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102-2019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 DBJ43/T 102-2019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技术标准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5.9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0-05-28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GIS 地理信息系统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BIM 建筑信息建模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PM2. 5 细颗粒物(平均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等于2.5u

    3.1.2数据采集层应实现数据收集和数据交换的功能,并应符

    3.1.3设施层应拾建起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软件、硬件、网 环境、管理软件,宜包括基数软件、机房、硬件设备、安全 施、网络等基础设施,宜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云存储 技术。

    包装标准3.1.4数据管理层宜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基础数据、监

    数据及其他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接入、清洗、加工、抽取和管理功 能,宜建立专门的主题数据库

    3.1.5服务层包括公共服务和集成服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服务应提供湖南省建筑工程现场监管信息系统集成所需要的基础服务,应包括综合查询服务、流媒体服务、消息服务、日志服务、GIS服务、缓存服务等。2集成服务应提供多个层面的系统集成和数据交互策略,应包括单点登录服务、界面集成服务和数据交互共享服务等。3.1.6应用层由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各业务应用系统组成。业务应用层可分为业务管理、外部相关系统两部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业务管理宜包括质量监管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环境监管子系统、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BIM施工管理子系统和协同处置子系统等。2系统应实现与建筑工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功能,3.1.7展现层具有数据全域感知、实时可视化展示和业务操作功能,应支持多种终端展示,宜包括移动设备、台式电脑、电子大屏等。3.1.8用户层包括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业务人员以及系统管理员和数据维护人员等,应支持按业务管理范围分级分权限管理。3.1.9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有完善的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作为支撑。3.1.10省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宜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第三级基本要求。3.1.1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密码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国家密码管理规定。6

    3.2.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在数据

    密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共享。数据共享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应为建筑工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外部系统提供可 方问的接口,并应共享集成其他外部系统的数据 2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应实现数据全面共享。 3省级、市州级、区县级、施工现场系统之间数据按分级 分权限共享。 3.2.2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应采取 分级权限管理

    3.2.3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建立共享监

    机制。宜记录数据共享交换过程的信息,包括发起方、接收方 采用的共享/交换规则、策略的运行情况。宜比对发送日志和 收日志以验证发送和接收的一致性。

    需求设计数据共享接口。数据共享接口的元数据编制、数据库设 计、业务代码编制、数据报文设计、数据交换格式设计应符合国 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系统运行环境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 系统应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一实现分权分域

    3.3.1 系统运行环境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

    3.3.1系统运行环境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 3.3.2 系统应对所有用户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分权分1 管理。

    4.1.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应包括基础 数据、监管数据及其他数据, 4.1.2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中的地 理空间数据应采用统一的时空基准。 4.1.3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应随工 程进度同步生成;应采取安全措施,宜包括数据传输加密、日志 记录和用户权限等措施,确保原始数据不得被修改、截留和 泄露。

    程进度同步生成;应采取安全措施,宜包括数据传输加密、日 记录和用户权限等措施,确保原始数据不得被修改、截留 泄露。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宜作为

    工程档案保存,保存期限应符合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 视频监控设备采集数据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0天,湖南省建筑工 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调取保存期限内视频监控数据;环 竟监管数据的保存期限应满足可追溯性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端扬尘及噪声在线监测的数据保存期限应大于 30天。 2系统服务器端扬尘及噪声在线监测的数据保存期限应大 于1年,扬尘在线监测的数据应具有按大、周、月、年数据统计 上报的功能。 3环境监测的取证数据保存期限应大于180大

    4. 2. 1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应包

    工程基础数据、地理空间数据,宜包括施工BIM模型基础数 居等。

    4.2.2工程基础数据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信息、各方责任

    程施工坝日信息、各方贡任 主体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等。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信息、各 方责任主体信息、人员信息数据应从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 台中导入数据;设备信息应从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 记系统中导入数据

    4.2.3地理空间数据应包括基础底图数据、建筑工地分布图

    据。宜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的相关信息。基础底图数据宜采用地 图厂商提供的地图服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 立、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的相关地理位置数据及建 筑工地分布图数据应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 维护

