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321-2019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2.0.9组合成型钢筋制品assemb
按规定形状及尺寸,将钢筋、高精度免拆模板、管线在工 顶制成型,需要在施工现场浇筑后浇部分的三维部件。
3.0.1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 建筑进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时三层标准规范范本,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 3.0.2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 评价规定了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的基本要求。等级评价根据评价指 标将装配式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3.0.3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项目评价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 料计算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分值,确定评价等级。 3.0.4装配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 高两类指标组成。 1 装配率为基本指标,评价结果为白分数 2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为附加指标,评价结果为分值。 3.0.5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主体结构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 2 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评价分值不低于10分; 3采用全装修; 4装配率不低于50%。 3.0.6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化装修。
3.0.1装配式建筑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 建筑进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 m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评价单元 3.0.2装配式建筑评价包括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 评价规定了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的基本要求。等级评价根据评价指 标将装配式建筑划分为三个等级,
3.0.3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3.0.7装配式建筑满足本标准第3.0.5条的规定,且符合下列要 求之一时,可进行等级评价。 1主体结构中预制竖向构件应用比例不低于35%: 2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采用预制组合部件应用比例不低 于50%时。 3.0.8装配式建筑按照本标准表4.0.1和附录A取值计算,其等 级划分应符合表3.0.8的规定。
表3.0.8装配式建筑等级划分
3.0.9农村低层住宅建筑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设计 文件符合《农村住宅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13(J)/T187、《河北 省农村住房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定时,可进行装配式建筑评 价。评价工作应在项目竣工后进行,按照本标准附录B取值计算, 并依据本标准第3.0.10、3.0.11条进行认定或等级评价。 3.0.10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筑评价在项目竣工后按照本标准 附录B取值计算,评价分值达到50分可认定为装配式建筑。 3.0.11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筑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1的规 定。
表 3.0.11 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筑等级划分
2竖向构件采用预制组合部件的比例按式4.0.2计算,其中 V1a指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中采用预制组合 部件工艺的混凝土总体积。 3竖向构件采用高精度免拆模板的比例按式4.0.2计算,其 中V1a指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中采用高精度 免拆模板工艺的混凝土总体积。 4竖向构件采用组合成型钢筋制品的比例按式4.0.2计算, 其中Va指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采用组合成 型钢筋制品施工工艺的混凝土总体积。 5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评价项评价总 分值不超过30分,且预制组合部件、组合成型钢筋制品、高精 度免拆模板三个评分项不重复计分。 4.0.3当符合下列规定时,主体结构竖向构件间连接部分的后浇 混凝土可计入预制混凝体积计算。 1预制剪力墙板之间宽度不大于600mm的竖向现浇段和 高度不大于300mm的水平后浇带、圈梁的后浇混凝土体积。 2预制框架柱和框架梁之间柱梁节点区的后浇混凝土体 积。 3预制柱间高度不大于柱截面较小尺寸的连接区后浇混凝 土体积。 4.0.4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 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1b ×100% q1b
式中: q1b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中预制部品 部件的应用比例,%:
各楼层中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采用预制 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m?; A一一各楼层建筑平面总面积,计算时可扣除排烟道、 风道、管井、电梯井等洞口部分面积,m。 4.0.5预制装配式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可包括: 1 预制装配式叠合楼板、屋面板的水平投影面积: 2部件间宽度不大于300mm的后浇混凝土带水平投影面 积; 3金属楼承板和屋面板、木楼盖和屋盖及其他在施工现场 免支模的楼盖和屋盖的水平投影面积。 4.0.6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2a 2a ×100% Aw
