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40002-2018 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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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7层及以上的建筑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4分,按表4.2.3的 规则评分。
表4.2.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3分;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3分。 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评价分值为6分。 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 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6m/s得1分; 2)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1.5,得2分; 3)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 2过渡季、复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2分。 4.2.7场地内的户外活动空间采取遮阳措施时,遮阳面积达到10%,得4分。
4.2.8城区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塔吊标准规范范本,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2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 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5分。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得2分: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得2分; 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得2分。
4.2.8城区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人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4分; 2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 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4分;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4.2.9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5分。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得2分;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得2分; 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得2分。
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7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10分: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人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6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10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 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设各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7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10分: 1)场地出人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人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6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10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 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设各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IV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生态环境, 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场地设计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2分: 2)不改变场地内的自然水域、湿地,得2分; 3)保护场地内的树木等植被,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得2分; 4)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得2分; 5)场地设计不得影响动物迁路线或建设有利于动物迁徒的跨越廊道, 得2分。 4.2.13根据西藏本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 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得4分; 2)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2分; 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 值为1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0%,得1分。 4.2.15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5hm的场地进行
4.2.12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生态环境, 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场地设计充分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2分; 2)不改变场地内的自然水域、湿地,得2分; 3)保护场地内的树木等植被,对古树名木采取保护措施,得2分; 4)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得2分; 5)场地设计不得影响动物迁路线或建设有利于动物迁徒的跨越廊道 得2分。 4.2.13根据西藏本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 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得4分; 2)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2分; 4.2.14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评价总分 值为1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0%,得1分。 4.2.15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5hm的场地进行
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 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5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 流污染控制措施,得5分;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5分。
5.1.1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 文的规定。 5.1.2建筑设计应按优先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对建筑能源形式进行论 正选择。 5.1.3当可再生能源不足以满足建筑能源需求时,采取常规能源应以当地现有能 原类型为主选用,减少对域外能源的消耗。 5.1.4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热源: 1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且其发电量能满足自身电加热用电量需求的建筑, 2无城市或区域集中供热,采用燃气、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限制, 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供暖热源的建筑; 3电力供应充足,且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时; 4建筑供暖总负荷过小时。 5.1.5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5.1.6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 推》GB50034中的现行值规定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朝向、楼距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6分。 5.2.2建筑应根据工程性质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被动式太阳能优化设计,评价总分值 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集热部件在冬至日应保证4h以上日照,得2分; 2)建筑的主要朝向为南向或南偏东至南偏西不大于15°范围内,得2分;建 筑的主要朝向为南向或南偏东至南偏西15°至30°得1分; 3)墙面、地面材料的热惰性指标大于2.5,得1分; 4)在满足天然采光和室内热环境的前提条件下,加大南向开窗面积,减少
北向开窗面积,得1分。 5.2.3建筑在冬季主导风向的主要入口设置防风门斗,得2分; 5.2.4建筑设计时,建筑南向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大于窗上口至地面距离的2倍,得2 分。 5.2.5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4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8%, 得2分;达到15%,得4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2分;达到 35%,得4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 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5.2.6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 得5分;达到10%,得10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5.2.7遮阳系数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性能提高幅度达到5%,得2 分达到10%,得4分。
北向开窗面积,得1分。 5.2.3建筑在冬季主导风向的主要入口设置防风门斗,得2分; 5.2.4建筑设计时,建筑南向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大于窗上口至地面距离的2倍,得2 分。 5.2.5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4分, 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8%, 得2分;达到15%,得4分。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2分;达到 35%,得4分。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 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5.2.6围护结构传热系数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 得5分;达到10%,得10分。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5.2.7遮阳系数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性能提高幅度达到5%,得2 分:达到10%,得4分。
