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189-2016 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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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能量回收装置混合度
经过能量回收装置时因浓盐水与海水的掺混引起装置高压 水盐度增加的比值
能量回收装置高压浓盐水与高压海水流量差值占高压浓盐水 流量的比值,也可为高压泵流量与产品水流量的差值占高压浓盐 水流量的比值。
设备设计图纸2. 0. 11 造水比
海水淡化单元设备进水和产品水含盐量的差值与进水含盐 的百分比。
3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单体调试
3.1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1.2基础设施、公用系统、药品材料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土建设施和防腐工程应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道路通畅, 地面平整、清洁,沟道盖板完整,平台、楼梯、步道、防护栏杆应齐 全、可靠,作业场所应符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要求。 2试运现场消防器材应配备齐全,消防系统应符合设计 要求。 3试运现场照明应充足,通信应满足调试工作要求。 4室内采暖、通风设备应具备使用条件,室外设备及管路的 保温、防冻措施应已完成,具备投用条件。 5化学试验室应具备使用条件,分析用仪器及药品、调试仪 器、仪表应配备齐全,检验和标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给排水应具备投运条件。 7供电系统应调试验收完毕,具备正常投运条件,供电负荷 满足试运要求。 8化学药品储存库的构筑物和防腐蚀、通风、安全设施应全 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9调试使用的所有材料、药剂、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应已备 齐并经过检验,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数量能满足 调试的要求。药剂、材料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1海水、工业水、压缩空气和蒸汽等辅助系统应具备投用 条件。 2试运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应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与外 围系统的接口应全部连接完毕。 3试运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标志应符合设计 规定,色标应齐全,介质流向指示应正确、清晰。 4系统管道应冲洗合格,蒸汽、压缩空气管道应吹扫合格 冲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 管道及系统》DL/T5190.5的有关规定。 5与试运系统相关的电气及热控设备应安装完毕,验收合 格。电气设备应绝缘良好,具备正常投运条件。 6系统相关仪器、仪表经检验和标定应合格,并应在有效 期内。 3.1.4单体调试前,调试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 预案等文件,并完成审核、审批程序。调试资料、记录表格应准备 齐全。 3.1.5调试前应对运行人员、分析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 训.调试人员应熟悉系统和工作环境
3.2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
电动机检查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机启动前,应检查电动机电缆端接正确、紧固,且绝 缘合格;电动机底座固定牢固,电动机手动盘车灵活,轴 承润滑油油质正常。 2)电动机启动后,应检查确认电动机的转向正确;检测并记 录电动机的启动电流、启动电压;在电动机稳定运行工况 下,应测量电动机的振动、温度和温升,测量结果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
规范》GB50170的有关要求。 2水泵检查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启动前,应检查水泵底座固定牢固、靠背轮防护罩安 装正确;水泵的进出口管道阀门及测量仪表安装应正确: 泵入口侧加装临时滤网;水泵的润滑油油质应合格、油位 正常,手动盘车灵活;水泵泵腔内应充满输送介质,并冲 洗合格。 2)水泵首次启动后,仪表应正常指示,油、气、水管路及接 头、阀门等处应无渗漏;在水泵稳定运行工况下,应检测 水泵的振动、温度、出口压力及流量,并应符合设备质量 要求和设计要求;带有变频器的泵变频调节应正常。 3风机和空压机检查和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风机和空压机启动前,润滑油油质应合格、油位正常;风 机底座应固定牢固。冷却水系统运行应正常。 2)风机启动后,应检查风机出口压力、振动、温度及其安全 阀定值,并应符合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3)空压机启动后,油、气、水管路及接头、阀门等处应无渗 漏;在空压机稳定运行工况下,应检测空压机的振动、温 度、出口压力及流量,并应符合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 要求。 4计量泵启动前,应检查计量泵底座紧固螺栓无松动,检查 口管道阀门和测量仪表安装是否正确,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是 确。启动后,应检查计量泵出口压力、流量及泵的振动、温度 并应符合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2.2阀门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习
