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605-2011 木材防腐企业分类与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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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材防腐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以明、喻秋、马守华、张少芳、唐镇忠、沈长生、党文杰、韩玉杰、王值
本标准规定了木材防腐企业的等级划分、 等级划分依据和等级划分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防腐木材、木材防腐剂的生产经营企业。
木材防腐企业分类与评价指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材防腐企业woodpreservationenterprise 从事木材防腐剂、防腐木材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
木材防腐企业划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其中,特级为最高等级
木材防腐企业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产品质量、人员 素质、信息化水平等因素。
腐木材生产企业的生产、安全和设备应符合GB22280、GB/T12801、GB15603和 规定和要求。 材防腐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应符合GB22280、GB/T12801、GB15603、《危险 条例》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和要求。
品应经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 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法的抽检检测报告
人孔标准表1防鹰木材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
标注*的指标为企业达到 特级木材防魔企业如在申请企业等级划分评价前三年连续获得省级以上或全国行业综合性荣誉,其资产 总额及企业年收入最低要求可向下浮动20%
SB/T10605—2011
)承担过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的产品供应。 g)采用固定合同文本。 h)已通过ISO14000认证或ISO9000认证。 )参与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起草工作。 )有木材干燥设备(设施)。 <)有自主创新成果或技术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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