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10-2017-T: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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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水经过深度净化处理达到标准后,通过管道供给人们直接 饮用的供水系统。

    未经深度净化处理的城镇自来水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汇 的其他水源

    原水经深度净化、消毒等集中处理后供给用户的直 用水。

    机械标准2.1.4瞬时高峰用水量(或流

    用水量最集中的某一时段内,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内的 流量。

    2.1.5水嘴使用概率

    用水高峰时段,水嘴相邻两次用水期间,从第一次放水 到第二次放水结束的时间间隔内放水时间所占的比率。

    循环系统中周而复始流动的水量。其值根据系统工作 系统容积与循环时间确定。

    2.1.7深度净化处理

    对原水进行的进一步处理过程。去除有机污染物(包括“三 致”物质和消毒副产物)、重金属、微生物等。

    用来表示进水中悬浮物、胶体物质的浓度和过源 数值。

    2.1.10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运用水质在线分析仪、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并配以专 业软件,组成一个从取样、预处理、分析到数据处理及存储的完 整系统,从而实现对水质样品的在线自动监测

    2.2.2水压、水头损失

    Zh 最不利水嘴到净水箱(槽)的管路总水头损失: ho 最低工作压力; 水泵设计扬程。

    闭式循环回路上供回水系统的总容积; V一一净水箱(槽)有效容积; V 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 Z 最不利水嘴与净水箱(槽)最低水位的几何高差

    2. 2. 4 计算系数

    m 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用数量 N 系统服务的人数; n 水嘴数量; ne 水嘴折算数量; 力 水嘴使用概率; pe 新的计算概率值; P, 不多于m个水嘴同时用水的概率; Ti 循环时间; T2 最高日设计净水设备累计工作时间; 经验系数。 α

    3.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 3.0.2最高日直饮水定额可按表3.0.2采用

    3.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用户端的水质应符合现行行

    表3.0.2最高日直饮水定额(gd

    注:1本表中定额仅为饮用水量:

    2经济发达地区的居民住宅楼可提高至4L/(人·d)5L/(人·d); 3 最高日直饮水定额亦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3.0.4直饮水专用水嘴最低工作压力不宜小于0.03

    4.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应对原水进行深度

    4.0.2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应依据原水水质,经技术

    较确定。处理后的出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 准》CJ94的规定。 4.0.3水处理工艺流程应合理,并应满足处理设备节能、自动 化程度高、布置紧凑、管理操作简便、运行安全可靠等要求。 4.0.4深度净化处理应根据处理后的水质标准和原水水质进行 选择,宜米用膜处理技术。 4.0.5不同的膜处理应相应配套预处理、后处理和膜的清洗设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处理可采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 器、钠离子交换器、微滤、KDF处理、化学处理或膜过滤等: 2后处理可采用消毒灭菌或水质调整处理; 3膜的清洗可采用物理清洗或化学清洗,可根据不同的膜 组件及膜污染类型进行系统配套设计。 4.0.6水处理消毒灭菌可采用紫外线、臭氧、氯、二氧化氯、 光催化氧化技术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用紫外线消毒时,紫外线有效剂量不应低于40m/ cm。紫外线消毒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给排水紫外线 消毒设备》GB/T19837的规定。 2采用臭氧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臭氧残留浓度不应小于 0.0lmg/L。 3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二氧化氯残留浓度 不应小于0.01mg/L。 4采用氯消毒时,管网末梢水中氯残留浓度不应小于

    O.0lmg/L 5 采用光催化氧化技术时,应能产生羟基自由基。 6 消毒方法可组合使用。 7 消毒灭菌设备应安全可靠,投加量精准,并应有报警 功能。 4.0.7 深度净化处理系统排出的浓水宜回收利用

