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80-2020 轻质混凝土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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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轻质混凝土拌合物

    4.1.1轻质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粘聚性、保水性和流动性,不得泌水。轻质混凝土性能应 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 4.1.2轻质混凝土拌合物的湿密度充许偏差为土50kg/m。 4.1.3轻质混凝土拌合物静置1h的湿密度较初始值增加不应大于50kg/m3,检验方法按《泡沫混 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执行。 4.1.4轻质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度宜160mm~200mm,检验方法按《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IGI/T341执行

    1.2.1轻质混凝土干密度分为表4.2.1所示的10个等级。干密度测试方法按《泡沫混凝土》JG/T266 进行。

    表4.2.1轻质混凝土于密度

    紧固件标准4.2.2强度等级应按表4.2.2确定。抗压强度按《泡沫混凝土》JG/T266进行测试。

    表4.2.2轻质混凝土强度等级

    2.3轻质混凝土在干燥条件下的导热系数应符合表4.2.3要求,测试按照《泡沫混凝土 规定进行

    表4.2.3轻质混凝土导热系数

    工程需要或环境条件,需要抗冻性的场合,其抗冻性应符合表4.2.4要求。抗冻性测 包沫混凝土制品性能试验方法》JC/T2357的规定进行

    表4.2.4轻质混凝土的抗冻性

    4.2.5轻质混凝土燃烧性能等级按照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8624应达到A1级 要求。 4.2.6轻质混凝土放射性应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标准的规定, 4.2.7轻质混凝土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表4.2.7的规定。吸水率测试按照《泡沫混凝土》JG/T266 的规定进行。

    表4.2.7轻质混凝土吸水率

    4.2.8轻质混凝土干燥收缩值不应大于1mm/m,干燥收缩值测试按照《蒸压加气混凝土性能试 验方法》GB/T11969。

    4.3.1轻质混凝土墙体不应有影响构件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截面尺寸偏差不超过土5mm 平整度与垂直度不应超过±4mm, 4.3.2轻质混凝土墙体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轻质混凝土墙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

    要求。 5.1.2轻质混凝土用细骨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人工 少混凝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的要求。 5.1.3掺合料宜选择粉煤灰、矿渣微粉、钢渣粉、脱硫石膏等材料,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用于 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21371等 相关标准的要求。 5.1.4轻集料宜选用陶粒、玻化微珠等材料,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粉煤灰陶粒和陶砂》GB2838、 《膨胀玻化微珠》JC/T1042、《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31.1等相关 标准的的要求。 5.1.5泡沫剂应符合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2199的要求,泡沫剂中氨、甲醛等 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6轻质混凝土用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的规定,且外加剂的使用 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要求,并与其他原材料相容性良好。 5.1.7轻质混凝土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要求 5.1.8其他原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和检验,确认符合轻质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5.2.1轻质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轻质混凝土墙体设计的要求。 5.2.2抗压强度应通过计算和配制确定,配制抗压强度应大于设计抗压强度的1.05倍,当配制抗 压强度较高时,可掺加轻骨料,用量及方式按试验结果确定。 5.2.3轻质混凝土的水胶比宜为0.30~0.50,并根据季节变化和施工条件通过试验确定。 5.2.4总掺合料的掺量宜小于60%,其中粉煤灰的单掺量宜小于45%,矿渣的单掺量宜小于50%, 钢渣粉、脱硫石膏以及淤砂和石粉等细粉料在轻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2.5轻质混凝土设计干密度(P)和轻质混凝土用水量(m,)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0+=S(m+mm)+m,+mg nw

    5.2.61m3轻质混凝土中,由水泥、掺合料、骨料和水组成料浆总体积V可按式(3)计算,泡 床添加量V可按式(4)计算

    式中m my 形成的泡沫液质量(kg): 泡沫添加量(m3): 泡沫剂稀释倍数;

