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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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必须进行处理,使其符合规定 3.0.10关于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概率a,是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 的概率,印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漏判概率为不合格批被判为合 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抽样检验必然存在这两类 风险,通过抽样检验的方法使检验批100%合格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 能的,在抽样检验中,两类风险一向控制范围是:=1%~5%:β=5%~ 10%。对于主控项目,其。、β均不宜超过5%:对于一般项目,不 宜超过5%,不宜超过10%。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0.1验收时,将建筑工程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和检验批的方式已被采纳和接受,在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应用情况 良好,本次修订继续执行该划分方法 4.0.2单位工程应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的使用功能。 在施工前可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 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 4.0.3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二个单位工程往往由多个 分部工程组成。 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为便于验收,可将其中相同部 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本次修订,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4.0.4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施工管理标准规范范本,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 成。 4.0.5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米划分检验 批,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的分
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 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为不同 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划为一个检验批。安装工程一般按一 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外工程一般划分为 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按检验批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 地基基础中的士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 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因其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 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质量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 安全,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的内容。 4.0.6本次修订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设置进行了适当调整。 4.0.7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提升,会出 现一些新的验收项目,并需要有专门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与之相对 应。对于本标准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检 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在施工前根据工程具体 情况协商确定,并据此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 4.0.8给出了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方法
5.0.1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 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水平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 基本单元,并按批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验收包括两个方面:资料检查、主控 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 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
5观感质量通过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须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 同进行,最后共同协商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0.5附录E和附录F及附录G分别规定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 部工程验收记录的填写要求,为各专业验收规范提供了表格的基本 各式和内容,具体内容应由各专业验收规范规定。附录H规定了单 立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要求, .0.6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检验批验收时就应发现并及时处 理,但实际工程中不能完全避免不合格情况的出现,本条给出了当 质量不符合规定时的处理办法: 1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 页目超过偏差限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缺陷应重 新施工,一股的缺陷可通过返修、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 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 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2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 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 求时,该检验批应可以通过验收。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某检验批的 材料试块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时。 3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 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情况下,标准、规范的规定是满足安全和功能的 最低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在一定范围内, 会出现不满足设计要求而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情况,两者并不矛盾。 4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后认为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即 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时,则必须进行加固或处 理,使之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可能会造成一些永久性 的影响,如增大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但为了 避免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拆除,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 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 验收,责任方应按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接受处罚。需要
特别注息的是, 过验收的 一种出路。 5.0.7实际工程中偶尔会遇到因遗漏检验或资料丢失而导致部分施 工验收资料不全的情况,使工程无法正常验收。对此可有针对性地 进行工程质量检验,采取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的方法确定工程质量 状况。上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检验报告可用于施工 质量验收。 5.0.8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如存在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严重缺 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严禁通过验收。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
6.0.1、6.0.2检验批租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前, 施工单位应完成白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处理,然后填写“检验批 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相应部分,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签 字,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6.0.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由施工单位的项目负 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由于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 工程的安全,为保证质量,严格把关,规定勘察、设计单位的项目 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 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本条规定也体现了对节能工程的重视。 6.0.4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 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分 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 对承建的项目进行检验时,总承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分包
标准血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修订历史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版) 且次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重的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 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管理 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应与本标准配 合使用。 1.0.4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306
样检验三个术语,新增三个术语
附录B推定区间系数表 在置信度0.85条件下,试件数量与上限值系数、下限值系数的 系(R 01
4.0.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 划分。 4.0.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 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4.0.6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宣胺本标准附录B采用。 4.0.7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 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润盖的分项 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新 增条文) 4.0.8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接本标准附求C的规定 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说明】原标准将建筑工程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方式应用情况良好,本次修订继续执行该划分 方法。以各条上除4.0.7条为新增外,其它与原标准保持一致。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 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地基基础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 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成程的分项工理直报本同楼 层屋面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 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划为一个检验批。 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 验批中。 按检验批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因此,对检验批的验收是整 个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是质量控制的最根本的环节,应给予高度 重视。 地基基础中的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 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因其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
(室外工程的划分与原标准比辅助软件,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 工程均有增加)
【说明】一般情况下,不合格现象在检验批验收时就应发现并 及时处理,但实际工程中不能完全避免不合格情况的出现,本条给 出了当质量不符合规定时的处理办法: 1检验批验收时,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 项目超过偏差限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缺陷应重 新施工,一般的缺陷可通过返修、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 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验收规范要求, 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2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 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 求时,该检验批应可以通过验收。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某检验批的 材料试块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时。 3如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鉴定 仍可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这主要是因为一服标准、规范的规定是满定安全利功能的最低要求, 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在一定范围内,会出现不满 足设计要求而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情况。 4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后认为达不到规范的相应要求时, 则必须进行加固或处理,使之能满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可 能会造成一些永久性的影响,如增大结构外形尺寸,影响一些次要 的使用功能。但为了避免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拆除,避免社会财富 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 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方法不能作为降低质量要求、变相通 过验收的一种出路。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 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新 增条文) 【说明】实际工程中偶尔会遇到因遗浦检验或资料丢失而导致 部分施工验收资料不全的情况,使工程无法正常验收。本条给出了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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