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76-2012:城市地下水动态观测规程(无水印,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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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地下水水位日平均值
根据一天内水位观测数据,采用统计方法得到的当日 均值。
石油化工标准规范范本2.0.6地下水水位月平均
根据一个月内水位观测数据,采用统计方法得到的当 平均值。
2.0.7地下水水位年平均值
根据一年内水位观测数据,采用统计方法得到的当年水位 直。
3.0.1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的布设应根据观测自的、城市的地形 地貌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人的活动影响情况 确定,并应能满足城市的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地下水环境评 价、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需要。
地貌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特征、人的活动影响情况 确定,并应能满足城市的规划、建设、防灾减灾、地下水环境评 价、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等需要。 3.0.2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及有密切水力 联系的相邻区域
3.0.2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及有密切水力 联系的相邻区域。
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布设应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单位: 2观测线应沿看地下水动力条件、水化学条件、污染途径 及有害环境地质作用强度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 3在满足观测自的和要求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勘 深孔、供水井、泉、矿井、地下水排水点及其他取水构筑物等作 为地下水动态观测点; 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进行系统编号,并可分区或分类进 行编号; 5设置地下水动态观测点时,应测量其坐标、地面标高及 固定点的标高。
3.0.4对多层含水层地区,应根据需要确定观测自标层 分层观测。
3.0.5地下水动态观测项目应包括水位、水量、水温、
孔隙水压力等。对于与地下水有密切水力联系的地表水体,应同 时进行相应的观测。
3.0.6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及时、准确提供观测点的基础
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温、水质及孔隙水压力等实测数据及 关分析资料。
3.0.7专门性观测网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并应将其作为地下 水动态观测网的一部分。 3.0.8地下水动态观测方式应包括日常观测和统一观测。应选 取有代表性的观测点作为统一观测点,统一观测点应固定。 3.0.9地下水动态观测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有条件的 地区,宜逐步建立自动化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观测资料应根据 需要分别汇总整理。 3.0.10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定期维护,各观测孔宜每1年~2 年定期检测1次,对于保护条件好的观测孔,也可每5年检测1 次,对失效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布设,观测点 的孔口高程或固定点高程应及时测量修正。 3.0.1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设置保护设施,且保护设施上应有 醒目的保护标识。
年定期检测1次,对于保护条件好的观测孔,也可每5年检测1 次,对失效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及时维修或重新布设,观测点 的孔口高程或固定点高程应及时测量修正。 3.0.1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设置保护设施,且保护设施上应有 醒目的保护标识
