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49-92: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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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钢轨下面的道床素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宜
小于0.4m。 第4.2.8条地铁线路的结构,应能保证道床、线路上部建筑 及轨道不受水流和积水的浸蚀,不污染。隧洞结构不得漏水和积 水,且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严禁采用直排废水入隧洞的设计 与运行方式。 第4.2.9条回流走行轨应焊接成长钢轨,其连接质量应符 合有关标准规定,且能满足相应等级钢轨纵向电阻值的要求。 第4.2.10条地铁线路中的道岔与撤岔的连接部位应设置 铜引连接线,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20mm,铜引线与钢轨之间应 焊接,接头电阻不应超过1m长完整轨道的电阻值。 第4.2.11条回流走行轨系统中,每处扼流变压器所增加的 电阻值不应超过36m长度轨道的等值电阻。扼流变压器和走行 轨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耐压水平不低于工频5kV的铜芯塑料电 缆。 第4.2.12条复线地铁中应设置股道间均流线,股道间均流 线所用电缆的绝缘水平和截面与回流电缆相同。在具有牵引变电 站的车站上,股道间均流线的功能,可通过连向各股道的负回流电 缆来实现。 第4.2.13条在地铁线路的区间区段中,股道间均流线及走 行轨可分断点的设置与分布,应符合杂散电流测试和信号系统的 技术要求。
二、地铁的运行线路与正在建设的线路区段之间; 三、地铁与地面铁道线路之间; 四、尽头线每条轨道的车挡装置与电气化轨道之间
海绵城市标准规范范本二、地铁的运行线路与正在建设的线路区段之间 三、地铁与地面铁道线路之间; 四、尽头线每条轨道的车挡装置与电气化轨道之间
第五章地铁沿线金属管线结构的防护
第5.1.1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将地铁主体结构沿纵 向分为若干结构段,相邻的结构段之间应绝缘。每个结构段内部 的主钢筋,应实现可靠焊接,在结构段两端的变形缝或沉降缝处附 近,应按设计要求焊接引出杂散电流测防端子。 第5.1.2条地铁主体结构的防水层,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性 能和电气绝缘性能。防水材料的体积电阻率不得小于10°Q2·m。 第5.1.3条地铁线路与电车线或直流电气化铁路交叉跨越 的地方,在自交叉位置向两侧各延长50m的区段中,地铁主体结 构应采取双倍的加强型防水绝缘措施。
第5.2.1条敷设在地铁沿线的电力、通讯及控制测量电缆, 应采用防水绝缘护套的双塑电缆。 第5.2.2条地铁中各种电缆应以绝缘方式进行敷设。电缆 在支架上敷设时应具有5mm以上的塑料绝缘垫层。 第5.2.3条敷设在隧洞中的电缆、水管等金属管线结构,不 得与地下水流、积水、潮湿墙壁、土壤以及含盐沉积物等发生接触。 第5.2.4条水管在铁轨线路下方穿越时,宜采用非金属绝 缘材质,否则水管应具有加强的绝缘层并在穿越部位两侧装设绝 缘法兰,其安装部位应便于检查和维护,穿越部位必须保持清洁 干燥。 第5.2.5条所有通向地铁隧洞外部的电缆和管道,必须装 有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并应装设在地铁中的干燥和可以接近的
部位,以便于进行观察和检测。上述电缆及管道结构位于绝缘法 兰至穿越部位的区段应与周围的结构绝缘。
第5.2.6条在供水购槽的水管出口处,应设置绝缘
第三节地铁及车辆段结构与设施
第5.3.1条地铁与城市管网相连接的电缆和水管线路,在 其离开车辆段的部位,应设置绝缘接头、绝缘套管或绝缘法兰。 第5.3.2条在地铁车辆段范围内,直接埋设在地中的金属 管线,应具有双倍加强的绝缘保护层。必要时,经过论证可采用阴 极保护或阳极保护等防护方法。 第5.3.3条在地铁车辆段范围内,电缆应按相应技术要求 敷设在专门的电缆沟中,当采用地中直埋敷设方式时应采用塑料 绝缘护套的电缆。
第6.1.1条地铁沿线应设置专用的防蚀监测点。
