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 JGT 503-201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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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1型号编制方法

    型号由产品代号、型号、型式代号、主参数代号和产品变型更新代号组成。承插型盘扣式钢管 为主参数为构件公称长度的1/10。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型号表示如下

    立杆、水平杆、斜杆及构配件内外表面应热浸镀 油漆和电镀锌 处不应有毛刺、滴瘤和结块,镀层应均匀、牢固 各构配件内外表面镀层厚度最小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热浸镀锌的工艺要求应符合GB1391

    钢管标准表2构件内外表面镀层厚度最小值

    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

    G/T 5032016

    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十净。 5.2.4冲压件应去毛刺,无裂纹和氧化皮等缺陷。 5.2.5 制作构件的钢管不应接长使用。 5.2.6 插销外表面应与扣接头内接触表而吻合;插销底端应设置弯钩,且应具有可靠防拔脱构造措施。 5.2.7 焊丝宜采用符合GB/T8110中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的要求,有效焊缝高度应 不小于3mm。 5.2.8焊缝应平整光滑、饱满,无明显漏焊、焊穿、夹渣、咬边、裂纹等缺陷。 5.2.9所有构配件焊接连接处均应满焊,且连接盘与立杆连接处应双面焊接。 5.2.10焊缝质量应符合GB50661中的三级焊缝要求

    5.3.1钢管应检查直线度,直线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L/1000,两端面应平整。 5.3.2构件长度L允许偏差为土1.0mm,其直线度允许偏差为1.5L/1000。 5.3.3 铸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6414中CT7的规定。 5.3.4钢管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应符衍合表3的规定

    表3钢管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

    5.3.5立杆杆端面与立杆轴线应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0.5mm。 5.3.6立杆盘扣节点间距应按0.5m模数设置,间距允许偏差为士1mm,累计误差允许偏差为 土1mm。 5.3.7热锻或铸造连接盘的厚度应不小于8mm,厚度允许偏差士0.3mm;钢板冲压的连接盘材质应为 Q345,厚度为9mm,厚度公差不应为负偏差;若钢板冲压的连接盘材质为Q235,厚度为10mm,厚度 允许偏差±0.3mm。 5.3.8内壁有台阶的连接外套管的壁厚应不小于4mm;采用无缝钢管作外套管的壁厚应不小于 3.5mm;内插管的壁厚应不小于3.2mm。外套管或内插管壁厚公差不应为负偏差。内壁有台阶的连 接外套管长度应不小于90mm,可插人长度应不小于75mm;采用无缝钢管作外套管的长度应不小于 150mm,可插人长度应不小于100mm;内插管形式的连接套管长度应不小于200mm,可插人长度应 不小于100mm。内插管外径与立杆钢管内径间隙应不大于2mm;无缝钢管作外套管的内径与立杆钢 管外径间隙应不大于2mm;内壁有台阶的连接外套管内径与立杆外径间隙应不大于3mm。 5.3.9立杆与连接套管应设置固定立杆连接件的防拔出销孔,销孔孔径应不大于14mm,允许偏差 土0.2mm;立杆连接件直径宜为12mm,允许偏差为士0.5mm。 5.3.10水平杆长度宜按0.3m模数设置,长度允许偏差为±1.0mm。 5.3.11水平杆和水平斜杆杆端扣接头应平行,平行度允许偏差为 1.0 mme

    5.3.5立杆杆端面与立杆轴线应垂直,垂直度允许偏差为0.5mm。 5.3.6立杆盘扣节点间距应按0.5m模数设置,间距允许偏差为士1mm,累计误差允许偏差为 ±1mm。 5.3.7热锻或铸造连接盘的厚度应不小于8mm,厚度允许偏差土0.3mm;钢板冲压的连接盘材质应为 Q345,厚度为9mm,厚度公差不应为负偏差;若钢板冲压的连接盘材质为Q235,厚度为10mm,厚度 允许偏差±0.3mm

    JG/T503—20165.3.12铸钢制作的扣接头与立杆钢管外表面应形成良好的弧形接触,并应有不小于500mm的接触面积。5.3.133楔形插销的斜度应确保楔形播销楔人连接盘后能自锁。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和材质为Q235的钢板冲压制作的插销厚度应不小于8mm,厚度允许偏差为土0.3mm;采用圆钢热锻制造和材质为Q345的钢板冲压制作的插销厚度应不小于6mm,厚度允许偏差为士0.3mm。5.3.14重型立杆应配置直径为48mm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允许偏差为士0.5mm;标准型立杆应配置直径为38mm丝杆和调节手柄,丝杆外径允许偏差为士0.5mm。空心丝杆壁厚包括丝牙,其厚度应不小于5mm,允许偏差为士0.3mm。5.3.15可调底座底板和可调托撑托板应采用5mm厚Q235钢板制作,厚度允许偏差为士0.3mm,承力面钢板长度和宽度均应不小于150mm;承力面钢板与丝杆应采用环焊,并应设置加劲片或加劲拱;可调托撑托板应设置开口挡板,挡板高度应不小于40mm。5.3.16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的丝杆与调节螺母旋合长度应不小于4扣,调节螺母厚度应不小于30 mm。5.4构件强度主要构件强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4构件强度指标序号项型号要求Z当P=3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连接盘单侧抗剪强度B当P=2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Z当P=21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2连接盘双侧抗剪强度B当P=14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3连接盘抗弯强度试验Z或B当弯矩值M=80kN·cm时,各部位不应破坏4连接盘抗拉强度试验Z或B当P=25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Z当P=12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5连接盘内侧环焊缝抗剪强度B当P=8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N当P=14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6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抗压强度B当P=100kN时,各部位不应破坏注:P为试验荷载。6试验方法6.1外观和工艺检验用目测、直观法检验,应符合5.2的规定。6.2尺寸和偏差测量用钢卷尺测量长度,游标卡尺测量管径、壁厚,角尺和塞尺测量垂直度,度厚度检测仪测量镀层厚度。8

