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455-2014 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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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3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b)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6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且其允许偏差为士1.0m 所示。

    高速铁路标准规范范本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

    c)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5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 需双方商定

    c)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5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小于35mm,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 需双方商定。

    图5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JG/T455—2014

    d)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圆孔圆心的位置的表达方法可参照图6进行。如图6建 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工,y)表达圆心的位置。 圆孔圆心的位置z、y的允许偏差为士1.0mm。

    4.3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的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图6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表7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满足表8的要求,

    JG/T4552014

    表8钢化玻璃外观质量

    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

    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 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应全

    取4块坡璃试祥 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应满足表9的要 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 75 mm。

    取4块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多碎片数不应超过 为要求。

    表10最多允许碎片数

    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a)或b)中

    IG/T 4552014

    =65cm* 面积的质量,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得超过120mm; b)弹袋下落高度为1 200mm时,试样不破坏

    钢化坡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 且表面应力最大值和表面应力最小值之差不应超 IPa。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填 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规定则为合格

    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 认为不合格。当有1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 2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钢化玻璃所使用的玻璃外观质量按GB11614的

    尺寸用最小刻度为0.5mm的钢 通过测量玻璃机 相关尺寸计算获得。曲面钢化玻璃面积 和相关尺寸计算获得。

    使用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mm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 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mm)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

    以制品为试样,按GB11614的方法进行。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测量时把试样垂直立放,并在其长边下方的1/4处垫上2块垫块。 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并以弧的 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进行局部波形测量时,用一直尺或金属线沿平 行玻璃边缘25mm方向进行测量,测量长度300mm。用塞尺测得波谷或波峰的高,并除以300mm后 的百分率表示波形的弯曲度,如图7所示。

    JG/T4552014

    图7弓形和波形弯曲示意图

    5.7.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mm(0mm, +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5.7.2试验装置应符合GB15763.3一2009中附录B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 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5.7.3使用直径为63.5mm(质量约1040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高度,使 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mm的范围内。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5.7.1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同种类的,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mm(0mm, +5mm)×610mm(0mm,+5mm)的平面钢化玻璃。 5.7.2试验装置应符合GB15763.3一2009中附录B的规定。使冲击面保持水平。试验曲面钢化玻璃 时,需要使用相应的辅助框架支承。 5.7.3使用直径为63.5mm(质量约1040g)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mm的高度,使 其自由落下。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mm的范围内。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以观察其是否破坏。试验在常温下进行

    可保留碎片图案的任何装置。

    5.8.3.1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 碎片溅开。 5.8.3.2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mm, 十0.05m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将钢化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以防止玻璃 干。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mm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mm(0mm, nm)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试样破碎。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s后开始并目在冲击后3min内结束,

    分。最少碎片数应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计数;最多碎片数应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小的部分计 数;在这部分中用50mmX50mm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 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5.9露弹袋冲击性能试验

    试样为与制品相同厚度、且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1930mm(0mm,十5mm)× 864mm(0mm,+5mm)的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

    试验装置应符合GB15763.3一2009中附录C的规定

    5.9.3.1用直径3mm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 面小于13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mm以内, 5.9.3.2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 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5.9.3.3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开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5.9.3.4下落高度为300mm,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 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5.9.3.1用直径3mm的挠性钢丝绳把冲击体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试样表 面小于13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mm以内, 5.9.3.2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 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5.9.3.3试样仍未破坏时,再升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块试样中心点附近冲击一次。 5.9.3.4下落高度为300mm,750mm或1200mm试样破坏时,在破坏后5min之内,从玻璃碎片中 选出最大的10块,称其质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人制品为试样,按GB/T18144规定的方法进行

    5.10.2测量点的规定

    如图8所示,在距长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 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若制品短边长度不足300mm时,见图9,则在距短边100mm的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 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这两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

    5. 10.3 测量结果

    测量点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值。测点中的最大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 大值,测点中的最小值作为钢化玻璃表面应力最小值,

    将300mm×300mm的钢化玻璃试样置于200℃士2℃的烘箱中,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 样垂直浸人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人水中,5min后观察玻璃是否 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厚度及其允许偏差、边部加工、外观质量、弯曲度。当进行 出厂检验时,按照表11规定进行抽样、判定,表11依据GB/T2828.1一2012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限AQL=6.5。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民用航空标准,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 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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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1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为第4章的全部要求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 首次生产或转厂生产时,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 原材料和工艺方法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e) 产品正常生产满一年时; f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3.2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他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测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 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500块时, 以每500块为一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试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测。

    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11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尺寸及其充许偏差、厚度及其 差、边部加工、外观质量、弯曲度不合格。 其他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照明设计标准7包装、标志运输、购存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 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均质处理文件

    产品应贮存在不结露或有防雨设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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