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29-2009: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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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快速路的交通管理设施及服务设施应与道路配套设计,
3.0.6快速路设计应重点做好出人口位置、间距、形式的综合
3.0.7快速路车行道下不得布设纵向地下管线设施。横穿快速 路的地下管线设施应将检查井设置在车行道路面以外。 3.0.8快速路设计应与道路绿化、排水、照明设计协调统, 与城市景观、环境统一,做好整体设计
评定标准3.0.9快速路必须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3.0.10快速路公交停靠站及加油站宜设置在辅路上;当需设置 在主路时,应设置在与主路分离的停靠区内,停靠区出入口应满 足快速路出人口最小间距的规定。 3.0.11快速路通过互通式立交区应设置集散车道,当出入口间 距满只是小问斯切宝时可不没果焦数左道
在主路时,应设置在与主路分离的停靠区内,停靠区出人口应满 足快速路出人口最小间距的规定。
4.1.1城市快速路通行能力可分为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 能力。
4.1.2不同设计车速的设计通行能力应为基本通行能力乘以
路相应设计服务水平的交通量与道路容量的比率及道路条件修正 系数。
4.2.1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可采用 4. 2. 1 的数值。
表4.2.1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基本通行能力
4.2.2快速路设计时应采用三级服务水平,交通量与道路容量
.2.2快速路设计时应采用三级服务水平,交通量与道路容量 化率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交通量与道路容量
4.2.3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设计通行能力可采用表 4.2.3中的数值。
表4.2.3快速路不同设计车速的一条车道设计通行能力
4.2.4计算快速路基本路段通行能力时,各种车辆类型换算系 数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快速路基本路段车辆换算系数
5.1.1城市快速路横断面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规划。横断面布 置应按地面快速路、高架快速路、堑式快速路分别布设。 5.1.2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整体式和分离式,整体式横断 面可采用中央隔离带将上下行分隔单向行驶,分离式横断面上下 行车辆可在不同位置单向行驶。 5.1.3城市快速路横断面可分为主路横断面和辅路横断面。主 路可供机动车道行驶,双向车流必须设置中央隔离带分向行驶。 铺路可供慢速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主辅路间必须设置 隔离栅、两侧带,并控制开口。
5.2.1地面整体式横断面可适用于地势平坦的城区,快速路
5.2.1地面整体式横断面可适用于地势平坦的城区,快速路主 络宜布置在中间,辅路宜布置在两侧(车辆单向行驶)或布置在 单侧(车辆双向行驶)(图5.2.1)。
图5.2.1地面整体式横断面(城区型)
5.2.2交 郊区快速路横断面主辅路可在同一平面,也可根据地形
布置在不同平面,辅路可单侧或双侧布置(图5.2.2)。
图5.2.2地面整体式横断面(郊区型)
5.2.4堑式快速路主路应设置在地面以下双向行驶,辅路(地 面道路)应设置在主路两侧单向行驶或一侧双向行驶(图 5. 2. 4)。
5.2.4堑式快速路主路应设置在地面以下双向行驶,
5.2.5在立交范围内以及快速路出人口,横断面布置应与
车道保持一致;当按规定设置集散车道或变速车道时,断面应 加宽。
生:Wgc一含路缘带的快速机动车道宽(m); Wpe一含路缘带的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的车道 Wgb一含路缘带的匝道机动车道宽(m); Wpb一非机动车道路面宽(m),含路缘带宽度; Wdn一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一中间分车带宽度(m),含路缘带宽度; Wab一两侧分隔带宽度(m); Wsb一两侧分车带宽度(m),含路缘带宽度; Wa路侧带宽度(m),含人行道、设施带、绿化带宽度; W一人行道宽度(m); Wg一绿化带宽度(m); Wf一设施带宽度(m); Ws一路肩宽度(m); Wsp一保护性路肩宽度(m)。
图5.2.4、路堑式横断面
图5.2.4路堑式横断面
5.3.1车行道可分为主路车行道与辅路车行道,并应符合下列
5.3.1车行道可分为主路车行道与辅路车行道,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主路路段车行道按交通量可分为单向2车道、3车道、4 车道。 2快速路车行道宽度可按设计车速及设计车型划分。车行 道宽度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一条机动车车道宽度
