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659.1-2018 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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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7659.12018

    GB/T17659《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第2部分: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本部分为GB/T1765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7659.1一1999《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抽 样、判定方法》。与GB/T17659.1一1999相比GB/标准规范范本,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 修改和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5章); 修改了抽样方案(见表1); 修改了原木样本材积误差率,放宽了对原木数量(材积)特性指标的要求(见7.3)。 本部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木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生产交通局、久盛地板有限公司、黑 龙江省鹤北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绥芬河市炜达木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庆福、李克金、孙亚忧、刘惠风、孙龙祥、齐向东、李永喜、张晓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7659.1—1999

    GB/T17659.12018

    原木锯材批量检查抽样、判定方法 第1部分:原木批量检查 抽样、判定方法

    GB/T17659的本部分规定了原木批量检查的术语和定 、检查项目、检查规则及方法、质量 抽样与判定方法、综合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原木生产、流通及监督检验等领域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4原木检验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4814原木材积表 GB/T10111一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5787原木检验术语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44原木检验 GB/T2828.1一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GB/T4814原木材积表 GB/T10111一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15787原木检验术语

    GB/T144、GB/T2828.1一2012和GB/T157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木单位产品productoflogunit 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原木产品的基本单位 3.2 原木检查批loginspectionbatch 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定数量的原木单位产品。 注:简称原木批。 3.3 原木批量 logbatch 原木批中所包含的原木总件(根)数。 3.4 原木样本量 sample size of log 原木样本中包含的原木总件(根)数。 3.5 原木质量特性 characteristicsoflogquality 反映原木质量的特殊属性。 注:用树种、材种、检尺长、检尺径、等级表示

    原木数量特性characteristicsoflogquantity 反映原木数量的特殊属性。 注:用件(根)或材积表示。 3.7 接收质量限acceptancequalitylimit;AQL 当一个连续系列批提交验收抽样时,可允许的最差过程平均质量水平。 3.8 接收数qualifiedjudgingnumbers;Ac 作出批合格判断样本中所允许的最大不合格品数 3.9 拒收数unqualifiedjudgingnumbers;Re 作出批不合格判断样本中所不允许的最小不合格品数。 3.10 检查水平inspectionlevel;IL 提交检查批的批量与样本大小之间的等级对应关系

    原木批按材种、树种确定。在确定原木总件(根)数的前提下,原木批由单位原木产品经简单汇集形 成,可与生产批、收购批、销售批、运输批、仓储批相同,生产批、仓储批应由近期生产、库存的原木形成! 如原木总件(根)数不足,按实际原木件(根)数确定原木批。

    原木批按件(根)计。一个原木批为91~35000件(根)。超过35000件(根)的形成两个以上原木 批。原木批内的原木只有号印或标志清晰才能形成原木批。原木批量所包含总件(根)数达到给定的量 即形成原木批量(见表1)

    属于国家开展的监督检查或行业监测,应由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确定;属于生产流通过程中交接 检查,应由实施检查机构或供需双方商定

    有一个树种或材种时,以树种或材种为一个原木批量,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有两个以 上树种或材种时,按不同树种或材种为批量分别抽取样本,监督检验时随机抽样的方法按 GB/T10111一2008中5.1随机数表法执行,流通时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抽取样本时,按批量大小 不同确定样本量,并从整批总件数堆垛中任意一端从外到内逐件(根)抽取

    6原木质量检查的抽样与判定方法

    GB/T17659.12018

    原木质量检查采用GB/T2828.1一2012一次抽样方案,原木批的接收质量限(AQL)为4.0,检 平为一般检验水平IⅡ纸箱标准,检验的严格度为正常检验。其抽样方案见表1。

    6.2对原木样本的质量特性进行遂项检查,如其中一项不合格,判该件(根)原为不合格品。 6.3根据原木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原木样本中不合格数小于或等于表1所对应的接收数(Ac),则判 该批原木质量合格;若在原木样本中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表1所对应的拒收数(Re),则判该批原木 质量不合格。

    6.2对原木样本的质量特性进行逐项检查,如其中一项不合格,判该件(根原木为不合格品。

    原木数量(材积)检查的抽样与判定方法

    7原木数量(材积)检查的抽样与判定方法

    原木数量(材积)检查与原木质量检查同时进行,其抽样方法和原木样本相同(见第6章)。原不 按GB/T4814规定执行

    地质灾害标准规范范本积按GB/T4814规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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