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32-2011: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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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必须保证供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1.2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构筑物的选型,应根 据原水水质或相似水厂的经验,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必要 时可通过试验确定
4.1.1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必须保证供水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
1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沉淀(澄清)一气浮一过滤 消毒 2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气浮或沉淀(澄清)一过滤 消毒 3原水一预处理一常规处理(混凝、气浮或沉淀(澄清) 过滤)一深度处理(活性炭吸附、臭氧一生物活性炭、超(微) 滤)一消毒 4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气浮或沉淀(澄清)一超(微) 滤一消毒
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T20466的 规定。
水利常用表格。1以含藻水为原水的水厂应设置预处理。结合水源水 预处理可采用化学预氧化、粉末活性炭吸附或生物氧化等工
件选择氯、臭氧、高锰酸盐、二氧化氯等。投加的预氧化药剂不 得影响水厂出厂水水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 规范》GB50013的规定。
4.2.3预氧化药剂投加点可选择在水源厂(站)、净刀
毛选择在水源厂(站)投加预氧化药剂,并充分利用原水轨 妾触时间。当在水厂内投加预氧化药剂时,应避免各种药 的相互影响
4预氧化药剂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预氧 以及水质安全等条件确定
4.2.4预氧化药剂投加量应根据水源水质、净水工艺
4.2.5预氧化剂与待处理水应保证有足够的接触时间。
用粉末活性炭吸附。粉末活性炭投加点和用量,应根据水质及试 验确定。粉末活性炭宜投加到原水中并充分混合,投加量可为 (10~30)mg/L。
4.2.7人工填料生物预处理的进水应有较好的生物
BODs/COD的比值宜大于0.2。原水的藻数量、耗氧量、氨氮浓 度较高,且水温不低于5℃的含藻水,可根据试验结果,采用生 物预处理
1滤料粒径宜为(2~5)mm,滤料厚度宜为2m,滤速宜 为(4~6)m/h; 2气水比宜为0.8:1~1.5:1,可采用穿孔管曝气、气水 冲洗; 3气水反冲洗强度宜为:水(10~15)L/(m·s),气(10~ 20)L/(m.s)。
4.3.1 混合及絮凝池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
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气浮池前的混凝时间 淀工艺,宜为(515)min。
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气浮池前的混凝时间可少于沉 淀工艺,宜为(5~15)min。 4.3.2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宜为(1.0~2.0)m/(m:h), 水平流速宜采用(6.0~10.0)mm/s,沉淀时间宜为(4.0~ 2.0)h。当原水浑浊度较低时,沉淀时间宜采用较高值。 4.3.3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宜采用(5.0~6.5)m3 (m2.h)
4.3.4澄清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宜采
