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设计技术措施》结构完整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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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设计仓库的楼面梁、柱、墙及基础时,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折减

    2设计仓库的楼面梁、柱、墙及基础时,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折减

    2)防水层做法简单或自防水屋面应考虑翻修时可能增加的荷载。 3)国内重大工程、中外合资工程或国外工程,应充分考虑到楼面使用用途的改变,宜适 当增加活荷载,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4)屋面天沟应考虑充满水时的荷载,当天沟深度超过500mm时,宜在天沟侧板适当位置 增设水孔,此时水重可计至溢水孔底面。此外水沟设计时尚应考虑找坡层的重量。 5)高低层相的屋面,在设计低层屋面构件时应适当考虑施工时临时荷载,该荷载应不 小于4kN/m,并在施工图上注明。 6)室内地下室顶板须考虑施工时堆放材料或作临时工场的荷载,该荷载宜控制在5kN/ m以内

    设备设计图纸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第3章 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

    日 3. 1 一般规定 3.2岩土工程勘察及建筑场地 3. 3 房屋基础选型 3.4天然地基的设计 3.5地基处理 13 3.6特殊岩土地基的设计及一般规定 36 3.7 防治建筑物受到地基变形危害的措施 44 3.8天然地基上皇础的设计与构造 48 3.9 地下室结构设计 62 3.10桩基础设计 63 3.11挖孔桩墓础设计 73 3.12一股承台和承台梁的设计与构造, 81 3.13建筑皇坑支护结构设计与构造 86

    3 建筑场地、地基与基础

    3.1.1建筑场地选择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场地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地震活动等 的勘察,选址应选择场地稳定、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3.1.2场地抗震设防区,不应在危险地段(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 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震错位的部位)建筑造甲、乙、丙类建筑。 宜避开不利地段(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箕孤立的山丘、非岩性的陡坡 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古河道、疏蔬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洪沟谷及半挖半填的地基等)。 如无法避开时,应采取相应有效措施,以防止由于地基失稳而建筑遭到破坏或过量沉降或造 成倾斜。 宜选择对抗震有利的地段(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甲、乙、丙、丁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划分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01 对各行业分类划分应符合《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的规定。 3.1.3必须清楚了解场地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是否影响风、雪荷载的取值,如山口峡谷等。 场地应避开河道冲刷地段,如弯道急流等。 3.1.4必须查明场地的地下情况,如古河、古井、古湖、古墓,以及有无地下管线等,必须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5场地有原有建筑与新建筑相邻时,要查明原建筑基础型式、理埋深等,据此对设计基础 和施工,采取经济合理的相容措施。 3.1.6地基基础设计前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002(简称《地基规范》)第3.0.3条的规定。各设计阶段(初设、施工图)的勘测报告 (初勘、详勘)深度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第4章的规定。 3.1.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还要提出因抗浮计算的抗浮水位,以便采取压重或抗拨桩等措施 防水设防水位和冰冻线深度。 3.1.8设计单位应向勘察单位提供总平面图、各栋建筑的结构选型、基础型式、理深和荷重 情况。在抗震设防区还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1.9条的要求勘察,需做时程分析法 补充计算的建筑尚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部面、场地覆盖层厚度和有关的动力参数,

    3.1.12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建设,为减少土方和地基处理,房屋纵向宜沿等高线布置,房屋建 在半填半挖或不同土层上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把挡土墙作为墙基。 3.1.13地基需要人工处理时,应选取有效经济方法遵照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规定进行,当 采用新技术、新工法时,应由地方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并经试验试压后进行 3.1.14基础工程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进行设计,其要求见本措施第3.1.6条,设计时发现 勘察资料不足时,应进行补勘。 3.1.15在施工基槽开挖到设计深度时,应会同勘察、监理、建设、施工和设计各方共同验槽 是否符合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土层情况,并进行打钎、触探等工作,做出验槽记录存档。 3.1.16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 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地基基础设计分为甲、乙、内三个设计等级(见《地基规范》第3.0.1

    S=1.35S,≤R

    (3. 1. 19)

    式中R一一结构构件抗力设计值; S一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值。 3.1.20当多栋高楼和大片裙房地下无缝分开,建在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时,应按照上部结构 基础和地基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地基规范》第5.3.10条)。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计算。

    3.2.1勘察报告的基本要求

    3.2岩土工程勘察及建筑场地

    1设计单位应按《地基规范》第3.0.1条要求,将建筑物地基基础按要求定出地基基础 等级(甲、乙、丙),再按该等级提出勘察要求,并对勘察单位提供设计资料,见该规范第 3.1.8条。 2勘察单位依设计所提资料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规定进行初勘和详 勘工作。做出完整的勘察报告,包括勘察内容、图表、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地基基础 型式和施工建议等。

