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967-2014 焦化机械设备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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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为了规范焦化机械设备安装施工,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 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冶金焦化煤处理设备、焦炉系统、干熄焦系 统、煤气净化与化学产品回收系统机械设备工程的安装。 1.0.3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为了规范焦化机械设备安装施工,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

    2.0.1设备安装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质量标准,精 度等级应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2.0.1设备安装必须使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

    1应进行图纸的自审和会审,并应形成记录; 2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3应按设计文件、承包合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设备基础、厂房、运输道路、水源、电源、照明、消防等临时 设施应达到设备安装的要求;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工器具应能满足安装的需要。 2.0.3设备安装前,应清除设备表面的锈蚀、污垢、油脂及设备底 座底面的油漆,设备的除锈和清洗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 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2.0.4设备安装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 检查,形成记录。上道工序未经检验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 2.0.5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应在检查合格后及时进行隐蔽 并应形成记录。 2.0.6设备安装及吊装过程中,应做好设备保护措施,不得损伤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和垫板

    3.1.1设备安装前基础应进行交接验收,未经交接验收的设备 础,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2设备基础交接验收应符合下列

    1基础验收资料应完整; 2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应有验收资 料和记录; 3基础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基础表面的模板、地脚螺栓固定架等应全部拆除,基础表 面和地脚螺栓孔内的浮浆、油污、碎石、泥土、积水等应清除干净; 5预埋地脚螺栓应无损伤,螺纹部分应清理干净,涂油脂,并 有保护措施

    3.2设备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

    3.2.1设备安装前,应设置安装的基准线和基准点,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应根据设计文件,绘制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 2应根据基础交接资料、基准线和基准点布置图,设置中心 标板和基准点;

    4主体设备应理埋设永久中心标板和永久基准点; 5测设完成后应提交测量成果报告书。 3.2.2设备安装工程完成后,应将永久中心标板、永久基准点及 其布置图移交建设单位。

    1安装前,应清除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铁皮,螺纹部分 应涂上油脂; 2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 于15mm,且不应碰孔底; 3预留地脚螺栓孔灌浆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 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预留孔中灌浆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 可紧固地脚螺栓,各螺栓紧固力应均匀; 5螺母与热圈间和热圈与设备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1安装前,应清除地脚螺栓上的油污和氧化铁皮,螺纹部分 应涂上油脂; 2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任一部分离孔壁的距离应大 于15mm,且不应碰孔底; 3预留地脚螺栓孔灌浆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机 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预留孔中灌浆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 可紧固地脚螺栓,各螺栓紧固力应均匀; 5螺母与垫圈间和垫圈与设备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3.3.2预埋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备底座螺栓孔的实际位置和尺寸核 对预埋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 2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部分应垂直,设备底座套人地脚螺栓应 有调整余量,每个地脚螺栓均不应有卡阻现象。 3.3.3T形头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T形头地脚螺栓与锚板应按设计文件配套使用。 2设备就位前,应进行T形头地脚螺栓的试穿,并做好T形 头方向标记。安装时,应依据标记将T形头正确嵌入锚板的矩形 槽内。 3地脚螺栓无螺纹部分和锚板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涂装 设计无规定时,应涂防锈漆。 4二次灌浆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在预留孔或护管内填塞密

    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4预留孔中灌浆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方 可紧固地脚螺栓,各螺栓紧固力应均匀; 5螺母与垫圈间和垫圈与设备间的接触均应紧密。 3.3.2预埋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备底座螺栓孔的实际位置和尺寸核 对预埋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 2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部分应垂直,设备底座套人地脚螺栓应 有调整余量,每个地脚螺栓均不应有卡阻现象。 3.3.3T形头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设备底座螺栓孔的实际位置和尺寸 预埋地脚螺栓的位置、尺寸; 2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部分应垂直,设备底座套人地脚螺栓 有调整余量,每个地脚螺栓均不应有卡阻现象。

    .3.3T形头地脚螺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T形头地脚螺栓与锚板应按设计文件配套使用。 2设备就位前,应进行T形头地脚螺栓的试穿,并做好T形 头方向标记。安装时,应依据标记将T形头正确嵌入锚板的矩形 槽内。 3地脚螺栓无螺纹部分和锚板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涂装 设计无规定时,应涂防锈漆。 4二次灌浆前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在预留孔或护管内填塞密

