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2-2016:绿色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评价标准(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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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 析,保留时间在正已烧和正十六烧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 和。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 水海水等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供暖标准,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各类回收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用于度量处于室内视觉环境中的照明 装置发出的光对人眼引起不舒适感主观反应的心理参量。 2.0.11绿色室内装饰装修施工theconstructionofgreen nteriordecoration 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 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 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 工活动。

    interiordecoration

    2.0.16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自的节 示,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自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 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 服务机制

    单位时间内,单位表面积材料释放的污染物的量

    范围包括单层局部完整单元、完整一层或完整多层平面空间。 3.1.2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自全寿命周期技术 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室内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 和材料,对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 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设计图纸

    3.1.3评价机构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

    文档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进行现场验证期查,确定最终评价 等级。

    理、拆除和翻新的全寿命周期进行评价。评价阶段宜按照建筑室 内装饰装修项目全过程时间顺序:绿色设计、材料采购、绿色施工、 竣工验收、运营管理过程进行。

    3.2.2评价要素:按照国家对绿色建筑定义“四节一环

    和评价原则,绿色室内装饰装修评价要素包括节能与能源利用、节 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地与空间高效利用、室 内环境质量、绿色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七类评价要素。每类评价 要素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 置加分项。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 的评分结果为分值。

    竣工验收评价)和室内装饰装修运营管理评价(简称运营管理评

    价)。竣工验收评价应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项自峻工验收完成后 进行,并从绿色设计、材料采购和检测、绿色施工、工验收四个子 评价阶段进行评价;运营管理评价应在建筑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完 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营一年后进行,从绿色设计、材料采购和 检测、绿色施工、工验收、运营管理五个子评价阶段进行评价。 3.2.4评价体系七类评价要素Q,~Qz的总分满分均为100分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按本标准第9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3.2.5绿色室内装饰装修评价的总得分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3.2.4评价体系七类评价要素Q,~Q的总分满分均为100分

    3.2.5绿色室内装饰装修评价体系

    3.2.6绿色室内装饰装修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 3个等级的绿色室内装饰装修均应满足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 类评价要素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室内装饰装修 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室内装饰装修等级分 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参见本标准附录A绿色建筑室内装 饰装修评价分值表

    4.1.1室内集中空调或供暖设计时,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 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4.1.2室内照明设计时,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现行值。 4.1.3室内照明系统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能效等级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规定的能效限定值。 4.1.4室内隔墙、楼板的热工性能限值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节能 标准的规定。

    4.1.5应选用室内节水器具。

    使用非传统水源时,应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应对人体 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Ⅲ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1.7不得设计选用国家颁布的淘汰和禁正使用的材料

    4.1.8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不应改变原设计防火分区,不应减少消 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和数量。 4.1.9 不得擅自拆改或占用公共部位的门厅、走道和楼梯间。 时道的宽地道的地座

    4.1.9 不得擅自拆改或占用公共部位的门厅、走道和楼梯间。 4.1.10 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中,室内净高、过道的净宽坡道的坡度

    4.1.10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中,室内净高、过道的净宽、坡道的坡度

    4.1.10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中,室内净高、过道的净宽、坡道的坡度

    台阶踏步的数量、尺寸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 GB50352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求

    4.1.11主要功能房间和场所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允许噪声级要求。 4.1.12室内隔墙、楼板、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低限要求。 4.1.13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湿度、新风

    4.1.11主要功能房间和场所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4.1.14室内照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照明数

    指标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要求。

    4.2.1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能 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8分。对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其 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 定值提高8%;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 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4.2.2合理设计优化室内供暖、空调的未端系统,采取节能措施,

    4.2.2合理设计优化室内供暖、空调的未端系统,采取节能措施

    1区分房间的朝向,合理细分供暖、空调区域,根据各空间区 域的需求设置可独立调节暖通空调的分区控制装置,得4分; 2在暖通空调集中控制中心,增设对每个使用末端进行统 启用控制、故障监测和计费控制系统,得4分:

    3室内装饰装修项目,采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且 地面辐射供暖面层材料的热阻R不大于0.05(m·K)/W,得 4分。 4.2.3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 16分。 4.2.4各房间或场所的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自标值,评价最高分值为 8分,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满足自标值要求,得4分;所有区域均 满足自标值要求,得8分。 4.2.5室内照明设计合理设置高效照明光源、高效灯具及其节能 附属装置,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 1根据光源、灯具及其镇流器等的效率或效能、使用寿命等 综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合理设计选择高效照明光源,得4分; 2各房间或场所的一般照明用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能效等 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节能评价值,得4分。 4.2.6室内照明系统设置采取节能控制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6分 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合理利用自然采光,设置光照度感应智能控制,得4分; 2合理设置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得4分; 3室内人员非长期活动停留的电梯厅、走廊、楼梯间及公共 建筑的卫生间等区域和场所,设置感应式自动控制措施,得4分: 4在酒店、宾馆等公共建筑,室内每间(套)房设置节能控制 装置,对房间空调、照明、插座、电动窗帘等设备进行集中统一智能 化控制和管理,得4分。 4.2.7对室内照明、采暖空调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设置分项能耗计 量,评价分值为8分,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以每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得8分; 2公共建筑:根据室内功能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等因 素,对主要的照明、空调、采暖供热、动力用电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进 行分项、分区或分层计量措施,得8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评价最高分 分,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满足自标值要求,得4分;所有区 满足且标值要求,得8分

    4.2.7对室内照明、采暖空调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设置分项能

    1居住建筑:以每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得8分; 2公共建筑:根据室内功能用途、物业归属、运行管理等因 素,对主要的照明、空调、采暖供热、动力用电等系统的用电能耗进 行分项、分区或分层计量措施,得8分。

    4.2.8天型公共建筑对室内照明、空调、采暖通风、给排

    :大型公共建筑对室内照明、空调、采暖通风、给排水设置 源管理系统,评价分值为10分。

    4.2.9室内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发生,评价最高分值为7分。 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得4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 于0.2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7分。 4.2.10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 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铺设在垫层、墙体管槽内的给水管管材采用塑料、金属与 塑料复合管材或耐腐蚀的金属管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相关规定,得6分; 2选用密封性能好的阀门,得6分。 4.2.11民用建筑的给水、热水、中水以及直饮水等给水管道设置 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以每户为用水单元,设置入户用水计量水表,评 价分值为10分。 2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评价总分值为 10分: 1)入户管道上设置计量水表,分级计量水表达到100% 得4分; 2)按使用用途性质:对厨房、洗衣房、空调系统、热水系 统、室内水池和室内园林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 量装置,得3分; 3)按计费标准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计量水表,得3分。 4.2.12热水供应系统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最高总分值为12分,并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集中执水系统供应时.设置执水循环管道.有保证支管和

    4.2.10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集中热水系统供应时,设置热水循环管道,有保证 未端中热水温度的措施,评价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任建筑:用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C的放水时间不大 于15S得2分;不天于10S,得4分: 2)公共建筑:用水点出水温度达到45℃的放水时间不大 于10s得2分;不大于5S,得4分。 2公共浴室节水措施,设计带恒温控制与温度显示功能的冷 热水混合淋浴器,得4分。 3设置使用者付费的设施装置,得4分。 4.2.13当独立设计管道直饮水系统时,终端水质满足现行国家标 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规定要求,评价分值为7分。 4.2.14选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最高分值为 16分:用水效率达到3级,得8分;用水效率达到2级,得16分。 4.2.15除卫生器具外,其他用水器具采用节水技术和更高用水效 率的节水设备,评价最高分值为13分。其他用水中采用节水技术 和高效节水器具设备的用水量比例达到50%,得8分;达到80%, 得13分。 4.2.16当室内设有下列系统时,采取水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的节 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满足下列要求中1项,得5分:满足 下列要求中2项及以上,得10分: 1设置单独的空调冷凝水回收再利用管道措施: 2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再利用或循环使用,不直接排放; 3室内游泳池、其他娱乐用水设施等采用循环给水系统,排

    4.2.16当室内设有下列系统时,采取水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的节

    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满足下列要求中1项,得5分:满足 下列要求中2项及以上,得10分: 1设置单独的空调冷凝水回收再利用管道措施: 2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再利用或循环使用,不直接排放: 3室内游泳池、其他娱乐用水设施等采用循环给水系统,排 出废水回收利用。

    Ⅲ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2.17室内建筑装饰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和美学效果,并且要素简 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和饰品,评价分值为9分。 4.2.18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灵活 分隔,评分最高分值为10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按

    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和饰品,评价分值为9分。

    隔,评分最高分值为10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 4.2.18的规则评分

    表4.2.18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评分规则

    4.2.19合理优化设计,提高室内空间使用的灵活性,减

    变化导致装饰装修材料浪费,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照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不少于30%的室内非承重墙或吊顶或楼地面设置可移动 或可拆卸,得4分; 2不少于30%室内空间面积的楼地面或吊顶设置便于维护 检修的通道(口)或设置为可灵活调整功能系统,得4分: 3不少于30%的室内地面面积设置灵活配电(即插即用)系 统,便于照明、数据、音响和其他系统重新布置和改变用途功能,得 4分

