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6-037-2016 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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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的有叶部分,是树木观赏的主要部分,由枝、叶、花、果等 组成。
2.0.17 主控项目 dominant controlling iten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景观、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 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8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9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又称抽样检查,指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园林 绿化工程项目中抽取少量产品(样本)进行检验快递标准,据以判断是否合 格的统计方法。
2.0.20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
园林绿化工程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 质量。
3从事园绿化程的施单位立以具备相以的施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依据相 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 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3.1.3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 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 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要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的程序报审,经 相关单位签证后实施。 3.1.4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事先与市政、电讯、公用、交通等有关单 位进行沟通,办理好相关手续 3.1.5工程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 场验收并妥要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次主要原材料的质量 合格证明文件,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采取相应 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避免各种污染和危害的发生。 3.1.7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 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相关方 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3.1.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作
3.1.5工程所用的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人施工现场时必
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次主要原材料的质量 合格证明文件,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采取相应 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避免各种污染和危害的发生。 3.1.7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 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相关方 应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顺序进 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4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 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应 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每个检 查项目的检查数量,除本规范有关条款有明确规定外,应全数检查;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试验或 检测; 9承担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感观质量应由质量验收组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3.2.2园林绿化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2.3园林绿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B的规定。 3.2.4绿化分部工程中苗木成活率及苗木的生长势经整改后仍达不 到规范要求的,或园林建筑或小品分部工程中经过返修加固处理 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不得验收
3.3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3.3.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项目
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3.2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结果,
3.3.2分部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 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后填写验收结果 3.3.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 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完工报告》文件。 3.3.4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 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验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 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3.3.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 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有质量监督要求的,应请质量 监督部门参加,并形成验收文件。 3.3.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所在当 地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质量监督机构协调 处理。 3.3.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 跨工验收报生和右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3.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
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 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有质量监督要求的,应请质量 监督部门参加,并形成验收文件。
3.3.7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 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1.1本节适用于植物材料的质量验收
4.1.1本节适用于植物材料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按植物材料进场批次,作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检查。 乔木、灌木按数量随机抽查10%,每株为一个点,总检数不得少于 10点,但乔木、灌木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按数量抽查 10%,以4m为一点,总检数不得少于5点,小于20m时应全数检 查;地被、草花按数量抽查10%,以10株为一点,总检数不少于5 点,小于50株时应全数检查。
1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术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核 对出圃苗木的树种或栽培变种(品种)的中文植物名称与拉丁学 名,做到名实相符。 2 出圃苗木应经过植物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苗木产 品出人境应经法定植物检疫部门检验,签发检疫证明后,方可 出圃。 3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非检疫对象的病虫 害危害程度或危害痕迹不得超过树体的5%一10%。自外省市及国 外引进的植物材料应有植物检疫证。 4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 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含水量,播种前应做种子发芽试 验,确保种子发芽率在85%以上,并进行催芽处理。 5所栽植物应选择适应性强、病虫害少的品种。时令草花应选 择花期长、色泽鲜艳、生长健壮的植株
(2)灌木、绿篱应满足冠丛丰满,分枝均匀,干下部枝叶无光 秃的要求,土球应完整、包扎得当牢固,裸根苗木根系应完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的要求,土球应完整、包扎得当牢固,裸根苗木根系应完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2一般项目 灌木种植材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灌木种植材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灌木植物材料的允许偏差表表4.1.
