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289-20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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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作用、效应与抗力
墙体的横(受剪)截面面积; H。 受压构件的计算高度; L 砌块实际长度; e—一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 h一一矩形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或墙体厚度
2. 2. 4 计算系数
块形折减系数; P 受压构件的纵向弯曲系数; 一墙体的高厚比。 β
3材料和砌体的计算指标3.1般规定3. 1.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长度不得有正误差,其负误差不应大于4.0mm。3.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得有未切割面,切割面不得残留切割渣屑。3.1.3蒸压加气混凝土干密度p可按表3.1.3采用。表3.1.3蒸压加气混凝士干密度p(kg/m)干体积密度等级B06B07B08(强度等级)(A5.0)(A5.0、A7.5)(A7.5、A10.0)干体积密度6257258253.1.4蒸压加气混凝土劈压比不应小于表3.1.4限值的要求;表3.1.4蒸压加气混凝土的劈压比限值强度等级A5.0A7.5劈压比0.120.103.1.5用于提高蒸压加气混凝士砌体强度的专用砌筑砂浆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应进行研究性试验并通过相应技术鉴定。3.1.6蒸压加气混凝土的抗冻性能应符合表3.1.6的要求。表3.1.6蒸压加气混凝土的抗冻性能适用条件抗冻指标质量损失(%)强度损失(%)夏热冬暖地区F15夏热冬冷地区F25≤5≤ 25寒冷地区F35严寒地区F50注:F15、F25、F35、F50分别指冻融循环15次、25次、35次、50次。
3.1.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1.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5。
3.2.1蒸压加气混凝土出釜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应 强度等级。
强度等级。 3.2.2蒸压加气混凝土气干状态的劈拉强度标准值、劈拉强度 设计值应按表 3. 2. 2 采用。
3.2.2蒸压加气混凝土气干状态的劈拉强度标准值、劈拉强度
压加气混凝士壁拉强度标准值(
当砌块高度小于250mm且不小于200mm、长度大于600mm 时,其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应乘以块形折减系数C,C值应按 3. 3. 1式计算。
式中:H 砌块高度(mm);
H C = 0. 01 X <
砌块实际长度(mm)
3.3.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配筋砌体的自重按加气混凝
4.1.1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可靠 指标度量结构构件的可靠度,采用分项系数的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 4.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 计,并应有相应的构造措施,以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 4.1.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和结构构件的设计使用年 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确定
4.2.1下列情况不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建筑物防潮层以下墙体; 长期处于浸水和有化学侵蚀作用的墙体; 3 表面温度经常处于80℃以上的承重墙体: 4 长期处于有振动源环境的墙体。 4.2.27 承重墙体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高度不应小于200mm。 4.2.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应预先进行排块设计。每楼层 的排块高度与层高的高差,宜由现浇混凝土构件调整。 4.2.4承重墙体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A5.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或Ma5.0。 4.2.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宜采用专用砂浆。 4.2.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配筋砌体的钢筋宜采用HPB300级
4.2.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宜采用薄灰缝砌体。 4.2.8承重墙体房屋宜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承重结构,层高不宜大 于3.6m,横墙间距不宜大于4.5m,纵、横墙宜对齐贯通。 4.2.9梁端下应设有刚性混凝土垫块或圈梁
4.2.8承重墙体房屋宜采用横墙或纵横墙承重结构,层高不宜大
4.3.1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4.3.1受压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式中:e一一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 h一一矩形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边长。 4.3.2受压构件的纵向弯曲系数Φ,应根据构件计算高厚比β和 截面相对偏心距e/h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确定。构件高厚比β 安公式(4,3,2)计算,构件轴向力的偏心距e,按荷载设计值计算, 且不应超过0.5y。其中为截面重心到轴向力所在方向截面边 缘的距离。
