:
4空调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W(
8公共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如果有稳定的热水需求, 若未利用冷水(热泵)机组的冷凝(余)热时,应进行改造: 9对于采用区域性冷源或热源的建筑,当冷源或热源入口 处没有设置冷量或热量计量装置时,宜进行改造: 10当空调系统不具备室温调控手段时,应进行改造; 11 当空调系统的冷水管的保温层存在结露情况时,应进行 改造。
3.2.6供配电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1当供配电系统不能满足更换的用电设备功率、配电电气 参数要求时,或主要电器为淘汰产品时,应对供配电系统进行 改造; 2变压器平均负载率长期低于20%且今后不再增加用电负 荷,宜对变压器进行改造: 3当供配电系统未根据配电回路合理设置用电分类计量或 分类计量精度不合格时,应进行改造: 4当无功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证改造方法合理性并
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当投资静态回收期 改造; 5当供用电电能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证改造方法合 理性并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当投资静态回收期小于5年时,宜进 行改造
1建筑内主要功能场所的照明功率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限值时,宜进行改 2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时,宜运 文造。
1建筑内主要功能场所的照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限值时,宜进行改造; 2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时,宜进行 改造。 3.2.8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监控对象特 性合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2当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 制系统进行改造; 3当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 求时,应进行改造; 润门问及配套热行器
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 性合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2当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 制系统进行改造; 3当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 求时,应进行改造; 4当监测与控制系统配置的传感器、阀门及配套执行器 变频器等的准确性及工作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 改造
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4.1.2围护结构改造前,应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调查与
1建筑窗墙面积比: 2屋面、外墙构造(包括结构形式、有无遮阳、有无保温 隔热材料及厚度、外饰面材料与颜色)和传热系数、隔热性能; 3外围护结构的荷载情况: 4幕墙、外窗种类(包括型材种类及表面处理方式、开启 方式、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结构与类型、密封形式、有无外遮 阳)、慕墙、外窗的遮阳系数、传执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4.1.3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本规程第3.1.1条的规定进行建筑查勘: 2按本规程第4.1.1条、第4.1.2条的规定进行节能诊断 确定改造方案;
3按照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节能改造。
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若查勘页不 安全性能时,应进行结构安全性能鉴定,当结构安全不能 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
4.1.8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道所木
筑构造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旧动饮自快点
确定采用的构造形式以及相应的改造技术,保温、隔热、防水、
.1.10大面积透明围护结构进 外遮阳措施,无法实现外遮阳措施时,应考虑采用内遮阳 改善室内热舒适性。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按行业标准《建 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4.2.1外墙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4.2.2各类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过程应满足以下具
1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21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防火要求; 3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 度应做现场拉拨试验: 5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 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 开裂; 6当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 锚固深度和拉拨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 场拉拔试验: 7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关存放时,应采用不 燃材料完全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 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8不宜在已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 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2.3外墙外表面采用建
满足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
4.2.4外墙采用外保温系统改造方案时,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 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行 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CJ144的要求,采用的外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设计及施工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 二程技不规 范》JCGJ133的规定,按照非透明幕墙进行施工。
4.2.6外墙采用内保温改造方案时,应对外墙内表面进行下列
1对内表面涂层、积灰油污及杂物、粉刷空鼓应刮掉并清 理干净; 2对内表面脱落、虫蛀、霉烂、受潮所产生的损坏进行 修复; 对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 对原不平整的外墙表面加以修复; 室内各类主要管线安装完成并经试验检测合格。 4.2.7 外墙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 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 他层不应小于3mm。