    3.3.4有紧固力要求的地脚螺栓的紧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地脚螺栓紧固后,螺栓应露出螺母或与螺母齐平。

    3.3.4有紧固力要求的地脚螺栓的紧固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4.1垫板设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可采用

    3.4.2垫板安装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

    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的有关规定。

    3.4.3设备底座就位前,应根据底座形状、尺寸、地脚螺栓直径

    4.1.1设备进场应根据设备交货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设备进

    4.1.1设备进场应根据设备交货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设备进 场计划进行组织。

    4.1.2设备开箱检验应形成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 设备开箱检验应形成记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核对箱号、箱数以及包装情况,且包装外观应无明显损伤; 2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检查设备及零部件的数量和外观质量,应无缺损件,表面 应无损坏和锈蚀、变形; 4设备装箱随机技术文件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应齐全; 5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口设备应有商检合格证明 文件。 4.1.3设备开箱后,设备及零部件和专用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应 有变形、损坏、锈蚀或丢失。 414设各搬运时品装占应在设各和包装箔的标示位累或设计

    :1.4设备搬运时,吊装点应在设备和包装箱的标示位置或设

    4.1.4设备搬运时,吊装点应在设备和包装箱的标示

    4.2.1材料进场应根据材料供货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场计划进行组织。

    4.2.2原材料、标准件、钢构件、半成品进场时应进行验收

    1应全数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型号、规格、材质、质量、 数量、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 2设计文件或国家现行标准有复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复

    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有关要求; 3实物质量应按比例抽查,每类应抽查1%,且不应少于5 件,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3材料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堆放,妥善保管,不得损伤 和变形,并应有标识

    要求,焊接材料的保管、烘干、清理、发放、使用、回收应符合国家理 行有关标准、产品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的规定。

    5.1.1轨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5.1.1轨道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278的有关规定。 5.1.2皮带机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GB50270的有关规定。 5.1.3高强度螺栓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行业标准《钢结构 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的有关规定。

    5.2.1走行机构应在基准轨道验收合格后安装。

    5.2.1走行机构应在基准轨道验收合格后安装。 5.2.2 基准轨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两钢轨中心与轨道中心线间距,允许偏差应为 ±4.0mm; 2调整轨道顶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2.3台车架组装时,应设置防止倾覆的临时支撑。 5.2.4走行轮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2.4): 1以两列走行轮的端部轮中心距的设计尺寸,在两条钢轨中 心线上投点作一矩形,其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4.0mm; 2调整车轮水平偏斜,在Xi~X4、Y1~Y4点检测,允许偏差 应为轮直径的1/1000,且同一轴线上车轮偏斜方向应相反; 3调整同一端车轮同位差,在Xs、X。、Ys、Y6点检测,允许偏 差应为 2.0mm; 4调整端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轮直径的1/1000,且上轮

    1以两列走行轮的端部轮中心距的设计尺寸,在两条钢轨中 心线上投点作一矩形,其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4.0mm; 2调整车轮水平偏斜,在Xi~X4、Y1~Y4点检测,允许偏差 应为轮直径的1/1000,且同一轴线上车轮偏斜方向应相反; 3调整同一端车轮同位差,在Xs、X。、Ys、Y6点检测,允许偏 差应为 2.0mm; 4调整端面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轮直径的1/1000,且上轮 缘应向外倾斜。

