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38-2011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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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测房间应关闭所有门窗,采取人工加热或制冷的方式获 得有效的室内外温差,测量期间被测结构的内、外表面温差绝对 值宜大于10℃。检测持续时间应不少于96h,各温度测点的测量 采样数据间隔≤30min,并应记录每个采样间隔热流密度、内外 表面温度以及室内外空气温度: 8测量得到相关温度、热流数据后,围护结构热阻和传热系 数按《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规定的方法计算。
4.3屋面、外墙隔热性能检测方法
4.3.1屋面、外培隔热性能实验室检测即热悄性指标检测,应符 合以下规定: 1屋面、外墙构造中各种材料的导热系数和热系数检测应 符合《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试验方法》(JC/T275)的规定: 2屋面、外培构造的热情性指标计算应符合《民用建筑热工 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 4.3.2国护结构隔热性能的现场检测即内表面最高温度检测,适 用于以下项目: 1屋面隔热性能: 2外墙隔热性能。 4.3.3隔热性能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规定: 1隔热性能现场检测仅限于建筑屋面和东、西外塔: 2检测应在受检外墙、屋面已干透或主体结构施工完成3个 月后进行; 3测量用温度传感器宜采用热电偶,记录仪器宜来用自动采 集可供电脑进行数据处理的仪器电力弱电设计、计算,测试传感器误差要求同本规程 第4.2.4条
表4.3.3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及测量期室外最高空气温 度允许值(C)
表4.3.3惠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及测量期室外量高空气温
7检测期间受检区域附近风速不应超过5.4m/s
8围护结构测试区域阳光照射不应被其它物体遮挡: 9检测时应同时检测室内、外空气温度,空气温度测点应布 置在有代表性的区域并均不得少于2个测点: 10内表面、外表面测点至少各布置3点,其中一点取中央位 置,安装要求同本规程第4.2.4条: 11室外空气温度测点、室内空气温度测点以及围护结构内、 外表面温度测点均应作防辐射处理,避免阳光直射: 12检测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4h,各温度测点的测量采样数据 间≤30min,太阳辐射照度的测量采样数据间匾≤15min
13内表面逐时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 气温度比较。 4.3.4在秋季、春季、冬季宜采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推荐的方法对“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进行理论计 算,用理论计算值代替测量值。 4.4外门、窗及幕墙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4.4.1外门、窗及幕墙保温性能检测即传热系数检测,外门、窗 及幕增的传热系数可采用以下方法得出: 1通过实验室检测: 2由实验室采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用门窗计算软 件进行模拟计算。 4.4.2外门、窗及幕墙的传热系数检测应符合《建筑外窗保温性 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4)的规定 4.4.3外门、留及幕增的传热系数的模拟计算应符合(建筑门窗 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 4.4.4中空玻璃的传热系数的检测应符合《中空玻璃稳态U值(传 热系数)的计算及测定》(GB/T22476)的规定。
13内表面逐时温度应取内表面所有测点相应时刻检测结果 气温度tx比较。 4.3.4在秋季、春季、冬季宜采用《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推荐的方法对“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进行理论计 算,用理论计算值代替测量值。
4.5外门、窗及幕墙气密性检测方法
4.5.1外门、窗及幕墙的气密性的检测宜采用实验室检测方法。 4.5.2外门、窗的气密性检测应符合《建效外门密气密、水密、抗
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规定。 4.5.3幕增的气密性检测应符合《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 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的规定。 4.5.4外窗窗口的气密性现场检测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 准》(JGJ/T132)的规定。
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的规定。 4.5.3幕增的气密性检测应符合《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 性能检测方法》(GB/T15227)的规定。 4.5.4外密密口的气密性现场检测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 准》(JGJ/T132)的规定
4.6外门、窗、幕墙及玻璃光学性能检测方法
4.6.1外门、窗、幕墙及玻璃光学性能可由实验室检测得出或由 实验室采用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用门窗计算软件进行 模拟计算得出。检测或模拟方法适用于以下项目: 1外门、窗及幕墙遮阳系数; 2玻璃遮蔽系数: 3玻璃可见光透射比: 4玻璃其它光学性能:紫外线透射比、紫外线反射比、可见 光反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光直接反射比、太阳光总透 射比, 4.6.2玻璃遮蔽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其它光学性能检测应符合 《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 比、紧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参数的测是》(CB/T2680)的裁 定;外门、窗及幕增迹阳系数的棋拟计算应符合《建筑门密玻璃 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或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4.7中空玻璃能点检测方法