计规范》GB50003的相关规定采用; T截面的轴向力偏心方向的计算边长。矩形截面取墙 厚h;T形截面可近似取3.5i,i为截面回转半径;当 轴心受压时为截面较小边长; Yg灰缝厚度影响修正系数,当灰缝厚度大于 5mm时, 取1.1;当灰缝厚度不大于5mm时,s取1.0。 体沿通缝抗受剪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4.3.3砌体沿通缝抗受剪
4. 3.3 砌体沿通缝抗受剪白
V≤(f, + 0. 15g)A
f一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6。——永久荷载标准值在计算截面产生的平均压应力。 4.3.4梁端设有刚性垫块的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按下式验算:
4.3.4梁端设有刚性垫块的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按下式验算:
N.+N< f . A
4.4.1墙体的高厚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4.4.1墙体的高厚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4.4.2条采用; Lβ]—墙体的允许高厚比,按表4.4.1采用。 当墙高H大于或等于相邻横墙间的距离S时,应按计算高度 H。=0.6S验算高厚比。
表 4.4.1墙体的允许高厚比[值
式中:b.一一在宽度 S范围内的门窗洞口宽度; S一一相邻横墙之间的距离。 当按公式(4.4.2)算得的μ.值小于0.7时,仍采用0.7。 4.4.3承重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房屋伸缩缝的间距不宜大
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为1.2m: 2 外墙尽端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2m; 3 内墙阳角至门窗洞边的最小距离为1.2m。 4.4.5 非抗震设防区房屋应在下列部位设置构造柱: 1 房屋外墙的阳角、阴角部位: 2 楼梯间墙的四角; 3 墙高大于500mm的女儿墙,构造柱简距不宜大于3m,且 与屋盖圈梁连接。
4.4.6非抗震设防区房屋应在下列部位的内、外墙设置圈梁:
4.4.7非抗震设防区房屋,圈梁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 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根直径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250mm;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 不应少于4根直径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圈梁和构 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应先砌墙后浇柱,且墙柱连 接面体应预留马牙糕
4.4.7非抗震设防区房屋,圈梁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 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根直径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250mm;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 不应少于4根直径10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圈梁和构 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应先砌墙后浇柱,且墙柱连 接面砌体应预留马牙槎。 4.4.8支承梁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墙段,梁下应设置刚性 混凝土梁垫;当设有圈梁时,梁垫应与圈梁整浇。 4.4.9多层房屋的底层墙体每皮水平灰缝内、顶层墙体每二皮水 平灰缝内及其它各层墙体每三皮水平灰缝内,应通长配置2根直 径为4mm、横向分布钢筋筋间距不大于600mm的点焊钢筋网片 (图 4. 4. 9)
平灰缝内及其它各层墙体每三皮水平灰缝内,应通长配置2根直 径为4mm、横向分布钢筋筋间距不大于600mm的点焊钢筋网片 (图 4. 4. 9)
(c)纵墙与横墙连接
图4.4.9点焊钢筋网片布置与连接
4.4.10楼、屋面的承重结构构件应与墙或圈梁有可靠连接。 4.4.11承重墙体门、窗洞口的过梁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或蒸 压加气混凝土预制过梁,过梁每侧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 4.4.12墙体与墙体交接处,应沿墙高每两皮的水平灰缝内设置 不少于2根直径为4mm的拉结钢筋,其伸入墙体内的长度不应小 于1m
5.1.1外墙保温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控制饰面自重累积作用 产生的变形。 5.1.2建筑物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的墙体宜采用配筋砌体, 其配筋率不宜小于0.05%。 5.1.3外墙洞口周边应采取有效防渗漏措施。 5.1.4在墙体局部开洞及不利墙垛部位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 (如增设混凝土边框或周部配筋等)。 5.1.5对外墙的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及墙与基础交接处等易产生 “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构造措施
5.1.1外墙保温饰面层为非薄抹灰时,应控制饰面自重累积作用 产生的变形。 5.1.2建筑物温度和变形集中敏感区域的墙体宜采用配筋砌体, 其配筋率不宜小于0.05%。
5.2.1外廊式砌体结构较长(一般L≥40m),且外廊为现浇钢筋 混凝土梁板式结构时,宜沿外廊混凝土板每隔15m~20m设置变 形缝。
5.2.2软土及有软弱下卧层的地基,应根据工程场地的具体情
