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202-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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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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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5架体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手工焊接所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 动荷载的桁架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规定; 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规定的 Q345钢制成。 规定: 钢板网脚手板的网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 用毛竹或楠竹制成;竹胶合板、竹芭板宽度不得小于600mm, 手板。 4mm镀锌钢丝各绑扎两道。

    水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18mm,底部木方间距不得大于 100mm,木方与脚手架杆件应用钢丝绑扎牢固,胶合板脚手板 与木方应用钉子钉牢。 3.0.7高处作业吊篮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工艺 文件。 3.0.8高处作业吊篮的生产单位应具备必要的机械加工设备、 技术力量及提升机、安全锁、电器柜和吊篮整机的检验能力。 3.0.9与吊篮产品配套的钢丝绳、索具、电缆、安全绳等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重要用途 钢丝绳》GB891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T5974.1、《压铸 锌合金》GB/T13818、《钢丝绳夹》GB/T5976的规定。 3.0.10高处作业吊篮用的提升机、安全锁应有独立标牌,并应 标明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标定期、制造 单位。 3.0.11高处作业吊篮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应详细 描述安装方法、作业注意事项。 3.0.12高处作业吊篮连接件和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结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 求;当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 油透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并应按设计、装配技 术要求疗紧: 2当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方式时,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 产品。销轴规格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销轴必须有防止脱落的锁 定装置。 3.0.13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带》GB6095的要求。 3.0.14吊篮产品的研发、重大技术改进、改型应提出设计方 案,并应有图纸、计算书、工艺文件;提供样机应由法定检验检 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产品投产前应进行产品鉴定或验收。

    水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18mm,底部木方间距不得大于 100mm,木方与脚手架杆件应用钢丝绑扎牢固,胶合板脚手板 与木方应用钉子钉牢。 3.0.7高处作业吊篮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 GB19155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工艺 文件。 3.0.8高处作业吊篮的生产单位应具备必要的机械加工设备、 技术力量及提升机、安全锁、电器柜和吊篮整机的检验能力。 3.0.9与吊篮产品配套的钢丝绳、索具、电缆、安全绳等均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重要用途 钢丝绳》GB8918、《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T5974.1、《压铸 锌合金》GB/T13818、《钢丝绳夹》GB/T5976的规定。 3.0.10高处作业吊篮用的提升机、安全锁应有独立标牌,并应 标明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标定期、制造 单位。 3.0.11高处作业吊篮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应详细 描述安装方法、作业注意事项。 3.0.12高处作业吊篮连接件和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结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 求;当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 油透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并应按设计、装配技 术要求疗紧: 2当结构件采用销轴连接方式时厂房标准规范范本,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 产品。销轴规格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销轴必须有防止脱落的锁 定装置。 3.0.13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 全带》GB6095的要求。 3.0.14吊篮产品的研发、重大技术改进、改型应提出设计方 案,并应有图纸、计算书、工艺文件;提供样机应由法定检验检 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产品投产前应进行产品鉴定或验收。

    3.0.15工具式脚手架的构配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 换或报废: 1 构配件出现塑性变形的; 2 构配件锈蚀严重,影响承载能力和使用功能的; 3 防坠落装置的组成部件任何一个发生明显变形的 4 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 5穿墙螺栓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凡发生变形、磨损 锈蚀的; 6 钢拉杆上端连接板在单项工程完成后,出现变形和裂 纹的; T 电动葫芦链条出现深度超过0.5mm咬伤的,

    表4.1.5荷载效应组合

    4.2设计计算基本规定

    4.2.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 计规范》GB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4.2.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结构、附着支承结构、防倾装置、 防坠装置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用分项系 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并应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 竖向主框架构件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2水平支承桁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的稳定计算; 3 脚手架架体构架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4 附着支承结构构件的强度和压杆稳定计算; 5 附着支承结构穿墙螺栓以及螺栓孔处混凝土局部承压 计算; 6 连接节点计算。 4.2.3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架、架体构架应根据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的要求验算变形 4.2.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索具、吊具应按有关机械设计的规定, 按容许应力法进行设计。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荷载值应小于升降动力设备的额定值; 2吊具安全系数K应取5; 3钢丝绳索具安全系数K=6~8,当建筑物层高3m(含) 以下时应取6,3m以上时应取8。 4.2.5脚手架结构构件的容许长细比[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向主框架压杆:[]≤150 2 脚手架立杆:[对≤210 3 横向斜撑杆:[入≤250 4 竖向主框架拉杆:[]≤300 5 剪刀撑及其他拉杆:[≤350 4.2.6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表4.2.6受营构的格度限值