1.7.1中空玻璃型式检验中露点检测应符合《中空玻璃》(GB/T 1944)的规定。 1.7.2对于建筑工程中使用的中空玻璃,宜取工程释进行检测(可 采用门窗气密性、传热系数检测后的样品),并按照(中空玻璃》 (GB/T11944)的规定进行检测
4.7.1中空玻璃型式检验中露点检测应符合《中空玻璃》(GB/T 11944)的规定。 4.7.2对于建筑工程中使用的中空玻璃,宜取工程释样进行检测(可 采用门窗气密性、传热系数检测后的样品),并按照(中空玻璃》 (GB/T11944)的规定进行检测,
4.8外遮阳设施检测方法
4.8.1对固定外邀阳设施,检测的内容应包括结构尺寸、安装位 置和安装角度。对活动外邀阳设滋,还应包括遮阳设施的转动或 活动范围以及柔性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 4.8.2用于检测外遮阳设施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 动或活动范围的量具的不确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长度尺:应小于2mm 2角度尺:应小于2°。 4.8.3活动外遮阳设施转动或活动范围的检测应在完成5次以上 的全程调整后进行, 4.8.4避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检测应包括太阳光反射比和太阳光直 接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和太阳光直接透射比的检测应接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 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80和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151)的规定执行。
4.9风机盘管机组性能检测方法
4.9风机盘管机组性能检测方法
4.9.1风机盘管机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功率检 测应在实验室进行,噪声检测可在实验室和工程现场进行。 4.9.2风机盘管机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功率及 噪声的实验室检测应符合《风机盘管机组》(GE/T19232)的规 定。 4.9.3风机盘管机组噪声的现场检测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备哦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9068)的规定。
4.9.1风机盘管机组供冷、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功率检 测应在实验室进行,噪声检测可在实验室和工程现场进行。 4.9.2风机盘管机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功率及 噪声的实验室检测应符合《风机盘管机组》(GE/T19232)的规 定。 4.9.3风机盘管机组噪声的现场检测应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 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GB9068)的规定。
4.10围护结构缺陷检测方法
4.10.1建筑物围护结构缺陷包括热工缺陷、外增饰面层粘结缺陷 等,宜采用红外摄像法进行现场检测, 4.10.2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缺陷检测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检测 标准》(JGJ/T132)的规定。 4.10.3建筑外增饰面层粘结缺陷检测应符合《红外热像法检测建 筑外墙饰面层粘结快陷技术规程》(CECS204)的规定。
4.11其它与建筑节能相关的项且检测方法
4.11.1对与建筑节能相关的以下项目进行检测时,检测方法应符 合现行相关检测标准、产品标准的规定: 1保温系统:保温材料密度和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粘结材 料粘结强度、增强网力学性能和抗腐蚀性能、后置锚固件拉拔力: 2电缆及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
3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 4隔热型材抗拉强度及抗剪强度: 5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4.11.2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密度和抗压强度(压缩强度)检测时, 应与导热系数检测样品进行密度比对,确认样品的一致性,并将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检测结果或结论体现在同 一份检测报告中。 4.11.3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应在建筑外增施工完成后进 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中附录C的规定,其检验目的是: 1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验证保温层原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4.11.4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 光伏发电系统及其它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检 测可依据验收要求,由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协商,按照有 关的方法进行。 4.11.5若采用其它建筑节能检测方法,则该方法应经过国家或地 有美业主管部值组组专数论证、通认
