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DA 21-2018: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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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单一轨道交通线路线路名、识别色、各站点及换乘 信息的示意图。
用于区分轨道交通不同线路的色彩,每条线路对应 色彩。
通过特定的符号、文字、色彩等元素形成统一且连贯的 自引体系和说明体系。
机电标准规范范本2.0.8轨道交通位置标识
2.0.8轨道交通位置标识
2.0.9行车方向引导标识directionsignfordriving
列车运行方向的信息图形。由当前站、上一站、下一站
轨道交通车站周边道路、主要公共服务机构、景区、 交通工具换乘等重要信息的示意图
交通车站站厅和站台布局的示
3.0.1 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 规范》GB50157和《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18574 的相关规定。
3.0.2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与现行行业团体标准
通车站装饰装修设计规程》T/CBDA17、《轨道交通车站装饰装 修施工技术规程》T/CBDA13和《轨道交通车站幕墙工程技术 规程》T/CBDA9协同设计。
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包
1应保证轨道交通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擅自 拆改建筑结构; 2应与建筑、结构、设备和轨道交通车站装饰装修设计 装饰装修施工、幕墙工程等专业配合: 3紧急疏散标识和盲文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 规定; 4宜与装修、设备系统等专业设计进行接口设计衔接; 5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满足标识设计的要 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的材料; 6新建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安装宜与轨道交通车站室 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同步进行。 3.0.4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满足“易识别、安全、协调 通用”的要求: 1适用应满足标识系统设置高效、易识别、明确、醒目的 要求; 2安全应满足标识生产制作、安装和使用安全性的要求;
3协调应满足标识与环境空间、布局、本体比例、颜色亮 度协调等的要求; 4通用应满足通用性设计和无障碍设计理念的要求。 3.0.5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满足乘客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出行的要求; 2应满足儿童、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乘客的要求,采 用人性化设计; 3应满足乘客对空间尺寸且保证安全的要求; 4宜进行线网总体分析,在线网层面上确定各线路的线路 色,满足换乘类型车站标识设置的要求: 5应满足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防火、防水、防 雷、抗震等要求; 6应满足建筑空间协调统一、客流动线、整体美观与各有 关专业功能相协调; 7应满足与装修、设备等专业信息整合,一体化综合设计 减少吊挂牌体的要求; 8应满足灯光设计和色彩功能运用的要求。 3.0.6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电子可变媒介显示导向信息应包 括下列内容: 1重要的导向要素信息内容恒定时,其在电子媒介中的显 示应保持恒定不变; 2当一个电子屏幕中需要展示多幅画面时,画面变化频率 不宜小于30s。 3.0.7综合性交通枢纽中轨道交通车站的标识设计应明确界限 在轨道交通界面范围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8宜采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虚 拟实境(VR)、专业软件等技术选材、设计和施工,优化轨道 本涌左站坛汇设计全过租
4导向要素及版面设计4.1数学及编号4.1.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轨道交通线路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或中文编号形式命名:2轨道交通车站名称应使用中文命名;3英文翻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的相关规定:4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编号,建设时预留未建的出入口应预留编号。4.1.2一个城市宜采用同一种编号。4.1.3同一个车站不应有相同的数字或字母编号,编号唯一。4.2图形及方向符号4.2.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中的图形及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优先使用图形符号;2图形符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10001.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GB/T10001.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GB/T10001.5、《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GB/T10001.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T10001.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0部分:通用符号要素》GB/T10001.10的相关规定。3有方向性的图形符号应避免其方向与实际场景的方向相6
矛盾;出现矛盾应采用该图形符号的镜像。 4图形符号内不得添加文字、数字。
矛盾;出现矛盾应采用该图形符号的镜像。 4图形符号内不得添加文字、数字。 4.2.2标识中使用的方向符号,仅表示人员行进的方向,并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 西我1部八
4.2.2标识中使用的方向符号,仅表示人员行进的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 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20501.1的相关规定。
