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853-2013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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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用于安装为用户提供接入服务的多种类型通信设备的通信 设备房。
指为满足特定需求和一定技术条件,中短波大功率发射台的
无线通信信号和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发射区域
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2. 0. 10 收信区 recevision area of radio signal
指为满足特定需求和一定技术条件的无线通信和无线厂 视信号的接收区域。
指具备接收、处理、传输广播电视信号与数据信号,具 务运营和综合管理功能的广播电视设施。
2.0.1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cablebroadcasting
0.1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cablebroadcastingtelevisior
指能与总前端、一级机房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以及向覆 域插入其广播电视节目与数据信号,并具有相关资源管理功 广播电视设施
指接收分前端的广播电视信号与数据信号,与分前端及 机房互联互通;实现智能业务末端分配的广播电视设施
2.0.15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二级机房secondaryroom
指直接为用户提供宽带接入,实现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光 号转换与传输的广播电视设施。
指位于邮路的汇接处的邮政网节点和邮件的集散、经传 枢纽。
2. 0. 17 邮政支局 post office
指主要提供邮件收寄和投递服务的邮政分支服务
2.0. 18 邮政所 post shop
指只办理邮件收寄和报刊零售等窗口业务的邮政支局下属营
19城域网metropolitanarea
指覆盖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可提供宽带综合业务服务,支持 种通信协议的公用通信网络
指能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和多媒体等各种业务、综合开方 统一的电信网络。
2.0.21 软交换 soft switch
指通过网关呼叫控制和媒体交换功能相分离,为下一代网络 提供实时性要求的业务呼叫控制与连接控制功能的交换技术及功 能实体。
续表 3. 2. 3
:表中所列指标主要针对不同分类用地有代表性建筑的测算指标,应用中允许 结合不同分类用地的实际不同建筑组成适当调整。
.4宽带用户预测采用普及率法进行预测时,预测指标宜符 表 3. 2. 4 的规定
表3.2.4宽带用户普及率预测参考指标(户/百人)
4.1.1电信局站应根据城市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按全业务要 求统筹规划,并应满足多家运营企业共建共享的要求,
1位于城域网接人层的小型电信机房为一类局站。包括小 区电信接入机房以及移动通信基站等。 2位于城域网汇聚层及以上的大中型电信机房为二类局站。 包括电信枢纽楼、电信生产楼等。
4.2.1城市电信二类局站规划选址除符合技术经济要求外,还 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地形平坦、地质良好的适宜建设用地地段,避开因地 质、防灾、环保及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保护等不可建设的用地地段: 2距离通信干扰源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4.2.2城市的二类电信局站应综合覆盖面积、用户密度、共建 共享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2城市的二类电信局站应综合覆盖面积、用户密度、共建 共享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4.2.3城市电信用户密集区的二类局站覆盖半径不宜超过
4.2.3城市电信用户密集区的二类局站覆盖半径不宜超过
.3城市电信用户密集区的二类局站覆盖半径不宜超过 m,非密集区二类局站覆盖半径不宜超过5km。 .4城市主要二类局站规划用地应符合表4.2.4规定
表 4.2. 4 城市主要二类局站规划用地
:1表中局所用地面积包括同时设置其兼营业点的用地:
4.2.5小区通信综合接入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按城市不同小区
4.2.5小区通信综合接人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按城市不同小区
的特点及用户微观分布,确定含广电在内的不同小区通信综 入设施用房,并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小区通信综合接入设施用房建筑面积
注:当小区户数规模大于4000户时应增加小区机房分片覆盖。
4.2.6城市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布局应符合电磁辐射防护相关标 准的规定,避开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场所,并应符合与城市历史 街区保护、城市景观的有关要求,
5无线通信与无线广播传输设施
5.1.1城市无线通信设施应包括无线厂播电视设施在内的以发 射信号为主的发射塔(台、站)、以接收信号为主的监测站(场) 台)、发射或(和)接收信号的卫星地球站、以传输信号为主的 微波站等。
台)、发射或(和)接收信号的卫星地球站、以传输信号为主的 微波站等。 5.1.2城市收信区、发信区及无线台站的布局、微波通道保护 等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总体布局相协调。 5.1.3城市各类无线发射台、站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E 9175电磁环境的有关规定。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和《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 9175电磁环境的有关规定。
5.2 收信区与发信区
5.2.1 收信区和发信区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尚: 2 既设无线电台站的状况和发展规划: 3 相关无线电台站的环境技术要求和相关地形、地质条件; 4 人防通信建设规划; 无线通信主向避开市区。 5.2.2 城市收信区、发信区宜划分在城市郊区的两个不同方向 的地方,同时在居民集中区、收信区与发信区之间应规划出缓 冲区。
5.2.3发信区与收信区之间的设置与调整应符合现行国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的有 规定。
5.3.1城市微波通道应根据其重要性、网路级别、传输容
5.3.1城市微波通道应根据其重要性、网路级别、传输容量等 实施分级保护,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5.3.2城市微波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通道设置应结合城市发展需求; 2 应严格控制进人大城市、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微波通道 数量; 3 公用网和专用网微波宜纳人公用通道,并应共用天线塔。
5.4.1规划新建、改建或迁建无线产播电视设施应满足全国总 体的广播电视覆盖规划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5.4.2规划新建、改建或迁建的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电视 调频广播发射台、广播电视监测站(场、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9和《调频广 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8等广播电视工程有关标 准的规定。 5.4.3接收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设施,应满足卫星接收天
5.5其他无线通信设施
5.5.1城市机场导航、大文探测、卫星地球站与无线电监测站 (场、台)等其他重要无线通信工程设施应在环境技术条件上给 予重点保护。
。2城市机场导航应在相应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机场净空保
6有线电视用户与网络前端
6.1.1城市有线广播电视规划应包括信号源接收、处理、播发 设施和网络传输、分配设施规划 6.1.2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总前端、分前端、一级机房、二 级机房及线路设施应符合安全播出的相关规定,
6.2.1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有线电视网络用户预测采用综合指标 法预测,预测指标可按2.8人~3.5人一个用户,平均每用户两 个端口测算。 6.2.2城市详细规划阶段城市有线电视网络用户宜采用单位建 筑面积密度法预测,预测指标可按表6.2.2并结合实际比较分析 确定。