    5.2.8计算出的轻质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配制予以调整,并按下列步骤进行: 1以计算的轻质混凝土配合比为基础,再选取与之相差土10%的相邻两个水泥用量,用水量 不变,掺合料相应适当增减,分别按三个配合比拌制轻质混凝土拌和物。测定拌和物的流动度, 调整用水量,以达到要求的流动度为止; 2按校正后的三个轻质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试配,检验轻质混凝土拌和物的流动度和湿密度, 制作确定轻质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的试块,每种配合比至少制作两组; 3试块标准养护28d后,测定轻质混凝土抗压强度和干密度;最后,以既能达到设计要求的 强度和干密度文具有最小水泥用量的配合比作为选定的轻质混凝土配合比; 4对选定配合比进行质量校正。其方法是先按公式(7)计算出轻质混凝土的计算湿密度 然后再与拌和物的实测湿密度相比,按公式(8)计算校正系数:

    Pc.=m。+mm+m,+mo+m,+m.

    5.3.1各原材料必须分仓贮存,并应有明显的标识。 5.3.2计量设备应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轻质混凝土的各种材料,并应具有实际计量结果逐盘记 录和贮存功能。 5.3.3各种原料的计量均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的计量可按体积计。原材料的计量允许偏 差不应超过相关规范规定的范围。每盘原材料计量充许偏差为:水泥、粉煤灰及其他掺合料允 许偏差±0.5%;集料允许偏差±2%;水、外加剂等允许偏差±0.5%。 5.3.4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制备宜采用强制拌合形式,砂浆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5.3.5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检验方法按《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1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保水率不宜小于88%; 2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25; 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凝结时间6h~9h。

    1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保水率不宜小于88%; 2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25 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凝结时间6h~9h。

    5.3.6配制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流动度宜为180mm~220mm,检验方法按《泡沫清 术规程》JGJ/T341进行

    5.4.1预拌轻质混凝土的发泡设备和泡浆混合设备应在施工场地中运行。

    5.4.1预拌轻质混凝土的发泡设备和泡浆混合设备应在施工场地中运行。 5.4.2泡沫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剂的相关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2199;泡沫剂 设备的相关参数应符合泡沫剂发泡要求: 2泡沫剂稀释倍数应按生产厂家技术要求严格进行,稀释好的泡沫剂应充分搅拌、混合均 匀,其发泡倍数宜为15倍~30倍: 3泡沫应均匀无大于5mm以上的气泡 4泡沫1h沉降距应不大于50mm,1h泌水率应不大于70%; 5气泡群密度宜为50kg/m3~70kg/m3

    5.5.1浆料与泡沫在搅拌机中应拌合均匀,泵送至模板中。 5.5.2泵送至模板中的轻质混凝土应保证其匀质性,上、下层湿密度差不大于50kg/m3。 5.5.3轻质混凝土的湿密度与预定值的偏差不应大于±50kg/m3

    6.1.1轻质混凝土墙体宜在下列部位使用: 1、住宅建筑非承重墙体; 2、大型商场、写字楼等建筑隔墙: 3、仓库、厂房等工业建筑墙体, 6.1.2内墙用轻质混凝土墙体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5,外墙用轻质混凝土墙体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C7。 6.1.3轻质混凝土内墙应进行墙体构造设计,轻质混凝土外墙应进行墙体构造设计和节能设计

    6.2.9轻质混凝土墙体内装修做法,见表(

    表6.2.9轻质混凝墙体内装修做法

    6.2.10轻质混凝土墙体受压承载力计算参照素混凝土受压构件有关公式进行计算。计算高度可 取墙体高度,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可取轻质混凝土立方体强度值乘以0.43,抗拉强度设计值 可取立方体强度值乘以0.04。 5.2.11墙的高厚比应按下式计算:

    β= Ho/h≤u1 μ2[β

    表6.3.1不同厚度轻质混凝土填充墙热工性能指标

    传热系 传热阻 墙体允 墙体编 墙厚度 数U 热惰性 墙体自 (m·K/ 许高度 号 (mm) [W/(m?. 指标D 重(Kg) W) K)1 (mm) 1 75 0.57 1.56 1.52 2400 60 2 100 0.63 1.41 1.89 3000 80 3 120 0.70 1.25 2.27 3000 96 4 150 0.75 1.11 2.69 3000 120 5 175 0.88 0.97 3.16 3200 140 6 200 1.00 0.89 3.59 3600 160