1手动阀门应安装正确、操作方便、转动灵活,开关状态指示 正确,且便于观察 2安全阀应安装正确并经校验合格,实测动作压力定值、回 座压力定值应正确。
3减压阀及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止确。 4电动阀门安装及电缆端接应正确,绝缘应合格,动作灵活, 行程指示应正确;手动/电动切换功能应正常,力矩开关、限位开关 整定应符合要求,失电源情况下的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对 于电动调节阀实际开度应与指令一致,就地/远程开度指示应 正确。 5气动阀门及配套的压缩空气附件的安装和连接应正确,动 作应灵活,行程指示应正确;手动/气动切换功能应正常,丧失气源 情况下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气源压力应在正常范围。气动 调节阀实际开度应与指令一致,就地/远程开度指示应正确。 6在系统通入介质后,应检查阀门无外漏、内漏现象,操作灵 活,行程指示正确
3减压阀及止回阀安装方向应正确。 4电动阀门安装及电缆端接应正确,绝缘应合格,动作灵活, 行程指示应正确;手动/电动切换功能应正常,力矩开关、限位开关 整定应符合要求,失电源情况下的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对 于电动调节阀实际开度应与指令一致,就地/远程开度指示应 正确。 5气动阀门及配套的压缩空气附件的安装和连接应正确,动 作应灵活,行程指示应正确;手动/气动切换功能应正常,丧失气源 情况下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气源压力应在正常范围。气动 调节阀实际开度应与指令一致,就地/远程开度指示应正确。 6在系统通入介质后,应检查阀门无外漏、内漏现象,操作灵 活,行程指示正确。 3.2.3水箱、水池等容器设备安装、防腐、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6部分:水处理及 制氢设备和系统》DL/T5210.6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构筑物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的有关规定进行灌水试验。 3.2.4管道及系统的检查和试验项目、水压试验用水水质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T5190.5的有关规定。 3.2.5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和调试应满足下列规定: 1仪表和控制系统通电前,应检查测量仪表和控制系统接 线,确认正确端接,绝缘合格。 2仪表和控制系统通电后,应对试运系统热工流量、压力、差 压、温度、液位等测点远程信号进行静态、动态检验,指示应正常; 对化学在线仪表进行调校,指示应在充许误差范围内。 3控制系统通电后,逻辑组态应完成、程序已装载,软、硬件 执行命令应无误。各个设备应进行远程点动操作并就地进行检
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第6部分:水处理及 制氢设备和系统》DL/T5210.6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构筑物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 的有关规定进行灌水试验
3.2.4管道及系统的检查和试验项目、水压试验用水水质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DL/T 5190.5的有关规定。
3.2.5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和调试应满足下列规定:
1仪表和控制系统通电前,应检查测量仪表和控制系统接 线,确认正确端接,绝缘合格。 2仪表和控制系统通电后,应对试运系统热工流量、压力、差 压、温度、液位等测点远程信号进行静态、动态检验,指示应正常; 对化学在线仪表进行调校,指示应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3控制系统通电后,逻辑组态应完成、程序已装载,软、硬件 执行命令应无误。各个设备应进行远程点动操作并就地进行检 查,相关设备的动作应正确,监控画面上设备状态显示正确。工艺
系统的连锁保护、监测信号应按设计值进行设置并试验,确认保护 动作正确。对每一步序所涉及的系统和信号进行检查确认后,应 对整个报警连锁保护系统进行模拟试验。参与连锁的电机在试验 位置的启停情况及各种状态指示应正常。 4控制系统失电后,UPS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 间断电源设备(UPS)第3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 GB/T7260.3的有关规定,能够及时投人运行
