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641-2010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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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机或提升绞车上传递提升动力、悬挂提升容器的钢丝绳。
挂在两个提升容器或提升容器与平衡锤底部起平衡作用的钢 丝绳,
bufferrope
断绳时吸收下坠罐笼的动能玻璃标准规范范本,以保证罐笼制动过程平稳的钢 丝绳。
brakingrope
提升容器与钢丝绳之间连接部件的总称
坠器起作用时,供其抓捕机构捕捉
将提升容器连接在提升钢丝绳上的夹持构件。有单面夹紧楔 形绳夹和双面夹紧绳夹两种。
head rope suspension
主绳与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单绳悬挂装置一般采用桃形环 绳夹或楔形绳夹直接与提升容器相连;多绳提升机一般采用带平 衡机构或调绳器的首绳悬挂装置。
2.0.8张力平衡机构
用来消除多绳各提升绳之间的张力偏差,使钢丝绳的张力接 近于平衡的机构。
2.0.9尾绳悬挂装置
tail rope suspens
尾绳与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按适用的钢丝绳类型分为圆尾
2.0.10制动绳防坠器
brakingropeparachute
以井筒中专门设置的制动钢丝绳为支承元件,采用定点抓捕 及固定在井架上的缓冲器进行缓冲的防坠器。既能用于钢丝绳罐 道,也可以用于刚性罐道。主要由抓捕机构、连接器、缓冲器和缓 冲绳等组成。
安装在井架上,利用抽出部分缓冲绳的方式来抵消断绳后下 坠罐笼动能的缓冲装置。
2. 0. 12 天轮
head sheave
设置在井架或暗井的顶部,承托并引导钢丝绳转向的导向轮
提升容器在竖并并筒中上、下运行时的导向装置。罐道分为 刚性罐道和柔性罐道两种。
2.0.14罐座(托台)
并口承托罐笼的活动装置
2. 0. 15 摇台
cage platform
接矿车或其他车辆进出坚井罐笼的
矿井提升用罐笼、箕斗、吊桶、吊罐的总称。
固定在罐道梁上,限制测量垂线摆动幅度的孔板
3.0.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 揽丁程项目。 3.0.2施工前应备齐施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及 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0.1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 揽丁程项目。 3.0.2施工前应备齐施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及相 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0.3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交底和施T图纸会审,并形成施工图 纸会审纪录。 3.0.4施.T单位应编制施T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后方能进行施工。 3.0.5施T单位应逐级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 底,必须填写技术交底卡。 3.0.6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机具,应进行安装工 艺评定,合格后方可实施。 3.0.7施.T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各 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持续改进。 3.0.8参与并巷安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 证上岗。
3.0.4施.T单位应编制施下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0.6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机具,应进行安装工 艺评定,合格后方可实施
现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对施工过程各 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持续改进
3.0.8参与井巷安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3.0.8参与井巷安装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 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 证上岗。
3.0.9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精度等级应符
工所需的机具、材料、水、电、压缩空气、通信、照明、消防器材等进 行充分准备。施工采用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装置应高效、节能,符合 国家规定的能效标准,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