    4.2.20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14分,

    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标准化厨房,得8分: 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多种功能卫浴间,得6分。 4.2.21采取标准化设计,评价最高分值12分,根据部品、部件成 品化率按表4.2.21的规则评分

    .21部品、部件成品化率评价规则

    2设计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循环材料,评价最高分值 。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循环材料用量比例达到5%,得5分;运 %,得10分。

    4.2.23设计未用以废开物为原科生产的室内装饰装修材科和产 品,评价最高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1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产 品,其占同类材料和产品的用量比例达到10%,得5分:达到 30%,得10分; 2采用2种及以上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和产品,每种用量比例达到10%,得10分。 4.2.24设计采用快速再生材料及其合成的高强复合材料,其造价 不低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总造价的5%,评价分值为8分。 4.2.25合理设计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评 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不少于10%的室内装饰装修面积采用清水混凝土室内简 约装饰装修设计,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 程》JGJ169的规定要求,得5分; 2设计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4分

    品,评价最高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采用1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产 品,其占同类材料和产品的用量比例达到10%,得5分;达到 30%,得10分; 2采用2种及以上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和产品,每种用量比例达到10%,得10分。 4设计平用出法需生

    2.24设计采用快速再生材料及其合成的高强复合材料,其运

    IV节地与空间高效利用

    4.2.27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的使用和进出方便,体现室内人 生化环境,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规定要求,评价分值为16分。 4.2.28室内空间布局设计合理,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 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无不必要的高大空间、无功能的空间和无过大的过渡性辅 助性空间,得6分; 2充分利用连廊、上人屋面、坡屋顶空间和其他不易使用的 空间,得6分。

    4.2.27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 生化环境,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 范》GB50763的规定要求,评价分值为16分

    1无不必要的高大空间、无功能的空间和无过大的过渡性辅 助性空间,得6分; 2充分利用连廊、上人屋面、坡屋顶空间和其他不易使用的 空间,得6分。

    4.2.29合理优化室内平面设计和充分有效利用空间

    内空间使用率,评价总分值为2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

    系计: 1避免或减少装饰性隔断,增加室内套内使用面积,评价分 直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公共建筑:多层建筑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65%,高层建 筑不低于60%,得15分; 2)居住建筑:多层建筑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80%,高层建 筑不低于70%,得15分。 2室内设计采取空间差、时间差的空间利用和功能转换等措 施,提高空间利用率,增加空间有效使用功能,得14分。 4.2.30为混合动力和可再生能源车辆优先安排指定停车位,评价 分值为15分。 4.2.31为2.5%的长期住户设置存放自行车或折叠自行车的室内 场所空间,评价分值为14分。 4.2.32为每100名长期住户配置一个带更衣间的公共淋浴室,评 价分值为14分

    吉级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低 限值和高要求标准的平均值,得1分: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得 2分

    4.2.34设计采用隔声降噪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

    1室内平面布置、空间布局合理·采取改善室内声环境、降低 外界对室内声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得1分。 2设计选用以下具有隔声降噪性能的构件和材料,满足 项,得1分,满足2项,得2分: 1)满足室内充许噪声级的分隔墙、窗、门等构件比例不小 于50%; 2)吊顶设计选用降噪系数(NRC)不低于0.40的吸声材

    料比例不小于50%。 3设计选用以下低噪声的暖通空调设备产品和给排水器具 以及管材附件,满足1项,得1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2分: 1)采用虹吸式冲水方式的坐便器或同层排水的有效措 施,使用率不小于50%: 2)采用排水铸铁管或选用内螺旋排水管、芯层发泡管等 有隔音效果的塑料排水管的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 于50%; 3)室内暖通空调系统设计,设置消声器或选用低噪声的 风口等有效措施,使用率不小于50%; 4)排水系统设计,设置器具通风管系统有效措施,使用率 不小于50%; 5)室内孔洞(槽)、缝隙、连接处采取封堵隔声措施 4.2.35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大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 要房间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得2分。 4.2.36室内主要功能房间或区域具有良好的室外视野,评价总分 直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设置外窗,具有良好视野,且避免 间居住空间的视线干扰,得2分; 2公共建筑:不少于75%的主要功能房间或区域,能通过列外 窗观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任何物体遮挡干扰;或者不少于30% 的主要功能房间或区域,能观看到室内中庭,无明显遮挡,得2分。 4.2.37主要功能房间的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50033的规定要求,评价最高分值3分,并按下列规则 评分: 1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1/6,得1分 达到1/5,得3分; 2公共建筑:根据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按 表4.2.37规则评分,最高得3分。

