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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为“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建筑空间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本规范取消“设计加以利用” 的说法,凡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 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间,均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 指人能够正常出入,即通过门、门洞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 等出入的不属于可出入
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围护结构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本规范” 确了围护结构仅包括三种部件,因此取消了“等”字。墙体不区分材质。 四、围护设施 定义为“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围护设施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明确了栏杆、栏板等不属 围护结构。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五、主体结构 定义为“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 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主体结构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 压防减产五保玄自影产“能有上熟益我”的保孩
定义为“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 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主体结构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主体结构即我们俗称的承 重结构或受力体系蝶阀标准,是承受“所有上部荷载”的体系。
定义为“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结构层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结构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 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 火等起主要作用。
定义为“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源自《民 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一2009)。 阳台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仅从使 用功能上进行了定义,本规范对阳台的本质属性进行了明确。 阳台主要有三个属性:一是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的建筑部件;二是阳台应有栏杆 兰板等围护设施或窗;三是阳台是室外空间。 阳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墙和主体结构外,属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另一种是在 墙外、主体结构内,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有时,设计将外墙内、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标注为阳台,但根据定义,阳台是外墙外 为附属设施,外墙内的阳台实际上不应称呼为阳台。本规范为了能够表述清楚不同情况的 见则,避免大家混乱,故对此种情况归为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八、露台 定义为“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露台在“05版规范”中未定义,“本规范”新增术语。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 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 满足。如果是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 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九、雨篷 定义为“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雨篷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 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 (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 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 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台阶 定义为“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定义为“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源自《民 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一2009)。 阳台在“05版规范”中定义为“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仅从使 用功能上进行了定义,本规范对阳台的本质属性进行了明确。 阳台主要有三个属性:一是阳台是附设于建筑物外墙的建筑部件;二是阳台应有栏杆、 栏板等围护设施或窗;三是阳台是室外空间。 阳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墙和主体结构外,属于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另一种是在 外墙外、主体结构内,属于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有时,设计将外墙内、主体结构内的部分也标注为阳台,但根据定义,阳台是外墙外 的附属设施,外墙内的阳台实际上不应称呼为阳台。本规范为了能够表述清楚不同情况的 刚避鱼大家温乱对此种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
