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5070-2016 四川省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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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柱间土承载力发挥系数,可取0.8~1.0,沉桩对租间王 有不利影响时取低值; 6.3.2多桩型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 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宜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1管桩与具有黏结强度的桩组合形成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 值,可采用下式计算:
fspk=/1 m;R,)/4p1+/2 m2Rs2/Ap2+ β(1 m) m2)/sk
6.3.1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待征值应
镀锌电焊网标准图6.3.2多桩型复合地基单元面积计算模型 1一管柱:2一微体柱
6.3.3管桩增强体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锤击沉桩法、静压沉桩法施工时,初步设计可按下列 公式估算,并取其中小值:
R,=u,2gea4
程附录G表G.0.2取值; fea一 桩体试块(边长150mm立方体)标养28d的立方体抗 压强度平均值; —基础底面以上土层的加权平均重度,地下水位以下取 浮重度; d一基础埋置深度; fpa经深度修正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待征值。 2采用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中植人法沉柱时,桩承载力验算 不应考虑桩身外围水泥浆或水泥砂浆的强度。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 值可按下列公式估算,并取其最小值:
MR/M,≥K, 6.4.1) 式中M、M—作用于危险滑弧面上的滑动力矩标准值和抗滑力 矩标准值: K,一整体稳定安全系数,按本规程第6.4.2条执行。 2稳定性验算采用的土体抗剪强度指标,应根据土质条件、 工程实际情况选用。对新近填土、膨胀土受水浸湿可能性较大时, 宜采用饱和状态下的强度参数进行校核,校核采用的安全系数可根 33
据基坑重要性及浸水可能性大小确定,且不应小于1.0; 3危险滑动面除包括绕桩端以下滑动外,尚应包含坑底部位 受剪柱处理滑动面。
2排桩嵌固深度计算值可按抗倾覆稳定性计算确定,嵌固流 度计算结果小于0.4倍基坑开挖深度时,应取大于等于0.4倍基填 开挖深度; 3悬臂支护管桩不宜接桩; 4桩错等支护管桩需要接桩时,避开弯矩、剪力较大区域段, 并应根据排桩内力计算结果进行焊缝的抗剪、抗拉强度验算,重要工 程应通过试验检验接桩处承载力。 6.4.7双排桩中心排距,前后排对应布桩时不宜小于3倍桩径, 间隔布置时不宜小于2倍桩径。 6.4.8支护桩桩间宜采用在桩间设置长度不小于1倍桩间距土钉 固定钢筋网及喷射厚度不小于80mm的混凝土面板进行支护
6.5.1桩尖制作按本规程附录H执行,桩尖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岩石作为桩端土持力层时,应选用开口型钢桩尖或十字 型钢桩尖; 2以砂卵石作为桩端土持力层时,应选用锥形钢桩尖或十字 型钢桩尖; :3、.当桩端持力层为遇水软化岩土层时,应选用封口型桩尖。 6.5.2管桩基础承受上拨荷载时,管桩接头宜采用机械连接;地 下水或土对混凝土及其中铜筋有腐蚀性时,端头板厚度不小于 16mme 6.5.3管桩与承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项嵌人深度不小于50mm,当受水平力较大时,不宜小 于100mm;
6.5.1桩尖制作按本规程附录H执行,桩尖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岩石作为桩端土持力层时,应选用开口型钢桩尖或十字 型钢桩尖; 2以砂卵石作为桩端土持力层时,应选用锥形钢桩尖或十字 型钢桩尖; ,3、.当桩端持力层为遇水软化岩土层时,应选用封口型桩尖。 6.5.2管桩基础承受上拔葡载时,管桩接头宜采用机械连接;地 下水或土对混凝土及其中铜筋有腐蚀性时,端头板厚度不小于 16mm 6.5.3管桩与承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项嵌人深度不小于50mm,当受水平力较大时,不宜小 于100mm;
土等防护措施; 3桩间防护面应设置直径不小于50mm、纵横间距不大于 2.0m的泄水孔; 4桩顶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冠梁,并宜沿基坑形成封闭结构。 桩填芯混凝土纵向钢筋应锚人冠梁内,灌芯、冠梁混凝土强度等级 不应低于C30,宽度宜大于排桩桩径200mm,高度不宜小于 400mma