3.0.11安装.L程采用的原材料、构件及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经 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形成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材料、构件及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并具有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有特殊要求的矿用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 标准的规定; 3设计文件或施工规范要求复验的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复 验,并有复验报告; 4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防止其锈蚀、变 质、变形或损坏。 3.0.12与并巷安装有关的开筒、巷道、碉室的施工,其质量应符 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 求。 3.0.13安装前各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验收应形成记录,并复核 下列内容: 1 安装中心线、标高基准; 2 设备基础的位置、尺寸、地脚螺栓、预留孔(洞)及预理件; 3检查机电碉室顶板及碉壁,应无渗水,地沟、地槽应无漏水 和积水。 3.0.14设备和材料的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搬运前对井巷的搬运条件进行检查和校核,如搬运条件受 到限制,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搬运大件应确定先后顺序及装运方向; 3 起吊位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4 电气设备宜直立搬运,绑扎牢固,且不宜过卓拆除包装。 3.0.15 安装工程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 三
3.0.14设备和材料的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搬运前对并巷的搬运条件进行检查和校核,如搬运条件受 到限制,则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 搬运大件应确定先后顺序及装运方向; 3 起吊位置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4 电气设备宜直立搬运,绑扎牢固,且不宜过早拆除包装。 3.0.15 安装工程应建立质量检验制度,对每道工序进行检验和 记录。 3.0.16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检验,并通知有关单 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安装
3.0.17安装构件防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0.17 安装构件防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0.18矿山井巷安装工程移交建设单位前,施工单位应做好工 程防护工作
4.1.1并架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并架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并筒中心线、提升中心线、并口标高及并架基础的位置、 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井架支承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3.0mm; 3地脚螺栓预留孔中心偏差不应大于10.0mm。 4.1.2 钢结构井架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井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规 定 2井架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 钢结构井架出厂前应进行预拼装,各构件应标注结点号; 4 构件及附件应与发运包装清单相符合。 4.1.3 构件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构件长度允许偏差应为土2.0mm; 2截面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为士4.0mm;连接处应为 土3.0mm;箱形截面高度和宽度充许偏差均应为土2.0mm,垂直 度不应大于3.0mm;对角线差应为5.0mm,连接处对角线差应为 3.0mm; 3端面对轴线垂直度不应大于构件长度的1/1500;且不大 于3.0mm; 4构件弯曲矢高不应大于5.0mm,扭曲不应大于3.0mm。
4.2.1钢结构井架现场拼装应根据井架吊装方案进行,
支架。 4.2.3由于运输、堆放和吊装造成的构件变形在拼装时应进行矫 正。 4.2.4 并架拼装时,各部位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2.5 立架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柱距允许偏差应为士4.0mm; 2 任一截面对角线差不应大于5.0mm; 任一侧对角线差不应大于8.0mm。 4.2.6 斜撑拼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各部分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全部拼装合格后, 点焊成形,方可进行焊接; 2斜撑各接口处应调平,接口错边不应大于2.0mm;焊缝坡 口角度允许偏差为士5°,钝边充许偏差为1.0mm; 3多节斜撑柱拼装单元总长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4 多节斜撑柱拼装单元弯曲失高不应大于10.0mm; 5 多节斜撑柱拼装单元扭曲不应大于5.0mm; 6条 斜撑柱与横梁接口处十字中心线错动不应大于2.0mm; 7 斜撑柱距允许偏差应为士4.0mm,对角线差不应大于 8.0mm; 8全部拼装合格、点焊成形后,方可进行焊接。 4.2.7支承框架对角线差不应大于4.0mm。 4.2.8拼装焊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 接技术规程》JGJ81的有关规定。焊缝外观质量标准、焊缝尺寸 允许偏差以及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二级焊缝内部缺陷探伤检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的有关规定。
4.2.9拼装中的螺栓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钢结