4.0.1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具有一种或多种观测功能,地下水 动态观测网可根据需要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或类别 4.0.2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应能控制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同 水文地质单元内至少应有1条水位观测线或3个水位观测点。 4.0.3地下水水质观测点应根据本地区地下水类型分区、地下 水流向、污染源分布状况、地下水开采强度分区以及咸淡水边界 的区域展布等条件,采用网格法或放射法布设。 4.0.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密度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地下水动态观测点的密
工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注:表中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执行。
1观测线宜平行或垂直地下水流向,垂直地貌界线、构造 线及地表水体的岸边线,并应通过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地下水 污染区等; 2在平行地貌(微地貌)界线方向上、泉水(或泉群)出 露地段,可布设辅助性观测点; 3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区、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地 区及地下水污染地区,应加密观测点;
4.0.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观测线宜垂直海岸线布设2条~3条,平行海岸线布设 1条2条; 2当海岸线距离城市或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小于3km时,应 加密观测点; 3对已发生海水入侵的地区,当海水尚未侵入到城市规划 区时,应在咸淡水分界面靠近城市的一侧,特别在河道或古河道 地段加密观测点,并应监测咸淡水分界面的移动状况; 4当咸淡水分界面已运移到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时,应在 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地区加密观测点,全部观 测点均应同时作为水位、水质观测点
1观测点应主要布设在水源地保护区,观测点密度除应符 合本规程第4.0.4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 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的规定;在水源地保护区的外围地 区可根据需要布设辅助性观测点; 2能满足水源地观测自的和要求的开采并,可作为观测点 3水源地水位下降漏斗中心地区应设置观测点,观测线宜 沿地下水位下降漏斗的长轴及短轴方向分别布设1条~2条; 4当观测点密度不能满足绘制水源地水位下降漏斗形状 分布范围及地下水污染范围的精度要求时,应根据情况增设观 测点; 5为满足建立城市地下水均衡计算模型或地下水管理模型 的需要,可在边界处及计算分区内布设临时性观测点。 4.0.8对于傍河水源地,当水源地开采井平行于河床成排布设 时,应垂直河床布设2条~3条及平行河床布设1条~2条观测
应垂直河床布设2条~3条及平行河床布设1条~2条双 (含连接开采井排的观测线):当水源地开采井为其他形立
设时,应通过水源地中心并沿垂直和平行河床方向分别布设1条3 条观测线。近河床地带应加密观测点。当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影响 到河对岸时,应在河对岸加设观测点。
条观测线。近河床地带应加密观测点。当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影响 到河对岸时,应在河对岸加设观测点。 4.0.9对于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水源地,可根据水源地规模大 小,在平行与垂直于地下水流向上,分别布设1条~2条观测 线。观测线长度宜延伸到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边界。在岩 容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的边界以及对水源地地下水起控制作用 的构造线上,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4.0.10对手冲洪积平原区水源地,宜平行与垂直于地下水流 可分别布设1条~2条观测线,并可在开采并群(并排)以外 增设辅助观测点。当水源地开采层为多个含水层时,应分层 观测。 4.0.11城市工程建设专门性观测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地下水对地基基础及地下结构的设计、施工、安全使
