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1248-2017 天然气净化厂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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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酸性天然气中脱出的酸性气体混合物,其主要成分为 和二氧化碳,并含有少量烃类,

    purified natural gas

    经脱除硫化氢、二氧化碳、水分、液烃或其他有害杂质后 品标准的天然气。

    GBT标准规范范本rich solution

    在脱硫(碳)装置吸收塔中吸收了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等组分 脱硫(碳)溶液。

    lean solution

    将富液中吸收的硫化氢、二氧化碳等组分去除后供脱硫(碳) 装置循环使用的溶液。

    process gas

    硫黄回收装置中,从主燃烧炉至最后一级硫黄捕集器之间的 工艺气体。 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中,从还原气发生炉(或再热炉)至 吸收塔塔顶之间的工艺气体

    2. 0. 11 尾气

    克劳斯硫黄回收装置中离开该装置最后一级硫黄捕集器的工 艺气体。

    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中,为还原尾气中的二氧化硫等而 引入的氢或含有氢和一氧化碳的气体

    2. 0. 13 排放气

    尾气处理装置吸收塔顶出口气体,或不需要进一步处理,经焚 烧后即可排放的脱硫(碳)装置排出的酸性气体或硫黄回收装置 尾气。

    安装在抗爆建筑的口上,能抵抗来自建筑物外部爆 波的特种风阀。

    2. 0. 15 生产污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可燃液体、化学药剂或有毒有害 并对人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水。

    由循环水场、锅炉房、给水处理场等装置排出的污染程度较轻 的水。

    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区域内受污染的雨水

    3.0.1天然气净化厂的厂址、设计处理能力、同类装置的套数和 单套装置的设计处理能力应根据资源条件、油气田开发方案和总 工艺流程所确定的原则以及净化天然气管网的连接状况合理 确定

    3.0.2天然气净化厂的设计压力应由集气、输气系统总工艺流程

    3.0.3无增压和节流的天然气净化过程宜采用同一个设计压力。

    3.0.6各工艺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的设计能力应以全 厂物料和能量综合平衡的结果为依据,协调均衡, 3.0.7当天然气净化厂分期建设时,辅助生产设施、公用工程除 经技术经济论证一次建成合理外,宜随工艺装置分期建设,但应留 有续建场地并兼顾各期工程的衔接

    3.0.8天然气净化厂的设计宜采用国内外成熟适用的新工艺、新

    3.0.9天然气净化厂的工艺方法及总工艺流程应根据原料气的 组成、产品质量标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等要求合理 选择。

    3.0.10 产品设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产品标准。 3. 0.11 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及工厂所在地环 保要求。

    3.0.12新建天然气净化厂的工艺装置操作弹性宜为设计负荷的

    3.0.12新建天然气净化厂的工艺装置操作弹性宜为设计负荷的

    50% ~100%

    3.0.13天然气净化厂宜集中设置分析化验室。 3.0.14天然气净化厂配备的防毒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气 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6772的规定。 3.0.15天然气净化厂应设置氮气系统。 3.0.16天然气净化厂外部工程设计应与油气田的相应系统协调 一致。 3.0.17天然气净化厂的等级划分、区域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 规定。

    3.0.13天然气净化厂宜集中设置分析化验室。 3.0.14天然气净化厂配备的防毒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气 体防护站设计规范》SY/T6772的规定。 3.0.15天然气净化厂应设置氮气系统。 3.0.16天然气净化厂外部工程设计应与油气田的相应系统协调 一致。 3.0.17天然气净化厂的等级划分、区域布置和总平面布置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 规定。

    亚选拌应付下列观定 1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 相关要求; 2应符合油气田地面建设总体规划,宜靠近气源; 3应根据原料天然气集气干线和净化天然气输气管道的走 问合理确定; 4应远离城镇、重要公共建筑、居住区,且宣位于城镇、重要 公共建筑和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宜具有方便、畅通和经济的交通运输条件; 6应具有满足近期建设的用地面积和适宜建厂的地形条件。 并应根据油气田远期规划留有足够的发展用地; 7应具有良好的大气扩散条件;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应避开 窝风地段; 8宜具有充足、可靠、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水源和电源; 9宜选用荒地、劣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10 宜具有良好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4.0.2 厂址不应选择在下列地段和地区: 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的地区; 崩塌、滑坡、泥石流、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3采矿塌落(错动)区地表界限内; 4爆破危险区界限内; 5对飞机起落、机场通信、电视转播、雷达导航和重要的天 文、气象、地震观察,以及军事设施等规定有影响的范围内;

