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交底培训(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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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组成部分重点内容小结
1)将检验试验费和费用额度较小且普遍发生并适宜于竞争的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原施工组织措施费列项内容,调整为企业管理费的组成内容
3)按照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实施标准,将原安全文明施工费划分为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 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简称“标化工地增加费”)。其中,原安全文明施工费更名为安全文明施工 基本费,调整后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内容。 )按聪施工技不措施项自实施要求,增加天于施工技不规措施项自和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自的划分 其中,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是指根据设计或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需由承包人提出专项方案并经论证 批准后方能实施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如深基坑支护、高支模承重架、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基础等。 5)明确不同计价阶段其他项目费的列项内容。其中,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包括暂列金额、 暂估价、计日工和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编制竣工结算时,包括专业工程结算价、计日工、施工总承包服
5)明确不同计价阶段其他项目费的列项内容。其中,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 卫生标准,包括暂列金额、 暂估价、计日工和施工总承包服务费;编制竣工结算时,包括专业工程结算价、计日工、施工总承包月 务费、索赔与现场签证费以及优质工程增加费。
6细分暂列金额的费用组成,增加并单列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在暂估价原列 内容材料及程设备暂估价、专业程暂估价的基础:增加施技术专项措施项目暂估价 (简称专项措施暂适价内容:为区别程总承包将原总承包服务费更名为施总承包服 务费:强调专业程结算价与暂估价内专业程暂估价的对应关系: 取消原规费内的工程排污费组成内容,将其以环保税形式移至企业管理费内的税费进行计算 取消原规费中属于商业保险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列项内容,将其纳入企业管理费中其他费 用的构成内容:将原根据各市规定重独列计算的民伤保险费,调整为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与 其余规费内容并项计算,并更名为工伤保险费。本规则费用定额的规费费率,只保留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内的2五险 金 8将原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并取消原水利建设资(基)金: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也万教育附加等附加税分计税万法,统一一移至全企业管理费内的税费进行计算。本规则费用定 额的税金税率分别指一般计税万法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和简易计税万法的:增值税征收率
6细分暂列金额的费用组成,增加并单列标化工地暂列金额、优质工程暂列金额:在暂估价原列 顶内容材料及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技术专项措施项自暂估价 (简称专措施暂适价内容:为区别程总承包将原总承包服务费更名为施总承包服 务费强调专业工程结算价与暂估价内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对应关系
7取消原规费内的工程排污费组成内容,将其以环保税形式移至企业管理费内的税费进行计算: 取消原规费中属于商业保险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列项内容,将其纳入企业管理费中其他费 用的构成内容:将原根据各市规定重独列项计算的民伤保险费,调整为按照全省统一一标准与 具余规费内容开项计算,并更名为一伤保险费:本规则费用定额的规费费率,六保留养老保险费 关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房公积金在内的:五险 金
8将原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并取消原水利建设资(基金: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 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不分计税方法,统一移至企业管理费内的税费进行计算。本规则费用定 额的税金税率分别指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销项税税率,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
工料机费用 ※招标控制价: 所含人费材料费机械费应按照预算专业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 表台班消耗量以相应基准价格进行计算。 ※投标报价: 听含人费、材料费、机械费可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预算专业定额中的人、材料、施 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以当时当地相应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确定 竣工结算: 所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除暂估单价,直接以应确认单价替换计算外应根据 二标价清单综合电价中的人材料、施机械(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按照合司约定计 算大价格波动所号起的价差。计补价差时应以分部分项程所列目的全部差价江意计算 或直接计入相应综合单价:
企业管理费利润: 1D编制招标控制价: 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相应费率 费率应按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的中值计取 2②编制投标报价: 以人二二费十机械费来以企业管理费利润租应费率 费率可参考相应施工取费费率由企业自主确定 ③竣结算: 以清单定额项目中依据一标价清单定额综合单价确定的人费+机 械费”乘以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分别进行计算 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费率保持不变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计日数量以招标人在发承包计价前提供的暂估数量进行计算:酸 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并经发承包双方签证认可的“确认数量,进行调整 计二综合单价应发除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进行计算: 招标控制价时,应按有关计价规定井充分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计算: 投标报价时可由企业自主确定: 废工结算时,除计日二特征内容发生变化应子以调整外,其余按投标报价时的相应价格保持变。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其费率应根 司PC率莱以租立系数进行调整。具中: PC率20%及20%以上至3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 PC率4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15 PC率50%以内的,调整系数为1.2; PC率50%以上的调整系数为1.25
1、除按不同计税方法区分费率外,并将原弹性区回费率改为按费率下限,中值,上限进行表现 2、调整后的费项设置与企业管理费 财
1、除按不同计税方法区分费率外, 并将原弹性区回费率改为按费率下限,中值,上限进行表现: 2、调整后的费项设置与企业管理费 对
2、优质工程增加费,取费基数由“人工费+机械费”变为“除优质工程增加费外税前工程造价”,费率根据县、市、省、国 家不同而不同; 3,专业发包工程管理费的取费基数按其税前金额确定,不包括相应的销项税;甲供材料保管费和甲供设备保管费基数按其含 税金额计算,包括相应的进项税,
与10定额变化: 1、费率含“民工工伤保险费”
1、费率含“民工工伤保险费”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采用简易 计税方法计税时,税前工程造价中的各费用项目均应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照月分段结算的工程,可按照当月市场信息 价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 行比较,确定价差调整幅度
(3)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的工程,可按照工 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加权平均 (可按当月完成工程的人材机消耗量为权数)或 算术平均,调整价差。
按照整体工程结算的工程,可按相应合同工期前 80%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 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确定价差调整 幅度。
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 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AP=PA+B1X Fin F2 +B:x Fs +B2X +...+B.X Fr Fal Fa2 Fo3 Fan
LFal Fo2 Fo3 Fon 式中:△P一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0一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 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一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1、B2、B3....·.Bn一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 占的比例; Ft1、Ft2、Ft3......Ftn一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28天 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1、F02、F03...·..FOn一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 格指数权重中表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 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供的价格代替,
