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54-2017-T: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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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面在表层填料以下,污水从湿地进水端水平或垂直 水端,主要通过植物根系和填料表面的微生物,填料阻看 附,植物吸收的共同作用去除污染物。污水垂直流过或水 填料的人工湿地,分别称为垂直潜流或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2.1.5复合型人工湿地

    由两种基本湿地形式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范本,在一个人工湿地的主体内复合而成的 人工湿地。

    2.1.6组合型人工湿地

    2.1.6组合型人工湿地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基本形式人工湿地处理单元,通过 串联组合而成的人工湿地。

    2.1.7稳定塘stabilizationpond

    以塘为主要构筑物,主要依靠水域自然生态系统净化污水

    处理设施。按塘水中溶解氧含量,分为好氧塘、兼性塘和厌氧 塘;采用机械充氧的塘为曝气塘;以水生植物为主要生物种群的 塘为水生植物塘;根据处理后达到的水质标准,分为常规处理塘 和深度处理塘

    塘水处于有氧状态,主要利用好氧微生物、藻类和植物净化 污水的稳定塘。

    facultativepond

    塘水处于上层有氧,底层无氧,中间兼性的状态,主要利用 多类微生物和藻类净化污水的稳定塘

    塘水处于无氧状态,主要利用厌氧微生物净化污水的稳 定塘。

    主要依靠机械曦曝气装置充氧的稳定塘。塘水中全部生物污泥 为悬浮状且全塘水溶解氧充足的塘为好氧曝气塘;塘水中部分生 物污泥为悬浮状且部分塘水溶解氧充足的塘为兼性曝气塘。

    2.1.12水生植物塘

    2.1.12水生植物塘 macrohydrophytepond

    塘内以水生植物为主要生物种群,利用水生植物和好氧德 共同作用净化污水的稳定塘

    由多个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基本形式的稳定塘,并联或串联 的污水处理塘系统。

    2. 1. 14常规处理

    起到污水常规人工生物处理作用,出水达到相应水质标准 化过程。

    去除污水常规处理出水或类似水质的其他污水中有机物、 氮、磷、悬浮固体等污染物的净化过程

    人工湿地或稳定塘,单位表面积在单位时间内将污染物降解 到预定程度时通过的污水体积

    2.1.17污染物面积负荷

    人工湿地或稳定塘,单位表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接受并 解到预定程度的污染物量。

    2.1.18污染物容积负荷

    人工湿地或稳定塘,单位体积在单位时间内接受并将其降 预定程度的污染物量。

    2.1.19水力停留时间

    污水在人工湿地、稳定塘内的停留时间。

    人工湿地充填填料堆积体积中,填料间孔隙体积所占的白 分比。

    污水在人工湿地、稳定塘内沿水流方向单位路程长度上的水 位下降值。

    污水在人工湿地、稳定塘防渗层内单位时间流过的长度。

    3.0.1污水自然处理工程建设应符合城镇或农村总体规划和环 境保护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交 通、防洪和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3.0.2污水自然处理工程宜利用低洼地、盐碱地、贫

    泽、滩涂和废弃河道等进行建设。 3.0.3人口稠密或地资源紧张的地区不宜采用污水自然处理 工程。

    3.0.4污水自然处理工程应设在建设区域主导风的下风

    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下游,与居民区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当处理城镇或农村污水且处理量天于等于300m/d时,与居民 区的距离应大于300m

    0.5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得对自然环境造 坏和二次污染,应有控制蚊蝇生和消除恶臭的措施,应制 发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3.0.6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设施形状和植物种类配置,应在满 足处理要求的基础上,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3.0.7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所在地区按年平均温度可分为下列 区域:

    足处理要求的基础上,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1 I区:年平均气温低于8℃; 2Ⅱ区:年平均气温为8℃~16℃; 3Ⅲ区:年平均气温高于16℃。

    3.0.8污水自然处理工程应按照工艺合理、布置紧

    3.0.9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高程设计应充分利用地天

    3.0.10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系统中,宜建设能提高处理效率、延

    三收定可支生 长有效运行周期、控制二次污染、便于日常管理和增加运 性的污水人工处理设施

    3.0.11污水自然处理系统中附属设施的建设和布置,可按同规

    模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要求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规模较小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其建设内容可简化