5.2.2软土及有软弱下卧层的地基,应根据工程场地的具体情 况,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地基处理。 5.2.3底层墙体应采取下列措施。
1易受碰撞底层外墙面及门窗洞口等应有防冲击措施; 2承重外墙窗台板下及下皮砖的水平灰缝,应通长设置2根 直径4mm、横向分布钢筋间距不大于600mm的点焊钢筋网片。
5.2.4顶层墙体应采取下列措施:
2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 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并与女儿墙或突出屋顶的外墙 (如水箱间、楼梯间等)隔开,其缝宽不应小于30mm,并填塞弹性 防水嵌缝膏料; 3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板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的间距不宜 大于12m,并用柔性嵌缝材料填实。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 口; 4顶层屋面板下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时,应沿内外纵拉通 阖梁高度宜不小于180mm,配筋不应小于4根直径10mm钢筋; 5顶层山墙、端部两开间范围的内外纵墙及横墙交接处设置 抗裂构造柱,温差较大的地区宜在端部两开间的墙门窗洞口两侧 设抗裂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3m; 6加气混凝土砌块女儿墙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梁。 5.2.5采用预制窗台板时,预制窗台板不得嵌入墙内。 5.2.6窗台下安放散热器的窗肚墙处,宜在砌体每皮水平灰缝中 设置2根直径4mm、横筋间距不大于600mm的点焊钢筋网片,其 伸人窗间墙内的长度不宜小于400mm。
5.2.7阳台悬挑梁宜只承受本楼层重力作用。
6结构抗震设计6.1一般规定6.1.1抗震设防区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构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规定外,尚应按本章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6.1.2抗震设防区,以横墙或纵横墙承重为主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房屋,房屋总层数和总高度不应大于表6.1.2的规定。表6.1.2房屋总层数和总高度限值烈度和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678砌块强度等级0.05g0.10g0.15g0.20g0.30g(于密度等级)高度高度高度高度高度层数层数层数层数层数(m)(m)(m)(m)(m)A5.0(B06、B07)16165134131053A7.5(B07、B08)19619616516513注:承重墙体的砌块厚度不应小于240mm。6.1.3多层房屋的最大高宽比,6、7度抗震设防区不宜大于2.5;8度抗震设防区不宜大于2.06.1.4多层房屋墙体的阳角处不得布置转角窗。6.1.53蒸压加气混凝土块砌体女儿墙应设置构造柱,其间距不应大于3m,并应与屋盖圈梁和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梁连接。6.1.6房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设置防震缝:1立面高差在6m以上;:15:
2有错层,且楼板高差大于层高的1/4; 3各部分结构刚度、质量相差悬殊。 6.1.7防震缝两侧均应设置墙体,缝宽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和房 屋的高度确定,宜采用70mm~100mm。 6.1.8烟道、风道等不应削弱墙体;当墙体截面被削弱时,应对墙 体采取加强措施;不应采用无竖向配筋的附墙烟肉及出屋面的烟 窗。
6.1.9抗震设防区承重墙,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砌
1设防烈度为6或7度时,蒸压加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 于A5.0,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或Ma5.0; 2设防烈度为8度时,蒸压加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A7.5,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0或Ma5.0。 5.1.10抗震设防区纵墙及承重横墙应采用水平配筋砌体,其钢 筋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防烈度为7度时,配筋率不应小于0.05%; 2设防烈度为8度时,配筋率不应小于0.075%。 6.1.11薄灰缝配筋砌体,当采用直径为6mm的纵向钢筋时,布 筋前应在砌块的铺浆面预镂布筋沟槽,沟槽的横截面尺寸不宜小 于180mmX1800mm。
6.2结构抗震承载力验算
6.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房屋应在建筑结构的两个 主轴方向分别考虑水平地震作用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各方向 的水平地震作用应全部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5.2.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多层房屋的地震计算可采
的水平地震作用应全部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6.2.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多层房屋的地震计算可采 用底部剪力法。水平地震作用(图6.2.2)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 定:
用底部剪力法。水平地震作用(图6.2.2)标准值应按下列公式确 定
Fek αmaxGeal
G,H ; F. FEk ZG,H;
