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095-2015-T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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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可行的建设标准及限额。

    3.2.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其所咨询的项目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对其咨 询工作中涉及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各类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 审定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归档等,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 到位。

    3.2.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其所咨询的项目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对具咨 询工作中涉及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各类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 审定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归档等,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 到位。 3.2.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咨询业务后,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工作计划: 承担大型项目或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任务时,应依据项目特点、投标文 件、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编制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工作大纲。工作大纲的内 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工作组织、工作进度、人员安 排、实施方案、质量管理等内容。 3.2.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完善项目的流程管理,明确项目工作人员的职责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包括现场和非现场的管理、编制、审核与审 定人员。各类管理人员的安排除应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要求外,还应 符合项目质量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3.2.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组织管理和外部组织协调体系,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内部组织管理体系应包括承担咨询项目的管理模式、企业各级组织管 理的职责与分工、现场管理和非现场管理的协调方式,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 负责人的职责等。 2外部组织协调体系应以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核心,明

    确协调和联系人员,在确保工程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协调好 与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3.2.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与总体进度相协调,工程造价咨询 的工作进度计划除应服从整个建设项目的总体进度和施工工期的要求外,还 应满足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的合理工期的要求

    3.3.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应 通过流程控制、企业标准等措施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 3.3.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交的各类成果文件应由编制人编制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并应由审核 人、审定人进行二级审核。 3.3.3承担咨询业务的编制人应审核委托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完整性、有效 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 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按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 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3.3.4承担咨询业务的审核人应审核委托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完整性、有效 性、合规性;应审核编制人使用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 性、真实性和适用性,并应对编制人的工作成果进行一定比例的复核,完善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开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 3.3.5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审定人应审核委托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完整 性、有效性、合规性;应审核编制人及审核人所使用工程计量、计价基础资 料和编制依据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 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3.3.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封面(或内封)、签署 页签章。承担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 询成果文件的签署页及汇总表上签章,并应在其所有承担的咨询业务文件的 明细表上要之

    3.4.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的 有关规定,建立档案收集制度、统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制度、库房管理 制度及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 3.4.2工程造价咨询档案可分为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两类。成果文件应包括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计量与支付、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编制与审核报告以及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等。过程文件应包括编制、审核、审定人员的工作底 相应电子文件等。

    3.4.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的保存期应符合合同和国家等相关规定外,且不应 少于5年。

    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的归档外,还应负责组织并制定咨询业务中所借阅和使 用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竣工资料等有关可追溯性资料的文件目 录,并应对接收、借阅和送还进行记录。

    3.5.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 管理。工程造价的信息管理应包括工程造价数据库、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工具 软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系统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3.5.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利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自行建立或利用相 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各类典型工程数据库,以及在咨询业务中各类工程项 目上积累的工程造价信息,建立并完善工程造价数据库。 3.5.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标准化、网络化的原则,在工程项目各阶段采 用工程造价管理软件。 3.5.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时,应依据合同 要求,对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租收集的工程造价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分 唐園 析,并应用于下一阶段的工 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等环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决策阶段可接受委托进行以下工作:

    1.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核 2.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4.1.2编制投资估算时,应依据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计价依 据,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累的有关资料,并应在分析编制期市场要素价 变化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总投资。 4.1.3经济评价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现行标准,在项目方案设计的基础 上,对拟建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并进行全面评价。 4.1.4审核投资估算时,应依据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计价依 据,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审核投资估算中所采用的编制依据的正确性、编制 方法的适用性、编制内容与要求的一致性、投资估算中费用项目的准确性, 全面性和合理性。

    4.2.1投资估算按委托内容可分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单项工程投 算、单位工程投资估算。

    列估算法、指标估算法或混合法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宜 指标估算法进行编制

    4.2.3投资估算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应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

    资方向调节税和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应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 用和预备费。工程费用应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 费应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应包括支付金融机构的 利息和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

    4.2.4投资估算应依据建设项目的特征、设计文件和相应的工程造价计价依

    据或资料对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构成进行编制,并应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 行分析。

