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设计指南(京规自发[2019]336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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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1双人卧室空间使用示意图
3老年人卧室宜设置在有阳光的朝向,并能使光线照射到床上,以便于老年人午休或生病卧床时 享受阳光。 4.4.3既有住宅老年人卧室布局适老化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针对自理老年人,床应至少两侧临空,并预留与相邻家具或墙之间净宽不小于800mm的通行空 间,可结合相邻家具设置可撑扶平面或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基础上设置扶手,以便于老年人起身与通行时 撑扶。 各源 2针对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床宜三侧临空并采用防跌落措施,其中至少一侧长边应预留与相邻家具 或墙之间净宽不小于1000mm的护理空间。部室内应预留直径不小于1500mm的轮椅回转空间或不小于 1200mm×1600mm的轮椅转向空间(见图4.4.3)。床对侧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800mm。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卧室床边轮椅使用空间示意
3卧室空间功能复合,兼作起居室(厅)、餐厅、书房或储藏间时,可综合考虑套内功能布局,将 复合功能独立于其它空间。若复合功能不可独立于其空间,可设置高矮柜,以便于分隔空间、老年人 置物与撑扶;可将床作为坐具,围绕床形成交流空间,以节约空间,便于交流。 4.4.4宜在不影响老年人上下床的同时在床边采取防护措施,以避免老年人意外跌落,如设置床边护 可设置离床报警设备,以便于护理人员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情况。 4.4.5卧室的储藏空间应便于老年人取放,同时考虑乘坐轮椅的老年人的操作高度,储物隔板可采用拉 杆式或电动避免老年人因活动不便而在取放物品时发生安全事故。 4.4.6寡在保头设置按钮和拉绳相结合的紧急呼救装置,拉绳末端的距地高度不宜大于300mm,以适
应老年人危急情况下难以起身的特点。 家 4.4.7可设置智能睡眠监测设备,以便于多维度采集睡眠信息实时监测心率、呼吸率、翻身、离床等 数据,当监测到异常数据时发出报警通知。 4.4.8卧室门宜采用内外均可开启的锁具。 4.4.9除设置一般照明外,应根据老年人床买阅读、起夜等不同行为模式下的光环境需求设置局部照 明。以高度750mm的水平面为参考乎面,一般活动的照度不宜小于100lux,床头与阅读的照度不宜小 于2001ux。照明开关宜保证多点控制,其中一处靠近床头,以便于老年人卧姿操作。 4.4.10应为台灯、夜灯、空调、电视、机顶盒、按摩器、加湿器等设备预留插座位置,并设置备用 插座。 水资
《求(见图4.5.1) 家
行适老化改造设计时,应考虑老年人如厕、盟洗、沐浴、护理、通行等行为的空间需 然资
4.5.2既有住宅卫生间空间布局改造可按表4.5.2的建议
公表4.5.2卫生间布局适老化改造建议
设置颜色反差,宜在高差正上方200mm~300mm处设置局部照明,以便于提高高差可视度(见
4.5.6卫生间用品宜就近储藏,以便于老年人随时取物。可在不影响通行和盟洗的前提下,利用收纳架 等增加储物空间。储物空间的设置宜便于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使用。 4.5.7洗面台应考虑乘坐轮椅的老火或坐姿老年人使用,台下空间的净高不宜小于650mm,净深不 宜小于300mm,以解决老年人长时间站姿盟洗困难等问题(见图4.5.7)
(a)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使用 (b)坐姿老年人使用
图4.5.7洗面台台下空间使用示意图
8宜将尊便器更换为坐便器,且坐便器高度不宜小于450mm。消无法满足时,可设置坐便椅 马桶等(见图4.5.8)
图4.5.8奠便改坐便的部品示意图
4.5.9当同时设置中水冲厕与洁身器时,洁身器应与自来水管连接,严禁与中水管连接
4.5.10宜在坐便器附近设置按钮和拉绳相结合的紧急呼救装置,供使于老年人在发生身体不适或安全 意外等紧急情况时向外界呼救。 4.5.11手纸架不应设置于坐便器后方,宜采用可单手用的两卷式手纸架。手纸架宜具有置物与收纳功 能,以便于老年人取放物品。 4.5.12淋浴器宜使用可上下滑动的杆件以便于老年人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4.5.13浴缸外缘高度宜约450mm宜在浴缸一端设置可坐平台,以便于老年人迈人或借助可坐边缘进 入浴缸。浴缸内部深度宜为500mm~550mm,以避免水面高度超过老年人肩部时,老年人因水压过大 而产生胸闷眩晕等危险家 4.5.14应在坐便器、浴缸及淋浴旁设置扶手,以便于老年人盆浴、如厕或淋浴时,自助撑扶起身(见