3.5高效沉淀池清水区的液面负荷可采用(10~25 n.h)。
4.4.1气浮池接触室的上升流速宜为(10~20)mm/s,分离 室的向下流速可采用(1.5~2.0)mm/s,即分离室液面负荷可 为(5.4~7.2)m/m.h)。 4.4.2气浮池的单格宽度不宜超过10m,池长不宜超过15m, 有效水深可采用(2.0~3.0)m。 4.4.3气浮池应设置排泥、排渣设施。 4.4.4溶气罐位置宜靠近气浮池,溶气压力可采用(0.2~0.4) MPa;溶气水回流比宜为6%~10%,当含藻量高时,可采用 11%~15%。
室的向下流速可采用(1.5~2.0)mm/s,即分离室液面负荷可
4.4.5气浮池的藻渣必须全部收集,严禁直接排入水
4.5.1滤池的滤料组成及滤速可按照表4.5.1选用。滤池的承 托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 关规定,其中单层石英砂滤料、双层滤料的承托层之上应铺设粒 经为(1~2)mm、厚度为50mm的石英砂
4.6.1活性炭应根据水质与被吸附污染物特点,选择具有较强 的吸附性能、机械强度高、化学性质稳定以及再生后性能恢复好 等特性的颗粒活性炭。当采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时,颗粒活性炭粒 径、特性参数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6.2颗粒活性炭滤池的炭层厚度宜为(1.5~2.5)m,空床滤
的吸附性能、机械强度高、化学性质稳定以及再生后性能恢复好 等特性的颗粒活性炭。当采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时,颗粒活性炭粒 径、特性参数以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6.2颗粒活性炭滤池的炭层厚度宜为(1.5~2.5)m,空床滤 速宜为(7.5~15)m/h,接触时间不宜小于10min。 4.6.3颗粒活性炭滤池的反冲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除翻板滤池可采用气水同时反
4.6.2颗粒活性炭滤池的炭层厚度宜为(1.5~2.5)m,空床滤
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除翻板滤池可采用气水同时反 冲洗外,其他池型不宜采用气水同时反冲洗
4.7.1含藻水给水处理的膜处理单元可采用微滤或超滤
4.7.2膜处理单元的形式及膜孔径的大小宜根据水质、处理目 标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 4.7.3膜通量选择应考虑工艺流程、设计水温、水质、运行时 间、运行稳定性及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当采用压力式膜处理工 艺时,设计膜通量宜小于65L/(m*:·h);当采用浸没式膜处理 工艺时,设计膜通量宜小于40L(m·h)。膜处理系统的水回 收率宜大于95%。
标及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
膜单元应进行冲洗及定期化学清洗。 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液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必须按照无 的要求进行处理与处置。
4.7.5膜单元化学清洗的废
出厂水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0013的有关规定。 出厂水及管网水的消毒副产物浓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
4.8.1出厂水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诊 GB50013的有关规定。
5.0.1以含藻的湖泊、水库或河流为水源的水厂,宜在现行行 业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规定的一 级保护区边界选择水质敏感点,并设置水质突发性污染的预警设 施。预警可采用水质模型或生物预警等形式。 5.0.2湖泊、水库水源取水口半径100m范围内,可设置拦截 设施(滤布)或其他形式的水华物理隔离区,并应采取机械捞藻 等措施,