武中:q2a 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A2a一一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外表面积之 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 m?; Awl一一各楼层非承重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 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m?。 0.7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或采用墙体、保温 鼠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2b ×100% q2b Aw2
式中:q2b 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或采用墙 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应用比例,%; A2b 各楼层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或
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的墙面外表 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 的面积,m?; 各楼层围护墙外表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m?。 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0.8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2c ×100% q2c Aw3
武中:q2c 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应用比例,%; 各楼层内隔墙中非砌筑墙体的墙面面积之和,计 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m2: Aw3一 各楼层内隔墙墙面总面积,计算时可不扣除门、 窗及预留洞口等的面积,m?。 0一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
4.0.9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 计算:
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应用比 例,%; 各楼层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的墙 面面积之和,计算时可不扣除门、窗及预留洞口 等的面积,m?。 去楼(地)面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3a ×100% q3a Ag
各楼层采用干式工法的楼面、地面水平投影面 之和,m?; 各楼层楼面、地面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时可 扣除洞口及墙体投影面积,m?。
4.0.11集成厨房的橱柜和厨房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 顶面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3b ×100% q3b Ak
式中: q3b 集成厨房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b 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王式工法的面
式十:q3b 集成厨房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b 各楼层厨房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面 积之和,m?; 4.0.12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 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4.0.12集成卫生间的洁具设备等应全部安装到位,墙面、顶面 和地面中干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应按下式计算:
A3c q3c ×100% A
式中:q3c 集成卫生间十式工法的应用比例,%; A3c一 一 各楼层卫生间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干式工法的 面积之和,m?; 4.0.13 管线分离比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气、给(排)水、供暖通风三个专业的管线分离比例 应分别按照下式计算:
1电气、给(排)水、供暖通风三个专业的管线分离比例 应分别按照下式计算:
式中: 93d 管线分离比例,%
L3d×100% q3d
L3d一 各楼层管线分离的长度之和,m; 2管线计算范围为竖向管道井之外的管线长度; 3裸露于室内空间、敷设在墙地面架空层和吊顶内及非承 重墙体空腔内,满足可检修和易更换要求的管线可认定为管线分 离。 4.0.14预制构件重复使用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重复使用率的预制构件类型包括:预制剪力墙板、 预制柱、预制梁、预制楼(屋)面板、预制叠合楼(屋)面板、 预制楼梯、预制阳台、预制空调板等主体构件,其规格统计以预 制构件外轮廓尺寸为衡量标准 2每类预制构件的重复使用率应分别按照下式独立计算:
1计算重复使用率的预制构件类型包括:预制剪力墙板 预制柱、预制梁、预制楼(屋)面板、预制叠合楼(屋)面板、 预制楼梯、预制阳台、预制空调板等主体构件,其规格统计以预 制构件外轮廓尺寸为衡量标准 2每类预制构件的重复使用率应分别按照下式独立计算;
N4a ×100% q4a N
式中: q4a 某一类预制构件重复使用率,%; N4a 某一类预制构件重复使用量最多的三种规格构件 个数总和,个; 某一类预制构件总数,个。 3每类预制构件的重复使用率均不应低于60%
5.1.1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仪用于装配式建筑项自的等级 评价。
100分,创新提高指标评价总分值为20分。该类指标最终得分采 用合并计分的方式,由各评价项得分累加得出。
5.2.1部件、部品生产企业针对不同产品制定专项生产方案,且 方案详细、充分、可行,评价分值8分。 5.2.2部件、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出厂时,出厂合格证、相关检 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齐全,评价分 值8分。
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进场时,由责任主体单位签学确认,评价分 值8分。
5.2.4部件、部品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工艺设施及完善
.Z. 量管理体系,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评价分值8分。 5.2.5部件、部品生产企业采用自动化生产线进行部件、部品生 立,并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生产全过程控制,评价分值8分。 5.2.6部件、部品生产企业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 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标识,实现部件、部品信息智能识别、记录和
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标识,实现部件、部品信息智能识别、记录和
管理,评价分值10分。 5.2.7评价项目按照装配化施工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 项方案,评价分值10分。 5.2.8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连接节点有完整的施工过程控制资 料。资料应包含装配式建筑关键节点的影像记录,评价分值10 分。