    4.2.7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7的规定采用

    4.2.7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2.7的规定采用

    表4.2.7螺栓连接强度设计值(N/mm)

    4.2.8扣件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4.2.8的规定采用

    4.2.8扣件承载力设计值应按表4.2.8的规定采用

    表4.2.8扣件承载力设计值

    4.2.9钢管截面特性及自重标准值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4.2.9钢管截面特性及自重标准值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表4.2.9钢管数面特性及自重标准值

    4.3构件、结构计算

    4.3.1受弯构件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弯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一一压杆的截面面积(mm);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应按本规范附录A表A 选取; M,一一压杆的弯矩设计值(N·m); W,一一压杆的截面抗弯模量(mm): f一一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4.3.3水平支承桁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支承架上部脚手架立杆的集中荷载应作用在桁架 上兹的节点上。 2水平支承桁架应构成空间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 3水平支承桁架与主框架的连接应设计成较接并应使水平 支承桁架按静定结构计算。 4水平支承桁架设计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1)节点荷载设计值: 2)杆件内力设计值; 3)杆件最不利组合内力; 4)最不利杆件强度和压杆稳定性;受弯构件的变形 验算; 5)节点板及节点焊缝或连接螺栓的强度。 5水平支承桁架的外桁架和内桁架应分别计算,其节点荷 载应为架体构架的立杆轴力;操作层内外桁架荷载的分配应通过 小横杆支座反力求得。 4.3.4竖向主框架设计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向主框架应是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且受力明确; 2竖向主框架内外立杆的垂直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内外水平支承架传递来的支座反力; 2)操作层纵向水平杆传递给竖向主框架的支座反力。 3风荷载按每根纵向水平杆挡风面承担的风荷载,传递给 主框架节点上的集中荷载计算; 4竖向主框架设计计算应包括下列内容:

    当有风荷载组合时,水平支承架上部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立杆的稳定性应符合下式要求:

    1)节点荷载标准值的计算; 2)分别计算风荷载与垂直荷载作用下,竖向主框架杆 件的内力设计值; 3)计算风荷载与垂直荷载组合最不利杆件的内力设 计值; 4)最不利杆件强度和压杆稳定性以及受弯构件的变形 计算; 5)节点板及节点焊缝或连接螺栓的强度: 6)支座的连墙件强度计算。

    4.3.5附增支座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处均应设置附墙支座,且每一附墙支座均应能 承受该机位范围内的全部荷载的设计值,并应乘以荷载不均匀系 数2或冲击系数2; 2应进行抗弯、抗压、抗剪、焊缝、平面内外稳定性、锚 固螺栓计算和变形验算。

    4.3.6附着支承结构穿墙螺栓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穿墙螺栓应同时承受剪力和轴向拉力,其强度应按下列 公式计算:

    图4.3.7穿墙螺栓孔处混土受压状况图

    N,≤1.35B.Bf.bd

    式中:N, 一个螺栓所承受的剪力设计值(N); 一 螺栓孔混凝土受荷计算系数,取0.39; B——混凝土局部承压强度提高系数,取1.73; f上升时混凝土龄期试块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N/mm); b—混凝土外墙的厚度(mm); d一穿墙螺栓的直径(mm)。 4.3.8导轨(或导向柱)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荷载设计值应根据不同工况分别乘以相应的荷载不均匀 系数; 2应进行抗弯、抗压、抗剪、焊缝、平面内外稳定性、错

    固螺栓计算和变形验算

    4.3.9防坠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荷载的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冲击系数,并应在一个机位 内分别按升降工况和使用工况的荷载取值进行验算; 2应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3防坠装置不得与提升装置设置在同一个附墙支座上。 4.3.10主框架底座和吊拉杆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荷载设计值应依据主框架传递的反力计算; 2结构构件应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并对连接焊缝及螺 全进行强度计算

