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38-2015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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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一发射至接收系统延迟时间 t1一 速度第一峰对应的时刻 tr一锤击力波的起升时间 tx一缺陷反射峰对应的时刻 VL一声速低限值 V㎡一声速平均值 V一声速临界值 Vw一水的声速 喜# α一 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β一 桩身结构完整性系数 f一 完整桩两相郊谐振峰的频差 △T一速度波第峰与桩底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 Z一地磁场垂直分量 工聿?
3.1.1检测仪器仪表及设备,应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检定/校 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3.1.2检测仪器仪表设备及计量功能的部件装置发生故障或 损坏,经修复后在使用前必须重新检定。 3.1.3检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具备检测工作所必须的防 作。 3.2/检测方法 3.2.
.2.2在工程桩设计施工前航天标准,设计等级为甲级和地质条件复杂白
乙级以及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的桩基工程应进行静载荷试桩。 3.2.3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 3.2.4对单位工程内同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时,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方法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采用新桩型或新工艺; 4挤土群桩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效应。 3.2.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桃基工程,可采用高法对工程桩单 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进衍检测: 1 本规程第3.24条规定条件以外的基; 3.2.6施工后宜光进行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当基础埋深较 大时,桩身完整性检测应在基坑开挖至基底标高后进行。 3.2.7钻孔灌注桩,应采用适当的检测方法对桩孔成孔孔径、孔 垂直度和孔底沉渣厚度进行检测。 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端持力层。
3.3.1检测数量的确定可以单位工程同条件下的基桩总数为计算
3.3.1检测数量的确定可以单位工程同条件下的基桩总数为计算
/ 3.3.2使用不同规格类型基桩的单位工程应按不同规格类型的基 桩总数分别确定检测数量。 3.3.3采用静载荷试验确定单桩承载力特征值时,对设计等级为 甲级、地质条件复杂或异型(非等直径)桩的桩基,其检测数量 不应少于基桩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检 测数量不宜少于基桩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3.3.4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其检测数量 3.3.5混凝土桩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下列规定: 1每个承台的检测桩数不得少于1根。 2对设计等级分甲级、地质条件复杂或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40%,且不得少于 20 根;其它桩基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 于20根。人 7 3×城市桥梁的基桩应100%进行检测。 Y 测方法。当采用包括声波透射法在内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进行 桩身完整性检测时,其中采用声波透射法的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 桩数的10%。 城市桥梁的大直径灌注桩,采用声波透射法的抽检数量不得 少于总桩数的50%。 5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抽检数量不应少 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6采用钻芯法进行混凝灌注桩桩身混凝土强度、完整性、 桩长、桩底沉渣厚度等方面检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得少于3根。 3.3.6打入式预制桩,当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打桩监控时,在相同
3.3.6打入式预制桩,当
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3.4.1检测桩位的选择应事先确定,检测过程中不得随
3竖向承载力检测前,桩身混凝士应达到设计强度,休正止日 旬不应少于表3.5.4的规定。
表3.5.4 休止时间(d)
上的类别 砂土 7 粉土、黏性土 15 饱和软粘土 25 3.6确认检测与扩大检测, 性类别时,应进行衍确认检测。 3.6.2低应变法检测中的I、IV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 荷试验、钻芯法或浅部开挖等方法进行确认检测。 基桩增 加钻芯确认。 X 3.6.4)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确认检 测。具备条件的空心预制桩也可采用孔内摄像的方式进行确认。 3.6.5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 并经各方协商认定后扩大检测。 3.6.6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 时,发现有II、IV类桩存在,且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 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 未检桩中扩大检测。
