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624-2010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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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室外地下通信管道管孔的使用分配以及住宅区和住宅建 筑内数设的线缆的规格、程式、数量等应与设计相符。 4.1.2线缆的敷设路由、敷设方式、敷设空间和布放间距均应符 合设计要求。 4,1.3在线槽和桥架内线缆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交叉、打 圈等现象。线缆在管内不应有接头。 4.1.4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并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 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4.1,5线缆数设完毕后,在其管孔、暗管或线槽两端出线处应使 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4.2.1室外管道通信线缆的数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管道管孔内敷设子管时,多根子管的等效外径不应大于 管道孔内径的90%。 2子管不应跨人(手)孔敷设,子管在管孔内不得有接头。 3子管在人(手)孔内伸出长度宜为50mm~200mm。 4线缆在管道管孔内的数设位置和顺序应符合设计要求,应 按先下排后上排,先两侧后中间的原则排列。同一条线缆在管道 段所占孔位应一致,不应交叉占位。 5管道线缆布放后,管孔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80%。 6数设管道光缆时,在管道出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 伤光缆外护层。
7光缆在人(手)孔内固定后的曲率半径应大于光缆直径的 10倍,电缆的曲率半径应大于电缆直径的15倍。 8光接头盒在人(手)孔内应采取保护和固定措施。接续 后的光缆余长应在人(手)孔内盘留固定,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 9管道线缆在人(手)孔内应紧靠孔壁,排列整齐,并采取适 当的保护措施, 10人(手)孔内的线缆应设置醒目的识别标志。 4.2.2引入线缆应满足下列规定: 1线缆引入建筑物时应设置标识并加装引人保护管。 2沿建筑物外墙数设的线缆宜采用钢管保护,钢管出土部分 不应小于2m。 3引入线缆布放后,引人保护管管径利用率不应大于50%。 4引人线缆敷设完成后,在引入管两端应采取防水、防火、防 有毒气体的封堵措施。 5外部电缆引人建筑物内,在终接的配线模块处应加装符合 设计要求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6引入线缆的金属构件应就近接地。 4.2.3地下管道通信线缆及引上线缆的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T5138的有关规定。
文化标准4.3建筑物内通信线缆
4.3.1住宅建筑内电信间配线设备至楼层配线箱、楼层配线箱至 住户家居配线箱的线缆应一次布放到位。家居配线箱至户内各信 息插座的线缆布放应符合设计要求。 4.3.2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敷设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 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5.1.1交接设备、配线箱、过路(箱)盒、家居配线箱和出线盒的规 格、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平整端正,紧固件齐 全,安装牢固,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接线模块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当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1.3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清晰、耐久可 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5.1,4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应就近进行等电位联结及接地,并应 保持良好的电气连通性
5.1.1交接设备、配线箱、过路(箱)盒、家居配线箱和出线盒的规 格、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1.2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平整端正,紧固件齐 全,安装牢固,门锁的启闭灵活可靠;接线模块等部件应横平竖直 当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5.1.3各类配线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清晰、耐久可 靠,安装螺丝应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5.1,4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应就近进行等电位联结及接地,并应 保持良好的电气连通性
5.2.1通信业务接人点(设备间、电信间等部位)设置的配线模块 类型与容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2交接设备、配线箱应安装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公共部 位,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 5.2.3机柜式、机架式或落地式交接箱等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的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架空活动地板时,架空地板不应承受机柜重量,应按设 备机柜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 底座上,底座水平误差每米不应大于2mm。 2机架或机柜的主要维护操作侧的净空不应小于0.8m。 3光(电)设备线缆及跳线在机柜(架)、交接箱内应采用理线 望进行布放,必要时宜采用软管对尾纤等线缆进行保护。
4交接设备与配线设备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规定设置标 识。 5.2.4配线箱、过路箱(盒)、家居配线箱、出线盒等设施的安装位 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下列规定: 1壁嵌式配线箱(分线箱)的安装高度,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 于0.5m,明装挂壁式配线箱(分线箱)箱底边离地面不宜小于 1.5m. 2出线盒的安装高度,盒底边离地面宜为0.3m~0.5m。 5.2.5信息插座模块的安装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 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有关规定
7.2工程质量评判标准
7.2.1住宅区与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应按照本规范附录B 所列的项目、内容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作为工程峻工资料的组成 部分及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 7.2.2工程安装质量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则被检项检测结果 为合格;被检项的合格率为100%,则工程安装质量判为合格。 7.2.3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布线系统测试中大对数电缴的连通性及接线图完好