第6.1.1条地铁沿线应设置专用的防蚀监测点。 第6.1.2条每处监测点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在走行轨回流电路中能串接入测量电流的分流器; 二、提供本部位的接地测量电极;附近的金属管线结构应具备 测量接线点; 三、在需要测量土壤电阻率β的地方,提供专用的土壤电阻率 测量电极; 四、进行两种形式的定电流试验。
第6.1.3条必须定期对监测点进行检查维护。
1一监测点接线盒: 2一通往监测中心的测量电缆; 3一熔断器; 4一活动式短接导线或铜片; 5一测量连接线; 6一接线端子; R一走行轨; C一结构钢筋; K一由缆外铠装等金属结构:Z一测量接地极;
第6.1.5条地铁杂散电流腐蚀与防护的试验测量和使用 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6.2.2条在有绝缘轨道电路的线路上,监测点应设在距 轨道流变压器10m以内处。在采用无绝缘轨道电路的线路上, 监测点的设置应与走行轨分断点配合。 第6.2.3条监测点测量线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2.5mm, 长度不宜超过10m,并应具有工频2kV以上的绝缘耐压水平。 第6.2.4条在需要进行遥测杂散电流参数的情况下,应在 车站上设置监测室,敷设必要的遥测线路。 第6.2.5条车站测量室内应具备符合现场测试要求的试验 场地,测量专用电源、接地极和专用仪表等。 第6.2.6条对以直埋方式敷设在地中的水管和电缆等,应 利用已有的可接触部位作监测点(如观察窗、观测并以及建筑物或 其他可利用的设施等)。对于距离较长的管线结构,可参照通信部 门的有关规定,设置专用的监测点。
第7.0.1条地铁工程的验收与检查工作,可分为工程建设 过程中的检查试验、工程竣工验收试验和运行过程中的检查试验。 第7.0.2条地铁工程的验收与检查试验项目,应符合表 7. 0. 2的规定。
第7.0.3条隐蔽工程应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试 验,并做好记录。主体结构的防水层、结构段内钢筋焊接质量及其 纵向电阻值的测定和线路及上部建筑的施工质量、过渡电阻等参 数,均应逐段试验验收。
一、有关杂散电流监测及腐蚀防护设施的竣工图纸; 二,在工程的具有代表性区段上进行定电流试验的试验报告 三、走行轨对地(结构)过渡电阻的测试报告; 四、接触轨及走行轨回流系统的纵向电阻测试报告以及回流 走行轨连接质量的检查记录; 五、地铁试运行后的结构电位分布曲线测试报告; 六、全线各监测点施工质量检查报告及初次试验的使用情况 说明; 七、本地铁工程中各有关绝缘接头及绝缘法兰的绝缘电阻测 试报告; 八、有关的接地电阻的测试报告; 九、主体结构钢筋纵向电阻的测试报告。 第7.0.5条各项检查与试验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试验 工作应遵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和地铁现场工作的规定。 第7.0.6条在地铁线路的露天区段,严禁在雨、雪及大雾天 气中进行各种试验工作。 第7.0.7条验收与检查试验工作中所使用的导线,应具有 工频2kV以上的绝缘耐压水平和不小于2.5mm的截面。 当需要在接触轨或走行轨的下面通过测量接线时,必须将测 量导线沿全长进行逐点可靠固定。
附录二地铁杂散电流腐蚀与防护的
一、杂散电流腐蚀测量工作的一般规定: 1.为及时了解地铁中牵引回流漏泄的情况和地下金属结构受 杂散电流腐蚀的程度,应进行专门的测量工作。现场测量的结果 应作为金属结构受杂散电流腐蚀的定量判断依据。 2.对地铁回流系统、隧道体结构等的电压测量,应在地铁正常 运行条件下进行。 根据测量的目的,试验进行的时间和频率应符合附表2.1的 规定。求取平均值的测量持续时间,应大于地铁运行中双向通过 10对列车的时间。 地铁结构是否受外部杂散电流腐蚀影响的试验,其持续时间 应不小于0.5h
地铁杂散电流参数计算公式表
式中nm一 一测量时的列车实际运行对数; ny一地铁未来预期运行对数。 注:本条中列车的单位均为列车对数。 3.当测量仪表的内阻值小于测量电极的电阻值时,所测得的
实测值U.应按下式换算:
U.=U.(R.+R.)/R
(2)一般情况下,实测得走行轨对主体结构的过渡电阻值 王1km长度走行轨的等值过渡电阻值w(α2·km)为:
式中Rm一测量时仪表的实际指示值(2); L一一被测闭塞区段的长度(m)。 将被测区间所含的各闭塞区段的测量结果按并联方式计算其 等值电阻值,即可求出本区间的等值过渡电阻。 在车场测量过渡电阻时,测量工作应在被测库线或尽头线上 没有电压的情况下进行。 2.地铁杂散电流不得用电流表直接测量,应采用间接测量法 或定电流试验方法进行现场实测
