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6040-2018 居民住宅小区电力配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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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居民住宅小区用电负荷主要包括住宅用电负荷、公建设施用电负荷、配套商业用房用电负荷、电 动汽车充电装置用电负荷。 6.1.2居民住宅小区由多台配电变压器供电的,小区用电负荷应按每台(组)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区域分 别计算。
6.2.1住宅用电负荷应综合考居民住宅小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用能特点、住宅建
2.1住宅用电负荷应综合考虑居民住宅小区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用能特点、住宅建筑面积等因素 2.2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和电能计量表的选择不宜低于表1的规定,
瓦楞纸箱标准表1用电负荷和电能计量表的选择
单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40m时, 积可按30W/m~40W/m计算用电负荷。 民住宅小区的住宅用电总负荷的计算应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需要系数见表2。
表2住宝建筑用电负荷需要系数
6.3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电负荷
6.4电动汽车充电装置用电负荷
的公建设施和配套商业用房应按实际设备容量计 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容量不明时,按90W/m~
6.4.1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汽车快充装置按实际设备容量计算用电负荷。 6.4.2除电动汽车快速充电专用区域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其他车位宜按慢充方式计算用电 个充电设施充电功率按8kW计算
7.1居民住宅小区的供电方案及供电电压等级应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小区分类、用电最大需量或受电 设备总容量,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7.2每套住宅用电负荷不超过12kW时,应采用220V单相电源供电;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12kW 时,宜采用380V三相电源供电。 7.3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建设施或配套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或需用变压器容 量在50kVA以上可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公建设施或配套商业用房的用电设备总容量在100kW及 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下可采用低压供电。 7.4电动汽车快充装置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供电,慢充装置可由居民住宅小区的配电变压器低压供电。 7.5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应按以下要求安装配电设施: 多层住宅宜设置室内配电站; 高层住宅应设置室内配电站,其中,超高层住宅应根据负荷分布,在建筑物中间楼层增设配 电站; 不应使用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供电,不宜使用预装式变电站(箱变)供电。 7.6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宜采用全电缆布置。当低压配电网采用低压架空线路时,导线应使用架空绝缘 电缆。 7.7居民住宅建筑物之间不得采用链式供电,可采用以下方式: 多层住宅可采用树干式供电; 一高层住宅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超高层住宅宜由配电站设专线回路采用放射式供电。 7.8居民住宅小区配电站应配置自动无功补偿装置,补偿后功率因数不低于0.9。
7.7 居民住宅建筑物之间不得采用链式供电,可采用以下方式: 多层住宅可采用树干式供电; 高层住宅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超高层住宅宜由配电站设专线回路采用放射式供电。 7.8居民住宅小区配电站应配置自动无功补偿装置,补偿后功率因数不低于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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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用水场所正下方处,不宣设在与上述地方相贴邻的地方,相贴 邻时,相邻的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的防水处理。 8.5当开关站、配电站设于建筑物本体内时,应留有电气设备运输和检修通道。当有多层地下室且条 件限制只能设在地下时,不宜设在地下最底层,且防潮、防水应满足JGJ16要求。 开关站、配电站净高应符合JGJ16要求。 8.6开关站、配电站应采取屏蔽、减震、隔音、防火措施,满足GB3096和GB50016的要求。 8.7开关站、配电站通风应满足设备散热的要求,一般可采用自然通风,并设置防止雨、雪及小动物从 通风设施等通道进人室内的措施。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专门的通风装置。 内有六氟化硫(SF。)配电装置的,应在开关站、配电站建筑物底部设置强排风系统和排风口,并装 设报警信号装置。 8.8开关站、配电站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配电站的门窗,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油浸式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或挡油槛。 8.9开关站、配电站门应向外开启。开关站、配电站长度超过7m应设2个出口。 8.10开关站、配电站内应预留放置专用灭火器具的位置,所设位置应明显,方便灭火器具取用。 B.11设置在超高层建筑中、上部的配电站,应预留建成后更换变压器、开关柜等大型物件的运输通道 和临时需设落宏装含黑
9.1居民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200m;变压器容量和台 数,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需要。 9.2居民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宜在配电站内固定安装,不宜采用柱上安装形式。 9.3居民住宅小区配电变压器宜采用两台一组为供电单元设置,负载率不宜超过65%。 9.4设置于配电站内的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1000kVA。如规划许可或受环境条件制约需采用 柱上安装形式,变压器容量不宜超过400kVA。 9.5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配电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气液体绝缘变压器。