十、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10钢结构井架的除锈和涂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4.3.1并架吊装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方 可组织实施
4.3.2吊装施工方案应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吊装方法、而
受力计算、机具和索具选用及验算、并架各受力点的强度、刚度及 局部稳定性验算、网络计划、施工技术要求、安全措施、岗位责任 制、机具及材料计划表、吊装平面图和立面图、工件结构图、地锚施 工图等,
4.3.3吊装方法应根据并口场地条件、并架结构形式、并架高度
1起重机其的布置应符合吊装施工方案的要求; 2起吊机具应进行清洗、检查、润滑和试验,绞车和凿井绞车 固定牢固、缠绳紧密、制动可靠; 3滑轮组的轴、吊环或吊钩等重要部位应进行探伤检验, 4 钢丝绳应无锈蚀、变形及磨损,表面应涂钢绳脂; 5地锚的吨位和受力方向应符合要求; 6并架起吊前必须试吊,检查机具、钢绳、地锚受力情况,确 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起吊。 45北加品装应效合下列规定
4.3.5并架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指挥信号和旗语应准确; 2 两台以上卷扬机或凿并绞车同时工作时,起、停应一致; 3 并架吊装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摆动: 4在雷雨、大雾和风力6级以上天气时不得进行井架吊装作
5并架就位后,应及时进行安装
4.3.6钢结构并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承框架十字中心线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其四个角平面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1.0mm; 2立架底脚十字中心线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 3天轮平台平面十字中心线与设计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普通型钢并架应为并架高度的0.5/1000,且不应大于 15.0mm; 2)单斜撑箱形井架,横向应为7.0mm,纵向应为15.0mm; 3)双斜撑箱形井架应为15.0mm。 4地脚螺栓中心线的偏差不应大于5.0mm螺栓露出长度 +30.0 mm。 0 0 4.3.7卸载曲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卸载曲轨中心线至罐道中心线距离的允许偏差应为 ±3. 0mm: 2卸载曲轨槽底至提升中心线在下部端头及弯曲处距离的 允许偏差应为土3.0mm
5.1.1井简中间交接应复核下列内容: 1 井筒十字中心线的坐标、方向、井口标高、井筒长度; 2 井简断面、井筒垂直度; 3 梁窝及预埋件的位置和规格。 5.1.2根据竖井井筒装备施工图,逐遂层标出罐道梁、其他梁及电 缆支架的位置,并测绘井筒实际断面图,确定罐道梁和其他梁的加 工尺寸
5.1.3构件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构件的尺寸偏差、钻孔、焊接、端部铣平、弯曲度及扭曲度、 除锈防腐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所有构件均应在地面检查合格,方能进行安装。 5.1.4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 1 制作井筒装备安装的吊盘、吊架、罐道梁找正样板及锚杆 孔位导向模具; 2改装天轮平台、提升绞车、凿井绞车等提升及悬吊设施,布 置风管、水管、电缆、照明及信号设施; 3在封口盘上设置安装测量垂线
5.1.3构件加工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安装罐道梁前,应先在井口设置一层精确定位的基准梁 设置基准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各梁上划出中心线位置:
应在各梁上划出中心线位置:
2各梁定位应以测量垂线为准,并用井简十字中心线进行检 查;各梁纵、横向中心线对并筒平面十字中心线的位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 3各梁上平面应水平,用水准仪在梁的两端测量,其水平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在梁窝灌注混凝土前,尚应复查各定位尺寸; 5基准梁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全部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其他 灌道梁的安装
2各染定位应以测量垂线为准,开用开同十子中心线进行检 查;各梁纵、横向中心线对井筒平面十字中心线的位置应符合设计 要求; 3各梁上平面应水平,用水准仪在梁的两端测量,其水平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4在梁窝灌注混凝土前,尚应复查各定位尺寸; 5基准梁安装后应进行验收,全部符合要求,方可进行其他 罐道梁的安装。 5.2.2设置测量垂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准梁验收后,应将测量垂线由封口盘下移设到基准梁 上, 2采用从上到下安装时,测量垂线应每隔50m设一道卡线 板; 3采用从下到上安装时,应在井底设卡线板稳定测量垂线; 4测量垂线钢丝直径及重锤重量应符合测量规程的规定。 5.2.3采用梁窝固定的罐道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窝的位置和规格应逐个检查,对有偏差的梁窝进行修 正,残留在梁窝内的碎屑、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每层罐道梁应在地面预组装,检查加工尺寸,划出中心线 位置,并进行编号: 3将罐道梁对号放置于梁窝内,加垫块调整,用测量垂线和 罐道梁找正样板校正其位置,用钢尺检查调整其层间距,用水平仪 检查调整其水平度; 4罐道梁找正调平后,在梁窝内,梁的两侧及上部用楔紧物 将梁固定牢靠;梁四侧至梁窝壁、垫块及楔紧物至梁窝口的间隙不 得小于50mm; 5垫块及紧物可采用耐火砖、混凝土块或垫铁,但不得使