3.7.1桩身完整性评价,应给出每根被检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桩身完整性分类应符合表3.7.1的规定,并按本规程第5~8章的 相关技术要求划分,
表 3.7.1 桩身完整性分类表
4.1.1静载荷试验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竖向抗拔承载力 和水平承载力。 4.1.2为设计和施工验 收 提供依据的静载荷试验应分别符合下列 规定:
4.1.2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依据的静载荷试验分别符合下列 规定: 1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 坏。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单桩竖向抗压 承载力特征值的.0倍;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 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侧女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可按设 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量。 3水平静载试验: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宜加载至桩顶出 现较大水平位移或桩身结构破坏。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可按设计 要求的水平位移充许值控制加载。 X 4.1.3在静载荷试验前应用低应变法检测试桩以及锚桩的桩身完
4.2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压重平台反力装置(图4.2.2一2): 压重平台反力装置一般适用于中小桩的试验;压重平台的压 重量不得少于预估最大试验荷载的1.2倍:全部压重应在试验开 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放置在平台上;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 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2不能直读的电子式位移计,宜用机械式百分表同步观测, 以便校核。 3直径或边宽大于等于500mm的试桩应在其2个正交直径方 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量测仪表,直径小于500mm的试桩可对称安 置2个位移量测仪表。 4沉降测定平面应在桩顶平面以下200mm~500mm之间,测 点应牢固固定于桩身;基准梁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 简支于基准桩上并可以水平移动。 5固定和支承位移量测仪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 动和其它外界因素影响。 物 4 2 5 试桩继桩
表A5试桩、锚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注:1d一试桩或锚桩的设计直径或边宽, 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 的情况。
1百分表或位移计的量程不应立小于50mm,分辨率不应低于 0.01mm,测量误差不应大于满量程的0.1%。 2测力传感器、测压传感器(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应优于或 等于0.5级。
4.2.7试桩应满足下列要求
3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60mm后(大直径桩或桩身弹性 压缩较大时取高值)。 注:为设计提供依据时,继续增加两级荷载仍无陡降段出现时。 4已达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5已达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 6锚桩上拔量超过规定值。 4.2.1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
4按上述三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极限时,取最大 试验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4.2.1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统计取 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 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 2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原因,结合桩型、施工 工艺、地基条件、基础形式等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极限承载 3桩数为3根或3根以的柱下承台,取最值 4 2 14单桩坚向抗口 尚拾压极阻承裁
W必图4.3.1竖向抗拔静载试验装置
4.3.4上拔试桩的桩型尺寸、成桩乙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 桩一致,钢筋主筋应为通长,且露出桩顶至少30倍钢筋直径,并 不得有影响钢筋抗拉强度的损伤, Y 第5款的规定。 进口工到件
4.3.6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终止加载。4
