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052-2020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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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052-2020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渝)
以墙体材料自身的热工性能,通过采用特定的建筑构造,使 墙体的热工性能等指标满足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设计要求的构造 方式。
2.0.10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
当建筑设计不能完全满足规定的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要求时, 计算并比较参照建筑和所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判断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
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时桥梁工程,作为计算满足标准要求 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用的基准建筑。
2.0.12 绿色建材
green building material
在全寿命期内可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县有节能,减排,安全,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2.0.13可再利用材料
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 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物质
ecyclable materi
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 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2.0.15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
基于机组部分负荷时的性能系数值,按机组在各种负荷条 下的累积负荷百分比进行加权计算获得的表示空气调节用冷 机组部分负荷效率的单一数值
设计工况下,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总功耗(kw)与设 计冷(热)负荷(kW)的比值
2. 0.17 电冷源综合制冷性能系数(SCOP)
of refrigeration pertormance
设计工况下,电驱动的制冷系统的制冷量与制冷机,冷却水 及冷却塔净输人能量之比。
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 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暖,空调或生活热水往 系统。根据地热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划 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2.t.19复合式冷热源系统hybridcoolingandheating
地源热泵系统需要辅助散热或加热设备时,采用冷却塔或锅 或与水冷机组空气源热泵机组及其它冷热源设备组成的 统。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 雨水等。
e..21再生水reclaimedwat
对经过或未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集纳雨水,工业排水,生 排水进行适当处理,达到规定水质标准,可以被再次利用的水。
0. 22 中水系统
2. . 22 中水系统
由中水原水的收集·贮存,处理和中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 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由中水原水的收集,烂存,处理和中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 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t.2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相据名年口降雨是熔汁断城A柜汁管砼降雨是小王2
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2.t.2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扣除降雨量小于2mm 降雨事件),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措施,场地内年累计经过渗透, 蒸发.过滤,回用等方式得以控制的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比值。
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敏建筑力区的划能配套设抛之
2..2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 ratio of anmua
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扣除降雨量小于2 降雨事件),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措施,场地内年累计经过渗 蒸发,过滤、回用等方式得以控制的降雨量占年降雨量的比值
在交付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 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3..1建筑设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划及相关专项 绿色发展要求,
3..3建筑设计宜遵循建筑模数协调原则,公区域宜实放
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
3..4公共建筑应积极推进建筑产业化技术措施应用,并符 下列规定:
1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 2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 的60%。
4.1.1公共建筑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栋建筑面积大于300m的建筑,或单栋建筑面积小 等于300m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建筑群,应为甲类公 建筑: 2单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的建筑,应为乙类公 建筑。
等于300m但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建筑群,应为甲类公共 建筑: 2单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的建筑,应为乙类公共 建筑。 4.1.2合理进行项目选址,确保场地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及客类保护区,文物古 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2场地应避开滑坡.崩塌·断层·危岩.地陷.地裂.泥石流等 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的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 3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应无电磁 辐射,复等放射性污染的危害。 4.1.3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2合理进行项目选址,确保场地安全,并应符合下列
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及各类保护区,文物古 迹保护的控制要求: 2场地应避开滑坡崩塌·断层·危岩地陷.地裂.泥石流等 地质危险地段,易发生洪涝的地区应有可靠的防洪涝基础设施: 3场地应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应无电磁 辐射,复等放射性污染的危害
4.1.4建筑群的总体规划应减轻热岛效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冬 日照,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月 标准。 2建筑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适宜朝向,且 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4.1.5建筑设计应尊重并利用现状自然资源条件,保护生态