(1)间接测量法:按上述方法分别测出过渡电阻值和隧道 对走行轨的电压值,然后根据欧姆定律计算出杂散电流值:
(2)定电流试验方法:应在列车停运之后或新线投入运行前进 行。以模拟的方法创造一个接近实际的走行轨回流条件,并在走 行轨流变压器线圈中性点处串接入分流器或电流表,实测该点 的走行轨回流电流,同时用电压表测量各点的有关电压值,这样相 应的各测点走行轨电流之差即为漏泄出的杂散电流值。走行轨电 流达到最小值的点即为中性点,最大杂散电流等于总负荷电流与 中性点电流之差。定电流试验原理及电源波形示意图如附图2.1 所示。
(a)漏泄电流试验示意图
附图2.1定电流试验原理及波形示意图 A一电流表;V一电压表;C、D一测点
3.走行轨轨道接头部位的电阻可采用双毫伏表法进行测量。 测量工作应在停车、无电的情况下进行。为使轨道中产生测量电 流,可短时内将一试验用直流电源与轨道接通。 以相对值表示的轨道接头电阻R,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Ui一一包括有接头的1m轨道长度上的电压降(V); Uz一一不包括有接头的1m轨道长度上的电压降(V)。 测量时,同时读取Ui和U2之值,读数应同步进行。取不少 于5次读数的平均值。 4.走行轨回路扼流变压器连接处的接头电阻值,可按双电压 表法进行测量。测量应在没有列车运行的停电情况下进行。可利 用具有相应容量的直流电源产生测量电流,在短时间通以电流的 情况下,在扼流变压器的一个半边和附近1m长度的走行轨上同 时测量电压降U1及U2,然后在线路的另二侧轨道上进行同样的 测量,测出另一半边的电压降U3和U4。 根据上述的测量结果,由流变压器所带入的附加回流电阻 可按下式算出:
1+03 Rb LUI. U
(a)测量原理接线 (b)考虑自然本底电位U。时的电位 曲线处理方法
の)考虑自然本底电位U。时的电位 曲线处理方法
2隧道体结构对地电位测量方法
(2)以U。作为本次测量的基准零电位,在地铁运行时,按上 述相同的测量条件和相同仪表测量具有随机变量特性的地铁结构 的极化电压值(测量时间应不少于30min)。求取正向极化的电压 曲线平均值,并与规程规定值进行分析比较。 根据上述方法求得的电压平均值,可画出沿线路的电压分布 曲线,为此,应按照一定比例沿地下金属管线结构标出线路各个坐 标位置上的电压数值并作出电压分布曲线。 测量所用的参比电极,应设在与被测点接近的地方。测量应 采用短引线进行。 2.从地铁结构钢筋向外漏泄出的杂散电流密度,在地铁结构 钢筋按区段连通的情况下,可按下述的间接测量方法求得: (1)间接测量方法是分别测量主体结构钢筋对地的电压和漏 泄回路的电阻值,再计算出漏泄电流值。
(3)地铁结构的漏泄电流密度,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J一一电流密度(mA/dm); Sa一一杂散电流自结构钢筋漏出的表面积(取外层钢筋表面积 的一半,结构段的长度取阳极电压区段的长度)(dm)。 3.运行中,对电缆或管线上设置的绝缘接头的状态,可采用下 述方法进行检测: (1)近似测量:如附图2.3(a)所示,在地铁和设备运行的情况 下,并且在绝缘接头上有电压存在时,如在一侧电缆外皮一定长度 上所接毫伏表的指针不发生偏转,则表示绝缘接头的状态正常。 当利用近似方法测量发现仪表指针偏移时,则应采用精确测 量方法,作进一步的测量和确定。 (2)精确测量:如附图2.3(b)所示,在短时接通电源的情况 下,同步读取四支仪表的读数,按下式计算出绝缘电阻Ri值:
U,+U2. U Rii (附2. U. 1 mV)
(a)不需电源的近似监测法
(b)准确检测方法示意图
附图2.3电缆或管线绝缘接头状态检测方法示意图 1一电缆或管线:2一绝缘接头:3一测量用电源
式中U一一在不同电源极性连接方式的情况下,各次测量电压 表指示的平均值(V)。 为测量土壤电阻率,还可以从现场取土样,在试验室条件下, 进行专门的试验和分析,也可以同时对土壤水分和地下水进行化