7.2.3管样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排水条件良好; 2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类堆放: 3宜单层或双层堆放,直径大于500mm堆放不宜超过4层, 直径小于等于500mm不宜超过6层; 4堆放时应在垂直于桩身长度方向的地面上设置耐压的长木 方或枕木作为垫木,底层最外缘桩的垫木应用木模塞紧,叠层堆放 上下对应的垫木位置应距桩端0.21倍桩长处。 7.2.4施工现场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移桩。 7.2.5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搬运过程中破损的管桩
7.2.1管桩宜采用平板车运输,并应采取 与损伤
7.2.2管桩的品装和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7.3.1.管桩接长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焊接连接或机械连接; 2相邻基桩接头在竖向方向上宜错开; 3接长时上下节桩身应对中,其偏差不宜大于2mm; :4下节桩的桩头处宜设置导向箍或采取其他使上节桩就位的 导向措施; 5铺击沉桩施工,不得利用截下的桩作接长使用; 6避免在桩尖接近砂层、碎石、卵石等硬土层时进行。 41
表7.3.2自然冷规时间
9地下水或土对混凝土及其中钢筋有腐蚀性时,接头焊缝坡 口根部至焊缝表面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2mm。 7.3.3机械螺纹接头接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桩前检查桩两端制作的尺寸偏差及连接件,无损坏后方 可起吊; 2下节桩的桩头宜高出地面0.8~1.0m; 3接桩时,卸下上节、下节桩两端的保护装置,清理接头残 留物,涂抹润滑脂; 4采用专用接头维度对中并用专用链条式扳手旋紧至两端板 的间隙不大于2mm; “5地下水或土对混凝土及其中钢筋有腐蚀性时,连接螺纹处 立涂刷沥青漆进行防腐处理。 7.3.4机械啮合接头接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接处的桩端端头板必须先清理干净,将满涂沥青涂料的 连接销遥根旋入端板的爆栓孔内,并用模型板调整连接销的方位; 2别除管桩端板连接槽内填塞的泡塑保护块,槽注入不少于 半槽深、端板外周边抹宽度20mm且厚度2mm的沥青涂料,当 上和水为中等以上腐蚀介质时端板板面应涂满且厚度大于3mm; 3吊起上节管桩使连接销与端板上的各个连接口对准,随即 43
将连接销插入连接槽内,并加压使上下桩节的桩端端头板接触牢固 7.3.5管桩截桩应采用锯桩器。严禁采用锤击截桩或强行扳拉 截桩。
2减小挤土效应的孔深度不宜超过桩长的2/3,提高沉桩效率 的孔应穿过密实卵石夹层或漂石、孤石; 3宜采用长螺旋钻机、旋挖钻机等成孔,或采用高压旋喷切 削工艺,并宜采用于作业钻孔,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4引孔作业和沉桩施工应密切配合,随引随沉,并应在同一 个工作台班中完成; 5引孔时应采取防塌孔措施,孔中程水宜及时抽排
7.4.1沉桩辅助措施包括隔振砂沟或隔振砂并带、释放砂并和相 引孔。 7.4.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辅助措施进行沉桩: 1桩长范围内存在密实卵石夹层或漂石、孤石; 2易造成垂直度偏差或桩身破坏的密实的砂土、碎石土及中 风化岩层: 3沉桩挤土、振动显著影响工程质量或环境安全。 7.4.3隔振砂沟或隔振砂井带、释放砂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布设在受保护对象与最外侧桩位之间,并靠近保护对象; 2砂沟深度和宽度、砂井带宽度和深度及孔径宜根据试桩时 测试的振动结果并结合工程经验确定; 3释放砂井孔径、深度和数量宜根据试桩的监测结果和计算 挤济土量开缩绪合工程经验确定; 4隔振砂沟或隔振砂井带、释放砂井在成槽、成孔后应填满料 径不大于100mm且不大于孔径1/3的砂石料。 7.4.4报砂井带、释放砂井、桩深引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7.5.1.打桩机具及其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J选用,并应考虑下列 因素: 1、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单桩承载力、管桩规格及人土深度等; 2不同锤击方式要求的桩罐匹配; 3适用性验证的试桩结果。 7.5.2桩帽及衬垫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帽及衬垫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耐打性; 2桩帽套简中心与锤垫中心重合,并与管桩直径或边长相匹 配,其内径宜比管桩外径大20~30mm,严禁以大桩戴小桩帽沉桩 3桩帽套简底面的衬垫压实厚度宜大于120mm且均匀一致, 经常检查、及时更换; 4桩帽上部设置锤垫,其厚度不应小于150mm,沉桩前应进
7.5.3送桩器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应满足送桩深度的要求,弯曲度不得超过0.1%; 2材料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刷度,两端面应平整; 3送桩器下端设置套筒,深度应不小于300mm,其内径 柱外径宜大20~30mm; 4严禁使用下端面中间设置有小柱体的插销式送桩器。