4.1.5草坪、草花、地被植物材料
1主控项目 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符合设计要 求,外地购进苗木应有检疫证明材料,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 严重机械损伤的苗木。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苗木出圃检验单、苗木检疫合 格证。 2一般项目 (1)草块草卷应规格一致,品种统一,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 过5%,草块土层厚度不得低于3cm,草卷土层厚度不得低于2cm。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2)花卉、地被株型应苗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 污染。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4.1.6竹类植物材料
竹类植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外地购进 苗木应有检疫证明材料,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严重机械损伤 的苗木。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苗木出圃检验单、苗木检疫合格 证、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2一般项目 (1)竹类植物应新鲜,节边(竿根结合处)无损伤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种植密度应适当,绑扎措施到位、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散生竹根应来边略短、去边略长。 检香方法·观察检香
4.1.7棕榈植物材料
1主控项目 出圃棕榈苗木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外地 购进苗木应有检疫证明材料,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苗木,特别 严控椰心叶甲虫害。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苗木出圃检验单、苗木检疫合 格证。 2 一般项目 出圃棕榈苗木应满足生长健壮、树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 常无明显病虫害、主干无机械损伤等基本质量要求,土球应完整 包扎得当牢固,裸根苗木根系应完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苗木不得 进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苗木运输和假植检查数量按每车20%的苗株进行检查。
1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运输过程应遵守有关交通 法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安全;自外地弓引进苗木应有检疫合格证; 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2起吊带土球(台)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 绳索缚捆根颈起吊;重量超过1t的大型土台,应在土台外部套钢丝 缆起吊。 3乔木运输前应将土球包扎,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 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并捆绑,并保持树冠不 拖地。 4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 予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于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5苗木掘起后,当天不能及时外运或运送到目的地及时定植 时,应进行临时性假植或贮存处理。 6苗木假植应符合以下规定:裸根苗可在栽植现场附近选择 适合地点,根据根幅大小,挖假植沟假植。假植时间较长时,根系应 用湿土埋严,不得透风,根系不得失水。带土球苗假植,可将苗木 码放整齐,土球四周培王,喷水保持湿润。 4.2.3运输 1主控项目 (1)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 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检查方法:查看检查。 (2)起吊人员必须服从地面人员指挥,相互密切配合,慢慢起 吊,吊臂下和树周围除工地指挥者外不准留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3运输 1主控项目 (1)运输吊装苗木的机具和车辆的工作吨位,必须满足苗木 吊装、运输的需要,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 检查方法:查看检查。 (2)起吊人员必须服从地面人员指挥,相互密切配合,慢慢起 吊,吊臂下和树周围除工地指挥者外不准留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装车时树根必须在车头部位,树冠在车尾部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运输车辆必须满足苗木的长、宽需要,以减少对苗木的 损伤。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2一般项目 (1)起吊绳接触处应垫木板,防止损伤树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设厅 (2)起吊部位设置在重心部位,吊绳兜底通过重心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车箱内有衬垫泥球并垫稳,树身与车板接触处垫软物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 顺序码放整齐,并将树十捆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 主控项目 不能及时运出或不能及时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一般项目 (1)假植地点应选择靠近种植地点、排水良好、温度适当、无强 风、取水便利的地方。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假植植物应适当开挖假植沟,单行紧密斜排,覆盖细土捣 实,并加以保湿,雨天还需及时排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1本节适用于行道树、养木、灌木、藤本种植前后修剪的质量验 收,地被、草坪植物修剪不作要求。
1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 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减少水分的散发,保证树木成活率。 2不同季节、不同树种、应采用不同的修剪方式,一般应满足 植物生长习性和观赏效果的要求。 3自然式修剪在保证树冠原有完整性的基础上,应剪去病虫 枝、伤残枝、重叠枝、内膛过密枝等,保证主侧枝均匀分布
1 主控项目 (1)修剪时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 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 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或促进伤口生长的涂剂;藤本类苗木种植前 应剪除枯死枝、病虫枝以及影响观赏的部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带冠移植树木应在保持原有树形的基础上进行合理修 剪。凡主干明显的树种,修剪时应保护主要树枝。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一般项目 (1)养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不宜修剪的常绿针 叶树,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 垂枝。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用作行道树的养木,定十高度宜大于2.8m,第一分枝点以