5.1.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检测应在实验室进行,并应符合本规 程第4.1.2或第4.1.3条的规定。 5.1.2保温材料的导温系数、比热和蓄热系数检测应在实验室进 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1.3条的规定。 5.1.3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导温系数、比热和营热系数的检测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保温材料导热系数检测是针对单一匀质材料,用于检 测的样品的规格尺寸及其平整度应满足检测要求; 2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3试件材料必须与检测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的试件材 料一致; 4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下 时各检测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时各 检测不少于6次:同一施工许可证当每个单位面积在800m以下 时,累计施工建筑面积在每增加10000m应增加3次,不足 10000m的按10000m计: 5对于保温浆料,还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每检 验批(墙面每500~1000m面积为一检验批,不足500m也为一 个检验批)抽样不少于3次。 5.1.4当采用外增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时,检验应在监理(建
设)和遂工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对取芯位置及芯样进行同步拍照记录: 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同一房问外增上不得 等于或多于2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 种以上节能保温傲法时,每种节能傲法的外增应抽查不少于3处。 5.1.5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密度和抗压强度(压缩强度)、粘结材 料粘结强度、增需网力学性能和抗展蚀性能检测应在实验室进 行,后管铺固件拉披力检测应在工地现场进行,除符合本规程第 4.11.1条、第4.11.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检测数量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的规定。 5.1.6电统及电线费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检测应在实验室进行, 除符合本规程第4.11.1条、第4.11.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 规定: 1试件材料必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检测数量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的规定。
5.2.1屋面传热系数的实验室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4.2.1条、第 5.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 5.2.2屋面传热系数现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2.4条的规定 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挂瓦屋面结构的外表面测温传感器置于瓦下构造的外表
面,计算热阻时以此作为外表面; 2架空屋面结构,外表面测温传感器置于通风层下构造的外 表面,计算热阻时以此作为外表面; 3受检建筑的栋数宜按照验收要求,由施工、监理(建设) 等单位协商确定: 4每栋受检建筑中受检部位不得少于1处: 5当受检建筑屋面主体构造有多种类型时,应选择至少一种 有代表性的构造类型作为检测对象。 5.2.3屋面隔热性能实验室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1条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检测样品应在实验室制作,或经工程监理认可,在施工现 场制作: 2屋面由多种材料构成时,应对主要材料进行检测: 3试验前应将试件充分干透; 4当屋面有多种构造时,各种构造均应进行检测。 5.2.4屋面隔热性能现场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4.3.3条~4.3.4 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受检建筑的栋数宜接照验收要求,由施工、监理(建设) 等单位协商确定: 2每栋受检建筑申受检部位不得少于1处: 3检测部位宜根据有关验收文件所载明的信息综合确定: 4当受检建筑屋面主体构造有多种类型时,应选择至少一种 有代表性的构造类型作为检测对象。
5.3.1外增传热系数的实验室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2.2条的 规定,还应符合本规程第5.3.2条或第5.3.3条的规定。 5.3.2外墙传热系数的实验室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件应在实验室制作,或经工程监理认可,在施工现场制 作; 2试件构造应与实际外墙构造一致; 3试验前应将试件充分干透; 4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 下时各检测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时 各检测不少于2次:同一施工许可证当每个单位面积在800m以 下时,累计施工建筑面积在每增加10000m应增加1次,不足 10000m的按10000m计。 5.3.3当外增传热系数由检测得出的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经热工计 算得出时,其保温材料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5.1.1条和第5.1.3条 的规定。 5.3.4外墙传热系数现场检测,除本规程第4.2.4条的规定外,还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受检建筑的栋数宜按照验收要求,由施工、监理(建设) 等单位协商确定: 2每栋受检建筑中受检部位不得少于1处: 3当受检建筑外增主体构造有多种类型时,应选择至少一种 有代表性的构造类型作为检测对象。 5.3.5外墙隔热性能实验室检测,要求同本规程5.2.3条。