4对对绞电缆及光纤的每一项传输性能指标测试达到100%合格, 则该被测项目判为合格。 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测试的评判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关于布线系统质量评判 的规定。 3户内布线系统测试中电缆和光纤的连通性及接线图测试 100%合格,则该被测项目判为合格。 4允许未通过检测的线缆经修复后复检,直至合格。 5局域网应用测试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判定通信设施能够 支持10M以太网、100M以太网或1000M以太网业务。 7.2.4系统性能检测中,电缆布线链路、光纤链路应全部检测。 峻工验收需要抽验时,抽样比例不低于10%。全部检测或抽样检 测的结果为合格,则鼓工检测的最后结论为合格
附录A工程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A工程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A.0.1外布线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3光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纤链露的描人损耗值 为光纤摄耗、连接器件损耗和光纤连接点损耗之和,可参考
表A.0.1的数值进行计算,
光缆的各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光缆系列》GB/ 13993的要求。 A.0.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应根据系统组成、线缆类型、网络应用 等方面的不同要求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布线系统电缆的测试应按照图A.0.2的方式进 行连接。当楼层配线箱内设置网络设备进行信息转接时,楼层配 线箱两侧应分为2段主干电缆分别测试;当楼层配线箱内无网络 设备时,将楼层配线设备做无跳线连接后,从家居配线箱至建筑物 配线设备按照“端至端”测试,
2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大对数对绞电缆时,应测试其线绩 终接的正确性。 3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5e类4对对绞电缆时,应测试其 链路的回波损耗(RL)、插人损耗(IL)、近端串音(NEXT)、近端串 音功率和(PSNEXT)、线对与线对之间的衰减串音比(ACR)、 ACR功率和(PSACR)、线对与线对之间等电平远端串音(ELF EXT)、等电平远端串音功率和(PSELFEXT)、直流(D,C.)环路 电阻、传播时延、传播时延偏差等测试项目,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的规定。 4建筑物内布线系统布放光缆时,测试方式和性能指标要求 与本规范第A.0.1条相同。 A.0.3户内布线系统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仪表对电缆和光纤的连通性进行测试,连接方式见 图A.0.3
测试时配置网络设备或专用仪表进行以下应用测试,连按万式见 图A.0.4
附录B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规范》GB/T 50624一2010,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1月3日以第811号 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定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国 内外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同类工程技术水平,组织了专题交流 会议就重点技术问题进行研讨,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在广泛征求意 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 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写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 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 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 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0.1住宅区与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的工程质量将影响通信网 络的信息传送,本规范的制定为住宅通信设施工程的系统检测和 验收提供判断是否合格的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要求,从而起 到确保工程质量的作用、 质量检查包括施工前的器材、场地、环境检查和施工过程中的 工程质量检查等,随工检验包括工程安装质量指标检测和系统性 能测试等,峻工验收包括峻工技术文件检查和验收测试等。 1.0.3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 计规范>GB/T50605关于分工界面及通信设施应满足电信业务 接人的规定,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中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负责建设内容的验收。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 设的内容则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业务接入点部位的通信设施的设 置、通信管道的容量、电信间和设备间的设置及面积等应满足至少 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人的需求。在工程验收时应检查此要求的 满足程度。
7设备间和电信间内安装设备所需要的交流电源系统、接地
7设备间和电信间内安装设备所需要的交流电源系统、接地 装置及其预埋的暗管、线槽应由工艺设计提出要求,在土建工程中 实施,设备供电系统均按工艺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2.1.5配载场地包括电信间、设备间和其他安装配线设备的区
本规范只对通信设施(无源设备)的安装环境检查提出规定。 如果设备间和电信间安装有源设备(局域网交换机及网络设备、电 话交换机、传输设备、通信接入网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等通信设 施),以及当室外安装通信设备(包括无线通信天线等)时暖通空调设计、计算,环境条 件应按上述系统设备的安装工艺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2.2.1产品质量检查应包括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 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 未列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或未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 理的产品,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检测后方可使用。对不具备现 场检测条件的产品,可要求进行工厂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1器材应具备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 证或出厂合格证)、国家指定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认证标 志、认证证书、质量保证书等。 2.2.2住宅布线系统采用5e类对绞电缆并应用于1000M以太 网时,测试仪表精度应达到Ⅱe(2+)级的要求,并能准确识别接线 ·32·
图故障。 2.2.4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的通信业务接人点的配线设 备不在本规范检查范围内
验货标准3.2室外地下通信管道
1多个多孔管组成管群时、宜选用栅格管、蜂窝管或梅花管, 同一管群宜选用一种管型的多孔管、但可与波纹单孔管等大孔径 管组合在一起。 2反向弯曲即“S”形弯,弯曲部分中心夹角小于90的弯管 道即“U"形弯
7,2,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的验收除符合本规范
....- 通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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