4.3.2外窗改造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隔声、通风和节能等性能
3 加设外遮阳设施; 4 改善门窗密封性能,更换门窗配件或密封条: 5 更换门窗; 6 其他措施。
4.3.3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能等级应不低于国
层外,公共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月 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4.3.5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
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 阳措施。
1当更换玻璃、贴膜和更换胶条等配件,不改变门窗结构 时,可用原门窗工程竣工图和经批准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指导施 工,并现场测量、复核门窗尺寸: 2加装外遮阳设施时,应进行遮阳设施抗风压设计计算 采取有效稳固的锚固方式,当采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现场 立拨力测试; 3拆除的门窗材料应尽可能回收利用; 4门窗节能改造工程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1当更换玻璃、贴膜和更换胶条等配件,不改变门窗 时,可用原门窗工程峻工图和经批准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指导 工,并现场测量、复核门窗尺寸:
4.4.9幕墙改造时后置理件应满足承裁力设计要求,并应符合
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当采 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拉拨力测试。 4.4.10幕墙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 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4.4.11幕墙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安装应符合《玻璃幕墙 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4.5.1 屋面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外表面采用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 2 采光屋面采用外遮阳措施、内遮阳系统或在原玻璃上 贴膜; 3 采用有土和无土种植屋面; 4 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设架空通风间层; 5 无吊顶的坡屋面做内保温或增设吊顶层,吊顶层内铺设 带铝箔的轻质保温材料; 6 采用倒置式保温屋面: 7 坡屋面吊顶内铺设轻质保温材料; 8 加设坡屋面; 9 其他措施。
50345的相关规定,同时应保证屋面与墙体保温与防水的连续 性。屋面的防水施工和节能改造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CB50207的相关规定。种植屋面应满足行业 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4.5.3改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1制定屋面节能改造施工方案时,应对原房屋结构进行复 核、验算;当不能满足节能改造施工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
拍地, 2在对屋面状况进行查勘的基础上,应对原屋面上的损害 的部位予以修复; 3屋面的缺损应填补找平; 4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 温隔热层的厚度; 防护设施应安装到位。 4.5.4 屋面节能改造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屋面节能改造工程材料可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 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或块材保温材料; 2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小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 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3当保温隔热屋面的基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用 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将板缝灌填密实;当板缝宽 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应在缝中放置构造钢筋,板端应进 行密封处理;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2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 正确; 3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 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 4当坡屋面、内架空屋面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 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 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雨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时, 应采取遮盖措施。
4.5.6.屋面板状材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
基层应该平整、干燥和干
2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 并应铺平垫稳; 3分层敷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 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 并应贴严、粘牢; 5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 波向正确。 4.5.7屋面整体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 下要求: 1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2 伸出屋面的管道应在施工前安装牢固: 3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均 致; 4施工环境气温宜为(15~3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 相对湿度宜小于85%。 4.5.8保温隔热屋面在与室内空间有关联的天沟、檐沟处,均 应铺设保温层;天沟、檐沟、檐口与屋面交接处,屋面保温层的 铺设应延伸到墙内,其伸入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1/2。 4.5.9倒置式屋面的保温层上面,可采用块体材料,水泥砂浆 或卵石做保护层;卵石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应铺设聚氨酯纤维无 防布或纤维织物进行隔离保护。 4.5.10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有机保温材料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 燃材料进行覆盖。