分。 5.2.9委托监理的项目,监理方驻厂监管部件、部品生产过程, 具有完整的驻监管记录。未委托监理的项目,采用责任主体驻 一的方式,评价分值10分。 5.2.10评价项目实施第三方检测机构驻厂检测,具有完整的型 式检验、抽样检验、见证检验等文件,评价分值10分。 5.2.11 施工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施工管理系统,结合部件、部 品中的身份识别标识,记录构件吊装、施工关键信息,追溯、管 理构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实现施工过程管理精细化,评价 分值10分。
具有完整的驻厂监管记录。未委托监理的项目,采用责任主 厂的方式,评价分值10分。
品中的身份识别标识,记录构件吊装、施工关键信息,追 理构件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实现施工过程管理精细化 分值10分。
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进行全过程控制,得10分。
附录B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筑评分表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应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 “按 热行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4 《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3 5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设计规程》DB13(J)/T179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与设备设计规程》 DB13 (J) /T 180 《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标准》DB13(J)/T181 X 《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DB13 (J) /T 182 《装配式整体式混合框架结构技术规程》DB13(J)/T184 10《农村住宅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13(J)/T187
总则 2 术语 .25 基本规定 27 装配率计算 29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 ..32 5.2 建造过程. 27
总则 术语. 25 基本规定 27 装配率计算. 29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 3
化水平。”推进装配式建筑是对传统建筑建造过程的变革,设计 过程只是推进装配式建筑的一个方面,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 体化装修等内容更多的是指装配式建筑的建造过程。发展装配 式建筑的优势在于发展装配式建造过程,对于装配式建筑的评价 不能只停留在设计过程,还应该包括建造过程,只有把建造过程 的相关指标纳入装配式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避免 “重设计,轻建造”的现象出现。因此,虽然装配式建筑的装配 化程度主要由装配率来衡量,但进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时还应 保证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分值满足相关要求。 本标准总体遵守了国家现行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 编制原则和评价方法,在评价指标体系中突出了河北省的发展特 点和需求。调整了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 系统中各评价项的分值及评价,增加了预制构件重复使用率加分 项,补充了建造过程和创新提高在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促进 作用。总之,本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目前河北省装配式建筑整 体发展水平,设定的评价指标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系统性、导 可性和可操作性。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采用装配方式建造的民用建筑(包括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以及农村地区采用装配方式建造的低层 住宅建筑的评价。当前我国的装配式建筑发展以居住建筑为重点 但考虑到公共建筑建设总量较大,标准化程度较高,适宜装配式 建造,因此本标准的评价适用于全部民用建筑。 此外,《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十一条对农村建 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提
品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本标准对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建筑的评价作出了特殊规定。 司时,对于一些与民用建筑相似的单层和多层厂房等工业建 筑,如精密加工厂房、洁净车间等,当符合本标准的评价原则时 可参照执行。 1.0.3符合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是装配式建 筑评价的前提条件。本标准主要针对建筑的装配化程度和装配化 建造水平进行评价,涉及质量、安全、防火、防灾等方面的内容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此外,住建部于2019年7月发布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 体系发展指南(居住建筑)》,指导装配式建筑行业将标准化方 法作为贯穿于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发展的主线。因此,装配式混 凝土建筑所采用的关键技术尚应满足该《指南》要求,
护墙和内隔墙非砌筑并全装修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 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装配式混合 结构建筑等。 2.0.3全装修强调了作为建筑的功能和性能的完备性,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 1所有建筑功能区地面、墙面和顶面的装饰面、设备管线和 其他与防火、防水(潮)、防腐、隔声(振)等建筑性能相关的 功能性材料及连接材料的安装: 2保证建筑使用功能及标准要求的所有设备设施安装,如厂 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 以及公共建筑中的水、暖、电、通风基本设备等: 3公共建筑的公共区域和在建造阶段已确定使用功能及标 准的全部室内区域,全装修做法应符合本条第1、2款的规定;对 于建筑建造阶段尚未确定使用功能及标准的室内区域,应根据装 配式建筑的基本特征和要求,在设计文件中对室内装修方式、安 装构造要求、材料性能及环境保护标准等做出明确的设计规定; 4建筑设计文件宜对室内装修改造、止常维护、部品检修和 更换等内容设置设计规定。 2.0.5集成厨房多指居住建筑中的厨房,本条强调了厨房的“集 成性”和“功能性”。集成厨房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要组 成部分,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王式工法施
