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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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开放式绿地
绿地中铺设游步道,设置坐凳等,供行人进入游览休息的绿 地。
绿地上配植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配置方式。
3.1.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
土方机械标准规范范本1.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3.1.2.: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1.2.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3.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3.2.1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 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2.1.2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 放式绿地; 3.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3.2.1.4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 带合并
3.2.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3.2.2.1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
.2.2.1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 录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 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家
3.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
:2.3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 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2.4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 自然景观特色。
3.2.2.3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
3.2.2.4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 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3.3.2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
3.5绿禽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 树种。
3.3.6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
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 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4.1.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
4.1.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
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 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 地被植物相结合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 通透式配置
4.1.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
4.2.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
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 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算子。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 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算子。 4.2.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 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 0.75m。
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 0.75m。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
4.3.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 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4.3.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 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 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4.3.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 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 出透景线。
4.3.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
5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5.1.1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 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5.1.2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5.1.3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
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 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5.1.4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计。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5.2.2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 于厂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蔬朗 通透。
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 通透。
5.2.3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 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荫乔木。
5.3.1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底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
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
5.3.2停车场种植的底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度
停车场种植的屁阴齐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其树木枝下高 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 载货汽车为4.5m。
6.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6.1.1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 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 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6.1.2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6.1.2的规定
树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
新建道路或经改建后达到规划红线觉度的道路,其绿化 下管线外缘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6.2.1的规定;行 下方不得敷设管线
树木与地下管线外缘最小水平距离
6.2.2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