    图5.2.4走行轮检测图

    1一走行轮;2一测量辅助线

    5.2.5走行平衡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纵、横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调整上平面的对角线差,允许偏差应为2.0mm; 3 调整上平面纵、横方向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边长 的1/1000; 4调整上平面的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1调整纵、横间距,充许偏差应为士2.0mm; 2 调整上平面的对角线差,允许偏差应为2.0mm; 3 调整上平面纵、横方向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边长 的1/1000; 4调整上平面的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3回转装置安装 5.3.1 门架宜在地面组装后进行安装。 5.3.2. 门架梁与支腿焊接应在支腿顶面标高验收合格后进行。 5.3.3 回转装置安装应在门架安装合格后进行。 5.3.4 回转装置安装应以走行机构的前后轮距中心线及轨距中 心线交点作为回转中心,并在门架上作出中心标记。 5.3.5回转装置安装前应拆开大轴承密封盖,检查内部是否有锈 蚀,水分和脏物,并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的牌号加足润滑脂。 5.3.6回转轨道焊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焊接完成后,焊缝应 打磨平整,并应进行表面探伤合格。 5.3.7回转轨道安装应在圆周上取8点以上等分点进行检查,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调整轨道半径,充许偏差应为士4.0mm; 2 调整轨道顶面各点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 3 调整定心支承辊轨道半径,允许偏差应为士4.0mm; 4 调整回转销齿轮半径,允许偏差应为士3.0mm; 5 调整定心辊辊轮与轨道之间的间隙,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3.8 回转平衡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上平面纵、横方向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边长的1/1000; 2 调整4个回转平衡器组成的正方形边长,允许偏差应为 ±2.0mm; 3调整4个回转平衡器组成的正方形对角线差,允许偏差应 为 4.0mm。

    5.4.1电缆卷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5.4.1): 1 调整卷筒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卷筒长度的1/1000; 2调整卷筒对轨道基准线的水平偏斜,在W1、W2点检测,允 许偏差应为1.0mm。

    5.4.2卷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4.1电缆卷筒检测图 水平仪;2一卷筒:3一走行轨道;4一线锤

    5.0mm; 2调整卷盘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2.0mm。 5.5皮带机、平衡锤、锚固锁紧器安装 5.5.1悬臂架宜在地面组装后进行安装。 5.5.2悬臂架安装应用临时支架支撑,临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 力并能调整高度。 5.5.3悬臂架组装时,应先用普通螺栓定位,调整两段臂架相对 位置和直线度符合要求后,再用高强度螺栓连接。 5.5.4斗轮本体宜先在地面组装,然后整体吊装。 5.5.5尾车皮带机架宜先在地面组装,然后分段吊装。 5.5.6平衡重锤的安装和平衡实验应符合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 的规定。 5.5.7 悬臂皮带机架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调整中心线,充许偏差应为3.0mm; 调整接点处下平面高差,允许偏差应为5.0mm。 5.5.8 悬臂皮带机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调整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10.0mm; 2 调整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5.5.9 尾车皮带机架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接点处下平面高差,允许偏差应为3.0mm。 5.5.10尾车皮带机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整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5.0mm 2调整中部支架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支架高度的1/1000。 5.5.11锚固锁紧器安装应以轨道中心线为基准,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调整平行度,允许偏差应为3.0mm; 2调整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3.0mm。

    6焦炉护炉铁件及操作平台

    6.1.1焦炉本体设备安装,可采用先砌筑后安装炉柱(简称A 类)和先安装炉柱后砌筑(简称B类)两种施工工艺。 6.1.2设备安装前,应对前工序测量成果进行实测检查,同时 应设置焦炉炉组纵、横向中心线、边炭化室中心线和机、焦侧正面 线安装基准线、烟道中心线,并应埋设永久中心标板和基准点(图 6.1.2)

    图6.1.2焦炉基准线

    烟道中心线;2一炉长控制线;3一焦炉纵向中心线; 4一边炭化室中心线;5一焦炉横向中心线

    1检查炉柱外形尺寸及挠曲矢高,挠曲矢高允许偏差应 0mm;

    2炉柱螺栓孔的尺寸和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3炉柱底部、炉柱与垫板之间应涂润滑脂,便于滑动。 6.2.2炉柱运输、吊装时应防止炉柱变形,堆放时应垫平,支承点 不应少于3点。

    3炉柱底部、炉柱与垫板之间应涂润滑脂,便于滑动。 6.2.2炉柱运输、吊装时应防止炉柱变形,堆放时应垫平,支承点 不应少于3点。 6.2.3安装前,炉床的混凝土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炉床的混凝土边缘不应凸出焦炉砌体; 2炉床混凝土牛腿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3炉柱下部与炉床混凝土牛腿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间 隙内应无杂物。 6.2.4小保护板与砌体接触应严密,间隙应小于1.0mm,且连续 长度不应大于100.0mm。 6.2.5当采用A类施工工艺时,炉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6.2.5):