5.3.2当快速路出人口间距不能满足本规程第7.2.2条出入口 最小间距规定时,应增设至少2个车道的集散车道,与主路车行 道之间应设物体分隔。 5.3.3变速车道(加减速车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出人口均应设置变速车道。 2变速车道宜设条车道,宽度应与直行方向主路车道宽 度相同。 5.3.4在单向2车道的高架快速路上,应设2.5m宽连续或不
1快速路出人口均应设置变速车道。 2变速车道宜设条车道,宽度应与直行方向主路车道宽 度相同。
5.3.5辅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辅路在地面快速路中应设于主路两侧或单侧,在高架路 时应设于高架路下地面层,在城区宜连续设置。位于郊区的快速 络辅路,可连续设置或间断设置。 2设于主路两侧的辅路应采用单向交通,设于主路单侧的 铺路可采用双向交通。 3高架路与地面道路应通过上、下匝道联系。 4地面快速路辅路的横断面布置,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应 采用物体分隔或划线分隔。单向机动车、非机动车物体分隔时, 机动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5m;单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划线分隔 时,辅路的宽度不应小于8.5m;当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量均 较大时,辅路的宽度可采用12~13m。
带应由中央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
中间带应由中央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
5.4.2快速路的中间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间带宜为3.0m,即中央分隔带为2.0m,两侧路缘带 各为0.5m。 2城区快速路用地条件受限制时,中间带可适当缩窄;对 向车流必须采用混凝土分隔墩或中央分隔护栏分隔,两侧应各设 0.5m宽路缘带。 3中央分隔带两侧应埋设路缘石,外露高度不应小 王180mm.
5.4.3地面快速路的两侧带应为主路与辅路的分界线,由分
带与左、右路缘带组成。分隔带宽度不应小于1.5m,可根据用 地条件增加宽度以作为绿化隔离设施;临主路侧路缘带应为 0.5m,临辅路侧路缘带应为0.25m。位于市区人流密集处的两 侧带,应在其辅路侧设隔离栅。
5.5.1郊区型地面快速路断面,宜在机动车道外侧设硬路肩和 土路肩,硬路肩宽度不应小于2.50m,土路肩宽度不应小 于0.75m。
土路肩,硬路肩宽度不应小于2.50m,土路肩宽度不应小 于0.75m。 5.5.2快速路主、辅路路面横坡应采用单面直线坡,路面横坡 根据地形条件及路面面层类型可选用1.5%~2%;两侧人行 道可为1%~2%的单面直线坡度。
5.5.2快速路主、辅路路面横坡应采用单面直线坡,路面横坡 度根据地形条件及路面面层类型可选用1.5%~2%;两侧人行 道可为1%~2%的单面直线坡度。
5.6.1地平式断面在中央分隔带、两侧分隔带两侧以及辅路的 人行道侧均应理设侧石(或侧平石),侧石顶应高出路面150~ 200mm;郊区型断面路边设硬路肩与土路肩时,应在路面与路 肩之间埋混凝土缘石:隧道线形弯曲或地形陡峻段侧石可高出路
面250~400mm,埋置深度应保证稳定。 5.6.2侧石(或侧平石)与缘石材料可采用坚硬石质或抗压强 度不小于30MPa水泥混凝土;严寒、寒冷地区应采用抗盐、抗 冻能力强的混凝土缘石
6.1.1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形设计应根据规划确定的线位,结合水文、地质条件, 合理利用地形;线形应与地物、景观、环境等相协调,合理运用 技术指标。 2线形设计中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进行综合设计,总 体应协调、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断面合理。 3·线形设计应保证车辆行驶安全与舒适,视觉良好,心理 反应正常。 4线形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与城市环境协调,保护 文物古迹,节约资源,必要地段应进行环境评价后确定。 5同一设计车速的快速路路段长度不得小于10km,不同 设计车速的路段之间技术指标应逐渐变化,变化处应设置明显 标志。 6.1.2 快速路线形应与桥隧构筑物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快速路上的桥隧构筑物应与路段线形统一。 2大型桥隧构筑物布设应与快速路线形协调。 3当桥隧构筑物需设置在曲线地段时,应尽量采用不设超 高的圆曲线;当条件受限制采用设超高的圆曲线时,应满足线形 设计标准。