2.2当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标准日
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达到表6.2.1中规定的标准时,其绿
化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的最小距离可采用表6.2.2的 定
树木根颈中心至地下管线外缘最小距离
6.3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寸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6.3.1的规定
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
A.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 对要水求广格程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 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 北京市东城区园林局 主要起草人:宋石坤颜文武唐进群 吴文骏王莲清苏雪痕
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 成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南京市园林规划 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一97),经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以建标[1997]259号 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手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 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 与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 兑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要之 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 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总则 19 术语 21 道路绿化规划 23 3.1 道路绿地率指标 23 3.2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24 3.3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25 道路绿带设计.. . 27 4.1 分车绿带设计 · 27 4.2 行道树绿带设计 27 4.3 路侧绿带设计 28 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29 5.1 交通岛绿地设计 29 5.2广场绿化设计 29 5.3 停车场绿化设计 30 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 31 6.1 道路绿化与架空线 31 6.2 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 31 6.3 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32
6.3道路绿化与其他设施
1.0.1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 盖率中占较天比例。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产 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 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自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进 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 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 现代化建设需要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十路、次十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十路、次十路、支路用 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 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
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以养木为主,养木、灌木、地 皱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 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一、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 呆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 吉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道路的一定宽度和 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具体范围 应根据道路交通设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
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
许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道 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 地下生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 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因此,应统一规 划,合理安排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 得其所,减少矛盾
1.0.3.4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栽植地的小气
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未,以利于树术的正 常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 植物伴生是自然界中养木、灌木、地被等多种植物相伴生长 在一起的现象,形成植物群落景观。伴生植物生长分布的相互位 置与各自的生态习性相适应。地上部分,植物树冠、茎叶分布的 空间与光照、空气温度、湿度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 植物根系分布对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吸收互不影响。道路绿化为 更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可以进行人工植物群落配置 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但要符合植物伴生的生态习性要求
值或纪念意义的树木及稀有、珍贵的树种。道路沿线的 可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地方法规或规定进行保护
年的时间。因此,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要有长远观点,绿化树木不 应经常更换、移植。同时,道路绿化建设的近期效果也应重视,使 其尽快发挥功能作用。这就要求道路绿化远近期结合,互不影响。
本章术语是对本规范涉及的主要用词给子统一规定,以利于 对本规范内容的正确理解和使用 本规范对“道路绿地”的规定是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 设用地标准》(GBJ137一90)中确定的道路广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化 用地。其中属于广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为广场绿地,属于社会停 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为停车场绿地,位于交通岛上的绿地为交 通岛绿地,位于道路用地范围(道路红线以内范围)的绿地多为 带状,故称为道路绿带。 道路绿带根据其布设位置又分为中间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 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行道树绿带常见有两种,一种是仅 种植一排行道树,树下留有树池:另一种是行道树下成带状配置 地被植物和灌木,形成复层种植的绿带。路侧绿带常见的有三种 一种是因建筑线与道路红线重合,路侧绿带毗邻建筑布设;第二 种是建筑退让红线后留出人行道,路侧绿带位于两条人行道之间 第三种是建筑退让红线后在道路红线外侧留出绿地,路侧绿带与 道路红线外侧绿地结合。 道路红线外侧绿地有街旁游园、宅旁绿地、公共建筑前绿地 等,这些绿地虽不统计在道路绿化用地范畴内,但能加强道路的 绿化效果。 停车场绿地包括停车场周边绿地和在停车间隔带绿化 道路绿地率的计算是采用简化方式,因道路绿地多以绿带分 布在道路上,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道路总宽度的百分比近似道路 绿地面积与道路总面积的百分比。计算时,对仅种植养木的行道 树绿带宽度按1.5m计;对养木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宽度大于 1.5m的行道树绿带按实际宽度计