7.5.4施打所准客工作成合下列规定:
1核实管桩产品合格证,其规格、批号及制作日期等标识, 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第4章相关规定要求; 2检查现场管桩的生产日期,符合经高压釜燕养的管桩出釜 冷却至常温的要求; 3绘制工程桩位编号图,标出现场桩位,桩位的放样轴线偏 差不得大于20mm; 4柱身上标注用于观察桩的人土深度及记录每米沉桩锤击数 的刻度
2夹持机构适应桩截面形状,且桩身混疑土不发生夹裂; 3压边桩的能力符合现场施工条件: 4最大压桩力满足按本规程第7.6.4条所确定的施压力要求。 7.6.3压桩机的每件配重必须用磅秤核实并将其质量标记在其外 露表面。 7.6.4静压桩最大施压力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管桩设计承载力要求,且不大于压桩机的机架质量与 配重之和的90%; 2根据现场试压桩结果或工程经验确定,无工程经验可按本 规程附录L表L.2执行; 3桩身允许抱压压桩力满足下式要求:
7.5.11收锤标准应依据工程地质条件、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桩规 格及人土深度、桩锤冲击能量、桩端持力层性状及桩尖进人持力层 深度要求等因索综合考虑确定,并应以进人设计桩端持力层和最后 贯入度或最后1~3m的每米锤击数作为主要控制指标。 7.5.12收锤标准应待合下列规定: 1最后贯人度不宜小于20mm/10击,连续三阵贯入度逐阵递 诚并达到设计要求; 2持力层为强风化岩层或上覆软弱土层的中风化岩层时,最 后贯入度不宜小于15mm/10击; 3当管桩穿越较厚的强风化岩层或卵石层中贯人度已满足设 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继续锤击3阵,按每阵10 击的赁入度逐阵递减并不应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 4单桩总锤击数不宜超过2500击,最后1.0m沉桩铺击数不 宜超过300击; 5送桩的最后贯入度应根据同一条件下不送桩最后贯人度的 0.8修正确定。
7.6.1静压法沉桩适用于较厚且均匀的坚硬黏性土层、密实碎石 层和砂层、全风化或强风化岩层作桩端持力层的地基。 7.6.2压桩设备可采用液压式和绳索式。压桩机选择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性能指标符合本规程附录L表L.1的有关要求:
土效应显著明显、锤击或静压沉桩施工方法难达到设计桩端持力层 的场地。 7:7:2.桩孔预灌水泥浆、水泥砂浆的制备及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灰比严格按照设计配合比配置,1m水泥浆的原材料用 量不宜少于表7.7.2的规定:
表7.7.2水泥浆原材料用量
2搅拌均匀,由砂浆泵灌入钻孔,并采取防止浆液离析的 借施; 3.3、输送过程应配备流量计,控制浆液的流量,防止滞人量不 足,且流速应根据钻机的升降速度进行调整; 额4根据实际情况加人相应的外加剂,外加剂的用量应通过配 比试验及成桩试验确定。 7.7.3.水泥浆、水泥砂浆灌人量应根据桩端地层、沉渣及软化情 兄确定,宜为钻孔体积扣除桩身体积、浆液终止面与孔顶标高面之 同体积的1.10~1.20倍,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7.4植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成孔直径宜大于桩径50~100mm; 2孔径应均勾、垂直且不塌孔,孔口应有防止整物措施; 3桩植入应与钻孔、浆液灌注保持连续进行,不得水泥浆灌 人时间过长后植桩; 4:接桩时,底桩卡口夹具需有足够强度和刚度,防止与上一 桩焊接时滑落,并应在下节桩桩顶距离地面0.5~0.8m时,用专
7.7.1植人法沉桩工艺适用于地质状况复杂、施工条件限制、挤 50
用夹具将桩固定后吊装下一节桩; 5植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桩位,偏差不超过30mm,并应来 用2台经纬仪互成90度对桩垂直度进行检测,第一节桩垂直度偏差 不大于0.3%,整根桩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6管桩与预成孔孔壁间间隙浆液应饱和密实,并根据需要随 时补充。 7.7.5采用在旋喷桩、搅拌桩中植入管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劲性复合桩技术规程》JGJ/T327和《水泥土复合管桩基础技术 规程》IGJ/T330的相关规定。
用夹具将桩固定后吊装下一节桩; 5植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桩位,偏差不超过30mm,并应来 用2台经纬仪互成90度对垂直度进行检测,第一节桩垂直度偏差 不大于0.3%,整根桩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 6管桩与预成孔孔壁间间隙浆液应饱和密实,并根据需要随 时补充。 7.7.5采用在旋喷桩、搅拌桩中植入管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劲性复合桩技术规程》JGJ/T327和《水泥土复合管桩基础技术 规程》IGJ/T330的相关规定。