    3.0.12污水自然处理工程的建设规模应以近期规模为主

    .1.1预处理工程可用于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油类、有 物和专项污染物,也可用于改善污水的可生化性,并应具 三的水量调节功能和污泥暂存能力

    4.1.2预处理程度应根据污水水质特征、人工湿地或稳定

    唐进水要求确定。可选择一级预处理、强化一级预处 支其他水质改善工艺,也可针对专项污染物选择专项 里工艺。

    处理设施。处理城镇污水且处理量大于或等于500m3/d时,宜 按照同规模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预处理设施;处理农村污水时宜 采用化粪池、沼气池和厌氧池等预处理设施。

    关似的其他污水时,可不设置预处理设施;处理有机污染地 寸,应根据具体水质确定预处理设施。

    似的其他污水时,当处理量在100m/d以上时,预处理 下宜少于2组。

    4.2.1预处理进水中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充许浓度,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的有 关规定

    4.2.1预处理进水中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充许浓度,应符

    4.2.2预处理系统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应根

    表4.2.2预处理系统出水主要水质

    4.3.1预处理设施中的污泥应按积存情况、对后续处理设施和

    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清除。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较少时,宜 采用污泥干化床就地自然风干;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较多 时,宜就地或外运进行机械脱水。

    采用污泥十化床就地自然风十: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量较多 时,宜就地或外运进行机械脱水。 4.3.2处理污水时产生的污泥,其处理与处置应符合现行行业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I131的有关规 定。当污泥用于农业、林业、园林绿化和土壤改良时,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CJ131的有 定。当污泥用于农业、林业、园林绿化和土壤改良时,应符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3.3处理城镇或农村污水且处理量小于或等于100m/d,处

    理受有机物污染地表水且处理量小于或等于1000m/d的预 设施,臭气的隔离和吸收宜采用植物覆盖方式;对较大型预 设施,宜采用密闭方式。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

    5.1.1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水水质、处理水量、处理标 准、自然环境、生态特点、景观要求、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等条 件确定。

    5.1.2表面流人工湿地宜在有较大面积可利用,且处理水中悬

    孚物较多的情况下采用,并宜采取控制蚊蝇擎生和漂浮物积 普施。

    潜流人工湿地适宜在建设场地面积有限,且对处理效率

    5.1.3潜流人工湿地适宜在建设场地面积有限,且对及

    口效果有较高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应用时应控制进水中的悬 衣度。

    5.1.4复合型人工湿地和组合型人工湿地宜在处理水中

    浓度大、处理水水质要求高的条件下采用。应用时可根据各类人 工湿地处理单元的特性进行复合或组合

    式中:q—水力表面负荷Lm/(m·d)]。 3水力停留时间:

    面流与垂直流人工湿地的底面坡度、水力坡度宜小于0.5%,水 平潜流人工湿地的底面坡度、水力坡度宜为0.5%1%

    1 表面流人工湿地宜天于3:1; 2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宜为3:1~10:1; 3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宜为1:1~3:1。 5.2.6 对形状不规则的人工湿地,应设置避免处理水短流和滞 留的导流设施

    个H朱 水的均匀性和可调性。表面流人工湿地应设置防止水量冲击的溢 流或分流设施;潜流人工湿地应设置防止进水端雍水、发生表面 流的溢流或分流设施

    5.3.2表面流人工湿地的进水、出水系统,可采用一个或几个

    进出口的过水形式进行配水和集水。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水流 速度宜小于0.2m/s。

    5.3.3潜流人工湿地宜采用穿孔管、配(集)水管、配(集)

    水堰和穿孔花墙等可使进出水均匀的配(集)水形式。进水 应便于清理,出水系统应设水位调整装置。

    5.3.4人工湿地处理单元构筑物应设置放空阀或易于放空的设

    5.3.5人工湿地进水、出水有较大跌落时,应设置消

    刷设施;人工湿地出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如有倒灌的可能时,应 设置防倒灌设施

    。4.1人工湿地填料应能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理 有较强的机械强度,较大的孔隙率、比表面积和表面粗料 以及良好的生物和化学稳定性

