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 591-2019 玻纤增强聚氨酯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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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 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他构件的连接受力部位。
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auxiliaryframe
6 应力设计值; M 弯矩设计值; R 承载力设计值; S 荷载设计值; W 截面模量; YG 重力载荷分项系数; Yw 风荷载作用分项系数; E 材料弹性模量; α 材料线膨胀系数; Ygk 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 1 杆件长度; D 玻璃短边长度; 玻璃和框料连接作用力中心点到槽口端部的距离; Q 山 杆件弯曲挠度值
注:无凸出把手的推拉门不做扭曲试验。
3.2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
3.2.1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图3.2.1)按尺寸精度等级分为
3.2.1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图3.2.1)按尺寸精度等级分为 高精级和普精级,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图3.2.1主要受力型材截面尺寸示意 T1、T2、T3、T4、T5和T6型材对应位置的壁厚 A、B、C、D、E、F、H、W相应位置开口或长度尺
图3.2.1主要受力型材截面尺寸示意 T1、T2、T3、T4、T5和T6型材对应位置的壁厚; A、B、C、D、E、F、H、W相应位置开口或长度尺寸
表3.2.1型材尺寸及允许偏差
3.2.4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可按表3.2.4的规
3.2.4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的强度设计值可按表3.2.4的规 定采用。
3.2.4玻纤增强聚氨酯拉挤型材的强度设计值f(N/mm
表3.2.5材料弹性模量E(N/mm
3.2.6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材料线膨胀系数α(1/℃)
3.2.6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应符合表3.2.6的
表3.2.6材料线膨胀系数α(1/℃)
3.2.7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7的
2.7聚氨酯门窗所用材料的重力密度标准值应符合表3.2.7的 定
表3.2.7材料重力密度标准值k(kN/m)
3.3.1玻璃原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11 关规定。
3.3.5夹层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
1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 2夹层玻璃的单片玻璃厚度差不宜大于3mm。 3.3.6真空玻璃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真空玻璃》JC/T1079的有 关规定。
3.3.7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3.7玻璃镶嵌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片玻璃、夹层玻璃、真空玻璃最小
a一前、后余数;b一嵌人深度;c一边缘余数
单片玻璃、夹层玻璃和真空玻璃最小
注:A为气体层的厚度,其数值可 2mm、15mm、16mm;厚度超过24mm时,嵌
人深度不应小于12mm,前后余隙不小于5mm。
3.4.1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硅橡胶类产品,性能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的有关规 定,且回弹恢复(Dr)应达到5级以上、热老化回弹恢复(Da)应达 到4级以上。有耐火要求聚氨酯门窗的密封胶条应离火自熄或遇 热膨胀,其燃烧性能等级应达到B,级。
3.4.1密封胶条宜采用硫化橡胶类、硅橡胶类产品,性能符合现
3.4.2密封毛条应采用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性能应符合
1玻璃与窗框之间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窗用 弹性密封胶》JC/T485的有关规定; 2外窗框与附框的安装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和硅酮密 封胶,硅酮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 胶》GB/T14683的有关规定
5.1聚氨酯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
5.1聚氨酯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和耐久性 求。合页、滑撑、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 1
3.5.1聚氨酯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要求
五金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GB/T 32223的有关规定。
不锈钢材料,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窗受力构件之间 的连接。
3.6.1附框宜采用节能型,开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框型材截面高度宜为(26土0.5)mm; 2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大于100mm时,附框宽度宜比窗框 宽度小5mm~15mm;当窗框型材截面宽度不大于100mm时,附 框宽度宜为窗框宽度的90%,且附框宽度不宜小于50mm; 3附框组角应牢固,角缝处应经密封处理
3.7.1玻璃垫块宜采用模压成型或挤出成型的硬橡胶或塑料,性 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 规定。 3.7.2窗纱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纱门窗》JG/T341的有 关规定。
3.7.3外门窗设置的内置遮阳百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的有关规定