同标高地面或同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式连接构件。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 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 架空的阶梯形踏步,起点至终点的高度达到该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及以上的称为楼梯, 在一个自然层以内的称为台阶。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0.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本规范”不再区分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统一。2.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见图1。结构标高楼面楼面结构层高结构标高结构层高地面结构标高室外地坪D图1结构层高示意图(1)上下均为楼面时,结构层高是相邻两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9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2)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的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反梁,则应从上反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有地面构造的,以地面构造中最上一层混凝土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3)建筑物顶层,从楼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至屋面板结构层上表面。3.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分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为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将勒脚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因为勒脚是墙根很矮的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故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4.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见图2,俗称轻钢厂房),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当h≥0.45m时,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彩钢板±0.000图2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示意图5.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0.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本规范”不再强调“单层建筑物内设置”的概念,无论是单层、多层,只要是在一个自然层内设置的局部楼层都适用本条,如复式房屋。110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其首层面积已包括在原建筑物中,不能重复计算。因此,应从二层以上开始计算局部楼层的建筑面积。50000?+500054905000(a)(b)图3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示意图[例1]以图3为例,假设局部楼层①、②、③层高均超过2.20m,计算该建筑物建筑面积。解:首层建筑面积=50×10=500(m)有围护结构的局部楼层②建筑面积=5.49×3.49=19.16(m)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局部楼层③建筑面积=(5+0.1)×(3+0.1)=15.81(m)合计建筑面积=500+19.16+15.81=534.97(m)通过上面的例题,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都是计算全面积,但有、无围护结构取定的计算范围是不同的。有围护结构时,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故②层应将外墙算进去;无围护结构时,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故③层不应考虑外墙。3.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栏杆、栏板”按照本规范的定义,属于围护设施。“本规范”局部楼层分两种:一种是有围护结构,另一种是无围护结构。但需要注意,无围护结构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围护设施。如果既无围护结构也无围护设施,则不属于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3.0.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释】1.建筑空间是“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考虑到有时设计图纸中不一定明确标注某个房间的用途,因此本规范不再提“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只要具备建筑空间的两个基本要素(围合空间,可出入、可利用),即使设计中未体现某个房间的具体用途,仍然应计算建筑面积。可出入是指人能够正常出入,即通过门或楼梯等进出;而必须通过窗、栏杆、人孔、检修孔等出入的不算可出入。2.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见图4。结构标高楼面楼面结构净高结构标高结构净高地面结构标高室外地坪D图4结构净高示意图[例2]某坡屋面下建筑空间的尺寸如图5所示,建筑物长50m,计算其建筑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全建筑面积1000150015001000图5坡屋面下的建筑空间11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5.“场”的看台(见图7~图10):(1)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应是看台与顶盖重叠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图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A图8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B(2)有双层看台时,各层分别计算建筑面积,顶盖及上层看台均视为下层看台的盖。图9双层看台114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看台下的建筑空间按本条第一类计算建筑面积)。图10无顶盖的看台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由于地下室、半地下室与正常楼层的计算原则相一致,故实际在计算建筑面积时,无须对地下室、半地下室进行严格意义的划分。2.地下室、半地下室按“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再按“外墙上口”取定。当外墙为变截面时,按地下室、半地下室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3.