    4.2.4施工BIM模型基础数据应

    包括施工图深化BIM模型、施工管理BIM模型和竣工验收BIM 模型。BIM模型交付的深度和精细度应满足现行地方标准《湖 南省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标准》DBI43T330、《湖南省民用 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基础标准》DBI43/TOO4的要求。BIM模型 的建立应采用通用BIM软件,交付的BIM模型应满足BIM模 型轻量化的要求。施工图深化BIM模型、施工管理BIM模型和 工验收BIM模型宜从施工企业BIM协同平台中导人数据

    4.3.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数据应包括 质量监管数据、安全监管数据、环境监管数据、从业人员监管数 据以及监控视频数据等。监管数据的格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4.3.2质量监管数据应符合下

    1数据应包括材料检测、工程结构实体检测记录、检验批 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单位工程工验收记录等;材料检测、工程结构实体检测记

    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宜从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合 中导入数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宜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 统中维护。 2数据宜包括施工组织方案、质量抽查记录、整改通知/停 工通知、工程整改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行政处罚数据等, 宜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维护。 3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的规定,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各项资料进行收集 整理。

    4.3.3安全监管数据应符合下死

    1数据应包括施工现场人员作业行为监管数据、施工机械 设备运行安全监管数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数 据、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监管数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行 为监管数据等,宜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 维护。 2数据宜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维护, 包括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等资料,数据内容包括检查、 考评、验收、反馈记录表及照片、视频等。 3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的规定: 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4.3.4环境监管数据应包括工地扬尘监测数据、现场环境噪声 监测数据、工地小气候气象监测数据等。环境监管数据应由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上传。环境监管数据 的处理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地扬尘监测数据应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现场环境噪 声监测数据应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2工地扬尘监测数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

    监测数据、工地小气候气象监测数据等。环境监管数据应由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采集上传。环境监管数据 的处理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地扬尘监测数据应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现场环境噪 声监测数据应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 2工地扬尘监测数据宜按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空气颗粒物

    (PM1o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的规定进行异常值取舍;项目场景噪声监测数据宜按现行国 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规定进行异常值取舍。所 有无效数据均应利用无效标识符标示,可不参加统计,但应在原 始数据库中保留。 3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应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判定 并应标注标识符

    信息、项目实名制备案与用工花名册信息、企业工资支付专用账 户信息、项目工资支付保证金信息、项目出勤计量信息、从业人 员工资支付信息、从业人员务工行为评价信息等,宜在湖南省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维护

    4.3.6监控视频数据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控摄像头采集

    4.3.6监控视频数据应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控摄像头采集

    录制的视频等。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安 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或符合SIP协议)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 规范》JGJ/T292的规定。监控视频数据应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的信息系统视频存储设备中提取。所有监控视频数据宜统一保 存、管理与共享,并应按保存期限要求存储

    4.4.1系统应包括业务数据和系统运行支撑数据等其他数据。 4.4.2业务数据宜包括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 查记录、建设单位自查记录、施工单位自查记录、公众举报数据 和业务管理数据等。业务数据应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 信息系统中维护

    业务定义、工作流程定义、业务表单定义、地图参数定义、统 报表定义和安全监管日志等数据。系统运行支撑数据应在湖南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维护。

    4.5.1系统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用数据接口规范,包括交换 范围、类别、核心交换指标项和数据接口定义,应满足项目所在 地行政管理要求。 4.5.2工程基础数据交换接口用于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监管信息系统与其上下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湖南 省工程项目监管平台或其他外部信息系统之间,交换共享建筑工 程的基本信息,本接口宜采用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通信,接 口宜采用RESTful交互样式,宜采用JSON格式封装发送和应 答数据。工程基础数据结构宜满足表4.5.2的规定

    4.5.1系统数据交换过程中,应采用数据接口规范,包括交 范围、类别、核心交换指标项和数据接口定义,应满足项目所 地行政管理要求

    4.5.2工程基础数据交换接口用于在湖南省建筑工程施

    表 4. 5. 2 工程基础数据结构

    续表 4. 5. 2

    4.5.5高支模变形监测应满足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宜采用传

    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与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监管信息系统通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服务器应建立TCP监听,由高支模变形监测设备发 起ICP连接,莲接建立成功后应保持长连接状态,高支模变形监 测设备应能定时向系统服务器发送数据包并检测连接状态,连接 断开时高支模变形监测设备应能主动向服务器请求重新建立连接 2高支模变形监测设备应能实时上报监测数据至系统服务 器,高支模变形监测设备开机应向平台服务器发送建立连接请 求,连接建立成功后,应能主动向平台服务器定时上报监测数据 包,数据上报频率宜为每6秒上报一次。 3高支模变形数据包应采用ASCII字符编码,包括1位起 始位,1位停止位。系统服务器向监测系统发送的获取测量数据 的请求命令,由界定符、地址、内容、常数、结束符组成。 4.5.6环境监测应满足实时环境数据采集,宜采用传输控制协 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与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 息系统通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服务器应建立TCP监听,由环境监测设备发起 TCP连接,连接建立成功后应保持长连接状态,环境监测设备