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的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 树冠原型。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 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枝条茂密的大 灌木,可适量蔬枝。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用做绿、色块、造型的苗木,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 剪,满足丰满美观、平衡造型、增加树势、比例协调的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攀缘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攀缘上架苗木可剪除 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以绿地不同部位、区块划分检验批,同一批次内绿 地面积超5000m的按每5000m(不足的按5000m计算)为一个检 验批;每检验批次按面积随机抽查5%,以50m为一点,每检验批 抽查不少于5个(剖面)点,面积不足500m应全数检查。
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构 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2清理物应外运,不得就地填理。 3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场地清洁,并应在施工场 地周边设置围护。
种植士有效士层厚度要求表表4.4.2
4.4.3种植场地清理
4.4.4种植土及土壤改良
1 主控项目 (1)裁植基础严禁使用含有害成分的土壤,除有设施空间绿 化等特殊隔离地带,绿化种植土壤有效土层下不得有不透水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
(2)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位置准确 检查方法:经纬仪测量、检查定位放线记录。 (3)大规格树木栽植时,其种植穴应较土球直径大60cm: 80cm,深度增加20cm~30cm。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2一般项目 (1)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cm,穴底挖 平后把底土稍耙细,保持平底状。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2)对排水不良的种植穴,可在穴底铺10cm~15cm砂砾或敷 设渗水管,加设盲沟,以利排水。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3)挖穴、槽后,应放人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 检查方法:检查隐蔽验收施工记录
4.5.1本节适用于乔灌木种植的质量验收,但不适用于
4.5.1本节适用于乔灌 重以股,百科 植、大树移植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按每1000m?绿地内的灌木作为一个检验批,小 于1000m的片块也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乔木、灌木按数量随机抽 查20%,每株为一个点,总检数不得少于10点,但乔木、灌木各
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片植的灌木按面积抽查20%,以5m~ 20m?为一点,总检数不得少于5点。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栽植的养灌木品种和习性应和当地的立地条件相适应 2栽植的树木品种、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带土球树木栽植前应去除土球不易降解的包装袋 4栽植时应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5栽植树木回填的种植土应分层踏实。 6除特殊景观树外,树木栽植应保持直立,不得倾斜 7各项种植工序应密切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养护。 4.5.3主控项目:乔灌木种植的成活率,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0%.灌 木成活率应大于95%。 4.5.4一般项目:种植槽、穴应挖成直筒形。乔灌木种植深度应保持 在土壤下沉后,基茎与地表等高。胸径大于6cm的乔木及珍贵树木 在种植后应设支撑,支撑要牢固。 455泰滋太种枯 的航宝
乔灌木种植工程基本项目表表4.5.5
4.6.1本节适用于草坪种植的质量验收,但不适用于足球、高尔天 球等运动型草坪工程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按不同施工时间段和不同绿地部位、区块划分检验 批;每检验批次内当面积超过5000m按每5000m(不足的按 5000m计算)为一个检验批检查。草坪种植按面积抽查5%,以 30~50m为一点,每检验批内总检数不得少于5点,草坪总面积不 足2000m?的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4.6.2草坪纯净度:单纯型草坪纯净度保持大于90%。混合型草均 应避免出现与草坪景观不协调的双子叶植物和木本植物等。
4.6.3草坪种植应根据草种生物学特性适时播
1面积在1000m以上的草坪必须有充足的水源和完善的灌 溉设施。 2应及时排除积水,面积≤1000m的草坪,可利用地形自然 排水,比降大于5%o。单块面积在1000m以上的草坪,应建永久性 地下排水系统,与市政排水管接通。安装自动喷灌的,除计算好给 水范围和适当的喷头、水压与扬程,还应设置移动水管进行人工 补。
1草坪的种植放样应符合设计要求;草坪与树池、花坛、地被 道路等衔接部位线条清晰、平顺、自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各类草坪的覆盖率应大于95%,疏密均匀恰当。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中植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4.6.6
草坪种植基本项目表表4.6.6
4.7.1本节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的籽播及草块移植运动型草坪种 植的质量验收。 检查数量:按不同施工时间段和不同绿地部位、区块划分检验 批;每检验批次内当面积超过5000m按每5000m(不足的按 5000m计算)为一个检验批检查。地下排水系统按隐蔽工程全面检 查,地表草坪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香看资料、观察或尺量检香
4.7.2 草坪表面不起灰尘、不泥泞、平坦、草皮坚韧、有弹性、耐践踏。
1坪床平整度、软硬度、排水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呼床种植土层(或介质层)平整,土块直径应小于1cm;软硬适 中,脚踩无明显下凹;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得大于5%, 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测量检查。 2草坪草栽播、生长应符合下列规定: 草坪草密度均匀、疏密恰当,一处空秃不应超过25cm.10m内 的空秃面积不应超过1%c(100cm?),脚感平整,生长势较好、草色均 一,修剪平整度一致,无明显病虫害。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运动型草坪种植工程的尺寸要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 符合表 4.7.4 的规定。
种植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表4.