    3.2.2对勘察报告的检查

    1是否满足《地基规范》第3.0.3条内容要求,在抗震设防区还要满足《建筑 规范》GB50021—2001第4.1.9条要求。

    2勘探点的布置和深度是否满足地基基础的设计要求,如不够时则应补 3对地基基础的建议进行研究,并可进一步探讨

    3.2.3建筑场地的安全性评估

    1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一般由勘察单位提出,见《岩土下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 2001第5章。 地质灾害包括岩溶、土洞、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 斜坡变形等,对建筑场地的安全性可能造成严重威胁。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建筑用地地 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2号文)、《建筑用地灾害危险性评估技 术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一200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勘察(见第5 章)专列一章,查明各种不良地质情况,以便需要时采取措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的范围,不能局限于建设用地之内,应根据该场地及其附近地质 灾害的具体条件,结合工程要求确定,以能确切查明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条件和满足评估需 要为准。既包括自然地质灾害,也包括人为地质灾害,特别要注意对人类活动诱发或加剧地 质灾害的评估。 评估工作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在选址阶段进行。评估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前言:包括任务由来,拟建工程概况、征地地点和范围、项目类型和平面布置图,评 估目的和依据,评估投入的工作量,评估级别。 2)地质环境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 贡特征、人为活动影响等。 3)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地质灾害类型和特征):通过地面现状调查,查阅历史 记载及科技文献,评估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 对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进行比较和分析。 4)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是指对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针对 性强,预测工程建设对地质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兴修水库引发的岸边再造,削坡引 起的滑坡复活,大面积高填方引发的不均匀沉降或斜坡失稳,抽汲地下水引发的地面沉降或 塌陷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综合评价和防护措施:包括评估区范围的危险性分区,场地使用的 适宜性评价,防治措施建议等。 6)结论和建议:包括评估级别、地质环境的复杂程度、现状评估结论、预测评估结论 综合评估结论、工程避让或防治方案、对工程勘察的建议、对长期观测的建议等

    3.3.1房屋基础选型应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建筑体型与功能要求、荷载大小和分 布情况、相邻建筑基础情况、施工条件和材料供应以及地区抗震烈度等综合考虑,选择经济 合理的基础型式。 3.3.2砌体结构优先采用刚性条形基础,如灰土条形基础、C15素混凝土条形基础、毛石混 凝土条形基础和四合土条形基础等,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即 柔性基础。 3.3.3多层内框架结构,如地基土较差时,中柱宜选用柱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中柱宜用 钢筋混凝土柱。 3.3.4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小可采用单独柱基,在抗震设防区可按《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第6.1.11条设柱基拉梁。 无地下室、地基较差、荷载较大为增强整体性,减少不均匀沉降,可采用十字交叉梁条 形基础。 如采用上述基础不能满足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要求,文不宜采用桩基或人工地基时,可 采用役板基础(有梁或无梁)。 3.3.5框架结构、有地下室、上部结构对不均匀沉降要求严、防水要求高、柱网较均匀,可 采用箱形基础;柱网不均匀时,可采用筱板基础。 有地下室,无防水要求,柱网、荷载较均匀、地基较好,可采用独立柱基,抗震设防区 加柱基拉梁。或采用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或筱板基础。 筱板基础上的柱荷载不大、柱网较小且均匀,可采用板式筱形基础。当柱荷载不同、柱 距较大时,宜采用梁板式筱基。 无论采用何种基础都要处理好基础底板与地下室外墙的连结节点。 3.3.6框剪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均匀,可选用单独柱基,墙下条基,抗震设防 地区柱基下设拉梁并与墙下条基连结在一起。 无地下室,地基较差,荷载较大,柱下可选用交义条形基础并与墙下条基连结在一起, 以加强整体性,如还不能满足地基承载力或变形要求,可采用筱板基础。 3.3.7框剪结构有地下室,可参照框架结构基础选型见本措施第3.3.5条。 3.3.8剪力墙结构无地下室或有地下室,无防水要求,地基较好,宜选用交叉条形基础。当 有防水要求时,可选用符板基础或箱形基础,

    3.3.9高层建筑一般都设有地下室,可采用筱板基础;如地下室设置有均匀的钢筋混凝土隔 墙时,采用箱形基础。 3.3.10当地基较差,为满足地基强度和沉降要求,可采用桩基或人工处理地基, 3.3.11多栋高楼与裙房在地基较好(如卵石层等)、沉降差较小、基础底标高相等时基础可 不分缝(沉降缝)。当地基一般,通过计算或采取措施(如高层设混凝土桩等)控制高层和 君房间的沉降差,则高层和裙房基础也可不设缝,建在同一篓基上。施工时可设后浇带以调 整高层与祖房的初期沉隆差

    3.4.1地基承载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地基承载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承载力极限状态确定基础底面积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应按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下菏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土体自重按实际的重力密度计算,其分项系数取为1.0.相 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的特征值。 2非抗震设计时,基础底面压力的计算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一2002 的规定。 对于无抗震设防要求的高层建筑箱形和形基础,基础底面不应出现拉应力。 3抗震设计的基础底面压力,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01的要求,但 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且基础底面与 地基土之间零压力区面积不应超出基础底面面积的15%。

    4对于沉降已经稳定的建筑或经过预压的地基,可适当提高其承载力。 5当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下式验算地基承载力:

    式中P一一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 P。—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fa—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6下列建筑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础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1)砌体房屋; 2)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不存在软弱粘性土层的下列建筑: ①一般的单层厂房和单层空旷房屋; ②不超过8层且高度在25m以下的一般民用框架房屋; ③基础荷载和②项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 7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力值P,可按下列规定简化计算: 条形基础:

    式中b一矩形基础和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 1一一矩形基础底边的长度 P。;—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 z——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顶面的距离; 0一一压力扩散线与垂直线的夹角,可按表3.4.1采用。

    表3.4.1地基压力扩散角0

    主:1E,1为上层土的压缩模量,Es2为下层土的压缩模量。 2z/b≤0.25时,一般取θ等于0°,必要时,宜由试验确定;z/b>0.50时值不变 3E./E,当<3时,宜按地区规定和工程经验确定地基压力扩散角,