5.2.2设置测量垂线应符合下列
1基准梁验收后,应将测量垂线由封口盘下移设到基准梁 上, 2采用从上到下安装时,测量垂线应每隔50m设一道卡线 板; 3采用从下到上安装时,应在井底设卡线板稳定测量垂线; 4测量垂线钢丝直径及重锤重量应符合测量规程的规定
5.2.3采用梁窝固定的罐道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5.2.3采用梁窝固定的罐道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窝的位置和规格应逐个检查,对有偏差的梁窝进行修 正,残留在梁窝内的碎屑、木块等杂物清除干净; 2每层罐道梁应在地面预组装,检查加工尺寸,划出中心线 立置,并进行编号: 3将罐道梁对号放置于梁窝内,加垫块调整,用测量垂线和 灌道梁找正样板校正其位置,用钢尺检查调整其层间距,用水平仪 验查调整其水平度; 4罐道梁找正调平后,在梁窝内,梁的两侧及上部用紧物 将梁固定牢靠;梁四侧至梁窝壁、垫块及楔紧物至梁窝口的间隙不 得小于50mm 5垫块及楔紧物可采用耐火砖、混凝土块或垫铁,但不得使 用木块; 6梁窝浇灌混凝土前,梁窝内垫块和紧物材质,以及梁埋
人井壁内的深度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7浇灌梁窝混凝土时,模板封堵应严实,混凝土捣固应密实, 且应防止罐道梁位移;浇灌的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井壁的设计强 度,并应有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混凝土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蜂窝麻 面,
锚杆和锚固剂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的材质、规格、结构及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2)锚固剂的品种、规格型号及技术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树脂 卷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和温度在5℃~25℃的防火仓库 中;快硬水泥卷应使用塑料袋包装,存放于干燥的库房 内,严防受潮;使用前,检查树脂卷应在规定的贮存期内, 快硬水泥卷不得受潮结块; 3)每批锚固剂应抽样进行锚固力试验,试验锚杆数不得少 于3根,锚固力及固化时间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2钻锚杆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孔应按测量垂线或锚杆孔导向模具定位;孔位符合 设计要求; 2)钻孔应水平; 3)锚杆孔位、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孔内的岩粉和积水应用压缩空气吹扫干净。 树脂锚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安装前,应先用杆体量测孔深,做出标记,然后用锚 杆杆体将树脂卷送至孔底; 2)安装锚杆应正对钻孔,并用机具带动锚杆体旋转,缓慢推 进,不得用锤击方式将锚杆体打入孔内; 3)树脂搅拌完毕后,应立即在孔口处将锚杆杆体临时固定。 快硬水泥卷锚杆安装除应符合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尚应 正列规定:
D水泥卷浸水前,应先在其端头扎两个透气孔,然后竖直放 入水中,待不冒气时,取出水泥卷,立即用锚杆杆体送至 孔底,并在水泥初凝前将杆体旋转送人,缓慢推进,直至 搅拌完毕; 2)连续搅拌水泥卷的时间,宜为20s~60s; 3)安装托架和紧固螺母必须在锚固剂的强度达到10MPa 后进行。 早强水泥砂浆锚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杆杆体使用前应平直、除锈、除油; 2)砂浆宜采用中细砂,粒径不应大于3.0mm,使用前应过 筛; 3砂浆应采用硫铝酸盐早强水泥并掺早强剂; 4)砂浆配合比为重量比,水泥:砂:水宜为1:(1~~1.5) :(0.450.5);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0; 5)砂浆搅摔应均匀,随拌随用。每次搅拌的砂浆应在初凝 前用完,并严防石块、杂物混; 6)注浆开始或中途停顿超过30min时,应用水润滑注浆罐 及其管路;且应测定砂浆落度,当其值小于10mm时: 不得注人罐内使用; 7)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mm~100mm处,随砂 浆的注人缓慢匀速拨出; 8)杆体插入后,如孔口无砂浆溢出,应拔出杆体,重新注浆: 9)杆体插人孔内的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95%,锚杆安 装后,不得随意敲击。 锚固剂固化后,每层梁应选3根锚杆进行锚固力试验,当 不合格时,同层梁的锚杆均进行试验,不合格的锚杆重新安 验; 当采用锚杆固定罐道梁及管梁时,应提供锚杆直径、理人 锚固力试验记录:
8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托架应紧贴并壁,空隙处应按设计要求用充填物充填密 实,充填前应清除空隙处的泥污; 2)安装端头锚固型锚杆托架时,螺母的拧紧扭矩不应小于 100N·m; 3)托架水平支撑面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3/1000; 4)同一根梁两端托架水平支撑面高低偏差不应大于5mm; 5托架上固定罐道梁的螺栓孔中心线与并筒于字中心线允 许偏差应为2mm; 6)托架层间距的允许偏差应为士7mm,但在安装相邻层托 架时应予消除偏差。 9罐道梁的找乎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找平用的防锈垫铁,其尺寸应大于梁与托架的接触面,不 得使用零碎垫铁; 2)每组垫铁的数量不得多于3块; 3)梁与托架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罐道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道梁纵向中心线和缺口板中心,对井筒平面十字中心线 位置的充许偏差: 1)装设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组合罐道的梁应为1mm; 2)装设本罐道的梁应为1.5mm。 2同一提升容器两侧的罐道梁缺口板中心,在平面位置上的 间距充许偏差: 1)装设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组合罐道的梁应为 土2mm 2)装设木罐道的梁应为士3mm。 3每根罐道梁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梁长的1/1000; 4罐道梁层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但在安装相邻层罐 道梁时应予消除偏差。