    4.3.11用作升降和防坠的悬警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和使用工况分别选择荷载设计值,两种情况选 取最不利的荷载进行计算,并应乘以冲击系数2,使用工况时应 乘以荷载不均匀系数1.3; 2应进行强度和变形计算; 3悬挂动力设备或防坠装置的附墙支座应分别计算。 4.3.12升降动力设备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工况一个机位范围内的总荷载,并乘以荷载不 均匀系数2选取荷载设计值: 2升降动力设备荷载设计值N,不得大于其额定值N。 4.3.13液压油缸活塞推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Y 液压油缸内的工作压力(kN/cm)。 4.3.14对位于建筑物凸出或凹进结构处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应进行专项设计

    4.4.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 体构架、附着支承结构、防倾装置、防坠装置等组成。

    .4.1附看式升降脚手架应由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架

    4.4.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 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4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 1/2 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 4.4.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附着支承结构部位设置与架体高 度相等的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的竖向主框架,竖向主框架应是桁架 或刚架结构,其杆件连接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并应与 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构成有足够强度和支撑刚度的空间几何 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竖向主框架结构构造(图4.4.3)应符 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可采用整体结构或分段对接式结构。结构形 式应为竖向桁架或门型刚架形式等。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如不交汇于一点,应进行附加弯 距验算; 2当架体升降采用中心吊时,在悬臂梁行程范围内竖向主 框架内侧水平杆去掉部分的断面,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主框架内侧应设有导轨; 4竖向主框架宜采用单片式主框架[图4.4.3(a)];或可 采用空间桁架式主框架[图4.4.3(b)

    1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 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4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 1/2; 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王110mz

    图4.4.3两种不同主框架的架体断面构造图 (a)竖向主枢架为单片式:(b)竖向主糕架为空间桁架式 29—升降滑轮:30—临时拉结

    4.4.4在竖向主框架的底部应设置水平支承桁架,其宽度应与 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其高度不宜小于1.8m。水平支承桁 架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宜采用节点板构 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2桁架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设置刚性接头。腹杆 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桁架与主框架连接处的斜腹杆宜设计成拉杆: 4架体构架的立杆底端应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线的交汇处: 5内外两片水平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 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6水平支承桁架的两端与主框架的连接,可采用杆件轴线 交汇于一点,且为能活动的铰接点;或可将水平支承桁架放在竖 向主框架的底端的桁架底框中。

    4.4.5附着支承结构应包括附墙支座、悬臂梁及斜拉杆,其构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在升降工况时,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 装置; 4 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 母不得少于两个或应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 的长度不应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 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墙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 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10。 4.4.6架体构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结构构造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的规定。架体构架应设置在两竖向主框架之间,并应

    点上。 4.4.7水平支承桁架最底层应设置脚手板,并应铺满铺牢,与 建筑物墙面之间也应设置脚手板全封闭,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 板。在脚手板的下面应采用安全网兜底。

    4.4.8架体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

    4.4.10物料平台不得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和各结构构件 相连,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建筑工程结构。 4.4.11当架体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需断开或开凋 时,断开处应加设栏杆和封闭,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 料坠落的措施。 4.4.12架体外立面应沿全高连续设置剪刀撑,并应将竖向主框 架、水平支承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 为45°~60°;应与所覆盖架体构架上每个主节点的立杆或横向水 平杆伸出端扣紧;悬挑端应以竖向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 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1与附墙支座的连接处; 2架体上提升机构的设置处; 3架体上防坠、防倾装置的设置处: 4架体吊拉点设置处: 5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6架体因硅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 新开或开洞处; 7其他有加强要求的部位。 4.4.1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

    网的网目密度不应低于2000目/100cm,且应可靠地固定在架 体上;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 脚板; 3作业层应设置固定牢靠的脚手板,其与结构之间的间距 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 范》JGJ130的相关规定