5.0.3以湖泊、水库或含藻的河流为水源的水厂,宜在水源厂 站)或水厂设置投加预氧化剂及粉末活性炭的设施。预氧化剂 和粉末活性炭投加量可根据水质和试验确定
5.0.4当取水口所在水域发生水华,致使出厂水含藻量
高、异喉异味严重时,除应采取紧急措施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外, 还应同时加大水处理中的预氧化剂、混凝剂、助凝剂(聚丙烯酰 按等)、粉末活性炭的投加量,并调节混凝时水的pH值至 6.5~7.0
1将含藻水水样摇匀后倒入1000mL筒形分液漏斗中至 1000mL刻度处; 2加人3OmL鲁哥氏液(Lugolssolution)摇匀固定,静 沉24h后,用虹吸管吸出上清液,直至筒形分液漏斗中剩下 (20~25)mL的浓缩液: 3将浓缩液摇匀后移入到50mL带刻度的定量瓶中,然后 用吸出的上清液少许冲洗筒形分液漏斗3次,每次的冲洗液一并 移入上述定量瓶中; 4读取浓缩液体积V。 A.0.2样品提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左右平移的方式摇动定量瓶200次后立即用0.1mL的 移液管从中两次各吸出0.1mL的样品,分别注人两片容积均为 0.1mL的计数框中,盖上盖玻片; 2计数框内不得有气泡,样品不得溢出计数框。 A.0.3样品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10×40或8×40倍显微镜下进行计数。 2计算应采用下列公式: 1)目镜视野法计数可采用下式
1.0.2样品提取应符合下列
10C .V.P F..F
式中:N 一1升水中的藻数量(个/L); C一计数框面积(mm); V——1升水样沉淀浓缩后移人50mL定量瓶中溶液的体 积(mL);
Fs 每个视野的面积(mm); F一每片计数过的视野数; Pn一每片通过计数实际数出的藻数量。 2)行格计数法可对计数框中的2、5、8行或2、5、8列 进行计数,可采用下式
N= 100V .P R
式中:N一1升水中的藻数量(个/L); V—1升水样沉淀浓缩后移入50mL定量瓶中溶液的体 积(mL); R一一实际计数的行数或列数; P.一每片通过计数实际数出的藻数量。 3当同一标本的两次计数值在其算术平均值士10%范围内 时,则该算术平均值视为计数结果,否则应重新提取样品计数。 A.0.4藻数量的快速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藻类暴发或遇其他紧急情况需快速测定藻数量时,可 采用本方法; 2取1000mL水样通过孔径为(0.020~0.035)mm的浮 游生物网,用少量蒸馏水冲洗筛网,冲洗液收集于50mL带刻度 的定量瓶中,然后加人0.5mL鲁哥试剂,读取浓缩液体积V; 3采用本规范附录A第A.0.2条、第A.0.3条的规定进 行样品提取和计数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T20466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
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4 《水中微囊藻毒素的测定》GB/T20466 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I/T33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总则 18 取水口位置选择。 20 .. 含藻水给水处理. 23 一般规定 23 4.1 预处理 25 4. 2 4.3 混凝、 沉淀 (澄清) 28 气浮 31 4. 4 4.5 过滤 33 4.6 活性炭吸附· 33 4.7 膜处理 34 消毒 37 4.8 应急处理 38
总则: 18 取水口位置选择 20 含藻水给水处理 23 4.1一般规定 23 .. 预处理 25 4.2 混凝、沉淀(澄清) 28 4.3
1.0.1本规范修订的目的
1.0.1本规范修订的目的
1.0.2本条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