    6生活居住区、文教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 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7有严重放射性物质污染的影响区; 8受海啸或潮涌危害的地区; 9IV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地段,厚度大的新近堆积黄土地段和 高压缩性的饱和黄土地段等地质条件恶劣地段; 10具有开采价值的矿场区。 4.0.3厂址选择应同时落实水源地、取水口和排水口的位置,且 排水口应位于取水口的下游

    4.0.4天然气净化厂的防洪排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天然气净化厂的防洪排涝应与所在地区的防洪排涝设施 统筹考虑,当区域无防洪排涝设施时,天然气净化厂内地面设计 高应比按防洪设计重现期计算的设计水位(包括雍水和风浪袭击 高度)高0.5m,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提高主要设备 和建筑物标高的方法。 2天然气净化厂的防洪设计重现期应为25年~50年。

    5.1.1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天然气净化厂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

    5.1.1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大然气净化厂的生产规模、工艺流程、 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 及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依托条件合理布置。

    5.1.2天然气净化厂宜根据功能分区进行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

    1工艺装置宜露大化联合集中布置; 2生产联系密切、性质相近的设施或建筑物,在满足生产要 求、符合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合并建设; 3应按生产规模和功能分区合理确定通道宽度; 4 功能区块和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形宜规整; 5功能区块以及功能区块内各项设施之间应紧凑、合理 布置。 5.1.4 总平面布置应统一规划,预留发展用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管理、交通运输等因素布置: 2宜预留在厂外或厂区边缘,且应考虑后期工程的施工、运 输和生产的影响: 3在满足生产设施发展用地的同时,还应考虑辅助生产设 施、公用工程、交通运输、仓储设施和管线敷设等相应的发展用地。 5.1.5厂区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通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设备对防火、消防、安 全、卫生的间距要求; 2符合管线、管廊布置要求;

    3符合竖向设计要求; 4符合施工、安装及检修要求; 5符合预留发展用地要求。 5.1.6总平面布置应充分结合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构筑物和工艺装置区的长轴宜平行于等高线 布置; 2应结合地形和竖向设计,为物料自流运输创造条件; 3荷载较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工艺设备宜布置在挖方区或 土质均勾地基承载力较大的区域。 5.1.7天然气净化厂的人流和货流应合理组织,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运输线路的布置应保证货流顺畅、短捷、不折返; 2人流与货流应分流,避免交叉; 3应避免进出厂主要货流与净化厂外部交通于线的平面 交叉。 5.1.8可能散发可燃、有毒气体的生产、储存、装卸设施,宜布置 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 5.1.9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 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5.1.10总平面布置应防止烟、雾、粉尘、振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 的影响,污染大的设施应远离对污染敏感的设施。 5.1.11产生噪声污染的设施宜集中布置,并应远离厂区围墙、) 前区和要求安静的场所。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5.1.7天然气净化厂的人流和货流应合理组织,并应符

    布置在人流主要出入口处且与城镇或居住区联系

    2 宜位于,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3 远离爆炸危险源和高毒泄漏源; 4 宜位于地势较高处; 5 有明确、畅通的逃生路线。

    5.2.1 工艺装置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工艺流程要求; 2 与辅助生产设施相互协调; 3 有利于人员安全和生产管理; 4方便施工、安装和检修; 5 生产上联系密切的工艺装置区和辅助生产设施宜布置在 同一个台阶上; 6装置区预留用地宜位于装置区边缘; 7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1工艺装置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工艺流程要求; 2 与辅助生产设施相互协调; 3有利于人员安全和生产管理; 4方便施工、安装和检修; 5生产上联系密切的工艺装置区和辅助生产设施宜布置在 同一个台阶上; 6装置区预留用地宜位于装置区边缘; 7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全年最 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2.2储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液体硫黄、 天然气凝液储罐之间以及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与其周围 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 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2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处: 3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的 规定; 4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地点或散 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划分,液体硫黄、 天然气凝液储罐之间以及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与其周围 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 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2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处: 3液体硫黄、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的 规定; 4天然气凝液储罐区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明火地点或散 发火花地点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5液体硫黄储罐区宜靠近硫黄成型区布置;