5,当钻头进人持力层上部时,将扩大翼打开至扩大直径的尺 十进行扩大钻挖,扩头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6当钻至扩底深度时,开始注人浆液,钻头应上下反复旋转, 角保浆液与地基土搅拌混合均匀: 7沉桩至设计标高,果用自锁装置固定管桩; 8钻进结束提钻时,应慢速提起钻杆; 9沉时桩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 .8.5中掘法沉桩施工控制可按行业标准《随钻跟管桩技术规程》 GJ/T344相关规定执行。
7.9支护桩与士方开换
7.9.1支护管桩应根据环境条件选择沉桩工艺,宜采用静压、中 施、植入法施工;局部静压法施工困难或邻近建(构)筑物及管线 对挤土效应影响较敏感时,可采取辅助措施。 7.9.2支护管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 2沉桩难度小的基坑,管桩可不设置桩尖; 3在水泥土等止水惟幕中插人管桩,施工次序、机具和施工 工艺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9.3管桩与土钉墙组合支护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静压、植人等方式施工,不应采用铺击方法; 2桩位偏差不应大于50mm,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桩嵌 (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接桩宜采用套箍螺栓连接或焊接后再套箍爆栓连接方法。 9.4管桩劲芯水泥土桩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搅拌水泥土桩墙施工时间间隔,黏性土不应大于12h,砂
7.8.1中掘法沉桩工艺适用于桩端持力层为黏性土层、粉土层、 砂土层、碎石类土层、强风化基岩等场地。 7.8.2中掘法沉桩宜采用注浆或旋喷进行桩端处理。浆液质量符 合本规程第7.7.3条的规定。 7.8.3扩头进人持力层的深度,桩径小于等于800mm宜为1.5倍 桩径,桩径大于800mm宜为2倍桩径。 7.8.4中掘法沉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桩前应做好桩位标记,桩机就位后应进行校准,允许偏 差不应大于30mm; 2钻挖桩底端土体时,在砂土、淤泥质土中宜注人压缩空气 辅助排土,在超固结黏性土中宜注人压力水和加大压缩空气辅助 排土; 3应控制钻挖深度,并与桩端距离应小于2倍桩径; 4在有承压水砂层中钻进时,应保持孔内水头大于水压:
性土不应大于8h;当间隔时间不满足时,应进行预搅拌,预搅拌 时不得注浆: 2高压旋喷桩应采用隔孔分序作业,相邻孔作业间隔时间黏 性土不宜小于24h,砂性土不宜小于12h; 3插人管桩宜在搅拌桩完成时间6~8h内、旋喷桩施工完成 后3~4h内完成作业; 4插人管桩的直径应小于水泥土桩墙实际最小宽度100mm 以上,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应大于50mm。 7.9.5土方开挖前应对支护管桩进行质量检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检查排桩外观、焊接质量,并经常校核桩位、垂直度, 桩位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桩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0.5%; 2其他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 范》JGJ94的规定; 3管桩填芯混凝土出露的钢筋笼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冠梁施工前应全数检测桩身完整性。 7.9.6质量检验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部位应经设计复核,并采取补 救加固措施。 7.9.7基坑侧壁顶部边缘地带堆土、堆放重物及机械车辆的荷裁 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限值。 7.9.8基坑开挖应符合规程第7.1.8条规定,并应对支护结构或边 坡进行监测,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土体的稳定。 7.9.9管桩支护结构监测应按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执行,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安全监测应覆盖管桩施工、土方开挖、基坑工程使用与维 护直至基坑回填的全过程; 2管桩挠曲变形应采用填芯混凝土中预埋测斜管并配合桩顶 水平位移监测; 54