4.3.1 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中的文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汉语地名外,应同时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 2 可增加其他语种;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应增设少数民族文字: 4 使用的语言文字种类不宜多于三种。 5 标识中同时使用二种或三种语言文字时,信息的含义应 以中文为准,中文应在视觉上比其他语言文字醒自。 6 标识中的汉语地名应同时使用中文和汉语拼音: 7汉语拼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 则》CB/T16159的相关规定,不标声调。 4.3.2标识中的汉字应以《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 表》为准,词句、简称等应规范。 4.3.3 标识中的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4.3.4 标识中的文字、数字的字体应分别统一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使用等线体: 2 中文字体宜选黑体,英文字体宜选英文Arial学体: 字体的粗细宜为常规字体或半粗体。 4.3.5 标识中使用的英文单词,除介词、连词外其他单词的首 字母宜大写,也可所有字母均大写
4.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中的文字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中的各类标识的颜色
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中的各类标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
1箭头指左向(含左上、左下),图形符号、文字、数字 等应位于箭头的右侧,并按重要程度自左向右排列; 2箭头指右向(含右上、右下),图形符号、文字、数学 等应位于箭头左侧,并按重要程度自右向左排列: 3箭头指上向或下向,图形符号、文字、数字等宜位于箭 头右侧,并按重要程度自左向右排列; 4.5.2导向标识版面纵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5.2导向标识版面纵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箭头指下向(含左下、右下),图形符号、文字、数字 等宜位于箭头上方,并按重要程度自上向下排列; 2其他情况,图形符号、文字、数字等均宜位于箭头下方, 并按重要程度自上向下排列。
4.5.3 位置标识版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横向布置,图形符号宜位于左方,文字位于右方; 2 纵向布置,图形符号宜位于上方,文字位于下方。 4.5.4 标识版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横向布置,标识中的排列应中文在上,拼音或英文在下 2 纵向布置,应中文在右,拼音或英文在左。拼音或英文 字符较多时,应顺时针旋转90度。
4.5.5单一信息组合应采用居中设置。
4.5.6在同一导向装置中,同一重要级别信息应使用相
4.5.7标志中图形符号及文字的上
准《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 总则》GB/T20501.1的相关规定。
5.1.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标识设置应符合下
5.1.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侵入相关限界,不得影响乘客正常通行和紧急疏散: 2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且不被其他物体遮挡的位置; 3标识不应与广告等其他图形、文字混设; 4重要的导向标识应设置在乘客通行区域各个空间转换点 的中线位置,并与乘客流向垂直; 5标识的设置高度应由满足成人的平均视高、乘座轮椅行 动不便者的平均视高、观察角、观察距离、建筑结构、列车车窗 高度等要求; 6观察角和偏移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导向系 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的有关 规定
5.1.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侵入相关限界,不得影响乘客正常通行和紧急疏散: 2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且不被其他物体遮挡的位置; 3标识不应与广告等其他图形、文字混设; 4重要的导向标识应设置在乘客通行区域各个空间转换点 的中线位置,并与乘客流向垂直; 5标识的设置高度应由满足成人的平均视高、乘坐轮椅行 动不便者的平均视高、观察角、观察距离、建筑结构、列车车窗 高度等要求; 6观察角和偏移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信息导向系 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的有关 规定。 5.1.2导向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保证一个导向系统内部导向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 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 2在系统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叉口或汇合点 等都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 3应通过导向要素的设置,对所有需要指示的自的地以及 到达每个自的地的最短或最适合的路线进行引导: 4在满足系统内部导向要求的同时,还应提供到送该系统 以及周边系统的信息; 5导向系统间连接、转换的导向设置应采用一致的规则 以满足顺利转换和过渡的要求; 6设计和设置某个具体导向系统,应满足其中的导向要素
.1.2导向系统应包括下列内
1应保证一个导向系统内部导向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 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 2在系统内所有节点如出入口、路线上的分叉口或汇合点 等都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 3应通过导向要素的设置,对所有需要指示的自的地以及 到达每个目的地的最短或最适合的路线进行引导; 4在满足系统内部导向要求的同时,还应提供到达该系统 以及周边系统的信息; 5导向系统间连接、转换的导向设置应采用一致的规则 以满足顺利转换和过渡的要求; 6设计和设置某个具体导向系统,应满足其中的导向要素
对整个轨道交通导向系统作用的要求; 7在整个系统中,表示相同含义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应 相同。
7在整个系统中,表示相同含义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应 相同。 5.1.3 标识信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识外观大小应满足标识图形尺寸和中英文尺寸比例关 系的要求; 2标识中文字高度与观察距离宜符合表5.1.3的规定
