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190-2019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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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190-2019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技术标准
4.2.1模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固性,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模具客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接缝紧密,附带的埋件或T 装应定位准确,安装牢固: 2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应平整光 洁,不得有下沉,裂缝,起砂和起鼓; 3模具应保持清洁,涂刷脱模剂,表面缓凝剂时应均匀,无 漏刷,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不得影响预制构件外观效果 4模具与平模台间的螺栓,定位销、磁盒等固定方式应可 靠,防止混凝土振成型时造成模具偏移和漏浆。 4.2.2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预制构件模具尺寸偏差和检验方 法应符合表 4. 2. 2 的规定
法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地铁标准规范范本表4.2.2预制构件模具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注工为模县与混凝土接触面中最长边的尺寸
4.2.3构件上的预理件和预留孔洞应定位准确,且预理件安装 牢固,其安装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2.3模具上预理件、预留孔洞安装允
4.2.4预制构件中预埋门窗框时,应在模具上设置限位装置进 行固定,并应逐件检验。门窗框安装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 2.4的规定。
表4.2.4门窗框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应定期检查侧模,预理件和预留孔洞定位措施的有效性, 敏防止模具变形和锈蚀的措施。 重新启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应采取防止模县变形和锈蚀的措施
4.3.2重新启用的模具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1预制构件生产前应编制生产方案,生产方案应包括生产 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存放,运输 和保护方案等。
和保护方案等。 5.1.2预制构件生产应以加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生产单位应 对加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工艺性审查,当需要修改加工图设计文件 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1.3加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
1预制构件模板图配筋图,预理埋吊件及各种预理件的细部 构造图等: 2对带饰面砖或饰面板的构件,应绘制排砖图或排板图: 3对夹芯保温墙板,应绘制内外叶墙板拉结件布置图及保 温板排板图: 4预制构件脱模翻转,吊装等相关内容的验算: 5吊点受力验算书。 5.1.4混凝土原材料应按品种.数量分别存放,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水泥和掺合料应存放在密封,干燥,防止受潮的筒仓内。 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原材料不得混仓: 2砂,石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并应有防混料,防尘 和防雨措施: 3外加剂应按不同生产企业,不同品种分别存放,并有防止 沉淀等措施。
录,检查项目应包括: 1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和间距; 2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 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3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5预理件,吊件,插筋,套筒,预留孔洞,金属波纹管的规格 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6 预埋线盒和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7夹芯保温墙板的保温层厚度和位置,拉结件的规格,数量 和位置: 8预应力筋及其锚具,连接器和锚垫板的品种规格,数量 位置: 9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灌浆孔,排气孔,锚固区局 部加强构造。 5.1.6构件制作完成后,外露金属件的防腐,防锈处理应符合设 计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7不合格件应在显著位置标识不合格标志,应与合格件分 一
区,单独存放,并集中处理,处理结果应有相应瓷料备香
5.2.1钢筋连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
3螺纹接头和半灌浆套筒连接接头应使用专用扭力扳手拧 紧至规定扭力值: 4钢筋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应全数检查外观质量: 5焊接接头,钢筋机械连接接头,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力 学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钢筋 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和《钢筋套筒灌浆莲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355的有关规定。 5.2.2钢筋网片,钢筋骨架应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钢筋网片和钢筋骨架宜采用专用吊架进行吊运: 2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钢筋骨架和网片应与连接套筒,连接件,预埋件等避开。 5.2.3预制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 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连接接头试 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 5.2.4预制构件受力钢筋的连接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所采用 的预留孔成孔工艺,孔道形状和长度,灌浆料和被锚固的带肋钢 ,应进行连接适配性的试验验证,经鉴定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 采用。
5.2.2钢筋网片,钢筋骨架应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并应符
5.2.4预制构件受力钢筋的连接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所采用 的预留孔成孔工艺,孔道形状和长度,灌浆料和被锚固的带肋钢 聨,应进行连接适配性的试验验证,经鉴定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 采用。
5.2.5预应力筋下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解的下料长度应根据台座的长度,锚夹具长度等 经过计算确定: 2预应力解应使用切断机等机械方法切断,不得采用电弧 或气焊切断。