    5.4.2人工湿地填料可采用石灰石、火山岩、沸石、

    真料粒径可采用单一规格或多种规格搭配。填料层上应 1m~0.2m厚适宜植物生长的士壤或沙石覆盖层。由上部 时,宜在布水范围铺设防冲刷覆盖层

    5.4.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填料铺设区域分为进水区、主体区

    5.4.4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填

    口出水区。进水区长度宜为1.0m~1.5m,出水区长度 8m1.0m。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按水流方向,填料依次为 真料层、过渡层和排水层。

    4:5谐流上地应米取防正填科堵塞的指地。任保证 果的前提下,宜采用直径相对较大的填料,进水端的设计 立便于清淤

    的填料,其填充量和级配应通过试验确定,吸磷填料区应便于清 理或置换

    率,可按试验结果或按相似条件下实际工程运行结果进行设计, 也可按表5.4.7中的参数选用

    .7潜流人工湿地填料层主要设计

    5.5.1人工湿地植物宜选择耐污和去污能力强、根系

    氧能力强、耐寒和抗病虫害、收割与管理容易、经济价值高和景 观效果好的本土植物

    应根据植物的除污特性、生长周期、景观效果和环境条件等因 素,合理搭配植物种类

    美人蕉、再力花、水葱、水芹、灯心草、菱白、黑麦草等挺水植 物。表面流人工湿地也可选择凤眼莲、浮萍等漂浮植物:睡莲、 萍蓬草等浮叶植物:金鱼藻、茨藻、黑藻、伊乐藻等沉水植物。

    5.5.4人工湿地植物可采用幼苗移植、盆栽移植或收割植物移

    5.5.4人工湿地植物可采用幼苗移植、盆栽移植或收割相 植等方式栽种,不宜采用种子繁殖或移植苗龄小的植株

    选择在春季或初夏,也可在夏末或初秋种植。植物种植时应保持 定水深或填料水分,植物种植完成后,逐步增大水力负荷使其 驯化适应处理水质。

    5.5.6人工湿地植物的种植密度不应小于3株/m,

    湿地植物的种植密度宜为9株/m~25株/m。植物株距宜取 0.2m~0.5m,可根据植物种苗类型和单束种苗支数进行适当 调整。

    湿地植物的种植密度宜为9株/m~25株/m。植物株距宜取 0.2m~0.5m,可根据植物种苗类型和单束种苗支数进行适当 调整。 5.5.7人工湿地在I区和Ⅱ区应用时,宜选择当地适合湿地生 长的耐寒植物,可采用收割植物覆盖、设置保温大棚、形成空气 保温层等方式进行保温

    6.1人工湿地构筑物应具有防正污水渗漏功能,不得污 水。防渗措施应根据污水性质和地质情况,并结合施工、 口工期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5.6.3人工湿地防渗可采用黏土碾压法、三合土碾压

    膜法、塑料薄膜法和混凝土法等方法,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黏土碾压法的黏土碾压厚度应大于0.5m,有机质含量应 小于5%,压实度应控制在90%~94%之间。 2三合土碾压法的石灰粉、黏土、砂子或粉煤灰的体积比 应为1:2:3,厚度可根据地下水位和湿地水位确定,但不得小 于0.2m。 3土工膜法应采用两布一膜形式的复合土工膜,膜质量应 为400g/m~550g/m,铺膜基层应平整,不得有尖硬物,膜的 接头应进行粘结,膜与隔墙和外墙边的接口可设镭固沟,沟深应 大于或等于0.6m,并应采用黏土或素混凝土锚固。膜与填料接 触面可视填料状况确定是否设黏土或砂保护层。 4塑料薄膜法的薄膜厚度应大于1.Omm,宜采用PE PVC等材料的薄膜。薄膜需现场粘结和锚定时,连接处厚度应 天于1.0mm。铺膜基层应平整,不得有尖硬物,可采用设覆士 层方式避免紫外线照射。薄膜与填料接触面之间也应视情况设置

