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78-2010-T:供热工程制图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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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4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和折断线的画法应符合图2.2.4 的规定。同一张图中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及间隔应相 同,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点应使间隔均分。虚线、点划线、双点划 线应在线段上转折或交汇。当图纸幅面较大时,可采用线段较长 和间隔较大的虚线、点划线或双点划线,

    图2.2.4几种图线画法(mm)

    2.3.1图纸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字高与字宽之比宜为1: 0.7。汉字字高可从20mm、14mm、10mm、7mm、5mm和3.5mm 中选取技术标准,且不应小于3.5mm。大标题、图册封面等的汉字,也可用 其他字体书写,但应易于辨认

    .2数字与字母宜采用直体

    3.2数学与字母宜采用直体

    2.3.3同一张图样中,一种用途的汉学、数字和字母的学体与天

    :3同一张图样中,一种用途的汉字、数字和字母的字体 应相同;同一套图中,一种用途的汉字、数字和字母的字体、 宜相同。

    时,应在标题栏中标注比例;当一张图上有多个图样采用儿种不同 比例时,应在图名的右侧或下方标注比例(图2.4.1)。

    图2. 4. 1 比例标注

    当同一图样的铅垂方向和水平方向选用不同比例时,应分 两个方向的比例(图2.4.2)。

    2.4.2当同一图样的铅垂方向和水平方向选用不同比例时,应分

    2.4.2两个方向采用不同比例时

    3同一对象不同的视图、剖面图宜采用同一比例。 .4常用比例应符合表2.4.4的规定。

    2.4.3同一对象不同的视图、剖面图宜采用同一

    表 2. 4. 4 常用比例

    2.5通用符号与设计分界线

    2.5.1指北针宜采用细实线圆内加指针表示(图2

    .指北针宜采用细实线圆内加指针表示(图2.5.1)。圆

    直径宜为24mm,指针尾部宽度宜为3mm,尖端应北向,指针应涂 黑。当图面较大、需采用较大指北针时,指针尾部宽度宜为圆直径 的1/8。

    2.5.2箭头画法应符合图2.5.2的规定

    2.5.2 箭头画法应符合图2.5.2的规定

    图2.5.2箭头画法

    2.5.3 管道坡度应采用单边箭头表示(图2.5.3)。箭头 标高降低的方向,箭头直线部分宜比数字每端长出1mm

    标高降低的方向,箭头直线部分宜比数字每端长出1mm~2mm

    应表示出剖切位直、剖视方向,开应标注剖视编 号(图2.5.4)。标示方法符合下列规定: 1 剖切位置应采用粗实线表示,其长度宜为4mm~6mm; 2 剖视方向应采用箭头表示; 3 剖视编号应采用数字或字母标注在靠近箭尾处,任何方向 和角度的部视符号,其编号均应水平标注; 4当剖切位置的转折处不会与其他图线发生混淆时,可不标 注编号。

    图 2.5. 4 部视符号

    2.5.5标高符号及其标注方法符合下列规定:

    2.5.5标高符号及其标注方法符合下列规定: 1标高符号应采用细实线绘制的等腰直角三角形,高宜为 3mm;其顶角应落在被标注高度线或其延长线上,顶角可向上或 向下[图2.5.5(a)]。 2标高数值应标注在三角形底边及其延长线上,三角形底边 的延长线之长L宜超出数字长度1mm~2mml图2.5.5(a)。 3标高数值单位应为m。正标高可不注“十”;负标高应注 “一”;零点标高应注为士0.00或±0.000。 4当图形复杂时,标高可采用引出线的形式标注[图2.5.5 (b)。 5当标注平面标高时,所采用的等腰直角三角形顶角不应落 在任何线上「图2.5.5(c),标高符号的线上应标注所在平面 标高。

    (a) (b) 图2.5.5标高符号及标注方法

    2.5.6 圆形截面管道断开时应采用图2.5.6表示的折断签只

    设计分界线应采用图2.5.7的标注方法,其中箭头应指向 限以内。

    图2.5.7设计分界线标志

    2.6设备和零部件等的编号

    1编号标志引出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始端应指在编号件 上,另一端应与编号标志相连(图2.6.1); 2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可采用直径为5mm~10mm的细实 线圆作编号标志,并应在圆内标注编号,编号不应超出圆周[图 2.6.1(a)1;

    刘规定: 1编号标志引出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始端应指在编号件 上,另一端应与编号标志相连(图2.6.1); 2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可采用直径为5mm~10mm的细实 线圆作编号标志,并应在圆内标注编号,编号不应超出圆周[图 2.6.1(a);

    3编号标志引出线末端可采用长度为5mm~10mm的水平 粗实线作编号标志,并应在粗实线上标注编号,粗实线的长度应比 编号两侧各长出1mm~2mm图2.6.1(b); 4编号应采用序号或代号加序号表示(图2.6.1)。