1应根据预制构件受力特点,施工方便及操作安全等因素 确定张拉顺序; 2宜采用多根预应力筋整体张拉,单根张拉时应采取对称
和分级方式,按照校准的张拉力控制张拉精度,以预应力筋的伸 长值作为校核: 3对预制屋架等平卧叠浇构件,应从上而下逐榻张拉; 4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量测伸长 值初读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 5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 6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应对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 给定值的偏差进行控制;应以每工作班为一批,抽查预应力总 数的1%,且不少于3根。 5.2.7预应力筋放张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应力解放张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同条件 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的75%;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 件,尚不应低于30MPa 2放张前,应将限制构件变形的模具拆除; 3宜采敢缓慢放张工艺进行整体放张; 4对受弯或偏心受压的预应力构件,应先同时放张预压应 力较小区域的预应力筋,再同时放张预压应力较大区域的预应 力筋: 5单根放张时,应分阶段,对称且相互交错放张; 6放张后,预应力筋的切断顺序,宜从放张端开始逐次切向 另一端。 5.2.8吊点形式应根据构件特征,重量等具体情况选用。吊点 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预理,通过模具进行定位,并安装牢固。 5.2.9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夹芯
和分级方式,接照校准的张拉力控制张拉精度,以预应力筋的伸 长值作为校核: 3对预制屋架等平卧叠浇构件,应从上而下逐棉张拉; 4预应力筋张拉时,应从零拉力加载至初拉力后,量测伸长 值初读数,再以均匀速率加载至张拉控制力: 5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 6预应力筋张拉镭固后,应对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 给定值的偏差进行控制;应以每工作班为一批,抽查预应力解总 数的1%,且不少于3根。
5.2.8吊点形式应根据构件特征,重量等具体情况选用。
保温墙板成型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结件的数量和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采敢可靠措施保证拉结件位置,保护层厚度,保证 件在混凝土中可靠锚固:
3应保证保温材料间拼缝产密或使用粘结材料密封处理: 4在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成前,下层混凝土不得初凝。 5.2.10带面砖或石材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 艺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面砖的大小图案,颜色,背面应设 置燕尾槽或确保连接性能可靠的构造: 2面砖入模铺设前,宜根据设计排板图将单块面砖制成面 砖套件; 3石材入模铺设前,宜根据设计排板图的要求进行配板利 加工,并应提前在石材背面安装不锈钢锚固拉钩和涂刷防泛碱处 理剂: 4应使用柔韧性好,收缩小,具有抗裂性能且不污梁饰面的 材料嵌填面砖或石材间的接缝,并应采取防止面砖或石材在安装 钢筋及浇筑混凝土等工序中出现位移的措施
5.2.11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
标准》GB50164的有关规定
.2.12混凝土浇筑应符合下列
1混凝土筑前,预埋件及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宜采取防 止污染的措施: 2混凝土倾落高度不宜大于600mm,并应均匀摊铺: 3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 4混凝土从出机到筑完毕的延续时间,气温高于25时 不宜超过60min,气温不高于25C时不宜超过90mih,
5.2.13混凝土振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宜采用机械振捣方式成型。振捣设备应根据混凝 土的品种,工作性,预制构件的规格和形状等因素确定,应制定振 捣成型操作规程; 2当采用振捣棒时,混凝土振捣过程中不应碰触钢筋骨架 面砖和预埋件:
5.2.15混凝士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混凝
度的试件,应在构件制作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敢样不 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 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批制作试件不少于3组,随机抽取1组进行同条件转 标准养护后进行强度检验,其余可作为同条件试件在预制构件脱 模和出厂时控制其混凝土强度;还可根据预制构件吊装、预应力 张拉和放张等要求,留置足够数量的同条件混凝土试块进行强度 检验; 4蒸汽养护的预制构件,其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应随同构 件蒸养后,再转入标准条件养护。构件脱模起吊,预应力张拉或 放张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其养护条件应与构件生产中采用的养 护条件相同: 5除设计有要求外,预制构件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 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5.3.1生产单位应根据地区气候因素,针对不同类型构件及其 养护方法编制相应的养护方案。 5.3.2应根据预制构件特点和生产任务量选择自然养护,自然 养护加养护剂或加热养护等养护方式。 5.3.3混凝土浇筑完毕后或压面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覆盖保湿 脱模前不得揭开。
5.3.4加热养护工艺应通过试验确定,宜采用加热养护温度自
动控制装置,养护宜符合下列规定: 1加热养护可选择蒸汽加热,电加热或模具加热等方式: 2在常温下预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h: 3升,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C/h: 4最高养护温度不宜超过70: 5构件在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度测量,当表面与外界 温差不大于20℃时,构件方可撤除养护措施; 6夹芯保温墙板最高养护温度不宜大于60℃
5.4.1脱模不宜使用振动方式拆模,应做好模具拆模保护
1脱模不宜使用振动方式拆模,应做好模具拆模保护 脱模应检查确认构件与模具之间的连接部分完全拆除,
5.4.2脱模应检查确认构件与模县之间的连接部分完
5.4.3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计算确定,且不宜 小于15MPa
6.1.1原材料及配件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设计文件及合 同约定进行进厂检验。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将采购的同一厂家同批次材料,配件 及半成品用于生产不同工程的预制构件时,可统一划分检验批; 2获得认证的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原 材料及配性,进厂检验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扩 大一倍。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 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检验。 6.1.2预制构件生产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外观质量缺陷,外 现质量缺陷根据其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严重程度, 可按表6.1.2规定划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表 6.1.2预制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分类