湖泊、水库水的富营养程度是水源选择的一个重要的水质条 件,它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造价和工程投产后的正常运行、出厂水 水质以及制水成本。水质调查主要对湖泊、水库的受污染和营养 程度在近5年的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同时通过采取卫生防 护措施,要求在设计年限内水源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中地表水的Ⅲ类水质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 标准》CJ3020的有关规定,其中特别应注意高锰酸盐指数、化 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等水质项目。 选择水源时,还必须对水源水量的变化进行分析。在设计年 限及水源枯水位时应能取到符合上述水质标准的设计水量,以保 证在规划年限内满足供水水量的要求。 湖泊、水库水的藻的种属、含量不同,对常规水处理工艺运 行以及对出厂水水质的危害也不一样。席藻10×104个/L或蓝 藻(15~30)×104个/L时,水即产生味。有些藻产生藻毒 素,对人体更具危害;卫生部推荐饮用水源中藻类卫生标准警戒 限值为21×104个/L。在不同季节,同一水源的含藻量变化很 大;因此,调查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含藻水水源水质的变化,对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士分重要
1.0.4关于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控制藻毒素的规定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大量的工业污水 污水以及面源污染物等排人水库、湖泊等水域,尤其是 染,造成水体的富营养化和藻的大量繁殖。世界上许多作
1.0.5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其他标准、规范的
3.0.1关于选择取水口位置的规定
3.0.1关于选择取水口位置的规定。 确定取水口位置时,应对水源水文特征、湖底或库底地质及 底泥、浮游生物及漂浮生物、长年主导风向、河流入湖库口、排 水口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论证,使所取之水藻数量较低、水质 较好。 在富营养化湖泊中,愈靠近污染源或河口的富营养化程度就 愈高;离湖岸愈近,受地表径流的污染愈大,水质就越差。某湖 泊离岸不同距离的取水点的水质分布如表1。浑浊度以及色度 氨氮浓度也是相同规律
胡离岸不同距离取水点的高锰酸盐
杭州西湖、鄱阳湖、吉力湖、喀纳斯湖的含藻量都是沿岸 1>湖心。各湖泊藻的水平分布,详见表2。
表2湖泊中不同位置的藻数量
表3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分类
.0.2天泪、水库按水保层取水的规定 湖泊、水库水的水质随季节和水深有较大的变化。夏秋李表 会水温高,藻含量很高。湖泊、水库底的水,含氧量不足, Fe2+、Mn?+、硫化氢含量增加。汛期、洪水期或暴雨后,湖泊、 水库水的浑浊度常常增高,不同水深的浑浊度也不同。因此采用 分层取水时,在不同季节,可从不同水深取得较好水质的原水。 如抚顺某水厂取水在大伙房水库内,设四层取水口,根据不同李 节的水质变化分层取水,全年的原水浑浊度低于7NTU,藻类含 量也较低;贵阳、青岛、大连等市以及日本釜房湖的水厂,都在 水库内分层取水,有些水厂用绞车控制取水深度
3.0.3关于设计最低水位时取水口上缘淹没深度的规定。
本规定是为了避免取水时挟带表层水中的大量的藻、浮游生 物和漂浮生物,避免受冰层妨碍。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各地已建 成投产的取水口上缘淹没深度大都大于1m。故本条规定设计最 低水位时取水口上缘的淹没深度不宜小于1m。
3.0.4关于取水口下缘距湖泊、水库底高度的规定。
湖泊、水库水中死亡的浮游生物等残大都沉积于湖、库 底,致使底泥有机质成分的含量增高。底泥有机质厌氧分解的结 果,使得接近底泥的底层水中,HzS、CO2、Fe2+、Mn2+含量 增加。底部泥沙也会发生变迁。根据调查,各地取水口下缘距 湖、库底的高度均大于1m。据此,本条规定不宜小于1m。
4.1.2关于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流程选择原则的规定。