1罐道梁纵向中心线和缺口板中心,对井筒平面十字中心线 位置的充许偏差: 1)装设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组合罐道的梁应为1mm; 2)装设本罐道的梁应为1.5mm。 2同一提升容器两侧的罐道梁缺口板中心,在平面位置上的 间距充许偏差: 1)装设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组合罐道的梁应为 土2mm 2)装设木罐道的梁应为士3mm。 3每根罐道梁的水平偏差,不应大于梁长的1/1000; 4罐道梁层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但在安装相邻层罐 道梁时应予消除偏差。
5.2.6并简中其他梁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开同中其他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的纵、横向中心线对井筒平面十字中心线位置的允许偏 差为3mm; 2梁的水平偏差不得大于梁长的3/1000; 3梁标高的允许偏差应为士5mm。 5.2.7罐道梁和其他梁埋入并壁的深度不应小干设计值70mm
5.3.1罐道安装前,应在地面进行罐道接头部位截面偏差的编 号,接头错位不应大于1mm,接头截面尺寸如不符合要求,必须进 行修整,其过渡斜度不宜大于2%。 5.3.2罐道安装时,应设置测量垂线控制罐道中心线的位置和垂 直度。 5.3.3同一提升容器两条罐道接头位置不得位于同层罐道梁上; 两条罐道安装在同一罐道梁上,其接头位置应错开
5.3.4罐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罐道应保持垂直,在沿并简全深任一平面上的位置与设计 的允许偏差: 1)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应为5mm; 2)组合罐道应为7mm; 3)木罐道应为8mm。 2同一提升容器两罐道在井筒全深任一处间距的允许偏差 1)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应为土5mm; 2)组合罐道应为土7mm; 3)木罐道应为土8mm。 3在井筒简全深任一处同一提升容器的两罐道平面中心线应 一直线上,其充许偏差: 1)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为4mm; 2)组合罐道为 6mm;
3)木罐道为6mm。 4两节罐道接头处间隙的允许偏差: 1)空心方钢罐道、复合罐道为1mm~3mm; 2)组合罐道为2mm~4mm; 3)木罐道不应大于5mm。 5两节罐道的接头应位于罐道梁中心线上,其上下偏差不应 大于50mm; 6固定罐道的连接件应齐全、紧固;木罐道螺栓头嵌人罐道 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5mm
5.4.1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 罐道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紧固装置和液压拉紧装置的性能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 规定; 3 重锤装置应无变形。 5.4.2 钢丝绳罐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并架上支承梁或固定装置安装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3mm; 2井底钢丝绳罐道定位或固定梁上孔的位置与设计位置的 偏差不应大于3mm; 3井底固定梁的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5.2.1条~第5.2.7 条的规定; 4罐道绳宜缠绕在凿井绞车上,通过导向轮和罐道绳固定装 置座,在并口挂上拉紧重锤(不宜过重)或临时重锤;下放重锤时, 应缓慢进行,并有人沿井简护送放至井底预定位置; 5拉紧重锤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土400mm,其最低位置到 井底水窝最高水面的距离应大于1.5m; 6在井架上紧双楔块固紧器,上紧防松绳卡:
7罐道绳在并架.上应留有20m~30m的备用长度; 8下端固定,上端为液压拉紧装置的钢丝绳罐道,应先将下 端的罐道绳卡紧固定,上端用手动葫芦将罐道绳拉紧,再楔紧液压 缸上面的固紧器; 9罐道绳的拉紧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5.1在安装罐道梁时,应同时安装梯子间梁,梁的固定应符合 本规范5.2.2条~第5.2.7条的规定。 5.5.2梯子间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 5.5.3梯子间平台、梯子与梁的连接应牢固,网板及隔板的固定 应符合设计要求
6.1.1钢丝绳在悬挂前,应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 试验,其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的有关规定,