    4.4.1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构配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完整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产品标准和产品质 量检验规程;制作单位应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2制作构配件的原材料和辅料的材质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 求,并应按本规范第3.0.13.0.6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验证和 检验; 3加工构配件的工装、设备及工具应满足构配件制作精度 的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工装应有设计图纸; 4构配件应按工艺要求及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对附着支承 结构、防倾、防坠落装置等关键部件的加工件应进行100%检 验;构配件出厂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4.4.1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每个竖向主框架处设置升降设 备,升降设备应采用电动葫芦或电动液压设备,单跨升降时可采 用手动葫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降设备应与建筑结构和架体有可靠连接: 2固定电动升降动力设备的建筑结构应安全可靠; 3 设置电动液压设备的架体部位,应有加强措施。 4.4.17两主框架之间架体的搭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 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IGL130的规定

    4.5.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 控制的安全装置。

    4.5.2防倾覆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倾覆装置中应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可滑 动的导向件: 2在防倾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覆导轨,且应与竖向 主框架可靠连接: 3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 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8m或架体高度的1/4 4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 5应采用螺栓与附墙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 应小于5mm

    4.5.3防坠落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 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 工况下都必须起作用: 2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 次升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3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除应满足承载能力要求外,还应符 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解

    4防坠落装置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 和运转自如; 5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6钢吊杆式防坠落装置,钢吊杆规格应由计算确定,且不 应小于25mm

    4.5.4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必领配备有限制简级或水平

    差的同步控制系统。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载自 系统;简支静定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 当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 2限制荷载自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时,应采用声 光形式自动报警和显示报警机位;当超过30%时, 应能使该升降设备自动停机; 2)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宜增设显 示记忆和储存功能: 3)应具有自身故障报警功能,并应能适应施工现场 环境; 4)性能应可靠、稳定,控制精度应在5%以内。 3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水平支承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 停机; 2)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并 应有记忆和储存的功能; 3)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

    3预留穿墙螺栓孔和预埋件应垂直于建筑结构外表面,其 中心误差应小于15mm; 4连接处所需要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由计算确定,但 不应小于C10; 5升降机构连接应正确且牢固可靠; 6 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4.6.4 附着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少装和使用

    不合格螺栓及连接件。 4.6.5安全保险装置应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备,且应 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4.6.6电源、电缆及控制柜等的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 4.6.7采用扣件式脚手架搭设的架体构架,其构造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的要求。 4.6.8升降设备、同步控制系统及防坠落装置等专项设备,均

    应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4.6.9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落装置等应采取防雨、防砸、 防尘等措施。

    4.7.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 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跨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 形式; 2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或液压 设备。 4.7.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本规范表8.1.4的 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4.7.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3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应已解除: 6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 降差不得大于80mm。 4.7.4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 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 止指令。 4.7.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 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4.7.6当采用液压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 漏、失压、颜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 工作。 4.7.7 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

    4.7.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形 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跨架体升降时,可采用手动、电动和液压三种升降 形式; 2当两跨以上的架体同时整体升降时,应采用电动或液压 设备。 4.7.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应按本规范表8.1.4的 规定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 4.7.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升降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架体上; 3升降过程中不得有施工荷载;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所有影响升降作业的约束应已解除: 6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 降差不得大于80mm。 4.7.4升降过程中应实行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应由 总指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立即发出停 止指令。 4.7.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 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4.7.6当采用液压设备作升降动力时,应排除液压系统的泄 漏、失压、颜动、油缸爬行和不同步等问题和故障,确保正常 工作。 4.7.7# 架体升降到位后,应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定

    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班。 4.7.8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范表 8.1.3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 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

    4.8.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设计性能指标进行使用,不得随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3在架体上推车; 4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5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6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7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4.8.4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 固措施。 4.8.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 风后复工时,应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8.6螺栓连接件、升降设备、防倾装置、防坠落装置、电控 设备、同步控制装置等应每月进行维护保养。

    4.8.5当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天

    4.9.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 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 一验业日进安公共少家店

    4.9.2应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9.3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或物料坠落的措施,

    4.9.3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或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

    余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或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