    .5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应包括以下内

    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 2 相应投资估算指标; 3 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等: 4 类似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5 工程所在地编制同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以及

    设备的市场价格和有关费用; 6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 税率,以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 7委托单位提供的各类合同或协议及其他技术经济资料。

    4.2.6投资估算成果文件的编制应包括投资估算书封面、签署负、目录 制说明、投资估算汇总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等,投资估算成果文件 本规范附录A编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构成分析、有关参数和率值选定的说明,以及 问题说明等,

    4.2.8投资估算说明中,投资构成分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单项工程投资占比分析; 2 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占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分析;引进设备费用占全部设备费用的比例分析等。 3 影响投资的主要因素分析。 4与国内类似工程项目的比较。 4.2.9投资估算汇总表纵向应分解到单项工程费用,并应包括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若为生产经营性项目还应包括流动资金。投 资估算汇总表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

    投资估算表纵向应分解到主要单位工程,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 置费、安装工程费。 4.2.11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分项估算,可在 投资估算汇总表分项编制,也可单独编制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表。 4.2.12建筑工程费用的估算应结合拟建项目特点和工程计量要求分别套用 不同专业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进行估算;当无适当估算 指标或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时,可采用估算主体工程量的方法,并参考概算定 额等资料进行估算。套用的投资估算指标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在内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并应考虑指标编制期与 报告编制期的人材机要素价格等变化情况。 4.2.13设备购置费应按国产标准设备、国产非标准设备、进口设备分别进 行估算,开应将设备运杂费、备品备件费计人设备费。 4.2.14安装工程费应按不同安装类型,以设备费为基数或按相应项目的估 算指标分别估算。套用的投资估算指标应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并应考虑指 标编制期与报告编制期的人材机要素价格的变化情况。 国 4.2.1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包括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 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等。

    投资估算表纵向应分解到主要单位工程,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 置费、安装工程费。

    4.2.11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中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分项估算,可在

    4.2.13设备购置费应按国产标准设备、国产非标准设备、进口设

    合同或协议计列;无合同或协议要求的应按国家、各行业部门或工程所 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估算

    4.2.17基本预备费应以建设项目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 数进行估算

    18价差预备费宜依据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估算,价差预备 考虑建设前期和建设期的涨价因素。

    4.2.1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应根据国家发布的具体规定估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据委托合同的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经济评 般性项目的经济评价无特定要求时仅需进行财务评价

    价。一般性项目的经济评价无特定要求时仅需进行财务评价。

    3编制基本财务报表; 4 财务评价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5不确定性分析和风险分析; 6项目财务评价最终结论。

    报表,计算借款偿还期、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进行 判断。

    4.3.5不确定性分析应通过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方法来进行定 断。

    4.3.6风险分析应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与风险应对等理 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依据本规范4.3.3条~第4.3.6条的分析结果和 指标,最终形成财务评价是否可行的结论

    评价指标,最终形成财务评价是否可行的结论。

    个指标,最终形成财务评价是否可行

    5.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设计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下列工作: 1设计概算编制、审核与调整; 2施工图预算编制与审核。 5.1.2设计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投资概算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应控制 在已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当遇有超概算情况时,应编制调整概算 提交分析报告,交委托人报原概算审批部门核准。 5.1.3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应依据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 布的工程计价依据,并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积累的有关资料,以及 编制同期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建设项 目总投资。 5.1.4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审核应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 程计价依据及有关资料,对其编制依据、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及各项 费用进行审核。 5.1.5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可采用全面审核法、标准审核法, 分组计算审核法、对比审核法、重点审核法等。应重点对工程量的计 算,人、材、机要素价格的确定,定额子目的套用,管理费、利润、 规费税金等计取的正确性、全面性等进行审核

    5.1.5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核可采用全面审核法、标准审核法、 分组计算审核法、对比审核法、重点审核法等。应重点对工程量的计 算,人、材、机要素价格的确定,定额子目的套用,管理费、利润、 规费税金等计取的正确性、全面性等进行审核