    5.3辅助生产区及火炬区的布置

    1采用架空输电线路的总变电站应布置在广区边缘,区域变 配电站应靠近负荷中心; 2不应布置在地势低洼地段: 3应远离高温、强振源地段; 4宜布置在生产、储存或装卸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腐蚀性 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5宜布置在产生水雾的场所冬季最天频率风问的上风侧。

    5.3.2锅炉房宜靠近负荷中心,且宜布置在地势较低处。

    1应布置在空气洁净的地段,宜位于可能散发可燃、有毒、腐 蚀性气体及粉尘场所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2液氮、液氧空分设备的吸风口与散发可燃气体场所的防护 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的规定: 3压缩空气设备或厂房应靠近负荷中心,与有噪声、振动防 护要求场所的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 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5.3.4给水处理场宜布置在原水进厂的方位,且应避免粉尘、有 鑫气体污水对水质的影响

    5.3.4给水处理场宜布置在原水进厂的方位,且应避免粉尘、有

    应靠近负荷中心; 应远离火炬、加热炉等热源体: 应避免可溶于水的化学物质和粉尘影响水质: 4宜布置在变配电站、主干道路、露天工艺装置冬季最大频 率风向的下风侧; 5宜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开阔地段:

    6冷却塔与相邻设施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5.3.6 污水处理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位于厂区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 宜位于厂区边缘且处于全厂地势较低处; 宜布置在靠近污水排放出口的地段。 5.3.7 事故存液池及雨水收集池宜靠近污水处理场布置,且宜位 于地势较低处。 5.3.8火炬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位于生产区、全厂性重要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1 宜位于生产区、全厂性重要设施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 风侧; 应避开窝风地带; 3 当有多个火炬塔架时,宜集中布置在同一个区域,辐射热 不应影响相邻火炬的检修和运行。

    5.4.1 集中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爆炸危险区以外; 2 与主要货物运输道路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3 宜位于工艺装置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 应远离振动、噪声源和较大电磁干扰的场所。 5.4.2 分析化验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宜位于工艺装置区、罐区、循环水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下风侧; 2宜具有良好的朝向; 3应远离振动、噪声源和较大电磁干扰的场所;装有防振要 求较高的仪器、设备的分析化验室的防振间距以及装有精密仪器、 设备的分析化验室允许振动的速度、频率、振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的规定

    5.4.3 厂内消防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消防车能迅速、方便地到达厂内各区域: 2 应避开噪声源; 3 宜避开厂区主要人流道路: 4 消防站门前不应有管廊等障碍物; 5 消防车库的大门应面向道路,且与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应小 于15m,门前地面应坡向道路: 6宜位于工艺装置区、罐区、火炬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风侧。 5.4.4维修车间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位于厂区边缘直靠近人流出入口的地段,并应有 便的交通运输条件; 2 应远离对维修车间的噪声、振动敏感的设施; 3 宜位于工艺装置区、罐区、火炬区全年最小频率风 风侧。

    5.5仓库区及装卸设施的布置

    5.5.1 仓库区及装卸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仓库区可与装卸设施联合布置,宜布置在厂区边缘; 2仓库区及装卸设施宜设置围栏或围墙与厂内其他设施分 开,独立成区布置; 3 仓库应按储存物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合并建设: 4 宜在汽车装卸场附近的厂外设置等待装卸车的停车场; 5汽车装车场的汽车衡宜布置在方便称重的地带,耳不应影 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

    5.5.2厂内运输线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厂外铁路的进线方位、厂外道路和码头的位置相 适应; 2 应合理组织人流和货流,避免交通繁忙的线路之间平面

