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224-2018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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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并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 的检验单位。
permissibledeviation
检测过程中玻璃钢管标准,在可满足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允许检测 点在本标准规定检测比例范围内的偏差
2.0.5乙烯基酯树脂砂浆块材
由耐腐蚀乙烯基酯树脂、砂、粉和助剂等材料.按·定配合 混合、模压、加热固化等工艺成型,并按一定规格制成的块材
3.1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1.3分项工程应按防腐蚀材料类别、施工工艺等进行划
约划分方案,并应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当有本标准未 分项工程时,可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协 三。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当有允许偏差要求 的项目时.每项抽检点数及实测值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3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3.2.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关规定在现场见证取样,其检测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质量相 门出具。
3.2.7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3.2.7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香记录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附录B、附录C、附录D和附录E的规定。 2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其建筑防腐蚀分部工程使用 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现 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的表格格式,应由 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总承包、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3.2.8当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按现
3.2.8当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按现
3. 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3.1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后, 依次将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报 险,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应签学确认,对验收不合格 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3.3.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
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进 行验收。
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 负责人进行验收
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 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 记录和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再依 次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申请 报验。
4. 1 一 般规定
4.1.1本章应用于混凝土基层、钢结构基层和木质结构基层处理 的质量验收
4.1.2基层处理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混凝土基层为水平面时,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 100m,应抽查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100m时,每增加50m 应多抽查1处,不足50m时.按50m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当混凝土基层为垂直面时,基层处理面积小于或等于50m,应抽 查3处;当基层处理面积大于50m时,每增加30m,应多抽查1 处,不足30m时,按30m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2当钢结构基层处理的钢材重肇小于或等于2t时,应抽查4 处;当基层处理钢材重量大于2t时,每增加1t,应多抽查2处,不 足1t时,按1t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当钢结构构造复杂 重量统计困难时,可按构件件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件,每件 应抽查3点。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每件 测点不得少于5个。 3木质结构基层应按构件件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3件 每件应抽查3点。重要构件、难维修构件,按构件件数抽查50% 每件测点不得少于5个。 4设备基础、沟、槽等节点部位的基层处理:应加倍检查。
基层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2.2混凝土基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地下水渗漏、不均匀
4.2.3基层的含水率,在深度为20mm的厚度层内,不应大于
检验方法:采用现场仪器测量、现场取样称重法、塑料薄膜 盖法或检查基层含水率试验报告。
4.2.4基层的洁净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表面应无析出物、污染物、
4.2.5当采用细石混凝土找平时,其强度等级应大于或等于
,厚度应大于或等于30mm;当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找平时, 度等级应大于20Mpa.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日 次找平厚度应小于或等于10mm。 检验方法:检查强度试验报告和尺量检查。
成直角;进行其他种类防腐蚀施工时,基层的阴阳角应做成 45°斜面。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4.2.十砌体结构抹面层水泥砂浆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平整,不得有起砂、脱层、裂缝和蜂窝麻面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采用敲击检查
4.2.9基层表面的粗糙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L程施工规范》GB50212的有关 规定,经过处理的基层表面应为均匀粗糙面。
验验方法:现场仪器检测。
4.2.11基层的平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腐蚀层厚度天于或等于5mm时,充许偏差宜为 4mm; 2当防腐蚀层厚度小于5mm时,允许偏差宜为2mm。 检验方法:采用2m直尺和楔形尺检香或仪器检查
4.3.1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结构表
4.3.1钢材表面原始锈蚀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钢结构表面来用 喷射除锈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Sa1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没有附着 不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a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并且氧化皮、铁 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已基本清除,其残留物应牢固。 3Sa21/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污垢、氧化皮、铁 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任何残留的痕迹应仅是点状或条纹状的 轻微色斑。