5.1.3标识信息应符合下列
1标识外观大小应满足标识图形尺寸和中英文尺寸比例关 系的要求; 2标识中文字高度与观察距离宜符合表5.1.3的规定
表5.1.3中文字高与观察距离对照表
5.1.4标识中图形符号高度与观察距离宜符合表5.1.4的规定
1.4图形符号高度与观察距离对
5.2.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站外导向引导标识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宜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500m左右范围内的公交车站 商业设施、交叉路口等人流密集的地点连续设置; 2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和城市轨道交通位置标识,宜 包括线路名称及线路标志色和车站名称,可包括距车站的距
离等; 3城市轨道交通位置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 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10001.3的相 关规定,不得使用企业徽标代替。 5.2.2乘车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等通往站台通行区域 的相应位置; 2换乘导向标识应设置在换乘站台通往目的站台通行区域 的相应位置; 3通行区域行程大于30m,应重复设置。 5.2.3乘车、换乘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或侧墙上的附着式乘车、换乘导向标识可作为辅助 导向标识,其颜色应使用线路标志色; 2乘车、换乘导向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线路名称及 线路标志色; 3宜包括文字注释等; 4乘车导向标识引导至不同站台方向应给予注明; 5换乘导向标识引导至换乘线路不同方向应给予注明。 5.2.4 出站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置在站台通往出入口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 2 通行区域行程大于30m应重复设置; 3出站导向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出入口编号,宜包 括车站周边信息、文字注释、方位等信息; 4站厅不连通,站台出站引导标识应包括箭头、出人口编 号、车站周边信息、文字注释。 5.2.5站台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乘客通往站台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
离等; 3城市轨道交通位置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 共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10001.3的相 关规定,不得使用企业徽标代替。
5.2.2乘车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5站台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5站台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
1应设置在乘客通往站台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 2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列车行进方向的文字注释 可包括线路名称及线路色等。 5.2.6环线站台引导标识应标注列车行进方向上重要的节点
5.2.6环线站台引导标识应标注列车行进方向上重
5.2.7列车运行方向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站台形式和结构设置在站台的侧墙、立柱或屏蔽 门或站台边缘上方等位置; 2站台上列车运行方向标识的位置应便于乘客透过车窗 视读; 3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下一站站名、本站站名、上 一站站名。 5.2.8本站站名的字号应大于下一站站名和上一站站名,下 站站名宜比上一站站名醒目。
5.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轨道交通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
5.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轨道交通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设置在出入口附近的醒目位置,距离出入口应小 于10m; 2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表示轨道交通的图形,可包括文字 注释等; 3表示轨道交通的图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 信息图形符号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GB/T10001.3的有关 规定,不得使用企业徽标代替
5.3.2在轨道交通位置标识中增加企业徽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表示轨道交通的图形应布置在主要位置; 2 企业徽标应布置在次要位置: 3企业徽标的面积不得大于表示轨道交通的图形面积的三 分之一。
5.3.3出人口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3出人口位置标识应符合下
2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车站名称、线路名称及线路识别色,
宜包括出入口编号、文字注释
5.3.4站台站名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站台形式和结构设置在站台的上方、侧墙、站柱 等位置; 2地下车站站名标识宜设置在站台两侧的柱面上: 3高架车站站名标识宜与列车运行方向导向标识结合设置; 4用于列车上的乘客视读的站台站名标识的设置位置应便 于乘客透过车窗观祭: 5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本站站名,宜包括线路识别色等。 5.3.5 车门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在站台的列车停车后车门所在位置的地面或屏蔽 门上; 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前头图形符号,宜包括其他图案: 3 标识设置在地面,应设置在站台安全线以内: 引导乘客上下车箭头方向应表示中间下车,两侧上车。 5.3.6 出口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在出入口内的相应位置: 2 标识信息内容应包括出入口编号、文字注释,宜包括周 边地理信息、方位。 5.3.7运营时间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包括本站首末车时间、车站开/关门时间; 2在城市轨道交通形成网络运输后,轨道交通运营时间表 上应包括轨道交通线路运营时间: 3本站首末车时间、车站开/关门时间、轨道交通线路运营 时间表宜设置在车站的出入口(处)附近: 4运营时间表宜设置在车湘等处。 5.3.8轨道交通线网图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置在车站的出入口内、通道、售票机(处)、站台、 车厢等适当位置;