6.1.3预制构件出模后应对外观质量进行全数目测检查。预制 构件外观不应有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制定技术处理方 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技术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出 现的一般缺陷应进行修整达到合格。 6.1.4预制构件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安装和使用功能的尺寸 偏差。对超过尺寸充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 部位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 格验
6.1.3预制构件出模后应对外观质量进行全数目测检查。预制 构件外观不应有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制定技术处理方 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验,技术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出 现的一般缺陷应进行修整达到合格,
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 部位应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 检验。
6.2.1钢筋应接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厂检 验,其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
6.2.2预应力解及预应力筋用镭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厂检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规定。
厂检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
厂检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 6.2.4钢筋接头的方式,位置,同一截面受力钢筋的接头百分 率,钢筋的搭接长度及锚固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 6.2.5内外叶墙体拉结件应进行进厂检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 要求。
6.2.6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纸
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泥存放 期超过三个月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
.2.7混凝土外加剂进时,应对其品种,性能,出厂日期等进 行检查,并应对外加剂的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矿物掺合料的相关技术指标进行检 验,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9混凝土原材料中的骨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混凝土原材料中的骨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的
6.2.10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称量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的
表6.2.10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
能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2保温材料进厂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吸 燃烧性能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关标准的机宗
水率,燃烧性能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前,应对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进行 检验。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 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达到配套镭固产品技术要求的混凝土最低强度耳不应 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2对采用消除应力钢丝或钢绞线作为预应力筋的先张法构 件,不应低于30MPa。 6.3.2先张法预应力筋张拉锚固后,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工 程设计规定检验值的相对充许偏差为十5%。 6.3.3面砖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 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和《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程》JGJ126的有关规定。 6.3.4夹芯保温墙板的内外叶墙板之间的拉结件类别,数量,使 用位置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3.5夹芯保温墙板用的保温材料类别厚度,位置及性能应满 足设计要求。 6.3.6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预留插筋,预留孔洞,预理管线等 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3.7预埋件用钢材及焊条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工偏差应符合表6.3.7的规
表6.3.7预理件加工允许偏差
品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表6.3.8钢筋半成品外观质量要求
6.3.8钢筋半成品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3.8的规定
表6.3.8钢筋半成品外观质量要求
表6.3.9钢筋桁架尺寸允许偏差
5.3.10钢筋半成品及预理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6.3.10的 舰定。
表6.3.10钢筋半成品及预理件尺寸允许偏差
顶利构行日 设计的要求。 2专业企业生产的预制构件进场时,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符合下列规定: 1染板类简支受弯预制构件进场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 符合下列规定: 1)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及设 计要求,检验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维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 关规定; 2)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充许出现开裂的预应力混凝土构 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觉度检验;不充许出现 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应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 检验: 3)对大型构件及有可靠应用经验的构件,可只进行裂缝 宽度,抗裂和挠度检验: 4)对使用数量较少的构件,当能提供可靠依据时,可不 进行结构性能试验: 5)对多不工程共同使用的同类型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 验可共同委托,其结果对多个工程共同有效。 2对于不可单独使用的叠合板预制底板,可不进行结构性 验。对叠合梁构件,是否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 式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3对本条第1,2款之外的其他预制构件,除设计有专门要 ,进场时可不做结构性能检验。 4本条第1.2.3款规定中不做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