地下室的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4.地下空间未形成建筑空间的,不属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对比2005规范】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出入口坡道计算建筑面积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即规范中所说的“外墙结构”,但侧墙不一定封闭)。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1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安全图11有顶盖的出入口A图12有顶盖的出入口B图13无顶盖的出入口2.本条不仅适用于地下室、半地下室出入口,也适用于坡道向上的出入口。3.“本规范”出入口坡道,无论结构层高多高,都只计算半面积,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不同。4.由于坡道是从建筑物内部一直延伸到建筑物外部的,建筑物内的部分随建筑物正116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常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外的部分按本条执行。建筑物内、外的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为界。建筑物外外边线HH1#汽车坡道平面图1:100图14坡道建筑面积计算范围示意图图14中,红色线标示出了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线的左侧、下侧部分属于坡道出入口,按本条执行。在计算图14建筑面积时应注意:坡道直线段部分,只有一侧有侧墙,上侧的墙是建筑物的外墙,已随主体建筑计算了建筑面积,不能再重复计算坡道面积,故直线段部分坡道,应从红色线外边(建筑物外墙结构外边线)算起,算至坡道下侧的侧墙外边线;圆弧段坡道,两侧都有侧墙,则两侧的侧墙都计入建筑面积。5.地下车库工程(包括出入口)建筑面积计算原则:对于地下车库工程,无论出入口坡道如何设置,无论坡道下方是否加以利用,地下车库均应按3.0.5条规定,按设计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出入口坡道按本条规定另行计算后,并入该工程建筑面积。图15地下车库(包括出入口)A17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图15中,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应计算2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红框及左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8图16地下车库(包括出入口)B图16中,“1”“2”“3”部分,均无须考虑斜板下是否加以利用,首先算1个自然层建筑面积,然后,“3”及右侧部分的出入口另行计算,并入建筑面积。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释】1.架空层常见的是学校教学楼、住宅等工程在底层设置的架空层,有的建筑物在二层或以上某个甚至多个楼层设置架空层,有的建筑物设置深基础架空层或利用斜坡设置吊脚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停车、绿化等空间,如图17所示。图17架空层118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2.架空层是指“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散空间层”。“本规范”架空层无围护结构,这一点与“05版规范”中的架空层不同,且无论是否“设计加以利用”,只要具备可利用状态,均计算建筑面积。规范中提到的“吊脚架空层”,也是无围护结构的,如图18、图19所示。± 0.0003.600VVVVVVV4图18吊脚架空层示意图A吊脚架空层图19吊脚架空层示意图B3.“本规范”将“05版规范”仅适用于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扩大为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解决了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学校教学楼、住宅底层设置架空层的建筑面积计算问题。同时,对计算规则作了调整,将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建筑面积改为按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4.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通长水平挑板等外挑部分。[例3]计算图20教学楼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面积。0000架空层000S口0OSt150007700150007700图20建筑物底层架空层解:S=15X(4.5+1.8)=94.5(m)19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例4]计算图21吊脚架空层的建筑面积。±0.000吊脚架空层王5440288014801420挡土墙3.600图21吊脚架空层解:S=5.44×2.8=15.23(m)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范”实质内容完全一样,仅是将“回廊”修改为“走廊”(回廊属于走廊的一种),表述更全面。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回廊)见图22。8600956009老座(同座L360027002700?图22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回廊)示意图1 20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释】1.架空走廊是指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日日日日日日图23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示意图一架空走廊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图24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架空走廊示意图1一栏杆;2一架空走廊2.关于“本规范”中“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含义:“05版规范”仅提到“有围护结构”,“本规范”修改为“有顶盖和围护结构”,两版规范表述方式不同,但本质含义未发生变化。3.架空走廊建筑面积计算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有围护结构且有顶盖,计算全面积;二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无论是否有顶盖,均计算1/2面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4.由于架空走廊存在无盖的情况,有时无法计算结构层高,故规范中不考虑层高的因素。3.0.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2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1.