    1居任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达到1/6,得1分; 达到1/5,得3分; 2公共建筑:根据主要功能房间或场所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按 表4.2.37规则评分,最高得3分。

    2.37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采光

    4.2.38室内设计时,室内长时间工作的房间各表面的反射比均满 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规定要求,评价分 值为2分

    4.2.40优化室内平面布局,形成和改善自然通风效果,评价最高

    表4.2.40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 平均自然通风评分规则

    表4.2.40公共建筑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 平均自然通风评分规则

    4.2.41设计供暖空调系统末端时,结合与协调室内装饰装修,根 据重要功能区域的气流组织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 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要求的面积比例,按 表4.2.41的规则评分,评价最高分值为8分

    主要功能房间气流组织评分规

    2.42供暖空调系统未端设置可独立调节,评价最高分值为8 暖、空调未端装置可独立启停调节的主要功能房间数量比例 %,得4分;达到90%,得8分

    4.2.43在室内装饰装修设

    场所的室内空气污染进行预评估,预测和计算装饰装修项自完工 后室内空气污染程度,评价最高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 评分并累计: 1预测工验收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值,各污染物浓度小 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规定的限量值·得1分;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 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规定限量值的70%,得2分; 2预测分析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过程的各重要施工节点 空气污染物浓度值:得1分; 3预测分析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的变化和衰减速率规律,合 理建议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入住使用时间,得2分

    1 控制室内主要污染源材料的种类和用量,得1分; 2 替换至少1种主要污染源材料,得1分; 3采取增加自然通风或增大新风量等有效措施,减少空 染物浓度,得1分

    4.2.46主要功能房间人员密度较高

    1对室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并与通风系统 联动,得1分; 2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得 1分。

    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规定要求

    5.1.5应制定和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采购与检测全过程管理和 控制体系

    5.1.5应制定和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采购与检测全过程管理和

    5.2.1采购选用满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现行系列标准规定要 求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评价最高分值为5分。每1类材料满足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规定要求,得1分;5类材料及以上满足 要求,得5分

    5.2.2采购选用具有吸声降噪、抗菌防霉、净化空气、诱

    离子、调节湿度、防结露等附加环境功能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其 生能符合相关材料产品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评价最高分 直为5分。一种材料或多种材料具有1项附加环境功能,得1分;

    具有2项附加环境功能,得3分;具有3项及以上附加环境功能 得5分。

    得5分。 5.2.3对室内主要污染源材料和家具的有害物质释放进行抽查检 则,核算并满足设计阶段室内污染预评估所规定的甲醛和TVOC 污染综合释放率,评价最高分值为7分,并按表5.2.3的规则评分

    5.2.3对室内主要污染源材料和家具的有害物质释放进

    则,核算并满足设计阶段室内污染预评估所规定的甲醛和T 染综合释放率,评价最高分值为7分,并按表5.2.3的规则

    表5.2.3材料、家具污染综合释放率评分规则

    5.2.4采购选用低污染、低影响、环保性能好”的家具产品,评价 最高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家具产品的环境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家具绿色设计评 价规范》GB/T26694一2011的规定要求,家具产品满足或获得A 级绿色设计评价等级要求,得1分:满足或获得AA级绿色设计评 价等级要求,得2分;满足或获得AAA等级要求.得3分; 2家具产品性能指标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 要求家具》HJ/T303的规定要求,得1分: 3家具产品具有附加环境功能,具有1项附加环境功能,得 1分:具有2项及以上功能,得2分: 4家具产品的有害物质满足设计阶段室内污染预评估所规 定的污染释放特性参数和要求,得3分

    6.1.1建立室内绿色装饰装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制定绿 色施工管理目标,落实各级责任人。 6.1.2制定室内绿色装饰装修施工技术方案和保障绿色施工实施 的技术措施。 6.1.3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质量安全、绿 色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法律和规定。

    6.2.1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实施防尘抑尘措施,评价

    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内装饰装修项自使用的车辆、设备和设施废气排放符合 国家和地方年检规定的排放标准,得1分; 2对电焊机、切割机等产生的不易封闭的排放废气,严格控 制作业时间,排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的规定,得3分

    6.2.3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制定和实施噪声控制措施,评价总

    分值为5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开系计: 1在预理、剔凿、打磨和切割等施工环节,采取降噪、隔声和 吸声措施,得1分; 2室内装饰装修项自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 具,严格按照操作使用规程,得1分; 3对噪声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采取加设降噪安全围帘、包 裹或完全封闭噪声施工作业场所等措施,得1分; 4对空压机、切割机等噪声不易封闭的机具和产生超标噪声 污染的施工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避免和减少噪声的影响,得 1分; 5对室内装饰装修主要施工作业区域进行日常噪声控制检 查,实施现场实时监测记录,噪声排放限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的规定,得1分