目前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的主体工艺或单元一般包括混凝沉 淀(澄清)或气浮、过滤、消毒的常规工艺,以及预处理、膜处 理和深度处理工艺构成,工艺流程主要根据水质情况采用不同的 组合。深度处理工艺包括:活性炭吸附滤池、臭氧一生物活性炭 滤池以及膜处理单元等。对水质复杂或水质变化较大的水源,水 处理工艺选择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试验,保证选择的水 处理工艺流程经济、高效,运行及管理方便
4.1.3关于含藻水处理工艺流程的规定
本条列出了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一般采用的工艺流程,主要 处理单元包括:预处理、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和深度 处理。由于含藻水水源一般受到微污染,含藻量较高,正常情况 下采用常规的混凝沉淀、过滤工艺会影响工艺的稳定运行或出厂 水水质,前置预处理能够保证工艺的稳定运行,提高出水水质 因此,工艺流程的特点是必须有预处理工艺段,也是目前采用的 主要工艺方法。预处理工艺一般采用预氯化、预臭氧、高锰酸钾 等化学预氧化或生物预氧化以及投加粉末活性炭等。在常规工艺 流程之前设置预氧化、粉末活性炭、生物预处理,国内均有实 例;预加氯更为普遍。含藻水采用生物预处理不产生有害副 产物。 1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沉淀(澄清)一气浮一过滤一消 毒工艺流程的主要特点是混凝沉淀后接气浮工艺。气浮是除藻的 有效方法之一,但是气浮常年运行的费用较高,对于季节性短期 呈现含藻量升高特点的含藻水水源,全年采用气浮则不经济,因
此,一般将混凝沉淀和气浮工艺串联,在藻含量高的时间,后续 的气浮工艺运行,藻含量较低时混凝沉淀后直接超越气浮,这样 既保证了水质又节省了运行成本。国内有成功运行的实例。 常规处理工艺流程中的沉淀或气浮都是含藻水处理工艺的主 要单元,在水质变化大的水源,也可采用浮沉池,以应对高藻期 间的水质保障。 2原水一预处理一混凝一气浮或沉淀(澄清)一过滤一消 毒工艺流程,主要是常规处理工艺的混凝沉淀及混凝气浮仅选择 种。对常年藻含量较高的水源,可以直接选择气浮工艺单元; 对常年藻含量不高的水源水,由于对常规处理的混凝沉淀和过滤 工艺运行影响有限,因此,可以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单元。 我国含藻水给水处理的多年生产运行实践和试验研究结果表 明,用常规处理工艺流程处理含藻水,在适当地降低沉淀(澄 清)池表面负荷和滤池滤速、增加混凝剂及助凝剂投加量、原水 含藻量短时间增高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出厂水水质可符合国家水 质标准。国外先进国家的含藻水处理均有此经验。 我国有多座含藻水水厂为混凝一气浮一过滤的水处理工艺流 程。在运行正常时,出厂水水质符合要求。 3水源水质条件较差,如水源为V类~劣V类时,或常年 藻含量较高时,一般预处理十常规处理工艺很难达到饮用水水质 标准,可以采用在其后增加深度处理工艺单元。 北京第九水厂在常规水处理工艺流程的过滤工艺之后,续以 颗粒活性炭吸附,可以有效吸附常规处理出水的异膜,改善水的 口感;当原水平均含藻量为(215~315)×104个/L时,炭滤 池出水平均含藻量比原水降低92%~96%。我国目前采用该工 艺流程的水厂主要在太湖流域及江浙地区水源水质较差的地区。 日本霞浦水厂原水含藻,在常规处理工艺流程的混合工艺之前增 加生物预处理,在滤池之后增加颗粒活性炭吸附。出厂水无异嗅 异味。 4膜处理工艺近年来在国内使用增多,因此专门列出该工
艺形式。膜处理工艺主要采用超滤或微滤。除作为常规处理和深 度处理外,也作为水源水的预处理以及与粉末活性炭联用除微污 染。本条内容仅列出了主要的工艺形式。 含藻水给水处理仅列出主要工艺流程,其他包括强化常规处 理工艺、二次微絮凝强化过滤以及多点投加预氧化剂等工艺,在 生产中都有较好的效果。含藻水给水处理工艺流程选择时,还必 须结合水源水质的特点,经过技术经济比较以及借鉴其他有效的 生产实践确定
湖泊、水库水源由于浑浊度较低,过去国内一些水厂采用微 絮凝直接过滤。但是,由于水源在不同季节以及随着环境变化会 影响水源水质,尤其是水温、大风等的影响,会降低直接过滤工 艺的出水水质,有的甚至影响工艺的正常运行。目前,原直接过 滤工艺大多都增加了混凝沉淀工艺。美国要求直接过滤的进水, 长年的浑浊度应小于25NTU、色度应小于25度、硅藻应少于 20×104个/L;多数直接过滤水厂的进水浑浊度小于10NTU。 日本的生活饮水处理不用直接过滤工艺。因此,规定含藻水水源 的水厂不宜采用微絮凝直接过滤工艺,
4.2.1关于预处理工艺设置原则的规定