“本规范”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如图25所示:图25立体车库A2.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无围护结构的,按底板计算面积。3.结构层是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特指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层,包括板、梁等构件,而非局部结构起承重作用的分隔层。结构层承受整个楼层的全部荷载,并对楼层的隔声、防火等起主要作用。特别要注意,立体车库中的升降设备,不属于结构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图26、图27都只能计算一层建筑面积。图26立体车库B122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图27立体车库C此外,仓库中的立体货架、书库中的立体书架都不算结构层,如图28所示。图28立体货架3.0.11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释】本条与“05版规范”计算规则完全一致,仅文字上略有调整。舞台灯光控制室如图29所示(舞台两侧局部为两层,第二层右侧为舞台灯光控制室)。23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丰陈列展示台橱窗图30主体结构内的橱窗示意图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释】1.目前俗称的凸窗或飘窗,从外立面上看主要有两类:间断式、连续式,如图31所示。(a) 间断式(b)连断式图31凸(飘)窗外立面2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从室内看,也分两类(见图32):一类是凸(飘)窗地面与室内地面同标高,如图32(a)所示;另一类是凸(飘)窗与室内地面有高差。有高差时,高差可能在0.45m以上,也可能在0.45m以下。(a)无高差(b)高差0.45m以下(c)高差0.45m以上图32凸(飘)窗室内2.“05版规范”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其飘窗仅指为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是指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情形,“本规范”仍然不计算建筑面积。无高差或高差在0.45m以下的,凸(飘)窗实际上具备了一定的使用功能,“本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本规范”高差是指结构高差。结构高差取0.45m,是基于设计规范的原则取定。3.凸(飘)窗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能计算建筑面积:一是结构高差在0.45m以下,二是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O0S30厚挤塑板密封膏30厚挤塑板9.000图3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凸(飘)窗详图图33中,结构高差0.6m>0.45m,结构净高1.9m<2.1m,两个条件均不满足,故该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如图33尺寸发生变化,见图34:126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0厚挤塑板密封膏30厚挤塑板5F12.0004F 9.000SF6.000图34计算建筑面积的凸(飘)窗详图图34中,结构高差0.3m<0.45m,结构净高2.2m>2.1m,两个条件均满足,故该凸(飘)窗应计算建筑面积。[例5]某个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凸(飘)窗平面尺寸如下图,计算凸(飘)窗建筑面积。解:S=[1/2×(1.2+2.6)×0.6]×1/2=0.57(m)2600图35建筑物凸(飘)窗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27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释】1.室外走廊(包括挑廊)、檐廊都是室外水平交通空间。其中挑廊是悬挑的水平交通空间;檐廊是底层的水平交通空间,由屋檐或挑檐作为顶盖,且一般有柱或栏杆、栏板等。底层无围护设施但有柱的室外走廊可参照檐廊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无论哪一种廊,除了必须有地面结构外,还必须有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或柱,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计算建筑面积。图36中一至四层的水平交通空间均属于室外走廊。图36室外走廊(挑廊)A图37中二、三层的室外水平交通空间为挑廊。底层虽然有地面结构,但无栏杆、栏板或柱,不属于室外走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图37室外走廊(挑廊)B图38中左侧部分虽无栏杆、栏板等围护设施,但有柱、有地面结构,按檐廊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右侧部分无栏杆、栏板,也无柱,不属于室外走廊,不计算建筑面积。128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无栏杆栏板、有柱有无栏杆栏板或柱地面,按檐廊计算不计算建筑面积图38室外走廊(挑廊)C图39的室外水平交通空间为檐廊。图39檐廊2.室外走廊(挑廊)、檐廊虽然都算1/2面积,但取定的计算部位不同:室外走廊(挑廊)按结构底板计算,檐廊按围护设施(或柱)外围计算。3.0.15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29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释】1.门斗是建筑物出入口两道门之间的空间,它是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全围合空间。图40门斗2.门斗是全围合的,门廊、雨篷至少有一面不围合。3.0.16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释】1.雨篷系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突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见图41。4建筑物5图41雨篷示意图1一悬挑雨篷;2一独立柱雨篷;3一多柱雨篷;4一柱墙混合支雨篷;5一墙支撑雨篷2.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规则不同:(1)有柱雨篷,没有出挑宽度的限制;无柱雨篷,出挑宽度≥2.10m时才能计算建130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筑面积。出挑宽度,系指雨篷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弧形或异形时,为最大宽度(见图41中尺寸b)。(2)有柱雨篷不受跨越层数的限制,均可计算建筑面积。如图42所示,有柱雨篷顶板跨层达到二层顶板标高处,仍可计算建筑面积。图42有柱雨篷顶板跨层(3)无柱雨篷,其结构顶板不能跨层。如顶板跨层,则不计算建筑面积。