8.1.1管桩基础工程检验应按施工前检验、施工过程检验和施工 后检验三个阶段进行。 8.1.2管桩基础工程应进行桩尖、接头连接部位、桩位、桩径、 桩长、垂直度、桩身质量、单桩承载力等检查和检验。 8.1.3管桩基础工程的单桩承载力应在沉桩完毕满足休止时间后 进行检测。休止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砂土、卵石土场地,不应少于7d; 2对粉土场地,不应少于10d; 3黏性土场地,非饱和时不应少于15d,饱和时不应少于25d; 4对遇水软化的岩石场地,不应少于28d。 8.1.4对新近回填、产生负摩阻力或桩顶高于设计桩顶工程进行 承载力检测时,宜采取措施消除回填土层、产生负阻力土层和设 计桩项以上土层侧阻力对承载力的影响或在确定承载力时扣除其正 侧阻力对承载力的责献。
8.1.5基桩检测点位宜遵下列原则布设:
8.1.6桩项完整性等级为严重损伤的桩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
8.1.6项完整性等级为严重损伤的桩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 见,中等损伤的桩按8.4.7条进行检测
8.1.6项完整性等级为严重损伤的桩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 见,中等损伤的桩按8.4.7条进行检测
8.2.1管桩运至现场应进行成品桩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和检验 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核查管桩的规格、型号、龄期、产品合格证中的相关内容 2抽检管桩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 3抽检管桩的端板连接部件; 4管桩堆放情况的检查。 8.2.2管桩的规格、型号应按设计要求,对产品合格证、运货单 及管桩标识进行逐项、逐条检查;施工工艺对龄期有要求时,应进 行龄期核查。 8.2.3管桩的尺寸差和外观质量应进行抽检,单位工程抽查数 量不得少于管桩总桩节数量的2%,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先张 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和本规程附录E的有关规定。抽检 结果出现一根桩节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加倍检查后发现有不合格的 管桩时,该批管桩不得使用。 8.2.4管桩运输、吊装过程中应对破损和裂缝的状态进行检查 破损或裂维的管柱严禁使用。 8.2.5管桩应进行桩身混凝土强度随机抽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抽检桩节数不应少于2节,每种规格、型号不宜少 于1根; 2检测方法应采用钻芯法或全截面抗压试验; 57
3钻芯法检测及结果评价应符合国家标准钻芯检测离心高强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方法》GB/T19496的有关规定,全截面抗压试 验应符合本规程附录P的规定。 8.2.6管桩预应力钢筋、螺旋筋、桩端板材料、桩尖等的配置及 材质存在异议时,应进行抽检及化学成分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应随机选取柱节,抽检柱节数不应少于2节,每 种规格、型号不宜少于1根: 2采用人工剔除检查预应力钢筋的数量和直径、螺旋筋的直 径和间距、爆旋筋加密区的长度,以及混凝士保护层厚度; 3预应力钢筋规格可截取一段钢筋称重,保护层厚度、端旋 筋直径可用游标卡尺量测,螺旋筋间距和加密区长度可用钢尺量测; 4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 土管桩》GB13476和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5发现有不合格时,应经设计复核验算,不满足性能要求时 该批桩不得使用,已施工的管桩应采取处理措施。 8.2.7焊接接头应进行端板抽检,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桩节数量的 2%。桩端板的厚度和电焊坡口尺寸,检测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柱用端板》JC/T947和本规程第4章 的有关规定;端板厚度或电焊坡口尺寸不合格的管桩应采取灌芯 等补强措施。 8.2.8机械连接接头应对桩端接头和连接部件进行抽检,抽检数 量不得少于桩节数的2%。检查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要 求;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该批桩不得使用。 8.2.9现场叠堆的管桩应按照本规程第7章的有关要求检查堆放