1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已完成安装验收,设备条件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 设备和系统》DI5190.6的有关规定。其他相关部件按本规范第 3.2.1条和第3.2.2条完成检查确认。 2应对混凝澄清装置、过滤装置内部进行清扫,检查确认清 洁无杂物。 3澄清(沉淀)池、过滤池、浸没式超滤水池应完成灌水试验 在容器灌水、基础沉降稳定后,检查澄清设备的内部装置,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 设备和系统》DL5190.6的有关规定。压力式过滤器应进行水压 试验,确认本体及各连接部位不出现渗漏现象。 4应对预处理系统搅拌机、刮泥机、水泵、风机、加药系统等 转动机械以及阀门、仪表、电气设备、控制设备进行试运转,运转情 况应达到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1海水反渗透装置已完成安装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DL5190.6的有关规定;海水反渗透能量回收装置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反渗透能量回收装置通用技术规范》GB/T30299的有关 规定。其他相关部件按本规范第3.2.1条和第3.2.2条完成检查 确认。
2反渗透膜元件安装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5190.5的有关规定对 反渗透装置的管道进行冲洗,检查合格,确认内部清洁无杂物。 3应对海水反渗透装置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190.5的有关规定。 4海水反渗透系统配套的水泵、加药系统、阀门、仪表等设备 工作正常,应达到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2反渗透膜元件安装前,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5190.5的有关规定对 反渗透装置的管道进行冲洗,检查合格,确认内部清洁无杂物。 3应对海水反渗透装置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190.5的有关规定。 4海水反渗透系统配套的水泵、加药系统、阀门、仪表等设备 工作正常,应达到设备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 3.2.8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温多效蒸馏装置已完成安装验收,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 和系统》DL5190.6的有关规定。 2蒸发器、冷凝器本体应冲洗合格,确认内部清洁无杂物。 3蒸发器的泄压保护装置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泄放管道排 放畅通。 4蒸发器、冷凝器已完成灌水或满水试验,设备本体应严密 无渗漏,设备基础的沉降应符合设计要求。 5蒸汽热压缩器(TVC)完成静态检查,TVC调节锥应动作 灵活、无卡涩,行程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6其他相关设备及部件应按本规范第3.2.1条和第3.2.2 条完成检香和确认
4海水淡化预处理系统调试
4.1.1预处理系统应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各设备单体试运应已 完成;资料文件应齐全,技术记录应完整;单体试运应验收合格。 4.1.2预处理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应符合本规范第 3.1.3条规定的条件。 4.1.3膜处理设备周围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温度高于 35C时,应加强通风措施。 4.1.4预处理系统控制逻辑组态已完成,远程操作、数据采集和 联锁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规定。 4.1.5超/微滤装置的膜元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 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5190.5的要求安装完成。 安装前应对超/微滤膜壳及装置内管道进行冲洗合格。 4.1.6其他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化学调试导 则》DL/T1076第4.1条的相关规定。
4.2混凝澄清装置调试
4.2.1混凝澄清装置调整试验应包括:药剂选择及剂量试验、加
1加药计量泵性能试验应得出计量泵行程、频率与输出流 量、压力的关系,参数试验范围应能满足计量泵运行的调整要求。 计量泵出力试验范围宜为额定出力的20%~100%;试验介质宜
采用清水。 2投加的药剂浓度宜按设计值控制,必要时可根据药剂的特 性进行调整。对于易吸潮的十粉类药剂,应启动加药系统配置的 干燥设备。高分子助凝剂的溶解应考虑熟化时间。 3加药系统可先用清水进行初步试运,确认系统无泄漏。试 运时应按操作程序启动搅拌机、计量泵等所有设备,确认设备、阀 门、仪表等工作正常,将计量泵的行程、频率逐步调整至预定位置 后运行,确认计量泵的流量、出口压力和其他参数处于正常范 围内。 4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4.2.4澄清装置调试进水时,应同时启动加药泵。不同类型澄清 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泥渣悬浮型澄清装置,可采用人工投加活性泥渣的方法, 加快活性泥渣层的形成。 2泥渣循环型澄清装置,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循 环量。 3高密度澄清池,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回流量、 泥渣回流比、絮凝搅拌机转速等关键参数。 4微涡絮凝等水力反应沉淀池的调试宜按装置的额定流量 进行。 4.2.5澄清装置排泥试验应在澄清装置完成初步调试并稳定运 行后进行。排泥周期、排泥时间和排泥方式应根据澄清装置内泥 位、泥渣沉降比、出水水质等确定。 4.2.6澄清装置药剂剂量试验,应按本规范第4.2.2条试验所确 定的混凝剂、助凝剂投加剂量为基础,在设计进水流量范围内进行 剂量调整试验,获得最佳动态加药剂量。 4.2.7澄清装置出力试验,宜在最佳动态加药剂量及满负荷条件 工#
