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550-2019 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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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密度等级应符合表4的规定。
海洋标准实心自保温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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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实心自保温砌块强度等级
6.4.2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复合自保温砌块强度等级
体积吸水率应不大于28%
实心自保温砌块标记的导热系数入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导热系数2值标记值
复合自保温砌块标记的传热系数K值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传热系数K值标记值
单位为瓦每平方米·开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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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冻性应符合表9的规定。
软化系数应不小于0.85
碳化系数应不小于0.85
6.12放射性核素限量
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1.1实心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立方体抗压强度、体积吸水率、抗冻性、软化系数、碳化 放射性核素限量试验时,应采用从不同实心自保温砌块上截取的100mm×100mm×100mm正立方 作为试件。
7.1.2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抗压强度、体积吸水率试验时,应采用复合自保温块作为试 件;抗冻性、软化系数、碳化系数和放射性核素限量试验时,应采用从不同复合自保温砌块上截取的 50mm×50mm×50mm正立方体试块作为试件。 7.1.3自保温砌块的干燥收缩值试验时,应采用从不同自保温砌块的大面上沿长度方向截取的160mm X40mm×40mm的长方体试块作为试件;导热系数入值和传热系数K值试件应采用不同自保温砌块加工 而成。
7.2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试验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试验按除 见定进行。
实心自保温砌块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复合自保温砌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按GB 的规定进行。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试验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复合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试 E的规定进行。
按GB/T11969的规定进行。
按GB/T10294或GB/T10295的规定进行, 仲裁试验按GB/T10294的规定进行。 试验前,取一组导热系数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105土5)℃温度下烘干至恒定质量 移至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
按GB/T13475的规定进行。 2试验前,采用自保温砌块制作的传热系数K值试件应在温度(20土5)℃、相对湿度(50 下进行状态调节,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0d。 3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除应符合GB/T13475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试件照片、试件砌筑排块图、试件厚度、所用自保温砌块块数和块型、制作试件所用 的配合比、干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 用于制作传热系数K值试件的自保温砌块所用绝热材料。
.8.2试验前,采用自保温砌块制作的传热系数K值试件应在温度(20土5)℃、相对湿度(50土15)%的 不境下进行状态调节,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20d。 .8.3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除应符合GB/T13475的规定外,还应包括: a)试件照片、试件砌筑排块图、试件厚度、所用自保温砌块块数和块型、制作试件所用砌筑砂浆 的配合比、王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
1的规定进行。其中抗压强度试验按附录C的规
按GB/T4111的规定进行。其中抗压强度试验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按GB/T4111的规定进行。其中抗压强度试验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7.12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6566的规定进行
按GB6566的规定进行
顶目: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密度等级、强度等
8. 1.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第6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后,原材料、配比和生产工艺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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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同一批原材料、相同配比和生产工艺制成的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密度等级、同一强度等级、同 导热系数入值标记值或传热系数K值标记值的10000块同种自保温砌块为一批,不足10000块者亦 按一批计。
8.3.1每批随机抽取32块养护龄期满28d的自保温砌块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8.3.2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的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满足表10检验项目要求数量的自保温砌块。
8.3.1每批随机抽取32块养护龄期满28d的自保温砌块做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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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若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均符合表2、表3的规定,则判该自保温砌块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2若受检的32块自保温砌块中,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不合格数不大于7块时,则判该批自保温 砌块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8.4.3当所有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第6章各项技术要求的等级时,则判该批自保温砌块符合 相应等级。否则为不合格。
9产品合格证、包装、堆放和运输
9.1 自保温砌块应在养护龄期满28d后方可出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 a) 厂名、厂址和商标: b) 合格证编号、生产和出厂日期: c) 产品标记; d) 性能检验结果: e) 批量编号与自保温砌块数量(块); f)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9.2自保温块宜用薄膜包装,并在10%以上的自保温砌块上标注标识。 9.3 自保温砌块应按同一标记分别堆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堆放高度不超过3m,应有防雨水措施 9.4自保温砌块装卸时,严禁碰撞、扔摔,应轻码轻放。运输时应固定牢靠,防止晃动、碰撞、雨淋
A.1.1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A.1.3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1.4干燥器。
A.1.1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1.1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A.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A.1.3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A. 1.4干燥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4.3.1逐块测量试件的长度、宽度和厚度,精确至1mm。计算每个试件的体积V。 A.3.2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105土5)℃温度下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全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 A.3.3称量试件质量 M、精确至 1 g。
的干表观密度按公式(A.1)计算,精确至1kg/m