5.3.6外增隔热性能现场检测,要求同本规程52.4条。
5.4.1玻璃遮蔽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其它光学性能检测应在实 验室进行,除符合本规程第4.6.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 定: 1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不少于3次。 5.4.2中空玻璃露点检测应在实验室进行,除符合本规程第4.7.1 条、第4.7.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X 360mm的标准片进行检测时,检测样品每次为20片:取工程样 进行检测时,检测样品每次不应少于5片: 3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不少于3次。 5.4.3外门、窗及幕墙传热系数、气密性和遮阳系数的检测宜在 实验室内进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4.2条、第4.4.3条、第4.5.2 条、第4.5.3条、第4.6.1条、第4.6.2条的规定 5.4.4外门、窗传热系数、气密性和避阳系数的检测,应符合以 下规定: 1当外门或窗有多种类型时,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 产品各检测不少于3橙: 2试件材料应与实际外门或窗一致; 3当外门或窗外形尺寸较大时,应适当缩小试件外形尺寸, 以适合检测为宜,但玻璃和框材的比例应和实际一致:
5.4.1玻璃避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其它光学性能检测应在实 验室进行,除符合本规程第4.6.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 定: 1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不少于3次。 5.4.2中空玻璃露点检测应在实验室进行,除符合本规程第4.7.1 条、第4.7.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试件材料必须与实际建筑中使用的材料一致; 2采用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X 360mm的标准片进行检测时,检测样品每次为20片:取工程样 进行检测时,检测样品每次不应少于5片: 3同一厂家的同一种产品不少于3次。 5.4.3外门、窗及幕墙传热系数、气密性和遮阳系数的检测宜在 实验室内进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4.2条、第4.4.3条、第4.5.2 条、第4.5.3条、第4.6.1条、第4.6.2条的规定 5.4.4外门、窗传热系数、气密性和避阳系数的检测,应符合以 下规定: 1当外门或窗有多种类型时,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 产品各检测不少于3橙: 2试件材料应与实际外门或窗一致: 3当外门或窗外形尺寸较大时,应适当缩小试件外形尺寸, 以适合检测为宜,但玻璃和推材的比例应和实际一致:
5.4.5外窗窗口气密性的现场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4.5.4条的规 定,其检测数量、检测部位可由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协商 确定。 5.4.6建筑其它透明围护结构部分传热系数按照上述外密检测方法。
5.5.1建筑外遮阳设施的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4.8.1~第4.8.4条 的规定。 5.5.2建筑外遮阳设施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受检外遮阳设施的套数宜按申请检测的建筑总套数的5% 确定,但不得少于一套; 2当建筑外邀阳设施有多种类型时,各种外阳设施均应进 行检测
5.6风机盘管机组性能
6.1风机盘管机组性能的检激应符合本规程第4.9.1~第4.9.3 条的规定。 5.6.2风机盘管机组性能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抽取的风机盘管要有代表性,不同的规格都要拍取; 2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检2%,但不得少于2台,
规定。 5.7.2围护结构缺陷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受检建筑的栋数宜按照验收要求,由施工、监理(建设) 等单位协商确定: 2所检测部位的热像图,应用章图说明其所在位置,并应附 上可见光照片。热像图上应标明参照温度的位置和数据。
5.8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检测
5.8.0其它建筑节能相关检测规则宜由检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 定,但应能满足普通居住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验收要 求。
6.1普通居住建筑的节能判定
6.1.1将本规程第6.1.2条~6.1.10条各检测项目的检则结果填入 附录C的建筑节能及判定表中。当各项检测数量和检测结果均满 足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要求时,即判定该普通居住建筑符合建筑 节能要求。 6.1.2室面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验室测得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后计算得出的传热系数值应 满足设计要求: 2实验室测得的热情性指标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6.1.3外墙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验室测得的传热系数或测得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后计算得 出的传热系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2实验室测得的热情性指标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6.1.4门窗幕墙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验室测得的传热系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2实验室测得的气密性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3实验室测得的玻薄遮系数、可见光透射比及门窗阳系 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4实验室测得的中空玻期露点应满足产品的技术要求: 5实验室测得的隔热型材的抗拉强度、抗剪强度应满足产品 的技术要求。