5.2.8供暖空调系统的热、冷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 求,评价分值为5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 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 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 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 表5.2.5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 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表5.2.8冷、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提高
5.2.9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 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且空调 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5分。 5.2.10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系统能 耗的降低幅度按麦527的规则评分
5.2.9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 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有关规定,且空调 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评价分值为5分。 5.2.10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系统能 耗的降低幅度按表5.2.7的规则评分
2.7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评分规则
5.2.11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 平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得3分; 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 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得3分; 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得3分。
5.2.12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采取 分组控制,并采用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4分。 5.2.13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目 标值规定,评价总分值为6分。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得3分:所有区域均满足 要求,得6分。 5.2.14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 施,评价分值为2分。 5.2.15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 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得2分。
5.2.16建筑不能满足基本热舒适度要求时,设置辅助供暖和制冷系统时,辅助系 统设计与被动式太阳能建筑设计同步进行,得2分。 5.2.17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 值为12分,按表5.2.16的规则评分
5.2.16可再生能源利用评分规则
5.2.18合理采用蓄热蓄冷等蓄能系统,评价分值为2分 5.2.19合理利用地热或余热废热等能源合理就近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 水需求,评价分值为2分。 5.2.20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2分。
采用蓄热蓄冷等蓄能系统,评价分值为2分
6,1.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6.1.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6.1.3应采用节水器具,
6,1.1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6.1.2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6.1.3应采用节水器具
5.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 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2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 求,得6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9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 12分。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得4分; 2室外理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4分; 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 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4分。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 MPa,得3分;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6.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绿化、空调系统、游泳池、景观等用水分 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6.2.5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3分; 2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3分。
5.2.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3 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2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 求,得6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9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 12分。 6.2.2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得4分; 2室外理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4分; 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 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得4分。 6.2.3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 MPa,得3分;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 6.2.4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绿化、空调系统、游泳池、景观等用水分 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4分。 6.2.5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3分; 2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3分,
6.2.6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50%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8分; 2100%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12分。 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 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2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6.2.8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 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4分。 2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8分: 3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8分。 6.2.9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评 价总分值为14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用水量的比例大于等于50%、小于80%,得10分; 2用水量的比例大于等于80%,得14分。
6.2.6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50%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8分; 2100%的卫生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二级,得12分。 6.2.7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 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2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 6.2.8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 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4分。 2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得8分; 3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8分。 6.2.9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评 价总分值为14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用水量的比例大于等于50%、小于80%,得10分; 2用水量的比例大于等于80%,得14分。
6.2.10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办公、商场、旅馆类建筑: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非传统水源 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表6.2.10的规则评分。
Ru=Wu/WtX100% Wi= Wr+ Wo
式中:Ru一一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Wu一一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运行阶段),m3/a; Wr一一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o一一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 m3/a; Wt一一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阶段),m3/a。
注:式中设计使用量为年用水量,由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计算得出。实际使用量 应通过统计全年水表计量的情况计算得出。式中用水量计算不包含冷却水补水量和室外景观 水体补水量。
表6.2.10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评分规划
2其他类型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 的比例不低于80%,得2分; 2)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50%,得3分, 6.2.11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3分,根据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 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按表6.2.11的规则评分
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比例评分