    5.2 设计概算的编制

    5.2.1设计概算按委托内容可分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单项工程设 计概算、单位工程设计概算及调整概算。 5.2.2设计概算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应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应包括工程费用、工 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工程费用应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组成,

    5.3.3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

    3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应位拍 国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 2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概算定额(或指标) 3工程勘察与设计文件; 4拟定或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5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6工程所在地编制同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以及设 备供应方式及供应价格; 7建设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及专利使 用情况等; 8建设项目批准的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9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等发布的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税率 以及工程建设其它费用等:

    10委托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经

    5.2.4设计概算文件应包括封面、签署页、目录、编制说明、总概算 表、其它费用表、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设计概算成果文 件可按本规范附录B编制。

    5.2.5当只有一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时,应采用二级形式编制设计 概算;当包含两个及以上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时,应采用三级形式编 制。 5.2.6设计概算应按逐级汇总进行编制,总概算应以综合概算为基础进 行编制,综合概算应以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 工程概算为基础进行编制。 5.2.7总概算表纵向应分解到单位工程费,并应包括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若为生产经营性项目还应包括流动资金 对铺底流动资金有要求的,应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总 概算表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 用。 5.2.8综合概算表纵向应分解到单项工程,并计算主要单位工程费 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安装工程费。 5.2.9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

    5.2.5当只有一个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时,应采用二级形式编制设讠

    概算;当包含两个及以上单项工程的建设项目时,应采用三级形式编 制。 5.2.6设计概算应按逐级汇总进行编制,总概算应以综合概算为基础进 行编制,综合概算应以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 工程概算为基础进行编制。

    5.2.7总概算表纵向应分解到单位工程费,并应包括工程建

    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等,若为生产经营性项目还应包括流动资金 对铺底流动资金有要求的,应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估算。总 概算表横向应分解到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 用。

    5.2.10建筑工程概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应由各子目的工程量乘以各

    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各子目的综合单 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5.2.11各子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可采用概算定额法和概算指标法。 1概算定额法。采用概算定额法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依 据相应的概算定额子目的人材机要素消耗量,以及报告编制期人材机 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应依据概算定 额配套的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并依据报告编制期拟建项目的实际情 况、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采用概算定额法编制单位工程概算时宜编 制综合单价分析表。 2概算指标法。采用概算指标法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特点,参 照类似工程的概算指标,并应考虑指标编制期与报告编制期的人、材、 机要素价格等变化情况确定该字母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0.2.12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其 费用应按本规范5.2.10条、第5.2.11条的规定计算。 2综合计取的措施项目费应以该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可 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5.2.13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费用由设备费、安装工程费组成,具 概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购置费以及未纳入安装工程费的主要材料费,有订货合同 的,应按订货合同确定,计算至抵达建设项目工地的入库价;无订货

    5.2.12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

    1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其 费用应按本规范5.2.10条、第5.2.11条的规定计算。 2综合计取的措施项目费应以该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可 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5.2.13设备及安装工程单位工程费用由设备费、安装工程费组成,其 概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购置费以及未纳入安装工程费的主要材料费,有订货合同 的,应按订货合同确定,计算至抵达建设项目工地的入库价:无订货

    合同的应按类似工程的工程量,结合设备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区分 国产标准设备、国产非标准设备和进口设备分类计算,并应考虑设备 运杂费和备品备件费, 2安装工程费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安装工程费 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应由各子目的工程量乘以各子目的综合单价汇总而 成。各子目的工程量应按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 分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安装工程各子目综合单价的计 算可采用概算定额法和概算指标法,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本规范 5.2.11条的规定。安装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可参照本规范5.2.12条的规 定计算。 5.2.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等,有合 司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计算;无合同约定的应分别按本规范第4.2.15 条~4.2.22条的规定计算。 5.2.15概算编制人员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计算并分析 整个建设项目的费用构成,以及各单项工程和主要单位工程的主要技 术经济指标