    1炉床的混凝土边缘不应凸出焦炉砌体; 2炉床混凝土牛腿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3炉柱下部与炉床混凝土牛腿间隙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间 隙内应无杂物。 6.2.4小保护板与砌体接触应严密,间隙应小于1.0mm,且连续

    6.2.5当采用A类施工工艺时,炉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1调整炉柱垫板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 2调整炉柱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3.0mm。 6.2.6当采用B类施工工艺时,炉柱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6. 2. 5) ;

    图6.2.5焦炉炉柱安装检测图 一炉柱;2一下部拉条:3一上部拉条

    调整炉柱垫板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T 炉柱在炉长方向的间距应分两次检查调整,第一次应在炉

    床浇注完,炉底砌筑前安装炉柱时进行;第二次应在炉体砌筑到炭 3炉柱在炉组方向的间距应分两次检查调整,炉底部允许偏 差应为士3.0mm,炭化室底部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炉顶部第 次允许偏差应为士7.0mm,第二次允许偏差应为3.0mm

    6.3.1小炉柱应与蓄热室单墙面贴紧。 6.3.2.小炉柱的中心线与单墙的中心线距离的允许偏差 ±2. 0mm。

    6.3.1小炉柱应与蓄热室单墙面贴紧。 6.3.2.小炉柱的中心线与单墙的中心线距离的允许偏差应为 土2.0mm。 6.3.3·弹簧安装压缩后的长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无 规定时,充许偏差应为土2.0mm。

    6.4.1保护板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板四周转角处应圆滑过渡,不应有凸棱、锐角; 2保护板铸造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砂眼、窝蜂、气孔、飞边、 凹凸等缺陷; 3保护板的几何尺寸实测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保护板内衬隔热材料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4.2保护板安装前应检查筑炉交接的炭化室底部炉肩的标高, 并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4.4保护板与砌体间密封填料应严实,密封填料的压缩量应

    合设计文件要求,当用1mm的塞尺插人时,连续插入的长度不 于100.0mm。

    6.4.61 保护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板应由上端垂直起吊安装; 2 保护板侧边严禁凸出炭化室墙; 3 相邻保护板与炭化室炉墙距离应调整均匀。 6.4.7 当采用A类施工工艺时,保护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炉组方向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3. 保护板加压紧固后,相邻保护板间隙允许偏差应为 6.4.8 当采用B类施工工艺时,保护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板安装前应复验炉柱安装精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6.2.6条的规定; 3 调整保护板在炉组方向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4调整保护板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6.5炉门框及磨板安装

    6.5.1炉门框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门框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炉门框四周转角处应圆滑过渡,不应有凸棱、锐角; 3炉门框与炉门刀边接触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砂眼、蜂窝 气孔、飞边、凹凸等缺陷。 6.5.2炉门框密封填料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密封填料型号、规格及烧失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对 粘贴好的密封填料采取保护措施; 2炉门框与保护板间各层密封填料接头位置应错开,搭接长 度应大于90.0mm,密封填料应打紧、塞实;

    1密封填料型号、规格及烧失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开 粘贴好的密封填料采取保护措施; 2炉门框与保护板间各层密封填料接头位置应错开,搭接 度应大干90.0mm,密封填料应打紧、塞实;

    3炉门框密封填料的压缩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5.3炉门框安装前应检查炉门框与保护板定位销的几何尺寸, 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5.4炉门框安装后,炉门框内缘不应凸出保护板外缘。 6.5.5 炉门框磨板应固定,磨板顶面标高应低于炭化室底面。 6. 5.6 采用A类施工工艺时,炉门框加压后,炉门框应无变形。 6.5.7 采用A类施工工艺时,炉门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炉门框在炉组方向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2 调整磨板面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磨板边长的1/500; 调整辊托架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辊托架左右标 高差为土0.5mm; 4调整炉门框上炭化室底标高刻印与炭化室底标高,允许偏 差应为士1mm。 6.5.8采用B类施工工艺时,炉门框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炉门框在炉组方向的间距,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2 调整炉门框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4.0mm; 3调整辊托架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0.5mm,辊托架左右标 高差为±0.5mm; 4调整炉门框上炭化室底标高刻印与炭化室底标高,允许偏 差应为±1mm。