    交叉; 3铁路沿线宜作为铁路货位利用的场地,不宜布置与 输无关的建(构)筑物。

    5.6.1厂区应设置围墙,总变电站、仓库区及装卸设施宜单独设 置围墙与厂区分隔。

    5.6.2出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供消防车进出的主要出入口,其设置数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的规定; 2人流出人口和货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且在紧急情况下应 能相互连通; 3在距离主要出入口较远的地段,巡视或检修人员较多的地 点附近应设逃生门,厂外通往逃生门的路线应保证畅通,含硫大然 气净化厂的逃生门宜位于可能散发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工艺装置 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6.1.1装置设计应采用先进、合理、成熟、可靠的工艺方法和完善 的配套设施。

    6.1.5连续运转的泵应设置备用泵;液体硫黄输送泵无论

    6.1.14闪蒸罐安全阀的泄放量,应为吸收塔底液位调节阀全开 时的阀芯面积及操作条件下调节阀前后的压差计算的气体通过 量。脱硫(碳)装置再生塔(或酸气分离器)安全阀的泄放量,应为 回流中断时塔顶最大的气体量

    6.1.15安全阀应按计算所得的喷嘴面积,结合定型产品系列

    6.1.16安全阀泄放的可燃、有毒气体应密闭排放至火炬

    6.1.16安全阀泄放的可燃、有毒气体应密闭排放至火炬。水蒸 气泄放可排入大气。

    1.17安全阀泄放管线直径让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安全阀泄放管真径,应按背压不大于该阀充许的最天 背压确定,且不应小于安全阀出口直径: 2连接多个安全阀的泄放管直径应按在这些安全阀中由同 原因引起可能同时泄放所产生的背压,不大于可能同时泄放的 任何安全阀允许的最大背压确定。

    类水合物的形成温度的安全泄放管线应设置防堵设施

    对于可能产生凝液并导致冰堵的管道应设置防堵设施。 集易于冻结液体的容器应设置保温或伴热措施

    6.2工艺方法及参数选用

    时,应采用全部酸气进入主燃烧炉的直流式流程;酸气中的H,S 浓度较低,在主燃烧炉中不能维持稳定燃烧时,应采用部分酸气进 人主燃烧炉的分流式流程

    6.2.9硫黄回收及尾气处理方法的选择应以环境保护法规及相

    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为依据

    6.2.10硫化氢含量大于10mg/m的排放气应经焚烧后排人大 气。排放气楚烧后应设人工采样口及在线监测仪,并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要求》HJ/T75 及《固定源废气蓝测技术规范》HJ/T397的规定。

    6.2.11甲基二乙醇胺法溶液的浓度和酸气(包括硫化氢

    化碳)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基二乙醇胺溶液的质量分数不宜大于50%; 2溶液的酸气负荷应根据吸收塔的操作条件、原料气组成计 算确定;当采用碳钢设备时,酸气负荷不宜大于0.6mo1/mol(酸 气/胺)。

    1甲基二乙醇胺溶液的质量分数不宜大于50%; 2溶液的酸气负荷应根据吸收塔的操作条件、原料气组成计 算确定;当采用碳钢设备时,酸气负荷不宜大于0.6mo1/mol(酸 气/胺)。 6.2.12物理化学溶剂组成应根据不同的原料气体组成,经计算 或实验确定。 6.2.13高含C()原料气采用活化甲基二乙醇胺法脱碳时,溶液 的质量浓度宜为40%。 6.2.14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溶剂和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时,出 吸收塔富液应降压闪蒸。当原料气中含有天然气凝液时.闪蒸罐 酸气分离器应设撇油口。 6.2.15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溶剂和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时,闪 蒸气宜作为燃料气使用,闪蒸罐的操作压力应满足工艺流程需要 6.2.16高含C()原料气采用活化甲基二乙醇胺法脱碳时,应设 置富液闪蒸罐,闪蒸罐的操作压力宜大于1.0MPa(g)。 6.2.17当采用溶液法脱硫(碳)时,根据天然气中可能夹带的杂 质情况,在大然气进入脱硫(碳)吸收塔前应设置天然气重力分离 器、过滤分离器或聚结式过滤器。三种分离器可以组合使用。 6.2.18脱硫(碳)溶液系统应设置活性炭过滤器,并应在活性炭 过滤器前后设置机械过滤器。 6.2.19采用MEA或DEA溶剂脱硫时,应设置溶液复活设施。 6.2. 20 溶液配制用水宜为除氧水或水蒸气凝结水。 6.2. 21 胺法脱硫(碳)溶液在碳钢管道内的流速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甲基二乙醇胺法脱硫(碳),所有胺液管道内溶液流速应低 于1m/s,吸收塔至换热器管程的富液流速宜为0.6m/s~0.8m/s; 2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富液管线流速宜为0.8m/s~ 1.0m/s。