1单绳提升系统,钢丝绳与提升容器、平衡锤之间可用楔形 连接装叠或桃形环连接装置连接;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 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并用不少于5个绳卡将回头绳与主绳卡紧, 绳卡间距宜为200mm~300mm,绳头处应卡一道观察圈; 2多绳提升系统,钢丝绳与提升容器、平衡锤之间可用专用 桃形绳夹或形连接装置连接;用专用桃形绳夹时,回头绳应用2 个以上的绳卡与首绳卡紧: 3钢丝绳在缠绕式提升机卷筒上固定时,卷筒穿绳孔不应有 锋利的边缘和毛刺,钢丝绳弯曲部分不应形成锐角,绳头应固定在 专用卡绳装置上,不得固定在卷筒轴上。
1检查轮缘应无变形、轮幅直线部分应无弯曲,铆钉及螺栓 连接紧固、焊缝无裂纹;天轮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偏差应符合 产品标准的规定; 2天轮安装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3mm;轴心线 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1000; 3轴承座与天轮平台接触应紧密、固定牢靠; 4天轮转动应灵活,运转平稳,滚动轴承温度不应超过 70C
6.2.1提升容器、平衡链的悬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提升容器、平衡锤及悬挂连接装置的规格型号、几何尺寸 应符合设计要求; 2铆钉应牢固完整,铆钉头无裂纹、残缺、扭曲、变形等缺陷; 3高强螺栓应紧固,用小锤敲击螺母一侧,手指按在另一侧 应无较大颤动; 4悬挂连接装置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气孔、砂眼、裂纹、 毛刺、划伤、锈蚀等缺陷,各活动部件应灵活、不得有卡滞现象;连 接装置的主要承载件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5箕斗闸门转动灵活,关闭严密,罐笼阻车器动作灵活、到 位,无卡阻现象;平衡锤应无碰伤或变形; 6提升容器悬挂前应进行起吊平衡试验; 7提升容器、平衡锤应吊放在井口临时托梁上就位,并恢复 临时拆除的罐道; 8组装悬挂装置,宜将提升容器放在方便的位置上; 9组装滚轮罐耳,应调整滚轮罐耳与罐道的压力使之符合要 求;所有紧固件应紧,运动件动作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6.2.2钢丝绳与连接装置的连接及在缠绕式提升机卷筒上的固 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第1、3款的规定。 6.2.3左、右捻钢丝绳在提升机卷筒上的缠绕方向应是使钢丝绳 在缠绕时捻紧的方向。 6.2.4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 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卷筒上缠绕2层以上 钢丝绳时,卷筒边缘应高于最后一层钢丝绳,其高差应大于钢丝绳
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第1、3款的规定。
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关规定;卷筒上缠绕2层以上 钢丝绳时,卷筒边缘应高于最后一层钢丝绳,其高差应大于钢丝绳 直径的2. 5倍
6.2.5提升容器应通过主拉杆及保险链两套悬挂装置与连接装
置连接,安装好的保险链不得有扭转、打结现象。 6.2.6提升人员及物料的罐笼必须装设防坠器
6.2.7抓捕器在罐笼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楔盒中心线与主拉杆中心线对称度的偏差不应大于 2mm; 2 导向套中心线与楔盒中心线同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 1mm; 3 叉杆中心线与楔盒中心线对称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mm; 4 楔子外露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十5mm; 5 楔子绳槽与制动钢绳间每侧的间隙应为8+mm; 6 弹簧的安装尺寸应按最大工作负荷下长度进行调整,其偏 差不应大于最大工作负荷下变形量的5%; 7主拉杆、叉杆和楔子等滑动、转动零件的动作应灵活,楔子 应随叉杆的转动而顺利起落,无卡滞现象。 6.2.8双螺旋缓冲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缓冲器零件应完整,紧固件应齐全;旋转螺旋杆,使其 带动滑块前后移动,检查其动作应灵活; 2清除缓冲器内污物; 3将缓冲器安装在井架天轮平台上,其中心孔位的偏差不应 大于1mm; 4松开螺旋杆,由缓冲器底部穿入缓冲绳,直到绳上端抽出 缓冲器的长度不小于制动距离的2倍3倍为止,然后将螺旋杆 柠至设计位置: 5缓冲器顶部的钢丝绳应分别搭在并架顶部的木梁上,绳的 尾部自由下垂,其绳头应浇注在锥形体中; 6安装后应在缓冲器螺旋杆部位添加润滑脂,盖上外罩。 6.2.9制动钢丝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2.7抓捕器在罐笼上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楔盒中心线与主拉杆中心线对称度的偏差不应大于 2mm; 2 导向套中心线与楔盒中心线同轴度的偏差不应大于 1mm; 3 叉杆中心线与楔盒中心线对称度的偏差不应大于2mm; 4 楔子外露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十5mm; 5 楔子绳槽与制动钢绳间每侧的间隙应为8+mm; 6 弹簧的安装尺寸应按最大工作负荷下长度进行调整,其偏 差不应大于最大工作负荷下变形量的5%; 7主拉杆、叉杆和楔子等滑动、转动零件的动作应灵活,楔子 应随叉杆的转动而顺利起落,无卡滞现象