    12.6.1设备和零部件等的编号

    6.2所有设备应进行编号,一套图中各图样上标注的设备编号 与设备明细表中的编号相一致

    2.6.2所有设备应进行编号,一套图中各图样上标注的设备编亏

    3.1.1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图纸幅面及

    3.1.1图面应突出重点、布置匀称,并应合理选用图纸幅面及 比例。凡能用图样和图形符号表达清楚的内容不得采用文字 说明

    3.1.2图名应表达图样的内容。当一张图上有几个图样时,应分

    别标注各自的图名。图名宜标注在图样的上方或下方正中,并在 套图中统一位置。图名下应采用粗实线,其长度宜比文字两边 各长出1mm~2mm(图3.1.2)。当一张图上仅有一个图样时,应 只在标题栏中标注图名。

    图3.1.2图名标注

    3.1.3当一张图上布置几种图样时,宜按平面图在下,剖面图在 上,管系图、流程图或详图在右的原则绘制。当无部面图时,可将 管系图放在平面图上方。当一张图上布置几个平面图时,宜按下 层平面图在下、上层平面图在上的原则绘制

    3.1.4各图样的说明宜放在该图样的右侧或下方。

    1两个或几个形状类似、尺寸不同的图形或图样,可绘制一 个图形或图样;但应在需要标注不同尺寸处,用括号或表格给出各 图形或图样对应的尺寸。 2两个或几个相同的图形,可绘制其中一个图形,其余图形 采用简化画法。

    3.2表格3.2.1设备和主要材料表的格式宜按表3.2.1的规定执行。表3.2.1设备和主要材料表型号及质量(kg)序号编号名称材质单位数量备注规格单件总计3.2.2设备表的格式宜按表3.2.2的规定执行。表3.2.2设备表序号编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质量(kg)备注3.2.3材料或零部件明细表的格式宜按表3.2.3的规定执行。表3.2.3材料或零部件明细表名称及质量(kg)图号或标准序号编号材质单位数量备注图号及页号规格单件总计3.2.4当设备表(表3.2.2)和材料或零部件明细表(表3.2.3)单独成页时,表头应设置于表格的上方,序号栏中的数字顺序应从上向下排列。设备和主要材料表、设备表、材料或零部件明细表的续表均应排列表头。当设备表和材料或零部件明细表附属于图纸之中时,若表头在上,序号栏中的数字顺序应从上向下排列;若表头在下,序号栏中的数字顺序应从下向上排列。.12.

    3.3.2管道规格的标注方法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规格应标注在管道代号之后,管道规格与管道代号中 间应用空格隔开。 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应采用公称直径,数值前冠以 “DN”表示。 3当管道为无缝钢管、螺旋缝或直缝焊接钢管,且需要注明 外径和壁厚时,应在“外径X壁厚”数值前冠以“”表示;不需要注 明时,可采用公称直径,数值前冠以“DN”表示。 4同一张图样中采用的管道规格标注方法应统一,同一套图

    1水平管道可标注在管道上方,垂直管道可标注在管道左 侧,斜向管道可标注在管道斜上方图3.3.3(a)]。 2采用单线绘制的管道,可标注在管线断开处[图3.3.3 (b)或标注在管线上方图3.3.3(c)。 3采用双线绘制的管道,可标注在管道轮廓线内[图3.3.3 (d)]。 4当多根管道并列时,可采用垂直于管道的细实线作公 共引出线,从公共引出线作若干条间隔相同的横线,在横线上 方标注管道规格;管道规格的标注顺序应与图面上管道排列顺 序一致;当标注位置不足时,公共引出线可采用折线[图3.33 (e)。

    3.3.4管道规格变化处应绘制异径管图形符号.并

    前后标注管道规格。有若干分支且不变径的管道,应在起 处标注管道规格;当不变径的管道过长或分支数多时,尚应 间位置加注1~2处管道规格(图3.3.4)

    图3.3.3管道规格的标注

    DN150 DN150 DN150 DN100 DN50

    尺寸标注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和尺寸数 宜标注在图形轮廓线以外(图3.4.1)

    字。尺寸宜标注在图形轮廓线以外(图3.4.1)。

    图3.4.1 尺寸标注

    3.4.2尺寸界线宜与被标注长度垂直。尺寸界线的

    尺寸界线宜与被标注长度垂直。尺寸界线的一端应由被

    3.4.2尺寸界线直与被标注长度垂直。尺寸界线的一端应由被 标注的图形轮廓线或中心线引出,另一端宜超出尺寸线3mm(图 3.4.2)

    图3.4.2尺寸界线与尺寸线

    3尺寸线应与被标注的长度平行(半径、直径、角度及弧线 线除外)。多根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标注图形轮廓线 远排列,小尺寸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离轮廓线较远。尺寸