4.0.9对于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水源地,可根据水源地
在平行与垂直于地下水流向上,分别布设1条~2条双 观测线长度宜延伸到岩溶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边界。 及其他基岩裂隙含水层的边界以及对水源地地下水起控制价 构造线上,应适当加密观测点。
4.0.11城市工程建设专门性观测
1当地下水对地基基础及地下结构的设计、施工、安全使 用等有重大影响时,应布设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专门性观测网; 2当工程建设影响深度范围内涉及上层滞水、潜水及承压 水等多个含水层时,应设置代表性的观测点,分别对各主要含水 层的地下水动态进行分层观测: 3当工程建设区内有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的地表水体存 在时,应根据水力联系条件、地下水流向等在地表水体影响范围 内布设观测点,观测线应垂直地表水体岸边线; 4:对于水平径流较强的山区及山前建设区,可沿地下水流 可布设1条~2条观测线;对洪坡积的第四系松散层,可适当增 设观测点; 5对于以开采浅层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可直 接收集已有的观测资料,为工程建设提供所需的地下水动态资 料;在以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城市,可利用已有的城市水 源地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并依据工程建设对地下水动态观测的特 殊要求,在一些建设地段对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的密度进行调整或 增设新的观测点:
4.0.13地下水环境评价专门性观测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
观测点应满足取水样的要求: 2观测点应利用地下水水位动态观测点和地下水水质动态
观测点,兼顾评价区及其上下游地下水流场及污染物运移特性, 适当增补专门性观测点: 3应考虑地下水在垂向上的空间展布及其对地下水环境评 价的影响,当有多层地下水时,应设置地下水分层观测点。
观测点,兼顾评价区及其上下游地下水流场及污染物运移特性, 适当增补专门性观测点: 3应考虑地下水在垂向上的空间展布及其对地下水环境评 价的影响,当有多层地下水时,应设置地下水分层观测点。
5.1.4过滤器的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自标含水层厚度不超过30m时,可在动水位以下的含 水层部位全部安装过滤器; 2当目标含水层厚度超过30m,岩性较均一时,宜在动水 位以下的含水层部位安装长7m~15m的过滤器;目标含水层岩 性不均时,宜在动水位以下的含水层部位全部安装过滤器 5.1.5在裂隙、岩溶含水层中宜采用裸孔架、缠丝过滤器或填 砾过滤器;在卵石、圆(角)砾及粗中砂含水层中,宜采用缠丝 过滤器或填砾过滤器:在粉细砂含水层中,宜采用填砾过滤器。 5.1.6单层填砾过滤器的砾料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1.6单层填砾过滤器的砾料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含水层的不均匀系数(m小于10的砂土类含水层, 砾料规格应按下式确定:
D50 = (6 ~ 8)d50
D50=(6~8)d20
3对于d20大于或等于2mm的碎石类含水层,可填入 10mm~20mm的砾石,也可不填砾。 4填砾宜采用均匀砾石,填砾的不均匀系数应小于2。 5砂土含水层的不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d60、dio—分别为含水层颗粒分布累积曲线上,过筛重 量累积百分比为60%和10%时的颗粒粒径。
式中:d60、di0 分别为含水层颗粒分布累积曲线上,过筛重 量累积百分比为60%和10%时的颗粒粒径。 5.1.7双层填砾过滤器的外层填砾规格,应按本规程第5.1.6 条的规定确定,内层填砾的粒径宜为外层砾石粒径的4倍~ 6倍。 5.1.8对于单层填砾过滤器的填砾厚度,粗砂以上地层不应少 于75mm,中砂、细砂、粉砂地层不应少于100mm。对于双层 质新生滤服技新原中产 三
5.1.7双层填砾过滤器的外层填砾规格,应按本规程穿 条的规定确定,内层填砾的粒径宜为外层砾石粒径的 6倍。
于75mm,中砂、细砂、粉砂地层不应少于100mm。对 填砾过滤器的填砾厚度,内层应为30mm~50mm, 为100mm。
5.1.9双层填砾过滤器的内层砾石网笼上下端,均应设四块弹
簧钢板或其他保护网笼装置
径或条孔宽度(t),宜按下式确定:
(5. 1. 10)
式中: D1o 填砾的有效粒径(mm)。
F: Dio 填砾的有效粒径
5.1.11填砾高度应根据过滤器的位置确定,底部宜低于
4m的沉淀管,管底应用钢板焊接或其他方式封闭。当沉 的沉积物厚度高出沉淀管而掩埋过滤管时,应及时洗井