6.2.12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 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2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对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1分: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1分。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1.2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肪 钢筋。 7.1.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12分。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建筑形体 规则,得12分。 7.2.2对建筑结构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 则评分: 1对地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得3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得4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得2分。
7.2.1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12分。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建筑形体 规则,得12分。 7.2.2对建筑结构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 则评分: 1对地基基础进行优化设计,得3分; 2对结构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得4分; 3对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得2分。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3分;达到100% 得6分。 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3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 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 7.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
.炜 J: 1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3分;达到100%, 得6分。 2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3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 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 7.2.4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 为6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按表7.2.4的规则评分。
表7.2.4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评分规则
7.2.5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预制构件用量比例按 表7.2.5的规则评分。
表7.2.5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评分规则
7.2.6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7.2.6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 正,评 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 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3分。
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 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3分。
7.2.7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施工现场1200km以内 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按表7.2.7的规则评分
7.2.8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4分。 7.2.9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3分。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 达到50%,得2分;达到100%,得3分。 7.2.10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混凝土结构:按下列规则评分: 1)根据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按表7.2.10的规则评分,最高
表7.2.10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评分规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4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 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15分。 2钢结构: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10分; 达到70%,得15分。 3混合结构: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 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7.2.11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评价分值为5分。对混凝土结构,其中高 耐久性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对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或 耐候型防腐涂料。 7.2.12采用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6%,得6分; 达到10%,得12分。 2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10%,得6分; 达到15%,得12分。 7.2.13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 分: 1采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达 到30%,得1分;达到50%,得2分。 2采用两种及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每一种用量比例均达 到30%,得2分。 7.2.14合理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得1分; 2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得2分; 3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2分。
8.1.1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8.1.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8.1.3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的规定。 8.1.4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 8.1.5在室内设计温、湿度条件下,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不得结露。 8.1.6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是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的要求。 8.1.7室内空气中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氢等污染物浓度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I8883的有关规定。
8.2.1主要功能房间室内噪声级评价总分值为6分。噪声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评价分值为6分。 8.2.2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并累计: 1构件及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 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 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5分; 2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得3分:达到高要求标
准限值,得4分。 8.2.3采取减少噪声干扰的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建筑平面、空间布局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得2分; 2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于50%,得2 分。 8.2.4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型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 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评价分值为3分
8.2.5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评价分值为3分。对居住建筑,其 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超过18m;对公共建筑,其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 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 8.2.6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 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1/7,得6分;达到1/6,得8 分。 2公共建筑:根据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按表8.2.6的规则评分,最高得8分。 表8.2.6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评分规则
8.2.7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评价总分值为1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 累计:
1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得6分; 2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得4分; 3根据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比例 按表8.2.7的规则评分,最高得4分
表8.2.7地下空间采光评分规则
8.2.8建筑围护结构的热情性指标大于3.0时,得2分; 8.2.9透光围护结构夏季有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评价总分值 为14分。外窗和幕墙气密性等级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且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 中,有可控遮阳调节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25%,得5分;达到50%,得10分;达 到75%,得14分。 8.2.10供暖空调系统末端现场可独立调节,评价总分值为6分。供暖、空调末端装 置可独立启停的主要功能房间数量比例达到50%,得2分;达到70%,得4分;达 到90%,得6分
8.2.11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总分值为 3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按下列2项的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5%,得10分; 2)设有明卫,得3分。 2公共建筑:根据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 数不小于2次/h的数量比例,按表8.2.10的规则评分,最高得13分。