    6.6.1炉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门加工面、刀边应光滑平直,不应有损伤、砂眼、蜂窝、气 孔、飞边、凹凸等缺陷; 2小炉门启闭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3 炉门内衬隔热材料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6.2炉门安装前,炉门刀边和炉门门的弹簧应处于松开状 态,炉门刀边在安装过程中有应有保护措施,以免损坏刀边

    6.6.3炉门托轮与炉门框托辊座间以及上、 吻合。 6.6.4炉门刀边与炉门框接触应严密,间隙应小于0.1mm,且间 隙的连续长度应小于100.0mm。 6.6.5炉门上、下门调整螺母与门门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 要求。 6.6.6炉门门闫和刀边及各种螺栓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在烘炉前 及烘炉后期分别进行调整。

    6.7.3纵横拉条安装调整后,不应相互接触。

    1上部横拉条安装后应保持平直,标高和中心的允许偏差应 为±5.0mm; 2上部横拉条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设置保护装置,并在保护 套内移动自由

    7.5纵拉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拉条应在炉顶现场焊接,焊缝位置应与燃烧室顶部 错开; 2纵拉条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6.8机侧和焦侧平台安装

    6.8.1钢柱、梁等主要构件应进行复检,主要尺寸应符合设计文 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 有关规定。 6.8.2机、焦侧平台上铺设的铸铁板表面标高允许偏差应为 ±5.0mm。

    调整柱顶标高,充许偏差应为一0.mm; 2 调整柱中心距离,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3 调整柱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柱高度的1/1000; 4调整机、焦侧平台标高,在钢梁上表面检测,焦侧允许偏差 应为士3.0mm,机侧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5 omm; 6

    7焦炉炉下加热及交换装置

    7.1煤气主管、支管、下喷管安装

    7.1.1管道安装基准线应依据焦炉基准线在基础上设置。 7.1.2各种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在气密 性试验合格后安装。 7.1.3煤气管道组装、焊接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的有关规定。 7.1.4支管在主管上接出时,主管上的开孔直径大于支管外径不 宜超过5.0mm,支管插入深度不宜超过3.0mm。 7.1.5主管的固定托座和滑动托座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1.6管道应按水流方向倾斜,坡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1.7煤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并应符合 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5的有关规定。 工产

    7.1.8煤气主管、支管、下喷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整机侧混合煤气、焦侧混合煤气、焦炉煤气主管 许偏差均为5.0mm; 2调整机侧混合煤气、焦侧混合煤气、焦炉煤气主管标高,允 许偏差均为士5.0mm; 3调整分配立管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4调整分配立管法兰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法兰外径 的1/500; 5调整分配立管法兰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6调整下喷管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3.0mm。

    7.2调节旋塞、交换旋塞和孔板盒安装

    7.2.1调节旋塞、交换旋塞和孔板盒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试压合格 后安装。

    7.2.3交换旋塞扳把与旋塞方头间上下处间隙不应

    7.2.4交换旋塞中心应在一条直线上,允许偏差应为3.0mm

    7.3废气交换开闭器安装

    7.3.1 废气交换开闭器安装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应按设计文件要求作煤气铠及废气铠严密性试验; 2废气杆或煤气铊杆不应弯曲,在提起或自由下降时应无 卡阻现象; 3阀体内的翻板转动应灵活,翻板在关闭位置时无卡死 现象; 4废气阀内风门调节翻板开关方向应一致,刻度盘上应标出 开、闭位置和方向指示。

    7.3.4空气盖在全关闭状态下,接触面的间隙应小于0.05mm

    7.3.5在交换油缸的行程允许偏差范围内,检查废气杆、

    7.4.1 交换油缸与前后链轮的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3.0mm。 7.4.2 交换油缸的行程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7.4.3 交换油缸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交换油缸中心线,允许偏差应为2.0mm; 2 调整交换油缸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油缸长度的1/500 3 调整交换油缸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2.0mm。