图4.5.14浴缸及坐便器扶手位置示意图
4.5.15卫生间应采用能向外开启的门或推拉 以便于老年人在卫生间内发生意外时,能够顺利打开 卫生间门进行施救。 4.5.16除设置一般照明外,应设置镜前灯、夜灯等局部照明。卫生间照明灯具应防雾防水,宜具备智 能感应与延时功能。以高度750mm的水平面为参考平面,一般活动的照度不宜小于150lux。洗面台以 台面为参考平面,照度不宜小于2001ux。照明开关宜保证多点控制 4.5.17应为智能马桶盖、吹风机、浴霸、电热水器、足浴缸等设备预留插座位置,并设置备用插座。 4.5.18卫间地面应采用防滑耐污类地面材料,以便于清洁打扫,减少因地面湿滑而跌倒摔伤的 可能性然
4.6.1对厨房进行适老化改造设计时,应考虑老年人储藏、洗涤、操作、烹饪、通衍筹行为 (见图4.6.1)。
图4.6.1厨房空间使用示意图
6.2既有住宅厨房空间布局适老化改造宜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厨房操作流程,依次布置冰箱、洗菜池、案台、灶台等,以避免因操作不畅而发生危险
房操作台应考虑老年人站姿操作、坐姿操作及与其它人员共用等情况。改造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姿操作的操作台面下宜预留膝盖及脚尖可深入的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因橱柜障碍而弯腰操作
3针对乘坐轮椅的老年人和其他人员共用的厨房,可使用台面高度可调的操作台。 4.6.4针对站姿操作的老年人,厨房吊柜下沿向上600mm高的范围内,柜体厚度宜为200mm~250mm 以避色碰头危险(网图464)
图4.6.4厨房吊柜空间使用示意图
4.6.5应设置烟雾报警器。当使用燃气时,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应采用具有自动 息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以避免因老年人记忆功能衰退而造成燃气泄漏或火灾危险。报警装置宜采用户 外报警式,可安装在户门外或管理室, 4.6.6应为抽油烟机、冰箱、电饭煲、微波炉、 豆浆机、面包机、洗碗机等设备预留插座位置,并设置 备用插座。 4.6.7厨房墙面应采用防火、防水 耐腐蚀、易清洁的墙面材料。 4.6.8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耐腐蚀、易清洁的地面材料,以避免老年人由于地面油污或湿滑而 摔伤。 4.7阳台 474
4.6.8厨房地面应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地面材料,以避免老年人由于地面油污或湿滑而 摔伤。 4.7阳台 资源委 4.7.1台栏板或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0mm。 4.7.3在阳台设置洗衣空间时,应合理组织排水,并采用防滑的地面材料。 资源委 4.7.4有条件时,可在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下,设置储藏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在阳命堆放物品而产生通 行障碍。 小自
2宜设置可上下调控的晾衣装置,以便于老年人晾晒衣物。 7.3在阳台设置洗衣空间时,应合理组织排水,并采用防滑的地面材料。 7.4有条件时,可在满足采光通风的要求下,设置储藏空间,以避免老年人在阳命摊放物品而产生 障碍。
1应在厨房、卫生间单独设置插座回路,其它房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用电回路, 2应在带淋浴的卫生间设置局部等电位。 3宜采用综合照明方案,不应使用单劣照明,以避免照明死角或因局部照明不足而带来的危险 老年人直接接触的灯具的安全电压不应大于36V。照明开关宜符合下列规定: 1)照明开关的距地高度宜为1100mm。 2)可采用免改线型多控智能无线开关,以便于根据老年人不同的生活习惯进行布置。 3)应采用具有夜间指示灯的宽面板开关,以适应老年人视力下降、手指不灵敏等生理特点。 4各部位电源插座均应采用安全性插座,并应满足主要家用电器和安全报警装置的使用需求。常
1应在候梯厅中设置明显清晰的标识,包括楼层导视全提示等。 应在候梯厅中设置低位电梯按钮,并设置章频报站及上下行提示。电梯按钮前方不应设置障 划 3在不影响消防和疏散的前提下,在候梯厅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等,以满足老年人的置物 及交往需求。