中设置水位观测管,也可在泵管与并管之间设置水位观测 立观测管的直径不小于30mm,水位观测管下端应低于观沙 大动水位的埋藏深度
1选用耐腐蚀性的管材; 2缠丝宜采用不锈钢丝、铜丝或玻璃纤维增强聚乙 腐蚀性的滤水丝
5.1.16观测孔的孔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含水层宜用黏土球封闭,基岩裂隙宜用水泥浆封闭。止水段厚 度不宜小于5.0m。同一观测孔分层止水时,应根据地下水的赋 存条件确定透水段和止水段。
5.2观测孔施工及孔隙水压力计埋设
1观测孔宜采用清水钻进,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 性能应根据地层的稳定情况、含水层的富水程度及水头 孔的深浅以及施工周期等因素,按现行行业标准《供水水 贡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CJJ13的相关规定执行,并 发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5.2.3观测孔钻至规定深度后应校验扎斜,且应在孔斜满足不 大于1.5°的要求后,再根据井(孔)结构设计图向井(孔)中 下并管。采用填砾过滤器的观测孔并管下入后,应立即按设计要 求在管外回填砾料及止水材料
5.2.4生产井、试验井兼做观测孔时,应在砾料层中安装水位
5.2.7观测孔、观测管施工及渗透性测试工作均应有详细记录, 并应附成果图。
2当量测误差要求不大于2kPa时,应使用电测式孔 力计:当量测误差充许大于2kPa时,可选用液压式孔隙 计;当量测误差允许大于等于10kPa时,可选用气压式子
水压力计; 3使用期天于1个月、测试深度天于10m或在一个观测孔 中多点同时量测时,宜选用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流体压力式孔 隙水压力计使用期不宜超过1个月: 4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不宜在环境温度低于0℃的情况下 使用。 5.2.9孔隙水压力计量程不宜过大,且上限值宜比静水压力值 与预估超孔隙水压力值之和大100kPa~200kPa。 5.2.10孔隙水压力计的理设应根据测试孔、测点布设的数量及 土的性质等条件,选用钻孔埋设法、压人埋设法和填埋法:在同 孔中设置多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钻孔理设法 5.2.11在软弱土层中理设单个孔隙水压力计时,宜采用压入理 设法,并应根据理设深度和压入难易程度,直接将孔隙水压力计 缓慢压入预定深度或钻进成孔到理设预定深度以上0.5m~1.0m 处,再将孔隙水压力计压到预定深度,其上孔段应用隔水填料全 部填实封严。大填方中孔隙水压力计宜采用填理法,可在填筑过 程中按要求将孔隙水压力计理入预定位置。 5.2.12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钻孔理设法理设时,钻孔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孔径宜为110mm130mm; 2在填土层或其他松散不稳定的土层中,应下套管护孔 护孔套管应垂直: 3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4孔深应考虑沉渣的影响;
5.2.12孔隙水压力计采用钻孔埋设法埋设时,钻孔应符合下列
1孔径宜为110mm~130mm; 2在填土层或其他松散不稳定的土层中,应下套管护孔 护孔套管应垂直; 3当使用泥浆作冲洗介质时,应在成孔后及时进行清洗; 4孔深应考虑沉渣的影响; 5钻探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并应包括回次进尺、地层分 层深度和士的性质描述等
5.2.13在钻孔中理设孔隙水压力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隙水压力计安放前,应排除孔隙水压力计内及管路中 空气; 2 孔隙水压力计周围应回填透水填料,且透水填料宜选用
十净的中粗砂、砾砂或粒径小于10mm的碎石,透水填料层高 度宜为0.6m~1.0m; 3同一钻孔内上下两个孔隙水压力计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 于1m的隔水层,隔水材料宜选用直径2cm左右的风干黏土球; 4孔口应用隔水填料填实封严,防止地表水渗入; 5孔隙水压力计导线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6埋设工作应有详细记录,并应附埋设柱状图。图中应标 明各孔隙水压力计安放位置、透水填料层和黏土球隔水层的起止 深度等。
6.1.1根据现场观测点条件和测量精度与频率要求,水位观测 可采用测绳、电测水位仪、自记水位仪或地下水多参数自动监测 仪等。