    5.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5.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5.0.2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小区总体规 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系统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条 件确定。 5.0.33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供水宜采用下列方式 调速泵供水系统,调速泵可兼作循环泵; 2 处理设备置于屋顶的水箱重力式供水系统,系统应设循 环泵。 5.0.4 净水机房应单独设置,且宜靠近集中用水点。 5.0.57 高层建筑管道直饮水供水应竖向分区,分区压力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住宅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 2公共建筑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O.40MIPa; 3各分区最不利饮水嘴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的要求。 5.0.6居住小区集中供水系统可在净水机房内设分区供水泵或 设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供水泉,或在建筑物内设减压阀竖向分区 供水。 5.0.7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应设循环管道,供回水 管网应设计为同程式。 5.0.8建筑物内高区和低区供水管网的回水管连接至同一循环 回水干管时,高区回水管上应设置减压稳压阀,并应保证各区管

    5.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必须独立设置。 5.0.2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小区总体规 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系统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条 件确定。

    5.0.2建筑物内部和外部供回水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小

    划和建筑物性质、规模、高度以及系统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等条 件确定。

    5.0.3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供水宜采用下列方式:

    1任宅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天于0.35MPa; 2公共建筑各分区最低饮水嘴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 O.40MIPa; 3各分区最不利饮水嘴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的要求。 5.0.6居住小区集中供水系统可在净水机房内设分区供水泵或 设不同性质建筑物的供水泵,或在建筑物内设减压阀竖向分区 供水

    5.0.8建筑物内高区和低区供水管网的回水管连接至同一循环 回水干管时,高区回水管上应设置减压稳压阀:并应保证各区管 网的循环。

    统中的直饮水停留时间不应超过12h

    检修阀门。在管网最低端应设排水阀,管道最高处应设排气阀 排气阀处应有滤菌、防尘装置。排水阀和排气阀设置处不得有死 水存留现象,排水口应有防污染措施

    5.0.1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回水宜回流至净水箱或原水

    5.0.14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除敷设在建筑垫层内的管道列 均应做隔热保温处理

    1管材应选用不锈钢管、铜管等符合食品级要求的优质 管材; 2室内分户计量水表应采用直饮水水表,宜采用IC卡式 远传式等类型的直饮水水表; 3应采用直饮水专用水嘴; 4系统中宜采用与管道同种材质的管件及附配件。 5016建箔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供水端为三个及以上水嘴

    6.0.1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6.0.1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d 系统最高日直饮水量(L/d); N一一系统服务的人数(人); qd一最高日直饮水定额[L/(d·人)]。 6.0.2体育场馆、会展中心、航站楼、火车站、客运站等类型 建筑的瞬时高峰用水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居住类及办公类建筑瞬时高峰 用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qs=mqo 式中:qs 瞬时高峰用水量(L/s); qo 水嘴额定流量(L/s); m 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用数量。 6.0.3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s 瞬时高峰用水量(L/s): qo 水嘴额定流量(L/s); m 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月

    6.0.3瞬时高峰用水时水嘴使用数量应按下立

    嘴数量不大于12个时瞬时高峰用水

    注:用插值法求得m。

    m=np十2.33Vnp(1一)。

    6.0.4水嘴使用概率应按下式计算:

    6.0.4水嘴使用概率应按下式计算:

    aQd 1800ngo

    经验系数,住宅楼、公寓取0.22,办公楼、会展中 心、航站楼、火车站、客运站取0.27,教学楼、体 育场馆取0.45,旅馆、医院取0.15。 寸循环时,循环流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x 循环流量(L/h); V 循环系统的总容积(L),包括供回水管网和净水 水箱容积; Ti一一循环时间(h),不宜超过4h。 6.0.6供回水管道内水流速度宜符合表6.0.6的规定,

    表6.0.6供回水管道内水流速度

    注:循环回水管道内的流速宜取高限。

    6.0.7流出节点的管道有2个及以上水嘴且使用概率不一致时, 可按其中的一个概率值计算,其他概率值不同的管道,其负担的 水嘴数量需经过折算再计入节点上游管段负担的水嘴数量之和。 折算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e 水嘴折算数量; Pe 新的计算概率值。