    7.5交换传动机构安装

    7.5.1交换传动机构应在加热煤气管道和交换开闭器安装合格 后进行安装。 7.5.2交换传动机构位于抵抗墙处的轮架,应根据链轮中心标高 确定安装标高,同一系统的轮架链轮中心应一致。 7.5.3交换扳把安装前应对照加热系统图检查交换旋塞的开闭 位置,开闭交换旋塞的扳把在全开、全闭位置的允许偏差应为 ±2.0mm。

    偏差应为3.0mm;滑轮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7.5.6交换传动拉条行程的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调整链轮座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链轮座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3 调整拉杆支座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 调整拉杆支座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5.0mm。

    7.6.1烟道闸板应在烘炉前安装完毕。 7.6.2 烟道闸板安装前应进行预组装,翻板与烟道的间隙允许偏 差应为土5.0mm。 7.6.3烟道闸板安装时应保持垂直,转动灵活,密封盖板应严密, 刻度盘开、关位置及开闭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6.4 烟道闸板阀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烟道闸板阀中心,允许偏差应为10.0mm; 2 调整烟道闸板阀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3调整烟道闸板阀顶部横梁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横梁 的1/1000。

    8.1集气管及氨水管安装

    8.1.1集气管宜分段制作,并按照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现 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的有关 规定检查合格后方可安装。 8.1.2两集气管管段采用外部搭接的连接板进行连接,集气管焊 缝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8.1.3氨水支管安装应按设计文件核对接口位置,并按现场实际 布置管道走向。 8.1.4氨水管道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做水压试验。当设计无要 求时,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30min无渗漏为合格。 8.1.5全 氨水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水冲洗,再用空气吹扫干净。 8.1.6 集气管封闭前应清扫干净后方可封闭。 8.1.7 集气管宜冷态安装,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调整集气管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集气管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 3 调整集气管与水封阀连接法兰纵、横中心,允许偏差应为 3.0mm; 4 调整集气管水封阀法兰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士3.0mm。

    缝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无损检测,

    8.1.5氨水管道试压合格后应进行水冲洗,再用空气吹扫十净。

    1,调整集气管中心,允许偏差应为3.0mm; 2 调整集气管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 3 调整集气管与水封阀连接法兰纵、横中心,允许偏差应为 3.0mm;

    8.2.1上升管安装前,应检查上升管底座中心线,任意两上升管 底座中心距允许偏差应为3.0mm。 8.2.2上升管、桥管宜冷态就位,热态调整。在炉温650℃以前, 上升管与桥管应临时连接,炉温650℃以后,调整桥管与水封阀承

    8.2.1上升管安装前,应检查上升管底座中心线,任意两上升管

    8.2.1上升管安装前,应检查上升管底座中心线,任意两上升管 底座中心距允许偏差应为3.0mm。 8.2.2上升管、桥管宜冷态就位,热态调整。在炉温650℃以前, 上升管与桥管应监时连接炉温650℃以后,调整桥管与水封阀承

    8.2.2上升管、桥管宜冷态就位,热态调整。在炉温650℃以前 上升管与桥管应临时连接,炉温650℃以后,调整桥管与水封阀承

    上升管与桥管应临时连接特种设备标准,炉温650℃以后,调整桥管与水封阀承

    接口处的四面间隙应均匀,无卡阻现象后再正式固定。 8.2.3上升管水封盖安装后,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做水封高度和试 漏检查,水封高度允许偏差应为士5mm。 8.2.4上升管水封盖安装后,应调整配重,使其打开后不得自动 关闭。

    8.2.5高、低压氨水转换机构转动应灵活,开闭状态应正确,氨水

    8.2.7上升管安装应符合下列

    调整上升管管体中心,任意两上升管中心允许偏差应为 3.0mm; 2 调整上升管管顶盖标高,允许偏差应为土5.0mm; 3调整上升管管体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管体高度的1/500

    环保标准允许偏差应为4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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