式中: 一一试件的干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M一一试件烘干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以6个试件干表观密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0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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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电子秤:感量0.005kg。 B.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B.1.3钢直尺:分度值1mm。 B.1.4干燥器。 B.1.5工具:切割机、钢锯条、螺丝刀等
3块完整的复合自保温砌块。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试验方法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B.3.1试件应在温度(20士5)℃、相对湿度(50士15)%的环境下调至恒质。如需提前进行试验,可 用电风扇以加快试验室内空气流动速度。当试件2h后的质量损失不超过前次质量的0.2%时可认为 恒质。 B.3.2按JC/T1062一2007(2017)中7.2的规定逐块测量试件的长度、宽度、高度,精确至1mm。计 算每个试件的体积V。 B.3.3称量试件自然状态下的质量Mi,精确至0.005kg。 B.3.4用工具除去试件中的有机材料块材后再次称量试件质量M2,精确至0.005kg。 B.3.5将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的试件,按GB/T4111的规定测量其绝干质量Mo,精确至0.005kg
试件的干表观密度按公式(B.1)计算,精确至1kg/m。
M。+M, (B. I V
式中: 一一试件的干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M一一试件在自然状态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在自然状态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o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烘干后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以3个试件干表观密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10kg/m。
式中 一试件的干表观密度,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 M一一试件在自然状态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在自然状态下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o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烘干后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复合自保温砌块的干表观密度以3个试件于表观密度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10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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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1.1试验机:压力试验机或方能试验机,相对示值误差应小于1%,预量程选择应能使试件的预期 皮坏荷载落在满量程的20%~80%之间。试验机的上、下压板应有一端为球铰支座,可随意转动。 0. 1.2游标卡尺:精度为 0. 02 mm。
5块规格尺寸为100mm×100mm×100mm或50mm×50mm×50mm的立方体试件
C.3.1取一组抗压强度试件在温度(20士5)℃、相对湿度(50土15)%的环境下调至恒质。如需提前进行 试验,可使用电风扇以加快试验室内空气流动速度。当试件2h后的质量损失不超过前次质量的0.2% 时可认为是恒质。 C.3.2逐块测量试件承压面尺寸,精确至1mm。计算每个试件的承压面积A。 .3.3将试件置于试验机的承压板上,使试验机承压板的中心与试件中心重合。开动试验机,当上压 板与试件接近时,调整球座,使试件受压面与承压板均匀接触。 C.3.4以0.5kN/s~1.0kN/s的速度连续而均匀地加荷,直至试件破坏。记录破坏荷载P,精确至10N
相对湿度(50土15)%的环境下调至恒质。如需提 验,可使用电风扇以加快试验室内空气流动速度。当试件2h后的质量损失不超过前次质量的( 可认为是恒质。
件的抗压强度按公式(C.1)计算,精确至0.01M
式中: Go一一试件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一一试件的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压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以5块试件抗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和单块最小值表示,精确至 0.1MPa
式中: Go一一试件的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P一一试件的破坏荷载,单位为牛顿(N); A一一试件的承压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立方体抗压强度以5块试 0. 1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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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1电子天平:量程为2000g,感量1g。 D.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D.1.3游标卡尺:精度为0.02mm D.1.4干燥器。 D. 1.5 恒温水槽。
6块规格尺寸为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试件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试验方法
0.3.1将试件放入水温(20土5)℃的恒温水槽内,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0mm。然后加水至试件高度的1/3 保持24h,再加水至试件高度的2/3,经24h后,加水高出试件30mm以上,保持24h。 0.3.2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立即称取每块质量Mg,精确至1kg。 0.3.3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105土5)℃温度下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至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称量试件自然状态下的质 量Mo,精确至1kg。
试件的体积吸水率按公式(D.1)计算,精确至0.1%
式中: W,一一试件的体积吸水率,%; Mg一一试件吸水后的湿质量,单位为克(g); Mo一一试件烘干后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p一一水的密度,p=0.001g/mm V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以6个试件体积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
式中: W,一一试件的体积吸水率,%; Mg一一试件吸水后的湿质量,单位为克(g); Mo一一试件烘干后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p一一水的密度,p=0.001g/mm; V一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实心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以6个试件体积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
E.1.1电子秤:感量0.005kg。 E.1.2电热鼓风干燥箱:最高温度200℃,灵敏度土2℃。 E.1.3钢直尺:分度值1mm。 E.1.4干燥器。 E.1.5恒温水槽。 E.1.6工具:切割机、钢锯条、螺丝刀等。
人孔标准3块完整的复合自保温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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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复合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试验方法
.3.1按JC/T1062一2007(2017)中7.2的规定逐块测量试件的长度、宽度、高度,精确至1mm。计 算每个试件的体积V。 .3.2用工具除去试件中的绝热材料块材。 .3.3将试件放入水温(20土5)℃的恒温水槽内,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0mm。然后加水至试件高度的1/3, 保持24h,再加水至试件高度的2/3,经24h后,加水高出试件30mm以上,保持24h。 E.3.4将试件从水中取出,用湿布抹去表面水分,立即称取试件质量Mg,精确至0.005kg。 E.3.5将试件置于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105土5)℃温度下烘干至恒定质量,然后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至室温。恒定质量的判据为恒温3h两次称量试件质量的变化率小于0.2%。称量试件自然状态下的质 量Mo,精确至0.005kg
件的体积吸水率按公式(E.1)计算,精确至0.1
W一一试件的体积吸水率,%; Mg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吸水后的湿质量,单位为克(g); Mo一一除去有机材料块材后试件烘干后的干质量,单位为克(g): p一水的密度,p=0. 001 g/mm;
防火标准规范范本JC/T2550—2019
一试件的体积,单位为立方毫米(mm)。 复合自保温砌块的体积吸水率以3个试件体积吸水率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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