2取一igt曲线斜率明显变陡或曲线尾部显著弯曲的前 级荷载为极限荷载。 3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抗拔钢筋断裂时,取其前一级荷载为该 桩的抗拔极限承载力。 4被检测的工程桩在最大上拨荷载作用下未出现前三款情况 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及上拔量综合考虑判定。 4.3.8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本规程第 4.2.13条的规定。 4.3.9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的50%取值。当工程桩不允许带裂缝工作时,厂 取桩身开裂的前 级荷载作为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并与按极限荷载 50% 书 取值确定的承载力特征值相比,取低值。 二 4.4单桩水平静载试验
图4.4.1水平静载试验装置
4.4.3加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试桩在力的作用水平面上和该平面以上50cm左右处 各安装两个位移计。下表测量桩身在地面处的水平位移,上表测 量桩顶水平位移,根据两表位移差与两表距离的比值求得地面以 上桩身的转角。如果桩身露出地面较短,可只在力的作用水平面 上安装位移计测量水平位移。 2固定位移计的基准桩宜打设在试桩侧面靠位移的反方向, 与试桩的净距应不少于1倍试桩直径。 3试验加载方法可用以下方法:承受长期水平荷载的桩,宜 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稳定标准可按照单桩竖向载荷试验方法进 行。采用单向多循环加卸载试验方法。 4单向多循坏加卸载试验方法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荷载分级可取预估水平极限荷载的1/10~1/15。 2)每级荷载施加后,恒载4mi测桩的水平位移值,然后卸 一个加卸载循环,如此循环5次便完成又级荷载的试验 观测。加载时间应尽量缩短,测量位移的间隔时间应严 格准确,试验不得中途停歇。 4.4.4 1 桩身折断; 2 水平位移超过40mm或达到设要求的水平位移限值。 4.4.5 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提供水平静载试验结果汇总表; 2采用单向多循环加卸裁试验方法时,绘制水平力H。与时 间t及水平位移Y的关系曲线和水平力H。与位移梯度 △Y。/△H。的关系曲线; 3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时,绘制水平力H。与水平位移Y.的
关系曲线、水平力H。与位移梯度△Y/△H。的关系曲线、 位移Y与时间对数lgt的关系曲线和水平力对数lgH。与水 移对数1gY.的关系曲线。
4.4.6单桩的水平临界荷载可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
4.4.8单桩水平极限承载力和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 4.4.9单位工程同条件下的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桩身不允许开裂或灌注桩的桩身配筋率小于 0.65%时,取
水平临界荷载统计值的0.75倍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2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和桩身配筋率不小于0.65%的灌 主桩,取设计桩顶高程处水平位移为10mm(对水平位移敏感的 建筑物取6mm)所对应荷载的0.75倍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3同时满足桩身抗裂要求时,可将按设计要求的水平充许位 移限值对应的荷载作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取设计桩顶高 程处水平位移为2mm~5mm(软土、配筋率低时取小值)所对应 荷载的0.75倍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4.10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可按照本规程的附录C 所列方法确定。
5.1.1高应变法适用于检测基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 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选择提供依据。
性;监测预制桩和钢桩打入时的桩身应力与锤击能量传递比,为 沉桩工艺参数及桩长选择提供依据。 物 5.1.2进行高应变法检测判定基桩的竖向抗尔承载力时,应具有 秉工 5.2检测仪器设备 7 号的功能,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不应低于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 测仪》JG/T3055中表1规定的2级标准。 5.2.2检测用传感器宜符合下列规定: 的非线性误差不应大于2%: 2加速度传感器能承受最大冲击加速度宜为30000 m/s~ 50000m/s,冲击加速度在10000m/s钢桩为20000m/s)范围内 幅值非线性误差应小于土5%。 5.2.3锤击设备应有稳固的导向装置:打桩机械或类似的装置 (导杆式柴油锤除外)都可作为锤击设备。 5.2.4高应变检测专用锤击设备应质量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 整,其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不应小于预估 限承载力的1%。 桩的贯入度可用精密水准仪等仪器测定。
5.2.5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不应
.2.5采用高应变法进行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不应小于预作
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
