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建建通〔2020〕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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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八)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 全部采用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对 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 支付风险。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门加快应用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 障力度,推进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 三、促进工程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九)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建设,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工 程担保保证人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增强处理合同纠纷、认定赔付责任等能力。支持工程担保保证人 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单位开展深度合作,创新工程监管 和化解工程风险模式。工程担保保证人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第三 方风险控制能力和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能力。鼓励工程担保保证 人积极为民营、中小建筑业企业开展保函业务。 (十)纵深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创新监督管理方式。修订 呆函示范文本,修改完善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 程担保应用:积极发展电子保函,鼓励以工程再担保体系增强对 担保机构的信用管理,推进“互联网+”工程担保市场监管。 (十一)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 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工程业 绩、信用信息以及工程担保相关信息,方便与保函相关的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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