采用清水。 2投加的药剂浓度宜按设计值控制,必要时可根据药剂的特 性进行调整。对于易吸潮的十粉类药剂,应启动加药系统配置的 干燥设备。高分子助凝剂的溶解应考虑熟化时间。 3加药系统可先用清水进行初步试运,确认系统无泄漏。试 运时应按操作程序启动搅拌机、计量泵等所有设备,确认设备、阀 门、仪表等工作正常,将计量泵的行程、频率逐步调整至预定位置 后运行,确认计量泵的流量、出口压力和其他参数处于正常范 围内。 4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4.2.4澄清装置调试进水时,应同时启动加药泵。不同类型澄
1泥渣悬浮型澄清装置,可采用人工投加活性泥渣的方法, 加快活性泥渣层的形成。 2泥渣循环型澄清装置,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循 环量。 3高密度澄清池,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合适的泥渣回流量、 泥渣回流比、絮凝搅拌机转速等关键参数。 4微涡絮凝等水力反应沉淀池的调试宜按装置的额定流量 进行。
定的混凝剂、助凝剂投加剂量为基础,在设计进水流量范围
通过调整试验,应提出澄清装置的出力范围、出水水质、加 温、排泥周期及排泥时间等控制参数,并提出设备合理的 式。澄清装置出水水质及出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2.8通过调整试验,应提出澄清装置的出力范围、出水水质
药量、水温、排泥周期及排泥时间等控制参数,并提出设
4.3介质过滤装置调试
4.3.1介质过滤装置的调整试验宜包括反洗试验、出力试验和直 流凝聚过滤工艺的混凝剂剂量试验等。 4.3.2反洗强度应通过过滤装置反洗试验确定。初次反洗强度 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DL5068的有关规定确 定,且不应大于设计值。反洗流量应逐渐增天,应以设备充许的最 高滤层膨胀率确定最大反洗流量。冲击反洗时,不得超过最高膨 胀率。
4.3.3当采用直流凝聚过滤工艺时,应进行混凝剂剂量试验,确 定合理的混凝剂投加量。
4.3.4介质过滤装置出力试验应按装置的设计流速运行,出水水
层压差和出水水质情况,确定过滤装置合理的运行周期
求。应确定过滤装置的最大出力、出水水质、运行周期、反洗强度 和反洗时间、直流凝聚加药量等控制参数,提出合理的运行方式。
4.4超/微滤装置调试
4.4.1超/微滤装置调整试验应包括:加药系统的调试、运行工艺 参数试验、出力试验、出水水质试验,
.4.2加药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
1超/微滤装置加药系统的调试可按本规范第4.2.3条 执行。 2超/微滤装置运行中的酸、碱、杀菌剂的种类、剂量、投加方
式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 4.4.3超/微滤装置调试启动前,应缓慢进水,排尽组件和管道 部的空气。
4.4.4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超滤进水箱的液位应能满足装置启 动的要求。浸没式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膜池的液位应同时满足装 置启动要求。
4.4.4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超滤进水箱的液位应能满足
4.4.5超/微滤装置启动前,进水水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1检测进水压力、跨膜压差等运行工艺参数: 2 确定装置进水加药种类及剂量; 3确定物理清洗方式,包括水力反洗、水力正冲、空气擦洗的 周期和强度等; 4确定化学加强反洗方式,包括清洗周期、浸泡时间、加药种 类及剂量等。
4.4.7超/微滤装置应在本规范第4.4.6条确定的工艺参数下进 行设计出力试验。
4.4.7超/微滤装置应在本规范第4.4.6条确定的工艺参
4.4.8调试完成后,超/微滤装置的出水水质及出力应符合设计
要求。应提出装置的运行出力范围、运行周期、进水加药种类及剂 量等控制参数,还应提出反洗、化学加强反洗等运行参数。
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
5.1.1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各设备单体应完成 试运行;文件资料应齐全;单体试运验收合格,满足系统调试要求 5.1.2海水反渗透系统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应符合本规范 第3.1.3条的规定。 5.1.3设备周围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当温度高于35℃时,应 采取通风措施。
5.1.4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进水水质应满足反渗透的进水水质要 求,反渗透装置的排水通路通畅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DL/T 5190.5的相关要求。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行业
5.1.5海水反渗透系统应已完成严密性试验,并应符合现行不
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5190.5的相关要求。
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 设备和系统》DL5190.6的规定。安装前应对保安过滤器、海水反 渗透膜壳及装置内管道进行冲洗合格。保安过滤器滤芯安装完毕 后应对保安过滤器进行冲洗,直至出水清澈,无肉眼可见杂质
.1.7海水反渗透系统控制逻辑组态应已完成,远程操作、数据
5.2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渗透装置和能量回收装置的调试以及反渗透清洗装置的调试。
