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308-2013 磷渣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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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混凝土拌合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王用水标》 JGJ63的规定
4.1.1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 性,不得离析或泌水
4.1.2磷渣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混
安全生产标准凝士拌合物的稠度等级划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的试 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0的规定
施工。泵送磷渣混凝土的落度经时损失不宜大于30mm/h, 4.1.4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凝结时间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和混 凝土性能要求。
4.1.5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的规定。碱含量宜 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进行测定和计算,对于磷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4.1.6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最大含量应符合表 4.1.6的要求。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宜按现行 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270混凝土拌合物 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4.1.5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总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4.1.5磷渣混凝王拌合物的息碱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 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50733的规定。碱含量宜 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 进行测定和计算,对于磷渣粉碱含量可取实测值的1/2。
4.1.6的要求。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宜按现行 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中混凝土拌合物 氯离子含量的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水溶性氢离子最
续表 4. 1. 6
4.2.1磷渣混凝土力学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 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 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的规定进行试验测定,并 应满足设计要求。
4.2.2磷渣混凝土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评定标准》GB/T50107进行评定,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4.2.2磷渣混凝土的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
4.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磷渣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
4.3.1磷渣混凝土的收缩率和徐变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磷渣 混凝土的收缩和徐变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 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的规定。 4.3.2磷渣混凝土的抗冻、抗渗、抗氯离子渗透、抗碳化和抗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4.3.3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规定
4.3.2磷渣混凝土的抗冻、抗渗、抗氯离子渗透、抗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4.3.3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硫酸盐侵蚀等耐久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机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的规定
5.1.1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满足设计和 施工要求。
5.1.1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5.1.2磷渣粉可单独使用,也可将磷渣粉和矿渣粉、粉煤灰及
经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并应满足强度和耐久性设计以及施工 要求。
5. 1.4 磷渣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工程使用的水泥、粗细骨科
外加剂、磷渣的质量指标,对混凝土的凝结时间、早期强度等技 术要求经计算、试配和调整后确定。
5.1.5当磷渣粉的质量或
5.2配合比计算和确定
5.2.1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土、钢筋混凝王和预应力
5.2.1磷渣粉可用于素混凝王、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最大掺量可按表5.2.1并经试验确定
表 5.2. 1磷渣粉的最大掺量(%》
注:采用其他通用硅酸盐水泥时,宜将水泥混合材疹量20%以上的混合材量计 矿物掺合料。
5.2.2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ms,可按下式计算:
6磷渣混凝土的生产与施工
6.1.1施丁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工程性质、结构特 点和环境条件等,编制磷渣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 6.1.2粗、细骨料的含水率检验每工作班不应少于1次;当雨 雪天气等外界影响导致混凝土骨料含水率变化时,应及时检验。 并应根据检验结果及时调整施配合比。 6.1.3磷渣混凝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6.1.3磷渣混凝土在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
每盘原材料计量允许偏差和累计计量
6.3.2磷渣混凝土宜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搅拌,混凝土搅 拌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GB/T9142的有关 规定。
6.3.3磷渣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在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的基
6.4.1磷渣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6.4.2采用泵送施工的磷渣混凝王,运输应能保证混
续泵送,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 10 的有关规定
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可在运输车罐内加人适当的与原配合比相 同成分的减水剂。减水剂加入量应事先由试验确认,并应进行记 录。减水剂加入后,混凝土罐车应快速旋转搅拌均匀,并应在达 到要求的工作性能后再泵送或浇筑,