    5.3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

    5.3.1施工图预算按委托内容可分为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安装工程施 工图预管

    5.3.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5.3.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5.3.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规定; 2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预算定额: 3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图集和规范; 4项目相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5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市场价格; 6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7项目的管理模式、发包模式及施工条件; 8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8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5.3.3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果文件应包括施工图预算封面、签署贞 及目录、编制说明、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汇总表、单位工程施工图预 算表、补充单位估价表等。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果文件可按本规范 附录C编制。 5.3.4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制依据、建 筑及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用计取的说明及其他有关说明等。 5.3.5施工图预算汇总表,纵向应按土建和安装两类单位工程进行汇 总,也可按施工单位所承担的各单位工程项目进行汇总,还可按建设 项目的各单项工程构成进行汇总。 5.3.6编制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纵应按照预算定额的定额子目划 分,细分到预算定额子目层级。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表横向可分解为 应是一定额编号工程项日(定额夕称)一单位一数最一合单价

    5.3.3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成果

    5.3.4编制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

    5.3.6编制单位工程施

    分,细分到预算定额子目层级。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表横向可分解为 予号、定额编号、工程项目(或定额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 合价等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表横向可分解为序号、定额编号、

    工程项目(或定额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合价、其中主材费 等项目。 5.3.7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 成。 5.3.8建筑工程预算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应由各子目的工程量乘以各子 目的综合单价汇总而成。各子目的工程量应按预算定额的项目划分及 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5.3.9各子目综合单价的计算可通过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确 定。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根据相应的预算定额子目的人材 机要素消耗量,以及报告编制期人材机的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管理 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依据预算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 并依据报告编制期拟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市场水平等因素确定。编制 建筑工程预算时应同时编制综合单价分析表。 5.3.10建筑工程预算的措施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其 费用应按本规范5.3.8条、第5.3.9条的规定计算。 2综合计取的措施项目费应以该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可 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5.3.11安装工程预算的安装工程费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

    1可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方法相同,其 费用应按本规范5.3.8条、第5.3.9条的规定计算。 2综合计取的措施项目费应以该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可 以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之和为基数乘以相应费率计算。 5.3.11安装工程预算的安装工程费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 费组成

    1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应由各子目的工程量乘以各子目的 综合单价汇总而成。各子目的工程量应按预算定额项目划分及其工程 量计算规则计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安装工程各子目综合单价可参照本规范 第5.3.9条的规定取顶。 2安装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可参照本规范第5.3.10条的规定计算 5.3.12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对预算定额中缺项的子目,应依据预算 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发承包阶段可接受委托承担下列工作: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 2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 3 投保报价编制; 4 招标策划、招标文件的拟定与审核、招标答疑: 5清标; 6完善合同补充条款。 6.1.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按约定向委托人提供或参与下列招标策 划的服务工作: 1 发承包模式的选择: 2总承包与专业分包之间、各专业分包之间、各标段之间发承 包范围的界定; 3拟采用的合同形式和合同范本; 4合同中拟采用的计价方式: 5拟采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及采购方式 6 发包人与各承包人或各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其各自的职 责范围。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委托,参与拟定招标文件中下列与工 价有关的合同条款: 1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2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方式 3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5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6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7 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8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 法; 9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10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11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12违约责任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13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委托,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的投标报价 规性、合理性分析以及招标答疑等工作。 5在发承包阶段合同签订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依据招标文件 则,拟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不明确的问题应在合同补充条款 行明确,

    6.2.1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对象按委托要求 可分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或专业分包工程项目。 6.2.2建设工程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根据 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的有关规定编 制与审核。 6.2.3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工程量应依据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 量清单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报价的单价应采用综合单价,其综 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6.3.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进行清标工作,应在开标 后到评标前进行。

    6.3.2清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 错漏项分析;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 4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以及其中不可竞 争费用正确性分析: 5其他项目清单项目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