5.5.1电梯门应设置缓慢关闭程序或加装感应装置。轿厢内宜采用音频报站。 5.5.2,应选用带盲文的大面板电梯操作按钮,宜在轿厢内部两侧高低位设置,且距前后壁不应小于 400mm .5.3电梯报警装置应易识别,并与电梯操作按钮相区别。距地高度宜为900mm~1100mm。轿厢内部三 侧轿厢壁均应安装扶手,扶手距地高度宜为800mm~900mm。 5.5.4正对电梯门的电梯轿厢一面,应在距地面高度900mm至顶部安装镜子或有镜面效果的材料,镜 子下方宜安装防撞板。 方规 5.5.5有条件时,可在轿厢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等,但不应影响电梯接钮、电梯门的正常使用。 5.6公用走廊系 5.6.1宜在公用走廊中的户门位置预留缓冲空间,以避免开启户门时发生碰撞。 5.6.2宜在公用走廊中设置连续扶手,以保证老年人在行走时可随时撑扶。扶手的设置不应影响疏散 宽度。 划
5.7.1应在不影响疏散宽度的基础上,在楼梯两侧设置双层连续扶手,以便于老年人在行走时随时撑 扶,其中上层扶手高度约为850mm~900mm,下层扶手高度约为650mm~700mm。扶手宜采用防滑、热情 性好的材料 觉弱化等生理特点。 5.7.3应在楼梯梯段起点处、终点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将地面分色或变化材质 5.7.4应在楼梯梯段设置脚灯,以保证充足的照明,以避免由于光线昏暗而发生安全事故 5.7.5楼梯间窗的设置宜避免产生眩光。若改造中无法改变窗的位置,宜通过改装柔光玻璃或加装蜂窝 防眩格扇网等方法减少眩光对老年人视觉的影响,以避免老年人因无法分辨边界而发生安全事故。
5.8.1既有住宅公共空间电气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光纤人户,以满足老年人使用智能设备的需求。 2应更换电线电缆,适当增大启内电量,以避免电气火灾,满足老年人使用大功率用电器时的用电 负荷。 规 5.8.2在不影响消防和疏散的前提下,可在公共空间中设置置物平台、座椅、信息栏、花架等,以满足 老年人的置物、休息及交往需求。 5.8.3信报箱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6.1.3加装电梯时电器标准,电梯宜符合下列规定
对加装电梯后被遮挡的公共空间,应增加照明,以保证通行及活动时的视物需求 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应满足既有住宅公共空间的适老化改造要求
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然 1应对道路空间内的人行系统进行适老化改造,适老化改造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 2应在既有居住区道路的坡道、拐角及台阶处设置照明设施。照明设施可采用嵌入式地脚灯、草坪 灯、庭院灯等形式。灯光宜选用柔和漫射的光源。道路照明设施应采用节能控制 6.2.2缘石坡道改造宜符合下列设计要求: 1应在既有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出人口等有高差处增设缘右坡道。 2既有居住区级道路设有人行横道,且人行横道两端有高差时,应增设缘石坡道。 3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坡度不应大于20宽度宜与人行道宽度相同 4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积永。 5宜消除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的高差。当高差无法消除时,高差不应大于5mm,以满足老 年人便捷通行的需求。 6.2.3针对视力减退的老年人,应设置盲道。改造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区内既有人行道有坡道、轮椅坡道或者设有台阶时,宜在距上下坡边缘或踏步起点和终点 250mm800mm处设置提示盲道 3盲道的型材表面应防滑。 6.2.4既有人行系统地面有台阶时,可根据现场道路条件同时考虑设置轮椅坡道轮椅坡道宜设计成直 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轮椅坡道改造宜符合下列规定: 规划 1轮椅坡道不应影响人行道通行宽度。净宽度不应小于1000mm,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坡道净宽度 不应小于1200mm。 2施工等造成的高差,改造时其高差不应大于1Qmm,以满足老年人便捷通行的需求。 3坡道高度大于300mm且坡度大于1:20时应在两侧设置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 连贯。 4坡道临空侧应加设高度不小天y100mm的安全挡台。 5坡道的坡面应平整、防滑无反光。 6应加设无障碍标志市 6.2.5既有住宅区中沿人行系统已有的服务设施不应影响老年人的正常通行,若造成影响的则应进行改 造,宜符合下刻规定:
6.3绿地及活动场地