    1室内装饰装修夜间施工时,采取加设灯罩、遮挡和全封闭 借施,避免和减少光污染,得2分; 2在光线作用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采 取防光外泄措施,得2分。 6.2.5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制定和实施污水排放控制措施,评 价总分值为4分,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地面施工、防水施工、卫厨和机电安装施工等分项施工

    6.2.5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制定和实施污水排放控制措

    1在地面施工、防水施工、卫厨和机电安装施工等分 立生的工程污水和试验养护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符合现行行 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的排放要求,得2

    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得2分。 6.2.6制定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和实施 方案,回收利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标准 规范》GB/T50743的规定要求,评价最高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施工现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集点(站),并有对其分类收 集贮存、运输、处理全过程的记录清单和台账,得1分;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和产品的包装物分类回收率达到 90%,得1分; 3可回收施工废弃物的回收率不低于80%,得1分; 4有害有毒废弃物,单独分类收集封闭存放:分类率达到 100%,并设醒自标识,防正扬散和流失,统一交当地专门处理机构 处理,得1分; 5根据室内装饰装修项自每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的施工固 体废弃物排放量,按表6.2.6的规则评分,评价最高分值为3分。

    表6.2.6室内装饰装修项目每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的 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评分规则

    6.2.7室内施工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时,采取措施减少空气 亏染排放,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Ⅱ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饰装修采用的人造板及饰面 人造木板达到E级要求防雷标准规范范本,得2分: 2进行饰面人造术板拼接施工时,采用E级的芯板,得 2分; 3人造板和饰面人造板防潮、防火、防腐等工序,不在施工现 场处理备用.且至少干燥7d后安装使用,得1分

    6.2.8室内施工涂料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空气污染排方

    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溶剂型涂料和木器用溶剂型腻子,按其规定的最大稀 释比例混合后,测定VOC和苯、甲苯十二甲苯十乙苯的含量,其 限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的规定要求,得2分; 2未采用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 料和树脂以硝化纤维为主,溶剂以二甲苯为主的水包油型(0/W) 多彩内墙涂料,得2分: 3油漆涂料和需进行打胶墙边施工工序,在项目竣工验收前 至少7d完成,得1分。 6.2.9室内施工胶粘剂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空气污染排放,评价 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聚氨酯胶粘剂测定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含量,按 产品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计算聚氨酯中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含量,且不天于4g/kg,测定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 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的规定,得2分; 21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未采用施工 溶剂型胶粘剂,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粘贴塑料地板时,未采 用塑料胶粘剂,得2分: 3未采用聚乙烯醇缩甲醛类胶粘剂,得1分。 6.2.10室内施工保温隔热和吸声材料,未使用施工脲醛树脂泡沫 塑料材料,评价分值为4分。 6.2.11在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空气污染排 放,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设置封闭存放并 有良好通风的贮存点(房),其废料及时清运,得1分; 2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时,未采用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进行 除油和清除旧油漆作业,得1分; 3采暖地区的室内装饰装修施工未在采暖期内进行得

    4壁纸(布)、地毯、地饰板、吊顶等施工时,采取防潮措施:避 免覆盖局部潮湿区域,得1分

    6.2.12制定和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措 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时点和库存情况 制定和实施材料采购和使用、限额领料、周转材料、保养维护、低耗 材料包装和科学运输方法的节材优化管理,得2分: 2室内装饰面材,块材、板材和卷材镶贴以及控制面板等饰 面材料进行排版优化·优化线材下料方案·得2分。 6.2.13合理控制室内装饰材料的损耗,评价最高分值为6分,根 据主要装饰装修材料的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幅度按表6.2.13 的规则评分。

    表 6.2.13 装饰材料的损耗率隆低幅度评分规则

    6.2.14距离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室内装饰材料重量占 室内装饰材料总重量的60%以上,评价分值为3分。 6.2.15制定并实施施工节能和用能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能耗 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和实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施工和生活节能和用能方 案,得1分; 2监测并记录施工区、生活区的能耗,得1分; 3监测并记录室内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和产品以及供应商提 共货源地到施工现场运输的能耗,得1分; 4监测并记录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废弃物从施工现场到废弃

    物处理、回收中心运输的能耗,得1分。 6.2.16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监测并记录施工水耗 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制定并实施施工节水和用水方案,得1分: 2 监测并记录施工区、生活区的水耗数据,得2分

    物处理、回收中心运输的能耗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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