6.1.5围护结构保温系统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验室测得的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及燃烧 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2粘结材料粘结强度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3增强网力学性能和抗腐蚀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 求; 4后置铺固件拉拔力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6建筑外遮阳设施的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动 或活动范围以及迹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7电缆及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和 产品技术要求。 6.1.8风机盘管机组的性能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 要求。 6.1.9当建筑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其施工过程中 制作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应满足 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10当建筑外增带有保温层时,应采用钻芯检验方法进行实体 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6.1.5围护结构保温系统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实验室测得的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及燃烧 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2粘结材料粘结强度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3增强网力学性能和抗属蚀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 求; 4后置铺固件拉拨力应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6建筑外遮阳设施的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安装角度、转动 或活动范围以及迹阳材料的光学性能满足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7电缆及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和 产品技术要求。 6.1.8风机盘管机组的性能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 要求。 6.1.9当建筑围护结构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其施工过程中 制作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应满足 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6.1.10当建筑外墙带有保温层时,应采用钻芯检验方法进行实体 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6.2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节能判定
6.2.1将本规程第6.2.2条~6.2.4条各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填入 附录C的建筑节能及判定表中。当建筑节能检测结果符合本规程 第6.1.1条要求,且符合本规程第6.2.2条~6.2.4条的要求时,即 判定该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6.2.2屋面节能工程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现场检测得出的屋面传热系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2现场检测得出的屋面内表面最高温度值不高于测量期间室 外最高空气温度,或理论计算值不高于本地区复季室外计算温度 最商值。
6.2.3外增节能工程检测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现场检测得出的外墙传热系数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2现场检测得出的外增内表面最高温度值不高手测量期间室 外最高空气温度,或理论计算值不高于本地区复季室外计算温度 最高值。 6.2.4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其它建筑 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检测结果应符合示范恶求。
附录B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节能检测流