    应能定时向系统服务器发送数据包并检测连接状态,连接断开时 环境监测设备应能主动向服务器请求重新建立连接。 2环境监测设备应实时上报能监测数据至系统服务器,环 境监测设备开机应向平台服务器发送建立莲接请求,莲接建立成 功后,应能主动向平台服务器定时上报监测数据包,数据上报频 率宜为每分钟上报一次。 3环境数据宜采用JSON格式封装发送的消息体值。数据 宜符合表 4. 5. 6 的规定

    表4.5.6环境监控数据通信包结构

    4.5.7从业人员数据交换接口宜采用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与 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通信,接口宜采用RESTful交互 样式,采用JSON格式封装发送的消息体值。数据宜符合表 4.5.7 的规定。

    表4.5.7从业人员数据通信包结构

    4.5.8劳务考勤数据交换接口宜采用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与 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通信,接口宜采用RESTful交互 样式,采用JSON格式封装发送的消息体值。数据宜符合表 4. 5. 8 的规定。

    表4.5.8劳务考勤数据通信包结构

    4.5.9从业人员用工数据交换接口宜采用超文本传输协议 HTTP与湖南省建筑行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通信,接口宜采用 RESTful交互样式,采用JSON格式封装发送的消息体值, 4.5.10省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市州级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区县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 应采用RESTful接口通信。

    4.5.9从业人员用工数据交换接口宜采用超文本传输协议

    5.1.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宜包括质量监管 子系统、安全监管子系统、环境监管子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子系 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 统、应用维护子系统、BIM施工管理子系统和协同处置子系 统等。

    5.1.2系统宜采用 GIS技术实现工地、监管设备和I

    信息在地图上的可视化直观表达及浏览、查询等功能,宜采 BIM模型实现数据与模型联动的一体化管理、可视化虚拟演示 模拟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功能。

    5.1.3系统内部各业务子系统之间应具有监管业务协同处置!

    1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从业人员管理、视频 益控等子系统中产生超限、违规或异常的记录时,宜自动在协同 处置子系统中产生事件记录,并应按协同处置子系统中确定的业 务处置流程对事件进行办理、核查和结案。 2协同处置子系统中有关施工现场事件的处理过程、反馈 该查结案等信息,应能在移动数据采集、质量监管、安全监管、 不境监管和从业人员管理等子系统中查询。 3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应能接受协同处置、质量监管、安 全监管和环境监管、从业人员管理、视频监控等多个子系统下发 的监管信息。 4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应能实现信息上报功能,在协同处 置、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和环境监测等子系统中应能接收或查看 移动数据采集子系统所上传的信息

    5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管、 安全监管、环境监管和从业人员管理等子系统提供监控视频数据 的共享接口。

    5.1.4各级系统应具有监管业务决策分析的能力,并应符合下

    1上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查询下级建筑 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质量监管、安全监管、环境监管 从业人员管理、视频监控等子系统中产生的超限、违规或异常记 录,应按协同处置子系统中确定的业务流程对事件进行办理、核 查和结案。 2下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实现质量监管 安全监管、环境监管、从业人员管理等数据统计汇总,实现信息 上报上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

    1系统应与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系统可查询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中企业信息、人员信 息、招投标信息、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信用评价信息等。 2系统应与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和使用登记系统数据 互联互通。系统可查询起重机械备案、安拆情况、过程安全评 定、维修保养、延期办理、验收登记、使用过程的监管等数据。 3系统应与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上报系 统数据互联互通。系统可查询不良行为记录汇总统计与发布的 数据。 4系统应与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数据互联互通 系统可查询监管第三方检测企业信息、检测报告的数据 5系统应与湖南省建筑行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 通。系统可查询建筑企业生产、财务、人员的数据