2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 并应铺平垫稳; 3分层敷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 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 并应贴严、粘牢; 5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 坡向正确。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 燃材料进行覆盖。
5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1.1通风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时,应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设备 为节能潜力,在现有设备不能满足需求时,再予以更换。 1.2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 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 1建筑物室内的平均温度、湿度; 2 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 3 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 4 水系统供回水温差: 5 水系统的水力平衡度; 6 水系统输送能效比; 7 水泵效率; 8 生活热水需求; 9 冷却塔耗水量; 10 冷却塔性能; 11 冷源系统能效系数; 12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13 系统新风量; 14 风系统平衡度: 15 能量回收装置效率; 16 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 17
5.1.3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通过查阅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通风空调系统的冷热 源形式、系统划分型式、设备配置、用冷用电计量方式、与节能 相关的调节控制方法或手段等信息;
2查阅运行记录,了解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状况及运行策略 等信息; 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节能检测; 4依据现场检测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原则,确定通风空调 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制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报告。 5.1.4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新换 代和建筑物的功能升级进行。
施工过程中对未改造区域使用功能的影响。对冷热源系统、输配 系统、末端系统进行改造时,各系统的配置应互相匹配。
5.2冷热源系统节能改造
5.2.1冷热源系统改造应根据原有冷热源设备运行记录,进行 整个供冷季负荷的分析和计算,确定改造方案。 5.2.2冷热源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在原有通风空调系统的基础 上,根据改造后建筑的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以及 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系统和空调末端系统的设计要求。
5.2.4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的容量与系统负荷不匹配日
保系统安全性、匹配性及经济性的情况下,宜采用在原有冷水机 组或热泵机组上,增设变频装置,以提高机组的实际运行效率。
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宜采用闭式系统。
5.2.8分体式空调器的室外机、整机式空调器、冷
侧不应被遮挡,为美观而设置的遮蔽 T应米用尔十 过率应达到90%以上。分体式空调器的冷媒管配管长度不应大 于产品额定长度。
5.2.9对水冷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冷却水系统宜
5.2.10确定空调冷热源系统改造方案时,应结合建筑物页何的
5.3输配系统节能改造
5.3.2当对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或水泵进行更新
机不应低于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更换后的水泵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的节能评价值
风机不应低手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双 1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更换后的水泵不应低于国家标准《清水 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的节能评价值。 5.3.3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当各空调区域的冷、热负荷差异 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时,宜通过增设风量调节机构及风机变速控制装置,将定风量系 统改造为变风量系统。
.3.4当原有输配系统的水泵选型过大时,宜优先采取叶
削技术或水泵变速控制装置等技术措施。
削技术或水泵变速控制装置等技术措施。
5.3.5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在确
5.3.5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 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通过增设变速控制系统 水系统将定水量系统改造为变水量系统
5.3.6对于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压力损失相差较大的
..U 永示汉 一次泵系统,在确保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经济性的前提 将其改造为二次泵系统,二次泵采用变流量控制方式。
5.3.7空调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必要的控制手段,并应在确保系
3.7空调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必要的控制手段,开应在确保 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保证冷却水系统能够随系统负荷以 界温湿度的变化而进行自动调节。
5.3.8对于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
5.3.8对于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系统在
3.8对手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系统 行过程中发生冷水或冷却水通过不运行冷水机组产生的旁 见象。
5.3.9空调水系统的分、集水器和主管
5.4末端系统节能改造
5.4.1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取措施实现全新风或最大新风比不 低于50%的可调新风比运行方式,新风量的控制和工况转换, 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焰值控制方法。 5.4.2过渡季节或供暖季节局部房间需要供冷时,宜优先采用 直接利用室外空气进行降温的方式。 5.4.3当进行新、排风系统的改造时,应对可回收能量进行分 析,当经济合理时,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5.4.4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处理后的新风宜直接送入空调区域 5.4.5餐厅、食堂和会议室等高负荷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改造 应根据区域的使用特点,选择合适的系统形式和运行方式。