    间距宜为5mm~15mm,且宜均等。每一方向均应标注总尺寸(图 3.4.2)。

    1直线段的尺寸起止符可采用短斜线或箭头,短斜线应 采用长度3mm的中实线,且其与尺寸线之间的角度应为45° 图3.4.4(a)、(b)」。一张图样中应采用一种尺寸起止符。当 采用箭头位置不足时,可采用黑圆点或短斜线代替箭头【图 3.4.4(b)。 2角度、弧线、半径和直径的尺寸起正符应采用箭头表示图 3. 4, 4(c)。

    (a)直线段尺寸起止符 用短斜线表示

    尺寸数字的标注符合下列规

    (b)直线段尺寸起止符 (c)角度和弧线尺寸起止符 用其他方法表示 用箭头表示

    图3.4.4尺寸起止符

    1尺寸数字应以mm或m为单位,标注室外管线或管道长 度时应以m为单位。 2尺寸数字应标注在尺寸线的上方正中;当标注位置不足 时,可引出标注L图3.4.4(b)。 3尺寸数字应连续、清晰,不得被图线、文字或符号中断。 4角度数字应水平方向标注L图3.4.4(c)」。 3。4.6尺寸数字应按图3.4.6(a)所示的方向标注,并宜在图示 30°范围外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采用引出水平或90°方向线 标注L图3.4.6(b)。

    图3.4.6尺寸数字的标注方向

    3.5.1折断符号可表示段管道[图3.5.1(a)、(b),也可表示 省略一段管道[图3.5.1(c)、(d)],省略管道应位于直线管道上。 折断符号应成双对应。

    图3.5.1管段的表示和省略

    2当管道交叉时,在上面或前面的管道应连通,在下面或 勺管道应断开(图3.5.2)

    面的管道应断开(图3.5.2

    图3.5.2管道交叉

    图3.5.3管道分支

    当管道重叠、需要表示位于下面或后面的管道时,可将上 面的管道断开,并应断开在管道直线部分;若管道上、下、 长系明确,可不标注断开点编号(图3.5.4)。

    3.5.4当管道重叠、需要表示位于下面或后面的管

    图3.5.4管道重叠

    3.5.5管道接续的表示方法付合下列规定: 1管道接续引出线应采用细实线绘制,始端应指在折断符号 处,末端应为折断符号的编号(图3.5.5)。 2当同一管道的两个折断符号在一张图样中时,折断符号的 编号应采用小写英文字母表示,可标注在直径为5mm~8mm的 细实线圆内L图3.5.5(a);也可标注在粗实线上方,且粗实线两 端应超出编号1mm~2mm图3.5.5(b)」。 3当一根管道同一折断处的两个折断符号不在一张图中时, 折断符号的编号应采用小写英文字母和图号表示,标注在直径宜 为10mm~12mm的细实线圆内;上半圆内应标注用字母表示的 折断处的编号,下半圆内应标注对应折断处所在图纸的图号图 3. 5. 5(c) 1。

    图3.5.5管道接续的表示方法

    3.5.6单线绘制的管道的横部面应采用细线小圆表示,圆直径宜 为2mm~4mml图3.5.6(a)。双线绘制的管道的横部面应采用 中线表示,其孔洞符号应涂阴影:当横部面面积较小时,孔洞符号 可不绘制图3.5.6(b)。

    (a)单线绘制的管道

    图3.5.6管道横部面

    5.7当管道转向时,90°弯头和非90°弯头的绘制应符 5.7的规定。

    表3.5.7 管道转向画法

    度、法兰直径、手轮直径及阀杆长度宜按比例采用细实线绘制,阀 杆尺寸官取其全开位置时的尺寸,阀杆方向应与设计一致。

    表3.6.1管道图中常用阀门画法

    注:本表以阀门与管道法兰连接为例编制

    电动、气动、液动、自动阀门等宜按比例绘制简化实物夕 属驱动装置和信号传递装置。

    3.6.3其他阀门可采用本标准第4.3.2条的图形符

    其他阀门可采用本标准第4.3.2条的图形符号按照 条、第3.6.2条的原则绘制。

    3.6.1条、第3.6.2条的原则绘制

    机电标准规范范本3.6.1条、第3.6.2条的原则

    3.7.1管道、设备平面图和剖面图中应按比例绘制设备的主要外 形和轮廓。

    3.7.2系统图中的设备可采用图形符号或示意图表示

    4.1。1管道、管路附件和管线设施的代号应采用大写英文字母 表示。

    4.1.2不同的管道应采用代号及管道规格来区别。当管道采用 单线绘制且根数较少时,可采用不同线型加注管道规格来区别,但 应列出所用线型并加以注释。 4.1.3同一工程图样中所采用的代号和图形符号宜集中列出,并 应加以注释。 4.1.4设备、器具、阀门、管路附件和管道支座等图形符号中的粗 实线均应表示相关的管道

    4.2.1管道代号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注:油管代号可用于重油、柴油等:燃气管可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 加说明。

    4.3.1管系图和流程图中气象标准,设备和器具的图形符

    官系图和流程图中,设备和器具的图形符号应符合表 4.3.1的规定。表中未列人的设备和器具可采用简化外形作为图 形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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