    5.2.1质量监管子系统应能实现对全省从业人员行为、建筑

    料、施工过程关键节点等各要素和各环节的质量监管功能,宜个 含从业人员质量行为监管、建筑材料质量监管、结构实体质量! 管和施工过程关键节点质量监管等功能

    5.2.2质量监管子系统应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现

    5.2.3质量监管子系统应能实现对施工现场所用建筑材料质

    载或查看。 4应能按进场批次对建筑材料建立检测和使用档案,并 有溯源监管功能

    1应具有对检测方案、检测计划的登记、汇总和查询功能 2应具有对现场检测的全工程监管功能,宜与湖南省建筑 工程监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检测数据、检测过程的关键节点视 频或照片的上传和接收。 3应能有效验证现场检测报告的真伪,宜能在施工现场下 载或查看

    5.2.5质量监管子系统宜采用共享接口导入湖南省建筑工程

    自监管信息系统中的施工记录、检验批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 收、实时数据分析预警和施工进度监管等数据,实现施工过程关 键节点的质量监管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记录数据采集、检验批验收数据采集和分部分项工 程验收数据采集功能应具有施工记录数据和施工现场影像的采 集,以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采集数据的审核功能。对于已 建立监管数据采集系统的,宜建立数据接口实现数据的上传和 接收。 2实时数据分析预警功能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实现 验证采集的实时数据、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点并进行 预警的功能。 3施工进度监管功能应实现对施工进度的自动汇总,与计 划进度对比的功能

    5.2.7质量监管子系统

    5.3 安全监管子系统

    5.3.1安全监管子系统应能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安

    5.3.1安全监管子系统应能实现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状态的监 管功能。宜包括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监管、施工机械设备运行安全 监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检 测和验收监管、隐惠排香治理等功能

    5.3.2安全监管子系统应具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业过程违规行为监管等从业人员安全行为的监管功能。宜包括现 场从业人员VR安全教育管理、智能模拟隐惠排查、安全教育评 分考核、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违规行为记录等功能

    警监管功能。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应采 用塔式起重机运行监控系统、施工升降机运行监控系统进行实 时在线监控。系统应与相关数据采集设备接口对接,实现相应 监管数据的收集、传输和验证功能。其中,塔式起重机的安全 监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 技术规程》JG332的规定,并具备集成钢丝绳在线损伤量的 监测功能

    5.3.4安全监管子系统应具有危险源监测方案备案登记、危

    源安全巡检记录、危险源自动检测数据实时上报、自动报警、事 件追溯查询等针对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管功能。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宜包括深基坑工程、高达模板支撑工 程,应采用基坑监测系统、高支模监测系统等自动化监测系统进 行实时监测。系统应与相关数据采集设备接口对接,实现相应监 管数据的收集、传输和验证功能

    记系统接口对接,宜具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登记、检测、

    记系统接口对接,宜具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登记、检测、验 收、定期维修和维护数据互联互通功能

    能实现安全监管相关数据的采集、传输与验证功能。

    5.3.7安全监管子系统宜具有工程项目隐患场景、隐患点排查

    记录的功能。应能实现工程定期安全隐惠检查、治理和整改情况 录入、状态跟踪、记录管理和查询、安全隐惠情况统计和挂牌督 办等功能

    5.3.8安全监管子系统宜具有智能隐患分析的功能。应包据

    地明火监测、安全帽佩戴情况检测、危险区周界防护、动态人脸 识别等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对施工现场的明火及烟雾进行预警,宜采用视频图像 的火焰检测,使用智能视频分析模块,利用视频监控图像实现露 天环境下的明火检测和报警功能 2宜能识别检测安全帽佩戴状态,利用视频监控图像,对 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员,实现自动截图和预警功能 3宜对施工现场危险区周界进行防护,实现在监控范围内 有非法侵入时声光报警功能 4宜对异常的群体事件进行分析,宜包括对人群聚集事件 与行为的检测和人群异常行为等检测功能。 5宜对施工升降机超重进行检测,宜包括施工升降机人数 检测和工地人数预警功能