的场地条件、垫木材质、尺寸及位置、堆放层数等。 8.2.10桩尖应进行检查和抽检。除抽检桩尖的规格、构造和量测 各尺寸,并随机抽取总数量2%的桩尖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结果应 符合按设计要求和本规程附录H的有关规定,单个桩尖质量不应低 于理论质量的90%,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8.2.11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的管桩基础,宜在尺寸偏差和外观 质量检验合格的桩节中随机抽取2节进行抗裂性能检验。检验结果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规定 发现有不符合桩节时,应从同批成品桩节中加倍抽取数量进行复验 复验结果有不合格时,判定该批桩抗裂性能不合格。 8.2.12位测放应进行复测。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群桩小于 20mm,单排桩小于10mm。 8.2.13施工机具应进行下列检查,检查结果应满足本规程第7章 的有关要求。 1现场配备的机具与施工要求的符合性; 2送桩器的构造和尺寸以及其端部所设置的衬垫厚度; 3配备打桩自动记录仪时、应检查自动记录仪正营运作状态
8.3.1施工过程中检查和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位的复测; 2桩身垂直度检测; 3桩身裂缝、接头施工质量、终止施工条件、基坑开挖和截 桩头等检查:
4施工记录的检查; 5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监测结果。 8.3.2施工放线定位应进行复核。 8.3.3桩身垂直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第一节桩定位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时; 2施工过程中及时抽检桩身垂直度; 3送桩前应对桩身垂直度进行量测; 4先沉桩后开挖的工程,应在土方开挖后复测。 8.3.4施工中应观察桩身裂缝情况。沉桩完成后可对每个桩孔内 整采用灯光照射或孔内摄像方法进行检查,出现裂缝应停止施工, 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3.5桩连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工艺应检查焊条质量和直径、焊接所用的时间、焊完 后的停歌时间; 2设计等级为甲级和乙级工程的焊缝应满足二级焊缝要求, 并应对电焊接头总量10%的焊缝进行探伤检测;对设计等级为内级 工程,检查清除焊渣后的焊缝饱满程度,焊綫应连续饱满; 3机械连接应检查接头零部件的数量、尺寸、连接销的方位、 接头啮合后的状况; 4桩尖与管桩的连接要求按接桩标准进行检查。 8.3.6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分析原因,采 取措施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继续工。 8.3.7终止施工条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60
1锂击法沉桩应根据收链标准检查桩的人土深度、总撞击效 和最后1m铺击数,最后三阵锤的每一阵贯入度; 2静压法沉桩应根据终压控制标准进行检查; 3植人法或中掘法沉桩应按施工控制标准进行检查。 8.3.8施工记录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置自动记录仪应对所记录的各项数据进行逻辑分析判断; 2人工记录应检查作业班组专人记录情况,施工记录内容应 齐全、真实、清楚: 3每个环节、工序完成后,施工记录应经监理人员签名确认, 并作为有效的施工记录保存。 8.3.9施工过程周围环境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检查桩的施工顺序; 2施工振动或挤土时,应对保护对象的变形和裂缝进行监测; 3对挤土效应明显或大面积群桩的工程,应抽取不少于总桩 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监测其施工桩的上浮量及桩项偏位值。 8.3.10管桩顶口及送桩遗留孔洞的封盖情况应进行检查。 8.3.11基坑开挖应检查所采取的减少对工程桩垂直度和桩身质量 影响措施的有效性。 8.3.12锤击沉桩过程中出现贯人度突变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规定的方法对未出现贯人度突变 的基桩进行对比检测或监测,查明贯人度突变的原因。 8.3.13长桩、穿越深厚软弱土层桩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 检测技术规范》JGJ106规定的方法进行沉桩过程监控。 3 61
8.4.1管柱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项完整状况进行检查,并按表8.4.1 判定完整性等级
8.4.1管柱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项完整状况进行检查,并按表8.4. 判定完整性等级
表8.4.1桩顶完整性等级
8.4.2管桩施工完成后,对截桩后的桩顶标高、桩身垂直度、 桩位偏差、桩身结构完整性和单桩承载力进行检测,并应符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相关规定及设 计要求。 8.4.3管桩基础承台施工前,应对桩身垂直度进行逐根检查。桩 身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桩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有一定夹 角的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8.4.4桩项标高可用水准仪量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 允许偏差为±50mm。 8.4.5桩位可采用经纬仪进行全数量测,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8.4.5的规定。