1海水反渗透加药系统的调试,可按本规范第4.2.3条 执行。 2阻垢剂配制浓度和加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还原剂的加 药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应确保反渗透进水的氧化剂含量满足反渗 透进水的要求。 3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5.2.3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海水反渗透装置首次启动前应冲洗至出水无泡沫,且浓水 则电导率与进水电导率基本相同。冲洗流量应由小至大,最大不 应超过反渗透设计进水流量。海水反渗透装置进行冲洗时不应投 扣阻垢剂,冲洗用水的水质应符合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水质要求, 2海水反渗透系统在每次启动前应进行低压冲洗排气,排尽 系统中的空气。海水反渗透装置启动时,装置的产品水管路和浓 水管路应处于畅通状态。 3当通过高压泵出口流量控制阀控制流量时,流量控制阀的 刃始位置应处于接近全关的状态,并通过缓慢开大流量控制阀的 方式来增大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流量;当通过高压泵变频控制流 量时,流量控制阀的初始位置应处于接近全开的状态,并通过缓慢 曾加高压泵电机运行频率的方式增大海水反渗透装置进水流量。 4海水反渗透装置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功交换式能量回收装置时,应首先调节能量回收 装置的低压进水侧和高压出水侧流量,均为浓水设计流 量。在启动过程中,应缓慢增加海水反渗透装置的进水 流量,直至产品水流量达到设计值,同时通过调节增压泵 频率维持浓排水流量不变。 2)当采用水力涡轮式能量回收装置时应缓慢增加海水反
渗透装置的进水流量直至产品水流量和浓水流量达到设 计值。 3)海水反渗透装置的产品水流量和浓水流量均达到设计值 时,各流量调节阀的开度和高压泵电动机频率应为最终 控制值。 5在启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系统运行压力,确保反渗透装 置运行压力不超过设计上限。能量回收装置的低压排水压力不应 低于0.1MPa。 6在调试和运行期间,应详细记录海水反渗透系统的进水 SDI、电导率、pH值、氧化还原电位或余氯值、温度、压力、流量以 及出水电导率等主要运行参数。 7海水反渗透装置停运时应首先停运反渗透高压泵。当进 水电导率和浓水电导率接近时,对于采用功交换式能量回收装置 的海水反渗透系统,应依次停运增压泵和反渗透给水泵;对于采用 水力涡轮式能量回收装置的海水反渗透系统,停运反渗透给水泵。 8海水反渗透装置停运后应采用反渗透产品水进行低压冲 洗,冲洗时间宜通过调试确定
6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6.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6.1.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应安装完成且通过验收,各设备单体试 运已完成,文件资料齐全,技术记录完整,单体试运验收合格。 6.1.2低温多效蒸馏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和阀门的标识,应符合 本规范第3.1.3条的要求。 6.1.3蒸发器、冷凝器等容器内部应已清扫干净、无残留物;除蒸 发器各效人孔门外,其他检查孔应严密关闭,待冷态海水喷淋效果 检查完成后,蒸发器各效人孔门应立即封闭。 6.1.4蒸汽汽源应具备供汽条件,应能够向试运系统提供连续 稳定、参数符合要求的蒸汽。 6.1.5配套的海水预处理系统应调试完毕,出水水质应符合低温 多效蒸馏系统进水要求。 6.1.6盐水排放系统或回收利用系统应具备投入条件。 6.1.7产品水储存系统应具备接收产品水的条件。 6.1.8系统控制逻辑组态应已完成,远程操作、数据采集和联锁 保护功能已实现,并符合本规范第3.2.3条的要求。 6.1.9其他条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广化学调试导 则》DL/T1076肇41条的规定
6.2.1通过调试检验低温多效蒸馏系统的制水能力、出水水质等 主要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确定设备安全的条件下,系统稳 定、经济运行的合理控制参数,
2冷态海水喷淋调试; 3 整套系统抽真空调试; 4 真空严密性试验; 整套启动; 6 调整试验; 7 停运试验。 6.2.3 化学加药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药系统的调整可按第4.2.3条执行。 2阻垢剂加药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在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海水淡化工程设计规范》GBT 50619的规定;还原剂、消泡剂等药剂加药量应通过调试找出满足 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进水和产品水水质要求的加药量控制值。 3加药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6.2.4冷态海水喷淋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立蒸发器冷态海水喷淋工况时,应首先投运冷却海水 物料海水系统向冷凝器、蒸发器上水,待蒸发器盐水液位高于正常 工作液位后,投运盐水排放系统。 2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系统内各设备应运行正 常、工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3应进行海水过滤器反冲洗调试,反冲洗自动控制功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 4蒸发器喷淋喷头应安装正确、无脱落、无堵塞,喷淋水流均 匀,换热管束表面无明显干燥区。 5蒸发器各效海水喷淋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等运行系统的报警、联锁 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7设计有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等水泵再循环系统和相应