表8.2.11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自然通风评分规则
表8.2.11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自然通风评分规则
8.2.12气流组织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 要求,得4分; 2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 室外活动场所,得2分。 8.2.13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设置室内空气质量 监控系统,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对室内的氧气、二氧化碳浓度等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 动,得5分; 2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3分。 8.2.14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评价分值为4分
8.2.12气流组织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 要求,得4分; 2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空气和污染物串通到其他空间或 室外活动场所,得2分。 8.2.13主要功能房间中人员密度较高且随时间变化大的区域设置室内空气质量 监控系统,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对室内的氧气、二氧化碳浓度等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 动,得5分; 2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3分。 8.2.14地下车库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评价分值为4分
9.1.1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9.1.2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全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9.1.3施工项目部应制定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9.1.4施工前应进行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
9.2.3制定并实施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得3分; 2可回收施工废弃物的回收率不小于80%,得3分; 3根据每10000m建筑面积的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按表9.2.3的规则评分 最高得4分。
2.3每10000m建筑面积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评
9.2.4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需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 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得1分; 2夜间电焊作业有防治光污染措施,得1分。 9.2.5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场地的水土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 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得1分; 2食堂设隔油池,并及时清理,做好记录,得1分; 3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做抗渗处理,得1分: 4食堂、盟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 保证排水畅通,得1分
9.2.6制定并实施施工节能和用能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能耗,评价总分值为5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并实施施工节能和用能方案,得1分; 2 监测并记录施工区、生活区的能耗,得1分:
3监测并记录主要建筑材料、设备从供货商提供的货源地到施工现场运输 的能耗,得1分; 4监测并记录建筑施工废弃物从施工现场到废弃物处理/回收中心运输的 能耗,得1分。 5施工过程或施工生活区合理利用太阳能,得1分 9.2.7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水耗,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得2分: 2监测并记录施工区、生活区的水耗数据,得2分; 3以堵为主,以抽为辅,减少基坑水排放,得3分; 4监测并记录基坑降水的抽取量、排放量和利用量数据,得3分。 9.2.8减少预拌混凝土的损耗,评价总分值为2分。损耗率降低到1.5%,得1分;降 低至1.0%,得2分。 9.2.9采取措施降低钢筋损耗,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80%以上的钢筋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得8分。 2根据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按表9.2.8的规则评分,最高得8分
表9.2.9现场加工钢筋损耗率评分规则
9.2.10使用工具式定型模板,增加模板周转次数,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工具式 定型模板使用面积占模板工程总面积的比例按表9.2.10的规则评分
招标投标表9.2.10工具式定型摸板使用率评分规则
9.2.11实施设计文件中绿色建筑重点内容,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井累计: 1参建各方进行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专项交底,得2分; 2施工过程中以施工日志记录绿色建筑重点内容的实施情况,得2分。 9.2.12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避免出现降低建筑绿色性能的重大变更,评分分值 为4分。 9.2.13施工过程中采取相关措施保证建筑的耐久性,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对保证建筑结构耐久性的技术措施进行相应检测并记录,得3分; 2对有节能、环保要求的设备进行相应检测并记录,得3分: 3对有节能、环保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进行相应检测并记录,得2分。 9.2.14实现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评价总分值为14分,并按下规则分别评分并累 计: 1工程峻工时主要功能空间的使用功能完备,装修到位,得3分; 2提供装修材料检测报告、机电设备检测报告、性能复试告得4分; 3提供建筑竣工验收证明、建筑质量保修书、使用说明书4分: 4提供业主反馈意见书,得3分。 9.2.15工程峻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机电系统的综合调 试和联合试运转,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评价分值8分。
10.2.1物业管理部门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3具有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能源管理体系认 证,得2分。 10.2.2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完善,且有效实施,评 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在现场明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得6分; 2节能、节水设施运行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得2分。 10.2.3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 钩,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运行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得4分; 2与租用者的合同中包含节能条款,得2分; 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2分。 10.2.4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评
10.2.1物业管理部门获得有关管理体系认证,评价息分值为10分,开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3具有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的能源管理体系认 证,得2分。 10.2.2节能、节水、节材、绿化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完善,且有效实施,评 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相关设施的操作规程在现场明示,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得6分; 2节能、节水设施运行具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得2分。 10.2.3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 钩,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运行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得4分; 2与租用者的合同中包含节能条款,得2分; 3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2分。 10.2.4建立绿色教育宣传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评
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有绿色教育宣传工作记录,得2分; 2向使用者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得1分; 3相关绿色行为与成效获得公共媒体报道,得2分
10.2.5建筑主被动用能系统可合理切换,当被动式用能系统满足建筑用能需求时 及时切换,且具有系统切换操作规程和控制要求,得4分。 10.2.6定期检查、调适公共设施设备,并根据运行检测数据进行设各系统的运行 优化,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设施设备的检查、调适、运行、标定记录,且记录完整,得7分; 2制定并实施设备能效改进等方案,得3分。 10.2.7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19210 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评价总分值为6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空调通风设备和风管的检查和清洗计划,得2分; 2实施第1款中的检查和清洗计划,且记录保存完整,得4分。 10.2.8非传统水源的水质和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得2分; 2用水量记录完整、准确,得2分。 10.2.9智能化系统的运行效果满足建筑运行与管理的需要,评价总分值为10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 术要求》CJ/T174的基本配置要求,公共建筑的智能化系统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智 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基础配置要求,得6分; 2智能化系统工作正常,符合设计要求,得2分 3定期检验或校验智能化系统传感器和执行器的运行状态,使各设备的性 能参数符合设计使用要求,得2分。 10.2.10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能耗等档
案及记录齐全,评价总分值为10分同轴电缆标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设置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得5分; 2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完备,得2分: 3记录数据完整,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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