境,避免大开大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场地设计标高不应低于城市的设计防洪·防涝水位标高, 竖向设计应有利于雨水的收集或排放: 3当市政道路标高高于基地标高时,应有防止客水进人基 地的措施;当基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基地时,宜设置边 沟或排(截)洪沟,有组织进行地面排水。
然采光,自然通风,结合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和遮阳措施,降低建 的用能需求。
4.1.7建筑体形宜规整紧,避免过多的凹凸变化,
1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位 置,应稳定牢固,不应存在安全隐惠,且不应影响立面效果,并便 于安装清洗和维护: 2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靠 外墙处或屋面上,室外机的支承结构应与建筑主体同寿命: 3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 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遂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0m,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不应大于4.2m; 4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宜相对,相对时其水 平间距应大于4.0m 5空调器(机组)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 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恶化: 6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采取减振措施,室外机的 噪声对相邻房间的影响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标准对环境噪 声的规定。
4.1.9建筑总平面设计及平面布置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空
风机房.新风和排风口及其他设备机房的位置,缩短冷热水系 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冷热水系统的单程输送距离不宜超
250m,风系统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90m。同一公共建筑的冷热 机房宜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机房宜位于或靠近冷热负荷中心位置集中设置。 4.1.10建筑变电所设置应靠近负荷中心。 4.1.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类 型见附录 A。
4.1.10建筑变电所设置应靠近负荷中心。
4.1.1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 型见附录A。
乙类公共建筑屋面、外墙、楼板热工
4.2.3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4.2.3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墙的传热系数应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传热
1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传
4.2.5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满足相关标准及技术 定的要求。
4.2.建筑个宜设直凸窗。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对凸窗个 期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保温处理后的 均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2.5W/(m·K)
1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应 保温措施,内表面不得结露: 2供暖建筑的屋面,外墙内部不应产生冷凝: 3屋面和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T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
4.2.8建筑外门外窗的气密性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10层及以上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 210层以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 4.2.9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
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的相关规定且不应低于3级
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60;甲类公共建筑单一立面窗墙 面积比大于等于 0. 40 时,透光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 0.40。
4.2.16未设建筑自遮阳、绿化遮阳措施的建筑西向外窗(含
光幕墙窗墙面积比大于30%时应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
4.2.17窗及幕墙的遮阳形式应根据其所在朝向选择,宜买
1不同方位窗及幕墙的外邀阳,宜采用室外设置客种遮阳 挡板.活动白叶等措施。东西向外窗(含透明幕墙)宜设置活动 外遮阳系统或采用综合遮阳形式:南向宜采用水平遮阳形式: 2遮阳措施应满足美观防火,防风雨侵蚀的要求,操作简 更并便于维护,长期使用并安全可靠: 3宜采用与建筑一体化的建筑邀阳措施,合理利用建筑相 互遮阳,自遮阳.绿化遮阳等形式: 4合理采用阳光控制镀膜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空玻璃 内置活动百叶等与玻璃相结合的遮阳措施。 4.2.18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并应采 取适宜的活动遮阳措施。 4.2.19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当天然采光不能满足要 求时,应采敢以下措施: 1大跨度或大进深的建筑宜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采光: 2在地下空间,无外窗及有条件的场所,宜采用导光管采光 系统; 3侧面采光时,可加设反光板,棱镜玻璃或导光管系统,改 善进深较大区域的采光。 4.2.20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宜符合表4. 2.20的规定
表 4.2.20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4.2.21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前,应对设计建筑的热 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
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
4,之,之之建巩围护结构 新,位自计异珍照建 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设计建筑 在相同条性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 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判定 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 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调整设 计参数重新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
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
参照建筑的构建应符合下列却
1参照建筑的建筑形状,大小朝向.窗墙面积比,内部的空 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 2当设计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4.2.18 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应接比例缩小,使 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符合本标准第4.2.18条的 规定: 3参照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按本标准第4. 么,1条的规定敢值。参照建筑的外墙和屋面的构造应与设计建筑 一致。当本标准第4.2.1条对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 数未作规定时,参照建筑外窗(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应 与设计建筑一致。 4.2.24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计算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