    5.3.9安全监管子系统宜具有应急指挥与应急预案管理的功

    应包括应急资源管理位置信息、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事故 管理、应急响应等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突发事件实时管控。应包括应 急资源管理(含主管部门、重点单位、救援专家组、抢险物资供 应商、抢险设备供应商和劳务人员供应商等)位置信息:应急预 案相关资源响应进度和应急指挥综合研判:智能决策功能 2宜能按照时间、空间、处理状态等维度进行突发事件展 现功能,支持时间轴回放功能。 3宜能实现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标识、提醒、历史应 急记录检索、统计等功能

    5. 4 环境监管子系统

    5.4.1环境监管子系统应能实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与管理功能,宜包括扬尘监测、噪声监测、气象监测、超标辅助 判定、超标报警提示和用户服务功能

    5.4.2环境监管子系统应具有扬尘监测分布点查询定位,

    基本信息查询,扬尘监测实时及历史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图表分 析等有关扬尘监测数据管理功能

    环境监管子系统应具有噪声监测分布点查询定位:噪声

    5.4.3环境监管子系统应具有噪声监测分布点查询定位,噪

    监测实时及历史数据的查询、统计和图表分析等噪声监测数据管 理功能。

    5.4.4环境监管子系统应具有记录施工现场的温度、湿度、

    速、风向和气压等五气象参数的功能,并应能通过气象参数辅 判定采集数据的有效性

    看与下载、环境监管统计分析、统计报表查看与下载等用户服 的功能。

    5.4.8环境监管子系统宜与环境监管数据采集设备接口对接

    5.5从业人员管理子系统

    5.5.1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应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实名制基础信 息来源,并应用身份识别技术,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和普通从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监管。

    适宜大规模应用的身份识别技术。

    5.5.3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应具有实名制信息管理、实名制验证

    预警分析和诚信信息评价等功能,宜具有薪资管理和培训管理等 功能。应采用共享接口导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 息评价数据

    5.5.4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应具有实名制信息录入、身份识别

    息导入、从业人员入职管理和从业人员离职管理等实名制信息管 理功能。

    份识别验证操作,以及验证记录的查询和分析等实名制验证的 功能,

    放情况的分析、提醒及处理等预警分析的功能。应采用共享接口 导入湖南省建筑行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中从业人员用工数据

    良行为记录的管理、诚信评分和诚信信息查询等功能。应采用共 享接口导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系统诚信信息评价数据

    5.5.8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具有从业人员考勤信息管理和领 管理等功能

    5.5.9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宜具有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

    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等培训信息管理功能。应采用共享接口导人湖 南省建筑行业执业从业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申请、变更和延期,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申请、变更和延 期,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新申请、变 更和延期的数据

    系统、建筑劳务市场信息系统和建筑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等外部 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并宜实现与工资支付专户服务金融机构和 工资支付保证金归缴服务金融机构等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

    5.6.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建立现场视频监控信息

    实时上传现场情况。视频监控信息应涉及现场安防、安全、生产 进度、质量、环境等方面,

    5.6.2各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访问施工现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现场视频实时查看、视频回放、云 远程控制、视频存储、视频备份、报警检索、统一校时、字符 加、视频轮巡、前端智能分析、故障报警的功能

    5.6.3各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访问施工现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摄像头设备分组布局、多画面同时 览、视频轮巡、实时监听前端现场声音及语音对讲的功能。

    5.6.4各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访问施工现场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通过时间和报警类型等方式检索录像的 能,应能查看过去某一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应能实现多路同步 放、全屏回放和视频摘要的功能

    5.6.5各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访问向施工现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通过调节摄像头的旋转角度和镜头景深, 近等参数,实现远程控制视频监控摄像头云台的功能

    5.6.5各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应能访问施

    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对所有摄像机摄取的图像进行24 时全天候记录的功能。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0天。录取的图像 清晰,回放图像的质量应高于720P的分辨率,

    机电标准规范范本5.6.7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本地及远程录值

    5.6.9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实现对所有数字录像设

    进行时钟同步的统一校时功能。

    5.6.10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子系统宜能实现视频图像与日期、事

    件、监视画面位置等字符叠加显示的功能。学符叠加功能应不影 问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学符事件与标准事件的误差范 围应为30秒,

    5.6.11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子系统应能通过设置轮巡事件间隔

    .U.I 施工现物规频蓝控于系统应能通过设置迹事件间限 多个摄像头显示顺序等参数公园标准规范范本,实现多个摄像头画面的顺序轮回 放的功能

    ....
  • 相关专题: 监管信息系统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