学分析试验。 五、为保证地铁信号自动闭塞系统正常工作而进行的电气测 量工作: 1.扼流变压器的主线圈和附加线相对于变压器外壳的绝缘电 阻值,应在地铁停电后用500V兆欧表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断开 被测流变压器的外部接线。 主线圈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k2,附加线圈对外壳 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MQ,测试周期为每3年一次。 对于安装在水泥底座上的流变压器,测量其线圈对外壳绝 缘电阻时,可以在先不解开外引接线的情况下进行测量,当测得的 电阻值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再解开外部接线进行测量。 2.每年测量一次扼流变压器相对于回流牵引电流的不平衡系 数。可通过测量抛流变压器的两个线圈上的电压降得到。在抛流 变压器的两个线圈上各接以相应量程的电压表,在10~15min测 量时间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同时读取两只电压表的读数,测量时, 宜使用记录型仪表。在使用指针式测量仪表时,应读取不小于10 次的读数,求电压降的平均值U1b和U26,再按下述公式求出不平 衡系数K。
K= Uib +Uah
如果按上述方法求得K值超过标准规定值,则应对牵引回流 的有关连接部位的可靠性、连接质量、连接线段长度以及线圈状态 进行检查和调整,使不平衡系数达到标准要求。 六、电压测量数据的处理: 1.在测量周期中,正电压U。(十)和负电压U(一)的平均值 或是相应电流的平均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U(+)=ZU(+)/n
式中 ZU:(+) 所有正电极性电压瞬时值和绝对值小于U。 一 值的负极性电压各瞬时值之和; p一一所有正电极性电压瞬时值读取次数及绝对 值小于U。的负极性瞬时值读取次数之和。 对于其余所有被测量的负极性瞬时值,其平均值可按下式计 算:
式中ZU(一)一 绝对值超过结构恒定电位U。的负极性瞬时 值之和; m一 绝对值超出U。的负极性电位的读取次数; n一总的测量次数。 3.在使用自动记录仪表对电压值进行连续测量时,可在记录 纸上标出相应的电压位移U。值 安全阀标准,在整理试验结果和进行相应计 算时,可相对于上述位移后的电压水平曲线进行计算。 七、测量仪表: 1.在进行本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种测量时,测量仪表应满足下 述技术要求:测量轨道、隧道洞体、建筑与结构的电压或电位时,需 要使用高内阻电压表,用于钢筋混凝土衬砌层和高架桥结构电压 测量仪表的内阻应不小于1×10Q,且仪表应具有多量程和快阻
尼特性。在杂散电流场中测量所使用的电气仪表,应符合附表2.3 所列的技术要求。
杂散电流参数测量专用仪表的技术要求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 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主编单位:北京市地下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 参加单位: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 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天津地铁管理处 北京腐蚀与防护学会 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马洪儒张佩春包国兴史集芬污 张兴昭 耿悦宾李明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 由北京地下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主编,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铁 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 护技术规程》(CJJ49—92),经建设部1992年7月25日以建标 【1992]477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紧固件标准,《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 术规程》编制组按本规程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使 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 寄北京市地下铁道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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