1St2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看不 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 2St3级:钢材表面应无可见的油脂和污垢,且没有附着不 牢的氧化皮、铁锈和油漆涂层等附着物。除锈等级应比St2更为 彻底,底材显露部分的表面应具有金属本体光泽。
法:观察比对各等级标准照片
4.3.3钢结构表面应洁净,并应无焊瘤、毛刺、裂纹、
4.3.3钢结构表面应洁 ,开应无焊瘤、毛剂、袋纹、牙扎和收边 等焊接质量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对比样板标准块法,表面洁净度可采用 压敏黏带法评定
4.3.4钢结构表面的粗糙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
4.3.5已经除锈的钢结构表面底层涂料的涂装时间.在相
于85%时不应超过5h。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4.1木材的含水率不得大
1未材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5%。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木材含水率试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木材含水率试验报告。
木质基层的表面应平整,并应无油污、灰尘和树脂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1.1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峡喃树脂和酚
5.1.1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南树脂和酚 醛树脂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树脂胶料铺衬的纤维增强塑料整体面层; 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制 作的整体面层。 5.1.2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本标准第 4.1.2条的规定。 5.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
醛树脂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5.1.3树脂类主要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
1从每批号桶装树脂中,随机抽样3桶,每桶取样不少于 200g,应混合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桶时,可随机抽样1 桶,取样不少于500g。 2粉料或骨料应从不同粒经规格的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 袋,每袋取样不少于1000g,应混含后检测;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 袋时,可随机抽样1袋,取样不少于3000g。 3纤维增强材料应从每批号中,随机抽样3卷,每卷取样不 少于1.0m;当该批号小于或等于3卷时,可随机抽样1卷,取样 不少于3.0m。 4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4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合下列
5.1.4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判定应符
当施工前需要检测时,树脂、粉料、骨料、纤维增强材料的
取样数量应按本标准第5.1.3条的规定执行,并应按确定的施工 配合比制样,经养护后检测; 2当需要对已配制材料进行检测时,应随机抽样3个配料批 次,每个批次的同种样块至少应为3个,并应在树脂凝胶前制样完 华,经养护后检测; 3当抽样检验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复检。当 乃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5.1.5树脂类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 F. 1 的规定
5.1.6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环氧树脂、乙烯基酯树脂、不饱 和聚酯树脂、喃树脂、酚醛树脂、自流平树脂、玻璃鳞片胶泥、纤 维增强材料、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表5.1.7树脂类材料制成品的质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树脂玻璃片胶泥制成品的质最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8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8树脂玻璃鳞片胶泥制成品的质量应符合表5.1.8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5.1.9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 玻璃鳞片胶泥的整体面层与转角处、地漏、门口处、预留孔和管道出入 口应结合严密、黏结牢固、接缝平整,并应无渗漏和空鼓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5.1.10铺衬纤维增强塑料用的胶料,整体面用的树脂稀胶泥、砂
5.1.11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完毕后,常温下的养护时间应符 合表 5. 1. 11 的规定。
5.1.11树脂类防腐蚀工程施工完毕后,常温下的养护时间应符
表 5. 1. 11 常温下树脂类防腐蚀工程的养护时间(d
续表 5. 1. 11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5.2纤维增强塑料面层
5.2.1纤维增强塑料面层采用玻璃纤维增强时,含胶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 1玻璃纤维布的含胶量不应少于45%; 2玻璃纤维短切毡的含胶量不应少于65%; 3玻璃纤维表面毡的含胶量不应少于90%。 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 试验方法》GB/T2577的规定。 5.2.2对钢基层或采用了导电底涂层的混凝土池、槽、混凝土构 件的纤维增强塑料面层进行针孔检香时,通过的检测电压应头 3000V/mm。 检验方法:采用电火花探测器检查。 5.2.3纤维增强塑料面层树脂应固化完全,巴柯尔硬度值不应低 于设计规定值的90%,并应无起壳、脱层等现象。 检验方法:表面固化程度可采用白棉花球蘸内酮擦拭方法检 查;巴柯尔硬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 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的规定;起壳、脱层等可米用观 察和敲击法检查。
检验方法:表面固化程度可采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 查;巴柯尔硬度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 柯尔)硬度试验方法》GB/T3854的规定;起壳、脱层等可采用观 察和敲击法检查。
5.2.4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厚度、采用的纤维增强材料的规格和
5.2.4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厚度、采用的纤维增强材料的规格和 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 于10%,测点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仪器测厚。对钢基层上的纤维增 强塑料面层厚度,应采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或水泥砂浆 基层上的纤维增强塑料层厚度,可采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测。
5.2.5纤维增强塑料面层的表面胶料应饱满、光滑,并应无
5.2.6同层纤维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上.