4.2.1天于顶处理工艺设直原则的规定。 含藻水水源由于一般呈微污染状态,尤其是季节性藻含量升 高,影响水厂净水工艺的正常运行。因此,规定应设置预处理设 施。一般可考虑预氯化、臭氧预氧化、投加高锰酸钾以及与粉末 活性炭联用的方式去除微污染。常年藻含量较高、有机污染以及 氨氮污染的水源可考虑设置生物预处理工艺。
4.2.2关于预氧化药剂选择的原则
臭氧预氧化剂因制备系统较复杂、设备费用较高,一般与臭 氧生物活性炭工艺联用,较少单独使用。其他化学预氧化药剂的 采用也与许多因素相关,因此,无论采用何种预氧化药剂都需要
进行综合比较后确定。药剂投加与出水水质有着密切关系,氯等 在水源受污染程度较大时,可能会产生其他有害物质影响出水水 质,因此,投加药剂应根据水源水质等情况选择,不得影响出水 水质。
4.2.3关于确定预氧化药剂投加点的原则
预氧化药剂投加点关系到净化效果。选择投加点时,要考虑 工程的具体情况。为节省药剂投加量,应考虑药剂的接触时间, 能够利用水源厂(站)和净水厂之间的管道容量时,投加点可设 置在水源厂(站)。各种预氧化药剂与混凝剂、吸附剂等会有相 互抵消的作用,反而降低除嗅味、除藻及助凝的效果,应考虑药 剂之间投加的时间间隔,充分发挥各种药剂的作用。《室外给水 设计规范》GB50013-2006中规定,高锰酸钾与其他药剂宜有 (3~5)min的间隔时间。
.4关于确定预氧化药剂投力
投加粉末活性炭,能有效地去除含藻水的异嗅、异味 素以及氯消毒副产物,能明显地提高常规工艺的除藻效率 有多座湖泊、水库水厂已经积累使用粉末活性炭经验。美
百多座常规水处理工艺水厂、日本的湖泊及水库常规工艺水厂都 采用投加粉末活性炭。粉末活性炭的投加时间,一年大约为几天 至几十天。因此,规定粉末活性炭作为短时间的吸附剂。 由于水源的水质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在确定粉末活性炭投 加点和投加量时,可以进行相应的试验。 粉末活性炭宜加于原水中,进行充分混合,接触(10~15) min以上之后,再加氯或混凝剂。除在取水口投加以外,根据试 验结果也可在混合池、絮凝池、沉淀池中投加。粉末活性炭的用 量范围是根据国内外生产实践及试验资料规定
4.2.7有关采用生物预处理的规定。
4.2.7有关采用生物预处理的规定
采用生物预处理工艺的前提条件主要是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 和水温,因此,必须充分重视评估原水进行生物预处理的可 行性。 在生物预处理的工程设计之前,应先用原水做该工艺的试 验,试验时间宜经历冬夏两季。原水的可生物降解性可根据 BDOC或BODs/COD比值鉴别。 对四座湖泊、水库的水,用相同规格的人工填料系统地进行 生物预处理中试结果表明,当BOD/COD的平均比值为(0.21~ 0.45)时,藻、氨氮、嗅阈值、耗氧量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 89.2%、82.6%、49.7%、26.3%;当BODs/COD的比值为 0.08,填料上不能挂膜,藻、氨氮、膜阈值、耗氧量的去除率分 别低至:45.8%、38.7%、20.5%、12.4%。国内5座水厂长期 试验结果也表明,BODs/COD比值宜大于0.2。因此,规定该比 值宜大于0.2。 使用人工填料(悬浮球、YDT、PWT、蜂窝等)生物接触 氧化池、陶粒生物滤池等生物预处理工艺处理含藻水,污染物的 去除效率一般为:藻65%~90%,藻毒素70%~85%,氨氮 80%~95%,耗氧量20%~42%。但生物预处理要求水温不能 太低,低于5℃时生物的活性较差,对氨氮、耗氧量的去除效果 不甚明显。因此,规定水温不宜低于5℃。
国内外多座水厂的生产运行或中型试验资料都说明,生物预 处理池水力停留时间为(1.8~2.2)h以及穿孔管曝气气水比为 1:1~2:1时,生物预处理的效率高,并且运行稳定
4.2.9关于下向流颗粒滤料滤池生物预处理设计参数的规定
本条的颗粒滤料主要指人工陶粒滤料,参数的确定主要参考 国内的中试及有关的生产运行数据。 粒径(2~5)mm、厚度2m的下向流颗粒滤料生物预处理 池,曝气的气水比为1:1左右、滤速为(4~6)m/h时,藻和 耗氧量的去除率分别为55%~85%、17.2%~27.3%。滤池采 用气水反冲洗,冲洗周期为(3~7)d。
4.3混凝、沉淀(澄清)
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流速和沉淀时间,一般随原水 水质、混凝效果、整流设备和水温等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现 将国内外取用湖泊、水库水的水厂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水平 流速和沉淀时间列于表4。
