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3/T 335-2018 湖南省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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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本规程中指外墙和屋面外保温工程中起保温作用的材料

    具有提高外保温工程防火性能、阻止火焰蔓延功能的防火保 护措施的总称。包括防火隔离带、防火保护层以及空腔在各楼层 处的防火封堵等

    设置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外墙外保温工程中,按水平方向 分布轻工业标准,采用不燃保温材料(A级)制成,以阻正火灾沿外墙面 或在外墙外保温系统内蔓延的防火构造

    3.0.1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 料,并应满足表3.0.1的要求;严禁采用B3级的保温材料。改 建、扩建的民用建筑若施工期间建筑内居住、营业、办公等活动 照常进行,其外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表3.0.1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最低等级要求

    续表 3. 0. 1

    3.0.2民用建筑外墙和裙房屋面、退台屋面、上人屋面以及屋 面板耐火极限低于1.00h屋面的外保温材料,严禁采用燃烧性能 为B2级及以下的保温材料;其余屋面外保温材料,严禁采用燃 烧性能为B3级的保温材料。 3.0.3设置外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3.0.4用作外墙外保温的工厂预制复合保温板的芯材燃烧性能 不应低于B级。 3.0.5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I289的 规定。 3.0.6外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更改外保温材 料或防火构造,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

    3.0.6外保温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更改外保温材 料或防火构造,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 构审查通过。

    4.0.1外保温工程所用保温材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以及国家和 本省相关管理规定。当外墙外保温采用B级保温材料时,氧指 数不应小于 30%。

    4.0.3外保温材料应有永久性标识,并应标明产品类

    及型号、商标、生产日期及批次、产地和执行标准等内容, 说明书应注明产品燃烧性能等级和使用寿命期限

    4.0.4外保温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

    定,严禁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且应有产 品型式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保温材料包装标志应完整清晰。

    品型式检验报告和质量保证书。保温材料包装标志应完整清晰。 4.0.5应使用通过节能认证或取得节能标识的外保温材料,并 优先使用取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外保温材料, 4.0.6外保温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 水、防火、防破损等保护措施。

    4.0.5应使用通过节能认证或取得节能标识的外保温

    5.0.1应在建筑专业施工图的设计说明中明确外保温材料的燃 烧性能等级、氧指数指标、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 防火构造要求。设计图纸中应绘制必要的防火节点详图。 5.0.2建筑专业施工图中应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高 度。应绘制防火隔离带的立面布置示意图及节点构造详图,节点 构造详图应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 水、防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5.0.3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民用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 烧性能应为A级。 5.0.4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 应低于B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民用 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 低于B级。 一沉四口家 达三金注三

    5.0.5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

    间有空腔的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建筑高度天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 于B1 级。 5.0.6以下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外墙和屋面外保温系统应采用燃 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1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2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 积大于500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5.0.7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级保温材料时,应符 合以下规定: 1除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 于0.5h; 2应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且防 火隔离带高度不应小于300mm。 5.0.8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当保温层采用B级保温材料时 位于首层外墙外保温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首层以上其 他层外墙外保温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mm。 5.0.9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 每层楼板处采用不燃材料封堵。当保温层采用B级保温材料时 防火封堵应与水平防火隔离带连成一体,且拼缝严密。 5.0.10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屋面外保温应采用不燃材 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倒置式屋面保温 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宜采用40mm厚细石混 凝土。 5.0.11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

    1 建筑高度天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 于B级。

    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当保温层采用B级保温材米 位于首层外墙外保温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首层以 他层外墙外保温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mm。

    5.0.9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

    5.0.11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无空腔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可采用Bl纟 材料。

    5.0.12当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B1级保温材料、屋面外保温系 统采用B或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 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6.1.1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

    案,方案中应具有相应的施工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并针对作业现 实际情况编制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防火 设计要求进行外保温施工。

    5.1.3在外保温施工前,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咅训以及灭火、蔬散相关的消防演练,并实施专项安全技术 交底。

    6.1.3在外保温施工前,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50720的规定,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

    专用库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 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库房应由不燃性材料搭设而成 具备通风功能。储存B1、B2级保温材料的专用库房还应满足以 下要求: 1库房内应配置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应由专人看管。 2严禁在库房内放置可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库房用照明不应使用高热灯具,灯具的安装高度应满足 相关规范的要求且与保温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 4库房应为禁火区域,应远离火源、禁止吸烟,其周围应 有显著的禁火标志。

    5在库房周围5m范围内及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 6在建建筑不应作为可燃材料专用库房。 6.1.6施工单位采购保温材料时,应按需分别采购外墙外保温 材料和屋面保温材料,材料包装应有明显“墙面专用”或“屋面 专用”标志;施工现场保存保温材料也应按照“墙面专用”或 “屋面专用”标志分开保存,以免混用或错用。 6.1.7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应按禁火区域实施管理,应远离火 源,严禁吸烟。 5.1.8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编制 施工技术方案,并应在施工前采用与施工技术方案相同的材料和 工井制佐除隔窗糖梓板迹

