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614-2020 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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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收储站应根据规模配置相应的打 抓草机、运输车等打捆及运输转运设备。 6.5.2收储站机械设备及配套车辆应按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期秸秆量确定,应与收储规模相匹配,应 保障收储站转运能力并留有调整余地
6.5.1收储站应根据规模配置相应的打
2.1供电负荷分级应符合GB50052的有关规定,宜为三级负荷。 2.2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应有人工照明、应急照明和值班照明,消防泵房和存储监控区应有备用照 2.3站内照明应选用高效、便于维护的防尘防爆灯具
8.1.1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能源管理和节能标准。
8.1.1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能源管理和节能标准。
NY/T3614—2020
8.2.1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收储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2.2关键位置通风、降尘措施应根据秸秆转运单位工艺设计确定。 8.2.3噪声控制应符合GB/T50087的有关规定。
8.2.1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收储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堆垛宜采用机械作业,秸秆码放应底层宜架空,宜高于地面10cm。 堆垛存储应码放整齐,并应稳定。应确保运输通道便于转运设备作业,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 火设施设备。露天堆垛,顶部应有防雨设施。
10.4.1堆垛场地应设置消火栓等防火设施,防火设施与最远堆垛距离宜小于30m。 10.4.2秸秆应按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对长期存储已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秸秆应出站并妥善处置。 10.4.3堆垛秸秆应定期测定垛体内部温度。当堆垛垛体温度高于80℃持续30min或垛体湿度超过 30%持续1h时电缆标准规范范本,应立即拆垛晾晒;当秸秆温度与湿度恢复正常,可重新堆垛。储存期超过6个月的堆垛 秸秆,应实时监测垛体温度和湿度。
1.1工程投资估算宜按表2确定。
11.2建设工期定额宜按表3确定
11.2建设工期定额宜按表3确定
11.3劳动定员指标宜按表4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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