6.2.8双螺旋缓冲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缓冲器零件应完整,紧固件应齐全;旋转螺旋杆,使其 带动滑块前后移动,检查其动作应灵活; 2清除缓冲器内污物; 3将缓冲器安装在井架天轮平台上,其中心孔位的偏差不应 大于1mm; 4松开螺旋杆,由缓冲器底部穿入缓冲绳,直到绳上端抽出 缓冲器的长度不小于制动距离的2倍~3倍为止,然后将螺旋杆 拧至设计位置; 5缓冲器顶部的钢丝绳应分别搭在井架顶部的木梁上,绳的 尾部自由下垂,其绳头应浇注在锥形体中; 6安装后应在缓冲器螺旋杆部位添加润滑脂,盖上外罩。 6.2.9制动钢丝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2.9制动钢丝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动钢丝绳在安装前应进行拉断试验和单丝拉断试验; 2井底拉紧梁中心及绳孔中心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3mm; 3将制动钢丝绳缠绕在放绳凿井绞车上,经天轮放到井底拉 紧梁绳孔中,每根制动钢丝绳在井底预留长度应为5m,并将绳头 固定在拉紧梁上部的缓冲绳上; 4制动钢丝绳应穿过抓捕器绳孔及导向套,上部绳头应浇注 在锥形杯中,用连接器与缓冲钢丝绳进行连接; 5待缓冲器调整后,制动钢丝绳下部用螺旋张紧装置张紧; 6将带角钢的绳卡固定在制动钢丝绳上,绳卡距拉紧梁 180mm,绳卡上面置以压板,装上张紧螺栓并拧上拉紧螺母,顺序 拧紧螺母将钢丝绳拉紧,之后用两套可断螺栓将绳卡固定在拉紧 梁上,张紧力为10kN,然后拆除张紧螺栓和压板。 6.2.10连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开连接器,取出杯形体和楔子,将制动绳依次穿入半连 接器和杯形体内: 2在距离绳端部200mm250mm处,用细钢丝扎紧,松散 杯形体内的钢丝绳,除掉绳芯,然后将绳头、杯形体和楔子一起放 在汽油里洗净、擦干: 3将杯形体内松开的钢丝弯曲180°,弯曲半径约为钢丝直 径的2倍,弯曲长度宜为150mm~200mm,使其成为高度不同的 钢丝钩,移动杯形体,使最突出的钢丝钩距杯形体端面约为10mm~ 15mm; 4在杯形体中的钢丝之间打人楔子,用黏土堵住杯形体底 部,将杯形体加热到与巴氏合金熔点接近的温度,然后浇注巴合 金,使钢丝绳与杯形体浇铸成一个整体;巴氏合金与杯形体上部平 齐,杯形体底部无合金流出为合格; 5巴氏合金的浇注温度应控制在300℃以内;浇注前,应将 杯形垂直放在支旭上下部一段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状态:
1制动钢丝绳在安装前应进行拉断试验和单丝拉断试验; 2并底拉紧梁中心及绳孔中心与设计位置的偏差不应大于 3mm; 3将制动钢丝绳缠绕在放绳凿井绞车上,经天轮放到井底拉 紧梁绳孔中,每根制动钢丝绳在井底预留长度应为5m,并将绳头 固定在拉紧梁上部的缓冲绳上; 4制动钢丝绳应穿过抓捕器绳孔及导向套,上部绳头应浇注 在锥形杯中,用连接器与缓冲钢丝绳进行连接; 5待缓冲器调整后,制动钢丝绳下部用螺旋张紧装置张紧; 6将带角钢的绳卡固定在制动钢丝绳上,绳卡距拉紧梁 80mm,绳卡上面置以压板,装上张紧螺栓并拧上拉紧螺母,顺序 柠紧螺母将钢丝绳拉紧,之后用两套可断螺栓将绳卡固定在拉紧 梁上,张紧力为10kN,然后拆除张紧螺栓和压板。
6.2.10连接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开连接器,取出杯形体和楔子,将制动绳依次穿入半连 接器和杯形体内: 2在距离绳端部200mm250mm处,用细钢丝扎紧,松散 杯形体内的钢丝绳,除掉绳芯,然后将绳头、杯形体和楔子一起放 在汽油里洗净、擦干; 3将杯形体内松开的钢丝弯曲180°,弯曲半径约为钢丝直 经的2倍,弯曲长度宜为150mm~200mm,使其成为高度不同的 钢丝钩,移动杯形体,使最突出的钢丝钩距杯形体端面约为10mm~ 15mm; 4在杯形体中的钢丝之间打人楔子,用黏土堵住杯形体底 部,将杯形体加热到与巴氏合金熔点接近的温度,然后浇注巴氏合 金,使钢丝绳与杯形体浇铸成一个整体;巴氏合金与杯形体上部平 齐,杯形体底部无合金流出为合格; 5巴氏合金的浇注温度应控制在300℃以内;浇注前,应将 杯形体垂直放在支架上,下部一段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状态;
6合金冷却后,清除杯底黏土和捆扎钢丝多余部分,将杯形 体装入半连接器内,并使杯形体底部的导向滑槽与锥形块上部 的导向块相吻合; 7缓冲绳的浇注方法与此相同,最后将两个半连接器用中间 接头控紧,再将锁片上下擀开锁紧。
1应使抓捕器处于扑捕状态,重载罐笼全部载荷加在制动钢 丝绳上; 2为了保证调整安全,应在伸出缓冲器的制动钢丝绳上装上 2个~3个绳卡,罐宠离井口封闭物的距离宜为100mm~200mm; 3将一对缓冲器上部螺旋杆逐渐松开,交替松动两缓冲器下 部螺旋杆,至缓冲绳刚滑动为止;按照下部螺杆的位置压紧上部螺 旋杆,缓冲器即调整为重载罐笼载荷两倍制动力; 4防坠器脱钩试验时,两缓冲器拉伸长度的平均值与抓捕器 自由降落高度的比值达到1.25~1.30为合格;比值小于1.25时 应把螺旋杆放松;比值大于1.30时,应把螺旋杆压紧; 5调整结束后,应在缓冲器中填稠油,入绳孔和出绳孔应用 油渍麻绳塞紧。 6.2.12制动绳防坠器的静负荷试验及脱钩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金属非金属矿山竖井提升系统防坠器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规范 的规定
6.2.14提升容器及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安装应符合下 例规定: 1将首绳缠绕在凿井绞车卷筒上,通过悬吊天轮与其中一个 悬挂装置的楔形绳环连接; 2悬挂装置下端通过连接板与提升容器连接; 3组装悬挂装置连通器,所有油管及连接组件用汽油清洗洁
净;密封圈、挡圈应齐全完好,方向正确,油管连接处用卡子卡紧; 4收紧各首绳,提起提升容器,使首绳承力,连接液压泵,向 连通器内充油,使各活塞杆均匀伸出至总伸出量的1/4~1/2,然 后关闭总阀及所有分阀门; 5将组装好的提升容器及悬挂装置用凿井绞车下放到井底 设计位置; 6首绳上部用绳卡固定在并口,测量各首绳的长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其偏差应为士150mm,截绳后将绳头翻跨过提升机摩擦 轮,再与另一台提升容器的悬挂装置连接
后关闭总阀及所有分阀门; 5将组装好的提升容器及悬挂装置用凿井绞车下放到井底 设计位置; 6首绳上部用绳卡固定在并口,测量各首绳的长度应符合设 计要求,其偏差应为士150mm,截绳后将绳头翻跨过提升机摩擦 轮,再与另一台提升容器的悬挂装置连接。 6.2.15首绳悬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涂有增摩脂的钢丝绳外,悬挂前,钢丝绳应除油;腐蚀性 严重的矿井,钢丝绳除油后应涂增摩脂; 2采用扭转钢丝绳作首绳时,应按左右捻相间的顺序悬挂; 3首绳与悬挂装置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第2款 的规定; 4首绳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3mm。 6.2.16扁尾绳悬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尾绳缠绕在凿井绞车卷筒上,绳头通过导向轮卡在滑架 上,下放至井底尾绳梁下方,绕过尾绳梁,用井底小绞车提到安装 平台上,与放到井底提升容器(或平衡锤)的尾绳愿挂装置连接;