    6.2.13高含C0,原料气米用活化甲基二乙醇胺法脱碳l

    2.14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溶剂和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时 收塔富液应降压闪蒸。当原料气中含有天然气凝液时.闪蒸 气分离器应设撇油口。

    6.2.15采用甲基二乙醇胺溶剂和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时,闪

    1甲基二乙醇胺法脱硫(碳),所有胺液管道内溶液流速应低 于1m/s,吸收塔至换热器管程的富液流速宜为0.6m/s~~0.8m/s; 2物理化学溶剂脱硫(碳),富液管线流速宜为0.8m/s~ 1. 0m/s。

    6.2.27液硫应进行脱气,脱气后每干克液硫中硫化氢含量 大于 10mg。

    6.2.28硫黄回收主燃烧炉出口余热锅炉的蒸汽压力,宜与全厂

    28硫黄回收主燃烧炉出口余热锅炉的蒸汽压力,宜与全 气管网的压力等级匹配。其他蒸汽发生器的蒸汽压力,应按 多件和充分利用余热的原则确定

    6.2.29液硫管线宜用蒸汽夹套保温,自流的液硫管线坡度不宜

    6.2.30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宜采用还原气体发生炉产生还

    6.2.30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采用还原气体发生炉产生还 原气并预热尾气。

    1 还原气体发生量应满足加氢要求; 2 设计供风量与燃料气理论燃烧所需风量之比宜为0.75~ 0.95; 3 燃烧段应设蒸汽注入口; 4 燃烧器结构应满足工艺需要,保证预混合良好; 5 炉出口温度宜在230℃~290C

    6.2.32加氢反应器设计应

    2 床层设计温度应根据催化剂性能决定,最高不应超

    400℃; 3反应器内催化剂装人量宜按1m3催化剂每小 1300m~1600m过程气计算。

    400℃; 3反应器内催化剂装人量宜按1m3催化剂每小时通过 1300m3~1600m过程气计算。 6.2.33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余热锅炉出口的过程气,宜采 用急冷塔直接水冷。冷却水应经过滤并循环使用,PpH值应控制 在6.5~7.0范围内,急冷塔排放水应经汽提处理。 6.2.34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过程气净化应选用对硫化氢选 择吸收性能好的吸收剂。

    工U. 6.2.34还原吸收法尾气处理装置过程气净化应选用对硫化氢选 择吸收性能好的吸收剂。

    .3.1中基一乙醇胺法的吸收塔和再生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浮阀塔,当塔径小于0.8m时,可采用填料塔;吸收 塔应有良好的除雾设施; 2当采用浮阀塔时,塔板数应根据净化天然气质量标准和对 O吸收率的要求经计算确定,吸收塔和再生塔的板间距宜 取0.6m; 3当采用填料塔时,填料塔的设计空塔气速不宜大于泛点流 速的60%,填料高度由所需理论板数确定

    塔应有良好的除雾设施; 2当采用浮阀塔时,塔板数应根据净化天然气质量标准和对 CO吸收率的要求经计算确定,吸收塔和再生塔的板间距宜 取0.6m; 3当采用填料塔时,填料塔的设计空塔气速不宜大于泛点流 速的60%,填料高度由所需理论板数确定。 6.3.2气液重力分离器分离液滴的粒径宜大于或等于100μum。 6.3.3脱硫(碳)溶液前过滤器分离固体颗粒粒径范围宜为 10um~50μm。活性炭过滤器后过滤器分离固体颗粒粒径范围宜 为 5μm~10μm。 6.3.4脱硫(碳)再生塔底重沸器宜选用釜式重沸器。 6.3.5工艺装置用泵宜选用离心泵。选泵时所需的流量、扬程均