表84.5管注脏位的允许编差
桩极限承载力的1.5%,锤击次数不少于5击;供分析计算的锤击 信号应获得不少于3击的力与速度时程曲线; 3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同一条件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卵石土为桩端持力层时,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 根进行静载试验; 2)遇水软化岩石为桩端持力层时,不少于总桩数的2%且 不少于5根进行静载试验,或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 3根静载试验后,再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10根 进行高应变法检测; 4·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工程同一条件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卵石层为桩端持力层时,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 根进行静载试验; 2)遇水软化岩石为桩端持力层时,不少于总桩数的1.5%且 不少于5根进行静载试验,或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 根试验后,再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进行高 应变法检测; 5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 且不得少于3根进行静载试验或不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少于5根 的高应变法检测。 8.4.9管桩复合地基除应进行桩身结构完整性检测、单桩竖向抗 压承载力试验外,尚应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抽检数量,桩身结构完整性低应变试验不应少于桩总数的 10%且不少于10根,单桩竖向桩压承载力试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 试验均不应少于基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和3点; 2当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试验因设备能力或安全因素不能完 64
成时,可采取分别检测单桩承载力和桩间土承载力后并计算复合地 基承载力的方式进行核验。 8.4.10对设计要求消除地基液化的管桩基础工程,应进行施工后 柱间土的液化状态判别检验。 8.4.11基坑支护管桩宜采用单桩水平静载试验进行水平承载力检 测,试验数量不低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8.4.12符合本规程第3.0.11条规定的管桩基础工程,应在承台、 筏板完成以后的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况降变形观测直到沉降达 到稳定标准或满足设计要求。 8.4.13管桩基坑支护结构应对管桩的挠度进行监测,并应符合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相关规定。 8.4.14检测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身结构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或采用高应变法验证; 2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验证; 3 当低应变测试发现有Ⅲ、IV类桩时,验证检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按原抽检数量的1倍进行扩大检测,扩大抽检后仍存 在Ⅲ、IV类桩时,应对其余桩全数进行低应变法测试; 2)抽检不少于3根Ⅲ桩进行单桩静载试验验证。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抽检数 量,抽检数量应会同设计、监理和建设等单位商定,且不少于原测 试数量。