3.门廊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门廊划分为全凹式、半凹半凸式、全凸式。建筑物图43门廊示意图1一全凹式门廊;2一半凹半凸式门廊;3一全凸式门廊4.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5.混合情况的判断:判断原则A:根据不重算的原则,当一个附属的建筑部件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且计算的建筑面积不同时,只计算一次建筑面积,且取较大的面积。判断原则B:当附属的建筑部件按不同方法判断所计算的建筑面积不同时,按计算结果较大的方法进行判断。(1)见图44。正确判断方法:二层部位为阳台,按底板计算1/2建筑面积;一层出入口部位,利用上层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假设从另一个角度判断:一层出入口部位为雨篷,当挑出宽度在2.10m及以上时,按顶盖计算1/2建筑面积;当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时,不计算建筑面积;二层部位属于雨篷上的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故此判断方法可能计算1/2建筑面积或不计算面积。3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两种判断方法,如挑出宽度在2.10m及以上时,均计算1/2建筑面积,结果一致;如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时,正确的判断方法计算1/2建筑面积,另一个判断方法不计算面积,根据判断原则B,仍应选定正确的判断方法计算1/2建筑面积。(2)见图45。正确判断方法:下部为有柱雨篷,按顶盖计算1/2建筑面积;上部为雨篷上设置的露台,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图44混合情况A图45混合情况B假设从另一个角度判断:上部为阳台,按底板计算1/2建筑面积;下部利用上层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两种判断方法结果一致,按结构板计算1/2建筑面积即可。(3)见图46。首先第三层里侧部分为屋面上的露台,外侧阳台正上方部分,是屋面的延伸,也应属于屋面上的露台,两部分均不计算建筑面积。图46混合情况C然后我们看下面两层。正确判断方法:第二层处为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结构外围计算全面积;底层利用上层阳台底板进行遮挡,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故应按第二132
层结构外围计算全面积。 假设从另一个角度判断:底层为有柱雨篷,按顶盖计算1/2建筑面积;第二层处为主 体结构内的阳台,按结构外围计算全面积,根据判断原则A,一个建筑部件只计算一次面 积,并取大者,故应按第二层结构外围计算全面积。 两种判断方法结果一致,按第二层结构外围计算全面积。 在本图的判断中,第二层阳台判断为主体结构内,还是主体结构外,应结合结构图去 判断。如果符合图65的情况,则属于主体结构内;如果柱子是二次施工(二次浇筑),或 者不是结构柱,则属于主体结构外。
3.0.17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释】 本条款与“05版规范”一致。 目前建筑物屋顶上的装饰性结构构件(即屋顶造型),各种材质均有,且形式各异。 徐了本条款规定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以外,屋顶上的建筑部件属于建筑空间 的可以计算建筑面积,不属于建筑空间的则归为屋顶造型,不计算建筑面积。 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 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 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释】 1.“05版规范”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规范”对于向内、 向外倾斜均适用。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 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 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例如,国家 大剧院的蛋壳型外壳,我们无法准确说其到底是算墙还是算屋顶,因此“本规范”中对于 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 筑面积。 但是要注意,因为围护结构本身是应计算建筑面积的,如果我们认定是斜围护结构时, 围护结构本身应计算建筑面积,而如果认定是斜屋顶时,屋面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因此 虽然有时很难对二者明确区分,但为了统一计算的原则,对于围护结构向内倾斜的情况做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2.室内楼梯间并入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以图52为例,地上15层、地下1层,故楼梯间按16层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另按3.0.17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120图52某建筑物剖面图A3.未形成楼梯间的室内楼梯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4.跃层和复式房屋的室内公共楼梯间:跃层房屋,按两个自然层计算;复式房屋,按一个自然层计算。跃层房屋是指房屋占有上下两个自然层,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分层布置。复式房屋在概念上是一个自然层,但层高较普通的房屋高,在局部掏出夹层,安排卧室或书房等内容。5.根据以上解释,室内楼梯应计算建筑面积。应注意:如图纸中画出了楼梯,无论是否用户自理,均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如图纸中未画出楼梯,仅以洞口符号表示,则计算建筑面积时不扣除该洞口面积。6.当室内公共楼梯间两侧自然层数不同时,以楼层多的层数计算。图53中楼梯间应计算6个自然层建筑面积。136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图53某建筑物剖面图B7.设备管道层,尽管通常设计描述的层数中不包括,但在计算楼梯间建筑面积时,应算1个自然层。8.利用室内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重复计算建筑面积。例如,利用梯段下方做卫生间或库房时,该卫生间或库房不另计算建筑面积。9.“本规范”电梯井、观光电梯井合并,统一称呼为电梯井。10.井道(包括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不论在建筑物内外,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如附墙烟道。但独立烟道不计算建筑面积,详见3.0.27条第10款。11.井道(包括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如自然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楼层本身计算1/2面积时,相应的并道也应计算1/2面积。