国外有一些含藻水水厂,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为(1~2) m/(m。h);水平流速为(6~10)mm/s;沉淀时间为冬天 (34)h,夏天2h。参考国外资料并根据我国各地湖泊、水库水 水厂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到沉淀池出水水质标准的提高,故条 文规定平流沉淀池的表面负荷宜为(1.0~2.0)m/(m·h),水 平流速宜为(6~10)mm/s,沉淀时间宜为(4~2)h。北方地区 以及原水浑浊度较低时,沉淀时间宜采用较高值,水平流速宜采 用较低值。
4.3.3关于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液面负荷的规定
4.3.3关于上向流斜管沉淀池的
压力容器标准4.3.4关于澄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的规定。
国内湖泊、水库水的水厂,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一般为 (2.5~3.2)m3/(m·h)。国外澄清池的清水区液面负荷(部分 数据系根据上升流速换算)如下: 1美国推荐设计参数为:辐射式上向流澄清池(1.3~1.9) m/(m·h),混凝澄清池(2~3)m/(m:h),悬浮澄清池
(2~3)m/(m.h)。 2日本水道协会规定,浑浊度低、颗粒小、容易生藻 类的原水以及凝聚剂投加率形成的浑浊度比原水浑浊度高并且 可能有轻的絮凝体形成的倾向时,要求采用小的液面负荷 (2.09~2.7)m3/(m·h)。日本霞浦水厂(霞浦湖水源)澄清池的 液面负荷一般为(2.16~2.52)m/(m,h),上水厂(琵琶湖 水源)为3.35m/(m.h)。 欧洲某国的给水设计规范规定,当进水悬浮物小于20mg/I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季为(1.44~1.8)m/(m·h),夏季为 (2.16~2.52)m/(m·h);而当进水悬浮物为(20~100)mg/L 时,澄清区的液面负荷冬季为(1.8~2.16)m/(m·h),夏季为 (2.52~2.88)m/(m.h)。 根据湖泊、水库水的澄清特点并结合国内外资料,本条规定 登清池清水区液面负荷宜为(2.0~3.0)m/(m·h)。 4.3.5关于高效沉淀池的规定。 目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效沉淀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增加了高效沉淀池工艺单 元。高效沉淀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4.3.5关于高效沉淀池的规
自前,在城市给水工程中有较多使用不同形式的高效沉淀 池,而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增加了高效沉淀池工艺单 元。高效沉淀池主要指机械混凝且有污泥外回流的沉淀形式,其 中沉淀区设置斜管。污泥的外回流一般采用3%~5%的回流比。 自前这种工艺在国内已经开始使用,因此,根据目前实际应用情 况制定有关的参数。国内部分水厂采用高效沉淀池的主要参数见 表5。
医疗器械标准4.4.1关于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和分离室向下流速及液面负
4.4。1天于气浮池接融室上开流速和分离室向下流速及液面负 荷的规定。 气浮池接触室上升流速应以接触室内水流稳定,气泡对絮粒 有足够的捕提时间为准。根据各地调查资料,上升流速大多采用 20mm/s。某些水厂的实践表明,当上升流速低,也会因接触室 面积过大而使释放器的作用范围受影响,造成净水效果不好。据 资料分析,上升流速的下限以10mm/s为宜 在生产运行中,含藻水气浮池分离室液面负荷小于6.7m (m:h)时,藻的去除率可达80%;8m/(m·h)时,藻去除 率下降。我国东北地区有些气浮池液面负荷为7m(m·h)。 本条规定液面负荷可为(5.4~7.2)m/(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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