    8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应在施工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察(必要时,尚应进行开挖后 地基土的回弹观测),其实测资料应作为建筑物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之一,沉降观 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一7的规定,设计应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建筑体型,结构类型。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布置水准基点和观测 点。这些点应便于观测且不易遭到破坏。 对重大或有科研价值的高层建筑,除进行沉降观测外,宜根据需要进行地基回弹、基底 反力及基础内力等测试工作。 3.4.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 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含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 斜)计算值,不应大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5.3.4条规定的地基变形充许值。设计 等级为甲级。乙级和除《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可不进行变形验算的丙级建筑外, 均应进行变形验算。 1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结 构应由局部倾斜值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沉降差控制;对于多层或高 层建筑和高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2)地面有大面积堆载或基础周围有局部堆载,沉降计算应计入地面沉降引起的附加沉降, 特别是软土地基。 3)分期建设的建筑物,应分别预估相邻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防止 产生同步有害的差异沉降。 4)计算多层砌体承重结构的沉降时,应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计算时可采用角点法。当 基础面积系数(基础底面积总和与房屋基础外包面积之比)大于0.5时,可按基础外包面积 计算基底附加压力和相应沉降,不再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 5)当高层建筑的基础不规则时,可采用分块集中方法计算基底压力,分块大小应由计算 精度确定,并按刚性基础的变形协调原则调整。条件许可时,亦可采用计算机方法计算沉降 量。

    6)当建筑物设有地下室且理深较深时,变形计算应考虑深基坑开挖后,地基土回弹受荷 再压缩引起的沉降值以及其他施工因素对计算压缩指标的影响。该部分回弹变形量,可按《建 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7)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便预留 建筑物有关部分之间的净空,选择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一般多层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完成的 降量,应按各地区规范和工程经验确定,地区没有规定或无工程经验时,可参照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对于砂土可认为其最终沉降量已完成80%以上,对 于其他低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最终沉降量的50%~80%,对于中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 最终沉降量的20%~50%,对于高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最终沉降量的5%~20%。 8)对于高压缩性土地基,当基底压力取值较高,或估计到施工期间结构刚度的形成来不 及适应低级变形等特殊情况,应要求施工期间控制加载速率。一般可采用地基沉降速率进行 控制,施工高峰期的地基沉降速率,宜按地区规范或工程经验,井同时结合地基当时的实际 荷载水平(低于或接近于承载力标准值)和实际沉降速率及其变化趋势(减速、等速或加速) 而确定。 注:福建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勘测设计规范》规定,一般施工期高峰地基沉降速率,按日计不宜大于1.0~2.0mm 安旬计不宜大于15~18mm。 9)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应该按照上部结构、基础与地 基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 2一般的民用建筑地基最终沉降量,可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定, 采用土的压缩模量进行计算。对采用筱形基础和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可采用土的压缩模量 或变形模量进行计算。 3箱形和筱形基的允许沉降量和整体倾斜值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及其对相邻建筑物 可能造成的影响按地区经验确定。但横向整体倾斜的计算值αr,在非抗震设计时宜符合下式 的要求

    式中B一一箱形或筱形基础宽度; Hg一一建筑物高度,指室外地面至檐口高度。 4建在非岩石地基上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均应进行沉降观测,见《建筑地基基 础设计规范》第10.2.9条:对重要和复杂的高层建筑,尚宜进行基坑回弹、地基反力、基础 内力和地基变形等的实测。

    3.4.3经常承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 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地基稳定性计算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计算。 位于稳定土坡坡顶上的建筑,其稳定性的验算和要求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的有关规定

    3. 5. 1 一般规定

    9对受较大水平荷载或建造在斜坡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钢油罐、堆料场等,地基 处理后应进行地基稳定性计算。 10结构工程师需根据有关规范分别提供用于地基承载力验算和地基变形验算的荷载值; 限据建筑物荷载差异大小、建筑物之间的联系方法、施工顺序等,按有关规范和地区经验对 也基变形充许值合理提出设计要求。 11地基处理后,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在施工期间进行沉降 观测,必要时尚应在使用期间继续观测,用以评价地基加固效果和作为使用维护依据, 12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 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土时,设计要综合考虑土体的特殊性质,选用适当的增强体和施工工 艺。 13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的载荷试验 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3.5.2地基处理方法选择

    于处理粘粒含量不大于10%的中、粗砂地基。振冲碎石桩主要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地 基沉降量,还可用来提高土坡的抗滑稳定性或提高土体的抗剪强度。 5水泥土搅拌法分为浆液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土 觉拌法适用于处理正常固结的淤泥与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饱和黄土、素填土以及无流 动地下水的饱和松散砂土等地基。不宜用于处理泥炭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 有腐蚀性以及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基。若需采用时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当地基的天 然含水量小于30%(黄土含水量小于25%)、大于70%或地下水的pH值小于4时不宜采用于 法。 连续搭接的水泥搅拌桩可作为基坑的止水惟幕,受其搅拌能力的限制,该法在地基承载 力大于140kPa的粘性土和粉土地基中的应用有一定难度。 6高压喷射注浆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砂土、人工填土和碎石 土地基。 当地基中含有较多的大粒径块石、大量植物根茎或较高的有机质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 果确定其适用性。 对地下水流速度过大、喷射浆液无法在注浆套管周围凝固等情况不宜采用。 高压旋喷桩的处理深度较大,除地基加固外,也可作为深基坑或大坝的止水惟幕,目前 最大处理深度已超过30m。 7预压法适用于处理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等饱和粘性土地基。按预压方法分为堆载 预压法及真空预压法。堆载预压分塑料排水带或砂井地基堆载预压和天然地基堆载预压。当 软土层厚度小于4m时,可采用天然地基堆载预压法处理,当软土层厚度超过4m时,应采用 望料排水带、砂井等竖向排水预压法处理。对真空预压工程,必须在地基内设置排水竖井。 预压法主要用来解决地基的沉降及稳定问题。 8夯实水泥土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素填土、杂填土、粘性土等地基。 该法施工周期短、造价低、施工文明、造价容易控制,目前在北京、河北等地的旧城区危改 小区工程中得到不少成功的应用。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适用于处理粘性土、粉土、砂土和已自重固结的素填 土等地基。对淤泥质土应根据地区经验或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基础和桩顶之间需设置 定厚度的褥垫层,保证桩、土共同承担荷载形成复合地基。该法适用于条基、独立基础、箱 基、筱基,可用来提高地基承载力和减少变形。对可液化地基,可采用碎石桩和水泥粉煤灰 率石桩多桩型复合地基,达到消除地基土的液化和提高承载力的目的