12.采光井。由于目前建筑物设计的多样化,采光井的构造也发了很大的变化。“本规范”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有顶盖的采光井包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有顶盖的采光井如图54所示。无顶盖的采光井仍然不计算建筑面积。图54,有顶盖的采光井37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有顶盖的采光井不论多深、采光多少层,均只计算一层建筑面积。如图55所示,采光两层,但只计算一层建筑面积。± 0.000采光井图55采光两层且有顶盖的采光井示意图3.0.20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释】1.楼梯是“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室外楼梯作为连接建筑物层与层之间交通不可缺少的基本部件,无论从其功能,还是工程计价的要求来说,均需计算建筑面积。“本规范”取消了室外楼梯计算建筑面积要有永久性顶盖的条件,室外楼梯无论是否有盖均应计算建筑面积。2.本条中的“自然层”是指所依附建筑物的自然层,层数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主体建筑物的楼层数,即梯段部分垂直投影到建筑物范围的层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层数的判断方法为“梯段部分投影到建筑物范围的层数”,即我们将梯段部分向主体建筑物墙面进行垂直投影,投影覆盖几个层高,就计算几个自然层。如图56中,梯段投影到主体建筑物只覆盖了2个层高(顶盖不考虑),因此室外楼梯所依附的建筑物自然层数为2层,不应理解为“上到3层,依附3层”。[例7]以图56为例,假设楼梯水平投影面积S=10m,计算室外楼梯建筑面积。解:由于本规范室外楼梯无论是否有盖,都计算建筑面积,因此上面两图的建筑面积是一样的,室外楼梯建筑面积S=10×2×0.5=10(m)。138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四层四层顶盖缓台三层三层缓台二层二层踏步踏步一层一层(a)有项盖的室外楼梯(b)无项盖的室外楼梯图56室外楼梯示意图3.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重复计算建筑面积。3.0.21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释】1.本规范将阳台划分为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和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两类,其建筑面积计算不同:主体结构内的阳台计算全面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计算1/2面积。图57中的阳台为主体结构外的阳台,计算1/2面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图57主体结构外的阳台39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2.主体结构是“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以往我们判断建筑面积时,基本都是依据建筑平、立、剖面图,但为了判断主体结构,有时我们也要结合结构图纸一起判断。主体结构按如下原则进行判断:(1)砖混结构:通常以外墙(即围护结构,包括墙、门、窗)来判断,外墙以内为主体结构内,外墙以外为主体结构外,见图59。主体结构的阳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图59主体结构(砖混结构)的判断(2)框架结构:柱梁体系之内为主体结构内,柱梁体系之外为主体结构外。(3)剪力墙结构:情况比较复杂。①如阳台在剪力墙包围之内,则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见图60。图60主体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判断A4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②如相对两侧均为剪力墙时,也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见图61、图62。餐厅餐厅卧室0203卫生间厅卧室卧室阳合阳合3300380038003300凹阳台(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图61主体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判断B庭院花园主体结构内的阳台阳台主体结构阳台内的阳台风井风井WCM302551200300x3元图62主体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判断C③如相对两侧仅一侧为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见图63。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图63主体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判断D142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如相对两侧均无剪力墙时,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半面积,见图64。客厅卧室阳合此阳合为主体结构外阳合270045003300图64主体结构(剪力墙结构)的判断E(4)阳台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时,分两种情况:①角柱为受力结构,根基落地,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见图65。主体结构内的阳台主体结构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内阳台(a)(b)(c)图65主体结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的判断A②角柱仅为造型,无根基,则阳台为主体结构外,计算1/2面积,见图66。4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图66主体结构(剪力墙与框架混合)的判断B3.顶盖不再是判断阳台的必备条件,即无论有盖无盖,只要满足阳台的三个主要属性,都应归为阳台,见图67。有盖无盖都视为阳台图67有盖与无盖的阳台4.无论上下层之间是否对齐,只要满足阳台的三个主要属性,也应归为阳台,见图68。图68上下层不对齐的阳台144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5.阳台的其他几种典型情况:(1)图69中两个阳台都应视为由剪力墙包围的阳台,属于主体结构内阳台,计算全面积。客厅卧室厨房生活阳台观景阳台此二阳合均应归为主体结构内阳台图69阳台几种情况的判断A(2)图70中阳台一部分在主体结构内,一部分在主体结构外,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柱外侧为界,上面部分属于主体结构内,计算全面积,下面部分属于主体结构外,计算1/2面积。?客厅上空卧室主体结构内阳台主体结构外以柱外侧为界330045007800二层平面图图70阳台几种情况的判断B(3)图71中阳台为剪力墙包围的情况,属于主体结构内,应计算全面积。