注水系统时,宜在冷态海水喷淋调试阶段投运冷凝水、减温水、 品水系统。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系统内各设备应运行正常,二 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冷凝水、减温水、产品水系统的报警、联锁 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1初始抽真空时,应先投入启动抽气器,待冷凝器压力接近 设计压力值再切换至正常工作抽气器。 2采用射汽抽气器的抽真空系统,应先投入排气冷却器冷却 水,再投入抽真空工作蒸汽;进蒸汽前,应确认抽真空蒸汽供汽管 道已充分暖管、彻底排放疏水;对于设有抽真空工作蒸汽减温水的 系统,减温水应与工作蒸汽系统同时投入。 3采用水环式真空泵的抽真空系统,密封水水质、水温应符 合设计要求。 4整套系统的抽真空速率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抽真空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6.2.6真空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真空严密性试验初始压力宜采用冷凝器压力设计值 2真空严密性试验时间宜为10h~12h,压力记录时间间隔 不宜大于30min。 3试验过程中平均每小时压力升高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4试验过程中应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明显漏气点,逐一标识、 记录缺陷位置,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直至合格。
6.2.7整套启动应符合下列规
整套启动宜按以下顺序进行: 1)投运冷却海水、物料海水和盐水排放系统,建立冷态海水 喷淋工况; 2)投运化学加药系统,按设计要求向物料海水投加阻垢剂 消泡剂等药剂;
3)投运抽真空系统,整套系统抽真空; 4)待冷凝器压力达到设计值,投人加热蒸汽; 5)待冷凝水、产品水液位高于工作液位时,投运冷凝水、产 品水系统
5)待冷凝水、产品水液位高于工作液位时,投运冷凝水、产 品水系统。 2进加热蒸汽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冷态海水喷淋运行应正常、工作参数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海水、物料海水、盐水排放、化学加药、抽真空等已投 运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正常投入; 3)物料海水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4)加热蒸汽供汽管道应充分暖管、彻底排放疏水。 3设有加热蒸汽减温水的系统,减温水应与加热蒸汽同时 投人。 4蒸汽热压缩器、射汽抽气器等蒸汽喷射设备的人口蒸汽温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应控制蒸发器首效的加热蒸汽进汽温度低于或等于设计 上限值。 6 应控制蒸发器首效的盐水温度低于或等于设计上限值。 应控制盐水运行液位低于或等于设计上限。 8 应待冷凝水、产品水待水质稳定且符合设计要求后回收。 整套系统的报警、联锁保护和自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2进加热蒸汽前应满足下列要
6.2.8调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满负荷工况设计要求,应调整加热蒸汽、物料海水的流 量、温度等输人介质参数,以及凝汽器的压力、温度等工作参数,检 查产品水流量、水质、水温及造水比,各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应调整装置产品水产量达到设计最大值、最小值;检查产 品水水质、水温、造水比,各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6.2.9停运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正常停运时,可按照先停加热蒸汽系统,再停抽真空、产品 水、减温水、冷凝水系统,最后停止物料海水、冷却海水、盐水排放 系统及预处理系统的顺序进行。 3切断蒸汽后,应维持蒸发器海水冷态喷淋和化学加药系统 运行,直至首效盐水温度低于40℃。 4系统停运时,当环境温度低于0℃时,应将系统内存水彻 底排净。 5系统停运后,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停运保护措施。计划停 运时间超过48h时,宜使用淡水对蒸发器进行冲洗,直至冲洗水电 导率低于200uS/cm。必要时,可保持真空以防腐蚀,
7.0.1预处理系统的调试验收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处理系统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表7.0.1预处理系统检验项目和试验
7.0.2超/微滤净产水量的考核时间不宜少于8h。超/微滤平均 水回收率、净产水量计算方法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执行。 7.0.3反渗透海水淡化系统的调试验收项目应包括产品水水量、 脱盐率、水回收率等,脱盐率、水回收率计算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 B执行。