7.2.1预制构件的资料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 档,并宜建立电子档案
8构件吊运、存放和运输
8.1.1应根据构件特点选择匹配的吊具,对其技术性能应进行 检查或试验。
8.1.2吊运应满足吊运方案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吊运应保证吊具连接可靠,并应采敢措施保证起重 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吊点数量, 位置应由计算确定: 2构件吊运应按规定的吊运工艺和程序进行,保证吊运过 程平稳,安全: 3起吊时吊索与构件水平面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 45,吊运前应根据构件自重等情况对吊架,绳索或吊带等进行受 力验算; 4应采用慢起,稳升,缓放的操作方式,吊运过程应保持稳 定,不得偏斜,摇摆和扭转,严禁吊运构件长时间悬停在空中: 5应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位于安全位置。
8.2.1预制构件存放场地应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 自然地坪,满足平整度,变形和承载力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 8.2.2预制构件存放库区应采用信息化方式进行分区管理
8.2.预制构件存放场地应为混凝王硬化地面或经人工处理的 自然地坪,满足平整度,变形和承载力要求,并应有排水措施 8.2.2预制构件存放库区应采用信息化方式进行分区管理。 8.2.3预制构件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分类存放,产品标 识应明确,耐久,预埋吊件应向上,标识应向外
8.2.3预制构件存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接照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分类存放,产品材 识应明确耐久,预埋吊件应向上,标识应向外;
2应合理设置垫块支点,确保预制构件存放稳定: 3与清水混凝土面接触的垫块应采敢防污染措施: 4 预制构件多层叠放时,每层构件间的垫块应上下对齐;预 制楼板,阳台板和空调板等构件宜平放,叠放层数不宜超过6层 长期存放时,应采取措施控制预应力构件起拱值和叠合板翘曲 变形; 5 预制柱,梁等细长构件宜平放且用两条垫木支撑: 6预制内外墙板,挂板宜采用专用支架直立存放,支架应有 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薄弱构件,构件薄弱部位和门窗洞口应采敢 防止变形开裂的临时加固措施。 8.2.4预制构件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构件成品外露保温板应采取防止开裂措施,外露钢 剪应采取防弯折措施,外露预理埋件和莲结件等金属件应按不同环 境类别进行防护或防腐,防锈: 2宜采敢措施保证吊装前预理螺栓孔清洁: 3 钢筋连接套筒,预理孔洞应采敢防止堵塞的临时封堵 措施: 4露骨料粗糙面冲洗完成后应对灌浆套筒的灌浆扎和出浆 孔进行检查,并清理灌浆套内的杂物
1预制构件成品外露保温板应采取防止开裂措施,外露钢 筋应采敢防弯折措施,外露预理件和连结件等金属件应按不同环 境类别进行防护或防腐,防锈: 2宜采敢措施保证吊装前预理螺栓孔清洁: 34 钢筋连接套筒,预理孔洞应采敢防止堵塞的临时封堵 措施: 4露骨料粗糙面冲洗完成后应对灌浆套筒的灌浆扎和出浆 孔进行检香,并清理灌浆套内的杂物
8.3.1应结合本地区交通条件及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编制运输 方案。 8.3.2对于常规养护的构件,其运输出厂时混凝土强度实测值 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蒸汽养护的构件其强度应达 到100%。 8.3.3预制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和成品防护,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预制构件种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2对于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应制定 专门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运输时宜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设置柔性垫片避免预制构件边角部位或链索接触处 的混凝土损: 2)与清水混凝土面接触的垫块用塑料薄膜包裹,避免预 制构件外观污染: 3)墙板门窗框,装饰表面和棱角采用塑料贴膜或其它措 施防护; 4)竖向薄壁构件设置临时防护支架; 5)装箱运输时,箱内四周采用木材或柔性垫片填实,并 保证支撑牢固。 4应根据构件特点采用不同的运输方式,托架,靠放架,播 放架应进行专门设计,并进行强度,稳定性和刚度验算: 1)外墙板宜采用立式运输,外饰面层应朝外,梁,板,楼 梯,阳台宜采用水平运输方式: 2)采用靠放架立式运输时,构件与地面倾斜角度宜大于 80°,构件应对称靠放,每侧不大于2层,构件层间上部 采用木垫块隔离: 3)采用播放架直立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构件倾倒 构件之间应设置隔离垫块: 4)水平运输时,预制梁,柱构件叠放不宜超过3层,板类 构件叠放不宜超过6层
9.1.1生产单位应执行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的安全生产标准,落 实客级客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9.1.2制定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生产操作安全,运输,吊装,堆 放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9.1.3安全,职业健康设施等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 工,同时投入使用。
螺丝标准9.1.1生产单位应执行国家行业及重庆市的安全生产标准 实客级客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9.1.4按标准分析评价危险源,根据评价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制定
9.2.1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水池和排水沟。废水,废渣应处理,严禁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 9.2.3生产过程产生的粘结剂.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制品废 弃物应及时收集送至指定储存器内,按规定回收,严禁未经处理 随意丢弃和堆放,
9.2.3生产过程产生的粘结剂,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
9.2.6夜间生产,应防止光污染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9.2.7运输过程中给排水标准规范范本,应保持车辆整洁,防止对道路的污染,减少 道路扬尘。
表A.0.1模具质量检验记录表
....- 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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