下面部分虽然设计为花槽,但与阳台间有推拉门,该花槽与室内相连通,具备使用功能,且满足阳台的三个主要属性,故应视为阳台,计算1/2面积(如花槽与阳台不相连通,则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117.74m起居室21.20m卧室主体结构内3200计算全面积MC3229C1919具备阳台C1516图71阳台几种情况的判断C(4)图72中结构底板上有两个用途,栏杆围护起来的部分为阳台,栏杆外部(图左侧)为设备平台。按规定,阳台应计算1/2面积,但设备平台不与阳台相连通,不计算建筑面积。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前端按结构底板外边线取定,左侧以栏杆外边线为界。栏杆左侧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阳台栏杆结构底板图72阳台几种情况的判断D(5)图73中标注为“空中花园”的部分,根据阳台的判断原则,属于主体结构内,无论是否封闭,均应计算全面积。其他工程中,如发生类似入户花园等的情况,也按阳台的原则进行判断。1 46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2.000PC15252.16mC1821C18218图73阳台几种情况的判断E6.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判断阳台是在主体结构内还是在主体结构外,与以下四个方面无关:(1)阳台与室内空间之间是否有隔断;(2)阳台是否封闭;(3)阳台是否采暖;(4)保温层做在哪里。7.阳台在主体结构外时,按结构底板计算建筑面积,此时无论围护设施是否垂直于水平面,都按结构底板计算建筑面积,同时应包括底板处突出的檐。如图74所示。栏板结构底板(b)(c)图74阳台结构底板计算尺寸示意图8如自然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时,主体结构内的阳台随楼层一样,均计算1/2面积;但主体结构外的阳台,仍计算1/2面积,不应出现1/4面积。3.0.22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影面积的1/2计算。【释】1.“本规范”与“05版规范”含义完全一致,仅将“永久性顶盖”改为“顶盖”,详471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装饰性幕墙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M.100100100办公室大堂办公室图77围护性幕墙与装饰性幕墙示意图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见图78。售后维图78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见图79。图79装饰性幕墙智能呼吸式玻璃幕墙,是两层幕墙及两层幕墙之间的空间共同构成的外墙结构,因此应以外层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见图80)。49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内层部分点式支撑内层框架式幕墙外层部分140mm圆钢(6mm浅绿色玻璃)外层点式幕墙(12+12A+10中空透明玻璃)室内地板铝合金装饰槽结构梁不锈钢驳接爪密风口通风口隔栅遮阳百叶内循环系统图80智能呼吸式玻璃幕墙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对比2005规范】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释】1.“本规范”计算方法较“05版规范”有一定变化,计算方法力求简化。但基本的原则没变,即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仍然是先按外墙结构计算,外保温层的建筑面积另行计算,并计入建筑面积。2.“本规范”明确了外保温层的计算范围:建筑面积仅计算保温材料本身(例如,外贴苯板时,仅苯板本身算保温材料),抹灰层、防水(潮)层、黏结层(空气层)及保护层(墙)等均不计入建筑面积。如图81所示。不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图81外墙外保温层示意图150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3.计算方法上,不再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改为按“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单独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图82的两个图中标出了外墙结构外边线(即保温层的计算长度)。客厅M保温层的计算长度们用户自理此处虽然贴苯板,但不另计建筑面积计算长度图82外墙外保温计算长度示意图4.“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是针对保温材料垂直放置的状态而言的,是按照保温材料本身厚度计算的。当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时,仍应按保温材料本身厚度计算,而不是斜厚度,见图83。51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正确计算厚度错误计算厚度图8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时外墙外保温计算厚度示意图5.外保温层计算建筑面积是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如地下室等外保温层铺设高度未达到楼层全部高度时,保温层不计算建筑面积。6.复合墙体不属于外墙外保温层,见图84园林设计图纸、效果图,整体视为外墙结构,按3.0.1条执行。(a)砌体与混凝土墙夹保温板(b)两侧砌体夹保温板图84复合墙体示意图3.0.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对比2005规范】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释】1.变形缝是“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是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与室内不相通的变形缝不计算建筑面积,如图85所示。3.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是指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见的变形缝,应计算建筑面积。4.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不相连通时,其变形缝不计算建筑面积。5.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或局部连通时,其连通部分变形缝的面积计算在低跨面积内。1 5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解:大餐厅建筑面积S=9.37×12.37=115.91(m)操作间和小餐厅的建筑面积S=4.84×6.305×2=61.03(m)食堂的建筑面积S=S,+S,=115.91+61.03=176.94(m)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释】1.设备层、管道层虽然其具体功能与普通楼层不同,但在结构上及施工消耗上并无本质区别,且“本规范”定义自然层为“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因此设备、管道层也归为自然层,其计算规则与普通楼层相同。