    um~50μm。活性炭过滤器后过滤器分离固体颗粒粒径范 5μm~10μm。

    6.3.4脱硫(碳)再生塔底重沸器宜选用釜式重沸器。

    应按物料平衡及水力计算结果增加5%~10%确定。小流量、高 场程的工艺装置泵可选用容积式泵;脱硫(碳)装置溶液循环泵宜 选用离心泵,在吸收系统和再生系统压差且溶液循环量较大时,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溶液循环泵可采用水力透平回收富液的部分 能量。

    ··U 果用浴剂脱研(碳、脱水、尾气处理的装真应设钢质立式 溶剂罐,罐的个数宜为两个,单罐容量应能储存检修时装置排出的 全部溶液。罐的充满系数宜按0.85计。在环境温度下储存的溶 液黏度较大,影响抽出或会凝固时,罐内应设加热设施。对于接触 空气易于氧化变质的溶液,储罐应设氮气保护设施,

    6.3.9在有高压、中压蒸汽系统的天然气净化厂中,风机、泵宜用 背压式汽轮机作原动机,备用的风机、泵应采用电动机作为原 动机。

    6.3.10克劳斯硫黄回收装置的主燃烧炉、再热炉及尾气处理装

    置的还原气发生炉等设备,不应设置防爆门;应提高设计压力,使 之能承受由于设备内部介质发生爆炸时所产生的最大压力;隔热 系统的设计应使金属外壳温度保持在150℃~340℃的范围;应设 置遮雨棚。

    6.3.11克劳斯硫黄回收装置的废热锅炉的高温气流人口侧管束

    按蒸汽发生器的要求进行设计,卧式硫黄冷凝冷却器应有1的倾 角坡向液硫出口侧。

    6.3.13硫黄回收装置的风机宜采用离心式,并应有备用,

    1塔板设计应控制较小的二氧化碳吸收率; 2塔板层数应根据净化要求由计算确定; 3塔上应设置2个~3个贫胺液人口。

    6.3.15急冷塔宜为填料塔。

    6.4装置设备及管道布置

    6.4.1工艺装置或联合工艺装置的布置应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 护、工艺流程以及工厂总体布置要求,并满足施工、操作、维修和消 防的需要,

    6.4.4当利用厂内道路作为机动起重设备吊装检修通

    6.4.7卧式容器成组布置时,宜将一端鞍座中心线或封头切线对

    重叠布置时,不宜超过两层; 2浮头式换热设备的管箱应有抽芯场地,长度应为管束长加 .5m(包含管箱及封头长度);浮头端应留有净空不小于1.2m的 场地; 3管壳式换热设备周围的管线不应妨碍设备的吊装或检修

    6.4.9布置在平合上的管壳式换热器、重沸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重叠布置时,不宜超过两层,重沸器应单层布置; 2 换热器抽芯端平台护栏宜采用可拆卸式: 3当使用机动起重设备吊装检修时,平台应为吊装设备提供 良好的工作条件; 4当不能使用机动起重设备吊装检修时,应设置固定吊装 设施; 5 平台应留有临时存放可拆卸部件的位置; 6 布置在框架内部的换热器,换热器应能整体移出。 6.4.10 空冷器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避免吸人热空气,并应防止热空气循环: 2 空冷器宜集中布置在管廊上方或构架顶层,并应为管束 风机和电机的拆卸及更换留有足够的场地和通道: 3空冷器的一侧应有将其吊到地面进行检修的场地和通道; 4空冷器下部不宜布置输送或储存液化烃设备;不宜布置操 作温度高于自燃点或250℃可燃液体设备;不宜布置有散发腐蚀 性气体设备。

