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460-2018 水泥工业用胶带斗式提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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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机壳(头、尾、中间节)
.2.4.1机壳表面平面度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机壳表面平面度公差
4.2.4.2上、下法兰平行度公差应符合GB/T1184一1996中的11级的规定。 4.2.4.3法兰面对机壳中心线的垂直度公差应符合GB/T1184一1996中的11级的规定,法兰面相邻螺 栓孔间距偏差为士1mm,累积偏差为土1mm。 4.2.4.4机壳高度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9804一2005中的B级的规定。 4.2.4.5机壳各对应两平面上的对角线长度之差应小于3mm,相对应两边边长之差应不大于1.5mm
安全生产标准当配置离合器时应符合JC/T1030的规定
4.3.1设备安全应符合GB/T13561.3中斗 程的基本要求。 4.3.2外露旋转部件应设置防护罩。 4.3.3设备的安全标识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4.3.4设备正常运转时整机噪声应不大于85dB(A)
4.4.1产品涂漆防锈应符合JC/T402一2006的规定。 4.4.2产品应进行喷砂处理,壳体喷砂等级应符合JC/T402一2006表1中Sa2的要求。
4.5.1头部滚筒及尾部滚筒装配后,用手转动应轻便灵活。
4.5.1头部滚筒及尾部滚筒装配后,用手转动应轻便灵活。 4.5.2电机轴与减速器轴径向跳动应不大于0.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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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尾部上法兰面水平充差每1000mm应不大于1mm。 4.6.2头、尾部轴水平度允差每1000mm应不大于0.3mm 4.6.3头、尾部轴安装应符合表6和图2的规定。 4.6.4壳体间法兰错边量应不大于2mm。 4.6.5机壳法兰连接处应设置密封材料。
表6 头、尾部轴安装要求
4.7.1提升机头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a)提升机头部试运转不少于4h: b)减速器无异常振动和冲击声:
4.7.1提升机头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
头、尾部轴安装示意图
c联轴器及减速器无渗油现象
整机空载试运转不少于4h; b) 配备离合器时,离合器应转动正常,辅助传动应平稳; c) 电器控制可靠,电动机、减速器、联轴器运转平稳,无渗油; d) 胶带应运转正常,无打滑、偏移现象,料斗与其它件无碰撞: e) 各轴承温升应不超过30K。 4.7.3 负荷试运转应达到4.7.2中的c)、d)及以下要求: a) 负荷试运转不少于24h; b) 提升量达到设计要求; 无明显回料现象; d) 轴承温升应不超过40K e) 头部噪声应不超过85dB(A); f) 头部轴承处振动速度小于或等于4.5m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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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于4.2.1.3头部滚筒筒体纵向焊缝的检测按照GB/T11345一2013给出的方法进行,筒体环向 缝的检测按照GB/T10595一2009给出的方法进行。 5.2对于4.2.1.4头部滚筒外径全跳动和滚筒壁厚差的检测按照GB/T1184一1996给出的方法进行 5.3对于4.2.1.5胶层与滚筒表面贴合性的检测,使用目测方法。 5.4对4.2.1.6表3和4.2.1.7表4中扯断强度、扯断伸长率、扯断永久变形的测定,按照GB/T5 的规定执行。 5.5对4.2.1.6表3中邵尔A型硬度的检测,按GB/T531.1给出的方法进行。 5.6对4.2.1.6表3中阿克隆磨耗的检测,按GB/T1689给出的方法进行。 5.7对4.2.1.6表3中老化系数的检测,按GB/T3512给出的方法进行。 5.8对4.2.1.7表4中耐热性的检测,按GB/T3512给出的方法进行。 5.9对4.2.1.7表4中橡胶与金属粘附扯离强度的测定按GB/T11211的规定执行。 5.10对于4.2.1.8橡胶滚筒外圆径向圆跳动公差的检测按照GB/T1184一1996给出的方法进行。 5.11对于4.2.2.3、4.2.2.5胶带的检测,按DIN22131中第3部分给出的方法进行。 5.12对4.2.2.4胶带接头强度的检测,按DIN22131中第4部分给出的方法进行。 5.13对于4.2.3.2轴的探伤方法按GB/T6402一2008中的规定执行。 5.14对4.2.4壳体各形位公差的检测,按GB/T1958给出的方法进行 5.15对4.4涂漆防锈要求的检测,使用目测方法。 5.16对4.7.3.e)机头噪声的检测,按GB/T17248.3中给出的方法进行。 5.17对4.7.3.f)机头轴承处振动速度的检测,累计带载运行24h以后,使用测振仪检测。
机械标准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JC/T460—2018
JC/T4602018
6.2.1提升机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 6.2.2产品出厂前应完成4.2~4.4、4.7.1、7.1~7.3的检验。
5.2.1提升机应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5.3.1提升机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式生产时,应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检验; 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3.2 型式检验应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提升机分部组装出厂,对4.5、4.6.4、4.6.5 规定,在现场安装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7.1提升机应在适当而明显的位置上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a)商标; b)产品标记; c) 出厂编号和出厂日期; d)制造厂名称。 7.2提升机的包装和随机文件应符合JC/T406的规定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并适应陆路、水路运输的要求。 7.3包装中对产品的外露加工表面应采取防锈措施,其有效期应符合JC/T402一2006中4.1.1的规定, 7.4提升机安装使用前,供需双方对零件部件应妥善保管,防止锈蚀、变形、损坏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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