截面积宜与桩身截面积相同。 5.3.2不能承受锤击的混凝土灌注桩和桩头已出现服变形的钢 桩,检测前应对桩头进行处理,以确保检测时锤的正常传递。 混凝土桩桩头的处理厂 5.4.1现场试验参数设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模量应按测点处桩的实际情况确定 X ?测点下桩长和截面积的设定依据应符合列规定: 1)测点下桩长应取传感器安装点至桩端的距离; 2)预制桩可采用建设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实际桩长和桩截面 积作为设定值: X 3)混凝土灌注桩测点下桩长和截面积设定值宜按建设或施 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确定。 3桩身波速可结合本地经验或按同场地同类型已检桩的平均 波速初步设定,现场检测完成启应按第5.5.3条调整。 4桩材质量密度应按表5.4.1取值:
表5.4.1桩身材料质量密度(t/m)
5采样时间间隔宜为50~200us,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 024个点。 6桩材弹性模量设定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E一桩材弹性模量(kPa); c一桩身内应力波传播速度(m/s); p一桩材质量密度(/m3)。 欢 7力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的率定数值应采用计量检定或校 准结果。
5.4.2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夫
1传感器应分别对称安装在桩质以下桩身两侧,传感器与桩 顶之间的垂箕距禽,对于一般中小桩,不宜小于桩径的 2倍。对 于大直径桩,不得小于1倍桩径又传感器的安装位置见图5.4.2。 2铵装传感器的桩身表前应平整,且其周围不得有缺损或断 面突变。安装面范围内的材质和截面尺寸应与原桩身等同。 3应变传感器的中心与加速度传感器中心应位于同一水平面 上,两者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cm。 4采用膨胀螺栓固定传感器时,螺栓孔应与桩身中轴线垂 直,其孔径应与膨胀螺栓尺寸相匹配安装完毕后的应变传感器 固定面应紧贴桩身表面,测试过程中不得产生相对滑动。安装后 的传感器初始应变值应能保证锤击时的可测轴向变形余量为: 1)混凝土预制桩应大1000μ8; 2)钢桩应大于±1500μ。 5进行连续锤击检测时,应先将传感器引线与桩身固定牢 靠。
5.4.3检测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检测前应对仪器、电源、传感器、连线及设定参数等进行 全面检查,调试,确认检测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检测。 2采用自由落锤为锤击设备时,宜重锤低击,最大锤击落距 不宜大于1.50m。 3钢筋混凝土桩桩顶应设置桩垫,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 换。桩垫可采用湿润中粗砂、胶合板、木板和纤维板等材质均匀 的材料。 宜在 3mm~8mm范围内.K 5每根桩的有效钙击次数,应根据贯入度及信号质量确定, 6有缺陷的樾,应先对实测曲线作定性分析,找出桩身缺陷 位置,观察其在连续锤击下,缺陷的扩大或逐渐闭合的发展趋 7 5.44一检测时应及时检查信号的质量,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分 析原因、进行检查调整直至停止检测: 1信号出现异常,或同一根桩进行多锤测试时,测试信号无 规律、离散性较大。 2发现测试系统出现问题,传感器安装不良或出现故障、锤 击偏心或测点处混凝土开裂、桩身有明显缺陷并在多锤作用下缺 陷程度加剧。 3力或速度时程曲线尾部不归零。
5.5检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5.5.1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锤击信号宜选取锤击能量较大 的击次。 5.5.2锤击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其信号不得作为承载力分析 计算依据: 1传感器安装处混凝开裂或有严重塑性变形致使力的时程 # 曲线尾部不归零; 2严重偏心锤4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1倍; 3四通道测试数据不全。 件 5.5.3桩身波速应根据实测信号按列方法确定: 桩底反射信号明显时,可粮据实测信号的下行波波形起升 沿的起微到上行波下降沿的起点之间的时差与已知桩长值确定 (图5.5.3) 2桩底反射信号不明显时,可根据桩长
1桩身存在明显或严重缺陷,无法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 力; 2桩身缺陷对水平承载力有影响: 3触变效应的影响,预制桩在多次锤击下承载力下降: 4单击贯入度大,桩端同相反射强烈且反射峰较宽,侧阻力 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明显表现出竖向承载性状与地质资 料不符时; 5嵌岩桩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在时间2L/c后无明显端阻 力反射,也可采用钻芯法确认。
签问抗压承载 力; 2桩身缺陷对水平承载力有影响; 3触变效应的影响,预制桩在多次锤击下承载力下降: 4单击贯入度大,桩端同相反射强烈目反射峰较宽,侧阻力 波、端阻力波反射弱,即波形明显表现出竖向承载性状与地质资 料不符时: 5嵌岩桩桩底同向反射强烈,且在时间2L/c后无明显端阻 力反射,也可采用钻芯法确认。 # 下列规定: 1 只限于中、小箕径桩; 2桩身材质、截面应基本均匀; 桩底岩土层的性状综合确定。在无静载试验的情况下,应采用实 测曲线拟合法确定阻尼系数J。值人拟合计算的桩数不应少于被检 桩数的0%,并不应少于5根 人4在同一工程,桩型、尺寸相同情况下,阝 阻尼系数极值与平 均值之差不应大于平均值的30%; 让管
1 只限于中、小聋径桩; 2桩身材质、,截面应基本均匀; 仅供 3阻尼系数似值应通过静动对比试验结合实测曲线拟合法、 桩底岩土层的性状综合确定。在无静载试验的情况下,应采用实 测曲线拟合法确定阻尼系数J。值人拟合计算的桩数不应少于被检 桩数的0%,并不应少于5根) 人在同一工程,桩型、尺寸相同情况下,阻抢系数极值与平 均值之差不应大于平均值的30%; 5凯司法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R。一由凯司法判定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kN); J。一凯司法阻尼系数; t一速度第一峰对应的时刻(ms);