附录A超/微滤平均水回收率和净产水量的计算
附录A超/微滤平均水回收率和净产水量的计算
.1平均水回收率应按下式计算
A.0.1平均水回收率应按下式
Q, Tr + Q, Tz = Qn )× 100% Q,T Q
式中: Y 平均回收率(%); 超/微滤装置运行时每个周期平均进水流量(m/h); Qn 超/微滤装置运行时每个周期平均浓水流量(m3/h) Q 超/微滤装置反洗时每个周期平均反洗水流量(m/h); Q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平均正洗水流量(m/h); T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制水时间(h); T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反洗时间(h); T, 超/微滤装置每个周期正洗时间(h)。 A.0.2 净产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附录B反渗透脱盐率和水回收率的计算
附录B反渗透脱盐率和水回收率的计算
B. 0. 1 反渗透装置的脱盐率可采用重量法或电导率测定法进行 计算。 B.0.2重量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5750规定的溶解性总固体检测方法测量海水和产品水含 盐量,并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R 二脱盐率(%); C—产品水电导率(μS/cm); C—海水电导率(μS/cm)。 B.0.4水回收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Y = Q, /Q, X 100%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力发电广海水淡化工程调试及
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单体调试 (34) 3.1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4) 3.2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 (34) 海水淡化预处理系统调试 (35) 4.1预处理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 (35) 4.2混凝澄清装置调试 (35) 4.3介质过滤装置调试: (35) 4.4超/微滤装置调试 (36) 5 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37) 5.1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7) 5.2海水反渗透系统调试 (37) 6 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38) 6.1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38) 6.2低温多效蒸馏系统调试 38
1.0.2反渗透海水淡化工艺是目前海水淡化工程中应用最多的 一种技术;低温多效蒸馏海水淡化工艺目前已经成为国内火电厂 热法海水淡化的主流技术,其他海水淡化技术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5海水淡化工程的调试、验收工作应符合火力发电厂的相关 调试、验收规定。与海水淡化系统相关的电气、仪表、程控、采暖通 风等设备的调试和验收,应按照火电厂相关专业调试、验收规范 执行。
3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单体调试
3.1.4、3.1.5这两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的相关要求,对调 试单位及调试人员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以及 事故应急处置提出了相关要求。
3.2设备检查及单体调试
3.2.1本条根据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 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11章的相关 规定对电动机、水泵、风机和空压机、计量泵等设备单体检查和调 试提出相关要求
施工标准规范范本3.2.6本条规定了海水预处理系统设备及单体调试前应具备
1该条文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 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4章的内 容,规定了澄清池、过滤器、超滤等预处理设备的安装要求。 4参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6部分: 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DL5190.6一2012第11章的内容,规 定了转动机械单体试运的条件、要求。
3.2.7、3.2.8这两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施工技术
4海水淡化预处理系统调试
4.1预处理系统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4.1.1~4.1.6这6条规定了预处理系统分系统调试前需完成的 工作和具备的条件。由于膜处理设备中的膜属于高分子有机复合 材料土地标准,环境温度过低或过高都会造成膜材料老化、损坏或不可逆的 性能恶化,因此需要对膜处理设备周围环境温度作出规定。
....- 化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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