6.5.2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振和 漏振。
6.5.2振捣应保证混凝土密实、均匀,并应避免欠振、过
金属模板进行浇水降温,不得留有积水,并可采取遮挡措施避免 阳光照射金属模板
6.5.5当风速大于5.0m/s时,磷渣混凝土浇筑宜采取挡风
6.5.6浇筑竖向尺寸较大的结构物时,应分层浇筑,每层浇筑 厚度宜控制在300mm~350mm。 6.5.7磷渣混凝土浇筑时,应在平面内均匀布料,不得用振捣 棒赶料。
6.5.8磷渣混凝土振捣时,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及预埋
人工多次抹压,并应抹压后进行保湿养护。保湿养护可采 水、覆盖、喷涂养护剂等方式。
6.5.11磷渣混凝土构件成型后,在抗压强度达到1.2MPa以 前,不得在混凝土上面踩踏行走。
6.6.2磷渣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养护应符含下列规定
1采用蒸汽养护或湿热养护时.养护时间和养护制度应满 足混凝士及制品性能的要求; 2采用蒸汽养护时,应分为静置、升温、恒温和降温四个 阶段;混凝土成型后的静置时间不宜少于1h,升温速度不宜超 过25℃/h,降温速度不宜超过20℃/h,最高温度和恒温温度应 小于或等于75℃C;混凝土构件或制品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
应进行温度测量,且构件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时,表面与外界温 差不得大于20℃; 3采用潮湿自然养护时,应符合本规程第6.6.1条的规定。 6.6.3磷渣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 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养护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日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采取浇水自然养护方法; 2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MPa; 3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C方可拆除,或在混 凝土表面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不大于20℃时拆模,拆模后的混 凝士亦应及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 4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50%时,方可撤除养护 措施。 6.6.4掺用膨胀剂的磷渣混凝土,应采取保湿养护,养护龄期 不应小于14d。冬期施工时,对于墙体,带模养护不应小于7d。 6.6.5磷渣混凝土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I63的规定。
7.1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验
磷渣混凝土原材料进场时,应按规定批次验收型式检验 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外加剂产品还应 具有使用说明书。 7.1.2原材料进场时,应进行进场检验,且在混凝土生产过程 中,宜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1磷渣粉的取样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 渣粉》JG/T317的规定执行; 2其他原材料的取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7.1.6磷渣粉及其他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3竟的规定
7.2混凝士拌合物性能检验
2.1磷渣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系统应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且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自检一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查 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且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国检一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弯 1次,原材料计量偏差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的规定 7.2.2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应对磷渣混凝土拌合物进行抽样 检验;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 取样检验;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在浇筑地点取样检验。 7.2.3对于磷渣混凝土拌合物的工作性能检查每100m3不应少 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同一工程、同配合比的磷渣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 检验1次。
于1次,且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2次,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同一工程、同配合比的磷渣混凝土,水溶性氯离子含量应至少 检验1次。
7.2.4磷渣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符合本规程第4.1节的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对配合比进行调整
7.3.1磷渣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规定,其 他力学性能检验应符合工程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2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的检验评定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193的规定。 7.3.3磷渣混凝土的力学性能、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应分别符 合本规程第4.2节和第4.3节的规定
7.4.1磷渣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7.4.2磷渣混凝土工程验收时,应符合本规程对混凝土长期性 能和耐久性能的规定。
能和耐久性能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0.1近年来,磷渣粉作为混凝土掺合料在水利水电工程及一 些民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积累了较多的工程经验。在 混凝土中掺磷渣粉,不仅能够提高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和抗裂性 能,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也有利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 水泥,降低混凝土的水化热温升,简化混凝土的温控措施,实现 快速施工,获得较大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规范磷渣 混凝上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我国现有的标 准规范、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本规程。 1.0.2本条主要是明确磷渣混凝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 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中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环节。 1.0.3本条规定了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本规程难 以对所有磷渣混凝土的应用情况作出规定,在实际应用中,本规 程作出规定的,按本规程执行,未作出规定的,按现行相关标准 执行。