F(t)一t1时刻测点处实测的锤击力(kN): V(t)一t1时刻的质点振动速度(m/s); Z一桩身截面力学阻抗(kN·s/m); A一桩的截面积(m); L一测点下桩长(m)。 5.5.9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分析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实测曲线拟合法所采用的力学模型应能反映桩土体系的实 际工作性状,模型参数的取值范围应能限定。 2曲线拟合时间段长度,应在ti+2L/c时刻危延续时间不小 于20ms;对于柴油锤打桩信号,在ti+2L/c时刻后延续时间不 应小于30ms。 3拟合分析选定的参数,应在岩土程的合理范围之内。各 单元所选用的的最大弹性位移S。值不得超过相应桩单元的最大 计算位移值 充分发挥的前提下,根据检测结果、实际地质条件、试桩位置、 施工情况等综合判定。 X 5.5.11高应变法判定桩身完整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注桩、有浅部缺陷的桩、人扩径桩、力与速度曲线比例失 调或锤击力波上升缓慢的桩,其完整性评价宜根据施工工艺、场 地地质条件,结合实测曲线拟合法或其它检测方法综合判定。 2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所选用的桩土参数应符合第5.5.9条第 1、3款的规定;根据桩的成桩工艺,拟合时可采用桩身阻抗拟合 或桩身裂隙拟合,包括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缝隙的拟合
3桩身缺陷位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x一缺陷位置与传感器安装点的距离(m); t1一速度第一峰所对应的时刻(ms); tx一缺陷反射峰所对应的时刻(ms)。 4对于等截面桩,桩顶下第一个缺陷应用β法评价,第一个 缺陷的完整性系数β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β一桩身完整性系数,其值等于缺陷处桩身截面阻抗与 x以上桩身截面阻抗的比值; Rx (图 5.5.11)。
表5.5.11高应变法桩身完整性判
图5.5.11桩身结构完整性系数计算, N 按本规程附录E中的相位公式计算
6.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基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 陷程度及其所在位置。 6.2.1 人 号分析功能,其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基桩动 测仪》JG/T3055中的有关规定。 6.2.3瞬态激振设备应包括能够激发宽脉冲和窄脉冲的力锤和锤 垫,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材质、重量以及锤垫以产生不同频率成 份的冲击力脉冲宽度。 6.3现场检测 6.3.1检测前的桩顶处理应行合下列要求: 1被检测桩应凿去浮浆及破损部分并剔至设计标高,露出坚 硬密实的混凝土,平整桩头,清除碎石浮土;
6.3.1检测前的桩顶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检测前的桩顶处理应符合下死
1被检测桩应凿去浮浆及破损部分并剔至设计标高,露出坚 硬密实的混凝土,平整桩头,清除碎石浮土: 2检测时的桩头截面尺寸、形状宜和桩身一样
3桩顶外路钢肋应不影响啊检测信亏的未集和分析。 6.3.2传感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传感器安装位置宜在离桩中心的1/2~2/3半径处,且离开 桩的主筋不宜小于5cm; 2传感器与桩顶面垂直,且应粘接牢固。 6.4.3 用力棒或力锤激振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1力棒激振时,应自由下落; 2用力锤敲击时,应垂直桩顶平面施力: 3空心桩激振点、传感器安装点与桩中心连线的夹角宜在90° # 范围内。 接头及仪器存储 空间等进行检查 2每个乙地均应进行激振方式和接收条件的选择试验,确定 检测参数应通过现场测试设定并符合以下规定必 于5ms。 2)设定桩长应为桩顶测点至桩底的施工桩长,设定桩身截 面积应为施工截面积。 3)桩身波速可根据本地区同类型框的测试值初步设定。 4)采样时间间隔或采样频率应根据桩长、桩身波速等合理 选择;时域信号采样点数不宜少于1024个点。 4检测中应随时检查所采集波形的质量,如有异常应及时检 查检测系统,排除故障后重新检测; 5每根桩的检测点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径小于500mm时,可只检测一点; 2)桩径在500mm~800mm时,不应少于两个点;
3)桩径在800mm~1200mm时,不应少于三个点; 4)桩径大于1200mm时,不应少于四个点。 6检测波形应有良好的一致性,每根桩的各检测点其重复检 测次数不宜少于三次。对有缺陷的桩应改变激振点、传感器安装 点位置和激振脉冲宽度多次检测,以相互验证: 7多个测点应基本均匀分布。 6.3.5现场检测发现被测桩桩头疏松或存在浅部缺陷,应进行处 理并重新检测桩自完救性
n一选取的完整桩根数,n≥6; ci一第i根完整桩的波速(m/s) 身缺陷位置应按下式计算:
ZJM0标准规范范本6.4.2桩身缺陷位置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L1一缺陷距桩顶的距离(m)。 △tx一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ms)。 6.4.3桩身完整性类别应根据实测波形图中入射波和反射波的相 位、振幅、频率等特征结合施工、地质条件与被测桩型等情况按 本规程表3.7.1的规定和表6.4.3所列实测时域或幅频信号特征进 行综合分析判定
6.4.3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判定表
勘探标准表6.4.3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判定表K
6.4.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桩身完整性判定宜结合其它检测方法
1实测信号复杂,无规律,无法准确判断; 2 桩身截面渐变或多变,变化幅度较大的混凝土灌注桩; 3超长桩,桩长超出有效检测长度范围,实测信号不能明确 反映桩身下部和桩端的情况; 4时域曲线在接桩处有明显反射的预制桩,且又无法判定其 类别。
....- 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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