代中:FEk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αmax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本规范第6.2.3条 规定确定; G一一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单质点应取总重力荷 载代表值,多质点应取总重力荷载代表值的85%; F;一一一质点i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G:、G;—分别为集中于质点i、i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按本 规范第6.2.4条规定确定; HH: 分别为质点讠、i的计算高度
图6.2.2结构水平地震作用计
6.2.3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6.2.3采用
6.2.3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 6.2.3
表6.2.3水平地底彩响系数最大值
号中数值分别用于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和0.30g的地区。 计算地震作用时,多层房屋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应取结构和 自重标准值和可变荷载组合值之和。各可变荷载的组合值
系数应按表6.2.4采用。
表 6. 2. 4 组合值系数
6.2.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多层房屋可选择承载面积 较大或竖向应力较小的墙段进行截面抗剪验算。 6.2.6房屋山墙截面剪力设计值应取其分配地震剪力的1.2倍 采用。 6.2.7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结构的楼层水平地震剪力的分配 宜按抗侧力构件等效刚度的比例分配,抗侧力等效刚度的确定应 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下列规定: 1墙段高宽比小于1时,可只考虑剪切变形; 2高宽比不大于 4且不小于 1时,应同时考虑弯曲和剪切变 形; 3高宽比大于4时,可不考虑刚度。 5.2.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的截面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V<.4(f.5. + fyp,)A YRE
A——墙体的横截面面积。
表6.2.8砌体强度的正压力影响系数七
应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压
6.3.1当墙体抗震配筋构造与本规范构造要求及墙体裂缝控制
下要求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1内横墙为板底圈梁,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120mm: 2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时,一般外墙为高位圈梁 圈梁高度应为板底圈梁高度、坐浆厚度与楼板高度之和;与山墙相 接楼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圈梁应与楼板整浇; 3圈梁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根直径10mm,设防烈度为 6度或7度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设防烈度为8度时箍筋 间距不应大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3.3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设置应符合表6.3.3的规定
表6.3.3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砌体结构构造柱设置要求
6.3.4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 不应少于4根直径12mm,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应先砌墙后浇柱,耳墙柱连接面砌体应预留 马牙槎。
6.3.6圈梁与构造柱交接处应整体现浇,构造柱的纵向钢筋伸入 基础圈梁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400mm。 6.3.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多层房屋承重墙体的内墙 与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两皮的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 径为4mm的拉结钢筋,其伸人墙体内的直线长度不应小于1m。 6.3.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多层房屋的楼、屋盖宜采用 现浇钢筋混凝土板。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时,板与 板、板与圈梁应相互拉结
.9楼梯间墙体尚应符合下
1顶层楼梯间墙体应墙高设置2根直径6mm通长钢筋和 直径4mm分布短钢筋平面内点焊组成的拉结网片或直径4mm 的点焊钢筋网片。6度及 6 度以下时,每隔两皮设置;7、8 度时,每
皮均应设置; 2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 500mm,并应与圈梁连接; 3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8度时不应采用 装配式楼梯段;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人墙体的 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 4抗震设防区,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段,不应采用墙中悬挑 式踏步或踏步竖肋插人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 5钢筋混凝土休息平台梁的支撑端应设构造柱,构造柱与休 息平台梁应整浇; 6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 连接,所有墙体应沿墙高每隔两皮设置2根直径6mm通长钢筋或 直径4mm点焊钢筋网片。