附录C建筑节能检测及判定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1为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 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部门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接执行”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程
《福建省居建筑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J/T13一138一 2011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5月4日以闽建科[2011] 19号文批准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5月20日以建 标标备[2011]65号文批准备案。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情况 的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资料,针对近年来我省居住建筑节能检 则中存在的向题,总结了居在建筑节能检测的实段经验,同时参 考借鉴了国内相关技术标准,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后制 订的。 为了便于广大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在使用本规 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技 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条文说明,对条 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程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 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本规程所列出的术语尽可能考意了与其他标准的一致性和 协调性,但可能与其他标准不一致,有本规程特殊的涵义,应用 时应该注意。每个术语均给出了英文翻译,但该翻译不一定与国 际上的标准术语一致,仅供参考。
3.0.5建筑节能现场检测前,应针对具体的工程制定专项检测方 案,以保证检测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将建筑节能相关 信息收集齐全,是制定检测方案的前提,也是检测后评价的重要 依据,
4.1保温材料热工性能检测方法
4.1.1建筑保温材料的热工性能包括导热系数、蒂热系数、比热、 导温系数等。材料的热工性能检测方法还有热流计法、热线法、 圆管法等,本条规定采用防护热板法和热脉冲法,原因是这两种 方法能够满足我省建筑节能检测的要求,也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方 法。防护热板法是基于稳态导热的一种最带用方法,其优点是原 理简单、检测精度高、操作容易,但是该方法仅能检测出导热系 数;热脉冲法是基于非稳态导热原理的一种方法,该方法试验原 理、试验操作及数据处理也相对复杂,但是能够检测材料的导热 系数、蓄热系数、比热、导温系数等多个热工参数指标。选用这 两种方法时,应结合检测要求进行综合考虑。 4.1.3热脉冲法是同时测定材料多不热工参数指标最可行的方 法,且对绝大多数的建筑常见材料都适用。然而,在我国目前没 有针对热脉冲法编写专门的方法标准,只是在有关的标准中提到 了该方法,如《加气混凝土导热系数试验方法》(JC/T275)等, 但是其检测原理和试验方法是一样的,除加气混凝土以外的其它 建筑材料可以采用
4.2屋面、外墙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4.2.2本条文提供了要种获得外增的传热系数的方法,其中第二
种方法仅适合围护结构的各层均由实心材料组成的情况(如:加 气混凝土墙体等),不适用与带有空心材料的围护结构(如:自 保温空心砌块墙体等)。 4.2.4本条规定了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的检测条件、设备 要求、测点布置等。 《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规定该项检宜在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至少12个月后进行,但编制组经过多次实测 研究结果证明,在我省气候条件下,一股带护结构施工完成3不 月后即可达到热湿平衡,且大多数情况下,建筑施工用脚手架等 设施还没有进行拆除,可以利用其进行测点布置。故本条文规定 该项检测应在围护结构施工完成3个月后进行。 由于热桥的存在会导致被测结构的热流分布不均,会对检测 结果的准确性产生严重影响,借助红外热像仪可以查看检测区域 是否存热桥,为检测测点布置提供依据。此外,由于自保温增体 在我省越来越多的被采用,自保温墙体的灰缝也会对热流分布产 生影响,所以应避开灰缝布置测点。 本条文规定温度测点数据采样间隔≤30min,比《居住建筑 节能检测标准》(JGJ/T132)中规定(≤60min)略严格,主要 是由于我省天气多变,必须减小采样间隔来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和 完整性。
4.3屋面、外墙隔热性能检测方法
4.3.1检测热情性指标应先检测得到相关热工参数指标,然后依 据具体的围护结构构造形式,按照相应热工计算方法对其进行计 算。
4.3.3本条规定了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现场检测的检划条件、设 备要求、测点布置等。 为了便于在复季传热系数和内表面温度可以同步开展检测, 本条文规定该项检测应在围护结构施工完成3个月后进行。 本条文对检测当天室外最高空气温度的规定也是为了满足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给出的当地夏季室外计算 温度最高值的要求。如果室外空气温度太低,不利于进行隔热性 能检测。然而在实际检测时,室外空气最高温度不可能正好为当 地计算最高温度,总会有些偏差,但是若偏差太大,将会影响理 论计算值,为了减小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又兼顾可操作性, 本规程给出了2的允许偏差范围值。 本条文对检测期间的室外风速做出了规定,一方面是因为如 果检测当天的室外风速高,自然通风条件好,有利于室内内表面 最高温度的降低,检测结果不具有代表性;另一方面,当室外风 速超过5.4m/s(即3级)时,住户往往会关窗防风,所以在室外 风速超过5.4m/s时所检测到的结果已无实际意义。 4.3.4隔热性能现场检测仅限于夏季采用,且必须满足一定的气 象条件,在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内无法进行。由于受苛刻的季节及 气象条件限制,检测工作难以开展。本条文提出用“理论值”替 代“实测值”不失为缓解这一矛盾的权宜之计,但前提是:该方 案必须与验收方协商确定,经有关部门认可后进行,同时计算中 采用的材料热工性能必须由实洲得出。