6.1.2地下水水位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观测应从固定点量起,并应将读数换算成从地面算 起的水位理深及标高: 2每次测量水位时,应记录观测并近期是否曾抽过水,以 及是否受到附近井的抽水影响; 3采用测绳测量水位前,应对其伸缩性进行校核,并应消 除误差; 4采用电测水位仪时,应检查传感器的导线和测量用导线 车接是否牢固,连接处应采用绝缘胶带仔细包扎,并应检查电 源、音响及灯显装置是否正常,测量用导线应作好长度尺寸 标记; 5对安装自记水位仪的观测点,宜每个月用其他测量设备 对水位实测1次,核对自记水位仪的记录结果,并应及时更换记 录纸; 6对安装自动监测仪的观测点,应在安装后第一个月及以 后每半年,用其他测量设备实测1次水位,核对自动监测仪的记 录结果; 7当承压水水头高于地面时,可用压力表测量水位,当水 头高出地面不多时,也可采用接长并管或测压管的方法测量 水位。
6.1.3水位观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
1人工观测水位宜每10d观测1次。对于承压含水层,可 每月观测1次。 2安装有自动水位监测仪的观测孔,宜每日观测4次,观 则时间宜为6时、12时、18时和24时。存于存储器内的数据可 每月采集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采集。 3当遇有中雨以上降雨时,潜水层中的观测点应从降雨开 始加密观测次数至雨后5d。 4对河的观测孔,洪水期每日观测1次,从洪峰到来起 应每日早、中、晚各观测1次,并应延续至洪峰过后48h为止。 5对流量较稳定的泉水水位,应每10d观测1次;当泉水 水位变化异常时,应每日观测1次,直至水位恢复正常为止。 6当城市规划区内出现矿山突水或工程建设基坑排水时, 衬近的观测孔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应观测1次~2次,直至水 立变化接近突水(或排水)前时,再转入正常观测。 7常年进行地下水人工回灌地区,宜每10d观测1次,非 连续回灌地区,回灌期间宜每日观测1次,停灌后,可根据回灌 水反向漏斗的消失速率,逐渐改为每10d观测1次。 8确定地下水垂直补给量或消耗量的观测点,在补给期或 消耗期应每天观测1次,其他时期宜每10d观测1次。 9当需测定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时,应对地下 水水位与地表水水位同步进行观测,汛期及水位变化较大时,应 每日观测1次。 6.1.4地下水水位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位观测数值应以来为单位,并应测记至小数点后三位 2人工观测水位时,同一测次应量测两次,间隔时间不厂 少于1min,并应取两次水位的平均值为观测结果,两次测量 许偏差应小于10mm; 3自动监测水位仪精度误差不应大于10mm; 4每次测量结果应当场核查,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补测。 6.1.5 地下水位统一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水位统一观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开应在枯水期、 丰水期各进行1次; 2统一观测点的结构、标记应完好,其坐标、标高资料应 齐全; 3统一观测水位前,应全面掌握统一观测点的水文地质资 料,潜水井与承压水井、混合开采井与分层开采井应严格区分; 4城市地区水期动态水位观测时,应同时记录生产井的 单位时间浦水量; 5水位统一观测应在2d内完成,观测时间内遇降天雨时, 应另安排时间重测。 6.1.6地表水体水位观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文普通测量规 范》SL58执行,并应按五等水准测量标准观测
6.2.1水量观测方法应根据观测对象、现场条件和测量精度要 求等确定,可采用流量表法、流量计法、堰测法及流速仪法。
1水量观测应包括出水量及回灌量的观测,出水量应包括 实测的泉水流量、各种生产井的开采量和工程施工及矿山的排水 量等,回灌量应包括水井的人工回灌量、回扬量和渗水池的入 渗量; 2水量观测点应包括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用的生产井、排 水井、回灌井及泉水等; 3利用生产井进行流量观测时,每眼井均应装有流量表或 自动流量监测仪,并应按规定时间观测累计开采量; 4对不同地下水类型和含水层的生产并,应分别统计出 水量; 5对观测网内灌溉机井,应按灌溉期间记录的抽水井数、 开泵时数、水泵规格或灌溉亩数等统计地下水开采量; 6地下工程施工排水和矿山排水等的排水量,应按月进行
统计; 7地下水回灌点应安装流量计,并应记录回灌量、回扬量; 渗水池的入渗量,宜根据池中水位标尺读数近似计算; 8观测过程中流量表数据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检查,确保 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6.2.3水量观测与调查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城市水量观测孔,宜在每月末观测或调查一次累计出 水量; 2对专项抽水试验、施工降水及回灌井的观测,应调查相 应月份的实际抽水量、排水量和回灌量; 3对城市观测网范围内的矿山排水量及农田灌溉用水量, 宜每月统计1次; 4泉水流量宜每10d观测1次,遇流量变化大时,应每日 观测1次,并应换算成月累计出水量。