    6.2.1钢管直线度检验

    如图3所示,将钢管放置于平台上,与平台面贴合,观察钢管与平台面缝隙,将塞尺插入缝隙进 量。按上述方法测量若部位,取其中最大的值作为直线度误差值。

    6.2.2构件直线度检验

    图3钢管直线度检验示意图

    如图4所示,将构件放在平台。 察构件与平台面缝隙,将寨尺插人缝隙进 。按上述方法测量若于部位,取基中最大的值作为垂直度误差值

    6.2.3立杆杆端面与立杆轴线垂直度检验

    图4构件直线度检验示意图

    如图5所示,将立杆和角尺放置于平台上,与平台面贴合,使角尺与立杆杆端对正并轻轻接触,观察 立杆杆端面与角尺之间缝隙,将塞尺插人缝隙进行测量,来回拉动塞尺,若感到稍有阻力,则此时塞尺上 所标数值接近于间隙值。转动立杆,按上述方法测量若干次,取其中最大的值作为垂直度误差值。

    6.2.4立杆与连接盘垂直度检验

    图5立杆杆端面与立杆轴线垂直度检验示意图

    如图6所示,将立杆放置于平台上,特制角尺一边放置于立杆表面,另一迈贴近连接盘,观察两者之 间缝隙。转动立杆,按上述方法测量若十次,取其中最大的值作为垂直度误差值

    强度试验加荷速度应控制在300N/s~400N/s,

    6.4.1连接盘单侧抗剪强度试验

    图6立杆与连接盘垂直度检验示意图

    如图7所示,对Z型产品连接盘部位单侧加载,第1次试验荷载P加载由0kN加至9kN后卸载 第2次加载由0kN加至30kN,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对B型产品连接盘部位单侧加载 第1次试验荷载P加载由0kN加至6kN;第2次加载由0kN加20kN,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 破坏。

    JG/T 503—2016

    图7连接盘单侧抗剪强度试验示意图

    如图8所示,对Z型产品连接盘部位双侧加载,第1次加载由0kN加至6kN后卸载;第2次加载 由0kN加至21kN,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对B型产品连接盘部位双侧加载,第1次加载 由0kN加至4kN后卸载;第2次加载由0kN加至14kN,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

    6.4.3连接盘抗弯强度试验

    图8连接盘双侧弯剪强度试验示意图

    如图9所示,对Z型或B型产品试验弯矩值M第1次加载由0kN·cm加至24kN·cm后 2次加载由0kN·cm加至80kN·cm,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

    IG/T 5032016

    6.4.4连接盘抗拉试验

    6.4.5连接盘内侧环焊缝抗剪强度试验

    图9连接盘抗弯强度试验示意图

    图10连接盘抗拉试验示意图

    如图11所示,对Z型产品试验荷载P由0kN加至36kN后卸载,再由0kN加至120kN,持荷 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B型产品试验荷载P由0kN加至24kN后卸载,再由0kN加至80kN, 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

    图11连接盘内侧环焊缝抗剪强度试验示意图

    6.4.6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抗压强度试验

    JG/T5032016

    如图12所示,对Z型产品试验荷载P由0kN加至35kN后卸载,再由0kN加至140kN,持荷 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对B型产品试验荷载P由0kN加至25kN后卸载,再由0kN加至 00kN,持荷2min,试件各部件不应破坏

    图12可调托撑和可调底座抗压强度试验示

    承播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1出厂检验为生产厂在每批产品出厂前进行的产品质量控制性检验。 1.2 型式检验为对产品全面性能控制的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b) 正式生产时,连续生产每3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c)正常生产的产品,如结构、材料、工艺、设备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长期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7.2.1型式检验的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LJG/T503—2016

    7.2.2出厂检验的项目应符合表6的规定

    出厂检验时,每批构配件产品的数量是指同一种产品,同一批原材料,用同一种工艺一次投料 数量。每个检查组批应大于280件,并不应超过10000件。当批量大于10000件时,检查组批厂 批量总数的5%~10%。 2型式检验时,按GB/T2828.1中规定的二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进行,见表7。

    7.3.2型式检验时,按GB/T2828.1中规定的

    表7二次正常检验抽样方案

    注:AQL为接受质量限;Ac为接收数;Re为拒收数

    7.3.3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出厂检验可按月取样进行。构件尺寸量测、焊缝质量和外观质 抽取数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5% 7.3.4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成品的批中采用随机抽样

    7.3.3大批量连续生产时,出厂检验可按月取样进行。 抽取数量不应少于月生产量的5% Z.3.4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成品的批中采用随机抽样

    7.4.1单件产品应符合第5章中的规定。 7.4.2批量产品按表7进行判定。 7.4.3产品允许生产商返修装修标准规范范本,再次提交验收。

    7.4.1单件产品应符合第5章中的规定。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2 产品出厂合格证应标明: a)产品名称; b)商标; 规格型号、数量; d)生产商名称及地址; c)检验人员印记; )生产日期

    产品按规格型号、分类打包电力弱电图纸、图集,每包数量应适于装

    品按规格型号、分类打包,每包数量应适于装运。

    产品在运输、贮存时,应采取防变形损伤、防潮、防腐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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