6.2.15首绳悬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涂有增摩脂的钢丝绳外,悬挂前,钢丝绳应除油;腐蚀性 严重的矿并,钢丝绳除油后应涂增摩脂; 2采用扭转钢丝绳作首绳时,应按左右捻相间的顺序悬挂; 3首绳与悬挂装置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第2款 的规定; 4首绳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3mm。 6.2.16扁尾绳悬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尾绳缠绕在凿并绞车卷筒上,绳头通过导向轮卡在滑架 上,下放至井底尾绳梁下方,绕过尾绳梁,用井底小绞车提到安装 平台上,与放到井底提升容器(或平衡锤)的尾绳悬挂装置连接; 2尾绳头穿过悬挂装置桃形环后,回头绳用扁钢丝绳卡与尾 绳卡紧,绳头长度及绳卡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绳卡螺 栓应对称上紧; 3井底尾绳悬挂后,调整尾绳在井底的垂弧长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 4在井口锁口梁上将尾绳卡牢,从凿井绞车上回出尾绳,留 足做尾绳头的长度,截绳后进行井口提升尾绳悬挂装置连接; 5尾绳间距充许偏差应为士3mm; 6提升容器及钢丝绳悬挂后,撤出并口及井筒内的障碍物,
1除涂有增摩脂的钢丝绳外,悬挂前,钢丝绳应除油;腐蚀性 严重的矿井,钢丝绳除油后应涂增摩脂; 2采用扭转钢丝绳作首绳时,应按左右捻相间的顺序悬挂; 3首绳与悬挂装置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1.2条第2款 的规定; 4首绳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土3mm,
6.2.16扁尾绳悬挂应符合下列我
装上平衡锤配重山东标准规范范本,调试提升系统。
6.2.17圆尾绳悬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2.16条的有关规定外, 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尾绳下放前,应将绳头浇注在锥形套内,与旋转连接器连 接;旋转连接器内应注入足够的润滑油;旋转连接器用手转动应灵 活; 2尾绳及旋转连接器下放到并底后,绕过尾绳梁与并底提升 容器(或平衡锤)底部尾绳连接装置连接; 3井口尾绳截断后,浇注锥形套与旋转连接器连接,再与井 口提升容器底部尾绳连接装置连接。
6.2.18钢丝绳张力自动平衡悬挂装置的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装置的销、卡、阀、管等元件应无误: 2连接油泵,开启所有闸阀,向连通器充油,油品应符合设备 技术文件的规定; 3连通油管左右窜动灵活、无抗力现象; 4充油量达到全部油缸活塞杆均匀伸出1/4行程时为止,关 闭总闸阀,撤出充油管路,并用堵头封闭管口; 5当活塞杆伸出长度差大于100mm时,应记录各绳的不均 衡量,放掉连通器内的油液,通过楔形绳环调整绳长,重新充油,使 各活塞杆伸出量基本一致; 6检查油管及接口处不得有渗油现象; 7开动卷扬机,低速、轻载运行一个行程,检查自动平衡装置 运行是否平稳,钢丝绳应无蠕动现象;若有端动现象,则用标记法 或活塞位移法计算各绳槽直径的偏差,如超过0.5mm,应车削绳 槽,使其直径基本一致; 8运转中钢丝绳不可避免的伸长,可通过补充油量调整对 罐;如充油活塞杆伸出量达到4/5行程时,可通过截绳调整对罐, 充油量仍为1/4行程;如此反复几次,待钢丝绳伸长稳定后,再充 油使活塞杆伸出1/2行程,进人正常运行:
9运行中如出现钢丝绳偏窜,应排除连通器内油液,开动提 升机正反微动两次再充油,即可消除。 IV提升容器导向装置间隙及安全间隙 6.2.19提升容器罐耳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罐道每侧间隙不应大于10mm; 2组合罐道、复合罐道和空心方钢罐道每侧间隙不应大于 5mm;当采用滚轮罐耳时,每侧间隙应为10mm15mm; 3采用钢丝绳罐道,导向套内径应比罐道绳直径大2mm~ 5mm。 6.2.20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之间的最小距离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的有 关规定。
6.3.1斜井提升装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箕斗及平衡锤小车连接装置(牵引装置)的重要承载件应 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2钢丝绳与箕斗、平衡锤小车的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6.1.2 条第1款及第6.2.10条的规定; 3钢丝绳在提升机卷筒上的缠绕及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 6.1.2条第3款及第6.2.3条、第6.2.4条的规定。 6.3.2游动天轮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规定外,尚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游动天轮轴心线与提升机卷简轴心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 设计要求; 2单钩提升时,游动天轮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 3双钩提升时,游动天轮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 设计要求。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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