工的要求,在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 当评价项自各楼层厨房中的橱柜、厨房设备等全部安装到位, 且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于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 定为采用了集成厨房;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厨房。 2.0.6集成卫生间充分考虑了卫生间空间的多样组合或分隔,包 括多器具的集成卫生间产品和仅有洗面、洗浴或便溺等单一功能 模块的集成卫生间产品。集成卫生间是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的重 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应按照标准化、系列化原则,并符合十式工 法施工的要求,在制作和加工阶段实现装配化。 当评价项目各楼层卫生间中的洁具设备等全部安装到位,且 墙面、顶面和地面采用式工法的应用比例大于70%时,应认定 为采用了集成卫生间:当比例大于90%时,可认定为集成式卫生 间。 2.0.7在传统建筑设计与施工中,一般均将室内装修用设备管线 预埋在混凝土楼板和墙板等建筑结构系统中。在后期长时期的使 用维护阶段,大量的建筑虽然结构系统仍可满足使用要求,但预 理在结构系统中的设备管线等早已老化无法改造更新,后期装修 剔凿主体结构的问题大量出现,也极大地影响了建筑使用寿命。 因此,装配式建筑鼓励采用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系统的分离技术 使建筑具备结构耐久性、室内空间灵活及可更新性等特点,同时 兼备低能耗、高品质和长寿命的可持续建筑产品优势
2.0.7在传统建筑设计与施工中,一般均将室内装修用
用维护阶段,大量的建筑虽然结构系统仍可满足使用要求,但预 理在结构系统中的设备管线等早已老化无法改造更新,后期装修 剔凿主体结构的问题大量出现,也极大地影响了建筑使用寿命。 因此,装配式建筑鼓励采用设备管线与建筑结构系统的分离技术 使建筑具备结构耐久性、室内空间灵活及可更新性等特点,同时 兼备低能耗、高品质和长寿命的可持续建筑产品优势
3.0.1以单体建筑作为装配式建筑评价单元,主要基于单体建筑 可构成整个建筑活动的工作单元和产品,并能全面、系统地反映 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生产建造方式的全过程,具有通用性和可操 作性。
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生产建造方式的全过程,具有通用性和可操 作性。 3.0.2按照立足当前实际,面向未来发展”的原则,对装配式 建筑评价采取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评价的目的是 为了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提出基本要求,鼓励新建项目按照装配式 建筑要求进行建设;等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高等级的装配式建筑 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3.0.2按照“立足当前实际,面向未来发展”的原则,对装配式
3.0.2按照“立足当前实际,面向未来发展”的原则,
建筑评价采取认定评价和等级评价两种形式,认定评价的目的是 为了对装配式建筑项目提出基本要求,鼓励新建项目按照装配式 建筑要求进行建设;等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高等级的装配式建筑 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3.0.3为保证装配式建筑评价质量和效果,切实发挥评价工作的 指导作用,城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分为项目评价和预评价。
3.0.3为保证装配式建筑评价质量和效果,切实发挥评价工作的
为促使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尽早融人到项自实施过程中,项 目宜在设计阶段进行预评价。如果预评价结果不满足装配式建筑 评价的相关要求,项目可结合预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通过调 整或优化设计方案使其满足要求。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 案后完成的预评价结果作为设计阶段最终结果,用于指导生产、 施工等后续工作。预评价时,由于构件生产和施工安装尚未进行, 无法计算建造过程指标分值,因此,预评价只进行装配率计算。 项目评价时,应同时计算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指标 分值,并最终确定评价结果。已进行预评价的项目,项目评价可 参考预评价装配率计算结果,重点考祭装配率落实情况。项目评 价采用装配率和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双指标控制,自的是为了督 促建设方将装配式建筑理念较好的融入到项目实施过程中,促使
装配式建筑向着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高劳动生产效 率和质量安全水平的方向发展
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 能化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同时为了鼓励采用先进、适用 经济的技术、产品和管理方式,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建造过程实 施,并大力推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提出了由装配率、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两类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施,并大力推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提出了由装配率、 建造过程及创新提高两类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3.0.6装配化装修是装配式建筑的倡导方向。装配化装修是将工 厂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十 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方面的 内容。 3.0.9~3.0.11本标准的农村低层住宅建筑系指镇(乡)、村中建 设的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房屋。 农村低层住宅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时,项目设计、施工 阶段依法合规,部件、部品连接节点技术可靠,建造过程资料齐 备,竣工后可按照本标准进行评价。 由于农村低层住宅建筑的特殊性,为简化评价操作本标准特 别提出了专门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详见附录B
3.0.6装配化装修是装配式建筑的倡导方向。装配化装修是