    6.1.8采用防火隔离带构造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编制

    6.2.1外保温工程施工应分区段进行;保温层施工完成后,应 尽早安排防护层施工。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温材料安装后裸露时间不应超过48h,裸露的区域不 得跨越三层。 2外保温施工期间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停工前应对已安 装的裸露保温材料进行防火覆盖处理,并应将作业区域内剩余保 温材料按要求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进行堆放管理。 6.2.2外保温工程禁火区域外用火,用电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中的规 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砂轮等明火时,必须确保明火作 业场所涉及区域内的B、B2级保温材料已完成了抹面层、饰面 层或防护层的施工。 2应设专门的动火监护人,并应配备足够的火火器材。 6.2.3电气线路不应直接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级或B 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 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设置开

    .2.1外保温工程施二 应区进行;保温层施工元成后,应 尽早安排防护层施工。保温层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 1保温材料安装后裸露时间不应超过48h,裸露的区域不 得跨越三层。 2外保温施工期间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停工前应对已安 装的裸露保温材料进行防火覆盖处理,并应将作业区域内剩余保 温材料按要求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进行堆放管理。 6.2.2外保温工程禁火区域外用火,用电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

    6.2.2外保温工程禁火区域外用火,用电管理应符合

    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 离等保护措施

    6.2.4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外保温工程,防火隔离带

    6.2.4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外保温工程,防火隔离带宜先 于其他保温材料施工或与其他保温材料同步施工。严禁先在外墙 外保温系统保温层中预留位置,然后再施工防火隔离带。 6.2.5当B1、B级保温材料在施工场地临时堆放时,临时堆放 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1堆放场地四周应由不燃类材料进行围挡。 2堆放场地应为禁火区域,并应有显著标识,其周围10m 范围内及可坠上空不得有明火作业。 3堆放场地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堆放场地应配备各种适宜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 器具。 5堆放场地内保温材料的存放量不应超过3d的工程需用 量,并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完全覆盖。 6.2.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 保温材料

    6.2.7幕墙、空调机、防雷和防水等工程施工,其电焊、切割 等动火工序不得与外保温工程同步进行。

    6.2.7幕墙、空调机、防雷和防水等工程施工,其电焊、

    6.3.1与外墙毗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得堆放

    6.3.1与外墙毗邻的竖并、凹槽、平台等,不得堆放可燃物。 5.3.2外墙附近不宜进行钻孔及焊接等明火施工作业,确需明 火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保护外墙。 6.3.3如遇防护层开裂或脱落,应尽快进行维修,避免保温材 料裸露。

    6.3.1与外墙毗邻的竖并、凹槽、平台等,不得堆放口

    6.3.3如遇防护层开裂或脱落,应尽快进行维修,避免保温材 料裸露。

    6.3.3如遇防护层开裂或脱落,应尽快进行维修,避免保

    7.1.1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外保温 材料应用防火验收可作为一个子分项根据使用部位分别归属于墙 本节能分项工程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其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现 行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I43 下202的规定,验收内容和资料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保温材 料应用防火验收应包括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的有关文件和 记录。 7.1.2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监 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进行。 7.1.3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其他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 容与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 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验

    7.1.2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 识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监 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进行

    7.1.3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其他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 容与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 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验 7.1.4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可参考现行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43/T202附录F中表F.0.2和表F.0.3的内容。 7.1.5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合格后,还需填写本规程附录 A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记录表

    7.1.3在同一 个工程项自中,其他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 容与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 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验

    7.2.1外保温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应进行进场检验,其品种、

    7.2.1外保温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应进行进场检验,其品种、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

    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香

    质量证明又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2.2外保温工程材料进场时,应核查产品型式检验报告中燃 尧性能等级;当采用的是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应核查定型产 品或成套技术系统型式检验报告中燃烧性能等级。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中燃烧性能等级。 检香数量:按进场批次核香

    7.2.3有机外保温材料应进行燃烧性能见证取样检验,B级

    检验方法:核查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同品种外墙外保温材料产品按照建筑面 积抽查:建筑面积10000m以下的每5000m至少抽查1次,不 足5000m时也应抽查1次;超过10000m时,每增加10000m 应至少增加抽查1次。 同工程项目、同施工单位且同时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群体 建筑),可合并计算保温墙面抽检面积。 7.2.4应对外保温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DBI43/T202的要求。 7.2.5应对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检查下列 文件和资料: 1外保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保温材料的防火设计 要求。 2外保温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清单、数量、进场批次 合格证以及型式检验报告。 3外保温材料的现场见证检验报告。 4现场检查记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核查进场验收记录 见证检验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7.2.6防火隔离带样板墙应采用满足设计要求的与施

    案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 检验方法:核查施工技术方案、对照设计要求检查样板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7防火隔离带组成材料应与外墙外保温组成材料相

    防火隔离带宜为工厂预制的制品现场安装,并应与基层墙体可靠 连接。防火隔离带抹面胶浆、玻璃纤维网格布应采用与外墙外保 温相同的材料。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2.8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

    .2.8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 为A级,并应提供耐候性相关检验数据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为A级,并应提供耐候性相关检验数据。

    文化标准7.3.1外墙外保温工程防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1外墙外保温工程防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 于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外墙钻芯取样法。 检查数量: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湖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DB43/T202的要求。 7.3.2屋面保温工程防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检验方法:钢针插人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的要求。

    玩具标准附录A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记录表表A.0.1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应用防火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序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内容记录检查评定结果12345综合验收结论:项目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单位印章)(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验监理单位:(单位印章)收年月日单项目负责人:(签字)位设计单位:(单位印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字)建设单位:(单位印章)年月日15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1《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350 5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7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 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C 9 《湖南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43 T202 10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 1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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