    虑自然状态下1.25的修正系数:

    2其它干密度的轻质混凝土填充墙热 照表6.3.1计算 3表内数据不包括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构造柱等热桥部位的影响。

    7.2.1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模板与轻质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水性脱模剂,脱模剂不应影响结构性能或后 续工序施工;在涂刷模板脱模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轻质混凝土接槎处: 3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位置偏差应符合 有关要求。 7.2.2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 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轻质混凝 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7.2.3在浇筑轻质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模板安装和浇筑轻质混凝土时,应对模 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7.2.4模板及斜撑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 斜撑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7.2.5模板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和《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 程》IGJ386等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7.2.6在模板上预留浇筑口,边沿高出模板页部100mm;墙体长度3m以内至少留置1个,墙体 长度超过3m时至少留置2个。 7.2.7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8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7.3.1模板系统应构成混凝土结构的浇筑施工所需的封闭面,保证混凝土浇灌时建筑结构成型。 7.3.2模板支撑系统应安装牢固,保证在轻质混凝土浇筑施工过程中模板、楼面,梁底及悬挑结 构的稳固支撑。 7.3.3模板紧固系统应进行紧固性检查,以保证模板成型结构的宽度尺寸,使在混凝土浇注过程 中不产生变形,模板不出现涨模、爆模现象。 7.3.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轻质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拆除时应能保证墙体表面及棱角 不受损伤。 7.3.5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5的规定。在同一检验批内,模板应按有代表性 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 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7.3.5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5的规定。在同一检验批内,模 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表7.3.5轻质混凝土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生:检查轴线位置时,当有纵、横两个方向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7.3.6固定在模板上的预理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预理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 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7.3.6的规定。在同一 检验批内,模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可按相邻 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

    7.4.1轻质混凝主运输及筑宜在2小时内完成。同一施工段墙体的轻质混凝土应连续浇筑。 7.4.2轻质混凝土在垂直输送时宜采用钢管泵送,水平输送时宜采用柔性软管泵送 7.4.3施工前应确保图纸资料齐全,主体结构强度达到施工要求,基层平整不漏浆后方可进行轻 混凝土施工。 7.4.4轻质混凝土泵送应符合《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341的规定。 7.4.5轻质混凝土在泵送浇筑过程中应尽量降低浇筑端口与浇筑面之间的落差,浇筑端口离浇筑 面垂直距离不宜超过500mm 7.4.6轻质混凝土墙体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7.5.1轻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轻质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2轻质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 的轻质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7.5.2轻质混凝土墙体与同养护条件试块达到验收强度方可进行饰面层施工,轻质混凝土外墙外 表面应做水泥砂浆抹灰层,抹灰工程按国家现行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1墙面涂料面层,可采用专用腻子批平后直接做涂料面层 2粉刷面层或块体贴面应将墙面基层拉毛处理后再施工面层。 7.5.3不同材料之间的交接处(包括埋设管线的槽),应采用耐碱玻纤网格布加强压入后再进行 工

    5.4轻质混凝土墙体应在易碰磨损部位(如墙的阳角、踢脚等)做塑料或水泥护角 5.5轻质混凝土墙用于卫生间、浴池墙体时,应在墙面做防水处理

    8.1.1轻质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其型式检验报告、出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 贡量证明文件,对外加剂产品尚应具有使用说明书。 8.1.2轻质混凝土原材料进场后,应进行进场检验;在轻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宜对泡沫混凝土 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每个检验批检验不得小于1次。 8.1.3轻质混凝土原材料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按每500t为一个检验批;骨料或轻骨料应按400m3或600t为一个检验批;掺合料应 按每200t为一个检验批;外加剂应按每50t为一个检验批;泡沫剂应按每1t为一个检验批; 2)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轻质混凝土原材料,在不足一个检验批情况下,应按同品种和同等 级材料每批次检验一次; 3)当采用饮用水作为混凝土用水时,可不检验;当采用中水、搅拌站清洗水或施工现场循环水 等其他水源时,应对其成份进行检验。 8.1.4轻质混凝土原材料的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的规定,