.4水量观测精度应符合下列
1当使用堰测法或孔板流量计进行水量观测时,固定标尺 读数应精确到1mm,其换算单位流量值应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2流量表观测精度不应低于0.1m3,对生产并月累计开采 量统计值应精确至1m3。
3.1根据工作要求,地下水水温可选用水银温度计、缓变 计、热敏电阻温度计、电导温度计等进行观测;在条件 ,可采用自动测温仪。
度计、热敏电阻温度计、电导温度计等进行观测;在条件允许 时,可采用自动测温仪。 6.3.2对下列地区应进行地下水温度观测: 1 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密切的地区: 2 进行回灌的地区; 3 有热污染及热异常的地区。 6.3.3 水温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使用缓变温度计测量孔内水温时,温度计在水中停留
时间不应少于3min; 2当测量生产井、自流井中地下水及泉水水温时,可将水 温计放在出水水流中心处,并应全部浸人水中,不得触及它物; 3采用自动测温仪测量井内地下水温度时,探头位置应放 于最低水位以下不小于3m处; 4同一观测点宜采用同一个温度计进行测量,当更换其他 温度计时,应注明仪器的型号及使用时间; 5观察水银温度计应采用平视或正视,不得斜视; 6观测水温的同时应记录当时环境下的气温值
6.3.4水温观测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应观测1次,当出现异常时,可每日观测1次,开 应查明原因; 2对安装自动测温仪的,可每日观测两次,观测时间可在 5时和17时。存储器中的数据,可每月采集1次,并应及时输 人计算机。
6.3.5一般动态观测点水温观测精度应达到0.5℃,
6.3.6地下水温统一观测应每年1次,并可与枯水期水位统 观测同时进行。
6.4.1水质常规分析可分为简分析、全分析和特殊
水质常规分析分为间分析、全分析和特床坝日分析,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简分析应包括色度、气味、pH值、钾离子、钠离子、 钙离子、镁离子、三价铁、二价铁、铝离子、氨离子、氯离子、 硫酸根、重碳酸根、碳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氟离子、可溶 性SiO2、耗氧量、总硬度(暂时硬度、永久硬度、负硬度)、固 形物(TDS)、游离CO2、侵蚀性CO2等指标。 2全分析应包括下列指标:
化还原电位(EH)、溶解氧(DO)等; 2)化学指标:pH值、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 子、三价铁、二价铁、铝离子、氨离子、氯离子、硫 酸根、重碳酸根、碳酸根、硝酸根、亚硝酸根、氟离 子、可溶性SiO2、耗氧量、总硬度(暂时硬度、永久 硬度、负硬度)、总碱度、酸度、游离CO2、侵蚀性 CO2、H2S、灼烧减量及固形物(TDS)、化学需氧量 (COD)等。 3特殊项目分析应包括生化需氧量(BOD)、挥发酚、氰 化物、汞、铅、锌、锰、铜、镉、六价铬、砷、硒、铍、锁、 镍、钼、钴、硼酸、磷酸盐等指标。 6.4.2根据监测自的和需要,可选择增加下列专项分析项目: 1饮用水分析项自: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规定的项目选取; 2工业用水分析项自:工业上用作冷却、冲洗和锅炉用水 的地下水,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其他工业用水应根 据需要确定; 3细菌分析项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 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铁细菌、硫酸盐还原菌; 4放射性污染分析项目: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镭、 、氢等; 5城郊、农村地下水分析项自:考虑施用化肥和农药的影 响,可增加有机磷、有机氯农药及凯氏氮等项目: 6盐碱区和沿海受潮汐影响的地区地下水分析项目:可增 加漠化物和碘化物等监测项目; 7矿泉水分析项目:应增加硒、锶、锑、偏硅酸、漠酸盐 等反映矿泉水质量和特征的特种监测项目: 8水源性地方病流行地区分析项目:应增加地方病成因物 质监测项目。 6.4.3水样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取水样点应分布均匀; 2 在严重污染地段和咸淡水分界区域,应加密取样点: 3 对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或潜水、承压水,应分别 取样; 4 对地表水,水样应在城市附近河段的上、中、下游分别 采取; 5对城市内浅层含水层分布区,应增加对建筑材料腐蚀性 分析样品的取样数量。