谱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外墙面积的10%。当不 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4.2.26在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楼梯间,走廊,电梯间的外窗 应采用可开启的外窗。 版三 纯法
4.2.26在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楼梯间、走廊,电梯间的外窗 应采用可开启的外窗。
4.3.1场地人行出入口50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并设便 的联系通道
4.3.2场地内道路系统应采取人车分流措施
4.3.4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
4.3.7室外热环境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3.8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90%的主要功能房间的平均自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应小于5m/s, 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应小于2m/s,且室外风 速放大系数应小于2: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 差不应大于5Pa。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应出现涡旋或无风区: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应大于0.5Pa 4.3.10建筑设计应避免产生光污染,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 及反射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 18091的规定。 4.3.11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装饰性构件 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不应大于1%。 4.3.12主要功能房间75%以上的面积,采光系数应满足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 4.3.13建筑设计应布局合理,主要功能房间与噪声源合理分 隔,且建筑声环境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功能房间闻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 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2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隔墙.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 3建筑服务设备,设施的结构噪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 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中的低限要求或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限值的要求: 4有混响时间和吸声要求的主要功能房间,该性能应满足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要求或该攻 能房间所属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4.3.14建筑防水层、防潮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卫生间.浴室、厨房、阳台等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 2 卫生间浴室墙面1.8m标高以下应设置防水层: 3 卫生间.浴室,厨房阳台等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措施: 接触土壤的首层地面应设置防潮层或防水层;
或防水层。 4.3.15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 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施工,并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 及使用要求。 4.3.16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宜使用可再循环材 料,可再利用材料,且其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不低于10%。 4.3.17应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电 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步道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应采敢群控,变频调速轿内误指令取消功能或能量 反馈等节能措施: 2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 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步道应具备空载时暂停,低速运转或 变频感应启动等功能
4.3.18建筑内外应设置与环境相协调.便于识别和使用白
1应设置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号引导标识系统: 2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入口设置禁烟标识,建筑主出入口至 室外吸烟区的导向标识完整,定位标识醒目,吸烟区设置吸烟有 害健康的警示标识: 3车库应有停车场指示牌,禁鸣,禁停,限速,限高,车辆进 出口,人行出入口,客楼栋车库出入口指标牌:应设置停车区位标 志及车位号牌,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 方向的标志:应在出入口设置车辆管理规定牌和管理员监督栏: 4无障碍标志应纳入城市环境或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察 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4.3.19室内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反
气质量标准》GB/T18883的有关规定,
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2 不应采用建筑形体和布置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3 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体系及布置应进行优化设计: 证
5.1.1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5.1.1建筑结构应满足承载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结构体系及布置应进行优化设计; 2 结构构件应进行优化设计。
5.2.1建筑外墙屋面门窗.幕墙外保温等围结构及建筑防 护栏杆,构架应满足安全,耐久和防护的要求。 5.2.2幕墙应采取合理措施,保证与主体结构的变形协调, 5.2.3宜采用建筑结构与保温一体化保温与装饰一体化技术 并满足节能相关要求。
5.2.2幕墙应采取合理措施,保证与主体结构的变形协调
5.2.4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墙门窗系统.幕墙系统应进行
5.3.1合理提高建筑的抗震性能,宜对关键部位.关键构件及 点按“中震不屈服”以上的抗震性能自标进行设计,宜采用隔震 消能减震设计
5.3.2宜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
5.3.3地基基础设计应遵循就地取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提 高效益的原则,优先选用环境影响小.施工便利.材料节药的基础 形式。
的用量应高于受力普通钢筋总量的85%,或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 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 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钢结构中Q35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占 钢材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
5.3.5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