7.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1.1.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结构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和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 的有关规定。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和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 的有关规定。 7.1.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施工控制等级不应低于B级。 7.1.3进人现场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除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外 尚应对砌块强度进行复检,待合格后方可使用。 7.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出釜之日起,宜放置10d后方可出 厂。储藏、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7.1.5工程升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要求、材料特点、气候环境及现 场条件,制定墙体的施工方案
尚应对砌块强度进行复检,待合格后方可使用。 7.1.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出釜之日起,宜放置10d后方可出 。储藏、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7.1.5工程升工前,应根据施工图要求、材料特点、气候环境及现 场条件,制定墙体的施工方案。
7.2.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装卸时应轻装轻卸,堆放场地应坚 买、平坦、干燥,并尽量靠近砌筑现场,尽量避免制品多次搬运。 7.2.2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应按规格、等级分别码垛堆放,堆垛 高度不宜超过2m,堆垛上应设标志。砌块表面应保持洁净,未加 包装的块材堆垛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应有遮雨措施。 7.2.3现场配制砂浆,应预先进行试配;专用砂浆,应预先试配并 松三
7.3.1基础、地下室、暖气沟及潮湿部位不应用蒸压力
础、地下室、暖气沟及潮湿部位不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
1砌筑薄灰缝砌体前,应清除砌块预镂布筋沟槽内的渣屑, 并在沟槽内坐浆后布置钢筋; 2应从外墙转角处或定位处开始砌筑; 3内、外墙应同时砌筑,纵、横墙应交错搭接。墙体的临时间 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上下皮应错缝砌筑,搭接长度不得小 于块长的三分之一,当砌块长度小于300毫米时,其搭接长度不得 小于块长二分之一; 5砌筑时如需临时间断,应砌成斜槎,斜槎的投影长度不得 小于高度的2/3,与斜槎交接的后砌墙,灰缝应饱满密实,砌块之 间粘结良好; 6不得撬动和碰撞已砌筑好的砌体,否则应清除原有的砌筑 砂浆重新砌筑
水深度宜为8mm,采用专用砂浆则砌筑面不须浇水、浸湿。垂直 灰缝应用夹板挡缝后,将缝隙填塞严实。
7.3.9普通砂浆的稠度宜为70mm~100mm。
7.3.11固定门、窗用的带有孔洞砌块,宜采用预先
7.3.12不得在墙上横向镂槽。竖向镂槽其深度应小于墙厚1/3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7.3.12不得在墙上横向镂槽。竖向镂槽其深度应小于墙厚1/3, 在槽内理设管线应与墙体有构造接措施,并用混合砂浆填补,列 表用聚合物水泥砂浆,玻璃纤维网格布加强。 7.3.13混凝土构件(圈梁、构造柱)外贴的薄型块,应预先置于模 板内侧使其作为外模板的一部分,应加强该部位混凝土的振捣。 7.3.14专用砂浆应严格按相应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搅拌。 7.3.15砌体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灰缝应做到横平竖直,全部灰缝均应满铺砂浆;当采用普 通砂浆时,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5%,垂直灰缝的砂 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当采用专用砂浆时,灰缝的砂浆饱满度 不得低于90%;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普通砂浆的灰缝厚度不宜大 于15mm,所理设的钢筋网片或拉结筋必须放置在砂浆层中,不得 有露筋现象。 7.3.16正常施工条件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的每日筑高度 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7.3.17凡穿墙或附墙管道的接口(如管道之间的接口、管道与洁 具、设备的接口),应严格防止渗水、漏水。 7.3.18墙体砌筑后,外墙要做好防雨遮盖,避免雨水直接冲淋墙 面。 7.3.19冬期施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 积》IGL104的有关规定
7.4.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体的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11968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厂104
蒸压加气混凝士砌块砌体
技术交底ECS 289 :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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