    材料及设备不得抛扔。 4.9.4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 重、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5.1.1高处作业吊篮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即恒载)和可变 荷载(即活载)两类。永久荷载包括:悬挂机构、吊篮(含提升 机和电缆)、钢丝绳、配重块:可变荷载包括:操作人员、施工 工具、施工材料、风荷载。 5.1.2永久荷载标准值(G)应根据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提供 的数据选取。 5.1.3施工活荷载标准值(qk),宜按均布荷载考虑,应为 1kN/m。 5.1.4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kN); w一风荷载标准值(kN/m); F一一吊篮受风面积(m)。 5.1.5吊篮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风荷载的影响;在工作状态 下,应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不低于500Pa;在非工作状态下,当 吊篮安装高度不大于60m时,应能承受的基本风压值不低于 1915Pa,每增高30m,基本风压值应增加165Pa;吊篮的固定装 置结构设计风压值应按1.5倍的基本风压值计算。

    5.2.1吊篮动力钢丝绳强度应按容许应力法进行核算,计算荷 载应采用标准值,安全系数K应选取9。 5.2.2吊篮动力钢丝绳所承受荷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坚向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一一吊篮动力钢丝绳水平荷载标准值(kN); Q—吊篮的风荷载标准值(kN)。 5.2.3吊篮在使用时,其动力钢丝绳所受拉力应按下式核算,

    式中:T一支承悬挂机构后支架的结构所承受集中何载 (kN)。 5.2.8当后支架采用与楼层结构拉结卸荷形式时,支承悬挂机 构后支架的结构所承受集中荷载应按下式计算: T=3X(QXL/L) (5.2.8) 5.2.9当支承悬挂机构前后支撑点的结构的强度不能满足使用 要求时,应采取加垫板放大受荷面积或在下层采取支顶措施。 5.2.10固定式悬挂支架(指后支架拉结型)拉结点处的结构应 能承受设计拉力;当采用锚固钢筋作为传力结构时,其钢筋直径 应大于16mm;在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应符合该结构混凝土强度 等级的要求。 5.2.11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

    5.3.1高处作业吊篮应由悬挂机构、吊篮平台、提升机构、防 坠落机构、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和配套附件、连接件组成。 5.3.2吊篮平台应能通过提升机构沿动力钢丝绳升降。 5.3.3吊篮悬挂机构前后支架的间距,应能随建筑物外形变化 进行调整。

    5.4.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业人员的 指导下实施。 5.4.2安装作业前,应划定安全区域,并应排除作业障碍。 5.4.3高处作业吊篮组装前应确认结构件、紧固件已配套且完 好,其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4.4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5.4.5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作业人员应与

    5.4.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在专业人员的 指导下实施。 5.4.2安装作业前,应划定安全区域,并应排除作业障碍。 5.4.3高处作业吊篮组装前应确认结构件、紧固件已配套且完 好,其规格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5.4.4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同一厂家的产品。 5.4.5在建筑物屋面上进行悬挂机构的组装时,作业人员应与

    5.5.16悬挑结构平行移动时,应将吊篮平台降落至地面,并应 使其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 5.5.17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 缆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 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5.5.18在高温、高湿等不良气候和环境条件下使用吊篮时,应 保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5.19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5级以上大风等恶 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 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5.5.20当施工中发现吊篮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惠时,应及时排

    5.6.1高处作业吊篮拆除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在专业 人员的指挥下实施 5.6.2拆除前应将吊篮平台下落至地面,并应将钢丝绳从提升 机、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电源。 5.6.3拆除支承悬挂机构时,应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 5.6.4拆卸分解后的构配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边缘,应采取防 止坠落的措施。零散物品应放置在容器中。不得将吊篮任何部件 从屋顶处抛下

    5.6.1高处作业吊篮拆除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并应在专业 人员的指挥下实施 5.6.2拆除前应将吊篮平台下落至地面,并应将钢丝绳从提升 机、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电源。 5.6.3拆除支承悬挂机构时,应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采取相应的 安全措施。 5.6.4拆卸分解后的构配件不得放置在建筑物边缘,应采取防 止坠落的措施。零散物品应放置在容器中。不得将吊篮任何部件 从屋顶处抛下。

    6.1.1作用于防护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即恒载)与可变 荷载(即活载)。 6.1.2永久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钢结构构件自重: 2防护架结构自重,包括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 剪刀撑和扣件等的自重; 3构配件自重,包括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防 护设施的自重