纤维增强材料的接缝应错开,错开距离不得小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尺量检查。
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5.3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
5.3.1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整 体面层的表面应固化完全,面层与基层黏结应牢固,并应无起壳, 脱层、气泡和裂纹等现象。 检验方法:树脂固化度应用白棉花球蘸丙酮擦拭方法检查。 其他项目采用观察和敲击法检查。
2树脂稀胶泥、砂浆、细石混凝土、自流平和玻璃鳞片胶泥 厚度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 得小于设计规定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钢基层上的厚度,
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基层上的厚度,可采用 超声波测厚仪检测。
层的楼、地面坡度和表面平整度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 和第 4. 2. 11 条的规定。
6.1.1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2 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物。 6.1.2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本标准 4.1.2条的有关规定。
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判定该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1.5水玻璃类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本机 录第 F. 2 节的规定。
6.1.6水玻璃类防腐蚀工程所用的钠水玻璃、钾水玻璃、氟硅酸 钠、缩合磷酸铝、粉料和粗、细骨料等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 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6.1.7水玻璃制成品的质量应符
续表 6. 1. 1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2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
6.2.1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与基层应黏结牢固,并应无起壳、 脱层、裂纹、水玻璃沉积和贯通性气泡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敲击法检查或破坏性检查。
6.2.2钾水玻璃砂浆整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小于设计规 定厚度的测点数,不得大于10%,其测点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 厚度的90%。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碳钢基层上的厚度 应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基层上的厚度,应用磁性测厚仪 检测在碳钢基层上做的测厚样板。
6.2.2钾水玻璃砂浆整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小于设计规
.2.3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表面应平整、色泽应均匀,并 裂缝或针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钾水玻璃砂浆整体面层的表面坡度和平整度的检验应符 标准第4.2.10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6. 3 水玻璃混凝土
6.3.1 钠水玻璃混凝土内的预埋金属件应除锈,并应涂刷防腐蚀
涂料。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6.3.2水玻璃混凝土浇筑的整体面层、设备基础和构筑
应平整、密实、应无明显蜂窝、麻面和裂纹,预埋件的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5倍~10倍的放天镜检查及尺量 检查。
6.3.3水玻璃混凝土整体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小于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和测厚样板。对钢基层上的厚 用磁性测厚仪检测。对混凝土基层上的厚度,应用磁性测与 测在钢基层上做的测厚样板
6.3.4水玻璃混凝七浇筑整体面层的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 接应严密。
幕墙标准规范范本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10条和第4.2.11条的规定
7.1.1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包括下列
3聚合物水泥素浆抹面层。 7.1.2基层处理和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蚀工程面层的抽样检验 数量应按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执行,当混凝土基层为仰面时, 面层的抽样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的面积小于或等于100m,且梁的表面积占基层处理 面积小于或等于50%,应抽查3处,梁的表面积占基层处理面积 大于50%,应抽查5处; 2基层面积大于100m,每增加20m应多抽查1处;不足 20m时,应按20m计,每处测点不得少于3个。 7.1.3聚合物水泥砂浆主要原材料和制成品的取样数量和质量 判定应符合本标准第6.1.3条和第6.1.4条的规定。 7.1.4聚合物水泥砂浆材料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和评定应符合 本标准附录F.3节的规定。
7.1.5聚合物水泥砂浆防腐工程所用的阳离子氯门胶乳、聚内烯 酸酯乳液、环氧树脂乳液、水泥和细骨料等原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 要求或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 复验报告。
6现场配制的聚合物水泥砂浆的初凝、终凝时间和制成品 量应符合表 7. 1. 6 的规定
钢结构计算、软件表7.1.6聚合物水泥砂浆制成品的质
检验方法:初凝及终凝时间应检查现场小试报告,制成品的 应检查检测报告或现场抽样的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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