分区不合理的情况,在进行改造设计时,应根据目前的实际使月 情况,对空调系统重新进行分区设置。
5.5高大空间的气流组织
5.5.1根据室内温、湿度现场测试、诊断结果,对于存在冷热 不均的建筑大空间,应进行气流组织改造。 5.5.2大空间气流组织改造时应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CB50019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确定送风口的形式和位 置、送风量、出口风速、送风温度、回风口的形式和位置等 参数。
.5.3大空间气流组织改造后,应进行风系统风量平衡计
校核原有设备是否满足改造后风系统阻力要求
6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6.1.1 供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仪表、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等设备状况; 2 供配电系统容量及结构: 3 用电分项计量; 4 无功补偿; 5 供用电电能质量。 6.1.2 供电电能质量节能诊断宜包括以下内容: 1 三相不平衡度; 2 功率因数; 3 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 4 电压偏差。 6.1.3 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光源和灯具类型: 2 照明灯具照度值; 3 照明功率密度值; 4 照明控制方式: 5 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 6.1.4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设计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 新换代和建筑物的功能升级进行。 6.1.5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应在满足用电安全、功能要求 和节能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应采用高效节能的产品和技术。 6.1.6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施工质量应符合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5一65、国家材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
7.1.1 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集中空调系统监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 2 照明、动力设备监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 3 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情况。 7.1.2 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控制阀门及执行器选型及安装; 2 变频器型号和参数; 3 温度、湿度、压力仪表的选型及安装: 4 与仪表配套的阀门的安装; 5 传感器的准确性; 6 控制阀门、执行器及变频器的工作状态。 7.1.3 对建筑物内的机电设备进行监视、控制、测量时,应做 到运行安全、可靠、节省人力。 7.1.4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实时采集数据,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 行记录,且应具有历史数据保存功能,与节能相关的数据应能至 少保存12个月。
1.5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根据控制对象的特性,合理设置控制策略; 2 宜在原控制系统平台上增加或修改监控功能; 3 当需要与其他控制系统连接时,应采用标准、开放接口; 4 当采用数字控制系统时,宜将变配电、智能照明等机电 设备的监测纳入该系统之中: 5 涉及修改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等用电设备运行参数设 定时,应做好系统保护措施; 6改造应满足管理的要求。
7.1.6冷热源、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调试二建标准规范范本,应在完 成各自的系统调试并达到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并确认采用的控制 方式能满足预期的要求。
7.1.6冷热源、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调试,应在完
1.2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
的规定 7.2.2冷热源监控系统宜对冷冻、冷却水进行变流量控制,并 应具备连锁保护功能。
7.2.2冷热源监控系统宜对冷冻、冷却水进行变流量控制,并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监测与
3.1低压配电系统频率、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 率因数等监测参数宜通过数据网关和监测与控制系统集成。
教育标准低压配电系统频率、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数等监测参数宜通过数据网关和监测与控制系统集成。 照明系统的监测及控制宜具有下列功能: 分组照明控制; 照明系统与遮阳系统的联动控制; 泛光照明的控制
分组照明控制: 照明系统与遮阳系统的联动控制: 泛光照明的控制。
3.1.1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
3.1.1 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 断及建筑查勘,查勘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1工程竣工资料; 2历年房屋修及设备改造记录: 3公共建筑及商住楼的公共建筑部分的相关设备技术参数 和近1~2年的运行记录; 4 公共建筑室内温湿度状况; 5 建筑近1~2年的燃气、油、电、水、蒸汽等能源消费 账单; 6 其他相关资料。
3.1.2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制定详细的节能诊断力案,节能 诊断后应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工程 概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内容。 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分为单项诊断和综合诊断。对于综合诊断项 目,应在完成各单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再编写综合项目节能 诊断报告电缆标准,并进行节能效果预评估。 3.1.3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结构安全前提下,在外围护 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 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各单项诊断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综合诊断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计建筑的年能耗量及查找其变化规律; 2分析能耗构成及各分项所占比例; 3针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 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诊断后应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既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内 民用建筑节能诊断分为单项诊断和综合诊断。对于综合诊困 目,应在完成各单项节能诊断报告的基础上再编写综合项目 诊断报告,并进行节能效果预评估。