1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有线电视网络用户预测采用综合指标 测,预测指标可按2.8人~3.5人一个用户,平均每用户两 口测算。
表6.2.2建筑面积测算信号端口指标
6.3有线电视网络前端
6.3.1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主要设施可分为总前端、分前端、 一级机房和二级机房4个级别。 6.3.2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总前端规划建设用地可按表
6.3.2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分析确定
表6.3.2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总前端规划建设用地
:1表中规划用地不包括卫星接收天线
2表中括号规划用地含呼叫中心、数据
6.3.3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机房规划用地可按表 6.3.3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分析确定
6.3.3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机房规划用地可按表
城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分前端规划
:表中规划用地不包括卫星接收天线场地
3.4城市有线厂播电视网络一级机房宜设于公共建筑底层 筑面积宜为300m~800m。
6.3.4城市有线厂播电视网络一级机房宜设于公共建筑底层, 出体含2020002
7.2.1电信局局前管道应依据局站覆盖用户规模、用户分布及路 网结构,电信局出局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应按表7.2.1规定 确定。
注:覆盖用户规模较大的局站宜采用隧道
7.2.2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出站管道可依据前端站的级别,有
有线厂播电视网络前端出站管道可依据前端站的级别,有 现前端出站管道方向与路由数选择应按表7.2.2规定确定
.2有线电视前端出站管道方向与虽
7.2.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进出站管道远期规划管
2.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进出站管道远期规划管孔数应作
:有线厂播电视两络前进出站官道远期规划官扎效应 前端站的级别、出站分支数量、出站方向用户密度,并可按表 2.3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析计算确定
表7.2.3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前端进出站管道远期规划管孔数
7.2.4城市通信综合管道规划管孔数应按规划局站远期覆盖用 户规模、出局分支数量、出局方向用户密度、传输介质、管材及 管径等要素确定,并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城市通信综合管道规划管孔数
注:两人(手)孔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50m
2.5城市通信管道与其他市政管线及建筑物的最小净距应
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的有 关规定。
7.3.1小区通信配线管道应与城市主干道及小区各建筑物引人 管道相衔接。 7.3.2小区通信配线管道管孔数应按终期电缆、光缆条数及备 用孔数确定,规划阶段其配线管道可按4孔一~6孔计算,建筑物 引人管道可按2孔~3孔计算;特殊地段小区管道和有接人节点 的建筑引人管道应按实际需求计算管孔数。
7.3.1小区通信配线管道应与城市主干道及小区各建筑物 管道相衔接。
孔数确定,规划阶段其配线管道可按4孔~6孔计算,建筑物 人管道可按2孔~3孔计算;特殊地段小区管道和有接人节点 建筑引人管道应按实际需求计算管孔数。
8.1.1邮政设施主要可分为邮件处理中心和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的邮政营业场所。
8.1.2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可分为邮政支局和邮政 所等。
8.1.2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可分为邮政支局
8.2.1城市邮件处理中心选址应与城市用地规划相协调,且应 满足下列要求: 1便于交通运输方式组织,靠近邮件的主要交通运输中心 2有方便大吨位汽车进出接收、发运邮件的邮运通道。 8.2.2城市邮件处理中心用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邮件处理中 心工程设计规范》YD5013的有关要求执行
8.3.1城市邮政局所设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邮政普遍服务 标准》YZ/T0129的有关规定,其服务半径或服务人口宜符合 表8.3.1的规定,学校、厂矿、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可 增加邮政局所的设置数量
粉煤灰标准表8.3.1邮政局所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
8.3.2城市邮政支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应按业务量大小结合 当地实际情况,并宜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邮政支局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
8.3.3城市邮政所应在城市详细规划中作为小区公共服务配套 设施配置,并应设于建筑首层,建筑面积可按100m~300m 预留。
附录A城市微波通道分级保护
一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城市现状条件,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和空间布 局的可能,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其保护 范围内通道宽度及建筑限高的保护要求,作为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详细规划和建筑高度控制的依据: 2)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通道建设部门共同切实做 好保护微波通道。 二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其通道保护应满足城市空间规划优化的相关要求; 2)通道保护要求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后,作 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城市详细规划和城市建 设涉及的建筑高度等微波通道保护要求相关技术指标 给予控制的依据; 3)在城市建设不能满足微波通道保护要求的情况下,城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保护办法及实 施细则,负责协调解决阻断通道、恢复视通的必要技 术条件的微波通道。 三级微波通道及保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不限制城市规划建设建筑限高: 2)原则上由通道建设部门自我保护; 3)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协调阻断通道尚需恢复 视通技术条件的微波通道。 对于特大城市微波通道保护,可采取本规范第A.0.1条 护中的一级和二级微波通道保护
1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标准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 “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 3《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 4《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 5《邮政普遍服务标准》YZ/T0129 6《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D5013 7《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8 8《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9
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 3《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 《短波无线电测向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13614 《邮政普遍服务标准》YZ/T0129 6《邮件处理中心工程设计规范》YD5013 7《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8 8《中波、短波广播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GY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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