4.1.3聚氨酯门窗的性能、等级应由建筑设计确定,并应符 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 规定。
4.1.4聚氨酯外门窗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承载能力和一定的
学方法进行设计计算。受力杆件挠度计算应采用荷载标准亻 力杆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门窗玻璃 计算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 规定进行。
1.6聚氨酯外门窗可根据使用功能和需要配置纱门或纱窗,纱
4.2.1聚氨酯外门窗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规定的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进行计算确 定,且不应小于1.0kN/m。
用的分项系数(c、)应分别取1.2和1.4;当重力荷载对聚氨酯 外门窗构件的承载能力有利时,Y。应分别取1.0和1.4。
式中:μ一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杆件弯曲挠度值(mm); l一一杆件的长度(mm),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2倍。 2承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在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 平行于玻璃平面方面的挠度不应影响玻璃的正常镶嵌和使用 3受力杆件在同一方向有分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同时作用时, 其挠度应为他们各自产生挠度的代数和。 4.2.4受力杆件截面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中:Mx 杆件绕轴(门窗平面内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 · mm); M 杆件绕y轴(垂直于门窗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 (N · mm); Wx一 杆件截面绕轴(门窗平面内方向)的弹性截面模 量(mm3); W 杆件截面绕轴(垂直于门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 面模量(mm3); f一一型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5 聚氮酯门窗槽口(图4.2.5)验算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图4.2.5聚氨酯门窗槽口
框料连接作用力中心点到槽口端部的距离
WXD M= 2a M
式中:M 弯矩设计值(N·mm); D 玻璃短边长度(mm); 玻璃和框料连接作用力中心点到槽口端部的距离 (mm); W 单位长度槽口端部的截面模量(mm3); f 型材横向抗弯强度设计值(N/mm)。 4.2.6聚氨酯门窗五金件和连接件的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式的 规定:
式中:6—一五金件和连接件截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最大应力设 计值(N/mm):
式中: 五金件和连接件 计值(N/mm):
f一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强度设计值(N/mm); S一一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荷载设计值(N); R一一五金件和连接件材料承载力设计值(N)。 4.2.7 聚氨酯门窗与洞口连接应牢固可靠,与附框的连接应通过
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计算或试验确定承载能力。 4.2.8连接螺栓、螺钉直径、数量及螺栓的中心距、边距,应满足 构件承载能力的需要。螺钉直接通过型材孔壁螺纹受力连接时, 应验算螺纹承载力。
4.3.1聚氨酯外窗整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有关规定计算。 4.3.2在没有精确计算的情况下,聚氨酯外窗窗框与玻璃结合处 的线传热系数可采用表4.3.2的取值。
瓦酯外窗窗框与玻璃结合处的线传热
4.4.1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耐火完整性应符
4.4.1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耐火完整性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4.4.2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的构造设计应符合下 列规定:
4.4.2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聚氨酯外门窗的构造设计
列规定: 1所用玻璃最少有一层应为防火玻璃,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的有关规 定; 2玻璃镶嵌槽口内应采取受火后能防止玻璃脱落的措施。
4.5.1聚氨酯门窗的立面设计、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性能、 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和安全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 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有关规定。 4.5.2聚氨酯外窗的采光系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 计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确定,单层窗的挡光折减系数可 按表 4.5.2 取值。
4.5.1聚氨酯门窗的立面设计、水密性能、气密性能、隔声 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和安全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 工程技术规范》JGJ214的有关规定。
标准》GB/T50033的有关规定确定,单层窗的挡光折减系数可 表 4.5.2 取值。
表4.5.2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t。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5.1.2聚氨酯门窗加工制作应制订工艺文件。 5.1.3加工门窗构件的设备、机具应满足加工精度要求,检验工 具、量具应经过计量检测和校正
5.1.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应依据设计加工图纸进行。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