1宜设置在车站的出入口内、通道、售票机(处)、立 车厢等适当位置:
2各条线路应使用线路识别色; 3可突出标注本站,图中的换乘车站应区别于非换
3可突出标注本站,图中的换乘车站应区别于非换乘车站。 5.3.9 线路图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置在车站出入口内、通道、售票机(处)、站台、 车厢等适当位置; 2 线路应使用线路识别色: 应突出标注本站,图中的换乘车站应区别于非换乘车站; 可与列车运行方向标识结合设置。 5.3.10 票价表(图)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置在售票机(处)附近; 2实行计程票价制,票价表(图)应突出标注出本站, 并标注从本站到达各站的票价。 5.3.11 站层图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提供车站功能区域分布、服务设施分布等信息; 应设置在车站的站厅、站台等适当位置; 3 应标注乘客的当前位置; 图中信息的方位应与乘客所在位置的实际场景一致。 5.3.12 车站所在街区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置在站台和站台通往出人口的通行区域的适当 位置; 2应包括车站周边道路、主要公共服务机构、著名景区、 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工具换乘等重要信息。 5.3.13实时运营信息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在站台、车厢等处发布: 2发布的实时运营信息宜包括全线运营信息、车站运营信 息、列车运营信息等。 5.3.14公告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设置在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车厢等适当 位置;
5.3.9线路图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售票机(处)附近; 2实行计程票价制,票价表(图)应突出标注出 并标注从本站到达各站的票价
1宜设置在站台和站台通往出入口的通行区域 位置; 2应包括车站周边道路、主要公共服务机构、著名 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工具换乘等重要信息。
1宜在站台、车厢等处发布; 2发布的实时运营信息宜包括全线运营信息、车站 息、列车运营信息等。
3.14公告标识应符合下列要
1 宜设置在出人口、通道、站厅、站台、车厢 位置; 2宜发布乘客在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应注意的事项
5.4.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无障碍设施导向标识应符合下 列要求: 1应设置在通往无障碍设施(无障碍通路、自动检票机轮 椅通路、升降梯、专用卫生间、列车轮椅席等)的通行区域的 相应位置; 2标识应包括箭头、无障碍设施图形符号,可包括文字注 释等。
5.4.2无障碍设施位置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设置在无障碍设施(无障碍通路、自动检票机轮椅通 路、升降梯、专用卫生间、列车轮椅席等)的上方等位置; 2应包括无障碍设施图形符号,可包括文字注释等。
5.4.3盲文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盲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国盲文》GB/T15720的相 关规定; 2车站出入口、站厅、站台、楼梯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列 车内车门等处应设置盲文触摸信息牌,可设置声音提示等信息 装置。
5.4.4轨道交通线路各车站的视觉障碍者专用标志的设置位置
保持一致,应满足视觉障碍者掌握设置规则、发现和使用 要求。
5.5其他服务设施标识
5.5.2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各类服务设施标识
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各类服务设施标识应符合下列
轨道交通车站安全标识,应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 识和消防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标识形状、颜色和设置应符合现
5.6.2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标识形状、颜色和设置应符合现
5.6.2安全标志的图形符号、标识形状、颜色和设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原则》GB2894、《消防安全标 志第1部分:标志》GB13495.1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的相关规定。 5.6.3站台安全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CB 50157的相关规定。
5.7.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的商业区域导向标识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轨道交通车站建筑空间延伸形成的商业区域,出入口服 务于轨道交通乘客进出车站: 2在站外导向引导标识中宜增加商业区域的信息内容; 3商业接驳入口处需设置轨道交通车站运营时间标识: 4商业区域地面出入口编号宜沿用轨道交通车站出口编号 规则,统一采用数字或字母连续编号: 5出入口处轨道交通车站位置标识宜增加商业区域的信息 内容; 6车站主体部分与商业区域连接通道内,进站乘车流线及 出站乘车流线应设置“乘车”、“出站”的引导标识: 7车站主体部分与商业区域接驳处,应设置商业区域信息 及出口指引标识。 5.7.2接驳商业区域的出入口版面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信息内容、色彩以及字体宜与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保持 一致;
1信息内容、色彩以及字体宜与轨道交通车站标 致; 2宜满足商业区域的要求,设计与商业区域装饰装 相协调一致的导向标识
5.7.3商业区域出入口与车站主体出入口开放时间
6.1.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系统设计应与建筑设计、通信设计、 装饰装修设计、动力照明设计等协同设计。 6.1.2标识的点位规划应满足与空间环境及其他设施关系的要 求,避免冲突、遮蔽,也可与其他设施合并设置。 6.1.3标识的安装应满足与装饰装修界面关系的要求,应采取 因地制宜的安装方式。