1应每月在水质观测点取水样1次进行水质常规分析; 2每年枯水期应在水质统一观测点统一取水样1次,进行 水质常规分析及必要的专项分析,且水质统一观测取样应3d内 完成; 3对于城市供水水源地,除应按本条第1和2款采取水样 进行分析外,每季度还应取样1次,进行饮用水水质评价项自分 析。当水质出现特殊变化时,应每周取水样1次,进行个别项目 分析,查明起变化的原因,待水质正常后,可恢复到正常监测 频率; 4对回灌水源,在回灌前应作全分析、特殊项自分析和细 菊分析等,回灌用水水质应每10d取水样1次,进行简分析,回 灌后的地下水水质应每月取水样1次,进行全分析:当长期回灌 时,对地下水应每月取水样1次作全分析,且每半年应至少取1 次水样作特株项自分析及细菌分析; 5对海水入侵地区,应每月取水样1次进行简分析,每半 年取水样1次进行全分析及特殊项目分析: 6对安装有多功能自动监测仪监测地下水电导率的观测孔: 应每日观测两次,设定观测时间应为0时和12时。存于存储器 中的数据,应每10d采集1次,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采取措施, 并查明变化原因或取水样进行分析验证
6.4.5水样采取的数量应按水质分析的类别确定,并应符合
列规定: 1 简分析,每件水样应取1.OL~1.5L; 全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5L~3.0L; 特殊项目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0L~3.0L; 细菌分析,每件水样应取0.5L~1.0L: 5 有机痕量指标分析,每件水样应取2.5L~3.0L。 6.4.6 水样采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取水质监测水样时,应同步量测水温: 2在生产井中采取水样时,可在泵房抽水时从出水管放水 处采取,放水阀应是距生产并泵房最近的放水阀,取样前应把 水管中存水放净; 3当取水样点为长期不用水井时,取水前应进行洗井,抽 出的水量应大于孔内存水量的2.0倍以上; 4从自流井和泉水处取水样时,如出水口高于地面,可直 接从出水口采取,如出水口低于地面,取样瓶口应距水面10cm 以下采取水样: 5盛水器应采用磨口玻璃或塑料瓶,且当水中含有油类及 有机污染物时,不得采用塑料瓶:取含氟水样时,不得采用玻 璃瓶; 6除采取含石油类水样或细菌分析水样外,取水样前应先 用拟取水冲洗容器(包括容器盖)至少3次;采取含石油类水 样,可直接注人瓶内,并应留少量空间; 7当采集测定溶解氧和生化需氧量的水样时,应注满水样 瓶,且水样不得接触空气: 8采取细菌分析水样,应用无菌玻璃瓶,取样前不得打开 瓶盖,采样时严禁手指或异物碰到瓶口和接触水样; 9在回灌井内采取地下水样时,应在开泵40min且待水清 后冉取样; 10水样取好后,应立即封好瓶口,就地填好水样标签,标 明取样时间、地点、孔号、水温、取样人签名,并应尽快送化
验室; 11水样长途运输时,应防止出现瓶口破损、水样瓶破裂及 爆晒变质等不良后果;有机痕量指标样采集后及运输过程中,应 直放入冷藏箱中; 12送样时应填好送样单,确定各种样品化验类别与要求 并应提交收样单位验收; 13对于地下水中含不稳定成分的水样,其采取及保存方法 应按本规程附录B执行。 5.4.7统一观测时所取水样,应送水质化验室进行分析,并应 抽出1/20~1/10的样品送到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 监测站进行外检分析。 5.4.8水样采取后,应在下列规定时间内送到化验室: 1 细菌分析水样:6h~9h,有冷藏条件时为24h; 2 建筑材料腐蚀性分析水样:24h; 3 放射性分析水样:24h;
6.4.7统一观测时所取水样,应送水质化验室进行分析,并应 抽出1/201/10的样品送到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城市供水水质 监测站进行外检分析。 6.4.8水样采取后,应在下列规定时间内送到化验室: 细菌分析水样:6h~9h,有冷藏条件时为24h; 2 建筑材料腐蚀性分析水样:24h; 放射性分析水样:24h; 4 特殊项自分析水样:72h,其中挥发酚、氰化物、六价 铬为24h。 6.4.9水样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6.4.9水样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6.4.9水样分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法》GB5750的规定。
6.5.1孔隙水压力观测主要适用于饱和弱透水层中,应按照本 规程第5.2.8、5.2.9条的规定选用合适的孔隙水压力计。 6.5.2孔隙水压力观测的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系统标定,且在 使用前应经过检验。标定和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隙水压力无变化时,仪表指示的读数应稳定,标定曲 线的3次重复误差应满足精度要求; 2电测式孔隙水压力计应绝缘可靠,理入土中的导线不宜 有接头,所使用电源的电压值应在充许范围内; 3液压式孔隙水压力计管路中不得有气泡,导管与接头不
应渗漏,各部分连接应牢固。
6.5.4孔隙水压力观测应根据孔隙水压力变化规律,采用跟踪