5.2.1聚氨酯门窗构件加工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杆件直角截料时长度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0.5mm,杆件斜 角截料时端头角度充许偏差应小于一15°; 2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水渍、污损现象: 3育 前三件加工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下料加工: 4批量下料过程中,应抽检加工精度。
5.2.2五金件安装孔、槽口、豁口或样头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5.2.2构件槽口、豁口、样头尺寸允许偏差(mm
4加工后的锁、孔、槽应试装五金件,试装成功后,方可进行 批量生产加工。
4加工后的锁、孔、槽应试装五金件,试装成功后,方可进 批量生产加工。
1门窗框、门窗扇的四角连接处、中挺丁字连接、十字连接处 在应采用专用连接件; 2门窗框与门窗扇的端面连接处应采用微发泡聚氨酯专用 瑞面密封胶,且角部宜采用双组分组角胶。 5.3.2开启部分的门窗扇、框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安装应符合 下列规定: 1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的断面形状及规格尺寸应与型材断 面相匹配; 2密封胶条安装前应在室温条件下存放24h:
3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单边宜整根嵌装,不应拼接和有缺 口,接口位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 槽、收缩、虚压等缺陷。
口,接口位置应避开雨水直接冲刷处; 4密封胶条与密封毛条装配后应平整、牢固、接口严密,无脱 槽、收缩、虚压等缺陷。 5.3.3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承重(承载)五金件与聚氨酯门窗连接采用机制螺钉时 齿合宽度应大于所用螺钉的两个螺距; 2五金件装配过程中应进行表面保护,防止磕碰,避免与腐 蚀性介质接触; 3五金件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装配后应动作灵活,易损件 应便于更换; 4五金件承载能力与窗扇重量和抗风压性能要求应匹配 当平开窗窗扇高度大于900mm时,窗扇锁闭点不应小于2个; 5五金件与型材连接应满足背衬板或防侧移、旋转等物理力 学性能要求。
3.3五金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
5.3.4玻璃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我
1玻璃不得直接接触型材,应在玻璃四边垫上不同作用的垫 块; 2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 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的有关规定; 3玻璃安装的内、外片配置、镀膜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组装前应将玻璃槽口内的杂物清理十净; 4玻璃采用密封胶条密封时,密封胶条应为连续条,接口不 应设置在转角处,接口处应保证密封连续可靠,装配后的胶条应整 齐均匀,无凸起; 5玻璃采用密封胶密封时,密封胶要与玻璃、型材等接触材 料相容;注胶厚度不应小于3mm,粘结面应洁净干燥、无灰尘和油 污,注胶应密实、不间断、表面光滑整洁,转角圆顺; 6玻璃压条装配后应牢固。压条角部对接处的间隙不应大
于0.5mm,不应在一边使用两根(含两根)以上压条。
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5.3.5聚氨酯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门窗组装尺寸允许偏差(m
6.1.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洞口应通过验收。 6.1.2聚氨酯门窗工程应采用预留洞口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砌 口边安装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6.1.3聚氨酯门窗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其品种 规格、数量、开启形式、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产品进场应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并应提供有效检验报告。 6.1.4聚氨酯门窗的安装施工宜在室内侧或洞口内进行。 6.1.5 聚氨酯门窗安装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6.1.6聚氨酯门窗安装过程及完工后应做好成品保护。 6.1.7 聚氨酯门窗附框或门窗框与洞口连接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体墙洞口严禁采用射钉固定,应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 不得固定在砖缝处; 2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墙洞口,应在门窗框与墙体的连接 部位提前设置实体砌块或预埋件; 3混凝土墙体应采用射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土10mm。 6.2.2当洞口设置预理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应一致,且位置正确。 6.2.3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规 格开启形式等.门窗五全件密封条紧固件等应齐全
6.2.1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复核建筑门窗洞口尺寸,洞口宽、高 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对角线尺寸允许偏差应为士10mm。 5.2.2当洞口设置预埋件时,应检查预埋件的种类、数量及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和固定连接件的数量应一致GB/标准规范范本,且位置正确。 6.2.3聚氨酯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规 故一开启形术竺门窗工全件一密封各坚用件竿应文全
6.2.4安装用的机具、工具、辅助材料和安全设施,应齐全、安全 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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