6.2.1 顶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吊挂式导向标识在天花上的安装位置宜与天花形式相 适应; 2 吊杆宜设置于天花的空隙中。 6.2.2 嵌入式导向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墙柱面上的安装位置、尺寸宜与墙柱面的模数以及铺 装相适应; 2地面(车门位置标识)上的安装位置、尺寸宜与地面的 模数以及铺装相适应
6.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与动力照明专业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
6.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与动力照明专业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站内站外有发光要求的标识应配置外接电源: 2标识的配电采用一般照明电源类型,配电参数为220V
6.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与动力照明专业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站内站外有发光要求的标识应配置外接电源: 2标识的配电采用一般照明电源类型,配电参数为220V
屏蔽门盖板的开启与维护的
6.3.5乘客信息系统应符合
1应与导向标识安装位置互不冲突、不干扰; 2导向专业在各站布置设计乘客信息系统布置方案图、乘 客信息屏规格资料、安装方式,应进行位置的协调,并反馈给乘 客信息系统专业。 6.3.6导向专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与扶梯运行方向联动设置; 2 宜在闸机上方设置进、出站导向标识; 3 宜与闸机进出站方向联动设置。 6.3.7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与消防疏散指示专业接口设计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导向标识系统与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设置位置冲突,消防 疏散指示系统应优先于导向标识系统: 2吊挂式消防疏散指示与吊挂式导向标识位置相同,宜结 合设置。 送
1应与导向标识安装位置互不冲突、不十扰: 2导向专业在各站布置设计乘客信息系统布置方案 客信息屏规格资料、安装方式,应进行位置的协调,并反 客信息系统专业。
3.6导向专业应符合下列要
6.3.8轨道交通车站标识与广告系统专业接口设计应符
1导向标识不应与广告混设; 2 导向标识附近不应设置广告: 3 导向标识的形式、色彩应与广告有区别: 4 广告系统不应干扰导向标识的使用; 5导向标识系统与广告系统位置相冲突,导向标识系统应 优先于广告系统,标识的设置位置应优先于广告
7.1.6标识版面信息的设置应名
2室外标识版面信息的图文不宜使用油墨丝网印刷
7.1.8丝网印刷油墨宜采用耐候类型,且应能抵御正常清洁工 作的磨损。
1承重部分采用的钢材及其连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相关规定; 2非承重部分所采用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其他金属材料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2.2钢管、钢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及钢产品力学 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的相关规定。 7.2.3热轧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 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部分:钢 筋焊接网》CB1499.3的有相关规定 7.2.4耐热钢热轧钢板和冷轧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热 钢钢板和钢带》GB/T4238的相关规定。 7.2.5采用热镀锌薄钢板和钢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连续热 镀锌钢板及钢带》GB/T2518的相关规定。 7.2.6采用焊接不锈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饰用焊接不 锈钢管》YB/T5363的相关规定。 7.2.7采用低碳钢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低碳钢 丝》YR/T5294的相?机宝
7.3.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铝型材材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和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
《变形铝及铝合金的化学成分》GB/T3190的相
规定装修工艺、技术, 2铝型材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无变形
2铝型材表面应平整、无划痕、无变形。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CB/T3880.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 金板、带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3880.2和《一般工业 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第3部分:尺寸偏差》CB/T3880.3的 相关规定; 2表面应平整,无起皮、划痕、变形、缺角、污垢等其他 表面缺陷; 3几何形状应以设计模数为基础。
.4.1聚碳酸酯板应符合下列
1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 能要求和标识》GB20286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的相关规定; 2表面应平滑,无划痕、斑点等其他表面缺陷; 3几何形状应以设计模数为基础。 7.4.2 聚碳酸酯板等导光板总透光率不应小于85%,均匀度不
应小于85%,出光率不应小于85%,使用寿命不应小于8年
7.5.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膜材质表面或背面应涂有永久性
7.5.1轨道交通车站标识设计膜材质表面或背面应涂有永久性 丙烯酸胶粘剂,表面应平整,无起皮、划痕、翘边等,使用寿命 不应小于5年。 7.5.2膜材质需具有抗老化,抗冲击,抗剥落、抗紫外线和耐 热等性能。 7.5.3非照明显示部分使用的膜材料应使用不透明的阻光膜
轨道交通标准规范范本7.5.3非照明显示部分使用的膜材料应使用不透明的阻光膜 厚度80um~9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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