4.4外门、窗及幕墙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4.4.1本条文提出了两种得出门窗及幕培传热系数的方法,其中
采用专用软件模拟计算还需提供样品的大样图、精确节点图以及 相关材料的热工参数。经大量的检测及模拟结果比较分析,一般 两者差异一般在5%以内,完全可以满足工程上的需要。 4.4.4《中空驳璃稳态U值(传热系数)的计算及测定》(GB/T 22476)中提出三种得出中空玻璃热系数的方法:理论计算法、 防护热板法及热流计法,三者可以任选其一。
4.5外门、窗及幕墙气密性检测方法
4.5.1由于本规程规定我省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检测及笋 定按照夏热冬暖地区北区居住建筑节能检测及舆定方法进行,我 省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验收时可以不进行气密性的实体检验, 故本条规定外门、窗及幕墙的气密性的检测宜采用实验室检测方 法
4.6外门、窗、幕墙及玻璃光学性能检测方法
4.7中空玻璃点检测方法
4.7.2由于(中空玻璃》(GB/T11944)规定露点检测试样为“制 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0mm× 360mm的样品”,但是工程监理人员很难对工程样品和送检样品 “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进行监督,所以工程上宜直接从进场 材料中进行抽检,即采用工程样进行检测。检测的样品可以利用 门窗气密性、传热系数检测后的样品进行,不但节省了材料和检 如成本,也提高了可挑作性。
4.8外遮阳设施检测方法
4.8.1外遮阳设施的位置和构件尺寸、角度以及进阳材料光学特 性等都对阳系数有直接的影响,而且在建筑邀阳设计图中,这 些参数都已给出,所以对这些参数的检测是可行的。对于活动外 盛阳装置,因为建阳设施的转动或活动的范围均影响着避阳设施 的效果,所以,亦有必要进行现场检测, 4.8.2对量具不确定度的具体规定有利于增强数据的可比性。 2mm的不确定度对于工程检测中的常用量具(卷尺、钢直尺、游 标尺)而言,是具有可操作性的。一般角度尺的不确定度亦能满 足2°的要求。 4.8.3本条规定目的在于检测前必须确认受检外遮阳设施的工作 状态,只有能正带工作的外避阳设滤才能进入下一步的检测。 4.8.4《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 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26S0)
可以用于测试材料的反射率和透明材料的透射比。
4.10围护结构缺陷检测方法
4.10.1红外技术属于无损检测,其特点是能够远距离测量物体表 面的辐射温度。此方法具有非接触、远距离、实时、快速、全场 测量等优点,是其他检测方法无法相比的。由于采用红外热像仪 进行围护结构缺陷的检测,具有纵览全局的效果,可以简便、快 速地掌握存在的缺陷,以采取相应的修继方案。
4.11其它与建筑节能相关的项且检测方法
4.11.1本条提到的检测项目虽然不与建筑能耗直接挂钩,但均是 建筑节能工程中不可忽略的间题,控制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由 于其涉及到的检测方法在相关标准、规范中已有明确的规定,故 本条不再费述。 4.11.2保温材料样品的一致性是非常关键的控制环节,比如:建 筑节能材料由于密度不同,其对应的强度、导热系数也会有明显 的差异。本条规定“将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检 测结果最结论体现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是保证样品一致性的有 效猎施。 4.11.4由于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等具有 特定的示范目的,其验收要求往往是有针对性的,所以检测或验 证的方法也是多样的,所以应依据验收要求,制定合适的检测方 案,以满足验收要求。 4.11.5由于建筑节能技术、建筑节能材料等发展迅速,相关的建
筑节能检测技术也发展很快,本规程不可能囊据所有的建筑节能 检测方法,但为了保证所用检测方法的科学有效性,应经过充分 论证和相关部门的认定。
5.1.3导热系数检测应该是针对实心材料的,如保温砂浆、加气 混凝土等,对于空心材料不能对其检测导热系数,如空心确块、 空心砖等。本条文检测数量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411)确定
5.2.4挂配虚面和架空虚面在是良好的陷热构适,但在冬事却不 是保温构造,综合考虑全年屋面的传热情况,结合最不利原则, 计算热阻时以挂瓦层或架空层下的楼板上表面为整个屋面的外 表面。 5.2.5检测送样可由委托单位将必要的建筑材料一并见证送样自 检测单位空调标准规范范本,委托检测单位在实验室成形;也可有委托单位在见证 人的监督下在施工现场成形,之后见证送择至检激单位。
5.2.4挂瓦屋面和架空屋面在是良好的隔热构造,但在冬季却不 是保温构造,综合考虑全年屋面的传热情况,结合最不利原则, 计算热阻时以挂配层或架空层下的楼板上表面为整个屋面的外 表面, 5.2.5检测送样可由委托单位将必要的建筑材料一并见证送样自 检测单位,委托检测单位在实验室成形;也可有委托单位在见证 人的监督下在施工现场成形,之后见证送样至检测单位。
5.4.2依据《中空玻璃》(GB/T11944)的要求,露点检测试样为 制品或20块与制品在同一工艺条件下制作的尺寸为51mm× 360mm的样品”,对于工程检测时不便于操作,结合实际检测经
验,本条文规定取5片工程样品送检即可。 5.4.4由于检测装置的大小一般是固定的,一般都能满足带规门 窗的检测,但对超过检测装置尺寸限制的大窗,可在保持玻璃和 框材的比例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缩小样品,其测得的传热系数可以 认为是质择密的传热系数。
6.2.1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应先满足普通居住建筑的节能要 求酒店标准规范范本,然后才能开展相关现场检测及判定。
6.2.1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应先满足普道居住建筑的节能要 求,然后才能开展相关现场检测及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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