    6.0.8净水设备产水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 净水设备产水量(L/h); T2 最高日设计净水设备累计

    Q = 1.2Qd T2

    Q一一净水设备产水量(L/h); T2一一最高日设计净水设备累计工作时间,可取10h~16h 变频调速供水系统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b—水泵设计流量(L/s)。 2水泵设计扬程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b 水泵设计扬程(m); 最低工作压力(m); Z一一最不利水嘴与净水箱(槽)最低水位的几何高差 (m); Zh一 最不利水嘴到净水箱(槽)的管路总水头损失 (m)。其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 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规定。 6.0.10净水箱(槽)有效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6. 0. 10)

    式中:V净水箱(槽)有效容积(L); k;—容积经验系数,一般取0.3~0.4。 6.0.11 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可按下式计算

    V, = 0. 2Qd

    (6. 0. 11)

    式中:V一一原水调节水箱(槽)容积(L)。 6.0.12原水水箱(槽)的进水管管径宜按净水设备产水量设 计,并应根据反洗要求确定水量。当进水管的供水能力满足预处 理的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原水水箱(槽)可不设置。

    7.0.2净水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或照明,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

    理间等。除生活饮用水以外的其他管道不得进入净水机房。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1应有更换材料的清洗、消毒设施和场所; 2地面、墙壁、吊顶应采用防水、防腐、防霉、易消毒 易清洗的材料铺设: 3地面应设间接排水设施; 4门窗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材料制成,应有锁闭装置 并应设有防蚊蝇、防尘、防鼠等措施。 7.0.6净水机房应配备空气消毒装置。当采用紫外线空气消毒 时,紫外线灯应按1.5W/m吊装设置,距地面宜为2m。 7.0.7净水机房宜设置更衣室,室内宜设有衣帽柜、鞋柜等更 衣设施及洗手盆。

    7.0.9净水箱(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0.9净水箱(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置溢流管; 2应设置空气呼吸阀。 7.0.10 饮用净水化学处理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化学 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的规定。 7.0.11净水处理设备的启停应由水箱中的水位自动控制。 7.0.12净水机房内消毒设备采用臭氧消毒时,应设置臭氧尾气 处理装置。

    1不应设置溢流管; 2应设置空气呼吸阀。 7.0.10 饮用净水化学处理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化学 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的规定。 7.0.11净水处理设备的启停应由水箱中的水位自动控制 7.0.12净水机房内消毒设备采用臭氧消毒时,应设置臭氧尾气 处理装置。

    8.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应进行日常供水刀

    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系统应进行日常供水水质检验 检验项目及频率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应符合表8.0.1的规定。

    表8.0.1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

    注:日常检查中可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水质变化,对水质的突然变化作 出预警

    可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水质变化,对水质的突然变化作

    1日、周检验项目的水样采样点应设置在建筑与小区管道 直饮水供水系统原水入口处、处理后的产品水总出水点、用户点 和净水机房内的循环回水点: 2系统总水嘴数不大于500个时应设2个采样点;500个~ 2000个时,每500个应增加1个采样点;大于2000个时,每增加 1000个应增加1个采样点。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1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工程; 2 原水水质发生变化; 3改变水处理工艺; 4 停产30d后重新恢复生产。 8.0.4 检验报告应全面、准确、清晰,并应存档

    9.0.1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制水和供水系统宜设手动和自动 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运行应安全可靠,应设置故障停机、故障报 警装置,并宜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

    1应配备水量、水压、液位等实时检测仪表: 2根据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特点,宜配置水温、pH值、余 氯、余臭氧、余二氧化氯等检测仪表: 3宜设有SDI仪测量口及SDI仪。 9.0.3宜选择配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监测浑浊度、pH值、 总有机碳、余氯、二氧化氯、重金属等指标 9.0.4净水机房监控系统中应有各设备运行状态和系统运行状 态指示或显示,应依照工艺要求按设定的程序进行自动运行 9.0.5监控系统宜能显示各运行参数,并宜设水质实时检测网 络分析系统。 9.0.6净水机房电控系统中应对缺水、过压、过流、过热、不 合格水排放等问题有保护功能,并应根据反馈信号进行相应控 制、协调系统的运行。