    6不平衡报价分析; 7 暂列金额、暂估价正确性复核; 8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及修正建议: 9其他应分析和澄清的问题。 6.3.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合同要求向发包人出具对各投标人投 标报价的清标报告。清标报告中,对投标报价的各种分析、对比表可 按规范附录D进行编制。

    1编制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进行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3询价与核价; 4进行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的审核; 5合同中止结算、分阶段工程结算、专业工程分包结算的编制 审核; 6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7.1.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与该阶段工程造价相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要求委托人提供与该阶段工程造价相

    1设计概算及其批准文件; 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澄清等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或施工图预算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5评标报告、投标报价分析报告、投标澄清文件等: 6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专业承包合同以及材料、设备采购 等; 7经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8其他有关资料。 7.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收集下列资料: 1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文件; 2有关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标准等; 3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或市场价格 4类似项目的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参数: 5其他有关资料。 1.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协助委托人建立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程等。 1.5实施阶段的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计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相关专业的工程计量规范的相 定。

    7.1.6实施阶段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工程造价动态管理与控制表 签约合同价与费用支付情况表、材料(设备)询价(核价)表,可分 别按本规范附录E编制,

    7.2编制项目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7.2.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 行编制,应与计划工期、预付款支付时间、进度款支付节点、竣工结 算支付节点相符。

    7.2.1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施工合同和批准的施工组统

    7.2.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工程量变化、工期、建设单位资金情

    7.2.2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应根据工程量变化、工期、建设单

    .2.2项日资金使用计划应位根据工程重受化、工期、建设单位资金情 己等定期或适时调整

    况等定期或适时调整。

    7.3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审核

    7.3.1工程造价询企业应根据工程施工或采购合同中有关的工程 计量周期、时间,及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等约定,审核工程计量报告与 合同价款支付申请。

    7.3.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结果进行审核

    根据合同约定确定本期应付合同价款金额,并向委托人提交合同价款 支付审核意见。

    7.3.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所咨询的项目建立工程款支1

    制签约合同价与费用支付情况表,见本规范附录E表E.0.3。合同价款

    支付台账应按施工合同分类建立,其内容应包括已完合同价款金额、 已支付合同价款金额、预付款金额、未支付合同价款金额等。 7.3.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向委托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审核意见,应包 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合同总价款: 2期初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及其占总价款比例: 3期未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及其占总价款比例; 4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及其占总价款比例: 5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及其占总价款比例; 6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及其占总价款比例:

    7.3.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根据咨询合同约定,在工程的实施阶

    安照工结算的有关要求,编制或审核合同中止结算、分阶段工程结 算和专业工程分包结算,确定合同款项和应支付的数额等。

    7.4.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接受委托,承担人工、主要材料、设备、 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查询工作,并应出具相应的价格咨 询报告或审核意见。

    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市场价格的查询工作,并应出具相应的价格咨 询报告或审核意见。 7.4.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确定或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的人工费时,可 根据合同约定、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电动汽车标准规范范本,以及市场价 格信息进行计算;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相关价格

    根据合同约定、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以及市场价 格信息进行计算: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相关价格

    7.5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

    7.5.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方要求,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 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进行审核。 7.5.2承担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 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前,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可能引起的费用 变化提出建议,并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有效的工程变更和工程 签证进行审核,计算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费用变化,计入当期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等认为签署不明 或有疑义时,可要求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澄清。 7.5.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到工程索赔费用申请报告后,应在施工合 司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审核,并应出具工程索赔费用审核报告,或要求 申请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依据,

    7.5.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审核应包括下列

    7.5.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审核应包括下列 内容:

    1变更或签证的必要性、合理性; 2 变更或签证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 3变更或签证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

    能源标准1索赔事项的时效性、程序的有效性和相关手续的完整性; 2索赔理由的真实性和正当性:

    3索赔资料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4索赔依据的关联性; 5索赔工期和索赔费用计算的准确性。 7.5.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审核工程索赔费用后,应在签证单上签署意 见或出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索赔事项和要求; 2审核范围和依据 3审核引证的相关合同条款; 4索赔费用审核计算方法: 5索赔费用宙核计算细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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