    8.2轻质混凝土质量检验

    8.2.1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应按每200m3为一个检验批,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应符合本规程第5.3 节的规定。 8.2.2泡沫的气泡群密度自检连续浇筑每100m3不应少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可 增加检查次数,泡沫制备还应符合本规程第5.4节的规定。 8.2.3轻质混凝土的流动度和湿密度自检连续浇筑每100m3不应少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 于2次,可增加检查次数,流动度允许偏差应为士30mm,还应符合本规程第4.1节的规定。 8.2.4轻质混凝土性能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混凝土性能质量检验应以填筑体为构造单元,并应按单个或若干个构造单元划分为检验 批; 2)新拌轻质混凝土试样宜在浇筑管管口制取,每个构造单元应至少制取二组试件; 3)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400m3时,应按每400m3制取至少一组试件; 4)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不足400m3时,也应按每400m3制取至少一组试件; 8.2.5硬化轻质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2条的规定

    8.2.1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应按每200m为一 个检验批,轻质混疑士所用砂浆应符合本规程第5.3 节的规定。 8.2.2泡沫的气泡群密度自检连续浇筑每100m3不应少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可 增加检查次数,泡沫制备还应符合本规程第5.4节的规定。 8.2.3轻质混凝土的流动度和湿密度自检连续浇筑每100m3不应少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 于2次,可增加检查次数,流动度允许偏差应为土30mm,还应符合本规程第4.1节的规定。 8.2.4轻质混凝土性能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混凝土性能质量检验应以填筑体为构造单元,并应按单个或若干个构造单元划分为检验 批; 2)新拌轻质混凝土试样宜在浇筑管管口制取,每个构造单元应至少制取二组试件; 3)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400m3时,应按每400m3制取至少一组试件; 4)当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不足400m3时,也应按每400m3制取至少一组试件; 8.2.5硬化轻质混凝土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2条的规定

    8.3轻质混凝土墙体验业

    8.3.1轻质混凝土墙体工程验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主控项目的质量应全部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 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表7.5.2墙体的主控项目且检验

    1表面应光滑、洁净、平整、阴阳角顺直。 检查方法:观察,手模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及与各构件交接处的墙面表面应整齐、光滑 检查方法:观察。 3表面出现的非受力贯穿裂缝宽度应小于5mm。 检查方法:观察

    3.3.4墙体实测项且的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8.3.5墙体的一般项目检验批按下列规定戈

    1相同轻质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外墙体工程,每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2相同轻质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施工工艺的内墙体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 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每个检验批的检查数量为:外墙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内墙应 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8.3.6有裂缝的轻质混凝土墙体应按下列情况进行验收: 1对不影响结构安全的轻质混凝土墙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 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 2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轻质混凝土墙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 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处理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8.3.7轻质混凝土节能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墙体工程每1000m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m2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2 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2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 共同商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7JC/T 2357 《泡沫混凝土制品性能试验方法》 28 粤 19J/T009 《轻质混凝土内墙体构造》

    轻质混凝土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1.1.1为规范轻质混凝土的生产方式,并使轻质混凝土生产、设计及施工等单位、人员在生 产和使用预拌轻质混凝土时有章可循,保证材料和施工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特制定《轻质混凝土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1.1.2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轻质混凝土的非承重墙体,包括新建、改建、扩 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非承重墙体系。 1.1.3本条规定了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本规程难以对所有轻质混凝土墙体的应 用情况作出规定,在实际应用中,本规程作出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未作出规定的,按现行 相关标准执行。