生产的部品部件在现场进行组合安装的装修方式,主要包括干 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方面的 内容。
3.0.9~3.0.11
4.0.1评价项目的装配率应按照本标准第4.0.1条的规定进行计 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若计算过程中,评价项目缺少表4.0.1 中对应的某建筑功能评价项(例如,公共建筑中没有设置厨房), 则该评价项分值记入装配率计算公式的94中。 表4.0.1中部分评价项目在评价要求部分只列出了比例范围 的区间。在工程评价过程中,如果实际计算的评价比例小于比例 范围中的最小值,则实际评价分值项取0分:如果实际计算的评 价比例大于比例范围中的最大值,则评价分值取比例范围中最大 值对应的评价分值。
4.0.2建筑中所涉及结构类型复杂多样,无法利用统一的计
4.0.6新型建筑围护墙体的
4.0.6新型建巩围护简体的应用对提高建巩质量和品质、建 式的改变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和逐步推厂新型建筑围护 墙体也是装配式建筑的重点工作。非砌筑是新型建筑围护墙体的 共同特征之一,非砌筑类型墙体包括各种中大型板材、幕墙、木 骨架或轻钢骨架复合墙体等,应满足工厂生产、现场安装、以“干 法”施工为主的要求。 4.0.7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强调的是“集 成性”,通过集成,满足结构、保温、隔热、装饰要求。同时还 强调了从设计阶段需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实现多功能一体的“围 护墙系统”。 根据河北省目前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技术发展 情况,评价时采取分情况得分的方式。该项满分5分,当评价项 自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一体化技术时,根据应用比例得 1~3分;当评价项自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技术时 根据应用比例得2~5分。采用具有自保温作用的板材类制品作为 围护墙时,可认为符合围护墙与保温、隔热一体化。 4.0.9内隔墙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强调的是“集成性” 内隔墙从设计阶段就需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在管线综合设计的 基础上,实现墙体与管线的集成以及土建与装修的一体化,从而 形成“内隔墙系统”。机电设备管线系统在内隔墙中采用集中布置 管线及点位预留、预理到位即可认为墙体管线一体化。内隔墙满 足免抹灰要求,只采用腻子局部修补后即可粉刷或贴壁纸处理的 可认为墙体装修一体化
4.0.10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干式工法是装配式建筑的
建造周期长、依赖现场工人水平和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于 式工法作业可实现高精度、高效率和高品质。室内装修过程中对 结构楼板顶面采用湿法作业局部找平操作的面积可不计入计算。 采用集成卫生间和集成厨房做法的面积可计入计算。 4.0.13考虑到工程实际需要,纳入管线分离比例计算的管线专业 包括电气(强电、弱电、通信等)、给水、排水和采暖等专业。 对于裸露于室内空间以及敷设在地面架空层、非承重墙体空 腔和吊顶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分离;而对于理置在结构构件内 部(不含横穿)或敷设在湿作业地面垫层内的管线应认定为管线 未分离
建造周期长、依赖现场工人水平和施工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干 式工法作业可实现高精度、高效率和高品质。室内装修过程中对 结构楼板顶面采用湿法作业局部找平操作的面积可不计入计算。 采用集成卫生间和集成厨房做法的面积可计入计算。
4.0.14重复使用率是预制构件标准化程度的重要指标。预
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有利于生产制造和施工,有利于提高生产速度 和工人的劳动效率,从而节约资源、降低造价。预制构件的规格 可依据模板规格进行统计。
5.2.1部件、部品专项生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及生产工 艺、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机具、物流管理计划、成品保护等内容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部件、部品专项生产方案。 5.2.2部件、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是保证工程 质量的基本前提,因此应齐全完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厂合格证应包含生产单位名称、商标、生产制作日期、 出厂日期、构件编号、规格、类型、数量等基本信息,并经生产 单位自检合格: 2部件、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 构根据国家、行业和省内现行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3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部件、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作出质 量承诺,保证出厂产品合格率100%; 4生产单位出具部件、部品使用说明书,包含运输对方、施 工安装等内容。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部件、部品及其它辅助材料出厂合格证 相关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5.2.3部件、部品运输组织设计详细、充分、可行,包括但不限 于专项吊装方案、运输时间、次序、运输线路、固定要求、堆放 支垫及成品保护措施等,且尽量减少二次倒运次数和现场堆放时 间。 1部件、部品运输及堆放时,采用标准化支垫,且构件支垫
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2部件、部品在生产厂区应按构件种类进行合理分区,并应 按型号、出厂日期分别存放; 3预制外墙板饰面砖、石材、涂刷表面采用贴膜等保护措施: 4部件、部品存放时采取防水、防潮、防锈、防火、防腐等 措施; 5 预理防水条采用定型保护垫块或专用式套件作加强保护: 6 预制楼梯踏步口采用包角保护或其他覆盖形式: 7预埋螺栓孔采用海绵棒等材料进行填塞,等。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部件、部品运输、堆放和成品保护相关 规定及记录资料。 5.2.4质量管理体系应建立并保持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形式和 控制工作程序。质量管理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技术标准; 3企业制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规章制度等质量体系文 件; 4与部件、部品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资料; 5与部件、部品有关的技术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等。
5.2.5采用自动化生产线进行部件、部品生产,并采用自动化
制系统对整个生产线进行总控制以及各个工位的启停、监控等, 可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属于装配式建筑智能化应用的 范畴,也是建筑工业化生产的重要表现形式。 本条评价方法:现场考察生产单位自动化生产线