5.3.6应优先选用本地化建筑材料,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 科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天于60%。 5.3.7合理提高结构材料的耐久性,混凝土构件应提高钢筋保 泸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的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过
5.3.6应优先选用本地化建筑材料,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
护层厚度或采用高耐久混凝土的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超 50%:钢构件应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木构件应 用防腐木材耐久木材或耐久木制品
5.3.8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
5.3.8建筑内部的非结构构件.设备及附属设施等应连接牢固 并能适应主体结构变形
位,应优先采用结构自防水设计。
6.1.1应制定水资源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客种水资源。水 资源规划方案应包括中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综合利用的内容。 6.1.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宜优先 采用余热,废热地热,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等作为热水 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 鼓励用电,利用谷电加热的情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 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下设备效率处在高效区。给水泵的效率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规定的泵节能 评价值。
6.1.4场地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实施外排
6.1.4场地应有效组织雨水的下渗,滞蓄或再利用,实施外排总
空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有规划要求时,不低于所在区域 常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无规划要求时,不应低于55%。
6.2.1应根据市政供水条件,建设规模,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 建筑分布.使用要求.安全供水,维护管理和降低能耗等因素,合 理确定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直接供 水:在满足相关条件时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
6.2.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 0.20MPa 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
6.2.3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选
择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宜按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 数,水泵采用一对一变频控制,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6.2.5场地内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水循环管网干管长
不宜大于300m且个应大于500m。水加热,热交换站室宜设置 用水负荷中心位置。
6.2.6以燃气或燃油作为热源时,宜采用燃气或燃油机组直
制备热水。当采用锅炉制备生活热水或开水时,锅炉额定工况下 热效率不应低于本标准锅炉效率的限定值
6.2.7当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制备生活热水时,制热量
于10k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 COP)不宜低于表6.2.7的规定,并应有保证热水水质的有效 措施。
6.2.7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I
6.2.8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不宜设置集中
6.2.8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不宜设置集中热水供 立系统:集中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 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应采用机械循环,保证干管.立管或干管.立管和支管中 的热水循环: 2医院.旅馆等公共建筑用水点出水温度不低于45℃的时 间不应大于10s;
3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差不宜大于0.02MPa: 4冷水,热水供应系统应分区一致,单体建筑的循环管道宜 采用同程布置;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系统冷,热水 压力平衡: 5日热水用量设计值大于等于5m3或定时供应热水的用户 宜设置单独的热水循环系统。 6.2.9水加热设备应选用与热水系统相适宜的容积利用率高, 换热效率高生活热水侧阻力损失小的节能产品。 6.2.10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经济信息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范本,合理.安 全的保温措施。保温层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 设计导则》GB/T8175中经济厚度计算方法确定,或按本标准附 录E的规定选用。
6.2.11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宜设置监测和控制系统,并符合下
1对系统热水耗量和系统总供热量宜进行监测: 2 对设备运行状态宜进行蓝测及故障报警: 3 对每日用水量,供水温度宜进行蓝测: 4装机数量天于或等于3台的工程,宜采用机组群控方式。 .2.12有计量要求的水加热.换热站(室),应安装热水表.热量 麦蒸汽流昌计成能酒计昌麦
6.3.1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GB5749的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施应使用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水池(成品水箱),且采取保证储水 水质不变的措施: 2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
观水体等的水质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 于50mm; 4非传统水源管道和设备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 5阳台.露台排水不应排人雨水排水系统。 6.3.2应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且用水效率等级 不宜低于2级。 6.3.3应采取措施有效避免管网漏损,并符合下列规定: 1给水系统中优先采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合理选择管材教育标准,管性压力等级,其产品标称的充许工作压 力须大于给水系统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 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3选用高性能质量可靠的阀门及附件: 4选择适宜的管道连接敷设和基础处理方式,并控制管道 埋深: 5理地钢管应选择适宜的防腐方式: 6水池.水箱溢流报警和进水阀门自动联动关闭: 7生活给水,生活热水,管道直饮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察 统用水.景观水体非传统水源给水,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 分级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安装率达100%
6.3.4雨水,中水,市政再生水的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测用水,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浇酒用水宜优先采 用雨水,市政再生水,建筑中水等非传统水源以及就近可利用的 河湖水(敢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后的河湖水),且应达到相应的水 质标准: 2有条件时应优先使用市政再生水: 3当建筑内自建中水处理站时,应明确中水原水量·原水来 源水处理设备规模水处理流程,中水供应位置,系统设计,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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