6.3.1既有居住区绿地适老化改造的设计范围应包括开放式宅间绿地、公共绿地、开放式配套公建绿 地、开放式道路绿地。 6.3.2既有居住区室外活动场地的适老化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公共无障碍卫生间。 2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应与原居住区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出人临近设置。可与社区公共绿地、儿 童活动场地等结合设置,并应与居民楼保持一定距离。布局宜动静分区,并宜设置健身器材、座椅、花 架、阅报栏等设施。 3室外活动场地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 4室外环境中配套的标识牌应整体规划设置,应考虑不同距离、不同高度的观看效果,标识内容应 5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室外活动场地宜设置紧急救助呼叫按钮,有条件的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以便 于老年人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并及时救助,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全程监控相关区域,便于管理人 员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1组团绿地、开放式宅间绿地出入口地面宜无高差,有高差时宜设轮椅坡道。 2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为无障碍出人原,当有3个及以上出人口时,满足无障 碍设计要求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以避免老年人在园区两走回头路。 3宜设置提示盲道。 6.3.4园林设施及小品宜符合下列规定心 1园路及广场的休息座椅旁应设置轮椅停留空间,以便乘坐轮椅的老年人休息和交谈。 2既有居住区绿地内的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如亭、廊、榭、花架等,有条件改造的,应改造后净宽 度不宜小于1500mm,处已经设置台明或台阶的,应增加轮椅坡道和提示盲道,以增加老年人对此 6.3.5 居住区内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不应选用革质有刺的丛生植物。 2 2不应选用飞絮类树种,以避免引发老年人过敏、哮喘等病症。 3应以落叶乔木为主,林下净空不应小于2500mm,以便于居民活动不受影响。 4不应选用有毒的植物。 5 乔木种植点距离缘石外侧不应小于500mm。 规划自然资源委 树池高出广场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50mm,与广场地面相平的树池应加算子。 7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应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 8可增加一些花、叶、果较大的观赏植物,以吸引老年人的注意和兴趣。 6.4 停车场和车库
7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应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 8可增加一些花、叶、果较大的观赏植物,以吸引老年人的注意和兴趣。 6.41 停车场和车库 6.4.1对于已经配建有停车场和停车库的既有居住区,有条件时城市轨道标准规范范本,可将部分停车位合理改造为无障碍机 动车停车位,且宜靠近停车场和车库的出入口设置。 6.4.2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6.4.3停车位附近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以便于老年人发生突发情况时可及时呼救。 6.4.4宜在室内停车场设置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以保证老年人携带的各种智能化信息设备及时
1.1对于已经配建有停车场和停车库的既有居住区,有条件时,可将部分停车位合理改造为无障 车停车位,且宜靠近停车场和车库的出入口设置。 1.2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防滑、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4.3停车位附近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以便于老年人发生突发情况时可及时呼救。 4.4宜在案内停车场设置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以保证老年人携带的各种智能化信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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