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 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
(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 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 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
4工程中途停工处理方法
编制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概算文件的组成等相关内容做一介绍
第阶段概算定额二经启动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自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二程量必须与招标工 程量清单一一致。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投标报价应体现投 标人提供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费用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风险警 戒值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合理的解释与 承诺。
3若投标人的说明和澄清能充分证明其报价是合理可行的,评标 委员会应认定该报价为有效报价者能证明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平数以上表决同意,应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价作废标处理。
1签约合同价:发承包双方签订施二合同时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 金额为签约合同价。 2中标价:实行招投标的工程签约合司价为中标价直接发包工 程其签约合司价在双方认可的施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基础 由发承包人双万协商确定
2一中标价:实行招投标的二程,签约合同价即为中标价直接发包 程,其签约合同价在双方认可的施二图预算或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 由发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1实行二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二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
为不年口 2一般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施工图纸设计完备二程边 界条件清晰的建筑二程,可采用总价合同: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指除单价合司总价合同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合同如技 行价依据结合投标或合司谈判时确定的浮动率计价及成本加酬金等合同形式 系急抢险、救灾以及施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程发承包效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力 州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4合同中均应约定包含的风险范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司价款做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在合同中应约定价款调整办法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 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 天为基准日,其后国家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导致工程规费、税金等调整 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本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 调整合同价款。
1、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 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项、重复列 项; (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 (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 特征描述不符,
2、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发生下列情 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予调整: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 (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
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 (1)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土30%以上: (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 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土30%以上: (3)其他异常情况
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 (1)投标综合单价与接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土30%以上: (2)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 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土30%以上: (3)其他异常情况
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工程量增加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 以外部分工程量,按8.3.4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 (2)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8.3.4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 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包括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按一定比例支付方式 发包人按合高药定支付程顶付款承包人将顶付款专用合 司二程的施材料购置施二设备购置或租赁以及组织施二人员进场 等。 艺发包人按合药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基本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 应将该费用专用于本二程相关安全文明施二措施项自: 3、程进度款支付时立将一确定的一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合同约 正价款调整的一程款作为当期应付进度款。
2发包人按合司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基本费承包人按有关规 将该费用专用于本工程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自
3二二程进度款支付时应将一确定的二程变更现场签等合司 价款调整的二程款作为当期应付进度款
程结算书递交时间承包人完成其合司范围内的程内容 程质量经发包人监理设计勘祭等单位验收合格如无勘祭等租关 单位的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可尚发包人提交程峻工报告,司 时可提交程酸二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2倡导分段结算提倡按月、季计算的二程合同价款作为二程结算 衣据提倡在合同中约定多人期中结算的形象进度节点,或按年度完成 的工程量办理程结算程完后汇总各部分结算即形成程总结算
一程结算书递交时间承包人完成其合司范围内的一程内容 程质量经发包人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验收合格如大勘等租关 单位的应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可同发包人提交程报告司 时可提交程竣结算书等相关资料
2、倡导分段结算:提倡按月一季计算的二程合同价款作为二程结算 衣据提倡在合同中约定多人期中结算的形象进度节点,或按年度完成 的工程量办理二程结算电子产品标准,二程完二后汇总各部分结算即形成二程总结算
4审核时间计算友包人或其委托的中机构在接收承包人提交的 二程结算送审资料时应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初审。重核过程中要求承包人 外分提文资料的电核时百顺伯中承包人口一原大能药定品 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及结算过程中争议果达成一致等承包人自一原大延 误审核时间的则应顺延审核时间: 程造价咨询人应粮据委托协议工程结算文件及箱关资料客观 公正的审核二程造价,按约定时简间提出竣二结算审核报告。
造价咨询人应粮据委托协议工程结算文件及箱关资料客观 审核工二程造价按约定时间提出工结算审核报告。
5、二程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双方签字确认后,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 人与另一或多大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峻工结算审定文 件一经双方确认即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 更改
当事人协商、第三方调解和专家评审、行政调解、诉讼或仲裁 当事人协商、第三方调解和专家评审、行政调解程序并非诉讼或 仲裁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在纠纷处理时可以选择。 本次修订,响应了中央关于多渠道化解纠纷的精神,引入了协会 在纠纷调解中的作用,当事人对计价纠纷可向造价管理协会申请第 方调解。增加了可选择的“专家评审意见”
行政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应制作《调解 书》,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调解人签学和盖章 后,可作为工程计价的依据。 我省出台了《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 法》(浙建[2014]12号),对有效解决因价款争议而导致 的纠纷,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本次修订中,引人了纠纷调解中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作用 双方当事人可自愿聘请造价工程师为自已的主张提供技术支持,或 戎为其专家辅助人。 调解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到场。调解人员应认真听取合同双 方当事人意见,如实做好调解笔录,依法合理地作出调解意见,并 尽量促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按工程计价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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