    压燃烧设备外,明火设备宜靠近装置边缘集中布置·并应位于 1燃气体,以及甲、甲3、乙类可燃液体设备的年最小频率 约下风侧,

    6.4.12泵宜露大布置,当环境条件影响设备操作维护时1

    6.4.13泵宜靠近吸入端的设备布置.吸人端设备安装高度及管

    道、线缆宜架空布置。新鲜水管道、循环水管道宜埋地敷设

    、线缆宜架空布置。新鲜水管道、循环水管道宜理地敷设。 4.17装置内主管廊上管道可多层布置。上下两层管道的管 高差不宜小于1.2m。管廊下层的管道或横梁与地面间净空 小于2.2m。

    6.4.18装置区主管廊下的适当位置,有人孔的塔平台:以

    6.4.19装置内操作频繁的阀门或界区阀门宜布置在地面或平台

    4.19装置内操作频繁的阀门或界区阀门宜布置在地面或平 更于操作的高度:阀门的手轮宜位于地面或平台面上1。 置。

    生产污水管道直接相通,当坑底标高低于污水管道,宜设置抽水设 备抽吸坑底污水或雨水,不宜为了坑底排水而降低污水管道的 标高。

    联轴器标准7. 1 硫黄成型、包装和储存

    7.1.1全厂的硫黄成型、包装和储存设施宜集中设置。 7.1.2 硫黄成型工艺宜根据硫黄产量、质量要求确定。 7.1.3当选用多台硫黄成型机及配套的包装设备时,宜采用统 形式和规格的成型机和包装设施。 7.1.4当成型机日工作时间超过16h,应设置备机,成型机的总 产能应具有20%的余量。 7.1.5袋装的固体硫黄成品根据运输和装卸条件,宜采用每袋硫 黄质量50kg、500kg和1000kg。 7.1.6硫黄储存设施的容量,应根据硫黄产量和运输条件确定; 对以汽车运输为主的天然气净化厂,硫黄储存设施的总容量宜大 于20d硫黄产量。 7.1.7 液硫储罐应采用钢质立式储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满系数应为0.85; 2储罐外壁及项部应设隔热层,顶部外侧应设蒸汽伴热管; 3储罐内部应设置便于检修更换的加热盘管,盘管应分组设 置并可单独切断·当其中一组盘管停止使用时,其他盘管应能供给 诸罐所需的全部热量;加热蒸汽宜用压力为0.4MPa的饱和蒸汽 4储罐顶部应设置通气管,管口应加设防雨罩; 5储罐部应设置人工测量液位的升或观察孔; 6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火火蒸汽应从饱和蒸汽主管 顶部引出,蒸汽压力宜为0.1MPa一1.0MPa.火火蒸汽用量应按 诸罐容量和火火蒸汽供给强度计算确定,供给强度应不小于 0.0015kg/(m·s)灭火蒸汽控制阀应设在围堰外

    1充满系数应为0.85; 2储罐外壁及项部应设隔热层,顶部外侧应设蒸汽伴热管; 3储罐内部应设置便于检修更换的加热盘管,盘管应分组设 置并可单独切断·当其中一纽盘管停止使用时,其他盘管应能供给 诸罐所需的全部热量;加热蒸汽宜用压力为0.4MPa的饱和蒸汽 4储罐顶部应设置通气管,管口应加设防雨罩; 5储罐部应设置人工测量液位的升或观察孔; 6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火火蒸汽应从饱和蒸汽主管 顶部引出,蒸汽压力宜为O.1MPa一1.0MPa·火火蒸汽用量应按 诸罐容量和火火蒸汽供给强度计算确定,供给强度应不小于 0.0015kg/(m·s):灭火蒸汽控制阀应设在围堰外

    1.8液硫储罐的四周应设置闭合的不燃烧材料防火堤,堤高 1m。堤内容积不应小于一个最大液体硫黄储罐的容量;堤 罐的净距不宜小于2m。

    为1m。堤内容积不应小于一个最大液体硫黄储罐的容量;堤内侧 至罐的净距不宜小于2m。 7.1.9固体硫黄仓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为单层、半敲开式建筑: 2每座仓库的总面积及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7.1.10 在有液硫用户的情况下,,内应设液硫装车设施。 7.1.11 湿法成型机应配置工艺水中细粉硫分离设施、细粉硫再 熔设施。

    交通标准1宜为单层、半敬开式建筑: 2每座仓库的总面积及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应符合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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