    10石灰桩法适用于处理饱和粘性土、淤泥、淤泥质土、杂填土和素填土等地基。用于地 下水位以上的土层时,可采取减少生石灰用量和增加掺合料含水量的办法提高桩身强度。该 法不适用于地下水下的砂类土。 11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的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填土 等地基,可处理的深度为5~15m。当用来消除地基土的湿陷性时,宜采用土挤密桩法;当用 来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或增强其水稳定性时,宜采用灰土挤密桩法;当地基土的含水量大于 24%、饱和度大于65%时,不宜采用这种方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在消除土的湿陷性 和减少渗透性方面效果基本相同,土挤密桩法地基的承载力和水稳定性不及灰土挤密桩法。 12柱锤冲扩桩法适用于处理杂填土、粉土、粘性土、素填土和黄土等地基,对地下水位 以下的饱和松软土层,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地基处理深度不宜超过6m。 13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适用于处理地下水位以上渗透系数为0.1~2m/d的湿陷性黄土 等地基。 在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对II级湿陷性地基,应通过试验确定碱液法的适用性 14在确定地基处理方案时,宜选取不同的多种方法进行比选。对复合地基而言,方案选 择是针对不同土性、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提高幅质、选取适宜的成桩工艺和增强体材料。 1)散体材料桩(如碎石桩)复合地基,主要发挥成桩设备对土体的挤(振)密作用和桩 体的排水作用。用于松散砂土、粉土地基效果最佳; 2)搅拌水泥土桩和旋喷水泥土桩,应注意桩身强度密切与原土相关的特点,地基土分层: 则桩身沿轴线为变强度,土的孔隙比、含水量、塑性指数越大,桩身强度越低。对不均匀地 基需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产生过大的不均匀变形: 3)桩基和高粘结强度桩复合地基具有承载力提高幅度大、地基变形小的特点,对建筑物 要求变形高和减少不均匀地基不均匀变形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4)强夯、强夯置换以及振动成桩工艺,均需注意施工振动或噪声、泥浆污染对建筑物和 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5.3液化土处理措施

    1液化土处理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基的液化等级,并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 2常用的液化土处理措施有覆盖法、压盖法、加密法、排水法、换土法、桩基等。 3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 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1液化土处理措施应根据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和地基的液化等级,并经技术经济比较 后确定。 2常用的液化土处理措施有覆盖法、压盖法、加密法、排水法、换土法、桩基等。 3全部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加密法或换土法处理时,在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超过基础底面下处理深 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

    2)采用深基础时,基础底面应理入液化深度以下的稳定土层中,基深度不应小于0.5m。 3)采用加密法(如振冲、振动加密、挤密碎石桩、强夯等)加固时,应处理至液化深度 下界;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抗震规范》规定的液 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4)用非液化土代替全部液化土层 5)采用桩基时,桩端伸人液化深度以下稳定土层中的长度(不包括桩尖部分),应按计 算确定,且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尚不应小于0.5m,对其他非岩 石上尚不应小于1.5m 4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处理深度应使处理后的地基液化指数减少,当判别深度为15m时,其值不宜大于4, 当判别深度为20m时,其值不宜大于5;对独立基础和条形基础,尚不应小于基础底面下液 化土特征深度和基础宽度的较大值。 2)用振冲或挤密碎石桩加固后,桩间土的标准贯入锤击数不宜小于《抗震规范》规定的 夜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3)基础边缘以外的处理宽度,应符合本条第3款第1点的要求。 5减轻液化影响的基础和上部结构处理,可综合采用下列各项措施: 1)选择合适的基础埋置深度。 2)调整基础底面积,减少基础偏心。 3)加强基础的整体性和刚度,如采用箱基、筱基或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加设基础 圈梁等。 4)减轻荷载,增强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和均匀对称性,合理设置沉降缝,避免采用对不 匀沉降敏感的结构形式等。 5)管道穿过建筑处应预留足够尺寸或采用柔性接头等。 6液化等级为中等液化和严重液化的古河道、现代河洪、海滨,当有液化侧向扩展或流 骨可能时,在距常时水线约100m以内不宜修建永久性建筑,否则应进行抗滑动验算、采取防 土体滑动措施或结构抗裂措施。 7覆盖法是用具有抗拉强度的不透水钢筋混凝土层覆盖在基础周围,防止基础近旁的喷 冒造成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钢筋混凝土板的范围应通过计算确定 2)钢筋混凝土板下应设置20~30cm厚的砂砾层以利地震时排泄孔隙水。 3)板中钢筋或理件应每隔一定长度伸出板外嵌入墙体,以加强覆盖层与基础的连接,