2.在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及检修马道的,吊顶空间部分不能被视为设备层、管道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如图87所示。区区区区区区吊顶空间内设置管道图87吊顶空间内的夹层示意图3.0.27下列项目不应计算建筑面积: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154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释】1.“本规范”与“05版规范”对于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原则是一致的。“本规范”将“装饰性阳台、挑廊”扩大为“建筑部件”,范围更为宽泛。2.“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是指没有正常的出入口。即:通过门进出的,视为“连通”,通过窗或栏杆等翻出去的,视为“不连通”。如图88所示,凸出的建筑部件与建筑物之间没有门,只有窗,因此属于“不连通”,不计算建筑面积。图89中的花槽能计算建筑面积,是由于该花槽与建筑物内相连通。详见3.0.21条相关解释。图88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阳台此花槽计算半面积面积图89与建筑物内相连通的花槽5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释】1.骑楼是“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如图90所示。TAVIAVIAVIVIAVI图90骑楼示意图1一骑楼;2一人行道;3一街道(1)图中标示为2的部分指的是公共人行道,而非建筑物的组成部分。(2)骑楼凸出部分一般是沿建筑物整体凸出,而不是局部凸出。2.过街楼是“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如图91所示。图91过街楼示意图1一过街楼;2一建筑物通道3.建筑物通道是“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如图91所示。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1 56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释】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指的是影剧院的舞台及为舞台服务的可供上人维修、悬挂幕布、布置灯光及布景等搭设的天桥和挑台等构件设施,如图92所示。布景挑台舞台图92布景天桥、挑台示意图4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释】1.露台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如图93所示。露台图93露台2.建筑物屋顶上的露天游泳池如图94所示。3.花架如图95所示。4.屋顶的水箱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屋顶的水箱间应计算建筑面积(详见3.0.17条)。5.屋顶上的装饰性结构构件(即屋顶造型)由于没有形成建筑空间,故不计算建筑面积(详见3.0.17条解释)。57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图94建筑物屋顶上的露天游泳池花架需台图95花架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释】图96、图97中的平台均不计算建筑面积。图96上料平台158
第三部分条文详解图97操作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释】1.结构柱应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2.台阶是“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室外台阶还包括与建筑物出入口连接处的平台,如图98所示。图98台阶(1)台阶可能利用地势砌筑,如图99所示。591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图99利用地势砌筑的台阶(2)台阶可能利用下层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屋顶砌筑(但下层建筑物按本规范相应规定计算建筑面积),如图100所示。图100利用下层能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物屋顶砌筑的台阶(3)台阶也可能架空,如图101(起点至终点的高度在一个自然层以内)。图101架空式台阶160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宣贯辅导教材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释】1.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见图103,即电梯轿厢直接暴露,外侧无井壁阻燃标准,不计算建筑面积。2.如果观光电梯在电梯井内运行时(见图104,井壁不限材质),观光电梯井执行3.0.19条规定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图103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图104观光电梯井3.“本规范”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容中未提“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计算建筑面积。自动扶梯按3.0.19条规定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自动人行道在建筑物内时,建筑面积不应扣除自动人行道所占的面积。10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窗、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对比2005规范】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9独立烟窗、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购油(水)池、购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等构筑物。【释】1.“本规范”调整了语言顺序,将“地下人防通道”移至前面,无论是独立的还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都不计算建筑面积。“05版规范”容易理解为独立的地下人防通道。2.“本规范”取消了“地铁隧道”。地铁隧道属于市政工程,不能计算建筑面积。3.独立烟道属于构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但附墙烟道应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3.0.19条)。4.独立贮油(水)池属于构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1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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