逐日或多日等不向的观测频率,开应付合下列规定: 1每次观测均应作好记录,完整填写日报表: 2孔隙水压力上开期间,应逐日定时观测,当上升值接近 控制值时,应进行跟踪观测并及时报警: 3孔隙水压力消散期间的观测,可根据工作要求和消散规 律确定观测频率; 4测试过程中应随时计算、校核、分析测试数据,当出现 异常值时,应及时复测,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1.1观测资料记录、整理宜按本规程附录C~E的规
7.1.2采用数据库管理系统时,采集的数据应及时入库
7.1.4每次实测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孔隙水
,应及时进行核查分析,当出现观测数据异常时,应查 ,必要时应进行复测。经复查确认数据无误后,应及时汇 下水动态观测资料报表内
7.1.5全年的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根据需要分别计算禾
观测项自的年平均值和极值等,并应绘制典型观测点地下水各动 态要素的年变化曲线、多年变化曲线和该点的地下水动态综合 曲线。
7.2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
7.2.1观测点宜按本规程附录C的表C.0.1的规定建立“地下 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登记表”。建网区内宜按本规程附录 C的表C.0.2的规定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基本特征资料汇总 表”。 7.2.2对建网地区,应编制“××××年地下水动态观测点分 布图”,实地观测点与图上标定的观测点的位置、标高等,应每 年校对,当增加新观测点时,应补充在图上。
图”,实地观测点与图上标定的观测点的位置、标高等,刀 车校对,当增加新观测点时,应补充在图上。
7.3.1水位资料统计应包括水位平均值,日、月、年水位变幅,
7.3.1水位资料统计应包括水位平均值,日、月、年水位变幅,
7.3.2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小时,可取当日观测水位自
7.3.2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小时,可取当日观测水位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地下水位日平均值;当地下水位的日变幅较大时,可 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法计算地下水位日平均值
3地下水位月平均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月内观测不少于3次且观测时间间隔相同时,地下水 立月平均值应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观测时间间隔不等时,地下 水位月平均值应采用时间加权平均法计算: 2当月内观测少于3次时,地下水位月平均值可采用算术 平均法计算,但该值应加括号。
7.3.4地下水位年平均值可采用当年内地下水位月平均值的算
术平均值。当年内缺少1个地下水位月平均值时,计算的 应年平均值应加括号;当年内缺少2个及以上的地下水位 值时,不宜计算地下水位年平均值
7.3.5地下水位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 安全生产标准,宜按本规程附录上 E.0.1的规定编制水位观测点的“××××年地下水位观温 年报”。
1观测点的年与多年水位动态变化曲线,必要时绘制水位 动态与影响因素综合分析曲线: 2丰水期和枯水期地下水等水位线图与理藏深度图; 3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平面分布图、剖面图,必要时绘制 力年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演变部面图: 4历年同期水位变化差值分布图,表示出水位上升区、下 降区及其变化差值
7.4.1地下水量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
1地下水量观测资料汇总整理时,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 2的规定编制水量观测点的“××××年地下水量观测资 ”,应提供各观测点年总开采量、年总回灌量、月平均开
量、年内最大和最小月开采量及其发生的月份,并应根据各观测 点的水量资料,统计全市的年总抽水量、总回灌量及总排水量。
7.4.2根据开采量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E的表E.0.3的规定
钢丝绳标准1 观测孔抽水量、排水量或回灌量年动态变化历时曲线; 2 泉水流量年动态变化曲线; 3 年总抽水量、总排水量或总回灌量年及多年动态变化 曲线; 4 开采强度分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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