结构热工性能、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 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各单项诊断基础上进行综合诊断。综合诊断 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计建筑的年能耗量及查找其变化规律; 2 分析能耗构成及各分项所占比例; 3针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 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4 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 5编制节能诊断总报告。
1.4民用建筑节能诊断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行业标准
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CJ/T177、《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 J/T132等相关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承担民用建筑节能诊困 果评估的检测、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
3.1.5居住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厂东省标准
3.1.6公共建筑经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后,按照厂乐
1.7公共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经节能改造后,系统的能
低2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5年时,或者仅资回 收期小于等于3年时,应进行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原,经节能改造后,改造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等于3年或照 毛降低20%以上时,宜进行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3.1.9通过改善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
周系统、照明系统的效率,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参数 ,与未采取节能改造措施前相比,通风空调系统、照明系 全年能耗降低3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报期小于等于6年 应进行节能改造。
定及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备案。
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运行时间接近或超过其正常使用年限,宜进行
6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实际水流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 或循环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 行相应的调节或改造;
6空调系统循环水泵的实际水流量超过原设计值的20%, 或循环水泵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铭牌值的80%时,应对水泵进 行相应的调节或改造;
7冷却塔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80%时,宜对冷却塔 应的清洗或改造。
7冷塔的实际运行效率低于80%时, 日A 应的清洗或改造。 3.2.4对于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空调系统的热源 当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8年时,应 改造为其他热源方式: 1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 建筑; 2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煤、油等燃料的使用受到环保或 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3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昼间 用电高峰时段启用的建筑:
4空调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限值[W(
8公共建筑采用集中空调系统,如果有稳定的热水需求, 若未利用冷水(热泵)机组的冷凝(余)热时,应进行改造: 9对于采用区域性冷源或热源的建筑,当冷源或热源入口 处没有设置冷量或热量计量装置时,宜进行改造: 10当空调系统不具备室温调控手段时,应进行改造; 11 当空调系统的冷水管的保温层存在结露情况时,应进行 改造。
3.2.6供配电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1当供配电系统不能满足更换的用电设备功率、配电电气 参数要求时,或主要电器为淘汰产品时,应对供配电系统进行 改造; 2变压器平均负载率长期低于20%且今后不再增加用电负 荷,宜对变压器进行改造: 3当供配电系统未根据配电回路合理设置用电分类计量或 分类计量精度不合格时,应进行改造: 4当无功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证改造方法合理性并
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当投资静态回收期 改造; 5当供用电电能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论证改造方法合 理性并进行投资效益分析,当投资静态回收期小于5年时,宜进 行改造
1建筑内主要功能场所的照明功率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限值时,宜进行改 2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时,宜运 文造。
1建筑内主要功能场所的照 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限值时,宜进行改造; 2建筑公共区域的照明未合理设置自动控制时,宜进行 改造。 3.2.8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按以下规定进行相应的节能改造: 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据监控对象特 性合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2当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 制系统进行改造; 3当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 求时,应进行改造; 润门问及配套热行器
1未设置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公共建筑,应根 性合理增设监测与控制系统; 2当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与之配套的监测与控 制系统进行改造; 3当监测与控制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满足节能管理要 求时,应进行改造; 4当监测与控制系统配置的传感器、阀门及配套执行器 变频器等的准确性及工作状态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 改造
4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4.1.2围护结构改造前,应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调查与