1.8.1本节适用于草花、地被种植白
4.8草花、地被种植
4.8草花、地被种植
4.8.1本节适用于草化、地被种植的验收。 检查数量:按不同施工时间段和不同绿地部位、区块划分检验 批;草花、地被种植按面积抽查10%,以10~30m为一点,每检验 批内总检数不得少于5点,地被面积不足500m、草花面积不足 200m的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4.8.2种植地应无杂草,草花、地被无枯黄植株,生长茂盛,成活率 应达到95%
草花、地被种植工程一般项目应符合表4.8.4的规定
4.9.1本节适用于行道树种植的验收。 检查数量:按不同施工时间段和绿化区段划分检验批;行道树 应全数检查。 4.9.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种植株距不宜 小于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种植 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应大于10cm。 4.9.3树木在挖掘前可适当进行修剪,以减少蒸发量。树木运到种植 地要进行定形修剪,修剪应注意树形均衡。应剪除有病虫和损伤的 枝、根,剪口截面直径大于8cm时应采取防腐处理。为了减少常绿 树蒸发量,种植前结合定形修剪,可摘除部分树叶,但应防止碰伤 叶芽。 4.9.4树木种植后,应及时浇透“定根”水,并注意缓浇慢浇,隔日再 复水一次。遇到天气干燥,需适时浇水。常绿树还需向树冠喷水,以 减少水分蒸发。 4.9.5挖穴后,空穴过夜,必须设置警戒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9.6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宜种植同一品种、规格的树木;若配置多 个品种,同品种树木规格应统一。 4.9.7树穴内挖出的种植土及废土(包括砖石瓦砾),分别堆置于穴 外侧,废土杂物应集中清运。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亦应将土球根 部以下的土壤翻松10cm~20cm(此土不必取出)。 4.9.8种植裸根苗应将树根舒展在树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被覆 盖时,树木略向上抖动,提到种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压 实。带球树木种植时,在树穴内应先将土球放要后去包扎物并将 其取出,然后从树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捣实,不伤土球。树 穴周围应设保护树穴的侧石,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应铺设
1.9.1本节适用于行道树种植的验
4.9.4树木种植后,应及时浇透“定根”水,并注意缓浇慢浇,隔日再 复水一次。遇到天气于燥,需适时浇水。常绿树还需向树冠喷水,以 减少水分蒸发。
4.9.5挖穴后,空穴过夜,必须设置警戒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9.6同一条道路或路段宜种植同一品种、规格的树木;若配置多 个品种,同品种树木规格应统一。 4.9.7树穴内挖出的种植土及废土(包括砖石瓦砾),分别堆置于穴 外侧,废土杂物应集中清运。穴内土质符合要求的,亦应将土球根 部以下的土壤翻松10cm~20cm(此土不必取出)。 4.9.8种植裸根苗应将树根舒展在树穴内,均匀加入细十至根被覆 盖时,树木略向上抖动,提到种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压 实。带土球树木种植时,在树穴内应先将土球放要后去包扎物并将 其取出,然后从树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捣实,不伤土球。树 穴周围应设保护树穴的侧石,主要道路及行人频繁的道路应铺设
架空树穴盖板或其他护土设施,盖板和护土设施的铺设应保持土 壤疏松,不移土。
1主干略有弯曲的树木,种植时其弯曲面应与道路走向平行, 最大弯曲面朝向护树单柱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树木种植后的覆土高度应与地表持平。待土下沉,加土持平 后,用地被植物或其他透水材料覆盖,做到种植土不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行道树种植后宜进行支撑,护树桩的穴位应与行道树的走 可平行、整齐、统一,支护应稳定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0.1本节适用于大树(乔木,胸径在25cm以上的树木)移植的验 收;古树、名木不列人此范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10.2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且必须按 树木胸径的4~6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蝶阀标准4.10.3 主控项目
大树移植基本项目表表 4.10.4
4.11.1 主控项目
1屋顶种植所采用植物材料种类、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数量或面积抽查10%,且不少于5点。 2种植屋顶应满足房屋结构安全性能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验收记录。
4.11.2 一般项目
1屋面基层防水层侧面应高出屋面种植层10~15cm。 检查方法:量测、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抽检总数的10%,且不少于5点。 2花坛砌筑不应利用女儿墙作外边,砌筑材料应选用轻质材料。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屋顶边缘应设置30~50cm宽的隔离带,屋顶四周应设置防 护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30cm。 检查方法:观察、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高于2m的植物应有防风固定措施,且安全牢靠。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空调标准规范范本4.12.1 主控项目
....- 化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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