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532-2019 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用蒸压釜安全操作规程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IC/T2532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嘉兴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舟山弘业环 保材料有限公司、建华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市安托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嘉宝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业 管桩有限公司、江苏东浦管桩有限公司、江苏奥琳斯邦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鸿业管桩有限公司、福 建大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迪森(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常州万象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律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泰昌建设有限公司、温州振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江州建设有 限公司、嘉兴龙鼎大型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嘉兴市方圆公正检验行、温州东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 东宏基管桩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常州市常力锅炉制造安装有限公司、嘉兴欣创混凝 土制品有限公司、浙江弘源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利管桩有 限公司、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海华建材有限公司、嘉兴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江苏 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元海、王全省、刘红飞、高芳胜、徐海进、王庆梅、徐学方、宋新初、霍永 业、刁伟明、黄海燕、周凤中、董克武、羊文新、吴志伟、李强、包兴、谷志攀、李酉成、徐飞龙 陈建海、钟宏伟、吴国祥、李勇、何耀晖、姜正平、周刚、许顺良、俞敏芳、樊华、马小平、杨书艮 马永录、胡晓伟、祝新伟、吴循真、徐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用蒸压釜安全操作规程
3.1蒸压釜及其使用年限应符合JC/T720规定的要求水利标准,蒸压釜的釜体、管道、电气、仪表、安全联锁 装置等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蒸压釜使用前应经地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应按TSG08规定办理使 用登记。 3.2严禁在蒸压釜釜体和釜门上任意开孔、焊接支架或增设附件。 3.3蒸压釜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好、齐全。除蒸压釜报废外,严禁拆卸蒸压釜安全联锁装置、安全手柄。 3.4应按TSG21一2016相关要求,对蒸压釜、安全附件及仪表等(安全联锁装置、安全阀、压力表、 测温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校)验。压力表、测温仪表的校验应符合国家计量法规的要求,当压力表有下 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a)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b)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JC/T 25322019
JC/T 25322019
制品不得与釜体内壁、釜门等发生摩擦、碰撞。 5.2釜门关闭前,应仔细检查釜内状况,确认釜内无人员。 5.3应将釜门对正,摇(启)动减速器,转动釜门,釜门与釜体法兰齿应啮合到位;应将安全联锁手柄 转至水平位置,并锁紧安全联锁手柄,闭锁釜门,限位块的缺口与安全手柄圆盘圆弧应配对到位;同时 插好釜门齿插销(上锁)。 5.4通入蒸汽前,应关闭进汽阀、排汽阀及密封回路阀门。 5.5应关闭与釜体相连的釜门密封回路联通阀,开启釜门密封回路中的釜外进汽阀。同时,打开釜门 一端的进气阀,釜内压力上升,待釜门密封圈压力达到0.5MPa时,关闭密封回路中的釜外进汽阀。开 启密封回路联通阀,使密封圈压力与釜内压力一致,釜门应自紧密封。 5.6蒸压釜运行过程中应及时观察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表、进气阀、锁汽阀、排水阀及安全联锁装 置等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 5.7升压过程中,应及时排放釜内冷凝水,釜体顶部和底部的温差应不超过40℃;若温差超过40℃, 应检查釜内冷凝水排放系统,釜体疏水阀应畅通,必要时手动排放冷凝水。 5.8作业过程中,应在蒸压釜的额定温度和压力以下运行,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9降压排汽前,确认进汽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打开蒸压釜排汽阀门,待压力低于0.2MPa及以下时 打开釜底的手动排水阀进行排水,直至釜内冷凝水、蒸汽排尽,严禁釜内高温的冷凝水快速外泄。待压 力表指针在“0”MPa位置后,打(脱)开釜头安全联锁装置,打开釜门齿插销,所有安全联锁装置应脱 开,并排尽余汽。 5.10开启釜门前,作业人员应站在手摇减速器一侧,转动手摇减速器,转动时应缓慢、均匀,同时应 观察电气控制柜的警示信号;当釜门齿上的泄气槽刚露出时,应静停1min5min;待釜内蒸汽和冷凝 水完全排尽,方可缓慢开启釜门。 5.11蒸压釜门在开启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在金门侧面操作,且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严禁其他人员接近 釜门前面或两侧。蒸压釜作业过程中,严禁其他人员在蒸压釜两端走动或停留。 5.12蒸压釜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蒸压釜运行,及时采取减压措施,并上报 企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记录: a 蒸压釜的工作压力或介质温度超过额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b) 釜体、釜门发生裂纹、鼓包、变形、蒸汽泄露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C 安全附件失灵、损坏、釜门关闭不到位等: d 连接管件断裂、紧固件损坏等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e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蒸压釜安全运行; f 釜体顶部和底部的温差超过40℃,采取排水措施后温差仍不下降; g 蒸压釜及其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h 其他异常情况危及蒸压釜安全运行。 5.13蒸压釜在运行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JC/T 25322019
JC/T 25322019
7作业场所与职业健康安全
7.2.1企业应根据GB/T11651及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工作服、工作鞋 安全帽、手套等。蒸压釜作业人员应身着长袖工作服技术标准,穿耐高温鞋,戴防烫伤手套。 7.2.2工作场所的有害气体、粉尘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7.2.3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按照GBZ158的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日 应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安全帽、手套等。蒸压釜作业人员应身着长
a) 入职前,需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拟安 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应该参加规定科目的入职体检; b) 在岗期间应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可进行必要的工作和岗位调整; C 离岗时,需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无职业病潜伏症状; d 职业病治疗和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2.5 劳动保护与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工作场所应具备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隔热、降温、通风、照明良好; b 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d 蒸压釜的排气阀应设置消音装置,持续改进防尘、降噪控制措施及生产工艺; e 寒暑季节有效保障必要的采暖保温和防暑降温。 7.2.6 职业健康安全及其他要求应符合GBZ1、GBZ2.1、GBZ2.2、GB/T12801和GB/T28001的有关
a)入职前,需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排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应该参加规定科目的入职体检; b 在岗期间应定期安排进行健康检查,根据体检结果可进行必要的工作和岗位调整; C 离岗时,需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无职业病潜伏症状; d)职业病治疗和医学观察期间交通标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2.5劳动保护与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场所应具备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隔热、降温、通风、照明良好 b 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d 蒸压釜的排气阀应设置消音装置,持续改进防尘、降噪控制措施及生产工艺; e 寒暑季节有效保障必要的采暖保温和防暑降温。 7.2.6 职业健康安全及其他要求应符合GBZ1、GBZ2.1、GBZ2.2、GB/T12801和GB/T28001的有关 规定。
....- 混凝土结构 生产标准
- 相关专题: 蒸压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