    .1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

    10.1.2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不锈钢管道

    范》GB/T29038和《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154的相关规定。

    10.1.3当管道或设备质量有异常时,应在安装前进行技 或复检。

    《薄壁不锈钢管道技术规范》GB/T29038和《建筑给水金属管 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154的施工要求,不得擅自修改工程 设计。 10.1.5同一工程应安装同类型的设施或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 求外,应采用相同的安装方法。 10.1.6不同的管材、管件或阀门连接时,应使用专用的转换连 接件。 10.1.7管道安装前,管内外和接头处应清洁,受污染的管材和 管件应清理干净;安装过程中严禁杂物及施工碎屑落入管内;施 工后应及时对口管道采取临时封堵措施 10.1.8丝扣连接时,宜采用聚四氟乙烯生料带等材料,不得使

    10.1.9系统控制阀门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明显部位,不

    10.2.1室外埋地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各地区土壤冰冻深 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道最小覆士 深度不得小于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行车道下的管道覆土深度 不宜小于0.7m

    10.2.2室外埋地管道管沟的沟底应为原土层,或为夯实的回填

    土,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沟底土壤的颗粒径大 于12mm时宜铺100mm厚的砂垫层。管周回填土不得夹杂硬物 直接与管壁接触。应先用砂土或颗粒径不大于12mm的士壤回 填至管顶上侧300mm处,经夯实后方可回填原土。

    10.2.4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与排水管之间平行理设 时净距不应小于1m;交叉理设时净距不应小于0.15m,且直饮 水管应在排水管的上方。 10.2.5建筑物内埋地敷设的直饮水管道埋深不宜小于300mm。 10.2.6架空管道绝热保温应采用橡塑泡棉、离心玻璃棉、硬聚 氨酯、复合硅酸镁等材料。 10.2.7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建筑装修完成后进行。 10.2.8室内直饮水管道与热水管上下平行敷设时应在热水管 下方。 10.2.9直饮水管道不得敷设在烟道、风道、电梯井、排水沟、 卫生间内。直饮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 10.2.10直理暗管封闭后,应在墙面或地面标明暗管的位置和 走向。

    1 减压阀组应先组装、试压,在系统试压合格后安装到管 道上; 2 可调式减压阀组安装前应进行调压酒店标准规范范本,并调至设计要求

    10.2.12水表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

    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GB/ T778.2的规定,外壳距墙壁净距不宜小于10mm,距上方障碍 物不宜小于150mm

    1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不锈钢 管道技术规范》GB/T29038和《建筑给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 程》CJJ/T154的相关规定; 2管道安装时应按不同管径和要求设置管卡或吊架,位置 应准确,埋设应平整,管卡与管道接触应紧密,且不得损伤管道 表面; 3同一工程中同层的管卡安装高度应在同一平面。

    10.3.1净水设备的安装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在线仪表安装位置 和方向应正确,不得少装、漏装。 10.3.2筒体、水箱、滤器及膜的安装方向应正确,位置应合 理,并应满足正常运行、换料、清洗和维修要求。 10.3.3设备与管道的连接及可能需要拆换的部分应采用活接头 连接方式。 10.3.4设备排水应采取间接排水方式,不应与排水管道直接连 接,出口处应设防护网罩。 10.3.5设备、水泵等应采取可靠的减振装置,其噪声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10.3.6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不得

    装修标准规范范本使用电动切割工具连持 合现行行业标准《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0.4.2已安装的管道不得作为拉攀、吊架等使用 10.4.3净水设备的电气安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和《建筑电气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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