    6.1.3可变荷载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荷载,包括作业层(只限一层)上的作业人员、随 身工具的重量,不得大于0.8kN/m; 2风荷载。

    6.1.4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6.1.41胖手板自重标准值

    表62授活与滑期技自重标准值

    4)防护架上设置的安全网等安全设施所产生的荷载应 按实际情况采用。 2 施工荷载标准值为0.8kN/m。 作用于防护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6.1.5设计防护架的承重构件时,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荷载取最不利组合进行计算,荷载效应组合应按表6.1.5的规 定采用

    表6.1.5荷载效应组合

    6.2.1设计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6.2.1设计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防护架的承载能力应按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的要求,采 用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下列设计计算: 1)竖向桁架、三角臂及拉杆等钢结构构件的强度计算; 2)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抗 滑承载力计算; 3)竖向桁架、立杆以及三角臂的压杆稳定性计算; 4)三角臂及拉杆连接销轴强度计算; 5)竖向桁架与三角臂及拉杆、三角臂拉杆连接板焊缝 的强度计算; 6)预埋件强度的计算。 2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以及预埋件和焊缝强度时,应 采用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可变 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3防护架中的受弯构件,应验算变形。验算构件变形时, 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4钢材的强度设计值与弹性模量应按表6.2.1的规定采用

    作状况下,三角臂与竖向桁架之间应采用定位装置防止三角臂 转动。

    6.3.2连墙件应与竖向桁架连接,其连接点应在竖向桁架上部

    6.3.13防护架构造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6.3.13的规定

    表6.3.13每片防护架构造基本参数

    6.4.1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在建筑结构上设置预理件。 预理埋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并应做好隐蔽工程 记录。 6.4.2安装防护架时,应先搭设操作平台。 6.4.3防护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的高度不应超过 相邻连墙件以上二个步距。 6.4.4每搭完一步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 直度,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4.5竖向桁架安装宜在起重机械辅助下进行。 6.4.6同一片防护架的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在高 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 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6.4.7纵向水平杆应通长设置,不得搭接。 6.4.8当安装防护架的作业层高出辅助架二步时,应搭设临时 连墙杆,待防护架提升时方可拆除。临时连墙杆可采用2.5m~ 3.5m长钢管,一端与防护架第三步相连,一端与建筑结构相 连。每片架体与建筑结构连接的临时连墙杆不得少于2处。 6.4.9防护架应将设置在桁架底部的三角臂和上部的刚性连墙 件及柔性连墙件分别与建筑物上的预理埋件相连接。根据不同的建 筑结构形式,防护架的固定位置可分为在建筑结构边梁处、檐板

    6.4.5竖向析架安装宜在起重机板辅助下进行

    处和剪力墙处(图6.4.9)

    处和剪力墙处(图6.4.9)

    图6.4.9防护架固定位置示意图 —架体:2—连接在桁架底部的双钢管;3—水平软防护;4—三角臂:5—竖向 桁架:6—水平硬防护;7一相邻桁架之间连接钢管;8一施工层水平防护;9预 理件:10—建筑物:11—刷性连墙件,12—柔性连墙件

    6.5.1防护架的提升索具应使用现行国家标准《重要用途钢丝 绳》GB8918规定的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应小于12.5mm。 6.5.2提升防护架的起重设备能力应满足要求,公称起重力矩 值不得小于400kN·m,其额定起升重量的90%应大于架体 重量。 6.5.3钢丝绳与防护架的连接点应在竖向桁架的顶部,连接处 不得有尖锐凸角等。 6.5.4提升钢丝绳的长度应能保证提升平稳。 6.5.5提升速度不得大于3.5m/min。 6.5.6在防护架从准备提升到提升到位交付使用前,除操作人 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从事临边防护等作业。操作人员应佩带安 全带。 6.5.7当防护架提升、下降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建筑物内或 相邻的架体上,严禁站在防护架上操作:架体安装完毕前,严禁 上人。 6.5.8每片架体均应分别与建筑物直接连接;不得在提升钢丝 绳受力前拆除连墙件;不得在施工过程中拆除连墙件。 6.5.9当采用辅助架时,第一次提升前应在钢丝绳收紧受力后, 才能拆除连墙杆件及与辅助架相连接的扣件。指挥人员应持证上 岗,信号工、操作工应服从指挥、协调一致,不得缺岗。 6.5.10防护架在提升时,必须按照“提升一片、固定一片、封 闭一片”的原则进行,严禁提前拆除两片以上的架体、分片处的 连接杆、立面及底部封闭设施。 6.5.11在每次防护架提升后,必须逐一检查扣件紧固程度:所 有连接扣件拧紧力矩必须达到40N·m~65N·m。