    黏土或砂保护层。 5混凝土法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大于C15,厚度宜大于 0.15m。防渗层面积较大时应分块浇筑,缝间应填充柔性防水 材料。 5.6.4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基本构筑物应包括堤坝、沟渠、配水 井和隔墙等,可采用黏土、毛石等与自然环境协调性好的天然材 料建造,也可采用混凝土、砖等材料。 5.6.5人工湿地采用毛石、混凝土、砖等材料建造的堤坝、沟 渠、配水井和隔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 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关规定;采用黏土建造堤 (坝)、隔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 50286的有关规定

    黏土或砂保护层。 5混凝土法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大于C15,厚度宜大于 0.15m。防渗层面积较大时应分块浇筑,缝间应填充柔性防水 材料。

    渠、配水井和隔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 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的有关规定;采用黏土建造堤 (坝)、隔墙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的有关规定

    6.1.1稳定塘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污水水质、处理水量、排放

    1.1稳定塘处理工艺应综合考虑污水水质、处理水量、 准、自然环境、气候特点和资源化利用等因素,结合可利 的实际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2稳定塘处理工艺可自成系统,由单个塘、同类型塘 中类型塘组合而成;也可与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相结合构成 统。

    6.1.2稳定塘处理工艺可自成系统,由单个塘、同类型塘或多

    6.1.3当原水有机物浓度较高时,宜在前端设置厌氧块

    塘,后端设置好氧塘或曝气塘、水生植物塘。当原水有机物浓度 较低时,宜在前端设置兼性塘或直接采用好氧塘、曝气塘、水生 植物塘。

    6.1.5曝气塘宜在土地面积有限的条件下使用,可采用表面曝

    5膝气塘直在地面积有限的件下使用,可采用表 机或鼓风机曝气充氧,曝气塘排水前宜通过沉淀方式进行 离。

    6.1.6水生植物塘宜在气候温暖的地区使用。在I区采用水生

    植物塘时,应与其他可在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处理设施联合使用。 6.1.7用于深度处理的稳定塘应设在污水常规处理设施之后, 也可直接对受有机污染较轻的地表水进行处理。深度处理宜采用 好氧塘、水生植物塘和曝气塘

    6.2.1稳定塘有效表面积与有效容积可采用污染物负荷法计算 确定。兼性塘、好氧塘、曝气塘、水生植物塘宜按BOD面积负 荷计算,厌氧塘宜按BOD.容积负荷设计,稳定塘设计结果应满

    足水力停留时间的要求。污染物(BOD5)面积负荷、污染物 (BOD,)容积负荷和水力停留时间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污染物面积负荷:

    楼梯标准规范范本式中:NA 污染物面积负荷(以BOD,计)Lg/(m·d); Q 稳定塘污水设计处理流量(m3/d); 进水污染物浓度(g/m); 出水污染物浓度(g/m) A一一稳定塘的表面积(m)。 2污染物容积负荷:

    式中:Nv一 污染物容积负荷(以BOD,计)Lg(m·d)」: V一稳定塘的有效容积(m)。 3水力停留时间:

    式中:T一水力停留时间(d)。 6.2.2稳定塘宜建在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2%的场地。当自然 坡度大于2%时,可采用分级阶梯连接方式保持水深。 6.2.3好氧塘的单塘面积不宜超过60000m,厌氧塘的单塘面 积不宜超过8000m,其他类型塘的单塘面积不宜超过20000m。 当单塘长宽比小于3:1或不规则时,应设置避免短流、滞流现 象的导流设施。

    6.2.4稳定塘的总深度应包括污泥层深、有效水深及

    4稳定塘的总深度应包括污泥层深、有效水深及超高。

    氧塘污泥层设计深度不应小于0.5m,其他类型塘污泥层 度不应小于0.2m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超高应大于风浪爬高,且宜大于0.5m 区和Ⅱ区建设的稳定塘,塘的总深度还应考虑冰盖的厚度

    5厌氧塘宜采用多塘并联运行形式,并联塘数目不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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