1建筑窗墙面积比: 2屋面、外墙构造(包括结构形式、有无遮阳、有无保温 隔热材料及厚度、外饰面材料与颜色)和传热系数、隔热性能; 3外围护结构的荷载情况: 4幕墙、外窗种类(包括型材种类及表面处理方式、开启 方式、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结构与类型、密封形式、有无外遮 阳)、慕墙、外窗的遮阳系数、传执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4.1.3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按本规程第3.1.1条的规定进行建筑查勘: 2按本规程第4.1.1条、第4.1.2条的规定进行节能诊断 确定改造方案;
3按照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节能改造。
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若查勘页不 安全性能时,应进行结构安全性能鉴定,当结构安全不能 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
4.1.8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道所木
筑构造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旧动饮自快点
确定采用的构造形式以及相应的改造技术,保温、隔热、防水、
.1.10大面积透明围护结构进 外遮阳措施,无法实现外遮阳措施时,应考虑采用内遮阳 改善室内热舒适性。遮阳装置的遮阳系数按行业标准《建 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4.2.1外墙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4.2.2各类墙体节能工程施工过程应满足以下具
1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21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满足防火要求; 31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 度应做现场拉拨试验: 5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 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 开裂; 6当保温层采用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 锚固深度和拉拨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 场拉拔试验: 7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关存放时,应采用不 燃材料完全覆盖。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 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8不宜在已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 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2.3外墙外表面采用建
满足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
4.2.4外墙采用外保温系统改造方案时,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 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行 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CJ144的要求,采用的外 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设计及施工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材幕墙工 二程技不规 范》JCGJ133的规定,按照非透明幕墙进行施工。
4.2.6外墙采用内保温改造方案时,应对外墙内表面进行下列
1对内表面涂层、积灰油污及杂物、粉刷空鼓应刮掉并清 理干净; 2对内表面脱落、虫蛀、霉烂、受潮所产生的损坏进行 修复; 对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 对原不平整的外墙表面加以修复; 室内各类主要管线安装完成并经试验检测合格。 4.2.7 外墙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 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 他层不应小于3mm。
4.3.2外窗改造需要综合考虑安全、隔声、通风和节能等性能
3 加设外遮阳设施; 4 改善门窗密封性能,更换门窗配件或密封条: 5 更换门窗; 6 其他措施。
4.3.3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能等级应不低于国
层外,公共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 居住建筑外窗(包括阳台门)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月 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
4.3.5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
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 阳措施。
1当更换玻璃、贴膜和更换胶条等配件,不改变门窗结构 时,可用原门窗工程竣工图和经批准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指导施 工,并现场测量、复核门窗尺寸: 2加装外遮阳设施时,应进行遮阳设施抗风压设计计算 采取有效稳固的锚固方式,当采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现场 立拨力测试; 3拆除的门窗材料应尽可能回收利用; 4门窗节能改造工程的加工、制作和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
1当更换玻璃、贴膜和更换胶条等配件,不改变门窗 时,可用原门窗工程峻工图和经批准的门窗节能改造方案指导 工,并现场测量、复核门窗尺寸:
4.4.9幕墙改造时后置理件应满足承裁力设计要求,并应符合
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的规定。当采 用膨胀螺栓锚固时,应进行拉拨力测试。 4.4.10幕墙的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 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4.4.11幕墙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安装应符合《玻璃幕墙 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4.5.1 屋面进行节能改造时,可采用以下措施: 外表面采用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 2 采光屋面采用外遮阳措施、内遮阳系统或在原玻璃上 贴膜; 3 采用有土和无土种植屋面; 4 在屋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设架空通风间层; 5 无吊顶的坡屋面做内保温或增设吊顶层,吊顶层内铺设 带铝箔的轻质保温材料; 6 采用倒置式保温屋面: 7 坡屋面吊顶内铺设轻质保温材料; 8 加设坡屋面; 9 其他措施。
50345的相关规定,同时应保证屋面与墙体保温与防水的连续 性。屋面的防水施工和节能改造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 程质量验收规范》CB50207的相关规定。种植屋面应满足行业 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规定。
4.5.3改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满足以下相关要求:
1制定屋面节能改造施工方案时,应对原房屋结构进行复 核、验算;当不能满足节能改造施工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