    6.6.1拆除防护架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槽钢标准6.6.1拆除防护架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防护架的连接扣件、连墙件、竖向桁架、三角臂应进 行全面检查,并应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 措施,并应经总包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防护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6.6.2拆除防护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起重机械把防护架吊运到地面进行拆除; 2 拆除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不得抛据

    7.0.1工具式脚手架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境等特 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实施。

    7.0.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活下列内

    1工程特点; 2平面布置情况; 3安全措施; 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5工程结构受力核算; 6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7使用规定。 7.0.3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工具式脚手架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并应签订专业承包合同,明确总包、分 包或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0.4工具式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例度,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应制定设计、制 作、安装、升降、使用、拆除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的管理规定。 .0.5工具式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安全 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 并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后,方可上岗作业。 7.0.6施工现场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应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监督,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等作业前,应向有关作业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并应监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7.0.1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 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 上;不得用其挂起重设备。 7.0.15遇5级以上大风和雨天,不得提升或下降工具式脚 手架。 7.0.16当施工中发现工具式脚手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惠时,应 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 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工具式脚手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 方可使用。 7.0.17剪刀撑应随立杆同步搭设。 7.0.18扣件的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7.0.19各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对工具 式脚手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应包含:机型、编号、 出厂日期、验收、检修、试验、检修记录及故障事故情况。 7.0.20工具式脚手架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机检测。 7.0.21工具式脚手架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戴安全帽、系安 全带、穿防滑鞋,酒后不彻上岗作业

    7.0.1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 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 上:不得用其悬挂起重设备。 7.0.15遇5级以上大风和雨天,不得提升或下降工具式脾 手架。 7.0.16当施工中发现工具式脚手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惠时,应 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 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工具式脚手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 方可使用。 7.0.17剪刀撑应随立杆同步搭设。 7.0.18扣件的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7.0.19各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对工具 式脚手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应包含:机型、编号、 出厂日期、验收、检修、试验、检修记录及故障事故情况。 7.0.20工具式脚手架在施工现场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机检测。 7.0.21工具式脚手架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戴安全帽、系安 全带、穿防清鞋,酒后不得上岗作业,

    表8.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工程名称结构形式8验建筑面积机位布置情况收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租赁单位项目经理8.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单位项目经理8.1.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具有下列文件:序号检查项目标准检查结果1相应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杆件的输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并应采用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鉴定或验收证书:1栓或焊接连接,如不交汇于一点,应进行附加整向产品进场前的自检记录;弯矩验算2主框架特种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各节点应焊接或螺栓连接各种材料、工具的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测试报告:3相邻整向主概架的高差<30mm5主要部件及提升机构的合格证。桁架上、下弦应采用整根通长杆件,或设置6刚性接头;股杆上、下弦连接应采用焊接或媒8.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水平支栓连接1首次安装完毕;承桁架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相交于节点上,并宜用2提升或下降前;5节点板构造连接,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保3提升、下降到位,投入使用前。于 6mm68.1.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范本,应按表证正架体构造空间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8.1.3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7立杆支承架体构架的立杆底端应放置在上弦节点各轴项位置线的交汇处8.1.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应按表8.1.4的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提升或下降作业。8H立杆间距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中小于等于8.1.5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提升和下降阶段均应对防坠、1.5m的要求防倾装置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织向水平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8.1.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和线路应符合现行9杆的步距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中的小于等于1.8m的要求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要求。10剪刀撑设置水平夹角应满足45"~60"11脚手板架体底部铺设严密,与填体无间隙,操作层设置脚手板应铺满、铺,孔涡直径小于25mm12扣件柠紧力矩40N·m~65N·m5455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 租货单位、安拆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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