1、桩项现场标高与设计标高基本一致时,应在全部管桩沉桩 完毕后一次性进行验收; 2柱顶场地标高与设计标高不一致时,应在开挖到设计标高 或截桩后分批进行验收。 8.5.2管桩基础工程检查和验收提供资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察报告、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单等;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核定文件; 3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管桩的合格证; 4桩位测量放线图及桩位线复核签证单; 5沉桩施工记录; 6检查记录和检测报告; 7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 8.5.3管桩基础工程验收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50202的要求,并按本规程附录Q完成管桩基础工程检 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A工程常用管桩规格
表A.1国形管性规垫
附录C工程常用管桩预应力钢棒配置
表C.1图形普预应力钢械配置
A 8Φ9.0 512 350 190 $b 4 256 280 AB 8010.7 720 A 8$9.0 512 400 250 bb 4 306 330 AB 8Φ10.7 720 A 12$9.0 768 450 250 AB sb 5 12410.7 350 374 1080 B 1212.6 1500 A 12$9.0 768 500 300 AB b 5 1210.7 400 424 1080 12Φ12.6 1500 20$9.0 1280 600 400 AB b 5 20↓10.7 500 524 1800 B 2012.6 2500 A 209.0 1280 600 360 AB 0* 5 20Φ10.7 500 524 1800 B 20Φ12.6 2500
注,1麦中范放力责的直径均为公税直径
附录D 工程常用管桩桩套箍与端头板
A 45 ± 5 2000 85 ± 5 6.5 × 16 20 > 1.6 250 699 700 AB, B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24 > 1.6 >250 699 c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24 >1.6 ≥250 699 800 A AB 45 ± 5 2000 85 ± 5 6.5 × 16 20 >1.6 >250 799 B,C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24 > 1.6 >250 A 1000 AB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28 > 1.6 ≥300 999 B,C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28 > 1.6 >300 999 1200 AB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30 > 1.6 ≥300 1199 B,C 45 ± 5 2000 85 ± 5 6.5 × 17 30 > 1.6 2=300 1199
图D.2空心方桩紊箱与端头板
边长(mm) 300 350 400 450 500 600 TL (mm) 297 347 397 447 497 597 柱 TL, (mm) 303 353 403 453 503 603 套 T, (mm) 1.2 1.5 1.5 1.5 1.5 1.6 推 7L (mm) 120 120 150 150 150 150 IL, (mm) 40 40 50 50 50 50
附录E管桩尺寸允许偏差及外观质量
表1同形管进的尽寸分许确差
附录F工程常用管桩力学性能
表F.2空心方性抗型弯矩及极限弯矩
表 F.31 「型混合配管械力学性能表
附录G桩极限侧阻力、端阻力标准值
表G.1桩极限侧阻力标准值4
表G.2柱极限端阻力标准值4
表H1十字型钢柱尖构造尺寸
图H.2开口型钢尘结抢图
我H2开口蒸微性尘构造尺寸
我H2开口蒸微推尘构造尺寸
图上H3维形通防变统沟图
表H3锥形掘桩尖构造尽寸
附录J打桩机锤重选择表
表J.1筒式紫油打柱机桩锤参考表
表J2自由落维打械机按罐参米表
注:1程锂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单桩竖向承载力设计值、桩的规格等因 索并遵循重锤低击的原则综合考虑后选用。 2本表仅供选铺参考,不能作为设计确定贯入度和承载力的依据。 3本表适用于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柱桩长小于45m且柱尖进人硬土层 一定深度,不适用于桩尖处于软土层的情况。 4采用落锂舱工时不宜接柱 人孔标准,否则应验证其适用性。
附录K锤击沉桩施工记录表
表K.1锤击沉桩施工记录表
附录L静压桩机选择表
承桩,不适用于摩擦桩或端承桩; 2已知桩的终压力、桩的人土深度及桩周土质情况,可以快 速估算桩的竖向极限承载力,并得到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3已知桩的人土深度(或根据工程地质资料预估)、土质情况 及桩的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可快速求得需要的终压力值电网标准规范范本,作为选择 施工用的压桩机、确定终压控制标准初步估算的方法。
附录N静压桩施工记录表
附录P管桩全截面桩身混凝土 抗压强度试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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