拍地, 2在对屋面状况进行查勘的基础上,应对原屋面上的损害 的部位予以修复; 3屋面的缺损应填补找平; 4屋面上的设备、管道等应提前安装完毕,并预留出外保 温隔热层的厚度; 防护设施应安装到位。 4.5.4 屋面节能改造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屋面节能改造工程材料可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 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或块材保温材料; 2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小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 状态下的平衡含水率: 3当保温隔热屋面的基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用 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细石混凝土将板缝灌填密实;当板缝宽 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应在缝中放置构造钢筋,板端应进 行密封处理;
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 2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 正确; 3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 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 4当坡屋面、内架空屋面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 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 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雨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不得施工;当施工中途下雨时, 应采取遮盖措施。
4.5.6.屋面板状材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
基层应该平整、干燥和干
2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 并应铺平垫稳; 3分层敷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 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 并应贴严、粘牢; 5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 波向正确。 4.5.7屋面整体现喷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 下要求: 1基层应平整、干燥和干净; 2 伸出屋面的管道应在施工前安装牢固: 3 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配比应准确计量,发泡厚度均 致; 4施工环境气温宜为(15~30)℃,风力不宜大于三级, 相对湿度宜小于85%。 4.5.8保温隔热屋面在与室内空间有关联的天沟、檐沟处,均 应铺设保温层;天沟、檐沟、檐口与屋面交接处,屋面保温层的 铺设应延伸到墙内,其伸入的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1/2。 4.5.9倒置式屋面的保温层上面,可采用块体材料,水泥砂浆 或卵石做保护层;卵石保护层与保温层之间应铺设聚氨酯纤维无 防布或纤维织物进行隔离保护。 4.5.10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有机保温材料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 燃材料进行覆盖。
2干铺的板状保温材料,应紧靠在需保温的基层表面上, 并应铺平垫稳; 3分层敷设的板块上下层接缝应相互错开,板间缝隙应采 用同类材料嵌填密实; 4粘贴板状保温材料时,胶粘剂应与保温材料材性相容 并应贴严、粘牢; 5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 坡向正确。
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 燃材料进行覆盖。
5通风空调系统节能改造
1.1通风空调系统进行改造时,应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设备 为节能潜力,在现有设备不能满足需求时,再予以更换。 1.2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根据系统设置情况,对下列内 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 1建筑物室内的平均温度、湿度; 2 冷水机组、热泵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 3 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 4 水系统供回水温差: 5 水系统的水力平衡度; 6 水系统输送能效比; 7 水泵效率; 8 生活热水需求; 9 冷却塔耗水量; 10 冷却塔性能; 11 冷源系统能效系数; 12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13 系统新风量; 14 风系统平衡度: 15 能量回收装置效率; 16 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 17
5.1.3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通过查阅工图和现场调查,了解通风空调系统的冷热 源形式、系统划分型式、设备配置、用冷用电计量方式、与节能 相关的调节控制方法或手段等信息;
2查阅运行记录,了解通风空调系统运行状况及运行策略 等信息; 3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现场节能检测; 4依据现场检测结果和节能改造判定原则,确定通风空调 系统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制通风空调系统节能诊断报告。 5.1.4通风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新换 代和建筑物的功能升级进行。
施工过程中对未改造区域使用功能的影响。对冷热源系统、输配 系统、末端系统进行改造时,各系统的配置应互相匹配。
5.2冷热源系统节能改造
5.2.1冷热源系统改造应根据原有冷热源设备运行记录,进行 整个供冷季负荷的分析和计算,确定改造方案。 5.2.2冷热源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在原有通风空调系统的基础 上,根据改造后建筑的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以及 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因素,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系统和空调末端系统的设计要求。
5.2.4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的容量与系统负荷不匹配日
保系统安全性、匹配性及经济性的情况下,宜采用在原有冷水机 组或热泵机组上,增设变频装置,以提高机组的实际运行效率。
水,凝结水回收系统宜采用闭式系统。
5.2.8分体式空调器的室外机、整机式空调器、冷
侧不应被遮挡,为美观而设置的遮蔽 T应米用尔十 过率应达到90%以上。分体式空调器的冷媒管配管长度不应大 于产品额定长度。
5.2.9对水冷冷水机组或热泵机组,冷却水系统宜
5.2.10确定空调冷热源系统改造方案时,应结合建筑物页何的
5.3输配系统节能改造
5.3.2当对通风空调系统的风机或水泵进行更新
机不应低于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更换后的水泵不应低于国家标准《 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的节能评价值
风机不应低手国家标准《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双 19761中的节能评价值,更换后的水泵不应低于国家标准《清水 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中的节能评价值。 5.3.3对于全空气空调系统,当各空调区域的冷、热负荷差异 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和变化大、低负荷运行时间长,且需要分别控制各空调区温度 时,宜通过增设风量调节机构及风机变速控制装置,将定风量系 统改造为变风量系统。