    4)板中配筋可按构造要求,必要时通过计算确定。 5)室内的覆盖层可利用原室内地坪。 8压盖法是在建筑物或基础四周堆填土石或其他重物,以增加基础外侧土中的竖向有效 应力,从而提高上的抗液化能力和降低地震时的孔压上升。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压盖的面积和压力应通过计算确定,可先假设压盖的宽度为4~5m和一个初始压力值 用地震反应分析程序进行计算,保证地震中的最大孔压比小于0.5~0.6。 2)压盖布置及施工应对称于建筑物,均匀地分级加载,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 9排水桩法是利用高渗透性的桩体作为地震时土中的竖向排水通道,使土中因地震产生 的高孔隙水压力得以消散,从而防止液化。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加固后的土中最大孔压比一般控制为0.5~0.6。 2)排水桩布置在建筑物外围,顶面需设200~300mm厚的碎石层作为连接各排水桩的横 向通道。 3)排水桩材料宜用级配均匀的碎石或卵石,其渗透性比被加固的液化土高2m倍以上。 4)排水桩只在地震时才发挥作用,平时应注意保护,防止污水、污物淤塞, 10其余各种方法,如振冲密实法、强夯法等等,其设计要点及要求参见第3.5.4条。

    3.5.4各种地基处理方法

    1换填垫层法 1)垫层材料可采用中砂、粗砂、角(圆)砾、碎(卵)石和石渣、粉质粘土、灰土以及 其他性能稳定、无侵蚀性的材料。 2)垫层的厚度Z应根据需置换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承载力,以及建筑物对地基变 形要求确定。按下卧土层承载力确定时,应符合下式要求:

    P, + P. ≤ fa

    上前取人密受直不用出实拥定,件 石的最大干密度可取2.0~2.2t/m 2当采用轻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宜取高值,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宜取低值。 3矿渣垫层的压实指标为最后2遍压实的压陷差小于2mm。

    工验收用载荷试验检验垫层质量时,每个申体工程不宜少于3个检验点;对于大型 自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面积确定检验数

    8)对粉质粘土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可用环刀法、贯入仪、静力触探、轻型动力触 探或标准贯入试验检验;对砂石、矿渣垫层可用重型动力触探检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 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压实系数也可采用环刀法、灌砂 法、灌水法或其他方法检验。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 用环刀取样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2/3深度处。 9)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4m。当 环刀法取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 20m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应少于1个检验点。 2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 1)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上选取一个或几个试验区,进 行试夯或试验性施工。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建筑场地复杂程度、建设规模及建筑类型确定。

    注:强夯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起夯面算起

    3)强夯的单位夯击能,应根据地基土类别、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和要求处理深度等综合 考虑,并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在一般情况下,碎石和砂土可取1000~5000kN·m/m,粉土 和粘性土可取15006000kN·m/m。

    4)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①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数值,当单位夯击能小于4000kN·m时为50mm, 4000~6000kN·m时为100mm,大于6000kN·m时为200mm; ②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③不因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 5)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的性质确定,一般情况下可采用2~3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 夯2遍。对于渗透性弱的粘性土,必要时夯击遍数可适当增加。 6)2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 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确定,对于渗透性较差的粘性土地基,一般间歇 3~4周;对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 7)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建筑结构类型,采用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第 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2.5~3.5倍,第二遍夯击点位于第一遍夯击点之间。以后各遍 夯击点间距可与第一遍相同,也可适当减小。对处理深度较深或单击夯击能量较大的工程, 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宜适当增人。 8)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为设计处理深度的 1/2~2/3,并不宜小于3m。 9)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行现场试验。应根据不同土质条件 待试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测试,并与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 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 10)强夯施工结束后应间隔一定时间方能对地基加固质量进行检验。对碎石土和砂土地 基,间隔时间可取1~2周;低饱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2~4周。质量检验的方法, 宜根据土性选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上试验。原位测试可选用表面波频谱分析、静力触探、标 准贯入试验和荷载试验。对粉土及粘件土地基,可在强夯施工过程及施工后对孔隙水压力进 行测试。 11)质量检验点的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 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物地基不应少于3处;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增加检验 点数,检验深度应大于设计处理的深度。 12)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13)强夯地革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同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 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

    (I1)强夯置换法 14)强夯置换墩位布置可采用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对大面积满堂处理时,宜按等边三 角形布置;对独立或条形基础时,直按正方形、矩形或等腰三角形布置。 15)强夯置换应穿透软弱土层,墩长不宜大于7m。若软弱土层较厚,不能穿透时应考虑 地基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 16)在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0.5m的褥垫层, 17)强夯置换墩体材料和垫层材料可用级配良好的碎石类土,砾砂等材料,粒径大于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30%。 18)强夯置换单击夯击能、夯击次数可通过试验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墩底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 ②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倍; ③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本款第4点的要求。 19)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倍 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1.1~1.2 倍。 20)强夯置换形成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按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 时也可参考砂石桩复合地基计算方法估算。 21)强夯置换形成的复合地基沉降计算可参考砂石桩复合地基计算方法。 22)强夯置换法施工质量,宜进行地基载荷试验或采用其他有效手段综合评定地基处理 效果。 3砂石桩法 1)砂石桩法处理的地基,除按设计计算外,还应进行现场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2)砂石桩桩位布置可采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对于大面积满堂地基加固,桩位宜采 用等边三角形布置;对于独立或条形基础,也可采用正方形或长方形布置。 3)桩的中心距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对粉土、砂土及人工填土地基,不宜大于砂石桩直 径的4.5倍;对于粘性土地基不宜大于砂石桩直径的3倍。初步设计时,砂石桩的间距也可 按以下公式估算。 ①对松散的砂土、粉土和人工填土地基,可按要求桩间土达到的孔隙比e,来确定。 等边三角形布置:

    A, 1.08 Vm 4p

    S =1.08, Ap m

    式中A, 根砂石桩的横截面面积(m); 面积置换率,即一根砂石桩的横截面面积与其分担的处理面积之比m d d? d一一砂石桩直径(m); d。一一等效影响圆的直径(m); 等边三角形布置时 d。=1.05S ; 正方形布置时 d=1.13S ; 第24页

    d。=1.13/S,S, :

    S、S,、S,分别为桩的间距、纵向间距和横向间距(m)。 4)砂石桩的长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通过计算确定。 ①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应穿过软弱土层: ②当软弱土层厚度较大时,应按建筑允许变形值或地基的稳定要求确定。 ③对可液化地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要求抗震处理的深 度确定。 ④不宜小于4m。 5)砂石桩处理地基的宽度,对单独或条形基础,不宜小于基础宽度的1.5~2倍;对整 片基础,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3排桩;对可液化地基,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处理土层 厚度的1/2,并不应小于5m。 6)砂石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 可按下式进行估算:

    式中spk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 m一面积置换率(%) Ja一一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kPa),可近似地取加固前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 对小型工程的粘性土地基,初步设计也可按下式估算复合地基的承载力

    式中n一一桩土应力比。无实测资料时,对粘性土取2~4,对粉土和砂土可取1.5~3。原土 强度低取大值,原土强度高取小值。 7)砂石桩处理后的地基变形计算,应按《建筑地基处理规范》有关条款的规定计算。在 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 E,一复 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MPa);

    E。一一桩间土的压缩模量,按经验取值,对粘性土地基可用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量代 替(MPa)。 8)砂石桩材料可用天然级配的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含 泥量不得大于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9)砂石桩桩孔内的填料用量应通过现场试桩确定,估算时可按设计桩孔体积乘以充盈系 数确定,充盈系数可取1.2~1.4。 10)砂石桩顶部应挖除松散土层,并宜铺一层厚度为300~5000mm的砂石垫层 11)砂石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对桩身质量可采用动力触探试 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 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12)竣工验收应进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且 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3点。 质量检验时间,对粘性土地基,应待孔隙水压力基本消散后进行,一般在桩施工结束后 1周;对粉土、砂土、杂填土地基可在桩施工结束1周后进行。 4振冲法 1)桩身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角(圆)砾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 风化易碎的石料,材料粒径根据振冲器功率选定,一般在20~150mm之间。常用的填料粒径 为:30kW振冲器20~80mm;55kW振冲器30~100mm;75kW振冲器40~150mm; 2)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 础,宜用正方形或矩形布置。 3)振冲法宜在现场进行工艺试验,确定不加填料振密的可能性及孔距、振密电流值、振 中水压力,振后砂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等。 4)振冲桩的中心距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加固要求以及采用振冲器的功率等因素确定。 5)振冲桩桩长应根据加固后地基承载力要求和变形要求确定。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 应穿过软弱土层。用于抗液化加固时,当可液化砂土层不厚时,应贯穿整个砂上层;当可液 化砂土层较厚时,应按要求的抗液化加固深度确定。 6)振冲桩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时, 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2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的宽度不宜小于基底 下液化上层的1/2。

    Es一一桩间土的压缩模量,按经验取值,对粘性王地基可用天然地基王的压缩模量代 替(MPa)。 8)砂石桩材料可用天然级配的碎石、卵石、角砾、圆砾、砾砂、粗砂、中砂或石屑,含 泥量不得大于5%,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9)砂石桩桩孔内的填料用量应通过现场试桩确定,估算时可按设计桩孔体积乘以充盈系 数确定,充盈系数可取1.2~1.4。 10)砂石桩顶部应挖除松散土层,并宜铺一层厚度为300~5000mm的砂石垫层 11)砂石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对桩身质量可采用动力触探试 验检测;对桩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方法进行检测。桩间土质量的 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 12)工验收应进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试验,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0.5%,且 每个单体建筑不少于3点。 质量检验时间,对粘性土地基,应待孔隙水压力基本消散后进行,一般在桩施工结束后 4周;对粉土、砂土、杂填土地基可在桩施工结束1周后进行。 4振冲法 1)桩身材料可采用含泥量不大于5%的碎石、卵石、角(圆)砾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 风化易碎的石料,材料粒径根据振冲器功率选定,一般在20~150mm之间。常用的填料粒径 为:30kW振冲器20~80mm;55kW振冲器30~100mm;75kW振冲器40~150mm; 2)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宜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对单独基础或条形基 础,宜用正方形或矩形布置。 3)振冲法宜在现场进行工艺试验,确定不加填料振密的可能性及孔距、振密电流值、振 中水压力,振后砂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及承载力等。 4)振冲桩的中心距应根据地基土性质、加固要求以及采用振冲器的功率等因素确定。 5)振冲桩桩长应根据加固后地基承载力要求和变形要求确定。当软弱土层厚度不大时, 应穿过软弱土层。用于抗液化加固时,当可液化砂土层不厚时,应贯穿整个砂上层;当可液 化砂土层较厚时,应按要求的抗液化加固深度确定。 6)振冲桩处理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场地条件确定,当用于多层和高层建筑时 宜在基础外缘扩大1~2排桩。当要求消除地基液化时,在基础外缘扩大的宽度不宜小于基底 下液化上层的1/2。

    R.=q,u,l+αA,qp R. =nf.. A.