园林景观路是位于城市重点路段,对道路沿线的景观环境要 求较高,通过提高道路绿化水平,更好地体现城市绿化景观风貌 道路绿地相关名词术语可参照图1道路绿地名称示意图
图1道路绿地名称示意图
规划的不同阶段,确定不同级别城市道路红线位置时,根据道路 的红线宽度和性质确定相应的绿地率,可保证道路的绿化用地·也 可减少绿化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矛盾,提高道路绿化水平
(1)对我国的9个城市111条现状与规划道路的绿地率进行 分析,其中: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28条,平均绿地率是 27.3%;红线宽度为40~50m的道路58条,平均绿地率是 25.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25条,平均绿地率是38.1%。 (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中规定道路绿地率为15%~30%。 (3)《北京市绿化条例》规定道路绿地率是:主干路不低于 30%,次十路不低于20%。 (4)国外一些大城市绿化景观较好的道路,其绿地率为30% 一40%。 本规范制定的道路绿地率不同于《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定 的指标是因为将行道树绿带按1.5m宽度统计在绿带中。这样计 算是考虑到行道树的实际占地需要,也是为了在统计中口径统一 另外,本规范只规定下限,不规定上限,不约束道路绿地向高标 准发展。 本规范根据道路性质提出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是 因为园林景观路对绿化要求高,需要用绿化来装饰街景,故此需 要较多的绿地。此外,本规范考虑我国道路用地的实际情况,根
据道路的红线宽度分档制定相应的绿地率,便于应用。大于50m 宽度的道路一般为大城市的主干路,其绿地率不低于30%。其一, 是因为主干路车流量大,交通污染严重,需要用绿化加以防护,因 此需要较多的绿地;其二,主十路路幅较宽,有可能安排较多的 绿化用地。小于40m宽度的道路,其性质、断面形式多样,绿地 率的下限是20%,可以满足交通用地的需要与保证道路有基本的 绿化用地
3.2.1道路绿地布局
2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戈
3.2.1.1在道路绿带中,分车绿带所起的隔离防护和美化作用 突出,分车带上种植养木,可以配合行道树,更好地为非机动车 道遮荫。1.5m宽的绿带是种植和养护乔木的最小宽度,故种植养 木的分车绿带的宽度不得小于1.5m。 在2.5m宽度以上的分车绿带上进行养术、灌木、地被植物的 夏层混交,可以提高隔离防护作用。主十路交通污染严重,宜采 用复层混交的绿化形式,所以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 2.5m。此外,考虑公共交通开辟港湾式停靠站也应有较宽的分车 带。 行道树种植和养护管理所需用地的最小宽度为1.5m,因此行 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3.2.1.2主、次干路交通流量大,行人穿越不安全;噪声、废 气和尘埃污染严重,不利于身心健康,故不应在主、次于路的中 可分车绿带和交通岛上布置开放式绿地。 3.2.1.3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是指街旁游园、宅旁绿地、公 共建筑前绿地、防护绿地等。路侧绿带与其他绿地结合,能加强 道路绿化效果和绿化景观。 3.2.1.5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主要是指如下两个方
面:其一,在北方城市的东西向道路的南北两侧光照、温度、风 速等条件差异较大,北侧的绿地条件较好:其二,临江、河、湖
海的道路,靠近水边一侧有较好的景观条件。将路侧绿带集中布 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可以有利于植物生长,更好地发挥绿化景 观效果及游想功能
3.2.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
3.2.2.1道路绿化是城市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体 现一个城市的绿化风貌与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是道路绿化的重 点,主十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体,贯穿于整个城市。因此,应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对园林景观路和主干路的绿化进行整体的景 观特色规划。 园林景观路的绿化用地较多,具有较好的绿化条件,应选择 观赏价值高的植物,合理配置,以反映城市的绿化特点与绿化水 平。主干路贯穿于整个城市,其绿化既应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绿化 效果,又应形成一种整体的景观基调。主干路绿地率较高,绿带 较多,植物配置要考虑空间层次,色彩搭配,体现城市道路绿化 特色。 3.2.2.2同一条道路的绿化具有一个统一的景观风格,可使道 路全程绿化在整体上保持统一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的艺术水平。道 路全程较长,分布有多个路段,各路段的绿化在保持整体景观统 一的前提下,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使其能够更好地结合各路段 环境特点:景观上也得以丰富。 3.2.2.3同一条路段上分布有多条绿带,各绿带的植物配置 互配合,使道路绿化有层次、有变化、景观丰富,也能较好地发 挥绿化的隔离防护作用。 3.2.2.4城市中绝大部分是建筑物、构筑物林立的人工环境 山河湖海笙白然环培在城市中县士分可贵的城市道路耻
全程绿化在整体上保持统一协调,提高道路绿化的艺术水 全程较长,分布有多个路段,各路段的绿化在保持整体量 为前提下,可在形式上有所变化,使其能够更好地结合名 竞特点,景观上也得以丰富。
配合,使道路绿化有层次、有变化、景观丰富,也能较女 录化的隔离防护作用
3.2.2.4城市中绝大部分是建筑物、构筑物林立的
山、河、湖、海等自然环境在城市中是十分可贵的。城市道路毗 邻自然环境,其绿化应不同于一般道路上的绿化,要结合自然环 境,展示出自然风貌
3.3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城市道路环境受到许多因素影响,不同地段的环境条件
能差异较大,选择的植物首先要适应栽植地的环境条件,使之能 生长健壮,绿化效果稳定。其次,在满足首要条件的情况下,宜 优先选用一些能够体现城市绿化风貌的树种,更好发挥道路绿化 的美化作用
3.3.3落果对行人不会道
4.1.1分车绿带靠近机动车道,其绿化应形成良好的行车视野环 境。分车绿带绿化形式简洁、树木整齐一致,使驾驶员容易辨别 穿行道路的行人,可减少驾驶员视觉疲劳。相反,植物配置繁乱 变化过多,容易干扰驾驶员视线,尤其在雨天、雾天影响更大。 分车带上种植的乔木,其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 离不宜小于0.75m的规定,主要是从交通安全和树木的种植养护 两方面考虑
4.1.2在中间分车绿带上合理配置灌木、灌木球、绿篱等枝叶茂
4.1.3分车绿带距交通污染源最近,其绿化所起的滤减烟尘、减
弱噪声的效果最佳。两侧分车绿带对非机动车有底护作用。因此, 两侧分车带宽度在1.5m以上时,应种植乔木,并宜乔木、灌木、 地被植物复层混交,扩大绿量。 道路两侧的养木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是避免形成绿化 “隧道”有利于汽车尾气及时向上扩散,减少汽车尾气污染道路 环境。 4.1.4分车绿带端部采取通透式栽植,是为穿越道路的行人或并 人的车辆容易看到过往车辆,以利行人、车辆安全。具体执行时
人的车辆容易看到过往车辆,以利行人、车辆安全。具体执行时 其端部范围应依据道路交通相关数据确定,
4.2.1行道树绿带绿化主要是为行人及非机动车底荫
道树绿带绿化主要是为行人及非机动车底荫,种植行道
树可以较好地起到底荫作用。在人行道较宽、行人不多或绿带有 隔离防护设施的路段设备标准,行道树下可以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减少 王壤裸露,形成连续不断的绿化带,提高防护功能,加强绿化景 观效果。 当行道树绿带只能种植行道树时,行道树之间采用透气性的 路面材料铺装,利于渗水通气,改善土壤条件,保证行道树生长 司时也不妨碍行人行走
4.2.2行道树种植株距不小于4m,是使行道树树
布空间,有必要的营养面积,保证其正常生长,同时也是便于消 防、急救、抢险等车辆在必要时穿行。树于中心至路缘石外侧距 离不小于0.75m,是利于行道树的栽植和养护管理,也是为了树 木根系的均衡分布、防止倒伏。 4.2.3快长树胸径不得小于5cm,慢长树胸径不宜小于8cm的 行道树种植苗木的标准,是为了保证新栽行道树的成活率和在种
空间,有必要的营养面积,保证其正常生长,同时也是 急救、抢险等车辆在必要时穿行。树于中心至路缘石 不小于0.75m,是利于行道树的栽植和养护管理,也是 根系的均衡分布、防止倒伏,
4.3.1路侧绿带是道路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路侧绿带与
沿路的用地性质或建筑物关系密切玻璃钢管标准,有些建筑要求绿化衬托:有 些建筑要求绿化防护;有些建筑需要在绿化带中留出入口。因此 路侧绿带设计要兼顾街景与沿街建筑需要,应在整体上保持绿带 连续、完整、景观统一。
有一定宽度的绿化用地,而不影响绿带的绿化效果。因此,可以 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方便行人进入游览休息,提高绿地的功能作 用。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70%的规定是参照现行 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一92)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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