5.2.6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统一的编码规则和标
识系统,有利于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构件的生产质量,精确算量, 并形成生产全过程记录文件及影像,并有利于实现装配式建筑质 量全过程控制和追溯。信息化管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流程相匹配, 贯穿整个生产过程,并便于与施工管理系统建立数据接口。部件、 部品可采用预理带无线射频芯片的标示卡(RFID卡)等形式实现 部件、部品信息智能识别、记录和管理。 本条评价方法:考祭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编码标识智能识别系 统。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 设计规范》GB/T50502的规定外,尚应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 生产运输、施工装配、装饰装修等主要环节的协同配合要求,施 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进度计划:应协同部件、部品等生产及运输计划制定,包 括构件进场计划、结构主体施工进度计划、装饰装修进度计划 等; 2质量管理:部件、部品等安装的专项施工质量管理措施 渗漏、裂缝等质量缺陷防治措施,等; 3施工安全:吊装安全措施、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等; 4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 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节能、节水、节材和建 筑废弃物管理方案,等; 5部件、部品场内布置及运输方案: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现 场装卸方法,绘制部件、部品场内布置图,等;
6部件、部品安装与连接施工方案:测量放线、吊装顺序和 方法、安装方法、节点施工方法、防水施工措施,全过程成品保 护及修补措施,等; 7装修管线施工方案。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5.2.8部件、部品连接节点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安全,是装 配式建筑建造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因此,部件、部品连接应有完 整的施工过程控制资料,并保留全部部件、部品连接节点施工过 程影像记录。影像记录资料应包含施工日期、施工人员、记录人 员、节点位置、工序等关键信息,保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可道 溯。影像记录时学校标准,应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旁站。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技术交底资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隐 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资料等施工过程控制资料以及施工 过程影像记录资料。
生产过程,并对部件、部品质量进行认证,是保证部件、部品生 产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鼓励装配式建筑项目部件、部品 生产驻厂监管,并对部件、部品质量进行驻厂认证,保证部件、 部品出厂合格率100%。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驻厂监管记录以及部件、部品驻厂认证 记录。
检测与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装配式建筑全部主控项目和构件连接部位均进行实体抽 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源协同、组织决策管理系统,是进行工业化建造的重要手段,可 实现施工全过程管理及建筑全寿命追溯,对提高施工效率、降低 施工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工程建设各阶段、各专业之间协 司配合以及一体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本条评价方法:考察施工管理系统
5.3.1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L程
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等文件要求。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装配式建筑评价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 文件。
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息见》(政办亦(201)3号)等文件要求。 本条评价方法:查阅装配式建筑评价项自的EPC总承包合同 文件。 5.3.2BIM(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 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项目的各种相 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 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 高效应对,是生产建造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技术手段。BIM技术能 够使项目所有参与方协同工作,既支持建筑环境、经济、能耗、 安全等多方面的分析和模拟,又支持设计、施工以及管理的一体 化,同时支持住宅产品链的贯通,进而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BIM 技术用于住宅产业化可以为设计、施工、运营等各方建设主体提 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 发挥重要作用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开发单位可通过BIM 技术进行项目进度模拟,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对,随时 调整物资、人力规划,不仅缩短建设周期,而且节约了成本;设 计单位应用BIM技术可通过建立参数化信息模型,利于设计意图 的有效传达,提高方案设计的质量,缩短设计周期,提高设计的 效率和质量:构件生产单位可通过BIM信息控制系统与ERP企 业资源计划进行联动,为构件的标准化生产提供了更精确的信息 确保构件在生产过程中信息准确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施工单 位通过BIM技术可实现对项目包括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 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的综合管控,进行模拟施工,以 便于对物资和人力资源进行开工前的分配,优化设备物资和人力 资源配置,减少施工浪费,节省建造成本。但是,国家BIM相关
....- 相关专题: 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