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word版(穗建规字[2020]31号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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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局制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5日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工现代化,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预拌砂浆行政管理工作,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市散装水泥主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水泥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预拌砂浆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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