.3.4当原有输配系统的水泵选型过大时,宜优先采取叶
削技术或水泵变速控制装置等技术措施。
削技术或水泵变速控制装置等技术措施。
5.3.5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在确
5.3.5对于冷热负荷随季节或使用情况变化较大的系统 保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可通过增设变速控制系统 水系统将定水量系统改造为变水量系统
5.3.6对于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压力损失相差较大的
..U 永示汉 一次泵系统,在确保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和经济性的前提 将其改造为二次泵系统,二次泵采用变流量控制方式。
5.3.7空调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必要的控制手段,并应在确保系
3.7空调冷却水系统应设置必要的控制手段,开应在确保 运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保证冷却水系统能够随系统负荷以 界温湿度的变化而进行自动调节。
5.3.8对于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
5.3.8对于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系统在
3.8对手设有多台冷水机组和冷却塔的系统,应防止系统 行过程中发生冷水或冷却水通过不运行冷水机组产生的旁 见象。
5.3.9空调水系统的分、集水器和主管
5.4末端系统节能改造
5.4.1全空气空调系统宜采取措施实现全新风或最大新风比不 低于50%的可调新风比运行方式,新风量的控制和工况转换, 宜采用新风和回风的焰值控制方法。 5.4.2过渡季节或供暖季节局部房间需要供冷时,宜优先采用 直接利用室外空气进行降温的方式。 5.4.3当进行新、排风系统的改造时,应对可回收能量进行分 析,当经济合理时,设置排风热回收装置。 5.4.4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处理后的新风宜直接送入空调区域 5.4.5餐厅、食堂和会议室等高负荷区域空调通风系统的改造 应根据区域的使用特点,选择合适的系统形式和运行方式。
分区不合理的情况,在进行改造设计时,应根据目前的实际使月 情况,对空调系统重新进行分区设置。
5.5高大空间的气流组织
5.5.1根据室内温、湿度现场测试、诊断结果,对于存在冷热 不均的建筑大空间,应进行气流组织改造。 5.5.2大空间气流组织改造时应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 规范》CB50019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确定送风口的形式和位 置、送风量、出口风速、送风温度、回风口的形式和位置等 参数。
.5.3大空间气流组织改造后,应进行风系统风量平衡计
校核原有设备是否满足改造后风系统阻力要求
6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6.1.1 供配电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仪表、电动机、电器、变压器等设备状况; 2 供配电系统容量及结构: 3 用电分项计量; 4 无功补偿; 5 供用电电能质量。 6.1.2 供电电能质量节能诊断宜包括以下内容: 1 三相不平衡度; 2 功率因数; 3 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 4 电压偏差。 6.1.3 照明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项目: 1 光源和灯具类型: 2 照明灯具照度值; 3 照明功率密度值; 4 照明控制方式: 5 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 6.1.4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设计宜结合系统主要设备的更 新换代和建筑物的功能升级进行。 6.1.5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应在满足用电安全、功能要求 和节能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应采用高效节能的产品和技术。 6.1.6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改造施工质量应符合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5一65、国家材 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
7.1.1 监测与控制系统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集中空调系统监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 2 照明、动力设备监测与控制的基本要求: 3 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情况。 7.1.2 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节能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控制阀门及执行器选型及安装; 2 变频器型号和参数; 3 温度、湿度、压力仪表的选型及安装: 4 与仪表配套的阀门的安装; 5 传感器的准确性; 6 控制阀门、执行器及变频器的工作状态。 7.1.3 对建筑物内的机电设备进行监视、控制、测量时,应做 到运行安全、可靠、节省人力。 7.1.4 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实时采集数据,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 行记录,且应具有历史数据保存功能,与节能相关的数据应能至 少保存12个月。
1.5监测与控制系统改造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应根据控制对象的特性,合理设置控制策略; 2 宜在原控制系统平台上增加或修改监控功能; 3 当需要与其他控制系统连接时,应采用标准、开放接口; 4 当采用数字控制系统时,宜将变配电、智能照明等机电 设备的监测纳入该系统之中: 5 涉及修改冷水机组、水泵、风机等用电设备运行参数设 定时,应做好系统保护措施; 6改造应满足管理的要求。
7.1.6冷热源、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调试,应在完 成各自的系统调试并达到设计参数后再进行,并确认采用的控制 方式能满足预期的要求。
7.1.6冷热源、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调试,应在完
化工标准1.2通风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
的规定 7.2.2冷热源监控系统宜对冷冻、冷却水进行变流量控制,并 应具备连锁保护功能。
7.2.2冷热源监控系统宜对冷冻、冷却水进行变流量控制,并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的监测与
3.1低压配电系统频率、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 率因数等监测参数宜通过数据网关和监测与控制系统集成。
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低压配电系统频率、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数等监测参数宜通过数据网关和监测与控制系统集成。 照明系统的监测及控制宜具有下列功能: 分组照明控制; 照明系统与遮阳系统的联动控制; 泛光照明的控制
分组照明控制: 照明系统与遮阳系统的联动控制: 泛光照明的控制。
....- 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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