10.1开关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型,应能满足现场停电检修和维护等运行使用要求。 10.2断路器宜选用免维护,固封极柱,模块化产品。 0.3开关柜母线、进线柜、母联柜的额定容量,宜按最终容量一次配置到位。同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应 选用技术参数匹配、结构一致的开关柜。 0.4规划实施配电自动化的地区,开关站、柱上断路器性能及自动化原理应一致,并预留自动化接口。 0.5开关柜体应安装带电显示器、二次核相装置;配置的互感器应采用干式绝缘,技术性能应满足相 关规程要求。
.1住宅小区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GB50054的有关规定。低压电气设备应采用通过3C认 品。 2配电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内应预留安装智能配变终端的位置。 3低压开关柜宜为框架组合装配式结构,骨架板材厚度满足强度要求。母线及进出线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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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 11.4低压电缆分接箱的母线及馈线均绝缘封闭,进线宜设明显电气隔离点,出线可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式隔离开关。 11.5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智能型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补和共补相结合等功能。 11.6低压断路器的分断能力或熔断器式隔离开关的熔丝熔断曲线、壳架电流等性能根据设计确定。
12.1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的电缆及母线等供电干线,宜选用铜材质导体。 12.2高层住宅用于消防设施的供电干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类电缆,宜采用矿物绝缘类电缆,其中超高层 生宅的应采用矿物绝缘类电缆。 12.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 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12.4高层住宅宜采用单芯预制式阻燃低压电缆或密集型母线分层供电,在竖井内敷设。一类高层住 宅和超高层住宅应配置2条及以上偶数的电缆或密集型母线,隔层配电。当一回发生故障时,另一回应 满足临时供电需要。竖井内应加置照明设备并留有检修人员足够的维护空间,高层建筑电气竖井在利 用通道作为检修面时,竖井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12.5高层住宅建筑中明敷的电缆应选用低烟、低毒的阻燃类电缆。 12.6住宅建筑应预先敷设水表、气表、热表安装点到对应户电能计量箱之间的管线,满足水、电、气、热 表远传抄表的要求。
13.1每套居民住宅小区居民用电按“一户一表”配置,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DL/T448的规定 13.2住宅用电电能表应统一安装在专用电能计量箱内,同一电能计量箱内的电能表不宜超 并适当预留单相与三相电能表互换、远传抄表系统设备、连接导线的安装及走线空间。 13.3电能表安装模式根据住宅建筑类型确定如下:
13.1每套居民住宅小区居民用电按“一户一表”配置,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DL/T448的规定。
多层住宅一般以单元为单位集中安装,一个单元超过12户时宜分层安装; 高层及以上住宅电能表宜每层安装。 13.4电能计量箱宜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安装在公共区域时,电能计量箱宜采用暗装方式安 装,安装位置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便于抄表和维护。 13.5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建设施、配套商业用电、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单独装表计量。 13.6设置在户外的表箱,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15.1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符合GB/T18487.1一2015的有关规定,选用满足充电设施相关国 标准要求,具备安全防护、充电监测、异常报警等功能的产品。 15.2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位应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预留
件应包括预留安装位置、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供电容量。 已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小区宜增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5.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及其配套配电设施的安装形式和设置位置,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安全的充电 环境民用航空标准,便于使用、维护及车辆进出。 15.4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场所的消防措施应满足GB50016、GB50067和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 施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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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 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见表A.1
住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分级见表A.1
主宅建筑主要用电负荷的
未列人表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严寒和寒冷地区佳宅建筑采用集中 时型钢标准,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未列入表中的住宅建筑用电负荷的等级宜为三级。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暖系统 时,热交换系统的用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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