    2.1.1轻质混凝土是一种轻质多孔材料,表观密度不大于1550kg/m的混凝土。是在由胶激 材料、骨料或轻骨料、外加剂和水制成的料浆中加入气泡,泡浆混合后形成的。胶凝材料主要 为水泥,还可采用粉煤灰、矿粉等掺合料。 2.1.2本条文阐述了轻质混凝土墙体的概念,采用模板在现场原位支撑后,采用轻质混凝五 整体浇筑而成的墙体,通常进行管线预埋、洞口预留,轻质混凝土墙体平整度较好,达到免抹 灭的要求。 2.1.3湿密度和干密度分别为轻质混凝土硬化前单位体积质量和硬化后单位体积的烘干质 量。 2.2本条文对符号做出了规定

    3.1规定了按干密度、强度将轻质混凝土进行分类。 3.2本条文对轻质混凝的标记方式做出了规定,设计可以根据需要,对标记内容进行增 减处理。

    4.1轻质混凝土拌合物

    4.1.1~4.1.3轻质混凝土拌合物应满足施工要求,静置1h的湿密度增加值不应大于50kg/m3 4.1.4轻质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度宜160mm~200mm,根据施工环境和湿温度可适当调整,

    ~4.1.3轻质混凝土拌合物应满足施工要求,静置1h的湿密度增加值不应大于50kg/ 轻质混凝土拌合物的流动度宜160mm~200mm,根据施工环境和湿温度可适当调整

    4.2硬化轻质混凝土

    量标准。 4.2.2轻质混凝土抗压强度标准值为标准试件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以3块试件为 组试件,取3块试件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为轻质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标准值。 4.2.3~4.2.7在某些环境下,供需双方可通过合同对硬化轻质混凝土的导热系数、抗冻性、燃烧 性能、放射性、体积吸水率、干燥收缩值等性能指标提出具体的要求塔吊标准规范范本

    4.3.1~4.3.3轻质混凝土墙体平整度应达到免抹灰的要求,不应出现大的贯穿裂缝。其他要求按 相关标准执行。

    5材料及轻质混凝土制备

    5.1.1~5.1.3一般情况下,轻质混凝土制备建议水泥选用42.5级及以上等级的;粉煤灰、矿渣微 粉、钢渣粉等固体废弃物也可作为掺合料,其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掺量 应通过试验确定。骨料根据需要选用,特细砂、石粉等可作为集料添加使用,并需要进行相应 的试验和检验。 5.1.4轻质混凝土可选用轻集料,轻集料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 5.1.5由于市场上不同厂家生产的发泡剂的稀释倍率、发泡倍率会有所不同,使用时应按厂商规 定的倍率进行稀释、发泡,并进行相关泡沫性能检测,以保证轻质混凝土的质量。 5.1.6轻质混凝土可根据需要添加一定的外加剂,所添加的外加剂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 准,防止对轻质混凝土产生不良影响。 5.1.7水包括轻质混凝土拌合用水和泡沫剂稀释用水,可采用饮用水和自来水,不宜采用油污水 海水、含泥量大的水。 5.18其他原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确认符合轻质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2.1~5.2.2本条规定了轻质混凝主配合比的设计原则,配制抗压强度的计算原则。 5.2.3轻质混凝土的水胶比宜为0.30~0.50,水胶比过大容易引起轻质混凝土开裂。 5.2.4由于粉煤灰、矿渣、钢渣粉、脱硫石膏、干法脱硫灰、特细砂、石粉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对 料浆凝结时间、流动度、强度等有一定的影响,在掺加上述材料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5.2.5~5.2.8以轻质混凝土设计所需的干密度和强度为计算依据,规定了轻质混凝土配合比的各 材料用量的计算流程。富余系数视泡沫剂质量和制泡时间而定,对于稳定性好的泡沫剂,取 1.1~1.2,主要应考虑泡沫加入到料浆中再混合时的损失

    供水标准规范范本3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制

    5.3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制备

    5.3.1~5.3.3与轻质混凝土料浆预拌制备相关的材料储存、设备检验、计量允许偏差等与预拌商 品混凝土的生产过程相同。 5.3.4预拌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采用强制拌合形式,所用砂浆应产生不分层离析现象。 5.3.5~5.3.6对轻质混凝土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质量进行相关规定,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保水率 和流动度要满足施工要求,轻质混凝土所用砂浆的强度直接影响到轻质混凝土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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