2.1.4本规程中,掺量含义是相对质量百分比,用量含义是绝 对质量。
3.0.1本条规定磷渣混凝土所用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 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 相应标准的要求。
3.0.2磷渣混凝土用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3.0.2磷渣混凝土用粗骨料、细骨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 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规定。当.1 程设计有其他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度、含水量、五氧化二磷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烧失量、氯离子 含量、安定性、氟含量和放射性,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317的有关规定。
3.0.4混凝土各种矿物掺合料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功效不同,
3.0.4混凝土各种矿物掺合料的特性和在混凝土中的功效不同
控制指标在国家现行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不统一,因此,在使用矿 物掺合料时,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并经检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目前,《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正在编制: 当该规范正式发布实施后,矿物掺合料的使用可以按该规范 执行。 本条中粒化高炉矿渣是指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冷成粒、其有潜在水硬性的材料;现 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是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材料,可 掺少量石膏磨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可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而 粒化电炉磷渣是以电炉法生产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 分的熔融物,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士用粒化电炉磷渣粉》JG/T 317规定磷渣粉为用电炉法制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 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磨细加工制成的粉末,作为混凝土掺合
料。因此,粒化电炉磷渣粉与粒化高炉矿渣粉在生产工艺、化学 组分、质量控制指标、检测方法等都存在差异,作为掺合料在混 凝土中的应用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3.0.5混凝土外加剂包括减水剂、膨胀剂、防冻剂、速凝剂和 防水剂等,品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 GB8076、《混凝士膨胀剂》GB23439、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 防冻剂》JC475外,还需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 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并应按相应标准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3.0.6磷渣混凝士拌合用水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
行业标准《混凝士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当工程设计有 他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4.1.1磷渣混凝土拌合物工作性能的好坏是决定混凝土质量的 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配制磷渣混凝土时应主要调整拌合物的 黏聚性、保水性和流动性,使之不离析、不泌水
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配制磷渣混凝土时应主要调整拌合物的 黏聚性、保水性和流动性,使之不离析、不泌水。 4.1.2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可采用落度、维勃稠度或扩展度 表示。落度检验适用于落度不小于10mm的混凝土拌合物 维勃稠度检验适用于维勃稠度5s~30s的混凝土拌合物,扩展度 适用于泵送高强混凝土和自密实混凝土。混凝士拌合物性能的试 验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0的规定执行。
4.1.2混凝土拌含物的利
4.1.3混凝土落度经时损失为混凝土初始落度与混凝土
合物静置至1h(从加水搅拌时开始计算)后的落度保留值的 差值。当采用磷渣粉配制泵送磷渣混凝土时,磷渣粉的质量对混 凝土的落度损失有影响,因此.加强对混凝土落度经时损失 的控制十分重要。实践表明,一般情况下应将落度经时损失控 制在30mm/h内。
4.1.4掺磷渣粉后会延长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因此应对混
4.1.5为了预防混凝士碱骨料反应、将磷混凝+中
4.1.6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孔
4.2.1、4.2.2明确了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等规范有关混凝土力 学性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磷渣混凝土。
4. 3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
4.3.1明确了磷渣混凝土长期性能的参数,同时也强调现行国 家标准《普通混凝士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等规范同样适用于磷渣混凝土。
4. 3. 2、4. 3. 35
GB50164、《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2等规范有关混凝土耐久性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磷渣 混凝土。
5.1.1明确磷渣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与现行国家标准相 协调。
5.1.2本规程规定在混凝土拌合物中桥梁工程,磷渣粉占混凝土总
料质量百分比最大的混凝土为磷渣混凝土;否则按普通混凝土处 理。因此,磷渣粉可单独使用,也可将磷渣粉和矿渣粉、粉煤灰 及其他活性掺合料复合使用;磷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复合使用 时必须进行试验验证相容性,以保证磷渣混凝土满足工程施工和 混凝土性能要求。
5.1.3磷渣粉与其他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的适应性对混凝
性能有重要影响。由于磷渣粉含有氟、磷等化合物,可能与其他 矿物掺合料、外加剂不相适应,可能导致混凝土拌合物出现凝结 时间异常等现象,为保证磷渣混凝土满足工程施工和混凝土性能 要求,对磷渣粉掺量和外加剂的品种、掺量及材料间的相容性必 须经过混凝土试配试验确定
密封圈标准5.1.4本条规定磷渣混凝土配含比设计必须根据原材料质量情
5.1.5工程结构使用的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磷渣粉的 品种或质量有显著变化,磷渣混凝土的配合比需要通过试配确 定,以满足工程施工和混凝土性能的要求。原材料质量显著变 化是指诸如水泥胶砂强度、外加剂减水率和矿物掺合料细度等 发生明显变化;对混凝土性能有特殊要求是磷渣混凝土工程结 构对混凝土性能有另行规定的,如抗硫酸盐性能、抗碳化性 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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