5同一设计车速的快速路路段长度不得小于10km,不同 设计车速的路段之间技术指标应逐渐变化,变化处应设置明显 标志。 6.1.2 快速路线形应与桥隧构筑物协调,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快速路上的桥隧构筑物应与路段线形统一。 2大型桥隧构筑物布设应与快速路线形协调。 3当桥隧构筑物需设置在曲线地段时,应尽量采用不设超 高的圆曲线;当条件受限制采用设超高的圆曲线时,应满足线形 设计标准。 4快速路隧道宜为上、下分行的单向通道。隧道两端洞口 应设置必要的出口联络线。 5在立体交叉处选用各项技术指标时,应与路段设计相适 应,必要时应采用透视图检验。 6.1.3:平纵线形组合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曲线宜与竖曲线相对应。 2平曲线应与竖曲线半径协调,竖曲线半径应大于平曲线 半径的10倍。 3平曲线长度宜大于竖曲线长度。 4竖曲线顶部或底部不应设置小半径平曲线或作为反向曲 线转向点。 5竖曲线与缓和曲线不宜重合。 6在同平曲线内不宜同时出现凸形竖曲线及凹形竖曲线
6..2.1快速路最长直线与最短直线的设置,应符合表6.2.1的 规定。
表6.2.1直线长度
6.2.2圆曲线半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α小于2°时按2°计。
6.2.4由直线上的正常路拱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面时,必 须在其间设置超高缓和段。超高缓和段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6.2.4由直线上的正常路拱过渡到圆曲线上的超高断
Le = b X Ai/a
式中Le 超高缓和段长度(m); 6 超高旋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m): △2 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E 超高渐变率,超高旋转轴与路面边缘之间相对升 降的比率,应符合表6.2.4的规定。
表6.2.4超高渐变率
6.2.5当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在圆曲线上
6.2.5当圆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应在圆曲线上 设置超高;最大超高横坡度与合成坡度应符合表6.2.5的规定。
表6.2.5最大超高横坡度与合成坡度
注:冰冻积雪地区最大超高横坡度宜为3%
6.2.6当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加 宽,每条车道加宽值应符合表6.2.6的规定,
表6.2.6圆曲线内每条车道的加宽值(m)
表6.2.7最小停车视距
6.3.1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
1纵断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竖向控制标高进行;当在某 些地段出现矛盾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道路及附近区域地表水 的排放。 2纵断面设计应综合考虑地上、地下构筑物及管线、水文、 地质条件。 3纵断面坡度设计应均匀、缓顺,不宜突变。 4.纵断面设计坡度变坡点应与平曲线设计相配合。 6.3.2纵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快速路纵坡度应小于或等于表6.3.2规定的值
表6.3.2最大纵坡度
注:1积雪冰冻地区不得超过3.5%。
2海拨3000m以上高原城市最大纵坡度应比表列数值减小1%。 2快速路最小纵坡度不应小于0.5%,困难地段不应小 于0.3%。 :3桥梁、涵洞上最大纵坡度应按路线规定设计,大、中桥 及弓桥最大纵坡度不宜大于4%。 4:当隧道长度需采取机械通风时,纵坡度不得大于3%,短 于500m的隧道可设4%。 6.3.3快速路最小坡长与最大坡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6.3.4快速路竖曲线最小半径及最小长度应符合表6.3.4的规 定,设计中竖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一般最小半径的值,当 条件特别困难时,应大于或等于极限最小半径,
表6.3.4竖曲线最小半径及最小长度值
7.1.1快速路路段出人口的位置、间距及形式,应满足主线车 流稳定、分合流交通安全迅速的要求。 7.1.2出入快速路的匝道应为单向交通。 7.1.3主辅路出入口连接的两条道路,在快速路主路上必须设 置变速车道;相接道路宜增设一条车道,保证快速路进出通畅 (图 7. 1. 3),
7.1.4出入口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图7.1.3主辅路出人口设置图
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1 出人口应设在主线车行道的右侧。 2出入口附近的平曲线、竖曲线应采用较大的半径。
3立体交义区宜设单一出入口。 4 出口端部宜设置在跨线桥等构筑物之前。 5 出人口宜设在平缓路段,设置出入口处纵坡度不应大 于2%。 6人口处应保证一定的通视区域(图7.1.4)
图7.1.4入口处的通视路段
出人口应采用缘石等设施与其他道路区别 出入口形式应明确,其几何设计应能防止车辆逆行
7.2.1出入口间距应能保证主线交通不受分合流交通的干扰 并应为分合流交通加减速及转换车道提供安全、可靠的条件。 7.2。2快速路路段上相邻两出入口端部之间的距离,应大于或 等于表7.2.2规定的值。
锅炉标准表7.2.2出入口最小间距(m
7.3变速车道、集散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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