    式中Ep一一搅拌桩复合土层的压缩模量(MPa); 量,无试验资料时,可取(100~120)fcu,桩短或桩身强度低时取小值; Es一加固后桩间土的压缩模量(MPa),无试验资料时,可取天然地基土的压缩模 量。 9)水泥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可采用以下方法: ①成桩7d后,采用浅部开挖桩头(深度宜超过停浆(灰)面下0.5m),目测检查搅拌 的均匀性,量测成桩直径。检查量为施工总桩数的5%。 ②成桩3d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N1)检查桩身的均匀性。从桩顶开始,每米桩身均先 钻孔700mm深度,然后触探300mm,并记录锤击数。检查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 3根。 10)竖向承载的水泥搅拌桩的竣工验收应采用单桩载荷试验、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 试验检验其承载力。载荷试验宜在成桩28d后进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每项 单体工程不宜少于3点。 经触探和载荷试验检验后对桩身质量有怀疑时,应在成桩28d后,用双管单动取样器钻 取芯样做抗压强度检验,检验数量为施工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 6高压喷射注浆法 1)高压喷射注浆法可用于形成止水幕或基坑封底止水,已有建筑和新建工程的地基处 理、基坑的围护墙和被动区的加固。 2)高压喷射注浆法分旋喷注浆、定喷注浆和摆喷注浆等三种基本形式,其相应的加固形 状为柱状。壁状和扇状。根据工程需要和机具设备条件,可分别采用单管法、二重管法和三 重管法。定喷和摆喷注浆宜用三重管法,而旋喷注浆则可用单管法、二重管法和三重管法中 的任何一种方法。 3)用旋喷注浆法(旋喷桩法)处理地基宜按复合地基设计。 4)高压喷射注浆法施工参数和效果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当尤现场试验资料时,亦可参 照相似土质条件下的其他旋喷注浆的工程经验

    5)旋喷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按水泥搅 拌桩的计算公式(本条第5款第4点)计算,其中桩身强度折减系数取0.33施工管理标准规范范本,桩端天然地基 土的承载力折减系数可取1.0。 6)旋喷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菏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 按水泥搅拌桩的计算公式(本条第5款第6点)计算,其中桩间土承载力折减系数β由试验 或类似工程经验确定,无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取0~0.5。 7)高压喷射的浆液一般以水泥为主,宜采用强度等级为32.5级硅酸盐水泥,并根据需 要可加入适量的有关外加剂,以达到减缓浆液沉淀、速凝、早强、防冻等效果,所用外加剂 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8)桩顶宜设置500mm厚的褥垫层。 9)高压喷射注浆后地基的质量检验,可采用开挖检查、钻孔取芯、标准贯入、围井注水 试验和载荷试验等方法。质量检验应在喷射注浆结束4周后进行。检查孔的数量一般应为总 孔数的1%,至少应检验3个点。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载荷试验、单桩或多桩复合 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数量为桩总数的0.5%1%,且每项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7预压法 1)竖向排水体的类型分为:普通砂井、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板)等;预压方法分为 加载(堆载)预压和真空预压等多种。不同类型的排水体与不同的预压方法应分别采用相应 的设计与施工方法。 2)排水带的平面布置方式可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每一排水体的等效圆柱直径d。为: de=αα (3.5. 418) 式中α一一竖向排水体的间距; 排水带的平面布置范围应在基础周边或工程要求加固区域外增加1~2排。 3)竖向排水体的间距应根据设计工程对固结度的要求、允许预压时间、地基土的固结性 质、排水体的渗透性(或通水能力)、布置方式和工程经验等因素,通过试算确定。设计时 井径比(d。/d,d为竖井直径)对于普通砂井取6~8,对于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取15~ 22。

    式中b、一一分别为排水带的宽度和厚度(m) 5)竖向排水体的打入深度应根据地是土层的分布情况,以及建筑物对地基稳定性、变形 及工期要求确定。一般情况排水体宜打穿软土层。对以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打入深度应 超过最危险滑动面2m;对以变形控制的工程打入深度应穿透压缩土层。 6)排水固结地基表面,应铺设排水垫层,其厚度不宜小于500mm,砂料宜选用洁净中粗 沙,含泥量<5%,干容重应大于15kN/m,渗透系数宜大于1.0×10cm/s,也可以采用土 工织物砂砾石排水垫层。 7)固结度计算应按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8)施加预压荷载必须严格控制加荷速率,分级逐渐施加,并均匀施加在有效区内,同时 要加强现场观测,防止地基过大的变形和破坏。 9)在预压荷载作用下,地基某一深度处,加载后历时t的抗剪强度,可按下式计算:

    Tf=Tfo+o,U,tanpen

    地基土的天然抗剪强度(kPa); Ao:一预压荷载引起该点地基的竖向附加应力(kPa); U 历时t该点地基的固结度; Pcu 一三轴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测定的土的内摩擦角(°)。 10)堆载预压时,对每一级荷载增量应加以控制。侍前一级荷载作用下地基土的抗剪强 度增长,满足下一级荷载下地基稳定性要求时方可加载。 11)基础的最终沉降量S,,按下式计算:

    h;一第i层土的厚度; 用=1.1~1.4。荷载大和高压缩饱和软土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计算时,可取附加应力与自重应力比值为0.1的深度作为受压层计算深度。 12)为了缩短工期,提高预压效果,可用超载预压。 13)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中粘粒含量不宜大于3%。 14)真空预压区边缘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轮廓线,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3.0m。 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稳定保持在85kPa以上,且连续均匀分布。排水体深度范围内 的土层平均固结度应大于90%。 15)当采用真空预压不能满足加固要求时,可采用真空一堆载联合预压。 16)对于表层存在有良好透气层或在处理范围内有充足水源补给给的透水层晚应采取有 效措施隔断透气层或透水层。 17)凡具有一定规模的预压加固工程,应设置原位监测系统,进行现场观测,监测预压 过程中地基变形和稳定性变化,控制加载速率,防止地基剪切破坏。 18)原位监测的内容应包括: ①地基表面沉降和分层沉降; ②地基中的孔隙水压力 ③地表面坡趾外边桩水平位移; ④地基中的侧向变形。 19)监测系统的设备与布置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①每一项工程应选择1~3个具有代表性的剖面,设置监测量系统,并在部面上选择对变 形稳定性反应灵敏的部位布置观测点; ②地基表面沉降观测点宜布置在代表性部面上。最大,最小和过渡转折部位,测点不宜 少于3个。深层沉降或分层沉降测点,宜布置于地面沉降测点下各土层的界面部位 ③孔隙水压力测点,宜布置于压缩变形和剪切变形较大的部位,并沿地基竖向深度布置 若干个测点; ④地基中的侧向变形测点,宜布置于侧向变形较大的部位。每一剖面布置2~3个;

    5坡趾外水平位移桩直布直于坡趾外5m内,平行于项轴线方同设直1排桩,各桩的 间距为30~50m ③基底上压力的测点,宜在代表性剖面上按一定间距均匀布置于基底表面上,且靠近基 底沉降观测点。 20)堆载预压时,当观测结果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加载速率,停止 加载、卸载等),防止地基破坏。 ①对天然地基每天竖向最大变形量超过10mm; ②对竖井地基每天竖向最大变形量超过15mm; ③坡趾外边桩水平位移每天超过5mm; ④孔隙水压力与荷载关系曲线出现急剧增大。 21)预压加固工程应进行如下质量检验: ①应及时整理预压期间沉降与时间、孔隙水压力与时间以及侧向变形与时间等关系曲线: 推算最终沉降量、不同时间的固结度与沉降量,以分析加固的效果,并为预压、卸载提供依 据。 ②应在预压区内,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预留钻孔位,按不同的加载阶段,定期进行十 板试验和取土进行室内试验,进行稳定性分析,并检验加固的效果。 8石灰桩法 1)石灰桩的主要固化剂为生石灰,掺合料宜优先选用粉煤灰、火山灰、炉渣等工业废料 生石灰应新鲜,Ca0含量不宜低于70%,粒径在70mm以下,含粉量不得超过15%。 掺料与石灰的体积比可选用1:1或1:2,桩顶处生石灰量不宜过大,以防止地表隆起。 2)石灰桩的直径应根据设计要求及所选用的成孔方法确定,常用300~400mm,桩中心 距宜为2~3倍桩径。桩位布置可采用正三角形或正方形排列。 3)石灰桩的加固深度,应满足承载力要求;当建筑物受地基变形控制时,尚应满足地基 变形充许值的要求。 4)石灰桩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 步设计时也可按砂石桩的计算公式估算。在计算面积置换率m时,桩面积按1.1~1.2倍成孔 直径计算,土质软弱时取高值;桩间上承载力特征值fsk取天然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的1.05 1.2倍,土质软弱或置换率高时取高值。 5)处理后的地基变形按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计算。在桩长范围内复合土层的压缩模 量可按下式估算:

    式中E一一石灰桩复合土层压缩模量(MPa) Es一一天然土的压缩模量,由室内土工试验确定(MPa); n一一桩上应力比,可取3~4,长桩取大值; α一一系数,可取1.1~1.3,成孔对桩同土挤密效应好或置换率高时取高值。 6)石灰桩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载荷试验 数量为地基处理面积每200m左右一个点,且每一单体不少于3点, 7)施工检测可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动力触探等试验。 8)施工检测宜在施工7~10d后进行,工验收宜在施工286后进行。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法 1)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应选择承载力相对较高的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 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时应进行地基变形计算,变形计算按现行《建筑地基 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进行。 3)桩顶和基础之间应设置褥垫层,其厚度宜取150~300mm,桩径、桩距大时宜取高值, 4)桩可只在基础范围内布置,桩径及桩距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土性、施 工工艺等确定,桩径宜取350~600mm,桩距宜取3~5倍桩径,当处理可液化地基时,可采 用CFG桩和碎石桩多桩型复合地基,且基础外布置一定数量的碎石桩,井符合第4款第6点 的规定。 5)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 计时也可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公式估算。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采用单桩载荷试验时,应将桩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 ②当无单桩载荷试验资料时,可按下式估算:

    混凝土结构Ra=uqL, +,A,

    式中u 桩的周长(m); 桩长范围内划分的土层数: qsiqp 桩周第i层土侧阻力、端阻力特征值,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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